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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之前的合同有效吗?(16篇)

发布时间:2024-10-18 11:04:01 查看人数:34

【导语】公司名称变更之前的合同有效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名称变更之前的合同有效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公司名称变更之前的合同有效吗?(16篇)

【第1篇】公司名称变更之前的合同有效吗?

公司名称变更并不影响其在变更前签订的合同效力。合同如于公司名称变更前已生效,名称变更后仍有效,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因此不履行其合同义务。

自2023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2篇】公司名称变更说明函

香港公司变更名称需要提供的资料:

1、需要变更的新名称

2、香港公司注册证书

3、商业登记证

4、香港公司法团成立表格

香港公司更名需要递交的文件:

1、全新公司需提供一个公司名称(中英文,也可只申请英文名);

2、详细的股份分配状况(各占百分之几股份);

3、现有个人或公司地址,号码(方便以后邮寄文件);

4、股东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都行);

香港公司更名流程

1、拟定公司名称。新拟定一个新的公司名称,中文和英文或者是只提供英文名称。(注:香港公司英文名称结尾一定要以limited结尾,不能简写用ltd,中文可以要也可以不用,但英文一定要。)

2、公司核名:新名称需在香港的查询名称是否可用,名称中没有敏感词汇也没有重复名称,就可以使用。不在我司注册的公司,请在转名前多提供一份公司的原始章程,我司将为阁下准备转名协议。

3、签署更名文件:确定新公司名称之后,会制作一份政府签署文件,该文件必须董事本人签字,不可由他人代签,如果董事签字不方便或是在外地,但又急需更名时,可由我们的秘书公司代签办理。

4、政府审批:以上信息确认之后,就会递交香港政府进行更名办理,时间大概会在7-10个工作日之间,办理之后会开始进行刻章。

5、更名文件改名办理好之后,会有以下文件:

①更名证明书。(证明书上新旧名称同时共存)

②更名后的商业登记证

③nnc2表格

④新公司名称印章

6、收文件客户提供一个收件地址,把更名后的所有文件寄给客户。

香港公司更名时间

香港公司更名需8-10个工作日

香港公司改名费用

香港公司更名费用包括:香港公司政府费+秘书服务费+印章制作费

香港公司改名注意事项

1、更名时间选择:

如果在更名时,正好在年审时间附近,客户可选择是否先年审再办理更名,也可先办理更名后再年审,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2、账户需及时变更公司更名完成之后,如果客户在有开设账户,需要带上更名后的文件变更您的公司名称。

为了保障董事以及股东的利益,不管是在国内开设账户或者香港开设账户,都要求公司的董事必须亲临签字,如果客户没有在开设过账户,那就不需要此操作。

【第3篇】公司名称变更函怎么写

香港公司注册地址不能使用邮政信箱地址,必须是位于香港的实际地址,必须是公司接收所有通讯和通知的地址。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商业登记证、税表、银行调查信等,一般只会寄出到香港公司的通讯地址,如果错过了这些文件,轻则导致罚款,重则导致账户关闭、公司被除册。因此选择认真负责且有实地办公地址的秘书公司尤其重要。

详情

1. 我知道公司注册处提供「一站式公司资料变更通知」服务,该服务涵盖什么资料的变更?

「一站式公司资料变更通知」服务涵盖下列本地公司所变更的资料:

根据《公司条例》第107条更改公司名称

根据《公司条例》第658条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

当公司资料变更的相关通知书根据《公司条例》登记或记录后,公司注册处会按《商业登记条例》第8(2b)条将有关资料传转给税务局。当相关通知书获公司注册处登记或记录的同时,该公司会被视作已按《商业登记条例》将有关变更通知税务局局长。

2. 我公司更改了公司名称,当公司注册处发出「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后,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会否自动发出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

公司注册处会在发出「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后,按《商业登记条例》第8(2b)条将新公司名称传转给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署一般会在该公司的「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发出日期的下一个工作日自动寄出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

3.我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已经更改,但营业地址维持不变。如我已向公司注册处交付表格nr1 -「注册办事处地址更改通知书」登记,是否须要通知商业登记署?

不须要。公司注册处会在表格nr1登记后,将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新地址传转给商业登记署。

4. 我的公司只更改了营业地址,而注册办事处地址则维持不变。我须交付哪一份表格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的更改?

《公司条例》并没有规定公司须向公司注册处申报营业地址的资料,你应直接通知商业登记署有关营业地址的更改。

5. 我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及业务地址将会同时更改。我知道公司须于注册办事处地址更改后的15日内,将表格nr1交付公司注册处登记。我是否须要通知商业登记署有关业务地址的更改?

是。你须于业务地址更改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或填妥的税务局表格irc3111a 通知商业登记署有关的更改。

公司注册处与税务局已于「注册易」推出了一项可供选择的一站式电子服务,以便公司申报注册办事处地址更改并同时更改商业登记证上的业务地址。你使用这项电子服务时,可选择要求公司注册处处长,代表你公司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按《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记的业务地址已在电子表格nr1内所述的生效日期起,更改为公司注册办事处的新地址。

税务局一般会在公司注册处登记电子表格nr1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寄出你公司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

6.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的规定,我的公司如已向公司注册处交付有关注册办事处地址更改通知书,公司会被视作已按《商业登记条例》将有关更改通知税务局局长。为何我仍须向商业登记署申报营业地址的更改,才可取得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

《公司条例》内「注册办事处地址」的定义与《商业登记条例》内「营业地点」的定义并不相同。一间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并不一定是其营业地点,商业登记署不会在收到公司注册处传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新地址后,更新该公司在商业登记册上的营业地址。因此,公司须于营业地址更改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或填妥的税务局表格irc3111a通知商业登记署,以便商业登记署发出印上新营业地址的商业登记证。

7. 我的公司刚注册成立,并已于公司注册处领取「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我是否须要向商业登记署申报其他资料?

是。所有经一站式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制度下成立为法团的本地公司,须于开业后的一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商业登记署其业务资料,包括业务名称、业务描述及业务性质、营业地址及开业日期,你可以信件形式或填妥的税务局表格irbr200作出通知。

【第4篇】公司名称变更后续工作

在企业出海拓展市场的时候,需要一个向导,人生也需要这样一个向导,可能我们在可计算的时间内无法达到港口,但是我们至少可以保证不会偏离航线。对于的企业,想要不偏离航线,就需要了解企业注册后会涉及到哪些业务办理?今天小编将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1、离岸银行账户的开立

其实对于所有的离岸公司来讲,开立银行账户都是十分有必要的,且都是很重要的一个布局,bvi公司作为目前较受欢迎的离岸公司注册地,一直以来都深受各大离岸银行的喜爱,所有不用担心银行开户的问题,只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即可。

2、bvi公司资料变更的问题

bvi公司注册后,不管是股东的变更还是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变更,都需要走正规流程进行变更手续,这个步骤企业一定不要忽略,因为一旦信息不一致,bvi公司年检和后续的公证认证手续将无法办理。

3、bvi公司年检

这一步相对来讲,大家会比较熟悉,因为我们在注册bvi公司时,代理机构一定会提前告知大家这项业务,并且他们也会及时提醒大家年检的。目前来讲bvi公司年检费用主要由政府收费、注册地址收费、注册代理费、国内代理费组成,具体的费用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4、bvi公司公证认证

如果企业注册bvi公司后,想要在国内成立代表处,或者企业在国内设计司法事宜,都是需要办理bvi公司资料公证认证的,目前可以公证认证的范围有:bvi公司注册证书、bvi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bvi公司股东、董事名册、股东/董事会议决议、董事在职证明、公司存续证明、合同、授权书、声明书、诉讼书、招投标书、其他商事文件等。

【第5篇】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1、核准新公司名称:将预先收集整理好的企业名称变更材料,向工商机关提交新的公司名称审核申请。

2、递交变更材料:公司查名通过后,将预约好的企业名称变更文件,递交给上级工商部门,等待审核。

3、领取新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受理通过后,即可通过多种方式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第6篇】变更公司名称

公司需要换个名称,请问需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一般多久可以办理成功

更换公司名称需要做工商变更,需要的资料及流程如下:

资料:新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全套章(法人私章除外),法人个人银行u盾或者网证通(用于工商变更签名)。

流程: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提交公司变更信息,提交审批通过后经办人或携带身份证原件,旧的营业执照去所属行政服务中心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通知书,旧执照上交。

2.更换章:印章店销毁旧章,以新的公司名称重新刻一套章并做公安备案。

3.3个工作日后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工商变更信息是否同步到税局,如果没有,需要携带新执照、公章、工商变更通知书,预约所属税局综合管理号,去窗口提交变更资料。

4.预约变更银行信息,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公司全套章(新刻,包含原法人私章),旧的印章销毁证明、工商变更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预约当天前往银行办理变更。

5.其他专利或者资质也需要办理公司名称的变更。

【第7篇】代办公司名称变更

重庆代办公司注册个体营业执照财务外包咨询

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专注企业服务多年,累计成交量已突破10万家,好评率高达98%,值得您信赖!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经营范围:

1、工商代办:公司注册、工商变更(名称变更、地址变更、股权变更、法人变更、范围变更)、执照年检、公司注销、执照移出异常名录;

2、财税代理:代理记账、纳税申报、财务咨询、旧账整理、会计核算 ;

3、资质代办:卫生许可证(理发店、酒店、住宿服务类等)、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食品类)、进出口权证、专卖零售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

4、知识产权:商标注册、专利版权、网站建设、logo设计等。

服务区域: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两江新区等以及重庆周边区县。

【第8篇】合伙企业名称变更

绵阳弘信投资管理企业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订:

(1)普通合伙人:绵阳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本协议附件所列的“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同意共同设立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为此,各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

1.1设立

各方同意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设立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1.2名称

1.2.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1.2.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3主要经营场所

1.3.1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在 绵阳市经开区塘汛东路 号万达广场 栋2层 号。

1.3.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或增加新的经营场所。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注册的主要经营场所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4目的

1.4.1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从事合伙企业经营,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1.5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商务咨询(除经纪)。(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1.6期限

合伙企业的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准)起至第10个周年届满之日止,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1.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1.7.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7.2责任的限制

(1)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合伙人的出资资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出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2)除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导致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1.7.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2.1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仅接纳绵阳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普通合伙人,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如附件所示。

2.2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如附件所示。

2.3认缴出资

2.3.1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附件所示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和。

2.3.2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附件所示。

2.3.3普通合伙人可按照第5.1条约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

2.3.4合伙企业成立后,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纳现有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减少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2.4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2.4.1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2.4.2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于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上要求的出资日和收款账户按照缴付出资通知上要求的方式缴清。

第三条费用

3.1费用

3.1.1合伙企业的费用种类

(1)合伙企业开办费、清算费和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注册登记费、清算费等 ;合伙企业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通知费用、合伙企业的租金、水、电、物业费用等。

(2)合伙企业交易相关费用:指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经营交易和其他交易时,因交易衍生的与交易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交易税费、其他交易税费、手续费等。

(3)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用。

3.1.2合伙企业费用支付原则和比例

(1)合伙企业的开办费、清算费和日常运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由合伙企业支付。

(2)合伙企业交易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由合伙企业支付。

(3)合伙企业最迟在每年度第一季度末按 元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用。

3.1.3合伙企业的费用可以从各合伙人缴纳的投资本金、合伙企业的收益中提取支付。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绵阳卓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当然担任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4.1.2执行事务合伙人选择程序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1.3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或更换其委派的代表。

4.2执行合伙事务

4.2.1为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并可对法律规定和本协议及合伙人另行约定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作出决定而无需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2)为实现合伙目的及履行合伙人之间的约定,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3)应履行《合伙企业法》(无论是否为合伙企业利益)规定的普通合伙人应履行的职责,各方在此确认普通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4.2.2第4.2.1条项下普通合伙人独占及排他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

(3)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选聘合伙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7)订立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

(8)处分合伙企业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9)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0)为合伙企业的利益代表合伙企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11)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3)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4.2.3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按照第8.2条修改或修订本协议的相关文件。

(2)使合伙企业主体资格存续、能够继续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行动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符合本协议约定之变更事项的企业登记、备案文件。

上述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合伙期限及《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登记、备案事项的变更;上述企业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申请书、认缴或实缴出资确认书、变更决定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委派书及其他登记、备案文件。

(3)有关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事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入伙协议、退伙协议、合伙权益转让协议、增加或减少认缴出资协议。

(4)当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约定及《合伙企业法》的要求解散和终止的相关文件。

4.3执行事务合伙人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不当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和更换

4.4.1如因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意不当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作出书面生效决议,可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

(1)合伙企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以致无法继续营业,且长期无法恢复营业;

(2)其他违反《合伙企业法》、本协议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造成合伙企业损失超过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50%以上的行为。

4.4.2合伙人在作出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之生效决议同时,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4.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程序:

(1)有限合伙人代表全部实际出资额的30%及以上提出;

(2)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作出书面生效决议。

4.4.4按4.4.3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事务合伙人停止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

4.5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6举债和担保

合伙企业不得举借债务或为任何人士提供担保。

第五条入伙、退伙及合伙权益的转让

5.1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应遵守以下条款:

(1)有限合伙人应为四川豪庭世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庭世家公司”)或其控制下子公司、关联公司的雇员,合伙人应与豪庭世家公司或控制下的子公司、关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实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如果有限合伙人达到退休年龄,且不再与上述(1)约定公司签订聘任合同,以其不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为前提,可以继续持有其在合伙出资份额。

(3)如果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在不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的前提下,可以继承其所持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无条件继承并承担该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4)在以下任一情形下,各合伙人或其继承人应依照其转让时公允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出资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

1)有限合伙人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上述(1)约定公司的原因自上述(1)约定公司离职,或因严重违纪与上述(1)约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有限合伙人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未满足上述(1)约定公司考核制度的要求或不能胜任其在上述(1)约定公司所担任的职务;

3)有限合伙人故意或过失泄露上述(1)约定公司的技术、商业或其他秘密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给上述(1)约定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有限合伙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限合伙人退休后,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职务或业务;

6)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职务或业务;

7)其他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条件或严重损害上述(1)约定公司、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5)在出现本条上述第(4)项规定的情形且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将其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之前,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享有合伙企业分红的权利。

5.2各有限合伙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各合伙人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因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依法代理该有限合伙人行使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

(2)各合伙人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方所拥有的合法财产,不存在潜在纠纷或第三方权利限制。

(3)各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各合伙人承诺取得本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后,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并承诺于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与上述(1)约定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签署保密协议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5)各合伙人保证遵守与上述(1)约定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不会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或类似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本合伙企业任职或直接间接的存在投资关系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服务。

(6)各合伙人保证不利用其合伙人地位作出有损于本合伙企业或上述(1)约定公司利益的行为。

(7)各合伙人保证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行为并非受任何其他方的委托代为进行,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的安排,资金来源合法,无争议。

(8)各合伙人不得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其他财产份额指定出资具体的企业。

5.3有限合伙人入伙

合伙企业成立后,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与新的有限合伙人签署有关入伙相关入伙协议、文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企业变更登记文件。

5.4有限合伙人退伙

合伙企业成立后,有限合伙人无权要求退伙。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合伙人之间约定的退伙事由,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有限合伙人退伙。普通合伙人并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签署有关退伙相关的全部协议、文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企业变更登记文件。有限合伙人退伙时,当然退出岗位分红份额。

5.5普通合伙人入伙

在绵阳卓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不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入伙。

5.6普通合伙人退伙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如普通合伙人发生合伙人之间约定的退伙事由,普通合伙人应当退伙。

5.7合伙权益的转让

5.7.1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持有实际出资权益,不包括当然转让岗位分红的权益。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5.7.2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

5.7.3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将其持有的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全部责任和义务;

(2)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

5.8减少认缴出资

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减少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5.9合伙权益出质

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权益出质。

5.10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作出决议,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5.11普通合伙人应将有限合伙人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

6.1合伙人会议

6.1.1在合伙企业成立后,每一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普通合伙人应召开一次合伙人会议。

6.1.2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3以上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人可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6.2合伙人会议内容

6.2.1合伙人会议讨论一下事项,并就以下第(2)、(3)项事项作出决议: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除明确授权和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3)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有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6.2.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会议对上述条款第(2)、(3)项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普通合伙人及代表本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2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

6.2.3合伙人会议不得对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或限制。

第七条损益分配

7.1损益分配原则

7.1.1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以每个会计年度在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加岗位分红比例之和分配的方式分配。

7.1.2合伙企业的亏损在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7.1.3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7.2分配

7.2.1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合伙企业获得的可供分配现金收益,普通合伙人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1)扣除本协议第三条中规定的应计提或支付的费用后的剩余收益为可分配净收益,可分配净收益应当按照实际出资加合伙人岗位分红比例之和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1) 如果合伙企业的年收益率低于8%,则全部可分配净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加岗位分红比例之和进行分配;

2) 如果合伙企业的年收益率达到或超过8%,则可分配净收益的98%由全体合伙人按照上述1)进行分配,可分配净收益的2%再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8.1.1普通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1.2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如发生违约行为,适用第4.3条的约定。

8.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8.2.1有限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2如有限合伙人未按约定缴付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方式由合伙人另行约定。

第九条解散与清算

9.1解散

9.1.1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

(1)合伙企业期限届满;

(2)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退伙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3)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

(5)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或合伙人另行约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9.2清算

9.2.1一旦清算事件发生,合伙企业除为清算目的而继续处理日常事务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合伙企业应清理资产,向债权人和合伙人清偿债务。

9.2.2清算由清算人负责,清算人根据合伙人约定的方式产生,清算人应按合理商业原则将合伙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在合伙企业清算期内变现。合伙企业的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及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可分配部分,按合伙人之间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9.2.3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0.1.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0.1.2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绵阳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0.2修改协议

除对普通合伙人特殊授权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的修改,应经普通合伙人及代表本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2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

10.3签署

10.3.1本协议经签署后生效。

10.3.2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0.3.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普通合伙人执一份,合伙企业保存两份,供有限合伙人查阅,提交登记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合伙人及其出资

合伙人

姓名/名称

身份

住所

证件名称及编号

出资

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岗位授权分配比例

合计分配比例

普通

有限

总认缴

出资额

[本页无正文,仅为有限合伙协议之签署页]

各合伙人于开头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

普通合伙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第9篇】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吗

如何更改公司的名字?

变更公司名称基本流程:

1、到工商局领取企业核名表,并填好相关资料;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加公司公章;

3、提交好已经修正过的公司章程;

4、变更前的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工商局受理后,就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了;

6、带上新执照和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受理的部门,可以更换公章;

7、拿到新公章后,到国税和地税,进行税务证的变更;

8、最后直接到直接到银行变更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就行了。

【第10篇】公司名称变更核名

公司名称代表着企业的品牌与形象,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企业的发展与扩大,变更公司名称也是常有的事。

01

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

1、企业为了改善形象,特别是当企业有丑闻、财务困境、涉及重大诉讼等历史时,通过更换企业名称是有效改善形象的途径。

2、如果原企业名称有不突出、不上口等缺陷,或者原企业名称知名度还不如其主导产品品牌高,企业为了使品牌更加鲜明化,就可能单纯更换企业名称。

3、企业被收购,成为收购方企业的子公司或完全融合到收购方企业的原有业务中,收购方推出自己的品牌。

4、企业的某项新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技术、组织机制、财务、行业等原因,需要推出新品牌加强其独立性,因而赋予新业务子公司新的名称。

5、企业为了实施战略转型,将原来带有行业或产品特点的名称进行更换。

6、多品牌企业实施品牌整合,意在突出优势品牌。企业更名产生的最主要的影响是其实就是企业形象识别。而企业形象识别中,最重要的品牌识别。

这种影响是一系列的,也是事关企业命运的。好的效果,就是企业既可保留原有的市场影响,又可以引入全新的企业形象进入竞争。

02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

工商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核准通过后,工商局会出具一个名称核准通知,即可变更。

名称预先核准是公司更名的重要步骤之一,目的是核实公司计划更改的名称能否被作为企业名称并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2

营业执照变更

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有体现公司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需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

3

重新刻章

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4

银行变更

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以及所有印鉴。

注意:由于国家规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营业执照一证),故变更公司名称时,无需变更组织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

税务变更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登记类型、生产经营期限等。

以上就是一套公司名称变更的正常流程,虽然经过这一系列程序后,公司的名称变更已经完成,但是潜在的一些事项却还未处理,所以在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企业还需办理其它变更手续。

1、变更社保账户。带上新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旧的社保登记证,填写变更单位信息表,到社保开户窗口做变更,打印新的社保登记证,然后去医疗窗口做变更。

2、商标变更。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企业还需持变更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3、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变更

比如:社保登记证、专利证、著作权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的许可证(如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公司的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等等,如果公司有上述证件,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综上,企业进行公司名称变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还需要在名称变更后办理其它变更手续,企业如若在公司名称变更一系列操作方面存有疑问或遇到困难,便有必要寻求专业工商代理公司进行详情咨询或业务委托,以使公司名称变更相关操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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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南昌公司注册代办理-南昌代办做帐报税

【第11篇】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如果要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与注册流程差不多,需要对新的公司名称进行核名,核名通过后即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其实比较复杂,需要办理人员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公司名称成功更改后,还需要办理其他事情,例如:税务以及银行信息等。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名称变更注意事项

在经营过程中,要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司有很多。公司名称变更后肯定是会对公司产生影响的,所以在变更之前要提前做好应对方案。变更之后也需要去办理很多相应的手续,下面由小微律政小编为您详细解析。

公司名称变更之后不代表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后续还有很多手续要办,因为是公司的名字变了,所有只要带有公司名字的证件、章、或者是其他都需要一个一个地去办理,具体要做的事情如下:

(1)要到工商局去办理新的营业执照,需要带上公司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最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和原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办理下来的时间大概在一周左右就可以了。

(2)由于公章上面是有公司名字的,变更了之后是自然要去公安局重新刻章的。

(3)需要带上税务的变更申请书去地税局更新相关证件,如果之前有发票的要先核销发票。

(4)不管是什么账户,公司名称变更了之后,银行账户是都要变更的,因为银行账户上面的信息写的都是原公司名称,去银行更改相关信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

(5)公司名称变更后是要去变更商标的。

公司名称变更都是为了能够让公司以后发展的越来越好,一个好的名字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既要突出公司的业务,也要有特色,表现突出,给人一种过目不忘的印象,所以不管是在公司名称变更前后都要做好准备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12篇】分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变更公司名字的流程

1.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

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

3.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4.若资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资料没问题,则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5.在通知书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再去一趟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或上交

7.携带新营业执照和新公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8.完成当地各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一步的核名,一般来说,含'市'的公司名称核名只需几分钟,含'省'的公司名称核名需要一个星期,而含'国'字的公司名称核名需要半个月其至更久。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议见修正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若是特殊行业变更名称需向相关部门报备批准的,还要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登记申请书、章程、委托书等资料可以在当地工商局领取,也可以在相应网站下载打印。

公司名称变更后,是不是就可以完事洗洗睡了呢,并没有,你还需要变更很多东西--凡是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也都需要同步变更。

另外还有像公司在一些第三方平台的登记信息(如京东),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的许可证(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的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等等。

变更完这些后,你的公司名称变更才算是彻底完成了。

【第13篇】公司名称变更说明书

软件著作权进行变更的资料与流程是什么?软著变更需要的资料:

1、《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

2、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自然人,提交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软件著作权变更证明文件等。

a、软件名称变更的,《软件名称变更说明》需要提交;

b、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需要提交;

c、法人名称变更的,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需要出具。

软著变更的流程: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5、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

6、取得证明。

【第14篇】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办理流程

众所周知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 核准公司新名称(可以在红盾网上预约核名,或者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

2.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 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 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 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第15篇】公司名称变更申请书

在我们国家开设公司或者商铺的话,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有些人在公司开办了一段时间之后,会变更营业执照,那么具体的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1、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准备的资料

(1)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2)原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件《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原公司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2、变更公司名称的办理流程及过程中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签字材料;

3、刻制公司印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带上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证

4、营业执照换新

旧营业执照副本、代理人身份证(带上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备注: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对应的税务、银行账户、公章、发票章、合同章、财务章,也要相应变更;

【第16篇】代理公司名称变更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需要准备什么,需要哪些文件?下面由北京卓一慧众知产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变更商标代理人需要什么文件: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如果变更代理人时,需要的文件包括代理变更通知书、代理合同等。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变更商标代理人仅指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后,针对其注册申请的代理人申请变更,用于委托新代理机构继续代理商标申请事宜,并与原代理机构解除代理关系。

二、办理变更商标代理人的申请条件:

仅注册申请流程中的商标可办理(含驳回复审、异议、不予注册复审中的商标),商标获准注册后,申请变更代理人即失去意义。

三、办理变更商标代理人的所需材料:

1、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原件。

2、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北京卓一慧众知产“变更商标代理人需要什么文件”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如果就更代理人时,需要的文件包括代理变更通知书、代理合同等。

公司名称变更之前的合同有效吗?(16篇)

公司名称变更并不影响其在变更前签订的合同效力。合同如于公司名称变更前已生效,名称变更后仍有效,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因此不履行其合同义务。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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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名称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