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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用的数额是否可以变更(8篇)

发布时间:2024-10-20 19:10:02 查看人数:98

【导语】抚养费用的数额是否可以变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抚养费用的数额是否可以变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抚养费用的数额是否可以变更(8篇)

【第1篇】抚养费用的数额是否可以变更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条件下,经子女提出是可以变更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2篇】农村抚养费用每个月一般是多少

子女抚养费由父母协商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3篇】离婚孩子抚养年龄费用应该到几岁

离婚孩子抚养年龄一般是到十八周岁,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第4篇】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用是否需要支付

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用需要支付,只要是亲生子女、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子女,在双方分开时,不直接抚养一方,都是应支付抚养费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第5篇】起诉孩子抚养权的费用如何规定

和普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差不多。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6篇】精神抚养费主要包括哪些费用

精神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7篇】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8篇】离婚支付抚养费用途是什么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用的数额是否可以变更(8篇)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条件下,经子女提出是可以变更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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