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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16篇)

发布时间:2024-10-14 14:34:01 查看人数:43

【导语】分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分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16篇)

【第1篇】分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分公司作为其上级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依法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其对外经营风险也由总公司承担。

故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相对简便,只需要根据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供具体材料即可。

一般情况下包括: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登记时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注销的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告等等。

【第2篇】总公司注销分公司决定

有一位小伙伴找到小金,他说:我们公司名下有一家分公司,但现在我们老板说不想开这家分公司了,要把它强制注销,那么问题就来了,在南宁,总公司可以强制注销分公司吗?

在南宁,在一般情况下,总公司是可以强制注销分公司的,毕竟分公司不具备法人地位,又隶属于总公司,因此按理来说,总公司是可以强制注销分公司的。

但是在正常情况下,总公司是不会无缘无故强制注销分公司的,一般涉及到强制注销的,多半是总公司和分公司有点纠纷,有事情没谈拢的。

不论总公司是否要强制注销分公司,都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才能把分公司注销了,那么你知道总公司注销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吗?

南宁分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决定;

3. 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5. 完税证明;

6.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在南宁,总公司可不可以强制分公司的内容,如果你也有注销分公司或者注销公司的想法,你可以找专业正规的代办公司进行代办,专业正规的代办公司不仅能让你省事省力省心,还能避免在注销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产生!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3篇】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在经营公司不善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导致公司直接资不抵债破产了,这个时候还需要申请者到当地的各个部门去办理公司注销的手续,那么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怎么注销自己名下的公司

1、注销公司的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公司的注销和备案。

3、在报纸上的通知(取消公司出版45天后)。

4、报完后45天,再到工商局申请注销。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书。

注销公司注意事项

1、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的姓名报工商部门备案。

2、清算结束后,公司应自清算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3、要申请注销,公司必须取得“清税证明”才能停止纳税申报。如果没有取得证明,还需要继续申报纳税。

4、清算组成立后60日内,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或者省级以上地方报纸发布债权公告,通知相应的债权人。

5、公司应在申请注销公司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公司社会保险账户的有关实质性资料,办理注销公司社会保险账户。

6、公司注册资本虽已缴制,但在办理注销时公司并未缴纳注册资本,需缴纳注册资本2.5‰的印花税。

7、公司有分支机构的,应当先完成分支机构的撤销。总公司未撤销分公司的,不得申请撤销分公司。

8、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列入业务例外名录的,必须补发营业执照或者业务例外名录注销后,方可申请注销。

发现自己名下有公司怎么注销

1、公安局报警,无论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都可以报警保护自己,将个人损失降至最低,公安局立案调查后会还您一个公道。

2、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撤销,向该公司注册地址所在辖区的工商局投诉,要求撤销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注册公司属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可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撤销公司登记。

3、走法律途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场监管局撤销,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公司要求确认自己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4、自行注销,自行注销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财务报表、法人信息等资料,到市场监管局办理,若这些资料不在自己手中,就只能通过上述三种途径办理。

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登报45天公示注销:这段时间可以进行国地税的注销,税务基本要去十多次,税务注销时会牵涉查账,时间比较慢,如果公司帐不严谨有可能会被税务罚款,在工商填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同意公司注销决议/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法院的解散或破产裁定(国有独资公司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属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3、股东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5、有分公司的应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财税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怎么注销名下的公司,如何注销名下所有公司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第4篇】总公司注销分公司决议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不管是因为优质资产的剥离还是管理人员的问题,很多单位都面临分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必须登报公示相应的事项45天后才可办理。

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通过报纸公告的提交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合并(分立)公告应当包括:合并(分立)各方的名称,合并(分立)形式,合并(分立)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

此外,还需要休息

注:

1.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不进行清算的,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决定中载明解散公司需先行办理清算的除外。

2.因合并(分立)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自合并(分立)公告之日起45日后。

3. 涉及换照且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5篇】注销分公司所需资料

在收并购中,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目标公司名下除了我们想要的土地资产外,可能还存在其它我们不想要的资产和业务。

你可能说,那我们通过资产收购不就完了。

说得轻巧,房地产收并购里90%是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就10%。为啥,资产收购环节税负太高啊。

有一种模式,既可以解决资产剥离问题,又可以实现和股权收购差不多的节税目的。(股权收并的节税原理并不是减少税赋,而是延迟缴税,时间换空间)

有,他就是收并购中常用手段——资产剥离。通过将目标资产剥离到壳公司,然后再收购该壳公司的股权,以达到交易目的。

分立地说得简单点,就是分家!把一个公司分成两个公司;把一个公司的资产,分到两家公司。如果原公司还在,新注册一家公司,这叫“存续分立”;如果原公司注销,新注册两家公司,这叫“新设分立”。

你会说哪里节税了,因为公司分立环节基本上不交啥税!

01.分立节税的前提

其实,分立节税也不容易。

从2023年下半年以来,税务机关对企业通过分立的方式剥离资产实现资产重组的审核态度一直保持严厉的审核姿态。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分立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因此企业分立应向税务机关进行合理性解释并获得税局的认可。

根据实操经验,在当前的地产调控政策下,单独“以地产项目作为资产”分立出新公司后,转让股权涉嫌以规避税费为目的的资产转让。

因此在并购实操中,在将地产项目作资产剥离时,通常并入目标公司的一部分债务,以规避恶意避税之嫌。建议比例达到10%左右。

02.公司分类流程

1、起草“分家”方案——即清点原公司有多少资产和负债,分立出来的两家公司,分别应该分得哪些资产和负债。并起草分立方案,含分立目的、形式、债务分担办法等。目标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分立与被分立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评估;

2、通知“债权人”——弄完分家方案后,原公司签署《股东会决议》,存续与分立公司签署《分立协议》。原公司在《分立协议》签署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登报公告(债权人行权时间:登报后45日);

3、申请“免税”——目标公司将上述相关资料报税局审核确认,其中需向地税局『申请免征』土地增值税、契税,向国税局申请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与印花税按规定缴纳。

4、办理“变更登记”——目标公司与分立企业共同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土地房产变更登记。

03. 分立环节涉税

所得税:分『一般性税务处理』及『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种情形考虑。

※一般性税务处理(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特殊性税务处理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企业分立后的连续12个月内a、b公司均不得改变分立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3)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分立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注意:实操中——如果需要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避企业所得税,应在12个月之后进行转让。但可以通过先行签署转让协议并锁定价格,移交管理权,股权全部质押到交易对方名下(股权转让款先采用借款形式支付),12个月后再完成过户。

增值税:(国税总局2023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土增税:(财税[2015]5号)“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注意:实操中——在企业分立的过程中围绕着目标公司本身的主营来操作(大部分都为实业公司),由此达到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效果。未来再申请房产开发资质,并更经营范围。

契税:(财税[2008]175号)“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04.分立承责

为防止企业借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债务、逃避责任,

《合同法》规定:“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end~

【第6篇】注销分公司流程及费用

本文目录

2023年注销分公司流程及费用?

50万注册资金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2023年注销公司流程以及完整攻略?

个人公司没有经营注销需要多少费用?

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公司公户注销的流程及费用?

注销一般纳税人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2023年注销分公司流程及费用?

一、公司注销前的准备

在进行注销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成立清算组,展开公司清算。主要内容为:

1、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二、公司注销流程

完成了清算之后,就可以开始进行注销,流程主要分为六大步骤。

1、注销税务登记证。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所需资料:注销税务审批表、税务证的正副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注销报告、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国税的注销通知单和地税的注销通知单)。

2、自行登报公示。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复印件、法定身份证复印件、公告的内容规定是,该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是有点长,不过万一你还欠人钱,总要给“债主”时间来发现和核实这件事嘛。

3、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登报公示45天之内都没人提出异议,接下来就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了。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通知单》、股东会决议、公司原始档案、有效的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刊登公告的报纸、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4、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所需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注销申请书、没有用完的支票、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并盖公章,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及副本。

6、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所需资料: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三、注销费用

公司注销的费用,一般是2500起。如果公司没有异常,或者没有开票,注销的费用一般是,般是两、三千左右。如果公司经营状态出现问题,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费用可高达四、五千甚至更多

50万注册资金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一、公司注销具体流程: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注销公告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二、50万的公司注销要多少钱?

注销公司之前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倾诉啊完成后才能去工商局 地税国税领取表格开始注销手续。

费用根据公司存在年限与代办商谈金额为准。

上面是关于“企业注销流程先后顺序,50万的公司注销要多少钱?”的讲解,如果想要快点的完成公司注销的步骤,企业公司就要先了解公司注销是怎么注销的,在企业公司打算停止公司运营的时候,就需要提前准备公司注销的相关资料手续,要是等到公司被工商局吊销之后再去申请公司注销就会非常的麻烦。

2023年注销公司流程以及完整攻略?

2023年关于公司注销办理流程:

1、先缴销税控设备:填写《注销企业防伪税控设备登记表》,先把发票缴销掉。

2、报表填写:

(一)增值税申报表:

① 个体户: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② 个体户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份以及本月份的申报表。

③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④ 一般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①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②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③ 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必填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1份。

个人公司没有经营注销需要多少费用?

一、没经营得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费用在3000到5000左右,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

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注销流程:

1;公司清算 ;

2:登报公示;

3:工商局,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4:税务局,注销国、地税;

5:银行,注销公司所有账户;

6: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

7:社保局,注销社保账户;

8: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费用要看了,你可以选择自助注销,app支付宝里搜一下 跑政通,然后选择公司注销就行,要填写资料的,填写好久好

公司公户注销的流程及费用?

第一、召开股东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的股东会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

第二、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编制清算表、剩余资产分配方案,如公司资不抵债则要进入破产程序。

第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四、申请注销国家税务登记。

第五、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第六、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算报告、税务局的同意注销通知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特别是涉及到税务清算方面,往往需要补缴税费。

如果公司没有具体经营,则费用较少,支付登报公告费即可,如果公司经营期限长、经营财务不规范,则费用较高。

注销一般纳税人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流程:

1、到主管局申请注销,缴销发票,两卡。成立清算组(到工商备案),对公司进行清算,有清算所得交税。

2、等主管局或稽查局来纳税检查,发现问题补税。

3、出稽查结论,到主管局出注销通知书

4、拿国税注销通知书到地税申请注销

5、等地税纳税纳税检查,发现问题补税。

6、出检查结论,到主管局出注销通知书

7、登报(可以提前登报)45天后,持会计师事务所出的清算报告到工商局申请注销。

8、拿工商的注销通知办理代码证废置。

9、银行可以在税务注销完的时候销户,等工商注销的时候会把章收回去,所以等工商注销了,可能就没有章办理银行的手续了!

【第7篇】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甄灵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贺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股东失联造成公司经营无法进行,但又无法形成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无法以正常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流程注销公司,其他股东如何解散公司?起诉解散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司法解释规定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分别应如何理解?本文通过检索并分析研究相关权威案例,试图得出指导性的结论。

公司经营中,大股东或超过1/3表决权的小股东失联(如自然人股东失踪、被羁押判刑或机构股东出现停业歇业等异常无法联系),可能造成公司经营无法有效继续,同时又无法形成符合法律要求的2/3以上表决权通过的解散公司的有效决议,无法以正常流程解散注销公司。而公司又因特定原因,比如关联公司拟安排上市、资产正在迅速贬值或流失,无法等待失联股东出现,此种情况下,公司如何解散?起诉解散公司是否可行?起诉解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提供什么证据才可以?

一、关于起诉解散公司的法律规范

无法以正常途径解散公司的,法律赋予了诉讼解决的途径,见于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关于诉讼解散公司的法律层面的规定,只有这一条。但显然比较笼统和原则。面对这条规定,可以升起无数疑问:“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如何理解?资金紧张算吗?连续亏损算吗?股东争斗算吗?股东失联算吗?依条文可见,“困难”“损失”“无其他途径”三个条件,是需要同时满足的,那为什么要增加“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这样的条件?继续存续但股东无收益为什么不够?重大损失如何认定?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如何证明?

所以,公司法这条规定,需要更细化的规定来指导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上述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我们可以看到,以上司法解释的规定,其实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这一表述的解释,未涉及其他问题。并且依据以上解释也无法直接判断,股东失联,但还不够两年以上的,是否可以视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因此,我们将目光投向司法判例。

二、对解散公司法定条件的理解

鉴于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都未能回答我们的疑问,因此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研究具有参考意义的判例,从判例中理解推敲法律规定的含义,以及司法裁判尺度和思路。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指导性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该案判决中法院认为:要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出现了严重困难,应该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的运行现状进行综合分析。侧重点在于判断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单纯的公司经营困难,而不是治理结构上的根本性冲突,如公司经营亏损、资金周转不畅等都不是股东可以提起强制解散公司诉请的理由。但是,如果公司内部运行机制失灵,治理结构出现根本性障碍,则即使公司目前仍处于盈利状态,也不影响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强制解散诉讼。也就是说,公司本身是否处于盈利状况并不是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有无出现严重困难的必要条件。

这个指导性案例很好地解答了我们的部分疑问,即公司资金紧张、经营亏损都不能作为“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理由,甚至公司盈利也有可能被认定“严重困难”。法律所规定的“严重困难”,是指公司治理失效。笔者理解,之所以要做如此认定,是因为,作为司法裁判介入公司运行的特别规则,司法必须克制,手不能伸的太长,法院应当关注和审查、判断法律问题而非经营问题,资金紧张或亏损是个经营问题,治理失灵才是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任丰公司与富钧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判决中,法院认为,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权力运行发生严重困难,股东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正常运行,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任何决议,即产生了公司僵局情形;一种是公司的业务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如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如果公司仅仅是业务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存在权力运行严重困难的,那就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解散公司条件。

这个判决进一步印证了我们的理解,就“经营困难”的解散条件,法院审查的是法律问题、公司治理问题,而非业务问题,法院不做商业判断。司法裁判的任务是维护权利,维护法律的有效运行,只有在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得不到保障,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秩序无法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司法才会插手。

在这个裁判思路下,甚至业务良好的公司,都可以视为“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都可以判决解散公司。内蒙古高院(2013)内商终字第86号就是一个例子,该案判决中,法院认为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与否,并不是判断公司解散案件的必要条件和衡量标准,除此之外,公司经营处于盈利状态,但从未向公司股东分配过任何利润,反而可以说明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回到我们的问题,股东失联情况下,是否可以认为“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据以上裁判的思路,如果大股东失联,显然公司无法就任何事项作出有效的股东决议,可以视为公司治理失灵。但如果1/3以上表决权的小股东失联,公司只是无法就“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公司经营中不大常见的特别问题形成有效决议,但是公司日常经营的一般问题,比如业务和投资决策、财务预算决算、任免董事或总经理、分红等等,在1/2以上表决权就可以通过,此时是否属于“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还需要根据董事会的运行情况、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有效掌握与否等综合判断。但我们大致认为,1/3以上表决权的小股东失联,正常情况下,很难认定“股东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正常运行,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任何决议”,所以,在此情形下,解散公司的理由很难成立。当然,如果是小于1/3表决权的小股东失联,更加无法认定公司治理失灵,因此起诉主张解散公司几乎不会被接受。

(二)对“继续存续会使公司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理解

该要件本身无法外化为客观具体的标准,因此会由法官结合个案情况,并综合考虑分歧原因、存续时间、化解可能性等因素后进行判断。

前述仕丰与富钧案判决中,法官认为:富钧公司僵局形成后,公司经营就陷入了非常态模式,在永利公司单方经营管理期间,富钧公司业务虽然没有停顿,但是持续亏损,没有盈利年度,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责任能力显著减弱,股东权益已大幅减损至不足实收资本的二分之一。认为构成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重大损失的条件。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湘高法民再终字第71号案中,法院判决认为:公司董事长擅自以公司名义高息借巨款不入公司账,并擅自以公司作担保人对外高息借巨款,致使公司背负巨额债务,进一步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只有解散公司,才能避免公司股东利益受到更为严重的损害。

由此可见,虽然法院不做商业判断,不以公司经营亏损作为认定“严重困难”的标准,但是法院要维护原告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股东在公司治理失灵时,无法有效通过公司治理规则维护权益,同时其股东权益正在遭受侵蚀或贬损,公司继续存续只会使股东权益无可挽回的不断流失,则司法应当果断介入,判决解散公司,为原告股东及时止损,以司法之力给予股东公司治理规则之外的第二层保护。

因此,如果股东会失灵,公司治理出现僵局,同时股东的利益无法避免地不断流失,则法院可以判决公司解散。

(三)对“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理解

其他途径指什么?法律为什么要设置这么一个前提条件,将判决解散公司作为最后选择?这一条要求实践中如何证明?

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第8号指导案例判决认为:法律之所以将调解等等其他救济手段设置为司法解散的前置程序,这是因为司法解散将导致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且不可反转回复,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社会资源浪费。立法对此所抱有的精神态度不能被认为等同于前置程序可以久拖不决。对于那些已经陷入严重经营管理困难的公司,在通过其他多种方法仍然无法化解纠纷时,只能通过司法解散公司这一股东退出机制来打破僵局;否则,过于冗长的前置程序可能使得公司司法解散机制形同虚设。也就是说,司法需要掌握一种平衡。

前述仕丰与富钧案判决认为:公司僵局并不必然会导致公司解散。司法应审慎介入公司事务,凡是有其他途径可以维持公司存续的,就不应该轻易解散公司。但同时,当公司已经陷入持续性的僵局状态,穷尽其他途径仍然无法化解,且公司不具备继续经营条件,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法院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解散公司。

前述瞿正明案判决认为:公司法没有规定解决公司僵局的其他替代性救济措施,现hx公司的持续性僵局已经穷尽其他途径仍未能化解,如维系hx公司,公司股东权益只会在僵持中逐渐耗竭。相比而言,解散hx公司则能为双方股东提供退出机制,可以避免股东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前述案例判决可见,法律之所以将判决解散作为最后的选择,是因为司法解散将导致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且具有不可逆转、回复性,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社会资源浪费。这个规定显然包含了社会经济总体利益、社会效果的考量,出发点是司法应当鼓励维护经济的发展,而不是损害、阻碍经济发展。这也是刑法中谦抑性原则在民事领域的某种类似性体现。

所谓的“其他途径”,应指判决解散公司之外,能避免股东损失、解决僵局的其他替代方案,比如股权比例结构调整、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改组董事会、司法调解或第三方调解等,但是否在每个个案中都需要证明经过了所有可行方案的尝试,且有证据证明,笔者认为也不尽然,存在一个可行性、合理性的主观判断及把握。如果要求在每个个案中都穷尽了所有的其他途径,并且提供证据证实,是一个现实中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所谓“其他途径”本身无法穷尽,理论上可以设想无数的解决方案,其次要求证明穷尽了其他手段也是个过于沉重的负担,这样的要求就是前面判决中所批判的“等同于前置程序可以久拖不决”。因此,是否确实“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由法院在个案中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掌握判定,比如股份比例关系、僵持时间长短、股东利益损失情况、以往纠纷中股东态度及过错等等。

回到本文的问题,股东失联,如果是大股东失联,则公司显然无法形成有效治理和决议,很难找到其他的替代性解决方案,如果大股东同时又是法定代表人,而变更法定代表人本身又需要股东会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替代解决办法更少,除了等待本人重新出现或等期限届满宣告失踪,几乎没有其他有效办法可以解决僵局,但是宣告失踪需要等待下落不明满2年后才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立案,因此这并不是一个现实可行的选项。在此情形下,法院应当更倾向于判决解散公司。

如果是1/3以上表决权的小股东失联,则替代办法还是很多的,比如在不进行增资合并等重大表决事项前提下继续维持经营、比如改选董事会、变更法定代表人、重新设立账户、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经营等等,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势必会非常慎重。

(四)股份比例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公司法虽然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但在原告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无法对决议享有一票否决权)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公司股东会虽正常召开,但均由大股东一方自主决定的现象,使得小股东表决权形同虚设。此时小股东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法院可能会以起诉方股权比例过低而不足以形成事实上僵局为由,驳回诉讼请求。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依不拉音与新世纪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纠纷申请再审一案中认为: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依不拉音的股权仅为15万元,不足三分之一,不足以形成僵局,而公司僵局是解散公司的重要前提。最终,本案法院综合其他因素,未支持依不拉音要求解散新世纪公司的诉求。

因此,如果是不足1/3表决权的小股东失联,大股东起诉解散时,法院很可能认定不会构成公司僵局,第一个前提就不存在,很难支持解散诉请。1/3以上表决权的小股东失联,大股东起诉解散时,也会面临如何证明公司事实上出现了僵局的问题。大股东失联时,作为原告的小股东可能需要证明这种失联导致的僵局状态会可预见地持续下去。也就是说,这种失联不是偶发的,短暂的,而是可以合理判断短期内不会解决。

(五)审判中的社会效果考量

虽然法院审理中不会进行商业判断,公司盈亏或未来预期属于法律规定之外的问题,但是不可否认,法院在最终裁决时,仍然会进行社会效果的考虑,在我们的国情下,法官除了要遵从法律,还要讲政治,顾大局。一个案件的社会效果,也是讲政治的一部分。例如前述依不拉音与新世纪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纠纷申请再审一案中,判决认为:目前公司名下80余辆车挂靠经营,承担着当地的大量客运任务,如果强制解散公司,不但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还将影响当地客运市场正常秩序,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

因此,原告起诉解散公司,也不得不将社会效果纳入考量,进行相应举证,证明公司的继续存续除了损害股东利益外,也无助于社会公共利益或相关方的利益。

关于“不做商业判断”和“考量社会效果”,前者看似以公司为关注对象,后者看似以公司之外的社会利益为关注对象,其实有时候并不能严格区分,前述判决所谓“司法解散将导致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社会资源浪费”本身就隐含着商业判断,解散公司会导致浪费社会资源,还是属于对社会资源的及时止损,不能不考虑公司存续下去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社会效果其实包含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一个经营良好的公司才会有助于增进社会资源,而经营恶化、亏损的公司,大概率是在消耗社会资源。因此,原告起诉解散公司,还是应当尽可能证明,公司在商业上也不会有较为乐观的预期。

(六)是否会考虑原告股东的过错

个别案例中,公司僵局的形成,与原告的先前行为有关,也就是说,原告本可以避免公司僵局,或对僵局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此种情况,是否影响案件的结果呢?

我们认为,解散公司的纠纷,不属于侵权纠纷,不应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司法介入公司经营,是为了解决微观经济运行中的病变,疏通堵塞,而不是追究责任。前述仕丰与富钧案判决中,法院认为,公司能否解散取决于公司是否存在僵局以及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实质条件,而不取决于公司僵局产生的原因和责任。

因此,从法律上判断,僵局的形成原因和责任不影响判决结果。不过,案件的判决或多或少离不开法官的主观判断,而法官的主观判断离不开对双方是非过错的评判,很难说法官内心形成的是非曲直在某些自由裁量余地较大的个案中不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这是个心理学范畴的问题,是个人性中潜藏的惩恶扬善的问题,无法避免,必须正视。

三、股东失联解散公司诉讼的难点和建议

严格来说,股东失联情形不属于关于解散公司司法解释的明确列举情形。如前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列举的解散条件“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包括“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等几种,股东失联情形都不属于,原告只能援引该司法解释中的兜底条款“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作为起诉依据。这种无直接对应法条的案件也会让法官判决支持原告承担不小压力。

股东失联案件庭审中,被告很可能都不到庭,案件可能需要经公告后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对原告有利有弊,利处是对方不会提供反证及反驳,弊处是法官审理判决更为审慎,各个环节都需要证据支持。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原告必须掌握和提交更完备的证据。

解散公司的三个条件是,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证明股东失联后构成满足第1个条件的事实,仍需要提供证据满足第2、第3个条件,但后两个条件并不是完全的客观标准,只是对未来或可能途径的判断,因此,增加了主观因素和不确定性。

原告可以设法提供的证据包括:

(一)股东失联,标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证据

(1)标的公司的原社保缴费清单及现社保缴费清单,以证明公司员工均已离职完毕,目前无员工在职,或只有少量员工处理善后事宜;(2)离职员工有经济补偿金支付记录的,需提供该支付凭证;(3)标的主要管理人出具的证人证言,证明公司从什么时候已经无法经营、完全停业;(4)银行账户密码、财务印鉴、密钥、营业执照或公司经营重要资料物品掌握在失联股东手里的证据;(5)失联自然人或机构失联的证据,可以提供其往来邮件说明其电话号码,然后至公证处拨打电话进行录音,说明电话无法接通;(6)失联机构办公现场摄影录像或公证,说明股东公司已人去楼空、无实际经营;(7)就失联人员或机构进行寻人启示等登报公告的证据;(8)失联机构因失联停业而被吊销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据。

(二)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证据

(1)标的公司客户、供应商等相关合作方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函要求履行合同、支付款项等文件;(2)标的公司部分业务合同,证明公司停业状态持续将使公司承担大额违约金;(3)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凭证,证明无法经营使公司资产价值不断折旧和流失;(4)标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但需要持续支付租金、使用费、支付工资等等证据。

(三)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证据

(1)标的公司章程,证明原告无权通过股东会任命新的管理层管理公司;(2)原告曾经发函、发邮件给失联股东的证据,证明试图联络和协调,试图通过变更股份、出售股份、减资等方式操作而无果;(3)其他人或其他机构参与协调调解而无果的证据。

公司经营中,会发生形形色色的异常和纠纷,有一部分会转化为诉讼案件,需要诉诸司法来解决。但是法律规定面对五彩缤纷变化莫测的社会生活,不可能规定的包罗万象、面面俱到,所以很多案件的解决,游走在法律规定的边缘和模糊地带,如何处理和适用,需要下功夫斟酌。股东失联案件就是此类问题之一,本文通过考察法律规定的立法意图和相关裁判案例的裁判思路,希望能为此类案件的解决提供一些参考。

【第8篇】分公司注销前往来款怎么样清理

公司注销时分公司与母公司往来款项的处理,如果分公司注销税务登记前,账上存在大量与总公司的往来,应该通过账务处理相互抵销,没有余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企业注销时确实无法偿付应付款项在清算时需要计入收入征税。

【第9篇】分公司办理注销

重磅!企业注销又有新规定!注销程序又双叒叕简化了!今天起,企业注销都按这个来!

重磅!企业注销最新政策!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1〕45号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积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改革工作,极大地便利了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市场主体退出市场。为落实国务院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实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

在《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基础上,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下同)。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相关涉税情况,对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三是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二、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天(自然日,下同)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税务部门不提异议的情形与本通知第一条相关规定一致。

三、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

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市场主体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

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

五、优化注销平台功能流程

允许市场主体通过注销平台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全程网办。市场主体填报简易注销信息后,平台自动生成《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除机关、事业法人、外国投资人等特殊情形外,全体投资人实名认证并进行电子签名。市场主体可以通过邮寄方式交回营业执照,对于营业执照丢失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市场监管总局 税务总局

2023年7月30日

重点变化!!!

1、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3、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4、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优化注销平台功能流程 。

办理企业注销需要注意的5大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申请清税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这其中包括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所得也要申报),清算土地增值税,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等。

3、注销应先税务后工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在吊销之日起15天以内,申报办理清税注销。

4、已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社保登记的,还需要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5、企业注销后账簿等涉税资料一定要按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之前就有会计因为这个被判刑!

案例:毁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系原山西某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所长,是该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被告人李某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23年11月份,被告人王某准备注销山西某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税务部门审查,符合注销登记的条件,决定准予核准。2023年2月19日公司因停止经营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期间,被告人王某指使被告人李某某等,销毁了该公司2023年到2023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被告人王某销毁了该公司2005年至2023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2023年以后的电子记账。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所长实际经营者)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二、被告人李某某(法人代表)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由于现在疫情以及国外疫情的严重影响,从去年开始,很多企业公司已经少了很多业务,公司的收入严重减少导致经营不下去,想要注销企业,而近年,国家虽然开始简化注销,但简化注销也不是适合于每家公司。

税务注销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活动。

工商注销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工商注销分为:简易注销、一般注销。

税务注销问题

注销公司最大的难题在于账目要清晰,没有偷税漏税行为,否则都要补上才能注销。从经营角度讲,疫情的爆发是今年企业注销的最大源头,这也使源头企业借此大肆涨价,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未来几年生存将会更加艰难,及时止损很有必要,今年不注销,明年再注销的时候,就要算清税费。

其中,印花税是注销必查项目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平时在大家眼里无甚存在感!企业注销时,它就会让你尝尝忽视它的后果。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都是检查重点!注销前,仔细检查一遍,该补的赶紧补!

而根据企业情况不同,注销税务登记分以下3种情况:

以下情况可以简易注销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使中小微企业在开办便利的同时退出也便捷,促进改善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

图片来源:国务院网站

在6个月内没有申请注销登记的,可作出依职权注销,依职权注销其实就是 “先注销,后清算”,可以大大提高效率,清除“僵尸主体”。同时为了规避风险,注销后若有未完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恢复到注销前的状态。

注销这么麻烦?不注销了行不?

有人说了,既然注销这么麻烦,还得补税,那我不注销了,就把企业扔在那里不管了,让它自生自灭行吗?

有这样的想法,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

一、税务上,公司不正常注销

公司不注销,你也不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后果有:

1、有欠税的话会有滞纳金会一直累计!

2、还可能会被税局认定为“非正常户”!

3、同一法人代表在没有解除非正常户之前,可能无法办理新的税务登记,不能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工商上,公司不正常注销

公司不注销,你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后果有:

1、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但不得开展经营业务!

2、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

3、公司、个人信用被抹黑,影响养老保险领取、出境、乘坐飞机高铁等等!

如果有公司没有业务,停止经营了,一定要趁早注销,选择不注销,那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复杂,让自己和企业承担更大的风险!

【第10篇】分公司注销申请书

本文目录

分公司撤销工商登记网上流程?

公司注销需要先注销子公司吗?

公司公户注销的流程及费用?

公司已在工商注销如何去银行注销?

注销营业执照的步骤和流程?

分公司撤销工商登记网上流程?

(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公司注销需要先注销子公司吗?

是的。且应该是先注销分公司才能注销总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按程序应当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或者总公司注销的同时即终止分公司的业务往来,并立即函告分公司的注册机关完成注销手续。

拓展: 分公司注销登记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公户注销的流程及费用?

第一、召开股东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的股东会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

第二、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编制清算表、剩余资产分配方案,如公司资不抵债则要进入破产程序。

第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四、申请注销国家税务登记。

第五、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第六、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算报告、税务局的同意注销通知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特别是涉及到税务清算方面,往往需要补缴税费。

如果公司没有具体经营,则费用较少,支付登报公告费即可,如果公司经营期限长、经营财务不规范,则费用较高。

公司已在工商注销如何去银行注销?

公司已在工商注销去银行注销方法及需要材料

一、基本账户

提供的资料为:

1、开户许可证

2、销户申请书

3、剩余的支票

4、印鉴卡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

6、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个别银行要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公司不再营业,提供工商局的注销证明,可将剩余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若仍继续营业,则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且基本账户将是最后一个撤销的,须先将所有一般账户撤销,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办理最后销户手续。

二、一般账户

1、销户申请书

2、剩余的支票

3、印鉴卡

4、法人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盖公章

5、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6、扣税账户:提供工商、国税、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注:剩余资金须转入同名其它账户。

三、临时验资户

(一)验资成功

1、公司须先在开立基本账户之后,将验资户中的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开立基本账户的程序请看基本账户办事指南)

2、基本账户开立成功后,凭开户许可证到柜台办理

3、销户申请书

4、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须本人亲自到柜台办理)

5、印鉴卡

(二)验资不成功

1、销户申请

2、原资金转入依据(工商局证明)

3、印鉴卡

4、股东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注销营业执照的步骤和流程?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

1、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向市食品药监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监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发给受理通知书

3、首席代表根据资料核查情况,签署意见

4、首席代表签署意见

5、符合条件的企业,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后准予注销

6、申请人凭企业委托书在窗口领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决定书

7、对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

【第11篇】注销分公司股东会决议

你好,我是何鹿其。

欢迎和我一起,逐条学习《公司法》。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第九章的内容,上次我们学习了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今天我们来学习关于公司分立的规定,先来看175条,关于公司分立的程序,原文是: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01. 公司分立的程序

公司分立,就是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和公司合并类似,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存续分立,公司分出来一个新的公司,原来的公司还继续存在。

另一种是新设分立,原来的公司注销,新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

公司分立的程序也与公司合并的类似,只不过因为分立的主体是一个公司,所以公司分立不需要签订分立的协议,其他的程序都和公司合并相同。

第一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第二步,公司股东会(或单一股东)做出公司分立的决议(或决定)。

第三步,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通知的时间期限和公告时间也与公司合并相同。

第四步,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分立和公司合并不同的是,公司分立的情况下,《公司法》没有规定债权人有权力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其原因与176条的约定有关,我们看一下原文: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讨论过,公司合并有可能降低原公司的偿债能力。但在公司分立的情况下,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分立后的公司,偿债能力没有减弱,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当然,如果公司和债权人之间有其他的约定,则要遵循协议约定。

比如分立前的债权由分立后的某一个公司偿还,其他的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权人和分立前的公司都同意,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关于分立之后的资质问题,也与公司合并的情况类似,不再赘述。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关于公司减资和增资的规定,先来看177条,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原文是: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02. 公司减资的程序

公司减资的程序与公司分立的程序类似,也分为四步:

第一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第二步股东会进行审议决定;

第三步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第四步办理工商变更。

和公司合并类似,公司减资的时候,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原因是公司减资之后,公司的偿债能力也会变弱。

在减资以前,哪怕公司的股东没有实缴资本,那股东也负有按期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股东不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出资。

如果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责任就相应地减少,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关于减资的价格,一般以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值或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或经评估的净资产值来确定,有时候也会以公司的注册资本原价来确定。

关于支付的方式,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为实物、其他财产或者对相关股东的债权进行抵销。

甚至可以不支付任何对价,只是进行账务处理,把减少部分的实收资本计入资本公积。

03. 公司债权人保护

那如果公司没有履行相应的告知程序呢?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也和公司合并的情况类似,公司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会面临两个处罚:

第一,按照《公司法》第204条的规定,可以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先看原文: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178条是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有关出资的原则性规定。

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增资时的出资与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要求是一样的。

这里就包括出资的方式,是用现金还是实物;出资的时间要求;出资不实的责任;不得抽逃出资的要求;虚假出资的责任等等。

《公司法》178条对于公司增资的程序和要求没有做具体的规定,因为增资的程序等内容在其他的条款中已经有过规定了。

比如增资的表决机构、有限公司股东优先认购权的规定、增资的价格等等。

如果公司真的想要增资,还需要参考其他的条款来执行。

最后我们看一下第179条,关于公司登记的规定,原文是: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179条,把前面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增资所需要的变更登记要求统一作了说明。

在公司合并的情况下,存续的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都可能会发生变化,而这此都是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事项。

在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必然会引发注册资本的变化,也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因为公司合并或分立解散的公司,需要进行注销登记,而因此新设的公司需要进行设立登记,这个都很好理解,这里不做过多的说明。

到这里,第九章的内容我们就学习完了。

下次我们就进入第十章,关于公司解散和注销的规定。

end

【第12篇】分公司注销重新开公司

公司有经营损失是转让还是注销这完全取决于企业本身的情况来定,企业注销和转让既有优点也有缺点那么下面让我们来逐一分析下

首先是公司转让的优点:

1、节省经费:公司转让的过程中,是不会出现任何费用的,除非税务那边有未完结的税款,但这种费用无论公司注销还是转让均需企业缴纳。但如果企业的资质很好或者有特色,甚至可以在转让过程中获得收益。

2、节省时间:公司转让在顺利的情况下最多需要的时间是十五个工作日,再加上税务局办税顺畅的只需七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全部证照的转让。

3、节省人力:公司转让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自己只需中途参与确认转让即可。

缺点:公司成立不足一年转出的几率不大,因为大部分企业愿意购买公司其原因是因为其成立时间长,时间代表着信誉。

公司注销的优点:

1、注销后办理其他业务不需要担心被其影响

缺点:1、注销公司需要几个月时间,相较于转让耗时些;

2、注销公司要查账,税务局有可能会要求补缴税金或者罚款;

3、需要花费一笔费用;

4、在认缴资金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第13篇】注销分公司需要的材料

空壳公司是指已经开设的公司法人,有公司名字,但是还未有经营业务的公司。通常情况下,无异常的空壳公司注销是没有什么风险的,选择简易注销即可。

一、公司申请简易注销,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二、简易注销的流程:

第一步: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找到“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公告填报:申请简易注销,按照提示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并上传。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公告期20天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第三步: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准备资料:公司注销决定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经办人身份证

注销周期:正常情况下,材料准备齐全,2个月左右即可办理完成。虽然简易注销简化了注销流程、材料和时间,减轻了公司注销的难度,但是如果企业不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或者已经浪费了简易注销的机会,就只能选择一般注销流程了。

以上就是简易注销的流程,本号提供工商财税服务,关注获取税收优惠政策、免费咨询服务,如有帮助别忘了评论点赞收藏一条龙哦~

【第14篇】如何注销分公司

因为疫情的影响,国内的工商业受到了不小的冲击,许多企业的分公司因为经济形势不好而面临着倒闭的风险。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需要来了解一下企业的分公司注销了。

分公司记注销流程:

1.签署《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按规定填写联合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人证明。

2.提交注销材料:准备注销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由关联公司决定并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工商登记机关。

3.分公司注销经工商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后,分公司需携带《分公司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注销分公司登记。

注销分公司需要多长时间?

分公司被撤销、依法命令关闭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注册机构申请注销。公司分支机构注销的审核程序和期限参照公司注销程序执行。

分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3)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4)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满或发生其他解散事由。

分公司注销的相关流程和满足条件,差不多就是以上这些内容了。如果您打算注销您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那么请知悉以上知识。更多可咨询顶呱呱。

【第15篇】分公司可以简易注销吗

很多企业在上升发展期时,为了拓展业务都会选择开设分公司,但市场萎缩、业务不好及各方面因素影响,使得企业被迫注销分公司。那么分公司可以简易注销吗?企助力小编为您奉上专业解答。

分公司可以简易注销吗?是可以的。只是在通常情况下,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走普通程序即可,法条中也没有不可以简易注销的表述。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主要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办理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

分公司简易注销拥有三大优势:

一是压缩了办理程序,取消现行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注销登记材料齐全可一次办结。

二是大幅减化了提交材料,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三是降低了成本,无需再通过报纸发布注销公告。

企业进行简易注销在提交材料后就进入简易注销20天公示期,在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30日内便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简易注销。

关于“分公司可以简易注销吗”您是否了解清楚了?如果想要咨询其他业务和详细流程,可以拨打400-008-0207进行咨询。

【第16篇】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流程

公司倒闭时常发生,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那么,注销有限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3.注销报告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3、公司原始档案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3、公司股东会决议4、公司清算报告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6、公司原始档案

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法律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总结:要想顺利的进行注销公司的话,则就要先了解清楚规定的注销流程是怎样的,而具体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样才能尽快的完成公司注销。

分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16篇)

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分公司作为其上级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依法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其对外经营风险也由总公司承担。故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相对简便,只需要根据注册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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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分公司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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