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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16篇)

发布时间:2024-10-08 17:19:03 查看人数:32

【导语】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16篇)

【第1篇】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

。最近有小伙伴问了,公司现在组织缴交企业年金,那企业年金该不该交?怎么交?那么好了,今天我给大家简单聊聊企业年金的事。

前言

前两天刚看了报道,2023年中国人口净出生只有48万人。骤减!什么概念?就是你现在打工缴交的养老金是给现在的退休老人用的。那么等我们自己老了,退休了以后,社保中心可能就没有那么大基数的纳税人来支撑,来纳税了,那么你的养老金势必会和现在缴交的不匹配。为了我们打工人以后退休的幸福日子,企业年金于2004年5月1日出台了!

老规矩先说结论!

先说说朋友们最关心的。

1.它是不是骗局?企业年金绝对不是骗局,这种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在发达国家开始推进。我们国家只是发展还不成熟,现阶段有企业年金的企业普遍为国企和央企。也不存在企业倒闭了钱拿不到的情况。

2.要不要交企业年金? 要交!而且无论处于什么年纪,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的利永远大于弊,这个是可以放心的。

介绍下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总的来说就像我们前边说的一样,国家已经意识到我们这波打工人退休后的情况不容乐观。开始牵头国企、央企作表率来推进企业年金,完善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1.企业年金最大的好处就是保障退休养老生活,增加退休后收入。

2.企业年金个人缴交部分是按照比例缴交,有上限(这个后边会细说),公司会按你缴交比例来支付公司部分的年金,这个收益才是重点。跟五险一金一样,相当于硬性存钱了。

3.个人税收优惠,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充分享受年金缴费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缴费原则。

以我公司为例,聊聊缴费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经营实际,以企业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集团缴费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8%。

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单位缴费的 1/2 缴纳(最高不超过个税免征额)。副科级以下人员可以自愿选择缴交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缴交的 1/2,最低不得少于 30 元/人.月。副科级以下人员自愿选择个人缴交数额的,需于每年一月或参加计划开始的当月填写调整个人缴费申请表

这个就根据自己的现状来看了。手里有钱的建议直接满格缴纳。我没钱的就缴个最低标准30元/月。[捂脸]

聊聊最关键的。权属分配问题

以我公司为例,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

总结

1.本人主动离职的,按照年限按比例归属。

2.公司经营困难,没钱缴交企业年金了,导致企业年金合同终止了,按照账户余额100%归属职工

3.打工人人没了;公司不续签合同了;公司强制离职的,也是100%归属职工。

总的来说,只要干满8年就能拿到钱了。

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出国(境)定居;

4.退休前身故。

支付方式:

可根据个人账户余额、个人所得税税负等情况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待遇,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以上就是企业年金的简单概述了。有条件的话还是推荐顶满缴交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第2篇】企业年金辞职了还有吗

员工在辞职前缴纳的年金并不会消失,而是会继续保管在个人账户。并且员工之后如果找到了新工作,新单位也有企业年金的话,那员工就可以去办理企业年金转移手续,把企业年金转入到新单位,然后再和新单位一起缴纳企业年金。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那么等到退休后也可以取出。

不过,大部分企业都会设定一个在职年限,如果员工没有达到年限就辞职,那么公司缴纳的那部分企业年金不会转到个人账户中,也就是没有了。

这里需要注意,很多人可能想在辞职之后把之前缴纳的企业年金给取出来,这是不被允许的。企业年金只有在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员工离境定居、员工身故这三种情况下才能取出来,其余情况无法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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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企业年金一次性提取税

【导读】企业年金不属于税法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今天小编就相关知识给大家做个整理。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财税文件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计算方法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计算方法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 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3年起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施行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结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年金缴付的个税处理(1)企业年金: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个人账户部分;(2)职业年金: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单位缴纳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8%,在此基础上按照职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个人账户部分。超过上述标准缴付的单位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付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得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区别以下情况确定:(1)企业年金: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职业年金: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地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二、年金基金运作分红的个税处理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年金领取的个税处理基本原则: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季或者按年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缴付年金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2种情况:1、年金自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始缴付:个人所得税计算按照上述基本原则执行。2、年金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开始缴付,在2023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新规定实施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其余额按照基本原则征税。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领取的年金×(1-2023年1月1日前缴付的年金缴付金额/全部缴费金额)一次性领取的,以下2种情况允许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计征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2)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除上述情况外,不允许分摊,而是按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注意事项

1、年金与工资之和超过费用扣除标准部分缴税例1、某企业员工老李扣除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目后的月工资、薪金所得1700元,年金账户中个人部分自行用个人税后工薪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2、企业年金与其他各类保险的处理政策有所不同企业缴费从当期工资、薪金中“独立”出来计算只适用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其他各类商业保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性补充保险,应在办理投保手续时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为职工建立商业补充保险时,企业缴费部分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以前年度企业缴费部分计算补税方法更加细化《通知》第五条规定,本通知下发前,企业已按规定对企业缴费部分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不再退税;企业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责令企业按以下方法计算扣缴税款:以每年度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当年每个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适用税率为所属期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汇总计算各年度应扣缴税款。4、企业年金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政策问题一是年金金额不能随意扩大,应严格遵守相关行业规定;二是设立年金计划的企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制度;三是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应退还已经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四是企业缴费超过标准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相关问题】

一、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100000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就命题条件,简要计算如下:月平均年金所得=100000/12=8333.33元;8333.33-3500=4833.33元,确定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需缴纳个税=(4833.33×20%-555)×12=4940元。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的个税计算,一是受年金缴纳时间影响,二是受本人实际月度工资交税情况影响。

二、企业年金退休领取时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退休领取时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又称企业退休金或雇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第4篇】企业年金退休后如何领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20日发布文章表示,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截图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企业年金允许参保人员在退休时选择一次性领取。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第5篇】缴纳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

一般公司会帮你交养老保险,交满15年,等到你退休以后呢,每个月都能领取养老金。但是有些单位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以外还有一种补充性的养老金制度,那就是企业年金。

比如我虽然已经交了养老金,但是我觉得养老的钱不够我退休以后花,为了以后的生活质量,现在我就把企业年金也交上。这个不是强制性的,看你个人的意愿。

参加企业年金需要什么条件呢,是不是企业上的所有人都可以参加呢?

有两个条件:

第一要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第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履行缴费义务。

企业年金缴费需要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缴纳多少也是企业和员工自己来决定的,总的来说,企业年金交得越多,退休后领的也就越多。

按照规定啊,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到时候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按月、分次领取,当然,里面的钱领取完成以后,就不能再领取了。我们最终能领取多少还要看自己的缴费多少,缴费越多,最后领取的也就越多。

2、出国或出境定居

这种情况可以由本人申请一次性领取。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

假如人去世了,那这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被继承的。

【第6篇】退休企业年金怎么提取

我国已经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许多大企业为员工办理了企业年金计划,那么退休后,企业年金如何提取才划算?

根据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只能在如下几种情况才能提取: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一)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三)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职工一般都是到达退休年龄后可以开始申领企业年金。而申领企业年金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同的申领方式税率相差很大

申领方式分为一次性(包括分12次)(适用于死亡或出国)全部提或其他分次、分月领取方式,但不管怎么领取基本都按个人所得税缴纳,比如如果一次领取总金额超过102万以上的部分,就要交45%的税。比如总金额为120万,那么就会交33万多的税,只会收到:120-((120-6)(纳税部分)x45%-18.1920(速算扣除数))=86.892(万元)。如果按月分次领取,如果打算不交税,那么每月只提5000,20年可以提取完毕。

总之,就是按月提取的次数越多,平均每月提取的金额越少,交税就越少。而且不提去的部分每年还会有投资收益。但这要根据你的身体状况判断,谁能保证自己5、60退休以后还能再或30年以上呢?所以,健康就是金钱,但金钱不一定买来健康。好好珍惜自己的身体才是关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4579277/content.html

【第7篇】企业年金扣除比例

一位朋友打电话来,向我诉说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困惑,说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都是迷迷糊糊就做过去了,或许很多点都没做对,现在我整理了三大类共十项费用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和大家分享。

一、第一大类:以收入基础计算的扣除项目

(一)业务招待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就下列特殊行业特殊扣除作了规定: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现在我也终于明白,基本上见不到香烟的销售广告。

(三)手续费与佣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规定: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第二大类:以利润为基数的扣除项目

(一)公益性捐赠

(1) 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年度利润,是指年度会计利润,而不是税收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三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扶贫捐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疫情防控捐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第三大类:以工资为基数的扣除项目

(一)、职工福利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福利费列支范围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即国税函(209)3号文中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误餐补贴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

3、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更具体。

(二)、工会经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三)、职工教育经费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补充养老险与补充医疗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就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

企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企业年金费用,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五)、党组织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及《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第8篇】企业年金辞职能取吗?

企业年金在辞职后是不能提取的,只有职工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才可以从本人的企业年金账户里一次性或者定期取出企业年金。

在辞职后,且不满足退休年龄,则不能取出。

另外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说辞职人员出境定居,那么本人可以提交申请一次性取出企业年金。

用人单位变动的话,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也会跟着转移,不需要额外办理手续。

【第9篇】企业年金可以转移吗?

1.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性质的养老保险,并非具有强制性规定缴纳,而是由企业和员工协商形成的制度,所以企业年金是否可以转移也是分不同情况的。

2. 如果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如果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3. 如果职工辞职,情况又会有不同。职工辞职后,企业应当对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缴费及投资收益作归属处理。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职工个人,企业缴纳部分按照方案规定归属于职工个人。如果职工再就业后或者未就业,就和上面一样处理。

4. 如果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如果没有达到相关领取条件,是不可以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的。

【第10篇】企业年金提取条件

对于年金而言,一般人不会涉及。毕竟,“五险一金”都没有普及。当然,2023年以后,由于企业年金在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的实施,也是获得类很多关注点。

企业年金辞职时可以提取吗?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的相关规定可知,企业年金在辞职时不能领取。

离职后企业年金的处理方法有两个:

1、转移到新单位。

如果新单位也给职工缴纳企业年金,离职后可以把个人账户已归属收益部分转移到新单位。

2、继续保留账户。

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制度,可以转为由原受托人继续管理相关账户。当然,产生的费用需要职工自己承担了。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年金?年金领取时如何计算个税?

对于年金而言,在实际缴纳或者获得收益时都不需要缴纳个税,只有我们实际领取时才需要计算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达到要求需要领取年金时,领取的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退休后领取年金。

退休时,年金的领取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即按月领取、按季领取和按年领取。

按月领取时,按照月度税率表单独计算个税。

比如说,虎虎按月领取年金,一个月领取的年金是1900元,那么每月需要缴纳个税=1900*3%=57(元)。

按季领取时,把领取的金额除以3,按照月度税率表计算个税。

比如说,虎虎按季领取年金,一个季度领取的年金是6600元。那么每月领取的年金=6600/3=2200(元)。一个季度需要缴纳的个税=2200*3%*3=198(元)

按年领取时,按照年度综合税率表,计算个税。

比方说,虎虎按年领取年金,一年领取的年金是27120元。那么虎虎需要缴纳个税=27120*3%=813.6(元)。

2、出国定居等情况一次性领取年金

个人因为出国定居、工作期间死亡或者退休后死亡的情况,需要一次性领取年金时,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假设,虎虎需要出国定居需要一次性领取年金。虎虎年金的账户余额是29万元。

虎虎需要缴纳的个税=290000*20%-16920=290000*20%-16920=41080(元)。

3、其他情况

除了以上情况,需要一次性领取年金时,需要按照月度税率表,计算个税。

比方说,虎虎因个人生活原因需要一次性领取年金时,领取时年金余额是26万元。

虎虎需要缴纳的个税=260000*45%-15160=101840(元)。

年金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吗?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可知,不管是企业年金还是职业年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具体来说,个人缴纳的年金不能超过自己工资的4%。对于超过部分就不能在税前扣除了。当然,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的比例是8%。企事业单位缴纳的年金,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也不需要个人缴纳个税。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不是不需要缴纳,而是在实际缴纳阶段暂不征收。具体如何征收个税,虎虎下面会详细说的。

参考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

【第11篇】企业年金36号令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否有年金?企业退休养老金中并不包含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第36号令,即企业年金办法的规定,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企业自主建立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退休人员办理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属于基本养老金,是依法履行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以后,所应当享受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强制性的,即只要在企业上班,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这其中也就包含了养老保险。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是义务,依法享受养老金待遇这是权力,这就是义务和权利在养老保险缴费过程中,和在养老金享受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由于养老保险的目的就是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在我们大部分人退休以后,在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中并不包含企业年金。要想领取企业年金,其实和养老保险的缴费过程是一样的,必须要先缴纳企业年金,到了退休年龄以后,才能享受企业年金待遇。如果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只能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如果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还缴纳了企业年金,那么在退休以后除了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以外,还要享受企业年金待遇。

企业年金是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形式出现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属于强制性的,但是企业年金制度是属于自主性的。即可以由企业和职工自主来决定要不要缴纳企业年金。但是由于企业年金单位缴费的部分比例高达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这对于一般的民营企业是无法接受的,所以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只要企业老板不同意缴纳企业年金,职工也就无法参加企业年金的缴纳,退休后也就不会享受企业年金待遇;但是在大多数的国有企业,由于企业年金的缴纳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一样,都可以列入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所以大部分的国有企业都是缴纳了企业年金的。只要是缴纳了企业年金的单位,在职工退休以后,既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领取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既可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按照与保险公司的约定享受相关的待遇。

综上所述,企业退休养老金中是不包含企业年金待遇的,养老金是在岗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以后,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办理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职业年金是企业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只有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缴纳了企业年金的人员,在办理退休以后,才能享受企业年金待遇。

【第12篇】企业年金16万要交多少税

根据《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单位缴纳+个人缴费。

其中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企业年金16万,需要交税为160000*8%=12800元。

同时,为保证在特定时期职业年金收益可能面临通胀带来的缩水情况,还提到,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对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非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第13篇】企业年金可以退吗

1、如果是你已经参加了年金计划后,个人原因在未达到领取标准却想把钱拿回来的话,企业年金交费后,是不能退的。

2、如果是达到年金领取标准(我国规定只有死亡、出国定居、退休、伤残才能领取)后由本人或者所在机构向年金受托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资料和银行账户就可以申请。

3、如果是一次性领取还是分期领取就取决参与企业年金的计划,如果当时设定的是一次性领取则是可以一次性领取,如果是分期则需要分期领取,不过死亡和出国定居都是一次性领取的。

【第14篇】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的缴费在社会保险的五个险种的缴费中占有很高的比例。

我们今天谈一谈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金归集比例和转移比例三个问题。

在谈这些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养老保险进行分类。

01养老保险的分类

养老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按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种。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参保对象的身份又分为两种: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包含无工作单位的个体工商户)。

2、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又分为年金制度和商业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的年金称为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年金称为职业年金。

说到这里,作为一名社保工作人员我都感觉有些晕,我想各位看官应该也差不多要晕了吧。为了更加清晰地表达,我做了一张图片,或许通过图表我们能看出他们的关系。

养老保险分类图

对上图简化,养老保险分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业年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商业保险。

02缴费比例

在研究缴费比例之前,要研究一下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是一个参数,其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以及上下限共同确定。

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一般是按定额缴费,不存在缴费基数。

比如由参保人确定一个缴费周期交纳一个定额资金。这个定额资金不是依靠缴费基数计算出来的,也就不存在缴费基数。

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存在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一般分别以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和60%作为上限和下限。

在缴费基数确定以后,我们开始研究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共同作为确定征缴额的参数。

缴费比例的变化历史

1997年以前,缴费比例由各地制定,各地区间差别比较大。

1997年以后,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两个规定,通过这两个规定基本确定了企业职工单位部分缴费比例不超过20%,个人缴费比例逐步统一为8%。

2005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

2023年,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2023年4月,国家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规定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逐步统一为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确定为16%。

2023年,因受疫情影响,国家分别于2月份、6月份出台减、免、缓政策,规定在2023年2月至12月期间小微企业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全免,大型企业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减半等政策。

2023年,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该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部分为4%。

2023年底,国家出台《企业年金办法》,该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不超过8%,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总和比例不超过12%。

看到这里是不是又感觉到晕了,我也感觉是时候上图了。

现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图

从上图表中可以看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为2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不超过12%。

03基金归集比例

首先声明这个基金归集比例是我自创的词语。基金归集比例定义为养老保险费征缴后分别归集入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比例。

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所缴纳的资金归集至养老保险基金账户。这里不考虑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的情况下,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分别进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一般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例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缴费基数的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为方便理解,请看下图。

养老保险基金归集比例图

04转移比例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人口流动也越来越频繁,特别是大量的劳动力流向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并在人口流入地参保,有的人在离开老家之前就有参保缴费记录,但退休时不一定符合在流入地退休的条件。

有些人经济条件也越来越好,特别是农村居民,以前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随着经济状况的不断改善,感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不能满足养老的需要,所以后来改变参保险种,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所以,就产生了养老保险的转移问题。

有的人看到这或许会产生一个疑问:养老保险转移还有比例问题吗?如果有应该是全部都转,也就是说比例应该是缴费额的100%。如果不是按缴费额的100%转移,退休时转移人的养老保险待遇是不是比别人少?

其实,跨统筹区、跨险种转移的情况,按照规定不是全部转移,个人账户都是全部转移的,但单位缴纳部分,也就是统筹部分并不是全部转移。统筹部分转移是按照各年度缴费基数为参数,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转移。

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是按缴费基数算的,个人所转移的统筹基金并不直接影响养老保险待遇。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有个人账户,在跨统筹区和跨险种转出、转入时均转移全部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2、企业养老保险的转移

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区内转移,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企业养老保险跨统筹区转移或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缴费基数的12%转移,1998年以前的个人账户按累计储存额全部转移,1998年至2005年,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转移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区内转移,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统筹区或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部分按缴费基数的12%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全部转移。

4、年金的转移

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只有个人账户,跨统筹区或职业、企业年金互相转移时累计储存额全部转移。

小结

总体来说,个人账户全部转移,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特殊情况外,有统筹基金的统筹部分按缴费基数的12%转移。

05总结

1、缴费比例

现行的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缴费比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除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按缴费基数的24%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职业年金按缴费基数的12%缴费;企业年金按不超过缴费基数的12%缴费。

2、基金归集比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归集比例为缴费加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归集比例为8%,统筹基金除灵活就业人员为12%以外其余均为16%;

年金全部归集至个人账户。

3、转移比例

个人账户全部转移;

统筹基金一般按12%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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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企业年金保险有哪一些优点

1. 企业年金保险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在众多保险中毫无争议的一点,企业保险产品是安全性最高的金融资产之一。

2. 企业年金保险流动性高,在保险到期之后可选择一次性退保拿回本息,或者选择部分退保,剩余部分继续计息。

3. 企业年金保险复利锁定终身。提前锁定收益也是它的独特优势,而且多数年金险的收益性已经达到最高,商业年金的预定利率上限。

【第16篇】企业年金查询方法

话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正迎来重大利好哦,而且企业年金办法已经于2月正式出台实施,这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城镇职工的未来养老问题。国家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问题倾注了大量心血之外,对比2004年的企业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2、下调了企业年金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未来标准不得超过平均额度的5倍。

4、未来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恢复缴费等多方面的诸多内容。5、明确固定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权益待遇,也就是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最终归属规则和原则。6、未来将适当放宽企业年金权益待遇的领取条件,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之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未来就可以依法领取企业年金了。

7、完善了企业年金权益待遇的未来领取方式,一旦当职工符合规定达到权益待遇领取条件后,不仅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当然也是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8、扩大了企业年金的适用范围,企业年金办法不仅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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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16篇)

。最近有小伙伴问了,公司现在组织缴交企业年金,那企业年金该不该交?怎么交?那么好了,今天我给大家简单聊聊企业年金的事。前言前两天刚看了报道,2021年中国人口净出生只有4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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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年金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