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东莞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东莞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各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技术机构:
现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普法办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局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督导、落实;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改革任务,组织、指导、推动全局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专职人员、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和内部培训讲师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做好全局的学法教育检查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全局各单位普法经验做法,培育典型,打造品牌。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形式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保密法等与办公室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本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信访人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综合规划科
统计法等与综合规划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政策法规科
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与政策法规科履职相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本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案件当事人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编写案例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听证、诉讼工作中,通过解说、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释义解读、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财务与审计科
预算法、审计法等与财务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科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执法监督科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使用指南、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与执法监督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协调与应急科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协调应急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牵头组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信用监督管理科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与信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价格法等与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案件当事人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与网络监督管理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拍卖法、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广告科
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与广告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者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质量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市场规范管理科
有关市场规范管理、商品交易、农贸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与市场规范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专利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与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权利人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质量发展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与质量发展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质量月”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新版《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等与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与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食品经营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与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餐饮安全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疫苗管理法、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与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安全用药月”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5.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5. 结合“安全用药月”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2023年实施的化妆品相关法规规章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5. 结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特种承压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机电设备安全检查科
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与特种承压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机电设备安全检查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者。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标准化科
标准化法及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与标准化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标准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计量科
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等与计量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计量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认可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科技与信息化科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与科技与信息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
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执法协调办、各执法科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与执法协调办、各执法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案件当事人
1.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2.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人事科
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与人事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本机关工作人员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机关党委
《中国***章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与机关党委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本机关工作人员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市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监察法、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与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注册许可分局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合伙企业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法规等与注册许可分局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通过窗口展示屏、讲解、编印指南等方式进行普法。
督查室
实施作风效能监督时与督查室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系统工作人员
通过通报情况、现场督察、信访处理调查、制发督察文书等方式进行普法;
抽检监测办公室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与抽检监测办公室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抽样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市个私协会办公室
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与市个私协会办公室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个私协会工作人员和广大个私企业会员中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通过培训、宣讲、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专利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国际商标注册、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行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专利、国际商标等权利人、质权人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审核、维权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
在辖区内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宣传
本分局工作人员、辖区内社会公众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对分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各技术机构
配合市局开展条码、标准、特种设备检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国家标准及抽验等与各技术机构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技术机构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对技术机构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节点,普及各技术机构履职等相关法律知识。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梁秀雯
【第2篇】蛋糕店食品经营许可证
民以食为天,无论是街头巷尾还是大型超市,各种食品总能第一时间吸引大家的视线和味蕾。食品也成为我们最常购买的商品。手作蛋糕、小吃、奶茶······食品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创业的首选,那么要怎样才能注册一家食品公司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一聊。
第1步取得相关营业执照
第2步办理健康证和知识培训合格证
第3步提交相关资料
第4步现场考察与决定
第5步许可证的颁布与送达
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申请以下产品为经营范围: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d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文件原件;
•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应提交的材料复印件。
上海食品许可证新办申请条件
• 准予批准的条件:
1.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 依法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型及以上饭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从事团体膳食外卖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 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 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安装符合要求的油水分离器;
7. 各类饭店、饮品店(包括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具有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的规章制度,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有不符合审批条件,即“新办申请条件的准予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第3篇】散装茶叶食品经营许可证
网店卖食品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电商平台线上销售食品,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然而很多店铺并没有并没有实体店,只做线上销售是否也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呢,
答案是必然的,无论线上线下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没有实体店铺的话注册执照,以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难度将大大提升。
想要简单方便快捷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欢迎您的来电,小蚂蚁财务代理为您服务,专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营业执照,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申请。
新食品安全法的实行,对于线上销售食品管理又更加严格,针对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本月各大电商平台已发通告,清查线上食品经营者三证,以及执照地址异常,如有异常,弄虚作假,等等信息审核不通过,将给予下线处理。
淘宝出售食品商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备案,通过后,能在淘宝网上销售及参加活动。
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茶叶、酒类批发、乳制品、奶粉等的销售)熟食制作等!
所需流程:经营面积在50平米以下无需验场
费:一千到一千五这样呢,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公章
4、法人身份证
【第4篇】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
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卫生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如需延期,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无证经营的后果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分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经营主体业态,可分为以下三类: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食品销售经营者,包含以下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 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制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3. 特殊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制品)销售
4.其它类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含经营项目:
1、热食类食品制售
2、冷食类食品制售
3、生食类食品制售
4、糕点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
•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5、自制饮品制售
•普通饮品
•生鲜乳及制品
•自酿啤酒
6、其他类食品制售
单位食堂,包含以下经营项目: 1、学校食堂 2、托幼机构食 3、建筑工地食堂 4、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5、养老机构食堂 6、其他食堂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您需要准备以下所需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具体位置(如方位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包括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6、其它材料
7、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提交)
注:各地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可能有所不同,以上以北京为例。
个人可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不可以。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先照后证的原则,需要先取得营业执照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确立合法主体。
【第5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大家好,我是佳源财税的外勤小哥~~~大飞哥
最近年末特别忙一直没有更新,今天特地抽时间来给大家更新一下,今天讲解食品证办理流程。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于2023年已经取缔,现在统一叫作“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已经办理好营业执照(个体或公司性质)
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办的需要代办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此人一般是店负责人或法人;
(5)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需要此表格的可以留言我哦]
注意事项:《一》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之前已经被他人成功申请办理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原先办理人或企业已经搬离。必须先注销之前的食品证才能新办。注销之前的食品证有两种方法,方法1之前的企业或个体户带食品证正副本原件、公章和法人身份证付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当地区政务中心办理注销食品证,如果法人本人去的话需带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一个礼拜时间完成注销;方法2去当地区食品卫生所上一级机构申请注销之前他人注册的食品证,半个月左右完成注销。如果不知道地址先去区政务中心咨询,电话或现场咨询。《二》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之前已经被他人成功申请办理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原办理人或企业未搬离现有场地只是缩小场地面积,例如原承租人老吴租了a-b-c-d四个铺面,现在把abcd其中一个或二个铺面转租给了隔壁老王,老王要想办理新食品经营许可证方法有二,1直接让老吴先去政务中心把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了(因为地址发生了变化),注销当天老王就可以申请办理新的食品证,这个方法一般不现实,因为老吴一般不愿意。 方法2 让老吴去工商先变营业执照地址拿新的营业执照,再拿新的营业执照去政务中心更地址,如果老吴不愿意去变执照地址,可以要求物业或房东出面解决。方法2周期比较长一般要快则1-2个礼拜,慢则1个多月。
四、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无特殊情况,一般是 自提交申请1-20个工作日内会电话联系你看现场,所以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一旦错过的话就会再隔很近才会再次来电,如果你比较急的话也可以去政务中心要一个咨询电话问一下,但不能太过频繁崔会适得其反。因为看现场能不能通过也是外勤看现场的公务人员一句话的事情。 为什么说1-20个工作日呢,区政务中心受理的话就会很快一般1-3天电话你,2-5天看现场,看完现场3-7个工作日通知你结果去拿食品证;如果是街道办所属政务中心的话一般要7-15个工作日才能电话联系你,甚至还有30天左右才联系你。看完现场5-10个工作日通知你结果去拿食品证。 接到看现场公务人员电话后要及时把场地准备工作做好,人来了以后更要超热情接待,也不排除一些故意不给你过的你懂的。他需要什么。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食品经营许可证 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人是连锁门店去政务中心办理,快一点;如果是个体户或非连锁门店必须去当地街道所属政务中心办理。
关于宾馆卫生许可证、人力资源证、劳务派遣证等其它证要更复杂一点。
觉得大飞哥的文章对您有帮助,麻烦给个关注点个攒哦~~~~
12年行业经验
【第6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号查询
经营食品行业或者经营餐厅所需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在销售食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证件,是经验食品准入的一个门槛要求,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则不能销售食品和经营餐厅。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比如说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小心丢失了,这个证件一旦丢失可是非常麻烦的,尤其是对于一些还在开店的餐饮店铺商家而言,丢失了证件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补办,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再补办的过程中需要在报刊上刊登食品经营许可证丢失登报声明才能进行正常的补办。
正常来说,如果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丢失了可以登报挂失并补办的,这个费用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但是不同城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丢失登报费用不同,登报挂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理了,流程如下:
进行登报挂失需要准备好相应材料,比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编号,发证日期等等相关的信息,如果是正本或者副本的任意一本丢失这些信息可以在没有丢失的一本找到,如果全部丢失了,则需要到相关的网站或者联系登报平台的客服进行查询相关的编号。
近期有很多人咨询食品经营许可证登报挂失的,确实现在外卖餐饮发展得很快,各类网红店层出不穷,总之在经营过程中要保管好企业各类证件,如果发现丢失要及时的进行处理。
【第7篇】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填写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表:
1.提交办理申请(可以在网上提交也可以到现场提交);
2.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
2.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3.店铺的平面图。提交缴纳税费单据证明,证实自己所使用的水是正规自来水公司提供的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哪些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第8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改名
今年六月份去派出所办业务,顺嘴问了一下能不能改名字,她们态度很好的说了一句 能。之后我就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业务办理[捂脸]。
改名字用了一天,然后社保,医保,公积金,驾驶证,行驶证,房产证,银行卡(六个银行)信用卡(十一张)电话卡(三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销售许可证,银行对公账户,还有没用到的暂时没改。
现在正在农行办理,已经两个小时了。
奉劝各位没事不要改名,如果你想体验一下各政府部门的业务办理流程那就去改,保证你以后再也不想去了[捂脸]
【第9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知舟京东入驻】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京东上增长最快的类目之一。当前还是京东食品类目的招商风口,那么怎么成功入驻京东食品类目呢?
很多在咨询京东食品类目开店的商家注意啦:凡是今年内申请京东入驻并完成店铺上线的食品商家,京东将执行技术服务费、平台使用费无条件返还的激励政策。
如果您想来京东开店,但还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可以咨询京东服务商知舟,让知舟详细为您解答,知舟是京东官方授权的服务商,帮助商家入驻和代运营服务商,掌握一手入驻资讯!
目前京东食品大类正处于热招阶段,针对新商家入驻有专项的政策扶持,对于还没有入驻京东的商家而言,要抓紧时间咯,下面来看看热招品类:
进口食品: 饼干蛋糕,糖巧,休闲零食,冲调品,米面调味,牛奶乳品,水,饮料,咖啡,油,方便食品;
休闲食品: 休闲零食、坚果炒货、蜜饯果干、肉脯肉干、熟食腊味、糖巧;
此外针对商家不清楚招商政策福利,有兴趣的商家可以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则解读,这个仅限食品饮料商家,其他类目政策福利私信小编了解哈:
激励规则:在执行周期内完成店铺开通并缴费,无条件返还前三个月100%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返还形式:以激励金形式充值到商家店铺对应的京准通账户,激励金有效期为90天。
技术服务费返还周期:月度返还,到账时间两个月。
商家开京东店铺要求:公司主体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即可,不限制纳税人资格;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授权至公司主体的完整授权链条。进口提供报关单,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质检报告等。
入驻京东一定要选择下店率最高的入驻方式和渠道,不要盲目操作入驻申请。除此之外入驻京东之前,需要确保自己入驻的类目,在招商范围以内。建议平时可以多关注一下京东的招商动态。
【第10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平面图
现在开个店,不止要营业执照,还需要办理各种许可证件,常见的餐饮店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开个小超市、路边的烟酒店也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那么与民生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到底好不好办呢?又该如何办理呢?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先有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以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等为主体作为申请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哪些经营者:
1、网店,网上销售食品、餐饮外卖等;
2、食品店、超市、综合商场、品牌食品专业店、食杂店、场内经营者、商贸企业、自动食品售货等;
3、食品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4、现制现售手工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领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后,需要办理健康证和专业知识培训证。一般可以去当地医院和卫生站办理。老板最好要携带营业执照,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般2-3个工作日就能办理好。
2、准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表,可以在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
3、准备法人身份证、职工身份证、健康证、然后指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绘制店面的平面图,提交税务收据。确认你店内使用的水都是正规的。
5、材料都有了之后,向当地市场监管局申请。
6、预审通过后与所在监管所协调现场核查,比如,货柜是否有相关的资质,店内卫生如何?现场核查通过后两周左右就可以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11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怎么填
近现在的网络商品交易平台都是需要实名认证的,经营店铺都必须上传店铺的相关资质证几年来来,电商企业发展迅速,很快在互联网领域占领一席之地,带动经济发展,取得了十分惊人的业绩,这些电商平台也为创业者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岗位,甚至引领了人们新的生活方式。
很多的创业者放不下家乡,不想离开家人,想带动家乡共同发展,开网店,做短视频就成为了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售卖家乡特产,制作自家小零食,如果运营得当,既能获得不小的收益,还能陪在家人身边,不用和妻子孩子分离,收益和家庭两不耽误。今天就给大家讲讲要开一家食品网点怎么办理经营许可证,有哪些步骤呢?
明和经营许可证,那么食品网店需要上传的就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冻冷藏类食品以及婴幼儿乳制品这几类。还有些地区也加入了酒类商品和保健品划分进了食品经营里面。其中包装食品就是我们平时吃的辣条、薯片、等这些零食,这在里面是最简单的一类包装食品。
首先给大家简单说一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有哪些,第一必须有干净整洁的食品制作售卖的场所,远离有害、有毒场所和其他的污染源;第二要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和卫生设施;第三应具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监控人员和服务人员,店铺要有专门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管理制度和办法;第四具有合理的制作过程以及流程,避免与有毒物品接触,防止食物中毒;最后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在我们实际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有实际的商用场地,有类似于超市的货架和商品安置,这种地址就可以作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有这几个阶段,首先进行名称审核,申请企业的名称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名称标准,比如不能与知名企业混淆、不能带有宗教色彩、不能与知名企业重名等等。这些都通过以后要向工商局递交《企业名称预先审核申请书》等待审核。
经过3-5个工作日后,大概就可以取得《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了,这就意味着我们通过了第一个步骤名称审核,之后需要去食药局递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和相关的一系列申请材料,等待受理审批,递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若是材料不符合或是缺失都是要进行补缴重新受理的,为避免过后麻烦浪费时间,申请人一定要提前看好,准备齐全。
核查之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食药局就会给出是否申请成功的通知,如果材料齐全没有错误,审核通过的话,就会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网上食品经营许可证,解决了地址问题之后其实就很好办了,可以去租一个商业场地,但是一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5年后可能会出现场地无法继续租用的情况,后期的工作可能会遇到麻烦,大家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之后,仔细考虑再做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的讲解的办理流程,如果不符合办理情况,没有场地经营的话,可以联系小编代办理,3-5天出来,现在政策基本开放,无地址也可以办理的!
关注微信公众号“网店运营小助手”每天更多抖店食品上架遇到的各种问题分享。
【第12篇】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靠谱吗
“打开一网通办,鼠标点几下,一张授权委托就好了,公章不在身边也能轻松处理日常工作,真是太方便了!”刚从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完事的李先生提起杨浦区政务服务新推出的“授权代办”功能服务,激动表示很方便。
近几年,杨浦区“一网通办”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效,优化市民办事的服务体验,在政务服务“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提能效、优体验”的要求上,不断摸索、锐意创新,增强办事效率,提升沟通效率,获得了广大杨浦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线上授权,线下办理”。通过对业务流程的改造,实现事项的“统一授权”应用,简化了授权流程,降低了潜在风险,提升了业务效率,增加了便捷性,用户体验感大幅提升。
目前杨浦区“一网通办”已经上线24个事项的授权代办,具体事项及情形如下:
序号
部门
授权方式
事项名称
具体情形
1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法人授权个人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新办
2
法人授权个人
内河船舶《航行日志》标注
内河船舶《航行日志》标注
3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法人授权个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
4
法人授权个人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新办
5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法人授权个人
对户外非广告设施(非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设置的审批
新办、依申请变更
6
法人授权个人
对城市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处置(分批排放、回填)的申报核准
新办
7
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法人授权个人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人授权个人
劳务派遣许可
依申请变更
9
区生态环境局
法人授权个人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10
法人授权个人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
新办
11
法人授权个人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新办
1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人授权个人
食品经营许可
延续
13
法人授权个人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办
新办
14
法人授权个人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
延续
15
法人授权个人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变更
16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人授权个人
医疗广告审查
医疗广告审查
17
法人授权个人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新办
18
区文化和旅游局
法人授权个人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非涉外游艺娱乐场所)
新办
19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法人授权个人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新办
20
法人授权个人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延续
21
法人授权个人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审批
变更地址
22
法人授权个人
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
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
23
法人授权个人
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不含外商投资电影院)
延续
24
区应急管理局
法人授权个人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符合区级审批范围的公众聚集场所
为了让大家更便捷地用上新功能,小编已将详细的流程整理出来,大家快快收藏起来吧↓↓↓
1、企业法人登录一网通办企业空间,找到“授权代办”入口;
2、在授权记录中,您点击新增授权,即可进入授权代办服务;
3、在新增授权中,您选择要授权的服务;
4、添加被授权人信息;
5、选择被授权人;
6、新增授权信息;
7、通过在线签章,即可完成线上法人授权签章;
8、完成授权;
9、授权记录查看及详情;
10、如何撤销授权;
杨浦区“一网通办”将持续聚焦市民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拓展应用场景,提升用户体验,努力打造市民可信赖、可依赖的政务服务平台。
2022-11-18 12:15
来源:上海杨浦
【第13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
有网友于6月18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生产许可证增项的问题,6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给予了答复。
问:我公司原生产许可证上关于“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描述为:(1)额定电压1kv和3kv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0.6/1kv,1.8/3kv,1-5芯,1.5-300mm2;铜、铝导体、金属铠装;(2)额定电压1kv和3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0.6/1kv,1.8/3kv,1-5芯,1.5-300mm2;铜、铝导体、金属铠装、无卤低烟阻燃c类。
现我公司申请增加铝合金导体,在最高电压、最大截面积与绝缘方式不变的前提下提供额定电压1kv铝合金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yjlhv-0.6/1kv5×35)的型式试验报告是否符合增加导体种类的申请条件?
答: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规定,企业取得额定电压1kv和3kv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0.6/1kv,1.8/3kv,1-5芯,1.5-300mm2;铜、铝导体、金属铠装以及额定电压1kv和3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0.6/1kv,1.8/3kv,1-5芯,1.5-300mm2;铜、铝导体、金属铠装、无卤低烟阻燃c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许可范围变更(增加铝合金导体)时,若最高电压、最大截面积与绝缘方式不变,企业提供额定电压1kv铝合金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yjlhv-0.6/1kv5×35)的型式试验报告符合细则要求。
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电缆宝(www.dianlanbao.com)提供每日最新电线电缆价格行情及电线电缆资讯的实时报道,电缆宝只为您关注您所关注的!
【第14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从事餐饮、美食类店铺、食品企业的福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每一个从事美食类经营者必须办理的证照,如何办理这些证照一直是困扰着很多人的难题。我把办理企业(个体)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验分享给大家,以免大家无从下手,让大家少走弯路。
一、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现在政府办事功能越来越简化,越来越方便。如果你想要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只需要在手机上,几分钟就可以搞定。
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要用手机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hebscztxyxx.gov.cn/noticehb/)的“网上工商业务服务大厅”,或者登录河北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hebgs.gov.cn/)、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或者下载“云窗办照”app,安装完成后,按提示步骤操作提交申请,登记人员后台办理审批,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进度,批准后可选择邮寄方式获取执照,实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审批服务零见面、纸质材料零提交、手机办理零距离”。
1)复制“http://www.hebscztxyxx.gov.cn/noticehb/”链接,粘贴在浏览器地址栏,打开,进入河北省网上市场监督业务服务大厅。首页有“名称自主申报”、“企业开办一窗通”、“个体登记手机办(云窗办照)”、“内资分公司全程电子化设立”、“企业变更、注销网上预审”、“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电子营业执照”、“登记小课堂”等八个服务板块。
2)点击“个体登记手机办(云窗办照)”进入个体营业执照的办理系统。
点击操作指南,进入“个体工商户登记操作手册”,按照上面的指引进行操作。
3)个体营业执照的变更与注销。也是在云窗办照上面进行。
2.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制“http://www.hebscztxyxx.gov.cn/noticehb/”链接,粘贴在浏览器地址栏,打开,进入河北省网上市场监督业务服务大厅。点击首页“企业开办一窗通”进入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页面。
1)支持设立的企业类型。
2)“电子营业执照”和“证照签”的认证与签名。
3)“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操作指南。
4)“企业开办一窗通”常见问题。
5)法律法规。
二、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先要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有关规定,然后按照这些规定去设计、施工。(我装修的时候就漏掉了2个清洗池,后来补装的,布局就有点不合理了,朋友们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从开始就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去设计、装修)。下图是我从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窗口拿回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告知书:
根据我的办理经验、装修过程,跟大家分享一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以及所需资料。
1.(凡慕来蛋糕店)门店布局图。(这个版本我修改了很多次,这是最后通过审核的布局图,供蛋糕店参考)。
2.食品经营许可证中要求必须配备的食品安全设施。
1)明厨亮灶。要求透明裱花间,瓷砖上墙,要有不需要手触碰能直接开的玻璃门,要有独立更衣室,要有独立空调,要有消毒柜、3个清洗池(分别洗手、洗工具、设备,洗抹布等),里面的冷藏、冷冻柜要分出成品区、半成品区、原料区、同时还需要有不合格食品召回区。
2)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说实话,蛋糕店没有油烟、没有太大的必要装这个,但是政策需要,不得不装)
我买的最小型的油烟净化器,说白了,就是商业用的抽油烟机。这种的重量在40-60斤左右,我自己安装的,一共花了638元(不得不佩服电商,我去当地的农贸市场,专门经营酒店设备的商店问,最小型的起码也要1000元左右,安装费用也要200元左右,他们也是订货,货物发到门店后他们再安装,电商只要638元,省了好几百元)。
商家附上了安装教程,按照商家的指引,很好安装。
3)紫外线消毒灯。房屋顶部还要有紫外线消毒灯。
我买的(30w灯管(无臭氧)+支架+92cm电源线)紫外线消毒灯,花了75元。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消毒灯千万不能开的时间过长,我有两次忘记关掉消毒灯,开的时间过长了,可能受紫外线辐射比较厉害了,第二天眼睛肿得睁不开。
不同的店铺面积,选择不同功率的消毒灯。
4)消毒柜。有不同的高度、不同的规格。我买的(380s白-双门高1.54米双控节能,下图最高的这款)花了358元。
3.商铺位置图。除了门店布局图外,还需要一张商铺位置图,清楚地标注好你的门店所在区域,前后左右的街道,附近有什么其他商家,让食药监局一目了然,一眼就能看出来你的门店所在的位置。
4.下载,打印、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5.办理健康证。所有门店工作人员都需要去本地体检中心办理餐饮企业健康证。并且在门店显要位置展示。
6.制作,粘贴、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拍摄各个区域、各种设备照片。整理所有需要的材料。
这些工作都做好了,把资料提交给本地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等待核查人员上门核查。核查通过后,很快,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办下来了。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了如何延续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了,最好提前1-2个月去办理。到当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科,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申请告知承诺书。
2.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4.《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首先,法人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扫描政务中心办事员电脑上的二维码,进入办理系统。
办事员下载,打印出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相关文件,交给法人填写。
上图为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封面,需要法人签字,写上日期。
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填报说明。
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申报资料。
填写完毕后,附上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把上述资料填写完成交给办事员,5-7个工作日,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办下来了。
这里不得不点赞表扬一下为我办理证书的工作人员。最近几年政府改革的政府办事功能,一改以前办事跑断腿、办事员冷冰冰的那种状态。现在真正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是从内心里真正体会到了。从进入办事大厅开始,工作人员全程微笑服务,这么一大堆资料,不厌其烦地为我讲解说明,期间不需要花费一分钱(以前需要的文件都需要去外面打印,花钱次要的,关键是特别不方便,好不容易排好队,其实办事员举手之劳就可以打印,非要把人们支到外面去费劲)。发自肺腑地说:“现在的政府真正是人民的政府,服务型政府”,这就是祖国强大的保证!
点赞、表扬我们的基层办事员,服务热情、工作认真、业务熟练、全5星好评!
通过以上的分享,您大概了解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如何办理的吗?欢迎广大食品、餐饮从业者认真阅读我分享的内容,这些都是我办理过来之后的总结,希望对于新手们有所帮助!期待您的关注、点赞、分享、转发。
凡慕来美食烘焙,美食领域创作者,为您的生活添精彩!我的主页有更多美食知识,欢迎浏览观看,原创不易,期待您的点赞支持!
【第15篇】淘宝网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对人们普遍关心的自然人网店是否需要进行登记问题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案。为此,针对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尚未开通“一码通”时,电商、微商该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衢州市市场监管局何小英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践进行了整理,整理过程中,如有不足的和需要补充的,请在留言区留言!谢谢!
1.哪些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不管是自建网站或者app的自营电商,或者通过公众号、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头条、直播、短视频等各种社交与信息媒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只要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遵守《电子商务法》方面是一致的。
2.个人网店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相关规定:
(一)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商法这一条款强化了对各类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要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其实指的就是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管部门发给企业、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规定。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法律上没有试营业这个概念哦。
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三)食品经营许可重要性:(1)2023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把食品经营许可列入“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改革方式是优化准入服务,改革举措有5点:一是推广网上业务办理;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三是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四是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五是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2023年11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正式“领跑”。改革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批,不断完善许可工作体系,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3)2023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迎来机构改革后的首次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年度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强调新的一年将有序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创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模式,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3.是不是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办理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一定。可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可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两码事。经营范围有经营食品的营业执照,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仍然不能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
相关规定:(一)《电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只要是和互联网相关、类似或可类比、在促成交易中具有媒介功能的网络信息服务载体就在适用范围内。比如微商、直播网站、抖音个人网店、微店等,除非符合电商法规定的5种例外情形,否则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子商务法》5种例外情形: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卖自家土鸡蛋等);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卖自己做的窗花剪纸等);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自己提供的裁剪裤脚服务等);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目前还没有细则规定多少额度算零星小额,需等待进一步通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
(二)食药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先照后证)(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91号,2016.8.8),根据商事登记改革“先照后证”的要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申请人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解决的是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问题,对于能否从事食品经营,具体能从事什么经营项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确定,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没有直接联系。
4.个人网店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并不是所有网店都可以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需具备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的经营条件,才可以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规定:
(一)2023年7月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第二条治理措施第二、三款。。。二是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所经营产品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的要求,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三是明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的法律责任。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以及为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等开办者、出租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实名登记,对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能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第十二条规定,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三)非食品经营者通过app、自制小程序、其他网络平台赠送食品行为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非食品经营者赠送食品行为定性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94号,2016.8.9)明确,银行、物业公司等非食品经营者采购食用油、大米等食品赠送客户的行为,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八条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第十九条规定,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7]492号,2017.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熟制食品贮存和运输的温度和时间要求,即使在冷藏条件下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也不得超过24小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售熟肉的许可条件和加工制作要求,与食品生产者加工“热加工熟肉制品”的许可条件和生产要求存在很大差异。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上异地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等食品,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较难符合规定,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应予禁止(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者除外)。
(六)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2017.9.21)第二款规定,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八)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小饭桌和家庭托餐等许可或备案登记管理,实现餐饮业许可管理全覆盖。……(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第五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5.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药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有关监管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630号,2016.8.29)明确,一、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不销售食品的,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该展示(体验)店应当在其营业场所设立提示牌,提醒消费者现场不销售食品。二、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有销售行为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销售的食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6.已经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或再申请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网络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的,依法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凭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线上和线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从事实体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准备从事网络经营和网络订餐的,需提供网络经营地址依法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许可)。
7.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登记(许可)为何种形式的市场主体?
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法律关于经营活动的一般性规定,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基本原则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市场主体,应当依照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材料,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主体应当与营业执照登记主体一致。
8.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必须国内的,国外的是否可以?
国内经营的店铺必须办理国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
9.没有线下的经营场所,是否可以用网店的网址办理登记?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意见》规定,允许经营者使用《电子商务法》第九条中规定的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登记。目前,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按规定,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目前,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因食品经营许可诸多限制性(禁止)性规定,没有线下经营场所,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符合许可条件,才能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具体参看第四点“个人网店从事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10.申请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应该去哪里办登记(许可)?
以线下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办理机构)。
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是本市人员的,以其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所在地确定登记管辖;外省市人员以上海市居住证上载明的居住地住址确定登记管辖;港澳台居民以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上载明的居住地确定登记管辖。
11.个体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场所应该如何登记(许可)?
个体工商户在线上线下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线下实体经营场所地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个体工商户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许可)。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许可)。
12.申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等材料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人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并作承诺,即明确表示“本人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从承诺内容看,该承诺仅适用于办理营业执照,不适用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3.什么是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何获取?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由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包含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等基本信息的,表明申请人合法使用该网络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平台经营者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各家电子商务平台的证明如何获取?范例如下:
拼多多
在拼多多上经营的店铺,需要到拼多多网站的商家后台申请证明。
在后台登录后,网页会弹出“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协议”,以前已经点过的不会重复出现。
网页会进入拼多多主页,此时系统会自动弹出“营业执照登记尝试选择通知”,然后点击“下载开店证明”。
网页自动弹出“开具开店证明须知”,在此界面点击“下载开店证明”即可。
如果错过了弹出提示,也可以到资质信息页面找到这个功能。
下图为已经登记的拼多多平台电商经营者营业执照截图
微店
(图中二维码已隐去)
在微店上经营的店铺,需要到微店网站申请证明。
进入微店网站:https://www.weidian.com
在“帮助中心”的”我是卖家”栏目中可以找到“电商法出台,如何合规经营?”这一问题。
进入这一指南后下拉页面,可以看到如下图提示,点击登录商家账户,经过实名认证,就可开具证明了。
下图为微店开具的“微店平台店铺经营证明”样例
(图中二维码已隐去)
下图为已登记的微店平台电商经营者营业执照截图
淘宝
2023年第三周开始,淘宝网终于给出了获取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的通道,登记注册小助手赶紧介绍一下。
淘宝卖家登录自己的卖家账号,进入淘宝网服务中心商家版。
在搜索框中搜索问题:工商要求淘宝提供店铺证明,该怎么办?
在搜索结果列表第一位的就是这个问题,淘宝给出了开具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的通道。
https://openshop.taobao.com/tools/certificate.htm#/
链接就在这里了,直接点开就可以下载证明,手机不方便的话,最好是用电脑下载。
账号没有问题的话,会来到如下网页,点击生成文件就可以下载了。
天猫
想通过使用“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在天猫开店的老板,就不用想了,天猫是b2c电商平台。b2c是英文business-to-customer(商家对顾客)的缩写,在网络上就是商家直接在网上对顾客提供零售服务。
目前,要进入天猫的店铺都必须是有工商登记的企业,凭实体登记的营业执照才能经营,而目前使用“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登记的仅限于个体工商户。
14.微信朋友圈、微博无法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目前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都未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证明,所以不具备注册(许可)经营条件。建议可以入驻微店等第三方平台,通过平台开设网店展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微信和微博发圈只做宣传广告,留下网店商品链接跳转购买即可。
15.网络代销食品,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卖食品,采用厂家一件代发,实体店内没有食品,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许可?)
(1)无需许可,代销方只需在网页展示被代销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可。如果是代销餐饮服务经营者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在网页上展示被代销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均认定为无证经营。(2)目前不可以。实体店或仓储地没有食品,无法溯源,无法索证索票,无法纳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全风险高。
16.个人网店售卖商品类目与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不一致是否可以?
已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主若是经营范围与网店经营范围不一致,需要办理变更。对于在线上线下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范围应当为线上线下从事经营活动范围的总和。对于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17.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必须要亮照(亮证)经营?
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有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也需要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自己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采取提供链接的方式来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必须是有效的链接,点击相关链接能够直接跳转到载有营业执照信息的网络页面。
声明:本文作者为浙江省衢州市市场监管局-何小英,内容来源于:律政阅读在线,转载请标明来源。
微信公众号:食品580
网 址:www.food580.com
联 系 电 话:0591-87818863
投 稿 邮 箱:huangwl@food580.com
想要加入580讨论群的小伙伴可以加小编微信:food580ask
【第16篇】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双“一号工程”,进一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让群众办事少跑腿,细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相关办理要求和监管要求, 6月底景德镇市珠山区全面推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线上办理。
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经营者继续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之日前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经营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信息变更。终止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上线后,食品经营者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备案信息变更及备案注销的,可登录江西政务服务网“主题集成服务一照通办”专区(网址:http://www.jxzwfww.gov.cn/)或切换区域至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从食品经营许可入口进入。也可到各地办证大厅在工作人员指导协助下办理。备案完成后,可通过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网站“数据查询--预包装食品备案”专区查询备案信息及编号。
截至目前,珠山区已在线办理411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业务。不仅加快优化了“一照通办”系统功能,更进一步提升了备案便利度,节省了办理时间,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有效提升企业办事的满意度,全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编辑:许佳慧
编审:陈文秀
监制: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