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电子发票的通行密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发票的通行密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电子发票的通行密码
近期,很多小伙伴儿都办理了etc但对使用etc卡消费的通行费怎么取得发票?如何申报发票抵扣?还有一些疑问
为此小易赶紧奉上一份关于通行费发票的攻略赶紧get起来吧“etc”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
1通行费电子发票分几类?
①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
②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
2什么情况下会收到不征税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3什么时候可以索要发票?
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4通行费电子发票如何开具?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绑定etc卡或用户卡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
发票开具客户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2023年12月25日起,发票服务平台注册及绑卡功能正式上线。2023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票根app开票教程
用票根开票只需四步:注册登录→绑卡→关联发票抬头→开票。
接下来小编就为您奉上详细的开票流程,手把手教您开票!
01 注册登录
step1:点击首页菜单栏【我】,进入登录注册界面step2:输入注册信息,通过验证后即注册成功step3:输入手机号码及密码即可登录
02 绑卡
step1:点击【我的etc】进入绑卡页面step2:选择绑定卡片类型step3:选择发行省份step4:填写校验信息step5:输入手机号码及验证码step6:选择etc卡
03关联发票抬头
绑卡完成后,点击【关联发票抬头】step1:勾选一张需要设置发票抬头的etc卡step2:点击页面右上角【+】,添加开票信息step3:选择抬头信息,并点击【关联】
04 开票
step1:首页点击【我要开票】,进行开票step2:选择需要开票的etc卡,选择通行明细并确认step3:填写接收邮箱,点击【确认开票】
之后,即可在邮箱中查看并下载发票。小伙伴儿们,会了么?
来源 | 上海税务
江苏省省级众创空间
南京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南京市巾帼英雄创业示范基地
南京市江北新区广告产业联盟
【第2篇】百望电子发票平台费用多少
2023年6月28日,千米网旗下全资控股子公司南京万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米电商云”)与百望电子发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望电子发票”)合作签约仪式在南京举行,千米网副总裁(万米电商云ceo)邓一波、百望电子发票(江苏)总经理崔艳辉等领导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据悉,作为千米网核心的私有云电商软件及解决方案服务商,万米电商云前身是千米网私有云事业部,专注新零售、新分销电商软件及解决方案。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双方将在智能税务、电子商务全程信息化、联合推广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协力对电商企业的业务流、税务流提供优质的服务。
万米电商云服务的企业均为中大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电商业务既有b2c的业务,也有b2b的业务,开票量大,开票效率要求高,随着市场竞争力不断的加大,常规的纸质发票已经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 货票分离,发票单独邮寄,提高了企业的发票快递成本;
2. 货票匹配,要求发票与货物需要一一匹配,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成本;
3. 纸质发票开具需要投入大量打印设备及耗材,硬件成本高;
针对以上电商行业的通用痛点,万米电商云携手国内领先的电子发票一体化服务商百望电子发票,共同为电商客户提供全闭环的电子发票一体化服务。
电子发票作为电子商务全程信息化的最后一环,对电子商务实现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无纸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加快电子商务全程信息化,大幅降低发票印制与管理成本。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简化收票环节、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
1. 降低企业发票领用存成本:发票自动化开具,无需投入人力手动管理;
2. 降低发票的邮寄成本:无需邮寄,客户自助收票,降低企业的发票快递成本;
3. 降低发票投诉:避免消费者因丢失纸质发票产生退货或者售后维修的纠纷;
此次合作,万米电商云作为百望电子发票唯一的电商系统服务提供商,将运用互联网思维帮助企业规划电商发展战略落地,为企业提供完整的电商解决方案,而百望电子发票作为万米电商云的电子发票服务商,将帮助电商企业解决方案打通电子商务闭环的最后一公里,意味着今后万米电商云的客户将享受到电子发票带来的红利。
百望电子发票是由中润四方控股,专注于电子发票软硬件产品一体化服务的公司。依托于国家标准的安全存储、流转技术和国内独家高效防伪税控服务器,打造安全、便捷的全国电子发票一体化发票通云平台(fapiao.com),为企业提供电子发票的开具、存储、交付、记账、报销、查验等综合性服务。目前已经服务的客户有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国家电网、顺丰速运、中粮集团、京东、唯品会、飞牛网、科沃斯机器人、莱克吸尘器、大洋百货、汉堡王、星巴克、味千拉面等大中小企业。
推广电子发票行业应用,打造中国电子发票第一大云生态圈,百望电子发票凭借“融合创新、协同发展”的合作理念,还会同阿里、微信、中科曙光、甲骨文、金蝶等企业构建起生态合作体系,并与中科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数据通信科学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电子工业标准研究所、北京电子科学院等科研单位展开深度合作。通过与万米电商云的共同努力,协同推动电子发票的应用,使广大电商企业和消费者共享电子发票推广带来的红利。
【第3篇】电子发票的税票查验
现在电子发票越来越多了,纸质发票越来越少了,以前用来辨别纸质发票真伪的方法,在电子发票上就没用了,那么该怎么辨别电子发票真伪呢?真发票和假发票查询后分别是什么样的?下面就从头到尾详细地告诉你↓
首先,我们先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第一步、打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如图所示。首次登录平台时,要点击下载下图红框那里,在电脑安装了根目录证书文件后再进行发票查验哦!
第二步、依据发票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每个项目后面都打钩了,并且按照提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查验】。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发票项目也不相同:
不过这些不用担心,记不住也没关系,因为当输入发票号码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发票情况显示你需要输入哪些数据。
ps:不过查一张差不多需要几分钟,发票多的话也太浪费时间了!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这个工具调用的国税商用接口,配置完善功能后,既能够解决发票重复报销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解决发票真伪问题。只需要扫一下发票二维码,系统自动查重并且验证真伪,几秒搞定!
第三步、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若查询不到,则显示如下两种情况,如下图所示。
ps:同样,查询不到的发票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里面,扫一下二维码,系统会弹出警示!
当然,也不是所有发票都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查询,可在此查询的发票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最后,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
【第4篇】全电子发票时代要来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全电子发票
全电子发票时代要来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全电子发票
2023年8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面数字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的公告》。在2023年8月28日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仅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这也预示着我区也逐步踏进全电子发票,告别纸质发票的时代。关于全电子发票,我们来说一说全电子发票的一些相关知识吧。
一、全电子发票是什么
“全电”发票是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它和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它不以纸质发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
二、全电子发票相对于纸质发票的优点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也就是说开票的时候都不用输入对方的银行账号、地址手机号等,这些数据会自动根据对应的纳税人信息带出来,跟代开发票那种类似。
4、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也就是说黑盘、白盘以及ukey开票设备都不需要了,直接在发票综合服务系统里开具即可。
5、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6、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7、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8、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全电”发票真是优点多多,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三、全电子发票样版
1、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2、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3、建筑服务电子发票
4、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5、货物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四、受票纳税人如何接收全电子发票
我们广西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和打印“全电”发票。登录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点击“税务数字账户”。
在子账户类型选择“取得发票”,发票来源选择“全电发票”,点击查询即可。另外,我们可以根据需要将“全电”发票下载到自己的电脑。
五、全电子发票已经取消发票专用章
全电子发票已经取消发票专用章了,也就是说开具发票以后不用再盖发票章了,开具完发票直接发送给对方,对方可以直接打印出来作为报销凭证和入账。
六、全电子发票下企业需要注意的几点
全电发票开票和受票都是直接在税务局系统里开具的,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和收受到的发票税务系统会自动归集和分析纳税人的开票和受票信息,开具发票要按实际交易进行开具,全电子发票下虚开发票将无处躲藏。所以纳税人要注意啦!
1、开具的发票内容和实际不符,进出不匹配。
企业是销售电脑,开具的却实手机,数量上开具不符合实际也容易被稽查,比如进货是10,卖出去却是20,很明显和实际不符。
2、频繁冲红、作废发票。
3、顶额开具发票。
4、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
5、取得的费用发票和实际经营严重不符。
6、对开和环开发票。
7、在月末和季末开具发票数量和金额大。
全电子发票给纳税人带来了许多方便,提高了办税效率,大大地节约了纳税人
【第5篇】内蒙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电子税务局使用若干注意事项的说明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给您提供稳定、便捷、高效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体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于电子税务局登录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
一、登录方面
不同于普通电商网购平台单纯购、销、存业务,电子税务局已上线220余项业务、400余项功能,承载近千张不同表单的不同运算与数据处理,关联发票系统、实名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等多个辅助支撑系统,因此对硬件设备、网络环境、浏览器配置要求较高。若您无法正常登录使用,请先排查您的电脑硬件配置和本地网络环境是否满足电子税务局的运行要求。具体如下:
(一)硬件配置要求
为了提升您的操作体验感,请您按照“建议配置”的要求配置登录电子税务局的电脑。
1.操作系统配置
最低配置:windows7(专业版)64位操作系统、windows7(家庭版)64位操作系统。
建议配置:windows10(专业版)64位操作系统。
2.浏览器配置
最低配置:ie浏览器(版本不低于ie8),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全版本通用),谷歌浏览器(全版本通用)。
建议配置:ie11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3.硬件配置
(二)网络配置要求
硬件配置满足要求后,请检查您的本地网络环境是否稳定且满足正常访问电子税务局的要求,即当前网络是否存在丢包、抖动、时延的情况,确保您的网络丢包小于3%、抖动小于50ms、时延小于100ms。具体检测方式如下:
通过网络运营商工作人员测试或者访问此网站进行测试https://www.speedtest.cn/。
(三)浏览器缓存清理
硬件配置和网络环境均满足配置要求后,请您清理当前浏览器的缓存,特别是每月征期初定时清理一次后再申报。
1. 谷歌浏览器清理缓存的步骤
2.360浏览器清理缓存的步骤
3.ie浏览器清理缓存的步骤
以上步骤完成后,如果仍存在电子税务局访问卡顿、数据保存失败、页面报错等现象,请您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税费协同热线(点击查看全区税费协同工作服务专线)或者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处理。
(四)登录使用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双因子认证”机制
“双因子认证”机制是指您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时需要验证两次,之所以验证两次是为了让企业法人通过动态密码方式,防止没有得到授权的人员随意处理税务事项,在保护法人财产和信息安全的同时,也让广大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宜更放心、更安心。
为了便于您快速登录,请您牢记注册时设定的密码和绑定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后续税务机关将会开发上线使用内蒙古电子税务局app扫码登录等其他便捷化的登录方式。
2.关于“扫脸认证”机制
“扫脸认证”机制是指您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业务时需要使用内蒙古税务app扫码进行人脸认证,这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实名办税工作要求实施的认证措施,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窃取您的信息后进行非法活动。
3.关于“系统卡顿”现象
网络就好比公路,国家路网建设快速发展,但在节假日高峰时段,由于出行量暴增,依然会形成道路拥堵。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的人多了,同样出现拥堵卡顿现象。税务机关很重视大家的体验感,所以一直在优化现有系统,逐步进行云化,不断提高服务器处理能力,让网路越来越通畅。现阶段,建议您选择“错峰出行”,这样能够避免业务高峰带来的网络卡顿。
4.关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登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与被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后使用“代理业务”的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并进行办税缴费代理服务。
5.关于新注册企业用户登录
新注册电子税务局的企业用户在首次登录时,请选择“普通登录”方式,后续登录时可自由选择“普通登录”或“快捷登录”方式等。
二、功能方面
(一)关于待申报信息的获取
电子税务局系统每月初会自动生成本月的待申报业务信息,具体信息显示在首页下方“我的待办”功能中,您在办理完每条待办后返回首页时,请点击“我的待办”右侧的“同步数据”按钮刷新待办业务的状态,当所有的待办信息状态均显示为“已缴款”或“无需缴款”或“已报送”时,则表明您本月的待申报业务全部办理完毕。
(二)关于税费缴纳异常的处理
若您在税费缴纳过程中遇到无法成功扣款的情况,请您在申报当天或者第二天使用电子税务局“缴款异常处理”功能或者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税费协同热线进行处理(点击查看全区税费协同工作服务专线)。
(三)关于办税进度的查询
对于即办类业务,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后无需税务机关后台审核,提交后即办理完成;对于非即办类业务,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后需要税务机关后台审核,您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看详细的办理进度。
(四)关于税务电子文书的接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文件要求,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电子板式税务文书到达特定系统受送达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您可以从“电子文书中心”功能中查看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电子文书。
(五)关于修改密码的使用
企业和自然人用户修改密码后,当手机收到新密码短信时,请您关闭浏览器并等待30秒后重新打开浏览器登录。
(六)关于同步权限数据的使用
如果您的企业性质或者税费种认定信息发生变更,例如您在季中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进入电子税务局发现没有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单时,请您点击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的“纳税人名称”,再点击“同步权限数据”按钮同步权限数据后即可正常使用。
(七)关于系统功能的调整
由于税收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实时调整,电子税务局每月会进行系统升级,每次升级后相关功能会进行一定调整。为了便于您尽快知晓税收政策和适应系统的新变化,请您及时关注“内蒙古税务”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通知公告栏、税企互动群等渠道发布的新政策、新操作。
此外,每次更新后相关功能的报表模版也会实时调整,因此您在使用报表导入功能时请先下载最新的报表模版,按照模版格式要求填写完毕后再上传导入。
(八)关于操作指南的获取
每次电子税务局功能优化和增加新的功能后,税务机关会及时发布对应的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您可以从“内蒙古税务”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人学堂(https://nsrxt.neimenggu.chinatax.gov.cn/)、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的“帮助”功能获取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办理渠道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主要分为:“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五大功能区,涵盖了包括套餐服务、纳税申报、登记注销、发票使用、出口退税、一般退税、证明开具、行政许可、法律救济、信息查询在内的400余项功能。包含有web端、客户端、移动端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的web端和移动端,共五大网上办税缴费渠道。您可以通过上述的任一渠道办理税费业务。
四、问题反馈与处理
您在使用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均可以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税费协同热线(点击查看全区税费协同工作服务专线)或者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6日
(内蒙古税务)
【第6篇】百旺电子发票费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我国发票种类众多,发票大致分为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企业一般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但为满足部分行业起征点以下纳税人的开票需求,还存在一部分不能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普通发票,而普通发票各地标准有所区别,票种繁多,难以逐一列举。
以下为常见的几类发票票种,供参考:
什么是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票面如下:
以下要点需特别注意:
电子发票目前专指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
电子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电子发票法律效力与纸质发票法律效力相同。
为什么要使用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想必,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从生命周期上看,电子发票生命周期更短,通过信息化手段,能够有效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纸质发票生命周期)
(电子发票生命周期)
成本、体验与效益对比
电子发票是正规发票吗?
首先,电子发票法律效力,已经得到国家立法认可。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支持四众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规定“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国家从法律效力上肯定了电子发票作为国家正式票种之一的地位,为电子发票在全国范围的普及推广提供了有利条件。
其次,电子发票已在全国范围得以普及应用。从2023年开始网络(电子)发票试点,根据管理咨询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2013-2023年全国电子发票开票量整体复合增长率高达315%, 2023年电子发票开票量约20亿份,2023年开票量预估可达73.76亿份。由此可见,电子发票作为国家正式票种的地位,以及在成本和效率上的优势,已经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电子发票开具数量急剧增加。
目前电子发票应用已实现全行业覆盖,但由于电子发票具有可与电子支付紧密衔接,形成线上消费场景闭环的特性,在大型电商、电信运营商、水电燃气公共事业、快递物流、及零售连锁行业普及率较高,在华中、华东、华南地区等开放前沿和电子商务发展较为发达地区,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接受。
企业如何开通电子发票?
①确认已使用支持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硬件设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规定,电子发票统一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因此纳税人需确认自己使用的税控设备是能够支持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税控设备。
②自建或者委托第三方搭建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规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研发提供服务平台。”
③增值税电子发票票种核定: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电子发票的票种核定,办理流程、所需资料与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一致。(具体执行标准以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④携带税控设备到服务单位发行:为更好地后续跟踪服务,原则上发行电子发票的服务单位和升级版服务单位应一致。携带资料:公章、发票专用章、税控盘(金税盘)、发票领购簿。
⑤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发行。
⑥服务单位安装和调试 : 税控服务单位(航天信息或百旺)进行当面或远程设备安装调试。
⑦增值税电子发票领用: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或税局窗口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受理并发售成功,纳税人可使用税控设备登录开票系统联网下载发票数据,即可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
⑧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将发票信息上传税务机关,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按照电子发票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反馈给开票方。其中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无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电子发票需要使用什么税控设备?如何购买?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23年6月就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第232号),推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该文件指出:
一、 各地税务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为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电子发票服务商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控设备的录入、发行等事宜,不得限定是否本省购买等附加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
二、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电子发票服务商可以直接向服务单位总部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控设备,无需经其他单位确认。
三、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者拒绝向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电子发票服务商发售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控设备。
四、主管国税机关应建立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控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设立“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控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台账”,通过对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控设备申请领购时间、领购完毕时间、录入完毕时间、发行完毕时间的及时记录,进行全流程监控管理,保障纳税人及时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五、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服务单位在接到申请后3~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电子发票服务商发售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控设备。
因此,一切以税控服务单位授权名义,指定税控设备服务单位购买税控设备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百旺或航信的税控设备,开具电子发票。
如何选择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服务商?
企业自建电子发票平台,需要花费高昂的建设和运维成本,对于大型集团企业,有系统对接、数据整合需求,对数据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一般会选择自建电子发票平台。而更多的是数千万中小企业,并无充分预算自建电子发票平台,因此,选择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成为中小企业主要采用的方式。而第三方平台良莠不齐,让纳税人眼花缭乱,到底如何选择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呢?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一、数据存储安全性。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一般采用云端部署方式,系统部署于公网,以saas形式提供服务,因此在数据存储和网络安全性方面,天然存在安全隐患。发票数据是企业核心经济数据,关系到企业商业秘密,因此数据存储位置的安全性、保密性,以及网络和系统服务的稳定性,是选择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的重要考量因素。
二、服务商背景。目前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鱼龙混杂,因电子发票数据包含企业商事交易数据,可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不规范、不正规的第三方平台,可能会将用户的开票数据,用于大数据挖掘,从中牟利,因此第三方平台的资质很重要,一定要选择大平台,最好是选择国有资本背景,或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接进行数据管理的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商。
三、开票效率及负载能力。电子发票可通过税控服务器和盘介质税控设备(税控盘/金税盘)开具,但不同设备的开票效率,稳定性,和成本投入都有所区别。税控服务器开票(目前仅百旺提供税控服务器开票方式),最快开具发票速度可达到0.6毫秒/张,支持200个开票终端同时开票,满足大型集团企业高负载高并发需求,但成本也相对更高。而税控盘/金税盘开具电子发票,因盘介质税控设备最初主要为纸质发票开具设计,因此在电子发票开具方面,只支持单线程开票,即无法支持并发开具,平均每张开票速度约在8-10秒左右,但无需购置新的税控设备,成本低廉,适合中小微企业。
四、尽量选择大平台大企业。俗话说:“大家说好,才是真的好!”大企业服务经验丰富,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都经得起考验,因此更值得信赖。如发票通(fapiao.com)平台等电子发票平台,已经经过15万家企业用户的考量,累计开出12亿张电子发票,为国家电网、中国联通、电信、京东、顺丰、中国国航等大型企业提供定制开发服务,具有丰富的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各类系统需求。数据存储于国家大数据中心,是国内唯一按照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标准进行数据存管的电子发票平台,数据安全得以充分保证。
总而言之,电子发票,是未来税务信息化的趋势,同时也是配合“金税四期”工程建设发展的要求,同时为广大纳税人最大限度提供便利,大家不妨积极尝试。
【第7篇】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2023年,京东商城开出全国第一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023年,税务总局开发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同时研究制定了与各地已推行的电子发票系统衔接改造方案。
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
试点成功之后,税务总局又发布了2023年第84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到此为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正式成为发票界的四大金刚,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样,都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进行开具。
什么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上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区别于传统纸质发票,是在原有加密防伪措施上,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后供购买方下载使用。
说白了,发票还是发票,只不过从纸质变成电子,仅此而已。
为什么要大力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呢?
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出发,第一是降低纳税人的经营成本。
举个例子来说,从事电商行业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特别大,每一张都需要打印,经营成本一定是上升的。
第二是节约社会资源。
第三是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毕竟,电子发票一般都是以pdf的形式发到邮箱或者手机上,这样,就把丢失发票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
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我们举个例子,一张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44001600111,提示一下,4400代表广东省。
所以,这张票一看我们就能够知道,是广东省在2023年赋码的第一批增值税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和传统纸质发票效力一样吗?
两者的效力是一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黑白和彩色都可以),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拿电子发票用于维权或报销;受票企业可以将电子发票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电子发票适用于所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发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系统开具。
当然,在实际业务中,电子发票还是更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毕竟推行电子发票的初衷就是降低纳税人成本,节约社会资源。
但是,随着社会科技化的转变,电子发票是未来发票领、销、存、用发展的新趋势,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何申请使用电子发票?
作为纳税人,应当如何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呢?
大致分为三步,第一步,打开冰箱,第二步把大象装进去,第三步把冰箱门关上。
和大家开个玩笑啊,这不是装大象,但其实性质差不多。
第一步,纳税人提出申请。如果是自己开,需要持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到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如果是未达起征点或者自然人进行代开,直接在各省的第三方代开平台上进行申请代开就可以。当然,有的省份开发了app,有的省份是要求到网站上申请。但前提,都需要上传相关的身份证明信息。
这里的未达起征点,举个例子,比如没有进行票种核定的纳税人,或者没有达到月销售额10万,季度销售额30万的纳税人都可以申请代开。
第二步是受理。
谁来受理?各地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
受理纳税人填报的《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进行审核确认,然后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对税控盘(或金税盘)初始化发行手续。
最后一步,是开具。
纳税人可以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也可以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来对接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
因为增值税电子发票是以赋码形式存在的。开票工作量大的纳税人可以建设一个服务器版平台,开票工作量小的纳税人可以建设一个单机版平台,或者直接找第三方公司,用他们的服务平台,但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需要流转电子信息。
大家看上面这张图,清晰的表现出电子发票的流转。
比如,纳税人准备开一张电子发票,在家里用自己电脑中的增值税升级版开票系统进行开票。
开完之后,开票系统会把需要开具的发票信息向税务机关正常报税,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再将发票信息加盖开票方电子签章后反馈给开票方。
开票方通过手机短信或者邮箱等方式将发票信息(一般是pdf文档)再发送给受票方。
受票方拿到发票之后,可以登录服务平台查询、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并且确定真伪。
也就是说,每一张电子发票都是经过税务机关开票系统给予赋码的,不然电子发票是无法开具的。
开错能作废或红冲吗?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目前是不能作废的。
虽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之后不能作废,但如果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这样的情形 ,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且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而且,电子普通发票冲红还不需要填写《信息表》,直接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就可以。
以前企业很重视发票专用章问题,不重视没办法啊。一旦盖错或者没有盖,增值税不予抵扣,企业所得税不予扣除,一个运气不好,还得负担个一万以下的发票罚款啥的。
但是电子发票完全不需要有这方面的顾虑了,电子发票开具通过后直接会有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不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电子发票如何查询?
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之后,建议登录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一致性查验。
目前增值税电子发票在增值税抵扣范围内有两种情形可以直接抵扣进项税额,一种是道路通行费,一种是购进国内旅客运输。
道路通行费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不再开具纸质发票,只能开具电子发票。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要注意的是发票服务名称,如果不是旅客运输服务,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比如旅行社代订机票的手续费属于商务辅助,这种情形下取得的电子发票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如何避免出现重复报销?
增值税电子发票存在可复制性,所以,相应重复报销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建议企业自己做一些辅助措施来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
比如,由于发票号码具有唯一性,企业可以在报销系统中增加电子发票号码字段进行随时查重;
再比如,建立excel表格做成台账形式,把所有电子发票的号码、代码或者机器编号统一录入,需要查询的时候直接搜索就可以;
还比如进行硬性规定,采用一刀切,凡是涉及电子发票报销,不允许以纸质发票报销,只允许直接出示pdf电子发票文档。
最后,还可以利用小程序,搜索“发票查重”,就可以找到很多,选择适合自己的那一款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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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线上申请的电子发票怎么分发到税控盘里?
今天我们讲一下电子发票的线上申请和电子发票的分发。
线上申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操作如下:
1,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
2,点击发票使用‘+’,点击下栏的电子发票领用。
注意:领取电子发票需要购票员使用摄像头进行活体检测(扫描购票员的面部)。
所以没有摄像头的,一定要买。
3,点击购票员旁倒立小三角选择购票员名字,系统带出购票员的信息(身份号码和手机号码),点击倒立小三角选择发票种类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本数输入领取发票的份数,。
4,查看填写的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资料采集
5,资料采集时看必需的是一定要上传的资料。上传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点击返回至表单,资料采集完成。
6,点击提交,等待系统批复“已办”,线上领取电子发票成功。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分发到税控盘操作如下:
1,登陆开票软件,点击网络发票分发
2,点击查询,出现未分发的发票信息。确认发票信息的份数与发票起止号正确无误后,点击该行,逐一选择,进行发票分发,分发的时候是默认为整段发票一起分发的。
3.点击分发的发票一整行出现在“待分发发票信息”处,点击分发。
4,点击确认,可以看到发票库存数量的增加,发票分发成功。
小结:由于疫情的影响,只能线上办理税务的业务。
希望大家喜欢我今天的分享。
【第9篇】通行费税率电子发票
一、新政策,新旅程
为了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2023年第66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通行费可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啦!
二、啥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电子形式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长这样↓↓↓
三、怎么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
四、通行费电子发票有几种?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一是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二是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五、通过高速公路后,多长时间可以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六、如何查验通行费电子发票?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七、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如何抵扣税款呢?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四川)(https://fpdk.sc-n-tax.gov.cn/),查询、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八、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通行费,能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吗?
2023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不能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可向etc卡、用户卡发行银行索取纸质通行费发票。
九、2023年1月1日后发生的通行费,还能取得纸质票据吗?
2023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需要取得通行费纸质发票的客户,可以自行打印通行费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
十、有事儿找它
客户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业务咨询与投诉:
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
四川省etc客户服务机构热线电话:028-12122
(转自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公众号)
【第10篇】电子发票查验密码
初见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旨在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截至目前,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四川。 受票方试点累计36个。包括:四川、北京、江苏、浙江、深圳、山东、内蒙古、上海、广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青岛、宁波、厦门、吉林、黑龙江、辽宁、大连、天津、晋甘宁桂、海南,黔滇青藏新。以后根据试点情况会陆续向全国推广。
全电发票长啥样?
不再区分联次,基本信息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全面电票有啥优点?
1、票面仅有开票人,无需以前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多人信息。
2开票更简洁,新企业无需购置开票系统设备、领u盾,可实现“开业即开票”。
3、开票更加便捷。不再依赖电脑开票,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操作开票。
4、无需领票,节约成本,也便于保存。
全电发票和纸质发票有啥不同?
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
区别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
“全电”发票信息咋查验?
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全电”发票的信息进行查验。
“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注意啥?
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11篇】电子发票不显示税率
我们知道,4月1日之后,我国增值税税率有13%、9%、6%、0%;增值税征收率有5%、3%、2%、1.5%,注意,价税合计分离的适用征收率只有3%、5%。
正常情况下,我们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栏次,都是显示税率和征收率,且金额和税额的比例关系就是税率、征收率。如下图:
上面这种票面金额和税率有比例关系的发票是我们日常工作中见到最多的发票。
但是,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了很多发票,税率栏它不显示税率,显示汉字、※号等,很多朋友收到这种发票后很迷糊,不知道对方开的是对还是错,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实践中我们到底会遇到哪些?
1、适用免税的发票
销售方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出的发票税率栏显示: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本身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免税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免税需要首次备案。举个例子,销售自产农产品就是适用免税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实施细则》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上述发票属于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自产农产品,所以适用免税政策。开具了免税增值税发票。
开免税发票时候,需要在商品编码添加时,“享受优惠政策”栏选择“是”,“优惠政策类型”栏选择“免税”,这个时候“税率栏“自动跳转为“免税”。
我们在收到这种发票时候主要判断对方是否有免税政策,是否能开具免税发票。
之前去重庆出差,吃饭对方开具了一张免税的电子发票,我很纳闷,想了半天也没想到餐馆有什么免税政策,问老板,老板也搞不清楚,就说一直就是这样开的,税务局就是这样给他们弄的。
后面我查询了一下此餐馆是小规模纳税人,才明白估计是因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所以税务局设定的这样开发票。不过说实话,这样开并不合理,应该按适用征收率开发票,申报时候免税申报。
2、不征税
对于不征税项目收到的款项一贯的认识是不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的出台改变了惯性思维,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目前,发票开票系统已将编码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增加到13项。
那么开出来的发票就是下面这个样子,相信大家在日常工作中也遇到过。
税率栏显示的是“不征税”
不征税和免税本质上是不同的,免税是属于征税范围的,但是给予免除,而不征税是本身就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的。不征税项目也无需备案,当然,目前不征税开具发票也就列了上面13种情况,都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收到这类发票也需要注意是否属于可开具不征税发票的范畴,目前可以开具的范畴也不多,很容易判断。
日常我们接触比较多的就是预付卡充值的不征税发票。
对于取得不征税预付卡发票,其实对于企业来说尚未实际消费,而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所以,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3、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并非营改增创造,而是从营业税过渡过来的办法。增值税本身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的,但是营改增后由于各种原因,很多事项或者说环节还不能全部纳入增值税链条,这种情况导致这些事项不能通过进项税抵扣方式实现对增值额的征税,所以就通过差额征税来解决了。
差额征税,且不得全额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才采用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差额征税税率栏显示的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增值税发票开具”第二款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此条规定中“增值税发票开具”指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差额开具普通发票毫无意义。
注意,取得这类专票,我们依旧能按票面税额抵扣进项税,同时你还需要注意,差额征税的事项是否是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的。
小编举个例子,比如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自来水,建筑劳务,这些销售方可以适用差额征税,但是是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给你差额开了,你就少抵扣进项税了。
4、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征收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
这个时候税率栏也是显示的 ***
小规模纳税人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当然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是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征收率为5%,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电信运营
企业提供电信服务的这类发票,税率栏显示 *
实际上,这是电信行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一种特殊开票方式。
电信行业的业务是多税率的,而且在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在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时候,电信运营商的收入结构还尚未确定,也就是说多少金额适用多少的税率他们也不知道,很简单的例子就是你充值电话费开票,别人没法给你区分那些是6%,那些是9%,也就没法给你价税分离的开具发票。
这种*号的运营商电子发票符合国税总局相关业务及技术规范,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是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运营商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
这些电信运营商企业是会按照最终实际计费的收入结构来相应按照不同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你也别担心别人少交税。
还有你可能会问,这个规定有具体税收文件支持吗?这个还真没有,只是部分税务局12366答疑有提及,但是就目前运行来看,应该是默许认可的,不然也没法实施。
6、税务局代开的免税发票
目前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免税发票税率栏也会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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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
现在很多人开票都使用,因为电子发票比较方便,但是专票之前都开纸质发票,不能使用电子发票,今年很多地方都可以开了!
电子专票和纸质有区别吗?效力和纸质是一样的吗?
主要来讲一下大家比较关心的关于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内容。
1. 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变化
(1)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电子专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
(2)取消了发票专用章
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
2.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的法律效力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3. 开通电子专票流程
之前公司开票需要购买税控盘,而现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为大家省了一些费用支出。如果想要开通电子专票,只需带着税务ukey到税务局,让工作人员帮您办理,非常方便。
当开通电子专票时,最高开票限额和纸质版需要保持一致,而领用数量在税务局规定的纸质与电子发票合计数最高限额以内就可以了。
在开通电子专票以后和之前开通增值税电子发票时一样,还是继续可以开具纸质发票,按需求选择即可。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电子专票的实行为大家又带来了一大方便。
以上是小泰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给您带来一定帮助,您也可以收藏或者关注了解更多资讯哦!
【第13篇】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软件
税控盘就是我们说的黑盘,是由航天公司开发的税控软件。
2023年使用版本
税控盘的界面是蓝色为主,使用也比较简单。
输入账号、密码或者可以为空,点击登录即可。
我们进入开票软件后,首先看到的是发票管理界面。
在上方是常用的发票功能,中间是发票管理界面。
页面是所有功能的介绍。
发票管理界面主要是发票的分发、填开、修复、查询、作废、红冲、发票信息的查询界面。基本主要发票的操作在这里完成,日常操作这个界面基本可以满足。
第二个界面是数据管理。
上方是常用的功能。
整个页面用于与税局的关联,最重要的是每月月初的上报汇总和清卡。
里面的设备资料不了解的也可以进入看看。
导出开票信息的界面在这里导出,可以导出excel版本的。
第三个界面是系统设置。
参数设置是最基础的开发票设置,没有这个设置发票开具基本是错的。
税目编码主要是开票项目的编码设置。
客户编码和商品服务编码都是日常开票时需要使用的功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在开票时点击使用。
勾稽关系比较强,不会太独立。不会的朋友也可以多练练手,一旦熟悉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第四个界面是系统维护界面。
主要用于开票软件不能正常使用时操作,一般就是在第一次使用和最后一次使用时操作。
主要功能有备份和恢复。日志查询就是记录你什么时候登录过开票软件。
好啦,这就是税控盘开票软件啦,是不是很简单,你有没有学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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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标题党的电子发票要退出历史舞台有点欠妥
上图标题是近段时间比较火的财税类自媒体文章。多少容易让人产生莫名的诧异,稍不注意,还会造成误解和误导。
这里笔者且不说这种标题党方式的对错,只对其“诧异和误解”进行一定的自我判断,现做如下分享:
一、上图标题来源
1.标题依据:2023年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本市纳税人自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之日起,不再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起标题原理:上海市政策明确不再领用电子专票及电子普票了,因此,这就表明税务局官宣,取消电子发票领用了,也就相当于电子发票要退出历史舞台了。
二、不能仅被标题带偏
1.不能以偏概全。这是上海的政策,而非全国,仅仅只是上海区域的纳税人不再领用电子专票及电子普票,怎么能冠以“税局官宣”这种明显带着误导性的大标题?自2023年12月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始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内蒙古开始试点以来,截止目前又陆续增加了四川、天津、陕西等地区。而此项发票改革的政策试点仍然有循序渐进的特征:
(1)按地区逐步试点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2)试点过渡期原有的发票领用模式和数字化电子发票并行使用。
(3)按地区逐步试点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受票范围。
(4)按地区逐步试点取消原有的发票领用模式。
2.不能对电子发票这个词有误解。什么是电子发票呢?看下上海市税务局和北京市税务局的解释:
现行的电子发票有两类,容易让人傻傻分不清。
第1类,按纸质发票票样格式推出的电子发票。包括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类型是2023年末开始试点试行推广的电子发票,是对原增值税开票系统进行升级开出的升级版电子发票。
第2类,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官方简称“全电发票”。发票票样进行了精简优化,同时还设计了一些特定行业的个性化发票票样。这一类型是2023年末开始试点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最大的特点就是无需通过税控设备开票,实现开票“去介质化”,应税交易全面数据化。
综上,从电子发票的定义以及两类发票的特征和内涵上看,不难判断,都属于电子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只是打破了原有传统的发票领用模式,从原有传统的以发票份数为单位领用发票模式改为以开票授信额度领用发票模式。因此,可以看出,只是票样和领用模式变化,而发票本身电子化的特征没有改变。
3.历史舞台没有那么容易退出。
其一,上海试点不再领用电子专票及电子普票,适用范围指的是上海市的纳税人。也就是说,只是上海市取消了传统的电子发票领用,而不是全国,况且,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号文件中第三条也明确表达了特殊情形的兜底方案“纳税人确有特殊情形,无法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按现行发票管理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使用其他发票。”言外之意,上海地区本身仍然有特殊情形适用原有试点前发票政策的可能。
其二,试点的意思是试验、试做、试行、试试看。那么,既然是试试,就会有试的好、试的不好、试的还行、试的凑合等结果。在成果未定的情况下,取消一种领票模式,怎么能草率的得出“要退出“,并夹杂着“历史舞台”这么浮夸的结论。
其三,上海的纳税人不再领用电子专票及电子普票,这是从开票方的角色设定的政策,但上海的纳税人在扮演受票方角色时,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仍然不可回避的会收到大量非试点地区的传统电子发票,甚至纸质发票。从这个角度上说,电子发票不光没有要退出舞台的意思,甚至连上海的舞台都没退出。
最后,截止目前我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试点区域仍然属于少部分,大部分省份和地区仍执行着现行发票管理制度的领票模式。因此,以偏概全的归纳方式显然有点不妥。
三、最后说点
1.探讨结论:电子发票没有要退出历史舞台的意思。
2.闲聊初衷:税收是个复杂、严肃而有趣的东西,分享一点思路,供大家探讨评论。本文具体闲聊了点最年发票政策改革期容易搅晕人的电子发票:
2023年末开始一直到后续推广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人们习惯的叫法有“电子普票、电子专票、电子发票”等;
2023年末开始陆续试点推行的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人们开始习惯接受的叫法有“电子发票、全电发票、数电发票”等。
-完-
【第15篇】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查询
相关问答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种核定?
答:需要办理电子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使用”,再选择“发票票种核定”,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税务机关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办理结果。纳税人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第16篇】电子发票没有税率对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自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3个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税务机关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本专题以相关法规及北京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开发布的资料为基础整理,供用户参考使用。
什么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为了符合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习惯,全电发票的基本内容在现行增值税发票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在全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于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全电发票与现有的发票样式有什么区别?
全电发票样式与现有发票样式区别在于:一是全电发票票样将原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变为20位发票号码;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取消了发票密码区。二是全电发票特定业务会影响发票展示内容,不同的特定业务展示的发票票面内容不同。三是全电发票将原备注栏中手工填列、无法采集的内容,设置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数据项,并展示于票面上。
全电发票和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是管理方式不同。对于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对于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纸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需先申领税控专用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二是发票交付手段不同。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而“纸电”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即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使用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1)领票流程更简化
开业开票“无缝衔接”。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税控专用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基于此,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2)开票用票更便捷
一是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二是“一站式”服务更便捷。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无需再登录多个平台完成相关操作。
三是发票数据应用更广泛。通过“一户式”“一人式”发票数据归集,加强各税费数据联动,为实现“一表集成”式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四是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破除特定格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五是纳税服务渠道更畅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征纳互动相关功能,如增加智能咨询,纳税人在开票、受票等过程中,平台自动接收纳税人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智能答疑;增设异议提交功能,纳税人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平台向税务机关提出。
(3)入账归档一体化
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使用全电发票如何保障纳税人的发票数据安全和隐私?
全电发票使用了最新加密技术,加强了纳税人最关心的发票安全性、隐私性保障能力。
——从安全性来说,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利用数字信封技术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性,通过对发票数据传输通道进行加密,保证数据流转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窃取、篡改、冒充。
——从隐私性来说,全电发票保持了纸质发票的基本属性和主要特征,在为用户提供不同于纸质发票交付和入账等体验的同时,通过隐私保护技术确保用户数据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5.19 发布] [2022.05.23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2.06.16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5号] [2022.06.20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4.19 发布] [2022.04.25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2.03.29 发布] [2022.04.0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6.16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2.05.05 发布] [2022.05.10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6.09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6.08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2.06.07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6.02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6.02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豫税公告〔2022〕2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2.07.07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7.07 发布] [2022.07.18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