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合并
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分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和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
1. 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该单位集体归并、转移到其他单位的,由原单位经办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账户合并。
2. 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职工因工作调动,原单位未及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调入单位又为其开设另一个住房公积金帐号后,经转移造成一个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帐号的,由现单位出具合并证明,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合并。(合并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在同一个单位,不在一个单位的需办理转移,转移到一个单位后再办理合并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篇】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年
购买房屋时,不少人都是通过与银行贷款买房,同时,还贷也有一个期限的。那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年?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一般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及集资合作建房的最长年限为30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长使用年限为20年;申请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已延长至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如尚未退休,男职工最长可贷10年,女职工最长可贷5年。
【第3篇】我还有两年退休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现在很多朋友在公司上班,公司都会帮大家购买社会保险,其中就有住房公积金,那我还有两年退休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1. 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2. 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首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去办理支取。
3. 假如申请人确实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支付首付款,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申请人只能先向亲戚朋友借钱付了首付,拿到相关证件后办理贷款,然后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借款。
4. 提取过公积金用于支付房贷,再贷款可能算二套房,是否算二套这取决于你的第一套房贷款是否还清和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策即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
【第4篇】广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签订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这步可以跳过)→网上预约提取→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购房提取,首次提取成功后,第二次提取住房信息无变更的,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提取,无需到经办网点。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5篇】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篇】商住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商住房是属于商业性质的,不在公积金贷款的范围之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只包括商品房,现住房、二手房拍卖房以及无产权住房。并且用公积金贷款时,还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能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要有一定的缴存时长,必须正常缴够六个月以上或者公积金存放一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贷款,因为贷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其次还要求贷款人的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要小于70岁。【第7篇】退伍军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退伍军人的住房公积金查询需要确认:
1、义务兵阶段是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士官以上才会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确认已经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登录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
3、拨打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区号+12329)
4、退伍前所在部队的财务部门查询。
如何查询个人公积金
1、先查看自己上缴公积金城市,搜索您上缴公积金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2、进入官网,找到用户登陆,每个城市官网用户登陆位置可能有些许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查找,点击登陆;
3、如果您从来没有登陆过点击新用户注册,如果您登陆过直接填写信息登陆;
4、如果是新用户登陆时需公积金账户,身份等信息,请如实填写后,登陆查看。
【第8篇】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卡丢了怎么办
1、挂失:公积金卡和普通卡一样,如果丢了要先进行挂失处理。
2、需要本人拿着自己的有效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挂失处理。
3、准备证件材料:如果要挂失,还要知道自己的卡号与账户。
4、不过想必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自己的卡号的,所以需要持个人有效证件与补办证明到公积金查询大厅查询自己的公积金卡号与账户信息,这样才能准确办理自己的账户挂失。
5、进行挂失申请:挂失之后该账户就会进行账户冻结,等到补办成功后,原账户的资金就会转入到新账户里。
6、进行挂失作废声明:进行挂失作废声明后,丢失的旧卡就作废了,新卡正式生效。
【第9篇】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德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第10篇】宁夏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宁夏位于中国西北内陆地区,东邻陕西,西、北接内蒙古,南连甘肃,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面积6.64万平方公里,位于四大地理区划的西北地区。
1. 网上查询: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2. 电话查询:查询电话:12329。
3. 短信查询:12329短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紧急类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社会公众收取信息费用。
【第11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代办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可以由开发商代办的,只要提供以下材料即可:
1.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 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以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 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4. 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12篇】取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取
住房公积金要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以下是提取方法:
1、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及审批表;
3、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4、返回单位领取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转账凭证;
5、持审批表及转账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给职工。
【第13篇】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4篇】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5篇】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来确定。但是,缴存基数按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缴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国家规定是不超过12%,不低于8%。
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第16篇】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1. 银行收到申请和相关资料后,会对借款人进行考察、审核。
2. 一旦审核通过,会通知借款人来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3. 需要办理保险、抵押登记等手续。
4. 手续和合同办完后按约定放款,借款人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