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贷款吗?
如今,不少人买房都是通过公积金进行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可能利率低一些。那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贷款吗?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若是提取的公积金是用于支付房贷的,那么再贷款可能就会算做二套房。但是否算二套这取决于第一套房贷款是否还清和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策,即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相关规定如下,第一,贷款已还清,当地未落实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第二,贷款未结清,不管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都算二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2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付首付吗
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来付首付,贷款是在购房付了首付款后才能给贷的。
也就是说公积金使用只能是与房屋有关的支出,但不能提取出来作为购房的首付款,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按揭贷款,首付都是要先给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3篇】住房公积金1万能贷多少
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能贷10-20万左右。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4篇】住房公积金能提几次
住房公积金一生中能取几次没有限制,但是提取必须符合条件,不是随便都可以取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等等。
只有符合以上这些情况才可以取到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5篇】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6篇】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
可以提现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7篇】住房公积金能还房贷吗
1、住房公积金能还房贷。
2、如果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你所需要还款的金额,那么就可以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
3、如果你的账户余额不足,这时候需要你往银行卡中打入相应的金额,之后,银行就能够进行划扣,不会影响到你还款的时间。
以上就是对于住房公积金能还房贷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网友们。
【第8篇】连云港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有哪些?
1. 提取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 单位核实同意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3. 提取经办人携带申请书、相关提取证明材料以及提取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管理中心审批窗口提出申请。
4. 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书》机制票据,提取经办人仔细核对票据内容无误后签字确认。
5. 管理中心审批人检查签字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首页填写交易号并加盖业务章,同时在机制票据第一、二联加盖业务章及审批人私章。
6. 提取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后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机制票据第一、二联到指定经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第9篇】住房公积金转移条件是什么
如果是因为离职提取的话,必要要离职满2年才可以提取,除非通过买房、贷款等方式提权,否则可以转到新单位,而且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若职工调出本市,须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若职工所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者职工尚未在调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在原单位的帐户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10篇】怎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购房公积金提取方法介绍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11篇】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哪些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第12篇】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如何购买
自从国家推出公积金政策,国内各个地方响应政策,很多人都已经够买了公积金。那么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如何购买呢?请看下面内容吧。
1.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 签订借款合同。
6.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第13篇】合肥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有哪一些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目前人们十分重视,有些工作单位会有公积金卡号寄存折,有些地方还没有公积金卡。下面一起来看看合肥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1. 电话查询方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查询电话2669711,参保人可通过公积金帐号、15或18位身份证号、黄山卡卡号查询。
2. 在线查询方法。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通过公积金联名卡卡号、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3. 网点查询方法。携带本人的社保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窗口办理个人账户查询业务。
4. 短息查询方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免费短信通知服务,如不需开通,请随时回复数字,所有用户发送至10690121101112329。
【第14篇】异地买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内存储余额,如果是离职,退休,或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该要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如果是职工去世,职工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如果是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在单位必须给到核实凭证,并且出示提取证明,职工携带提取证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自受理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在三日之内需要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决定。
4、然而在异地买房也是买房行为一种,只要买房者出具购房合同和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但是住房公积金并不可以直接提取买房,如果是想用住房公积金来支付买房款,那么就需要买房者一定要先用自己的钱先来支付房子首付,然后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贷。
【第15篇】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利率是多少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是,贷款期限为1-30年,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分两档,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是4.00%(月利率为3.33‰),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年利率是4.50%(月利率为3.75‰),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办理办法提取公积金,必须连续缴交一年以上,不足一年的可以当保人,不能提取提取公积金,必须用于买房,要由购房合同已经贷款的,可以提现用于“还贷”需要材料差不多。
南宁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未婚单身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500元(含)以上的,贷款最高限额放宽至50万元;(二)夫妻双方均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双方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超过2000元(含)的,贷款最高限额放宽至60万元。
【第16篇】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比例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