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不交社保有带薪产假吗?
不交社保有带薪产假,产假是法定权益,无论是否交社保应该享有。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2篇】工厂不交社保怎么补偿
1、员工可自主离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需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2.可获取经济补偿员工以上条理由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第3篇】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篇】公司不交社保可以自离吗?
交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交社保,且如果您因公司未交社保而离职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次,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5篇】公司不交社保会有哪一些处罚
公司不交社保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6篇】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是否合法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7篇】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到哪个部门
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应该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公司不依法给员工交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该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8篇】私人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法律规定,私人单位不买社保医保是违法的。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9篇】单位不交社保会什么处罚吗?
单位不交社保的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10篇】不交社保补贴500少吗
不缴纳保险用钱补贴的行为不合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在劳动关系中,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仅是单位义务,也是个人权利和义务。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时,必须代扣社会保险。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是强行法,任何合同均不能违背。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自行约定不交纳社会保险,或者用其他方式替代社会保险。
【第11篇】不交社保的后果是怎样的
企业不交社保如果被职工告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企业依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对于前期未缴纳的需补齐。并且自欠款之日到缴纳之日计算,对欠款时间按照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还是不缴纳的,劳动行政部门会对企业进行罚款,数额一般为欠缴数额的1-3倍。
法律依据
《社保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12篇】社保今年不交了可以退吗
1、不买了一般是不能退钱的,退保的话就能退钱。
2、然而,退保是有条件要求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所以社保是不可以退保的,只会随着工作地点进行转移、合并等。但如果你中途断缴,社保局也会保留你的账户余额,待你退休时,拿着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当地社保窗口申领账户余额即可。但如果是到了退休年龄还未办理退养手续,那就可以申请退领“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所以你就算缴纳了几年的社保,不想交了也不可退保。
【第13篇】社保不交了钱可以退吗?
众所周知,社保是国家出台的一项保障措施,一般都是要求公司给员工购买的,但是有些人因为经济上的问题断想要退保。今天小编带打架了了解一下。
1. 社保特殊情况可以退钱。社保不交了想要退出,并且取回自己之前交的钱,可能性比较小,要是全国每个人都这样干,那不是乱了。
2. 一般来说,只有特殊情况才有资格申请退出,比如说出国生活、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这些人可以通过申请进行社保退出,批准后就可以取回自己之前交的钱了。
相信大家通过阅读完以上文章后对于社保退保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一般参保大家就不要轻易停止或者退出,因为少交费就可能丧失一些权利,所以大家可以了解一下的。
【第14篇】企业不交社保罚款吗
罚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15篇】公司不交社保怎么投诉
投诉公司不交社保可以去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用,那么员工需要有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才可以,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等。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16篇】社保几个月不交就断了
社保三个月不交就断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7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