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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注销流程(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1

【导语】上海税务注销流程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上海税务注销流程,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上海税务注销流程(16篇)

【第1篇】上海税务注销流程

吊销是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后,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正常情况下,公司被吊销之后都会选择吊销转注销。但也有很多老板认为,公司都被吊销了为什么还要注销,注销那么麻烦,就那样放着呗。结果突然某天发现自己坐不了高铁、不能再新注册公司了,才意识到吊销的严重性。

哪些情况容易造成公司被吊销?

1.不参加年检公告,或者逾期之后仍然不做年检的。

2.公司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成立后无特殊原因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3.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经营过程中超出登记经营范围。

4.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其中不参加年检公告以及逾期不做年检是比较常见的吊销营业执照情况。

什么叫做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3.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4.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或者吊销转注销。

公司被吊销不注销有哪些影响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其他公司也不能正常报税,并且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

3.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纳入征信系统。限制高消费,甚至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出行。

由此可见,并不是公司被吊销了就万事大吉了,被吊销之后转注销才是一劳永逸的方法。

公司被吊销执照之后还能恢复吗?

如果公司是工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吊销的,那么就不能恢复。但是如果认为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错误,是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如果行政行为撤销,那么营业执照就可以恢复。

如果您的名下有公司被吊销,也可以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公司执照被吊销了怎么办理注销呢?

执照吊销后,办理注销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公司被吊销后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注销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办理税务注销。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在十五日内,办理税务注销程序

4. 银行账户注销。携带税务注销回执单、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前往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5.公司公章注销。携带、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前往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章。

6.工商注销。在登报公告期满后,可办理工商注销程序。携带刊登公告的报纸、清算报告、税务注销回执单、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注销申请单,在工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出具准予注销通知单,完成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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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上海税务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说,根据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肖飏等375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拟录用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3年6月28日-7月2日)如有问题,请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反映。监督电话:021-64736756;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政编码:200030,详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3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第一批)

(点击看大图)

资料:国家公务员局官网

编辑:徐悦尔

【第3篇】上海税务代办

上海居转户办理的过程中,准备上海居转户材料是一项比较麻烦的工作,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些细节问题。今天带给大家一详细剖析居转户流程中所需的上海居转户材料如何准备,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等等问题,让大家事半功倍,提高办事效率,赶快收藏起来吧!

2022上海居转户材料细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表格系统生成,用人单位报区人社部门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

3、婚姻状况材料,包括:

(1)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2)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5)丧偶:丧偶相关材料【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4、本市落户材料,包括:

(1)本人在沪居住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2)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3)在沪亲属(直系亲属)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材料

注意: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

(4)在沪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房屋有效权证”是指以下凭证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载有产权份额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法院生效判决或者公证部门公证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房屋凭证。

5、补充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除以上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6、配偶材料

1.配偶不随迁:

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2.配偶随迁:

(1) 配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

(2) 配偶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3) 配偶承诺与授权【与主申请人共同签署】

7、子女材料

1.子女不随迁:

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2.子女随迁:

(1)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2)子女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

(3) 满16周岁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提供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8、以(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申报的材料

依条件提供。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或数据共享的,可免于提交。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职务)证书及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2.通过聘任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提供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3.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或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可查询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专业岗位的另需提供职业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如: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提供医师(护士)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 】

9、以奖励条件申报的材料

依条件提供。

在沪工作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个人获奖证书。【省部级奖项及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应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或者数据共字的,可免于提交。

10、以本市直接投资条件申报的材料

依条件提供。

1. 企业验资报告和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如发生股权转让的,需提供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2.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材料

11、以科创条件申报的材料

依条件提供。

一、 符合 《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1和2条款的科创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1.股东身份材料(企业验资报告)

2.投资协议

3. 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材料

4.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二、符合 《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3和4条款的科创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1.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

2.最近3年的技术台同(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3.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材料(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等

三、符合《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5条款的科创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1. 股东身份材料(企业验资报告)

2.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材料

四、符合科创人才第6条款的科创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材料【2023年1月之前的纳税材料兔于提供】及单位税务申报截图

12、以临港新片区条件申报的材料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13、以张江科学城条件申报的材料

张江科学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14、以其他人才条件申报的材料

世博女兵另需提供征兵励材料

上海居转户材料细则及补充说明,上海居转户材料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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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关于上海户口、居住证、学历等问题,欢迎留言或私信!或者关注公众号“丁博士入户”,了解更多落户上海的资讯。

【第4篇】上海税务app

对于查账征收需要据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快速准确地申报已经成了一种必备技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扣缴端都具有网上申报经营所得(a表)的功能,您可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申报端口。今天申税小微就带您一起看看如何操作吧!

若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推荐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前置准备:

1.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下载并安装、注册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准确核算好所属期年初至上月的累计收入总额和累计成本费用。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一、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1.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使用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个税app扫描右侧二维码,并在手机上确认登录,或使用个税app的账号密码登录。

二、

申报经营所得(a表)

1.登录成功后下滑页面,选择常用业务——点击【经营所得(a表)】。

2.选择申报年度。(以2023年为例)

3.输入要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点击【确认添加】。

4.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选择税款所属期止为当年季度末的月份(以2023年9月为例),其他信息系统自动带出,点击【下一步】。(注意:如果是当年新办企业,税款所属期起为工商登记的月份,如果不是,则为当年1月。)

5.据实填写税款所属期内的累计收入总额和累计成本费用。(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10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1-9月的累计数而非7-9月的合计数。

6.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点击【下一步】(注意:若同时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每个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另一处则不能享受。例如选“否”,则都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7.点击录入减免税额,点击【下一步】。(注意:系统自动判定并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政策)

8.确认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信息成功提交并以保存,即为申报成功。

三、

税款缴纳

1. 申报成功后,若需要缴税,点击【立即缴税】。

2. 确认缴税金额,点击【确认缴税】

3.选择支付方式。(注意:个人签订过三方协议的,推荐三方协议支付,未签订并且税额在5万元以下的,推荐扫码支付,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

四、

打印完税证明

1.开具完税证明。完成缴税后,回到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选择申报日期——选择下方【已完成】——【查询】。

2.选择缴税记录——点击【转开完税证明】。

若您是除法定代表人外的办税人员,推荐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

前置准备

1.下载并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我要下载——软件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

2.能够准确核算所属期年初至上月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累计数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已实名办税人员可通过实名登录。未实名的办税人员可通过申报密码登录。

2.初次登录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录入单位信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两次——点击【下一步】。

3.获取办税信息——点击【下一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输入姓名和手机号——点击【下一步】——设立数据自动备份——点击【立即体验】。

4.以申报密码登录为例,选择弹出框右侧选择申报密码登录——输入密码(注意:密码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个税app上设置或通过办税服务厅发放)——点击【登录】。(注意:若需重置密码请根据系统提示设置符合要求的密码并重新登录)

二、人员信息采集

1.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第一行【人员信息采集】——输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相关信息(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必填,任职受雇类型选择“其他”)——点击【保存】——点击【报送】。

2.系统弹出 “报送成功1位,报送失败0位”的提示框,点击【关闭】。

三、纳税申报

1.点击页面左上【经营所得】图标——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带入税款所属期。

2.勾选下方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点击【修改】——自动选择据实预缴——据实填写累计收入总额、累计成本费用(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10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1-9月的累计数而非7-9月的合计数。)——点击【确定】。

3.若“第九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则点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的蓝色姓名——下拉申报预缴编辑界面“第十三条”——点击后面的【纸笔形状按钮】——下拉选择减免事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下拉勾选唯一的减免性质——点击【确定】。

4.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等待数秒钟后可点击获取反馈,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可。(注意:本文默认每月5000的减除费用在经营所得时享受,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综合所得,则不能同时享受)

四、税款缴纳

申报成功后若有税款,点击左侧菜单税款缴纳——建议选择扫码支付(5万元以下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点击开具二维码——扫码支付。

五、打印完税证明

税款缴纳完成后,点击点击左侧菜单查询统计——输入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完税证明开具。

+

特别提示: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申报数据储存在电脑本地而非网页,如更换电脑则初始登录时没有之前的申报数据。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上海税务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22日

【第5篇】上海税务三分局地址

[以2023年上海市税务局进面公示为例][其他省市、部门在之后更新]

注:在国考中有三套卷子,分别为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本篇中所涉及到的岗位为行政执法类职位和部分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

·

基础情况:

本次上海市税务局招录人数共607人(其中综合管理类有36人)

·

数据来源:

国家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官网

·

本篇主要内容:

以本次上海市局的执法类岗位为主题,展示岗位的进面分数分布。

在之后文章展示其他省份税务局相关情况。

·

图表解释:

每张图有两部分,分别是对同一个分数情况的两种展示(直方图和散点图)

直方图纵坐标为人数,横坐标为分数区间。

散点图纵坐标为分数区间,横坐标为人数。

本篇的图片部分主要有以下内容:

图1-1.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行政执法类](直方图)

图1-2.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行政执法类](散点图)

图2-1.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综合管理类](直方图)

图2-2.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综合管理类](散点图)

·

注:由于部分岗位招录不止一人,但只公布了进面分数,在本次统计中,对于招录不止一人的岗位,以招录人数来确定点数的个数,如招录两人,则该岗位在散点图中则有两个点,因此会出现连续几个点分数相同的现象。

上海市局行政执法类:

平均分:120.57

主要分布于110-130分,

最高分137.3分,为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十)岗位

最低分95.6分,为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七)岗位

全省130分以上的进面岗位有113个,100分以下的进面岗位有5个。

·

图1-1

图1-2

上海市局综合管理类:

平均分:121.99

主要分布于115-135分,

最高分136.3分,为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四)岗位

最低分105.8分,为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一)岗位

全省130分以上的进面岗位有8个,100分以下的进面岗位有0个。

·

图2-1

图2-2

注:大家如果有想了解的考情(比如其他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会根据大家的留言情况进行之后的更新。

如果认为我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或者不妥的地方,也欢迎指出。

【第6篇】上海税务平台

作者:侯珍珍

(老高电商管院 财税专家 注册税务师)

原创文章,版权所有

欢迎关注与分享!

最近,有很多电商公司收到了疑似职业打假人的敲诈信,以举报电商公司“偷税漏税”为理由,威胁索要钱财。请看下面的案例截图:

由于有很多学员来咨询同类问题,所以我这篇文章给大家做一个统一的解答。

01

没有证据可以举报

公司偷税漏税吗?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规定,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检举事项是不予以受理的。

那么举报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举报人需要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地址、税收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

显然,举报公司偷逃税,是需要提供实质的违法证据的,因为税务机关不会以“莫须有”的理由来公司检查。

02

职业打假人是否掌握

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

第一,如果打假人没有在店铺买过东西,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也不是公司内部知情人士,那么肯定是无实质证据的举报,是无法被受理的。

第二,如果打假人在店铺消费过,关于开具发票问题发生了纠纷,那么就要谨慎对待。例如,之前有位学员收到来自上海税务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缘于客户在阿里1688平台购买他家店铺中的产品,当时约定不开发票,价格更优惠。后来顾客由于财务不给报销,又反过来要求开具发票,客服不同意,于是顾客就是向税务局举报。税务通要求检查2020-2023年的销售流水数据。因此,发票管理及财税内控也需要引起电商公司重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如果对方能提供相应的有效线索,这就不是职业打假人了,而是内部知情人士。比如,杭州税务机关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称某杭州跨境电商设立内外两套账,存在隐匿收入少缴税款问题,并附有该公司的内部电子邮件截图及报表,税务机关收到举报后进行核查,并对该企业立刻展开检查。最后针对该公司的偷逃税行为做出了罚款处理。

电商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都会留下大量数据信息,相对于传统企业数据更透明,更难隐蔽。因此,纳税合规化也是我们电商未来的趋势。

03

针对敲诈或举报

电商如何应对?

首先,我们要判断对方有没有掌握实质的举报证据。如果对方没有在店铺下单购物,那么肯定无实质证据,则不予理睬。

第二,如果职业打假人已经在本店铺购物并确认收货,那么订单已经履行完毕,我方客服应该联系对方索要开发票信息。如果对方不提供,也要将这笔收入确认为营收并报税。这样即便对方以没开发票为理由举报,我方也能提供纳税信息,从而证明我方合规。

第三,如果对方已经购物、且因为发票等问题掌握了一些线索,威胁索要钱财,则让对方提出撤销条件,具体多少金额,保存聊天记录,作为被敲诈的证据。不建议大家妥协,可以报警处理。敲诈勒索属于刑事犯罪,对方一般会知难而退。

第四,如果对方真的举报了,且被税务机关受理了,应如何应对呢?

一旦举报被税务机关受理,是无法撤销的。此时,就不用再跟举报人谈条件了,谈了也没用。税务机关会根据举报资料来到企业进行检查。

②商家如果收到税务检查的电话,需问清涉及的税务检查内容、到访时间以及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以便做出相应的对策。

③让财务根据要求准备资料,等待税务老师上门或者去税务局交资料。

④放松心态,不用紧张。因为对方是职业打假人,属于外部人士,因此他所掌握的证据与线索都是局部的小问题。那么即便税务老师核查处理,风险或损失也是有限的。

⑤平时多做功课,不要临时抱佛脚。平时财务要将报税做完善,减少漏洞,规避风险指标。

【第7篇】上海公司税务代理

第一点:进行代理税务核算。在上海代理记账业务中包括有帮助客户企业进行税务核算,税务核算就是税务代理中的相关基本程序和方法,主要包括有对企业增值税和会计事务的处理,包括需要对消费税和会计事务处理、企业营业税和会计事务处理、企业法人个人所得税和会计事务处理、营业税和会计事务处理、关税和会计事务处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房产税及会计事务处理、土地增值税和会计事务处理及其他各种税种和会计事务处理等。

第二点:汇算记账。这也是上海代理记账公司提供的记账业务中重要环节点,汇算清缴往往就是指相关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结后规定时间内,通过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客户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身这需要企业自行计算全年应加纳所得额和应缴纳所得税额的,当使用代理记账后代理机构就会依据月度或者季度预缴所得税额度来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度,最后就进行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后再向主管税务机构进行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

【第8篇】上海财经大学税务硕士

一、择校原因

一方面是学校区位优越,就业率好,另一方面是税务专硕竞争压力不大且招生人数较多,每年考研除去推免人数大概可招60人。加之本人想在南方发展,上海开设税务专硕的较好学校只有复旦与上财,综合下两校的性价比,报考了该校。

二、报录人数分析

可以看出,上海税务专硕的报录比大概是5:1左右,每年分数线分数线在380左右波动且招生多,大大增加了上岸几率。

三、396经济联考

(一)数学(4月-6月学完第一遍):

教材:《核心笔记》、《800题》、刘玮宇老版网课、《数学精点》、《陈剑1000题》、市面上各种模拟卷

因为考试大纲变动的原因,所以先听了刘老师网课和核心笔记,自己做了笔记。然后用李永乐的书、赵鑫全数学精点作为知识点补充。听完一边课后就是在补充笔记,背诵笔记上的考点公式等等,再通过陈剑1000题和各种模拟卷提高熟练度。2023年刘老师又有了新网课,也可以听新网课,这样就不用费精力去补充大纲了。最后冲刺阶段就是在背公式、复习之前的错题和典型题为主,辅以做模拟题保持手感。

(二)逻辑(7月学完第一遍):

教材:形式逻辑、论证逻辑、综合推理

刚开始看了吕建刚的教材,没有看网课。根据老吕的讲义思路走,老吕形式逻辑讲的很好,后来感觉我的综合推理和论证逻辑部分一直正确率不高,且没有形成系统,就去mba大师上2倍速听了薛睿老师的这两部分课。然后在mba大师上刷199逻辑的真题。

注意:逻辑真的要大量做真题,模拟题重要程度远小于真题。其次,最近几年综合推理部分比例增多,建议多关注。

(三)写作(10月开始):

教材:《王诚写作高分指南》、《王诚写作真题》

写作分小作文和大作文。

小作文套路明显。根据王诚老师的书汇总各种常见谬误并且在每种谬误下列举出常用的批驳句式,从范文中整理常用的过渡句、衔接词、总结词以及巧妙的词句。自己有了框架之后,需要坚持练习,一周练习两篇小作文,并且对照各种范文批改并总结,刚开始是敲word,考前最后1个月就手写在答题卡上。

大作文套路不强,发散性强,但是王诚书里有思路引导,很有用,可以总结出各种思路框架,方便快速搭建写作框架。这个时候你可以多看看各种作文题,列写作提纲,然后看范文提纲,进行补充。框架问题解决后,要去解决语言问题,此时就需要你动笔写了。在写作的过程中去锻炼自己的语言。一周一篇的频率即可。

四、英语二

教材:《张剑黄皮书》、《红宝书》、《潘赟作文书》、周思成小作文讲义

4月初开始背单词,用的红宝书,一天2单元-3单元。。单词背快一半时候开始做黄皮书,英语一做完做英语二。如果做阅读有困难,可以看看唐迟的阅读书。黄皮书保持一天一篇或者隔一天做两篇阅读,并且做完精读。

英语作文是从10月中旬才开始。

小作文看起来灵活性很强,但是也可以找到套路。周思成小作文能帮你梳理小作文写作思路框架,也就是套路,黄皮书里有很多词组和情景语句以及补充模板帮助你拓展语句库。大作文套路性更强。就看了潘赟的作文书,整理了大作文写作模板,考试直接套模板+适度灵活发挥就行。

五、政治

教材:《肖秀荣精讲精炼》、徐涛强化班、《肖1000》、《肖4》、《肖8》、《腿姐冲刺课讲义》和视频、《徐涛冲刺背诵笔记》、《腿姐冲刺背诵笔记》

8月底开始听徐涛强化班,用精讲精练作为基础教材,搭配肖秀荣1000题。并且尝试去背可能是选择题的部分,特别是黑体字和1000题中出现过的东西,达到熟练。

11月开始,徐涛腿姐都开始公众号带背了,可以跟着他俩看重点考点。这个时候,如果8月9月基础打的好,选择题考点和整个政治大纲已经在心里形成体系了,跟着他俩复习考点会很轻松。并且建议从这个时候开始系统着重背政治的马原部分大题,如果复习时间紧张最后只背肖四也行,但是如果现在开始背后期背肖四压力会变小很多。

大约11月底,腿姐出冲刺押题班,肖四也会出版。这俩书基本能押中考研其他所有主观题,因为其他主观题都非常时政化,在精讲精练里是背不到的。同时,时政选择题基本也在腿姐冲刺班和肖四肖八中,个人认为不必再看别的,把更多时间留给其他课。

六、433税务专业基础

参考教材:《中国税制》朱为群、《税收学》胡怡建、《税收学原理》王玮、《税收征管》吴旭东、《国际税收》朱青、《轻松过关1》刘颖。

选择判断题主要考轻1内容和基础原理内容;简答题基本是课后题;计算分析题基本是轻1计算题;论述题是基本原理和热点问题的融合。今年计算题不让带计算器,注意考前一定要手算做计算题练手。大家如果在考研复习过程中有困难的话,也不妨报一个辅导班,比如新祥旭考研全科一对一私人订制vip辅导课程,针对性强,上课时间可以灵活协商,课下还可以免费答疑解惑,对考研初复试应试备考这块的帮助是非常明显的。

实务部分:听轻1网课+做轻1课后题。5-8月看完轻一所有网课,把轻一学了一遍,一边学一边滚动复习,一定要复习,内容真的很多,不复习就很容易忘!

理论部分:从7月开始看书,一直看到10月。要总结各种税种的历史、现状、问题以及未来改革方向,还有国际税收和税收征管的热点问题,其实上财专业课要求掌握税收热点问题,要求对前沿问题有所了解,个人感觉这也是为啥感觉上财专业课比较难,得分比较低的原因。最后的冲刺阶段就是不断背书并且反复做轻1的大题,把自己容易错的地方牢记在心。

tips:最重要的参考教材是朱为群的《中国税制》。并且当不同教材内容出现冲突时,以朱为群老师《中国税制》中的内容为权威参考。

关于复试:

2023年上财复试占总成绩30%,100分制。所以对于初试成绩靠后的学生,尤其是分数拉不开的情况下,复试是十分重要的。总的来说,复试分为政治问答、英语口语和专业课问答三个部分。

政治问答题一道,主要考察政治立场,不侧重内容,在分数构成中不占比。

英语考察一道口语题,以生活向、口语向为主,与老师对话时常约三分钟。

专业课问题数量没有限制。以回答时长为依据,老师会把复试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采用抽题的形式,抽到的题一般为原理题,但是接下来老师会根据你的回答内容和相关原理对应的热点进行拓展提问,这就是复试与初试的不同之处,需要掌握更丰富的前沿知识。

最后,希望我的这些经历能给即将参加考试的学弟学妹们一些参考,祝大家平衡学习和生活,放松心态,成功上岸!

【第9篇】上海税务咨询

面对严峻疫情防控形势,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聚焦“抗击疫情有力量 便民办税“不打烊”,坚决铸牢防疫堤坝,着力营造安全高效办税缴费环境,用智慧智能架起为民服务桥梁,用精细服务增添便捷办税温度。

以最大力度支持“小店经济”

疫情下,宝山区税务局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坚持“网上办税”和“特事特办”两手抓,完善“非接触式”服务举措,依托“宝山税务·宝工园共建共治点”,创新推出云端网络培训课。课程以纳税人需求为根本导向,持续更新针对性的教学内容,集成设置温馨提示、课程公告、课件下载、在线回看等模块,将培训模式由现场式改为网络式,学习时间由特定式改为即时式,分行业、分税种、分类别精细辅导。近期,有800余名纳税人在线收看了该课程,足不出户学习税收政策和办税知识。

宝山区某饭店的法人李先生说:“非常感谢税务老师,在疫情特殊时期帮助我们快速享受到11万元的税收减免,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据悉,宝山区税务局围绕小店经济,进一步加强税企沟通,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员少、办税能力弱的特点,创新推出“税惠清单”服务,着力实现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双提升,倾力打造智慧税务服务新名片。截至3月17日,已通过税企沟通平台微信推送2924户,税企沟通热线宣传63户,确保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以最大力度支持‘小店经济’,为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冲击、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远程帮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汇编一本通整合了各项优惠政策,目录清晰,方便查询。电子书的形式让我们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和查询,非常实用。”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石先生说。

石先生口中的“汇编一本通”是宝山区税务局近日针对“双创”“科创”企业制作的税收政策辅导材料《双创-科创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一本通》。“汇编一本通”分为3个篇章、82项政策,涵盖了企业从初创到成熟的生命周期涉及的税收政策,旨在帮助创业、创新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更好了解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宝山区税务局在夯实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完善税收服务,帮助企业用活、用足税费优惠政策,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疫情下我去不了单位,但现在公司申报数据有误、没有办法进行更正,怎么办?”接到纳税人来电,宝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小高帮帮团”成员第一时间就通过“远程帮办”平台帮助企业分析业务需求,仅用20分钟就成功帮助该纳税人完成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672.31元。

据了解,宝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小高帮帮团”聚焦精细服务,特别开通“防疫专线”,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远程精准服务,提供集“来电问办、网上帮办、投诉转办”于一体的“客服式”服务,引导纳税人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保障纳税缴费服务“不断档”。

近期,宝山区税务局积极升级服务理念,探索创新“非接触式”办税模式,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云端政策宣讲团队,打造9类业务“税费掌中宝”,梳理总结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行办税缴费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将常见网上办税流程指引等经常遇到的共性问题浓缩其中,让纳税人办税无忧。

税务青年进驻封控社区服务

某天凌晨4点半,在封闭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宝山税务青年陈祎伟收到了紧急通知后,立刻收拾行李,跟随队伍闭环转移到下一个社区进行支援。这是他参与防疫志愿服务的第七天,也是他连续转场服务的第三个社区。

“我已到位,目前在32幢排摸情况。”进驻新社区后,他快速进入“大白”角色,挨个门栋消杀、逐户上门排摸情况、维持核酸检测秩序。穿着严密防护服完成一天任务的他,衣服早已被汗水湿透,但他还是精神饱满,“小区封闭的前几日最为关键,需要马上排摸清人口户数进行核酸检测,作为税务青年,我们义不容辞。”

宝山区税务局税务党员陈荣和妻子当前也并肩坚守在抗疫一线,家中2个孩子只能请老人托管。他说:“疫情当前,没有大家何来小家?作为党员,我随时待命,到组织最需要的地方去,也希望孩子能从我们的行动中学会担当和奉献。”

来源:上海宝山

【第10篇】上海税务工资

喜欢看我文章的朋友们,麻烦关注下,谢谢大家的支持!

2023年1-10月10省市个税收入情况

广东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121.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7.39亿元,同比增长12.6%。

上海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99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5.5亿元,同比增长11.5%。

北京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63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8.38亿元,同比增长12.6%。

湖北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4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13亿元,同比增长11.2%。

天津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42.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0.59亿元,同比下降11.2%。

江西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2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35亿元,同比增长36.9%。

重庆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67.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22亿元,同比增长4.5%。

云南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25.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76亿元,同比增长9.4%。

贵州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97.4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77亿元,同比增长6.3%。

甘肃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65.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2亿元,同比增长3.5%。

数据显示,2023年1-10月广东个税收入为2121.44亿元,排第一;其次是上海1992.5亿元、北京1635.5亿元、湖北249.5亿元、天津242.5亿元、江西223.9亿元、167.72亿元、125.25亿元、贵州97.43亿元、甘肃65.67亿元。

增量情况,广东237.39亿元,排第一;其次是上海205.5亿元、北京98.38亿元、江西60.35亿元、湖北25.13亿元、云南10.76亿元、重庆7.22亿元、贵州5.77亿元、甘肃2.22亿元;而天津则比去年同期减少30.59亿元。

增长情况,江西36.9%,排第一;其次是广东12.6%、上海11.5%、湖北11.2%、云南9.4%、北京6.4%、贵州6.3%、重庆4.5%、甘肃3.5%;而天津则比去年同期下降11.2%。

上海与广东的差距扩大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992.5亿元,而广东2121.44亿元,两者差距进一步扩大,主要原因是今年上海四、月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过,上海依旧稳居全国第二,表现优秀,进一步扩大对北京、浙江、江苏优势,无愧为我国一线城市,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上海是我国高端收入人群最多的地区之一,与广东并列全国第一(占全国18.1%,来源2023年税务年鉴),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比江苏加浙江加安徽还要多。

湖北稳中向好

2023年1-10月湖北个税收入为249.5亿元,超过天津242.5亿元,同比增长11.2%,较上个月涨幅回升0.7个百分点;说明湖北经济稳中向好,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目前湖北个税在全国排第十,仅次于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四川、福建、陕西,还是不错的,但仍需继续努力,争取早日赶上福建、陕西。

湖北未来在产业转移、转型、升级及经济发展目标上是非常明确及清晰的,拥有政策、人口、资源、地理位置、区域、人才等优势,发展潜力大,前途无可限量,未来必将成为佼佼者。

注:

1-重庆为预计值。

2-日期:2023年1-10月。

3-数据仅供参考

【第11篇】上海税务律师

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共同构建温馨和谐的幸福家园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庆前夕,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在宝龙广场开展“先锋上海·四季行动”—— “同心庆国庆,喜迎二十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来自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宝山区税务三所、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北京银行宝山支行等30余家区域化党建成员单位提供了健康义诊、法律咨询、敬老服务、金融知识宣传、社保咨询、公积金政策咨询等志愿服务,让居民群众在凉凉秋意中感受党的温暖。

虽然天公不作美,大雨瓢泼冷风瑟瑟,但是志愿者们都热情不减,早早地来到了活动地点,将桌椅一字间隔排开,摆好小国旗,营造浓浓的国庆节日氛围。

医疗咨询摊位前,医生们关切地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并就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治等问题进行了普及和解答,提醒居民国庆期间注意规律饮食。来自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生们还精心准备好了各种功效的中药茶饮,细心地将熬煮好的茶饮送到现场每个人的手中。

防诈宣传摊位前,志愿者向市民重点讲解了常见电信诈骗的作案方式以及防范措施。“现在诈骗手段都升级了,防不胜防,今天听到了防诈的普及,很有收获。”张阿姨的脸上洋溢着欢乐的微笑。

下一步,友谊路街道将继续聚集区域化党建合力,不断推动双方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工作共推,深入社区、融入社区、奉献社区,擦亮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品牌,合力画好社会治理的“同心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上海宝山

【第12篇】上海税务网上办税大厅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将整体搬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所新地址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一楼中厅北侧)

二、新第一税务所启用时间

2023年7月25日

三、对外服务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四、按照“非预约、不上门”原则,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应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等预约通道提前预约,实现分时分批、错峰预约办理。

详情参见:办税服务厅“全预约制”操作指南

因服务场所搬迁,原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自2023年7月25日起停止对外服务。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2023年7月21日

交通指南1.公共交通:可乘坐嘉定1路、嘉定6路、嘉定14路等至嘉戬公路迎园路站下车,步行约50米到达。2.自驾:行政服务中心嘉新公路东侧有一个公共停车场。

为缓解道路及停车压力,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来源:上海嘉定

【第13篇】上海税务申报期

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支持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经市政府同意,市场监管、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外汇六部门制定政策,延期上海各类市场主体申报2023年度年报的截止时间。

企业年报延期至9月30日

2023年度企业(含应当参加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等部门“多报合一”的企业)年度报告截止时间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企业可以使用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报送、公示、更正年报信息。

个体工商户年报延期至年底

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报送、公示、更正其年度报告,也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其他主体年报延期至9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年报调整延期时间执行。

【第14篇】上海税务网站官网

4月征期延长至20日!4月为大征期,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需要申报!详细抄报流程来了,就按这个来!

01

4月征期延长!

税务局通知!

上海地区:

上海税局明确: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9日。

其它地区:

税局明确: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02

税控盘版、税务ukey版以及金税盘版抄报方法

一、税控盘版操作方法

第一种方法: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

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3年5月19日左右。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第二种方法:手工抄报第①步: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第②步: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

*注:若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申报系统客服热线。

第③步: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第④步: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二、税务ukey版操作方法

第一种方法: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3年5月19日左右。

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第二种方法:手工抄报

第①步: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第②步: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

第③步: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第④步: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三、金税盘版抄报税方法

操作方法

①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系统自动进行汇总上传。

②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确认是否成功

操作流程: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查看上次汇总报送日期:2023年04月01日00时00分,汇总报送起始日期:2023年05月01日,汇总报送资料:无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2023年05月,汇总报送资料“无”,此状态说明您2023年04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来源:百望呼叫中心,上海税务,国家税务总局

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税法咨询与纳税方案咨询,帮助纳税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完成税务合规、社保合规。喜欢的请关注我们,谢谢!

【第15篇】上海税务申报软件下载

本文目录

如何下载国税申报系统?

怎么安装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如何下载安装注册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吗?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如何下载国税申报系统?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从2018.6起开始使用“网上税务局”软件,可以在网上搜索进入你所在省份的国税总局网站-资料下载-涉税软件下载,找到“网上税务局客户端”下载安装。

以河南省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1.在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进入官网。

2.在税局官网的首页点击进入“资料下载”。

3.在“资料下载”页面点击进入“涉税软件下载”。

4.在页面中点击进入“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客户端”。

5.在弹出的新页面里点击“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客户端”下载安装程序。

6.下载完成后,打开压缩程序,点击安装即可。

怎么安装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1、首先你要登录所在地的网上税务局,在页面的右下角,可以看到“客户端下载”。

2、点击“客户端下载”,进入下载界面,在界面上可以看到下载的链接。

3、选择完整安装包进行下载,下载完毕后进行安装。

4、安装过程也很简单,只要点击下一步和我同意,即可完成安装。

5、安装完毕后就可以直接登录了,输入公司的税号和密码,完成登录,就可以开始申报了。

如何下载安装注册网上申报系统?

1、先到国税局网站下载网上申报安装包,进行解压,解压出来的是一个文件夹,如图所示

2、点击打开文件夹,选择:install,运行打开,弹出对话框,点击:快速安装,安装大概要3分钟左右

3、安装完成后,会有提示,如图,点击立即体验

4、进入到了登陆界面,用户名不用管,按默认的,密码默认输入:123456,然后点:登录

5、输入姓名,手机号码,点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再点击:下一步

6、输入: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及注册编码,再点:下一步,弹出对话,选择“否”

7、注册成功,进入网上申报页面

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吗?

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并开通网上报税权限,取得网上纳税申报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后,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1、下载要登录官方网站 2、下载时要注意下载最新版本 3、下载使用前详细阅读申报规定 4、遇到困难或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联系当地税务局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是否需要下载安装软件取决于网上报税的类型,如果是申报地税则无需下载软件,直接登录当地地税官网进行申报。如何是申报国税,则需要下载国税申报系统软件。

下载国税申报系统软件的方法:

1、首先在搜索中输入国税申报,在搜索结果中可以点击国家税务总局的连接。

2、点击后即可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

3、在上方的导航栏中点击“纳税服务”选项。

4、进入纳税服务页面,可以点击网上申报和进入平台申报,并下载相关软件。

5、如果需要办税指南,可以点击下方对应的“申报纳税”的按钮。

6、找到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下载申报指南进行查看。

【第16篇】上海市税务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21.12.1

为进一步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制定的《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日

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条 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办案单位是指各稽查局和第三税务分局。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市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局审理委员会),市局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分管法规、稽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法规处、货物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社保非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国际税务处、督察内审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市税务稽查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局审理委员会委员。

市局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二)制定市局审理委员会的具体议事规则;

(三)审查办案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

(四)指导监督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第八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局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一)受理、审核提请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材料;

(二)向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分送书面审理所需的案件材料;

(三)汇总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书面审理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四)负责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相关事务,草拟会议纪要;

(五)草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

(六)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统计、报告和归档等日常事务;

(七)承办市局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参加案件审理,提出审理意见。

办案单位负责提交重大税务案件证据材料、拟作税务处理处罚意见、举行听证。

办案单位为独立执法主体,对其提交的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以及拟作出的税务处理处罚意见负责。

第十条 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参与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决定;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决定。

第三章 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包括:

(一)拟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

(三)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四)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五)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需要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属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

(一)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

(二)公安机关尚未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但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并且涉嫌犯罪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后,应当将拟处理意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5日后可以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各稽查局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将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提请和受理

第十四条 对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重大税务案件,办案单位应当在内部集体审理程序终结后5日内,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

各稽查局需提交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应当经市税务稽查局重点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通过。

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办案单位组织听证。

第十五条 办案单位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应当提交以下案件材料: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三)办案单位内部执法文书(稽查报告等);

(四)主管税务机关对案件处理的反馈意见(各稽查局提供);

(五)听证材料;

(六)相关证据材料。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应当写明拟处理意见,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应当标明证据指向。证据材料应当制作证据目录。办案单位应当完整移交证据目录所列全部证据材料,不能当场移交的应当注明存放地点。

第十六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办案单位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上注明接收部门和收到日期,并由接收人签名。

对于证据目录中列举的不能当场移交的证据材料,必要时,接收人在签收前可以到证据存放地点现场查验。

第十七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办案单位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

(一)提请审理的案件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提交了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的,建议受理;

(二)提请审理的案件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但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建议补正材料;

(三)提请审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第五章 审理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理决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理决定的,经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

补充调查、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意见、拟处理意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理委员会备案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十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应当重点审查:

(一)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五)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六)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第二十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案件涉及本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重点审核,提出明确的审理意见。所出具的审理意见应当详细阐述理由、列明法律依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审理意见进行审核,对案件整体处理意见是否同意表明态度并签字。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到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查阅案卷材料,向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采取书面审理与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案件一般先经书面审理程序审理,对书面审理存在争议的案件以及特殊案件采取会议审理程序审理。

第二节 书面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批准受理重大税务案件之日起5日内,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及必要的案件材料分送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书面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在收到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审理意见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及时汇总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书面审理意见,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经书面审理一致同意办案单位所提处理意见的,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审阅后,报送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二)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在书面审理意见中列明需要补充调查的问题并说明理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召集提请补充调查的成员单位和办案单位进行协调,确需补充调查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将案件材料退回办案单位补充调查;

(三)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程序违法的,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后将案件退回办案单位重新处理;

(四)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确凿,但适用法律依据有误,或案件定性有误,或处理意见有误的,应提出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案件定性及拟处理意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将相关意见书面反馈给办案单位,办案单位调整后再次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五条 办案单位补充调查不应超过30日,有特殊情况的,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办案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充调查,或者补充调查后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终止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六条 办案单位补充调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原案件定性及处理意见的,应将补充调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继续进行书面审理。

(二)需要修改原案件定性或处理意见的,修改后仍符合本办法所称重大税务案件的,重新提交材料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不再符合本办法所称重大税务案件的,报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终止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七条 审理过程中,办案单位发现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书面告知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以终止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需要处理的相关事项超出本机关权限的,按规定程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征求有权机关意见。

第三节 会议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经沟通或专题会议讨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报告,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

第三十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审理,将会议审理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并分送案件材料。

成员单位应当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到会方可开会。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成员单位应当出席会议。

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案件调查人员、案件审理人员、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必要时,市局审理委员会可要求被调查对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参加会议。

第三十一条 会议审理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程一般包括:

(一)办案单位汇报案情及拟处理意见;

(二)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初审意见;

(三)各成员单位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三十二条 经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依据明确的,依法确定审理意见。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审阅后,报送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由办案单位对案件重新调查;

(三)案件执法程序违法的,由办案单位对案件重新处理;

(四)如因适用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需要处理的事项超出本机关法定权限的,按规定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意见。

第三十三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审理情况制作审理纪要,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签发。会议参加人员有保留意见或者特殊声明的,应当在审理纪要中载明。

第六章 执行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终结后,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办案单位。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终结后,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办案单位。

办案单位应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加盖办案单位印章后送达执行。

文书送达后5日内,办案单位应将相关文书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五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审理工作相关材料进行整理,一案一卷,保存归档。

第三十六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应当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将本市上年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计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各区税务局应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辖区内重大税务案件,其中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体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本办法有关“5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休假日。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9号发布,2023年第4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同时废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1 17:21 来源 : 上海税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新浪微博

一、主要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进一步提高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我局对《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出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整制定目的

为了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等要求在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落到实处,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将制定目的进行了调整。

(二)修改保密规定

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相衔接,落实《意见》关于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有关要求,在《办法》第四条规定“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三)调整重案审理范围

为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法》第十一条增加不属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规定。

(四)将本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纳入《办法》

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2023年第10号)中关于本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规定纳入《办法》。在第十一条规定市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在第三十七条规定各区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五)修改组织听证有关表述

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听证”的规定相衔接,在《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办案单位组织听证。”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的权利。

(六)明确审理期限的执行口径

在《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办法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本办法有关‘5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休假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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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上海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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