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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10

【导语】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16篇)

【第1篇】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结束,申报期限截止2023年5月31日,请及时办理申报。为了帮助纳税人掌握申报表的基础规则,避免填报错误,提高申报效率,小编根据历年汇算清缴的常见错误梳理20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1.纳税人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通过填报a107000系列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3行“利润总额”应与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中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应与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一致。

3.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与第11行“营业外收入”的合计数,应大于当年度增值税申报年度累计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为必填表,只有在完整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并保存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增加其他申报表。

4.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应大于或等于《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27行“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5.一般情况下,《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第1列“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不应为0。

6.纳税人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股东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信息缺失的,应及时修改。

7.《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所有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的企业必须填报;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非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

8.纳税人年度申报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4从业人数”若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不一致,且导致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发生改变的,应先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

9.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除前述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10.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216发生政策性搬迁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年度”应为“是”。

11.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等事项,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12.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弥补亏损表中的以前年度亏损数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对第8列“当年待弥补亏损额”有疑义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13.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14.2023年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第四季度申报时应享受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或其他税率类优惠的,应先更正2023年第四季度申报表。

15.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6.纳税人若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且申报年度(按税款所属期)汇算清缴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申报下一年度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纳税人及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至税务机关修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信息。

17.纳税人申报表审核成功后,可在提交申报前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对年度申报数据进行扫描,根据风险提示信息自行修改申报数据,纳税人可在提交申报前多次进行政策风险扫描、接收风险提示信息和修改数据。

18.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点击申报回执下方“缴款”进行开票,可即时缴纳税款。或者,在申报期截止日之前,选择左侧菜单栏“税费缴纳-清缴税款”进行开票缴款,以免产生滞纳金。

19.纳税人存在以前年度或本年度汇算清缴应退税款的,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取纳税人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与季度多缴数据,并提供退税申请的链接,纳税人点击后即可跳转至无纸化退税申请界面。

20.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报表的,应从更正起始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报表。未按要求更正申报的,将对纳税人历年亏损、捐赠支出等以前年度结转数据产生影响,导致纳税人申报错误。

20条注意事项学习完了,汇算清缴的申报期限是5月31日,时间剩下不多啦,快来申报吧!

来源:厦门税务

【第2篇】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马上开始啦!小伙伴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还记得多少呢?快和周周一起回忆一下吧?

工资薪金支出

举个栗子:

工资薪金支出总额500万,其中合理的350万(含雇佣残疾员工50万)

税前可扣除工资薪金金额=350+50*100%=400万

职工福利费支出

接上面的栗子,再举个饼干:

职工福利费支出发生额为60万

税前可扣除职工福利费金额=350*14%=49万,最高可扣除49万。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接上面的饼干,再举个苹果: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发生额为30万

税前可扣除职工教育经费金额=350*8%=28,当年最高可扣除28万。

另外2万可结转至以后年份扣除。

工会经费支出

接上面的苹果,再举个草莓:

税前可扣除工会经费金额=350*2%=7,最高可扣除7万。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接上面的草莓,再举个橘子:

税前可扣除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350*5%=17.5,最高可扣除17.5万。

研发费用支出

接上面的橘子,再举个甘蔗:

研发费用发生额为100万

税前可扣除研发费用金额=100*(1+100%)=200,最高可扣除200万。

七、业务招待费支出

接上面的甘蔗,再举个西瓜:

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生额为60万,当年营业收入发生额为8000万

业务招待费60*60%=36万<营业收入8000*5‰=40万

税前可扣除业务招待费金额=36万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接上面的西瓜,再举个葡萄:

一般制造企业广告和业务宣传发生额为1300万

税前可扣除广告和业务宣传费金额=8000*15%=1200万,当年可扣除1200万

另外100万可结转至以后年份扣除。

九、公益性捐赠支出

接上面的葡萄,再举个桃子:

公益性捐赠的支出金额为20万,本年利润总额为100万

税前可扣除公益性捐赠金额=100*12%=12万

另外8万可以结转至以后三年内扣除。

十、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十一、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十二、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十三、不得扣除的所得税项目

今天就回忆到这儿吧!想要了解更多,记得点赞关注哦!周周会为小伙伴们准时推送最新的财税政策及攻略,我们一起daydayup!

【第3篇】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当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在经营期间是需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清缴,对税款进行多退少补的。而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经营期间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自然备受企业负责人关注。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具体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及操作流程,以为您按时完成汇算清缴业务办理提供参考!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内外资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确定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结清税款。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每年度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可以延期办理,具体以工商部门出台的政策为准!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通常情况下,企业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大致按照如下流程来进行操作:

(1)找到并进入所在地税务局网站电子税务局系统,点击我要办税,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输入账号进行登录(如没有账号,需要先注册再登录)。

(2)进入电子申报系统,进入汇算清缴业务办理页面,打开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封面、首要信息,并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目录附表进行勾选。

(3)进入主表之后,按主表上的明细附表填写与企业相关的一些报表。如收入表、成本表、期间费用、折旧报表等。在填写过程中,会主动生成期间费用的调整报表,在这些报表中,申办企业需注意对公司的成本、费用等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4)填写完相关附表之后,主动校验主表、附表的相关内容,并对主表的应缴所得税额进行审阅。审阅无误后,就可以按系统的要求做申报缴纳税款(如需补税,需按时完成税款补缴)。

以上是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及操作流程介绍。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及操作流程存有疑问的企业来说,如若对此方面事项不够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作具体把握,从而以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办理有序进行!

【第4篇】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在季度申报的时候,其实属于预缴的情况。因为企业在年度结束以后,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缴清算。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多退少补即可。

汇算清缴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汇算清缴所得税费用企业需要补缴税款时,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企业在缴纳这部分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

由于企业在缴纳税款以后,肯定会影响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我们需要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进行结转。

当然上面说的,主要就是企业需要补缴税款的事。但是还会存在,企业多久税款的特殊情况。这样的情况比较少,毕竟企业不会轻易多交的。

如果企业真的存在多缴税款的情况,企业做相反的分录即可。这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正一反的事。

汇缴清算时,除了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还需要调整哪些科目?

企业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时,不仅会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个科目,还有可能涉及“盈余公积”科目的调整。

对于企业来说,在获得利润的情况下,需要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以后,才能结转未分配利润。

当然,在盈余公积下面除了法定盈余公积还有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司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就需要提取。而任意盈余公积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提取。

由于企业在汇缴清算的时候,影响了企业的利润,自然也会影响到”盈余公积“科目。当然,企业如果没有提前公积金,这方面就不会涉及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的税款,也可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企业来说,不是说所有补交的税款,都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对于一些涉及金额大,对于企业影响较大的情况下,肯定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比方说,公司的一个项目出现了重大的问题;公司的一项重大投资,出现了大额亏损等。

而一些涉及金额不大,对于企业也没有什么影响的情况,企业可以直接把这部分补交的所得税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失,即直接通过“所得税费用”进行核算即可。

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完成汇缴清算以后,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不需要调整就可以直接作为本期的期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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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与2023年5月31日就要截止了,你们企业汇算清缴工作完成了吗。今天为大家整理了最近较高频率的咨询问题。

1、2023年有亏算,2023年第一季度有盈利,为什么2023年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能弥补亏损呢?

2023年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若想弥补2023年的亏损,需要先完成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完成之后,再进行2023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才可以享受弥补亏损的优惠。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间为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若企业4月15日之前尚未完成2023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则2023年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不得享受弥补2023年亏损的优惠,但企业完成汇算清缴之后,可以在2023年第二季度预缴所得税时,继续享受。

2、企业支付的银行手续费需要取得发票吗?凭借回单可以税前扣除吗?

银行手续费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银行回单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效扣除凭证。

同时需要注意银行手续费在汇算清缴时,填列《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0)》表时,银行手续费并不是填列在第6行“佣金和手续费”项下,而是填列在第25行“其他”项下。

3、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部分由企业承担了,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限额税前扣除?

不可以,企业承担的原本属于员工应承担的社保部分,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没有关系,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也不得税前扣除,因为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有没有解决方案,可以税前扣除呢?

将企业为员工承担的社保费部分计入应发工资,而是体现为职工福利费,账务上计提工资时,按加上公司为员工负担的社保费部分(原本应员工个人承担部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实际发放工资时,体现为代扣代缴,计入“其他应付款”。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实际上交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4、企业为员工承担了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个税,能否在税前扣除,如何解决?

这个问题的原理,同企业承担应由员工承担的社保是一致的,若账务上体现为“营业外支出”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不得在税前扣除。

若企业实际承担了原本应由个人承担的个税,可以经过一定的换算,将个税并入员工工资,账务上依然正常体现,代扣代缴个税。

如何换算,通过一个例子说明:

a公司承担员工张某的个税税款及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张某税后工资为20000元/月,假设社保个人应承担部分为2000元/月,张某不涉及专项附加扣除。

账面计提工资=20000+2000+[(账面计提工资-5000-2000)×个税税率-速算扣除数]

账面计提工资=(22000-7000×个税税率-速算扣除数)÷(1-个税税率)

个税税率应落在20%税率档,由于张某每月税后工资均为20000元,换算时,采用《按月换算后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实际代扣代缴个税税款计算采用的累计预扣预缴法,使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这里张某税后工资不变,便于计算,使用《按月换算后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账面计提工资=(22000-7000×20%-1410)÷(1-20%)=23987.5元。

账面计提工资23987.5元,代扣代缴社保2000,代扣代缴个税税款为1987.5元,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实际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3987.5

贷:其他应付款 2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987.5

银行存款 20000

5、总分支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分开预缴,汇算清缴申请退税由总机构一并申请,还是分开申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文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式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发票,如何处理?

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汇算清缴之前尚未取得发票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应当取得而未取得的,需要在汇算清缴是做纳税调增处理;第二种情况,是由于特殊原因,对方无法补开、换开的,提供相关资料可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应当换开、补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即一般情况下,汇算清缴之前,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举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0日发生一笔会议费2.12万(含税)支出,已2023年12月30日已经付款,2023年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尚未取得发票,与2023年6月30日才取得发票,账务上及税务上分别如何处理?

企业2023年12月暂估入账分录:

借:应付账款——结算款 2.12

贷:银行存款 2.12

暂估费用:

借:管理费用 2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2

2023年6月实际收到发票时:

冲暂估:

借:管理费用 -2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2

重新入账:

借:管理费用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12

贷:应付账款——结算款 2.12

企业在办理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由于尚未取得发票,不得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2万(填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30行“其他”项下,账载金额为20000,调增金额为20000)。相关发票2023年5月份取得,在2023年办理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减2万元(从分录可以看出,2023年冲暂估以及重新入账,管理费用一增一减,并未影响2023年的会计利润,而税法上规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的支出,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对于金额较少的,可在次年税前扣除,2023年需要调减2万元)。

若a公司2023年汇算清缴前确定以后期间无法取得发票了(对方公司明确不给开发票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没有取得发票,无法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账务上,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是有区别的。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确定无法取得发票时:

冲暂估:

借:管理费用 -2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2

重新入账:

借:管理费用 2.12 贷:应付账款——结算款 2.12

因无法抵扣进项税额,造成暂估和实际不一致之间的差异(进项税额0.12万)直接确认为2023年的费用,无需追逐调整。

2023年办理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金额仍为2万元,因为确定到2023年管理费用为2万元;还有0.12万元的管理费用账务上做到了2023年,那么在办理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需要调增0.12万元。

若a公司适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如下:

2023年确定无法取得发票时:

冲暂估:

借:以前年度损益 -2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2

重新入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2 贷:应付账款——结算款 2.12

冲减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0.12×25%=0.03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0.03万

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09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0.09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依然不得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2.12万(追溯调整了)。

特殊情况下,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以凭借相关资料(工商注销、机构撤销等证明资料;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出的付款凭证;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证明其支出的真实性,准予税前扣除

【第6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上海税务发了一则通告,明确: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延期至6月30日(这个好消息来得太及时了,让上海的很多财务人松了口气)。我们浏览了一下其他地方税务局的情况,并没有延期公告,所以除了上海之外,其他地区还是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契税汇算。

本身上海税务的这个通告内容很简单,就是延期了2023年度契税汇算,同时还明确了2023年6月30日办理完成企税汇算仍有困难的,能申请继续延期,以及明确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延期事宜。

我们对于通告不做太多解读,我们今天主要借这个事儿,给大家好好聊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干货知识。主要是会计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

一、契税汇算清缴的流程

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流程,我们先前曾给大家做过一个漫画版本的详细攻略,大家感兴趣可以看下:变了!2022汇算清缴申报表!今天起,这是最新最全的填法!

基本从申报表变化,需要汇算的企业,办理时间,税款计算,扣除标准,汇算流程,留存资料,以及账务处理都进行了说明。

大家一定要按时完成企税汇算,否则影响很大,除了行政处罚,可能还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如果按期完成申报确实有困难的话,建议申请延期。

二、跨年发票及税会差异调整

我们曾总结了一些会计企税汇算过程中的一些烦心事及处理方法,包括跨年发票处理、税会差异纳税调整等,大家可以看下:2023年汇算清缴扎心事,当个会计也太太太太太难了吧!

三、别忘了关联申报,也是5月31日前完成

有些企业(年度内与其境内或境外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可能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如何不进行的话,可能会有行政处罚的。这个很多企业容易忽视,我们在这里提醒一下。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企业需要先完成企税的年度申报,才能进行关联申报。具体步骤很简单,在电子税务局上就能完成。

注意,关联业务往来主要包括:有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金融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虽然关联申报看起来有很多申报表,但是一般要填得不多,除了基础信息表必填之外,其他根据具体的关联业务填写相应的表格即可。

四、企税汇算需要关注的一些风险点

大家都知道税务局会重点关注各个企业的汇算清缴,但是具体重点关注哪些点呢?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些风险点:

1、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是否一致,是否小于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以及申报表中有收入,但是职工薪酬账载金额却为0。

2、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是否一致,收入、成本不匹配甚至存在倒挂(比如收入很少,成本却很高)。

3、企业存在不少收入,费用方面却很少甚至是0。

4、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跟利润表不匹配,或者有较大收入的情况下,期间费用零申报,或者期间费用明细表“其他”栏占比很高,超过了50%。

5、企业经营多年,却长期亏损(长亏不倒),或者虽然不是亏损,但是利润明显低于同行业,或者负债表和利润表之间的钩稽关系有问题等。

【第7篇】所得税汇算清缴显示风险怎么办

汇算清缴年年有,今年往年各不同!2023年是国地税合并后的第一次汇算清缴,新的汇算清缴报表让我们耳目一新!哪些报表做了修改?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有哪些变化?2023年颁布了哪些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新政策在报表中如何体现?对于重点项目的填报要注意哪些问题?这是财务人员2023年要面临的首要工作!在新的税收变革背景下与大家共同回顾全年税收政策重点,帮助小伙伴们提高对所得税政策的把握,减少稽查风险,更好地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一、201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知的年度新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髙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财税[2018]7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财税〔2018]54号)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6、《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硏究开发費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7、《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9、《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恵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1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1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恵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1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査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二、201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点

1、销售货物、服务等不同情形下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方法与税会差异;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特点及风险有哪些?

2、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如何确定?企业无偿提供劳务是否视同销售?

3、是否存在虚列成本、提前确认成本问题,风险如何应对?

4、评估増值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能否税前扣除?

5、业务招待费应如何处理?员工聚餐、加班工作餐怎样处理?差旅费、会议费中发生的餐费怎样处理?

6、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员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应如何处理才能在企业所得税上最优?

7、职工食堂固定资产的折旧、维修费应如何处理?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如何处理,有何风险?企业组织员工旅游如何处理最优?

8、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如何扣除?企业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性的支岀应如何处理?企业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费支出应如何扣除?职工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如何处理?

9、工会经费应如何扣除?需要什么样的扣除凭证?可否计提而不需要纳税调整?

1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及计算基数确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如何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与赞助支出?

11、借款利息支出的汇算清缴政策: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何确定?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岀如何税前扣除?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认缴制下,出资不到位情况下的利息支出能否扣除?企业间借款利息支出是否需要取得发票作为扣除凭证?贴现利息支出有何税务风险?实行统借统还办法的企业资金拆借利息应如何在税前扣除?企业向关联方收取的利息费用是否需要开具发票?企业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出是否需要取得发票?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发生的利息支岀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12、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扣除应把握什么要点?

13、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风险分析与应对;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际发生的费用应如何处理?企业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如何处理风险最小?

14、个人名称的车辆保险、汽油费、折旧费等费用是否能税前扣除?私车公用税前扣除应如何把握?差旅费补助是否需要发票作为扣除凭证,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处理?

1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问题与风险分析:加计扣除的硏发费用范围有哪些?未及时享受优恵的硏发费用支出是否可以追溯享受加计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硏发费用能否加计扣除?

16、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恵问题: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标准是怎样的?所得减免与税率减免可否叠加享受?

17、跨期费用的处理问题。

18、关联关系应当如何判定?关联交易的类型有哪些?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主要有哪些?

19、无合法扣除凭证的补救应对。

如果您对上述税收政策或要点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每日财税”。每日财税常年从事企业税务检查工作、会计审计工作、新政策的研究等,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实践中为众多客户提供了帮助,规范了各类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各种税务风险。

【第8篇】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费用职工薪酬

大家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付职工薪酬调整明细表的填写经常会让大家很头疼,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一下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写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工资薪金支出”

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 1 )第1列”账载金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 2 )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 3 )第5列'税收金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 4 )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1-5列金额。

'二、职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 1 )第1列”账载金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

( 2 )第2列“实际发生额” :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

( 3 )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 :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 4 )第5列'税收金额”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x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 5 )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1-5列金额。

“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填报第5行金额或者第5 + 6行金额。

第5行、第5列“税收金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i培训费用”金额) , 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x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2 +4列的孰小值填报。

第6行、第5列“税收金额”: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2列金额填报。

“四、工会经费支出”

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 1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

( 2 )第2列“实际发生额” :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工会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

( 3 )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 :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 4 )第5列'税收金额”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x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 5 )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1-5列金额。

'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填报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 1 )第1列'账载金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

( 2 )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本年实际发生额。

( 3 )第5列'税收金额”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按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计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1列及第2列孰小值填报。

( 4 )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1-5列金额

【第9篇】汇算清缴所得税计算方法

按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因此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包括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其中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一、综合所得项目:

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1、不超过12万元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不超过400元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无需退补税或放弃退税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三、出现退税的情形:

1、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3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四、需要补税的情形: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3、年中跳槽,累计预扣法下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不一致。

五、如何判断是否需要办理汇算: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于办理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要求扣缴单位提供。

扣缴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2、自行查询。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页面端,查询2023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

3、使用申报表预填服务。

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六、汇算清缴时间: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申报(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需要在2023年3月1日前离境的,那也是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七、办理汇算清缴方式:

可选择手机端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见页端、办税服务厅办理。

八、年度综合所得计税方法: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纳税年度的综合收入额-基本费用 60000 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一)综合收入额的确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

70%计算。

即综合收入项目构成如下:

1.工资薪金:100%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收入的 80%。

3.稿酬所得:收入的 56%(80%×70%)。

(二)费用扣除项目

(三)费用扣除中的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第10篇】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凭证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期而至,可以说,了解汇算清缴相关事项,对于企业实现准确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具有重要作用。

那么,有关汇算清缴,企业究竟需要了解哪些具体事项呢?

其中一个重要事项就是种类多、源头广、情形多的税前扣除凭证,那么税前扣除凭证要注意些啥?看这里!

我们首先要了解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区别和作用。其次要了解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再次要了解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时的补救措施。

01

税前扣除凭证是否取得

(一)企业已发生的支出,核实税前扣除凭证是否取得。

(二)暂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02

税前扣除凭证是否完整、齐全

(一)根据不同支出项目,核实对应凭证是否完整、齐全

(二)核对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是否齐备。整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03

税前扣除凭证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一) 核实发票开具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相关章戳加盖是否齐全、正确。

(二)核实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是否符合以下规定: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三)核实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是否准确填列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备注栏”是否填列完整,比如提供建筑服务,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发票的备注栏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备注栏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等等。

04

发现税前扣除凭证不合规的,

及时要求对方补开、换开

情形一:交易不真实的,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已扣除的需要对成本费用进行转出。

情形二: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对方企业因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注意:左侧第1项至第3项为必备资料。

温馨提示: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的税务处理

情形一:由于一些原因(如购销合同、工程项目纠纷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主动没有进行税前扣除的,待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5年。

情形二: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其他注意问题:

1、不合规发票是指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判断发票是否符合规定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等相关法规。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是指发票以外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判断其他外部凭证是否符合规定,主要依据与凭证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如财政部发布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

2、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账单或支付凭证等。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第11篇】核定征收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

11、 什么纳税人不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虽然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但只需填列部分内容,并不属于真正的汇算清缴。此外按核定定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也无需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12、 汇算清缴的期限是什么?

答:分两种情况。持续经营至年底的企业,汇算清缴期限为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汇算清缴期限为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

13、 上年度没有任何经营活动的企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还需要报送年度财务报表吗?

答:需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是否在减免税期间,均必须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其适用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时限向税务机关报送。

14、 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企业填报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什么区别吗?

答:查账征收的企业汇算清缴时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的企业汇算清缴时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15、 如何计算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答:共分7个计算步骤

(1)先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

纳税调整后所得=企业会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

(2)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接着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25%

(4)下一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5)计算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6)计算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

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7)最后计算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所得税额

16、 汇算清缴结束之后,税务机关主要审核企业提交的哪些内容?

答:主要审核(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准确;

(1)企业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

(2)企业申报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

(3)企业预缴所得税填列金额与实际预缴金额是否一致;

(4)企业所得税填报数据和和其它各税种填报的数据是否相符,逻辑关系是否对应。

17、 以外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什么汇率折算人民币?

答: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或者季度(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季度预缴税款得,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经税务机关检查企业少计所得的,应当按照检查确认补税时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人外币。

举例:某玩具企业,产品全部出口美国,2023年每月账载收入10万美元,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平时企业记账时按照上月末最后一天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将美元收入折算人民币。4月初预缴第一季度所得税时,应将1-3月全部美元收入按照3月31日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重新折算人民币计算收入。

接上例:2023年经审计师审计,企业2023年应确认美元收入为130万元,而非120万元。此前企业已按120万美元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则汇算清缴时只需就未预缴申报的10万美元(130-120)按上年度12月31日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收入,其余120万美元取预缴时折算的人民币收入即可。

如果2023年6月税务机关对玩具企业2020-2022三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企业2023年少计美元收入20万元,并于当月做出补税决定,则少计的20万美元应按2023年5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收入。

18、 总、分机构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19、 跨地区总、分机构如何统一计算企业所得税?

答:年度终了后,总机构应统一计算包括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企业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个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补缴或应退税款,再分摊给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补缴或退回。

如果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率(如一方适用25%所得税率,另一方适用15%所得税率),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后,先按总机构50%、分支机构50%分摊应纳税所得额。再在分支机构之间按照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的权重占比,对全部分支机构应分摊的50%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二次分配。二次分配后按照各分支机构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其适用税率计算各分支机构应纳所得税额。最后将总机构、各分支机构分别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加总,计算出企业全部应补(退)所得税额。再次按照上述分摊步骤和比例分摊给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就地补缴(退)税款。

20、什么样的分支机构参与税款分摊?

答: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税款分摊。

虽然不是二级分支机构(例如二级分支机构下面的三级、四级机构),但是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视同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税款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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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汇算清缴调整所得税怎么做帐

汇算清缴是企业每年都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一般在汇算清缴后,会计还需要做一定的账务调整,关于汇算清缴所得税账务处理是怎么做的呢?汇算清缴所得税退回做账需要哪些步骤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汇算清缴所得税账务处理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调整。如果不涉及补缴所得税的话,会计账不做账务处理。如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话,需要做以下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汇算清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汇算清缴所得税退回做账

汇算清缴后,如果全年应交所得税小于已经预缴的所得税,那么意味着企业多交了税款,可以申请退税,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上就是关于汇算清缴所得税账务处理和汇算清缴所得税退回做账问题的解答,在这里相信有很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牛账网头条号,领取一套完整0元领取初级会计实务历年考试真题资料,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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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1.去安卓市场或者苹果 app store下载 个人所得税 app;

2.实名注册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外籍人士需要前往所在地税务大厅带着护照原件去领取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码才能登录成功)

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4.进入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可以使用系统预填服务;

5.如果存在奖金,系统会提示 是否并入综合所得或者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如果年收入少于12万一般建议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

6.确认好第五步后,系统会计算出应缴纳的税额,如果应纳税额为0,但是 已缴税额是有数字的,这时候就可以选择申请退税操作;

7.退税操作前系统会添加你的银行信息,包括所属银行和账号,以及银行预留手机号验证码;

8.添加好银行信息后点击返回,回到上一个操作界面,再点击申请退税,点击提交。

9.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显示税务机关审核中,这时候只要耐心等待税务局退税即可。

【第14篇】核定所得税率汇算清缴

是否需要对核定征收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答案是肯定的。有人说企业实行定额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会计网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关于汇算清缴的内容。

核定征收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确定本年度应缴或退换的税额,填写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的行为。

具体要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或成本核算情况,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方式,其中:对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或者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以及其它且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纳税人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采取定额征收所得税方式。

通过以上分析,不论是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的企业,只要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客观上应该在本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请教。

举例说明

问:一个于2023年3月刚刚成立的公司,企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按照收入总额乘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问该企业是否需要在2023年5月31日前进行汇算清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其所得税税率,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第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税额多少对企业进行确定其税额是按月还是按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根据税务局规定,预缴的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第二、纳税人按照实际发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预缴。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报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第三、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税务局的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规定要求,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susi

【第15篇】所得税汇算清缴分录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怎么做是会计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实务操作知识,有关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账务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本文就针对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

1、计提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会计分录

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一定要编现金流量表?

答: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需要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年审才会需要现金流量表。

1、上年收入总额

本行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

2、上年成本费用额

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期间费用科目合计数额计算填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及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加期间费用合计。

税金:本行按照“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3、上年注册资本

按照“实收资本”贷方累计额,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金额填报。

4、上年原材料耗费量(额)

按照“原材料”贷方累计额分析填报。

5、上年燃料、动力耗费量(额)

按照“原材料”或“燃料及动力”贷方累计额分析填报。

6、上年所得额

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

以上就是关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怎么做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6篇】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费用

又到一年一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了,

准确掌握各类税前扣除项目

是顺利完成汇算清缴的前提,

今天小编为大家归纳了

常见费用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no.1职工工资薪金及福利费

(一)工资、薪金支出

1、一般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残疾人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二)职工保险

1、社会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三)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

1、一般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五)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no.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一般企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烟草企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no.3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no.4保险费

(一)财产保险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二)人身保险

1、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2、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其他商业保险: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no.5捐赠

(一)公益性捐赠

1、一般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扶贫捐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3、防疫捐赠: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二)非公益性捐赠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不得扣除。

no.6利息支出

(一)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2、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3、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二)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no.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一)一般企业:

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允许扣除;超过扣除限额部分不允许扣除。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保险企业: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no.8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16篇)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结束,申报期限截止2022年5月31日,请及时办理申报。为了帮助纳税人掌握申报表的基础规则,避免填报错误,提高申报效率,小编根据历年汇算清缴的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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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汇算清缴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