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汽车融资租赁理财
国内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如何?2023年,大搜车推出全新汽车零售品牌“弹个车”,开拓了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弹个车的汽车融资租赁是指什么?它结合了“租”和“买”。与其租汽车,不如买汽车。是先租后买。
对于那些不明白的人,我们以弹个车一辆汽车为例。车主推的模式是“首付10%,先租后买”。用户先支付10%的首付租金,并保证按合同每月支付租金,以便在未来48个月内继续使用车辆。他们得到的是车辆的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将车辆所有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由于分期付款期限长达48个月,购车门槛大大降低,今后购车无需担心资金压力。
弹个车还有一个‘1+3’的汽车理财方案。”“1”指一年的租赁期。承租人只需支付10%甚至0%的首付,就可以获得汽车的使用权。租金可以按月支付,余款将在到期时付清。汽车所有权可以通过现金或银行贷款分36期获得。与传统汽车贷款相比,汽车融资租赁首付门槛低、申请手续简单、速度灵活,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牌照、税收、保险等服务。
其实,不难发现,越来越多的身边人开始通过弹个车融资租赁的方式购车。因为这种购车方式低,门槛低,尤其是刚工作的年轻人,或者手头没什么钱,对未来收入预期相对稳定的人。对于二三线人群来说,他们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在生活压力较低的时候会考虑买车。而类似的购车方式如推出每月还款压力小的汽车,非常适合想拥有新车但没有太多闲钱的人。据了解,截至目前,该车已服务40多万用户。可以说,弹个车是中国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汽车零售平台。与其他平台相比,打车的服务和口碑也不错。
纵观近几年的市场,汽车融资租赁继续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发展势头相当不错。该车的40万用户和成就离不开其正确的品牌战略和运营,其中20万用户在第一年租赁期结束后取得了该车的产权,可见该车“先租后买”的方法非常可靠。
“弹个车”的汽车融资租赁模式可以轻松驾驶新车。汽车融资租赁让更多的三四线用户提前用更少的资金实现自己的汽车梦想。40万人选择的弹个车新兴模式值得肯定,有望成为新车销量增长的新动力,不断推动汽车市场的发展。
【第2篇】汽车融资租赁保理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拓宽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渠道,助力享受金融保障服务,促进我市租赁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市金融局依托金融支持租赁保理行业沟通交流机制,面向全市金融机构征集金融服务租赁保理案例,遴选确定16个案例作为2021-2023年度天津金融服务租赁保理典型案例。
该批案例包括13个金融服务租赁典型案例和3个金融服务商业保理典型案例,由12家具有市场示范效应的金融机构报送,广泛覆盖金融服务飞机租赁、船舶租赁、绿色租赁等重点领域,全面涉及创新业务模式、实现科技赋能、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各租赁保理公司可从中选择适用的产品,与叙做案例的金融机构联系洽商业务,更好满足自身融资需求。我市金融机构也可借鉴创新产品,推出更多符合租赁保理公司需求的金融产品,助力租赁保理公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天津市金融服务租赁保理典型案例
案例:1
案例名称:a租赁公司海上风电促进境内对外开放固定资产类贷款
案例简介:a租赁公司以直租形式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提供风电机组融资,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为a租赁公司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80个月长期资金3亿元。
创新点:本笔业务完全匹配租赁公司项目期限,租金完全覆盖贷款本息,支持了海上风电项目发展。
应用价值:进出口银行促进境内对外开放贷款,是为加大对境内对外开放支持力度,促进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展,向符合要求的借款人提供本、外币贷款。a租赁公司以直租形式为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提供风电机组融资,进出口银行为a租赁公司提供低成本长期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项目建设。
报送单位: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王雨光 022-83210610
案例:2
案例名称:低风险贷款助力船舶离岸租赁业务
案例简介:2023年以来,国际航运市场逐渐回温,a金租公司的spv公司拟购置船舶资产,开展离岸船舶租赁业务。为合理缓释汇率波动风险,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设计了由其spv公司开立5.18亿元人民币存单并质押给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银行为其发放0.75亿美元一年期外汇贷款跨境支付船舶款,解决了其购买船舶资产资金问题。
创新点:通过低风险授信在一周内解决客户离岸船舶租赁业务资金问题,通过存单质押方式降低了业务风险水平。
应用价值:银行对一般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时间较长,流程较复杂,难以满足租赁项目时效性要求。此类低风险授信可广泛用于飞机、船舶spv公司的离岸租赁项目。
报送单位: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
联系方式:贝伊格 022-27108303
案例:3
案例名称:飞机租赁公司固定资产美元贷款业务
案例简介:a公司为从事飞机经营租赁的spv公司,购买带租约飞机资产并承继原租约项下的权利义务,与b租赁公司签订双方代位租赁协议。a公司向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固定资产美元贷款,拟以不超过飞机购买价格的80%的金额进行融资,担保方式拟采取公司保证、项目对应飞机抵押、应收租金质押及飞机保险权益转让,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支付计划设定还款计划,业务期限不超过原飞机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利率与市场化水平保持一致,截至目前已累计投放超过3000万美元 。
创新点:一是在全国性大型租赁公司轻资产运营模式战略背景下,对国内飞机租赁业务进行了协同探索、发展;二是在担保方式、业务模式设计方面,有效实现风险控制,同时满足项目公司融资需求。
应用价值:在针对全国性大型租赁公司基于资金高效运作、上下游客户群体确定、与地方中资飞机租赁公司深度合作的业务背景下,金融机构可通过为租赁公司购买带租约飞机资产提供的固定资产美元贷款业务,满足项目公司融资需求。
报送单位: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
联系方式:杜醒 022-23403912
案例:4
案例名称:引入增信联合承租人的无追保理业务
案例简介:a融资租赁公司与b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a融资租赁公司以应收租金向邮储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无追保理,但b公司在邮储银行天津分行的敞口额度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承租人b公司为某大型集团的二级子公司,邮储银行天津分行加入b公司的母公司作为增信联合承租人,占用母公司授信额度,完成业务投放6.48亿元。
创新点:该业务模式引入了增信联合承租人的概念,通过引入核心企业作为联合承租人,解决了租赁资产不在核心企业名下,实际用款人授信敞口不足问题。
应用价值:该模式既满足了实际承租人的融资需求,同时优化了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额度使用情况。
报送单位:邮储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李培弘 022-88589604
案例:5
案例名称:融资租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案例简介:a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过程中存在资金缺口,根据其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没有匹配到适合的贷款产品。结合a公司股东背景、经营模式、业务需求,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为a公司设计了由其母公司提供保证,同时追加a公司应收租金款质押的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方案,该项目已投放2400万元。
创新点:将传统保证担保与应收款质押产品相结合,满足客户资金需求。对于能够提供优质担保的融资租赁公司,可简化应收款质押环节的操作要求。
应用价值: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客户的实际情况,在上市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前提下,在追加应收款质押环节简化业务操作要求,为客户提供便利。另外,由于上市公司为授信提供保证担保,银行根据追加应收款金额一定比例进行放款,并对应收款的回款路径进行封闭管理,在满足客户融资需求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把控授信风险,实现了客户与银行双赢。
报送单位:兴业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李硕实 022-23526678转222082
案例:6
案例名称:水电站项目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
案例简介:a租赁公司开展的水电站回租项目,期限15年,占用资金期限长。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与a租赁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即租赁公司将应收租金转让给民生银行天津分行,银行为其应收租金按照65%的比例进行融资,开展应收租金的有追保理业务,投放资金4.42亿元。此笔业务是民生银行天津分行首单水电项目的应收租金保理业务。
创新点:企业底层资产为电力相关的水电、光伏、风电等,融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较长(8-15年居多),而银行保理业务期限一般为3至5年左右,不能匹配客户实际业务需求。通过在保理合同中约定融资到期时租赁公司对未到期应收账款进行回购,满足客户融资期限与租赁合同期限相匹配问题。
应用价值:该笔针对水电站项目应收租赁款的保理业务属于绿色信贷,满足了深耕绿色产业租赁公司的资金需求;该项目位于重庆市,通过融资租赁有效撬动异地资源,挖掘全国优质客户。
报送单位: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孙倩 022-58925462
案例:7
案例名称:信e融线上流贷产品
案例简介:a融资租赁公司前期授信获批后,因利率定价、提款便利性和时效性等原因,连续三年未提款使用。中信银行推出的信e融产品,能更好对应客户的融资需求,产品具有分层定价、随借随还的特点。通过为客户定制不跨月、不跨季的定制产品服务方案,秒级到账,按天计息,自助还款,更好匹配了a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需求,为其累计提供资金支持超过10亿元。
创新点:一是“定价准”:产品分为乐短融、便利融、尊享融,按照不跨月、不跨季、半年期、一年期等不同时间段,分层精准定价;二是“场景多”:可以满足企业头寸管理、高频用款、应急管理等不同场景需求;三是“额度大”:金额按照企业需求,可以为小额,可以为大额,可以为整数,可以有零头,充分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需要。
应用价值:一是随借随还,便于应急管理,客户可对提款方式、还款方式、贷款期限等进行自主选择,满足企业应急管理需求的同时节省其融资成本;二是灵活定价,根据客户信用评级、单笔贷款期限特点等量身定价,通过精细化管理个性化匹配利率,给予客户价格优惠;三是线上操作,简化放款流程,将必要的线下审核流程前置,提高融资便利度。
报送单位:中信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葛晓旦 022-23028001
案例:8
案例名称:全国首单公务机离岸融资租赁贷款业务
案例简介:天津自贸试验区作为首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可办理飞机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的区域,a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的spv项目公司作为出租方,开展一笔公务机离岸融资租赁业务。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充分发挥自身在航空租赁领域专业服务优势,针对上述项目,进行了3000万美元项目融资贷款投放,在飞机租赁业务发展方面实现又一重大突破。
创新点:业务为飞机离岸融资租赁模式,飞机制造方、承租人、交易标的均在境外。本笔公务机离岸租赁项目贷款为全国首单。
应用价值: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借助天津自贸试验区在融资租赁产业方面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不断探索飞机租赁业务金融服务模式,深耕飞机租赁领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航空金融综合解决方案。
报送单位:光大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潘佳轶 022-23306109
案例:9
案例名称:境内外联动飞机租赁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
案例简介: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利用光大银行国际化整体布局,联动海外分行,落地某境外租赁公司飞机租赁结构外币贷款业务,金额2300万美元,期限5年期。此外,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为此租赁结构中的境外租赁公司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的spv项目公司提供租金监管账户金融服务,收取境内航空公司租金,实现跨境金融服务联动。
创新点:本笔境外贷款为光大银行首单,利用光大集团 “境内+境外”的全方位跨境业务体系,实现境内外联动营销,通过不同产品组合及联动光大银行海外分行,加强资源整合,以较低的利率投放。
应用价值:一是该笔贷款的结构安排上,通过境内外主体与东疆spv项目公司、国内航空公司三方租赁架构,充分利用爱尔兰及天津自贸试验区的租赁有关政策优势,有效降低了航空公司及出租人的整体成本;二是利用光大集团境外分行海外市场外币拆借资金成本低的优势,在境外端进行资金拆借及投放,有效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三是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担任境内租金监管帐户行,为境内保税区转租赁主体开立租金监管账户,为跨境贷后租金管理提供便利。
报送单位:光大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窦艳 022-23306106
案例:10
案例名称:全国首单租赁企业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
案例简介:2023年9月17日,天津市a融资租赁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租赁企业暨天津市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本期债券由天津银行主承销,募集金额5亿元,期限2+1年。债券挂钩了发行人“2年内清洁能源领域融资租赁累计投放金额不低于200亿元”的关键绩效指标,得到了市场高度认可,票面利率3.19%,相较同期市场中长期债券发行利率低22个基点,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相关绿色低碳项目企业融资成本。
创新点:一是该债券为全国首单租赁类企业暨天津市首单可持续挂钩债券;二是该类债券为银行间市场推出的创新产品,通过结构设计,锁定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促进发行人加大绿色领域投入,助力经济可持续发展。
应用价值:满足企业低碳转型资金需求,合理遴选可持续发展挂钩关键绩效指标,有助于实现碳减排等环境效益,并实质性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
报送单位:天津银行
联系方式:张扬莉 022-28405346
案例:11
案例名称:天津市首单公募碳中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案例简介:2023年12月7日,天津银行作为主承销商成功发行我市a融资租赁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能源租赁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碳中和债),项目规模10.29亿元,期限90天。
创新点:天津市首单公开发行的绿色“碳中和”资产证券化产品。
应用价值:本产品基础资产为租赁公司享有的光伏、风电等绿色项目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具有显著的碳减排等环境效益。
报送单位:天津银行
联系方式:张扬莉 022-28405346
案例:12
案例名称:航空器材应收租金保理业务
案例简介:a公司为主要从事航空设备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主要为国内各航空公司,近年随着业务量的逐渐扩大,大量应收租金占压了自有资金,存在资金缺口。天津农商银行针对a租赁公司与航空公司的航空设备售后回租项目,为a租赁公司办理了5年期应收租金的保理业务。即由天津农商银行受让a租赁公司对航空公司的应收租金,为a租赁公司提供2亿元保理融资,在不影响租赁标的物使用权的情况下,以a租赁公司对航空公司的应收租金作为还款来源,为a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
创新点:该产品无抵押、无担保、期限长,根据应收租金回款设计还款计划,方便灵活。
应用价值: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与资产特点,以保理方式,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提升融资租赁公司资产周转效率,盘活应收账款,适用范围广。
报送单位:天津农商银行
联系方式:戢滨 022-83872106
案例:13
案例名称:船舶融资租赁保险
案例简介:a融资租赁公司与我市重要的工程船舶经营单位b公司开展挖泥船售后回租业务,在太平洋财险天津分公司投保船舶保险,约定a融资租赁公司为第一受益人。挖泥船在唐山曹妃甸港口施工时出现曲轴连杆断裂事故,太平洋财险公司及时进行现场查勘确认保险事故,并协助联系维修供应商,赔付损失金额,助力及时恢复生产。
创新点:将融资租赁与船舶保险产品相结合,针对融资租赁业务特点,通过约定第一受益人方式满足出租人关于财产所有权的保障需求,同时在承租人按期还款的情况下,赔款支付给承租人,满足承租人对租赁物实际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自给需求。
应用价值:关注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关键诉求,即满足承租人使用过程中发生部分损失维修资金的及时赔付,又满足出租人关心的标的全损的足额赔付。
报送单位:太平洋财险天津分公司
联系方式:张健 022-84180938
案例:14
案例名称:我市“数字人民币+保理业务”金融场景
案例简介:紧抓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优势,针对疫情期间实体企业经营需求,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与a商业保理公司共同合作,试点打造了我市“数字人民币+保理业务”金融场景,为b工程建筑公司提供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保理融资款280万元。
创新点:拓宽数字人民币在产业场景中的应用,实现数字人民币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创新实践。
应用价值:疫情期间为实体企业提供了高效的普惠供应链金融服务,同时将数字人民币作为新的收付款渠道,节省企业各类融资费用及时间成本,显著提升了普惠金融的可获得性。
报送单位: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联系方式:阎嘉 022-23397751
案例:15
案例名称:信e融——商业保理公司头寸管理应急神器
案例简介:中信银行为我市大型商业保理公司提供信e融作为头寸金备用。企业临时短期头寸周转,可应急启用本产品,该公司去年通过该产品年累计融资4笔共计1亿元。信e融对各类型企业均具有实际意义。
创新点:强化科技赋能,研发线上融资服务产品,以备付金形式实现企业贷款随用随还。
应用价值:信e融产品发挥了企业资金“水龙头”作用,秒级到账,随用随提,特别针对疫情期间企业非现场办公用章用印困难等实际,满足应急管理需求,起到了金融助力实体企业“保元气”、稳发展的作用。
报送单位:中信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葛晓旦 022-23028001
案例:16
案例名称:全国首单京津冀科技创新资产支持票据(高成长债)
案例简介:由a商业保理公司担任发起机构,天津银行主承销的全国首单京津冀科技创新资产支持票据(高成长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发行总金额1.61亿元,优先a级发行利率3.8%。产品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地区9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企业,单户融资金额最低1000万元,最高2400万元,有效拓宽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
创新点:在风控模式上,通过天津市金融工作局“津心融”对接融资平台提供大数据辅助风控,有效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在产品结构设计上,天津银行创造性将高成长型资产证券化工具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完美结合,有机融合商业保理企业资产甄选、客户服务、资金管理、科技赋能等职能优势,实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精准支持。
应用价值:本产品是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发行的全国首单京津冀科技创新企业资产支持票据,在交易所市场亦无相同案例,对于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扎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京津冀地区科创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科创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报送单位:天津银行
联系方式:张扬莉 022-28405346
【第3篇】佰仟汽车融资租赁
前言:12月15日,2017中国汽车融资租赁竞争力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创始人许深宁许总受邀出席,并作针对“融资租赁,重新定义汽车金融”主题进行了发言,以下为整理的演讲实录。
许深宁:大家好,非常感谢主办方的邀请和刚才这些演讲嘉宾的精彩分享,我叫许深宁,来自佰仟融资租赁,我简单介绍一下佰仟融资租赁,我们是一家注册地在贵阳的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成了与2023年4月份,到现在为止,我们累计业务达到一百个亿,我们服务过的客户大概是在16、17万,从今年的5月份开始,我们推出了新产品,从5月份到现在,我们在全国40多各城市注册分公司,建立了5家体验店,然后和众多的我们的合作商一块开展了直租业务。
说到融资租赁,我要说整体的发展,20年的互联网的发展,我们的科技进步非常快,现在已经进入了重新要一切都会随时被重新定义的时代,2023年,我想应该是我们的政府的政策的导向,一来是大力的发展我们的消费金融。第二是要控制资金对房地产的投资,所以大家各大金融机构包括互联网bat网络机构,包括我们的电商,我们大的国企还有各个看好汽车金融的机构和平台开始大力的推进进入到汽车金融这个行业,所以2023年我们称之为回租的元年,到2023年,经过短短两年的发展,我们就把它称为叫做直租的元年,所以发展的非常快。在这样快速的发展中,我们该如何发展我们的融资租赁业务,所以我们下面先看一看,因为我是以汽车作为载体的,汽车是一个重金属属性的载体。
1、汽车市场现状和趋势
1.1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销量
我们先要分享一下对中国车市场的现状,三个方面。一是汽车市场现状,首先看我们的新车,虽然目前整体的增幅是在下降,但是我们仍然连续八年在全球是排第一,销量排第一,是非常大的市场,随着新车的发展,销量的增加,还有我们融资租赁,整个汽车金融的渗透率的提升,汽车金融会是一个两万亿左右的大市场。
1.2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新车二手车比例
二手车,虽然我们国家和这些成熟的国家相比,二手车的占比相对来讲还是比较低的,但是我们二手车的增幅每年的销量增幅在继续的提升,目前应该是一个两位数的提升,2023年达到15%左右,所以二手车随着我们的新生代的这些客户,对二手车接受度越来越高,我们的销售渠道还有二手车整体的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手车的井喷应该会在不远的将来。
1.3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车型
看一下车型,下面这一层是我们的豪华车,大家可以看到,从2023年开始,一直到现在,我们的豪华车基本上它的比例是趋稳的,没有大幅度提升,大幅度提升是我们的suv,mpv也有一定的增长。
1.4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品牌
从品牌来看,随着我们国有自主品牌的品质的上升,我们国有品牌从2023年开始已经占据了最大的销售市场,到2023年它已经达到了43%。
1.5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城市差异
下面看一下我们的销售的变化,可以看到我们销售向三四五线城市下沉,占了主要汽车销售的量比较大,它的趋势在中低段车18万以下的车辆占最大的市场。
1.6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渠道
下面看渠道,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我们的线上渠道都是逐年上升,新车到2023年预计能到达10%,二手车将近20%,从新车来看,我们的趋势是经销商这个渠道销售会略微下降,二手车正相反,随着对二手车的逐渐看好,因为新车比例逐渐下降,二手车一定会越来越关注,所以从二手车销售渠道的占比,4s店会上升大概在2023年达到20%。
1.7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网络购车占比
线上渠道,随着4s店线上网络搭建成熟,引流非常明显,2023年对客户引流在17%,从入店客户来讲大概能占到30%。
1.8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客户年龄
看一下我们的客户,我们的85后、90后的客户一定是逐渐的占据了我们主要的消费群体,2023年目前大概占50%左右,到2025年会占更大的市场,这部分的客户群体,他们有什么特点,他们是一个随着网络长大的群体,所以他们喜欢变化喜欢尝鲜,他们对车辆外观是非常看重的,他们看车辆颜值智能化电动化还有科技感等等,他们对整体车辆的性能的关注度并不一定太强。第二点就是这部分客群对国产品牌,他们的态度非常正面,第三点是未来车辆发展趋势跟他们相关,他们对新能源车,对智能化无人驾驶等等,包括网络购车这个接受度非常高。现在大家都会提的消费升级,其实消费升级刚才也看了,消费升级并不完全是指可能是我们愿意花更多的钱买更豪华更高端的车,消费升级反而是指我们的客户会更加关注服务体验,会更加关注车辆的品质和它的颜值安全性等等。
2、汽车金融市场现状
2.1汽车金融市场现状-购买方式
购买方式,我们融资租赁方式渗透5%,这5%有点乐观,这是我看到最高的数据,我看到其他各机构得出来的数据基本上都在2%3%左右,但是含直租和回租,5%的或者3%的市场渗透率中,直租和回租比例是多少,大家看到回租占了三分之二左右,直租是五分之一左右,大家可以看到,七十从直租来讲,可能它的占比大概是1%都不到。
2.2汽车金融市场现状-融资租赁
2.3汽车金融市场现状-汽车金融
pwc的数据,我放到这里是pwc对未来融资租赁的渗透率的预估,它估计到2025年,我们融资租赁的渗透率能达到9%,我个人感觉这个反倒是估的比较保守,一来是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大的机构,刚才也提到了,纷纷的进入到融资租赁。随着各大机构的进一步进入,随着客户对整个融资租赁的接受度还有随着我们对线上新零售消费渠道搭建的完善,我们这个比例应该会超过9%。
2.4汽车金融市场现状-分期客户画像
分析客户画像,基本特征是比较年轻的群体,接受度会高一些,城市分布会在二线城市以下,当然他们的收入会相对来讲中低收入,我指的是融资租赁的客户画像,喜欢尝鲜喜欢变化,怕麻烦,他们的消费习惯会比较喜欢超前消费。他们大部分会比较重视信用记录,他们的购车决策,我刚才也提到了,没有太多的品牌的偏好,习惯线上购物,多数预算比较低。这是我们分析融资租赁客户画像。
重新定义汽车金融
3.1 价值链定位
重新定义汽车金融,提到在这样互联的时代,我们企业寿命产品生命周期,客户的时间窗口都大大缩小,作为融资租赁公司,特别像我们这样的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做汽车金融有四个必须的要素,就是资金渠道客户和风控,我们融资租赁公司在这几个点上其实都是不占优的,我们怎么样,如何做将来提升我们的渗透率和市场的占有率?
其实要提到的刚才我们金租的领导也提到了,其实融资租赁它有一个优势,就是它是基于融资融物还有贸易为一体的金融产业,所以我们未来应该是回归到我们融资租赁的本原,重新定义汽车金融,朝着这个方向发展。首先是我们在价值链上的定位,主要做金融接物,主要利润来源是息差,未来一定不能够成为在整体汽车产业链上仅仅是作为一个资金的提供方,我们要上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发展,进入到采购物流,保险精品维修保养,甚至二手车销售这样的环境。从未来的政策导向上也是希望金融一定要服务于我们的实体产业,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产业链发展。
3.2 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想办法调整商业模式,回到融资租赁的本原,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点就是我们要直租和回租并重,回租是类金融,直租是辅助新车和二手车交易的工具,还有优质的二手车,是我们通往汽车后市场的桥梁。第二点就是当我们在跟新车和二手车商一起合作来服务c端客户的同时,我们可以向供应链的金融这个领域去发展,提供给我们的合作商提供库存融资。第三点,因为我们需要做一些线下渠道,我们在这些渠道上推出我们的车抵贷,还有二手车销售,或者是租赁。
3.3 金融产品
提到金融产品大家问怎么创新,金融产品很难创新,作为金融产品一共就几个要素组成,首先是首付利率费率,还有一个期限,所以金融产品变来变去就是这几个数字的变化,所以你说要提到创新非常难,这也是市场上金融产品是非常同质化的原因之一。还有人会提到,融资租赁可以把业务做的非常灵活,或者产品非常灵活,这一点我也很质疑,因为如果从灵活来讲,可能它就会基于比如说降低首付,它是基于一个风险敞口放大,来做的这样一个业务。
我认为我们可以有不同的风险偏好,但不能走放大风险敞口的这一条不归路,我们怎么把这个业务做的更灵活?我认为其实应该是更接地气反应更快,迅速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的变化,迅速把这些信息传到我们总部并进行调整,这个才是真正的融资租赁灵活。当我们进入更多产业更多链条的时候,我们能提供更多的产品。
3.4 金融服务
刚才我提到了融资租赁没有资本价格上的优势,所以我们必须要通过服务,用价值而非价格来竞争,我们要争取提升客户体验,让客户愉快的变懒,给客户提供简单快捷的服务,融资租赁在这一点上是有非常大的优势的,因为一般来说,金融产品就是当我们购车是一个非常低频的交易,但是通过融资租赁能把低频交易变成高频服务,增加客户黏性。
3.5 渠道
渠道是我们获得客户流量,增强我们对消费端的覆盖和渗透率的非常重要的点,我们如何在渠道上能够重新定义,就是我们要搭建线上线下,就是新零售搭建线上线下的渠道,把引流和转化做到最好。
3.6 重新定义
其实我们还可以重新定义很多东西,说一下风控,从风控来讲,我们做金融不能以规模和速度为主,其实要体现风控的能力,这点我想说不管我们的金融科技,用什么手段,风控最重要的是根据自己的客户的群体,我们把所有收集到的数据,网络因子根据一定规则要织成一张网,网眼的大小,要根据我们对风险偏好和后端的整体的后台的催收等等这样的能力。我们必须要搭建一个简单平台化的组织,让它上传下达,从下往上传播信息的途径打通,非常快速能够支持我们的产品的灵活性。
结语:最后我们汽车金融是非常大的市场,英雄不问出处,赢者不能通吃,我们都有自己的基因,让我们根据自己的基因成长,打造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样一个健康的汽车金融大市场,谢谢大家。
【第4篇】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模板
小兵已经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为方便筒子们查阅,现将总结整理查阅的法律文书分期分批上传,以供参考使用,由于头条不能上传word版本,需要word版本的,可私信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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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坐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可用作租赁用途。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通知对方。租赁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出售房屋的需经乙方同意。
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按支付,当期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租期起始日水表读数:,电表读数:,煤气表读数:。物管费/年、有线电视费/年、网络费/年。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租赁合同终止日前 ,乙方应将该房屋腾空并交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将多收租金及保证金(如有)退还给乙方。
3、甲方在租金期间内出售房屋,需经过乙方同意,且乙方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乙方同意出售房屋的,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关于汽车融资租赁方式
● 虽然融资租赁目前已经为我国法律所保护,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比如如何厘清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相关合同关系的性质、违约救济如何保障等
●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检索发现,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投诉,主要分为强卖高额商业保险和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两类
● 租赁双方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理性判断自己的经济能力,在能力范围内消费,选择正规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购买。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汽车“以租代购”靠谱吗?近期,几起与汽车融资租赁相关的新闻让“以租代购”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以租代购”是指一种汽车融资租赁的购车模式,购车者先以租车的方式使用汽车,每月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直到付清合同中双方达成的金额或者达到一定期限后,汽车从租赁公司处过户至购车者个人名下。
“以租代购”模式实际效果如何?一位通过汽车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了蓝牌货车的车主告诉记者,3年来,他共支付了16.92万元,月供是4700元,“该车原价13万余元,多付的部分相当于还了利息,还比较划算”。但在采访过程中,也有不少车主跟记者反映了自己遭遇的许多问题。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虽然融资租赁目前已经为我国法律所保护,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比如如何厘清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相关合同关系的性质、违约救济如何保障等。双方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理性判断自己的经济能力,在能力范围内消费,选择正规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购买。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征信门槛较低
零首付可购车
“不看资质,当天提车,首付2999元起开新车……”记者通过网络搜索“以租代购”关键词,在网页上看到了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多条广告。
该公司金华分公司在网页上还明确标注了“征信不好,逾期,法院起诉,呆账,外面办不了;统统可以办理!”的字样。
网页信息显示,此种购车方式的提车费用包括4部分:一成首付、手续费、一个月月供和年保险费用。同时还提示,资金充裕者可选择在12至15期后提前付完余下款项,并称这种方式是“国外很早就有的形式”。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张俊岩介绍:“汽车融资租赁总体上是一种金融服务,许多消费者通过这种新型的购车方式,从事网约车等服务。汽车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现代营销方式,本身是合法的,民法典也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月颁布的《汽车金融管理公司办法》对汽车融资租赁进行了界定: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是指汽车金融公司以汽车为租赁标的物,根据承租人对汽车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汽车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与销售联系。喜相逢的一名销售告诉记者,“以租代购”可以为征信不好的消费者提供方便:“汽车融资租赁是和汽车融资公司贷款,对购车者的征信要求较低,但是需要购车者支付一成首付,不能零首付购车。”
该销售告诉记者,以一辆官方指导价为16.98万元的新车为例,通过“以租代购”的模式购置该车约需19万元,首付需要1.5万元左右,购车者可分4年47期进行贷款,月供3999元,贷款结清后免费过户。
当被问及还款过程中遇到困难不能及时还款如何解决时,该销售表示可以申请暂缓还款,但是具体操作需要与公司售后联系。
实际上,“以租代购”并非只受到征信存在问题的消费者青睐,很多为了从事网约车或其他营运车辆行业的人,也会选择“以租代购”模式购车。
来自河南郑州的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2023年的一段辗转求职经历:当时,处于求职过渡期的陈先生通过某网络求职平台面试过多家4.2米蓝牌货车司机岗位。几轮面试之后,陈先生发现,不少公司出具的合同并非工作合同而是购车合同,购车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其中部分公司与购车者签订的就是“以租代购”合同,货车会落到公司名下。同时,公司承诺购车后会提供业务保证其收入。
随后,记者进入该网络求职平台看到,在部分网约车招聘信息详情页中,确实标注了提供零首付购车的服务,所有车型均可先租后买,但是并未出现“以租代购”“汽车融资租赁”等字样。
“一开始,物流公司表示他们有固定运输线路,按照线路跑,一个月收入可达1万元至2万元。紧接着,他们便引导你买车,签订购车合同时,上面会写明首付款和每月分期还款的金额,价格也比市场上高不少,可以落到个人名下或公司名下。”陈先生说。
后来,陈先生从车友处了解到,这些公司良莠不齐,普遍存在设置线路、任务量不合理,甚至无货源的问题。“听说不少司机购车后并没有稳定收益,最终难以偿还贷款,所以我没有同意签订购车合同。”陈先生说。
汽车行业从业者李先生也表示,此类招聘公司通常会给车主配置超重的货量,让司机运输成本提高,并且对车的寿命也有影响。长此以往,司机如不愿按照公司安排的任务工作,公司便称是车主个人原因,而不是公司不安排工作。
没有明确约定
强卖高价车险
广西南宁的肖先生曾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还款,车被公司收回,现在正在法院上诉,希望追回首付款和超额保险金额。
据肖先生回忆,2023年7月,他通过“以租代购”在广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开始跑网约车。双方约定首付8000元,月供4750元,供36个月,共计17.9万元。当时该汽车的市场价为13.68万元。
从2023年7月起,肖先生正常支付月供至2023年6月,已实际支付给该汽车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项11.4万元,加上首付款8000元,共计12.2万元。
肖先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标明,首付款不计入租金,并不属于租金的性质,但也并未对该笔首付款的性质作出具体说明。
关于超额保险金额的问题,肖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与销售之间的聊天记录以及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双方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的第六项关于保险与事故的约定第一款写道,“租赁期间保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肖先生告诉记者,第一年的保费双方协商由汽车租赁公司代为购买,但是第二年该公司仍强制肖先生购买保险。根据2023年的车保全国平均收费标准和2023年的全国车辆商业险平均价格,该公司的保险价格高于市场价30%。
“逾期是我不对,但公司强制购买保险属于违约在先。公司提供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共计8617.91元,市场价是4650元。后来我觉得这是公司的一种套路,其实就是打着‘以租代购’的幌子高价租车,还强制购买保险。”肖先生愤然说道。
对此,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认为,融资租赁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合同,汽车价格是构成合同重要的因素,因此在签署合同前双方应当对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买方认可的话,那么高于市场价也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强制车主购置高价商业车险,则涉嫌构成强卖保险行为。
王艳辉说,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汽车租赁公司为承租人提供的保险中,除第三者责任险为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外,其余险种均为商业保险,不属于强制险范围。也就是说,汽车租赁公司不能强制要求汽车承租人购买。
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及时偿还贷款而导致车辆收回,购车者是否有权利追回首付金额?
张俊岩表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是看合同约定。在融资租赁交易实践中,出租人为了控制风险,保证收回部分成本和收益,常采取让承租人先行支付总租金10%至30%的首付款,剩余部分款项向出租人融资的模式,这属于常见的商业交易模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通常是根据出租人的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来确定的,若租赁首付款是租金的一部分,则在车辆被收回后不应返还。
按照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采用‘租赁首付款+每月支付租金’的融资租赁交易模式,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法院也应以合同约定为主要审查依据。”张俊岩说。
张俊岩说,这种强制车主购置固定渠道高价商业车险的做法值得商榷。一方面,租赁公司未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说明车险情况,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面,通过合同约定限制车主购买商业保险的渠道,也是对车主自主选择车险权利的侵犯,这种通过合同约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约定,法律并不支持。
款项结清以后
汽车无法过户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检索发现,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投诉,主要分为强卖高额商业保险和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两类。
来自广东东莞的王先生就遭遇了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的情况。2023年3月,王先生通过网络求职平台应聘网约车司机时,通过“以租代购”模式购入了一辆汽车,合同中标价为14万多元,已于今年4月还清贷款,但截至7月8日仍未能过户。
王先生说,当初是在招聘方劝说下,他才与东莞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以租代购”合同。首付过后,王先生才发现车子还牵扯第三方公司,但由于租赁公司称放弃购车要扣1.6万元,所以王先生没有当即反悔。
今年4月,王先生结清款项后,该公司以车辆涉及第三方公司为由迟迟不给王先生办理过户,王先生多次与公司联系仍未解决问题。
王先生说,他周围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和他同批购车的网约车司机都面临着贷款还清却不能过户的问题。“很多车主都放弃过户了,他们打算继续跑网约车业务赚钱,直至把车跑报废,车子废了就没必要过户了,也有未结清款项的司机听到没法过户的消息,就和公司协商多跑一个月业务将车退还给公司。”
让这些司机苦恼的是,车不能过户便意味着要继续承担高额的商业险,并且存在驾驶者局限等问题。“我现在不干网约车司机,但因为这辆车未过户还是商用车,不仅要继续买高额商业保险,我家人也没法开。”王先生说。
今年4月以来,王先生多次联系租赁公司进行协商,也尝试了解了各种不同的维权方式,但至今仍未解决问题。其间,他曾想起诉,但诉讼成本也不低,而现在这辆车卖掉也不值几个钱,所以放弃了。
对此,张俊岩认为,若承租人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并拒绝履行车辆过户,则构成违约,承租人可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民法典中对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外,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也确定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作为车主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车款结清后,如果租赁公司未能和车主办理过户手续,租赁公司涉嫌违约。”王艳辉说,车主可凭合同以及付款凭证到法院起诉,要求租赁公司履行过户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王艳辉提醒,购车者选择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时,应当注意合同格式条款中是否有明显增加买方义务而减轻卖方责任的霸王条款,约定租期届满时转移租赁物所有权的条件以及违约后的相关违约责任,以免今后产生纠纷。
来源:法治日报
【第6篇】德国汽车融资租赁
来源:招股书
来源 | 活报告
数据支持 | 捷利交易宝app
摘要:喜相逢集团于2023年10月31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是是汽车自营零售业务方面的汽车融资租赁服务提供商。2023年收入为11.7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32%),净利润0.31亿元;2023年前7个月收入为6.08亿元,净利润0.46亿元,净利润率7.58%。
livereport获悉,成立源于2007年的喜相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相逢”)于2023年10月31日在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拟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曾经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30日、2023年9月6日递表,这是该公司第5次递交上市申请,独家保荐人为中国通海企业融资。喜相逢集团,曾于2023年12月11日在新三板挂牌,代码为834499,于2023年12月15日从新三板除牌。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i)汽车零售及融资,公司主要通过销售店铺以直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售大部分非豪华汽车;及(ii)汽车相关服务,公司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以及其他汽车相关服务。
汽车零售及融资业务为公司往绩记录期的主要收益来源。汽车零售及融资业务为主要收益来源,占总收益总额的79.7%至89.1%。
来源:招股书
公司的汽车零售及融资业务客户主要为中国二线城市以及三线及以下城市寻求非豪华车型的个人。于往绩记录期,公司提供逾50个品牌的非豪华汽车。公司的经营租赁业务客户主要为物色汽车租赁服务的个人客户以及寻求租赁网约车的网约车司机。公司建立广泛销售网络,销售店铺战略性地位于中国二线城市以及三线及以下城市。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24个省及直辖市经营65间销售店铺。
来源:招股书
投资亮点
公司专注于配备非豪华汽车的供应,以满足中国二线、三线及以下城市客户需求;
公司的多元化汽车服务组合因应客户的不同需要提供定制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根基稳固且覆盖辽阔的销售网络;
公司拥有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
公司的集中汽车采购达致成本优势;
公司由具远见及经验的管理团队领导。
公司资料:
官网:www.xxfqc.com
公司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318号福兴经济开发区(福州软件园晋安分园)3栋
香港地址: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19楼19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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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及截至2023年及2023年7月31日止7个月:
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10.76亿元、7.5亿元、11.71亿元、5.8亿元及6.0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32%;
毛利分别约为人民币3.65亿元、3.04亿元、3.62亿元、1.88亿元及2.1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0.45%;
净利润分别约为人民币0.15亿元、0.1亿元、0.31亿元、0.01亿元及0.4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1.41%;
毛利率分别约为33.91%、40.49%、30.89%、32.31%及34.83%;
净利率分别约为1.43%、1.37%、2.62%、0.14%及7.58%。
来源:活报告
2019-2023年公司整体收入不稳定,但利润增速高于收入增速。2023年公司业绩明显下滑,2023年有所恢复;2023年前7个月公司收入同比增长4.81%,净利润率提升明显至7.58%。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存货1.15亿元,融资租赁应收款项5亿,账面现金0.72亿元。
行业前景
随着中国政府出台利好政策及法规以及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稳步上升,估计于2026年非豪华汽车总销量将达21.4百万辆,2023年至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5%。
于2023年,美国、德国及法国的新车及二手车零售汽车融资租赁服务的渗透率分别约为37.0%、25.0%及23.0%。于2023年,中国的新车及二手车零售汽车融资租赁服务渗透率与前述国家相比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代表增长潜力强大,预期于2026年将达约5.6%。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的前二十大公司市场份额约为82.8%,以及中国第三方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的前十大公司市场份额约为71.9%。
按汽车所有权划分,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可进一步分为两个分部,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
于2023年至2023年,中国直接融资租赁市场的的贷款宗数快速增长。贷款宗数由2023年200,000宗增加至2023年300,000宗,复合年增长率为16.2%。受首付降低及网约车平台扩张推动,预期直接融资租赁市场的贷款宗数于2026年将达600,000宗,2023年至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3.5%。
来源:招股书
中国汽车经营租赁市场于过往年度急速扩展,市场规模由2023年人民币448亿元增至2023年人民币65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0.0%。随着网约车平台发展、自驾旅程之消费增加及有利政策改革,中国汽车经营租赁市场的市场规模预期于2026年增至人民币908亿元,2023年至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7%。
行业地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的前二十大公司市场份额约为82.8%,以及中国第三方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的前十大公司市场份额约为71.9%。于2023年,按所有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及第三方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交易量计,公司分别排行第19位及第7位,按直接租赁的交易量计算,公司于所有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中名列第5位。
下表载列2023年中国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按零售汽车融资租赁的交易量的排名:
来源:招股书
下表载列2023年中国零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按透过直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零售汽车融资租赁的交易量的排名:
来源:招股书
同行业公司ipo对比
本次选取的同行业对比公司为:东正金融(02718.hk)
东正金融: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提供购买豪华品牌汽车的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业务的中国公司。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运营两个业务部门。零售贷款业务部门主要从事为终端客户购买汽车提供零售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务。经销商贷款业务部门主要从事为经销商提供贷款,这些贷款主要用于购买汽车以出售给终端客户。
来源:捷利交易宝app
主要股东
单一最大股东: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由黄先生控制的明珠资本、precious luck、happy gain及southern fortune合共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1.18%。
其他投资者包括北京车胜、珠海万和、杨豫芬女 士、毛琳女士、福州盛辉、福州博嘉、郭洪志先生及朱孟香女士。
来源:招股书
管理层情况
黄伟先生,40岁,于2023年3月29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2023年11月28日调任为执行董事。黄先生亦为公司主席及首席执行官,主要负责公司整体管理、策略规划及主要营运决策。彼亦担任公司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黄先生于2007年9月创办喜相逢集团,并自其创办起担任董事会主席及总经理,主要负责其整体管理以及日常业务营运的决策。
于创办公司之前,黄先生于2001年4月至2007年4月任职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阴极射线单色及彩色显示管制造商),彼于该公司主管生产。
叶富伟先生,35岁,于2023年11月2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叶先生于2023年加盟公司,自2023年12月起一直担任执行副总裁。彼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网约车汽车零售及融资、汽车经营租赁及其他汽车相关业务。叶先生亦为喜相逢集团的董事。于加盟公司之前,叶先生自2007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担任房地产代理公司上海帝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销售部的总监。
张景花女士,41岁,于2023年11月2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张女士于2023年加盟公司,自2023年5月起一直担任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张女士亦为喜相逢集团董事。
张女士于金融管理拥有逾18年经验。于加盟公司之前,张女士于2023年9月至2023年4月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17)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现称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主任,该公司为移动设备及移动电视网络服务提供商,彼于该公司主要负责财务管理。于2007年12月至2023年8月,张女士曾效力福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硬件及配件的批发,彼于该公司主要负责财务事宜。于2004年6月至2006年1月,张女士曾效力单色阴极射线及彩色显示管制造商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彼于该公司主要负责财务及会计事宜。
上市前融资
来源:捷利交易宝app
中介团队
据捷利交易宝数据统计,喜相逢中介团队共计9家,其中保荐人共计1家,近10家保荐项目数据表现很好;公司律师共计3家,综合项目数据一般。整体而言中介团队历史数据表现尚可。
来源:捷利交易宝app
保荐人承销历史业绩
中国通海企业融资近期仅保荐过三个项目,分别为博维智慧、中邦环境、齐家控股,首日破发率为0%;
来源:捷利交易宝app
舆情分析
目前通过天眼查网站无法查到喜相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任何负面消息(2023年才成立),通过查询其运营主体公司喜相逢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发现具有如下风险提示:
3829个自身风险中,该公司的部分股权处于出质状态;该公司申请其他公司破产的案件信息;法律诉讼方面有较多的合同纠纷。
3146个周边风险中,该公司投资的福建淘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该公司投资的福建淘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自在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另外,有较多开庭公告警示信息。
12个历史风险中,该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374个预警提醒中,主要都是投资人、主要人员、出资情况、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
整体来看,一家2007年就开始经营的公司,自身风险及周边提示风险较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近期港股ipo市场情况
据live report数据统计,近10家上市新股发行总市值均值为232.71亿,其中最大市值为中创新航,最小市值为gcconstruction;发行pe均值为84.23倍,pe整体水平偏上;申购人数均值为4786;超购倍数上,均值为18.71倍左右(如剔除偏离值过高的数科集团,则均值约为3.98倍);基石占比上,目前基石比例均值维持在39.54%,整体来说,基石比例均值近期略有回落;
暗盘及首日收益率上,9月中旬,叮当健康暗盘微涨,首日亦收平;9月底,超购王数科集团暗盘不及预期,首日表现更是令人大跌眼镜,紧随的零跑汽车,首日表现那可真是一个都别想跑,万物云相比起来似乎也没那么难看;10月初,艾美疫苗首日微涨,中创新航收平,健世科技及gcconstruction表现尚可;10月中旬,润歌互动暗盘及首日大涨,又是一家小市值公司黑马,紧随其后的元宇宙第一股飞天云动暗盘及首日均跌超4%。截至目前,暗盘涨跌整体均值约为5.38%,而首日约为5.42%。
来源:捷利交易宝app
【第7篇】汽车融资租赁介绍
汽车融资租赁在刚进入中国市场时发展较为缓慢,随着相关政策的助推作用,汽车融资租赁在中国市场逐渐发展起来,根据罗兰贝格市场分析数据显示,2023年,按照使用金融产品交易台数比例,融资租赁渗透率为8%。
实际上,汽车融资租赁的渗透率在近年来飞速提升,得益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更高的客户风险偏好和更强的产品灵活性。
随着汽车融资租赁的不断发展,业务模式也在不断增多,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转租赁等等,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是目前汽车融资租赁市场上主要的业务模式,车辆类型涵盖新车及二手车。其中,售后回租是过去几年融资租赁市场的主要增长点。
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
直租租赁,指的是客户选车,由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将车买下,然后租给客户用。汽车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公司,客户享有使用权,需要在支付一定保证金的基础上按月支付租金。租赁合同到期时,客户可选择付尾款把车买下,获得汽车所有权,也可以让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把车收回。
售后回租,指的是已经拥有车辆的客户,为了一次性获得资金,把车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又把车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客户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协约期满时,客户收回对车辆的所有权,或按约定方式处理车辆。
其实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不难区分,直接租赁模式与售后回租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车辆所有权的归属上。
在直接租赁模式下,车辆所有权归属融资租赁公司所有,客户仅拥有使用权。而一般售后回租的车辆所有权归客户所有,这种模式更容易被客户接受,也是现下主要的业务模式。
但直接租赁模式也有其自身的优势,对于融资租赁机构而言因车辆登记在其名下,一旦承租人出现逾期违约现象,融资租赁公司可较方便地取回车辆并进行处置。
对于客户而言,直接租赁模式下可以得到汽车综合服务,包括保险、保养、维修等,且租赁期满后,可选择多种退出方式,体现其个性化的需求。当然,两种不同的模式各有优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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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直接租赁体现了“融资”和“融物”的双重特点,而售后回租更多体现为汽车金融服务,轻“租赁”而重“融资”。正是两者的优势所在,造就了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
卡尔数科目前以售后回租的业务模式为主,并且陆续推出存量车售后回租产品车信融、精英融等,审批速度快、融资额度高、综合费率低等多项产品优势,深得广大客户的认可,今后会继续推出更多的创新型产品,满足更多客户的需求。
就汽车融资租赁的市场来说,无论与国外成熟市场比较,还是在国内整体汽车金融规模中的占比,汽车融资租赁行业依然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行业基础规模较小。
随着三至五线城市和农村蓝海市场的不断开发,根据预测模型核算,预计未来 3 年行业将保持 20%左右的复合增速。
毫无疑问,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数字技术在行业内的深度应用,借助数字科技,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探索更多行业发展的新机遇。
*部分图文源于网络
【第8篇】汽车融资租赁的风险
大家好,我们是坤略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及消费观念的变化,汽车租赁这一行业正在蓬勃发展,汽车租赁具有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以及个人的成本,正慢慢受到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青睐,不同的汽车租赁公司,其经营形式、租赁车种、服务内容都有所差别。那么,在汽车租赁的过程中,对于出租人、承租人又有哪些法律风险?在签订租赁协议以及使用租赁车辆时又需要着重关注哪些点呢?今天,坤略与您浅谈一二。
典型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1民终13422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2民初10308号
案情概述
2023年11月29日,戴张君与晋瑞长晟公司、杨议翔签订《个人车辆自驾租赁协议》一份,约定的主要内容为戴张君作为出租方,晋瑞长晟公司方作为承租方,租赁车辆型号为日产gt-r跑车,车牌号为沪dxxxxx,租金为第一个月25,000元、第二个月22,000元,总租金费用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赁期限为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月28日;
2023年11月底由戴张君交付给晋瑞长晟公司方,由晋瑞长晟公司方在贵州租赁给案外人使用;
2023年1月中旬,该车辆发动机因机油问题损坏;
2023年2月26日拖回上海进厂修理;
2023年3月9日,上海釜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戴张君委托出具《关于沪dxxxxx日产牌小型轿车修复价格的评估意见书》,结论为涉案车辆于价格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修复价格为225,000元,具体明细主要包括前保、前保导流板、气缸盖、缸体等等。
2023年3月30日修理完毕戴张君提车。
2023年9月14日,上海达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一审法院委托出具《委托司法鉴定报告》,评估结论为涉案车辆维修费用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26日(车辆进厂日期)的评估价值为112,250元,其中非发动机部分8,250元,发动机部分104,000元;另外补充说明有涉案车辆原修复价格明细表中前保导流板,在实际维修时未进行更换,只进行了维修,以上配件项目剔除本次评估范围,而前保导流板修复费用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等。
一审法院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戴张君与晋瑞长晟公司方签订《个人车辆自驾租赁协议》,戴张君将租赁物交付给晋瑞长晟公司方,由晋瑞长晟公司方在异地开展车辆租赁业务,双方之间关于涉案车辆的租赁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均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现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租赁物发生损坏。关于双方所争议的责任承担问题,首先,关于车头的前保、前保导流板等部位的损坏,晋瑞长晟公司方辩称戴张君将车辆运到晋瑞长晟公司方处时就已经存在损坏,考虑到晋瑞长晟公司方系专业的车辆租赁公司,在收到租赁物时至少应对租赁物的外观是否完好进行验车,但在租赁期间内其从未通过微信等方式提出过该问题,结合戴张君提供的发车时的照片外观,法院对晋瑞长晟公司方的该部分答辩不予认可;其次,关于发动机部分,根据庭审调查可以确认,该部分的损坏系涉案车辆在缺少机油情况下继续驾驶的操作不当行为导致,同样,晋瑞长晟公司方系从事专业的车辆租赁业务,在租赁期间内,理应注意车辆车容车况,在相应的机油故障灯亮起时及时检查妥善保养,现晋瑞长晟公司方虽辩称曾告知戴张君机油故障灯亮,但戴张君表示没事可继续行驶,但其提供的仅为双方发生涉诉纠纷后的单方面发送的聊天内容,结合双方之前微信聊天记录中晋瑞长晟公司方的相关自认陈述,法院对晋瑞长晟公司方的该部分答辩亦不予认可,并确认涉案车辆两部分的维修费用均应由晋瑞长晟公司方承担,根据法院委托鉴定结论,确认车辆维修费金额为112,250元,而戴张君提出涉案车辆前保、前保导流板需要更换的问题,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
一、贵州晋瑞长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戴张君拖车服务费7,200元、违章处理费400元、车辆维修费112,250元、车辆贬值费33,675元、车辆停运损失费23,800元,合计177,325元;
二、杨议翔对贵州晋瑞长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戴张君的其余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在于涉案车辆损坏后产生的各项损失应否由上诉人承担。对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系车辆租赁合同关系,上诉人作为承租人,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赁物是其法定义务,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当向出租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从本案的履行情况来看,一方面,涉案车辆从上海运至贵州上诉人处,上诉人作为专业车辆租赁公司,在接收车辆时理应对车况进行查验,上诉人也确认其进行过检查及验收,故并无证据证明车辆在交付时存在质量问题;另一方面,从车辆损坏后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来看,上诉人明确表示“车到我这里,不管什么事都是我的,因为车是你交给我的,责任在我,我看来是好的,坏在我这里,我的责任”,该意思表示清晰明确的反映了上诉人确认车辆损坏的责任在于其自己。上诉人称该微信内容不完整,但又表示其微信已经删除无法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上诉人该上诉理由显然缺乏依据,本院难以采信。因此,根据现有证据反映的本案履行情况,涉案车辆发生损坏系上诉人原因所致,上诉人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原审法院对此所作认定正确,本院予以认同,上诉人关于原审法院未查清车辆损坏原因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上诉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拖车服务费、车辆维修费、贬值费金额不持异议,该些费用应当由上诉人全额承担;上诉人另主张原审法院计算停运损失费的天数有误,经查,原审法院对停运损失费金额的认定是根据车辆的租金情况及修理时间酌情确定,双方合同约定的停运损失费为每日900元,按照上诉人主张的实际停运天数30天计算,停运损失费金额为27,000元,现原审法院酌情确定的停运损失费金额仅为23,800元,并未侵害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主张原审法院计算有误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原审法院对本案责任的认定及后果的处理均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案例评析
作为承租人,在租车前,要先了解租赁公司可供车的车型、车况,以确定是否为己所需。然后,咨询各家的租赁形式、租金及所需的证件、押金等情况。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按照《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之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因此,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中,必须体现上述法条中所包含的基本内容且应当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约定。另外,在交接车辆时,承租人需要认真细致地进行车况检查,尽可能地利用拍照或录制视频的方式将车辆交接时的实况进行记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作为出租人,归根结底是想将车辆以合理的价格租出去获得利润且完好无损地将车辆收回,但在车辆租赁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自燃、水泡以及其他形式的毁损或灭失,此时承租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比例基准是按照单日租赁价格?还是该项租赁合同的合同总价?关于车辆维修的费用如何计算?关于因车辆维修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停运,停运费如何计算?等,一系列的潜在风险,都需要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予以约定,这样才能让自己在事情发生时有责可追。
作者 | 刘晓恺律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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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相关法律、法规浩如烟海,且对相关规定存在多角度解读,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
【第9篇】融资租赁企业汽车租赁
核心摘要:
市场规模
2023年我国汽车金融的市场规模约为1526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速为15%左右;2023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的市场规模约为225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速为20%左右。
行业政策
监管重划之后,行业监管或将趋严,融资租赁牌照或将收紧。另外,从监管动向看,政策有意打破汽车流通行业中厂商的垄断地位,作为新入局者的汽车新零售平台有望获得政策倾斜。
竞争格局
互联网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成长速度最快,目前发展状态最为良好;厂商系汽车金融公司拥有强大的车源优势;经销商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车辆丰富度最高;专业租赁系凭借成熟的业务模式而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行业痛点
产品价格高企,与目标用户购买力间存在矛盾;厂商地位强势,对上游供应商议价能力较弱;融资渠道有限,获取资金难度较大;二手车市场不够成熟,车辆流转渠道受阻;消费者教育不充分,接受程度较低。
发展趋势
从长远看,一二线城市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市场饱和度提升,三四五线城市和农村汽车保有量处于较低水平且增速较快,未来有望成为拉动新车销量增长的新动力。融资租赁可以满足次级信贷人群的购车需求,预计未来将成为三四五线城市和农村的重要汽车金融形式。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背景
政策环境:融资租赁公司被银保监会“收编”,监管或趋严,牌照或收紧
监管重划属于类金融机构去杠杆的一项措施,监管重划之后汽车融资租赁企业首要面临的就是更加严格的政府监管,业务开展和产品灵活性可能会受到政策层面的制约和限制,监管重压之下,行业末端企业将被淘汰,竞争格局将会改变,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融资租赁企业被银保监会“收编”之后,从“散兵游勇”成为“正规军”,融资租赁牌照的申请难度和含金量将会提升,行业壁垒将会加固。而且未来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非金融机构”性质可能发生改变,困扰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的融资渠道问题可能会有新答案。
资本环境:资本车市双寒冬来临,汽车金融投资遇冷,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在困顿中坚守
2023年汽车金融领域的投融资金额从2023年的339.9亿元下降至167.6亿元,降幅达50.7%,说明在金融领域强监管、去杠杆、挤泡沫的背景下,资本市场为规避政策风险而对汽车金融领域的投资持谨慎态度。此外,我国汽车销量经过多年快速增长后于2023年出现下滑,汽车流通行业的惨淡直接影响了作为其依附的汽车金融行业的表现,影响了资本市场对汽车金融领域的投资热情。
尽管2023年汽车金融行业资本环境恶劣,但是汽车融资租赁项目依旧在整体投资中占据较大比重,说明资本市场比较看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即使在寒冬中依然愿意撒下火种,等待燎原之火。
资本环境:汽车融资租赁受互联网巨头关注,产业布局持续推进
batj作为中国互联网领域的四大巨头,其投资方向具有风向标作用。batj近年来都在进行各自的汽车金融布局,在互联网巨头们的汽车金融布局中,汽车融资租赁作为汽车金融领域的“蓝海”被广泛关注。易鑫获得了百度、腾讯和京东等资本的多轮融资,融资总额达15亿美元,并且于2023年在香港上市;弹个车获阿里两轮领投,金额达9.1亿美元;优信获得百度和腾讯约2亿美元的投资;花生好车和美利车金融分别获京东2.7亿美元和1亿美元注资;专注于商用车融资租赁的狮桥租赁获得京东10亿人民币的投资。
市场环境:一二线城市汽车饱和度提升,三四五线消费潜力正在释放
2011-2023年,我国三四五线城市的私人汽车拥有量占全国私人汽车拥有量的比例逐年提高,并且于2023年超过50%,说明三四五线城市逐渐成为汽车消费的主要阵地。
从私人汽车拥有量增速的对比中可以看出,2023年以来,三四五线城市的增速整体高于全国增速和一、二线城市增速,说明一二线城市的汽车市场饱和度正在提升,三四五线城市的汽车消费潜力正在释放。
由于传统汽车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一二线城市,4s店在三四五线城市的布局密度较低,因此三四五线城市有望成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业务渠道下沉和发展普惠金融的新方向。
市场环境:农村购车需求旺盛但缺乏征信背书,适合融资租赁进入
我国拥有庞大数量的农村人口,随着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对汽车的需求和购买力也在逐步提升。
从消费结构看,2013-2023年,我国农村居民用于交通和通信支出的增长速度大于总支出的增长速度,用于交通和通信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说明农村居民在交通和通信方面的消费意愿正在提升。从家用汽车数量看,2015-2023年农村每百户家用汽车数量增速超过城镇,农村汽车市场进入相对较快的增长时期。
由于多数农村人口没有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资信证明,从银行申请车贷的难度较大,一次性付款购车则会使其负担过重的短期资金压力。汽车融资租赁产品的准入门槛低、首付比例低,是较为适合农村人口消费特征的金融购车方案。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现状
汽车融资租赁产业链图谱
市场规模:预计汽车金融和融资租赁将分别保持15%和20%年复合增速
根据专家访谈,预计未来3年我国新车销量将保持1~2%左右的缓速增长,二手车交易量将保持10~15%左右的平稳增长,车辆价格下降、行业成熟度提高以及消费者接受度的提高将使汽车金融渗透率提升至50%左右。经过模型计算,预计未来3年我国汽车金融市场规模将保持15%左右的复合增速。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行业基础规模较小,随着三四五线城市和农村蓝海市场的不断开发,消费者教育程度的进一步深化,根据预测模型核算,预计未来3年行业将保持20%左右的复合增速。
竞争格局:行业整体呈分散发展态势,行业集中度较低
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起步较晚,当前行业内主体正在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路径,整体呈现分散发展态势,企业间竞争缓和,行业集中度尚未提升,头部企业尚未成型。
当前行业内互联网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表现最为活跃,业务扩展速度最快。厂商和经销商虽在行业内有所布局,但由于其业务重心偏向于传统汽车信贷业务,目前在汽车融资租赁领域投入的资源有限,整体发展速度较慢。专业租赁公司表现较为低调,部分公司凭借其成熟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在汽车融资租赁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可从资金、车源和获客三个维度比较各类主体潜在的竞争优势,具体如下图。
价格分析:车辆进价偏高和固定成本投入是价格高企的主要原因
以“1+3”或4年期以租代购方案为例,通过此类方案购车的费率普遍在20%以上,而美国市场的这一数据在10%以下,说明在行业当前阶段,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产品的价格过高,而过高的产品价格会令消费者望而却步,不利于行业的快速发展。
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思路应遵循场景化理念,以用户需求为导向
针对汽车融资租赁市场产品多样性不足的问题,本研究提出以下四个产品模型以供参考。第一种“低月租+尾款”的模式可以缓解购车用户长期的资金压力,待用户有一定财富积累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第二种“低月租+高月租”的模式可以缓解购车用户短期的资金压力,适合收入水平正在逐渐提高的用户;第三种“间隔性高月租”的模式适用于特定收入结构的用户;第四种“租赁+车辆置换”的模式既可以满足用户更换新车的需求,也可以提高用户粘性。以上模式可以相互结合,根据不同用户特点设置多种融资租赁产品形式。除以上模式外,车辆保养、维修等增值服务也可加入其中。
融资成本:初创企业以股权融资为主,成熟企业以债权融资为主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使用优先级顺序为一般为:银行资金、abs、公司债、企业债、信托资金、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的使用成本最低,但是一般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直接授信;abs募资具有灵活简便的特点,且资金使用成本较低,未来有望成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企业债和公司债对发行主体的资质要求相对较高;信托资金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要求较高;股权融资需要用公司股权换取资金,是成本最高的融资方式。
融资渠道:银行资金使用成本低,但获得授信难度较大
目前行业内的汽车融资租赁企业与银行的合作方式大概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为债务合作,即通过多种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用于自主经营。通常的方式包括直接授信、抵押/质押贷款、保理业务和票据业务。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偏好方面较为保守,因此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的审核标准较为严格,一般背景的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廉价资金。其二为渠道合作,即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引流,银行放款。此种模式下,银行赚取利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赚取管理费用。
融资渠道:汽车融资租赁abs热度渐升,成长空间未来可期
自2023年4月央行开放注册abs以来,abs作为汽车融资租赁企业重要的融资工具正在被广泛使用。根据cnabs数据,2015-2023年以车辆为主的交通工具融资租赁类abs的发行规模快速增长,说明交通工具类融资租赁资产的市场认可度正在逐步提升。
从abs累计发行规模的构成来看,融资租赁类abs仅占总量的15%,交通工具融资租赁abs规模仅占融资租赁类的21.0%,相比于美国市场过半汽车金融资金来源于abs,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资产证券化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成长空间广阔。
车辆供给情况:融资租赁车辆以国产品牌和偏低价位车辆为主
在车型数量前20的汽车品牌中,国产品牌与合资品牌各占50%,合资品牌中美国品牌占20%,日本和德国品牌各占10%,性价比较高的国产汽车品牌数量最多。从价格分布看,20万以下的车型数量最多,占比超过90%,10万以下的车型数量占比接近50%。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公司以销售低价、高性价比的车辆为主,主要原因是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目标客户是信用和收入水平较低的次级信贷人群,低价和高性价比商品符合目标人群的消费特征。
线上获客情况:移动端是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投放渠道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线上广告投放主要集中于移动端,主要是由于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端广告可以覆盖用户大量碎片化的时间,广告的频率和强度优于pc端和ott端。
在移动端的选择上,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偏爱百度和今日头条,主要是因为二者强大的流量优势可以使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广告覆盖范围最大化。
此外,艾瑞数据显示,互联网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广告投入最多,主要是由于其作为汽车流通领域的新势力,迫切需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品牌影响力,在达到获客目的的同时增加与汽车厂商合作时的谈判筹码。
汽车融资租赁是沟通新车市场和二手车市场的重要通道
一方面,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可以有效促进二手车行业的发展。我国二手车市场目前存在两大问题:车源紧张和车辆信息不透明,汽车融资租赁可以通过为二手车市场提供大量、稳定、高质量的二手车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二手车市场的短板,为二手车市场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另一方面,二手车市场的发展也可以带动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当前我国汽车融资租赁最普遍的形式是“以租代购”,车辆退还渠道在很大程度上被堵住,主要原因是当前市场缺乏成熟的二手车评估体系和流转通道。二手车市场的成熟与完善事关汽车融资租赁产品灵活性的释放,与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充分发展休戚相关。
综合分析及展望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swot分析
虽然行业当前存在较多限制性因素,但融资租赁模式本身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未来有诸多潜在的发展机遇,行业整体发展前景良好。
展望一:行业爆发尚需时日
整体来看,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行业限制性因素较多,如法律问题、征信问题、 消费者教育问题、二手车市场问题等;其二,行业主体定位尚未明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新兴的汽车销售渠道商,其与厂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尚未明晰,目前正处于试探摸索阶段;其三,资本尚未大规模进入。一个行业的快速增长必然伴随资本的大量入场,当前行业虽有资方持续布局,但整体资金量远未达到支撑行业快速发展的程度。
在宏观经济调结构、去杠杆的背景下,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速度难免受到影响。因此本研究推测,未来至少两年内行业仍将处于初级探索阶段,行业爆发性增长仍需时日。
展望二:行业利好政策可期
中国汽车市场中厂商的强势地位是由政策决定的。2005年政府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确立了厂商授权制的汽车经销模式,国内汽车厂商凭借这一政策占据了汽车流通领域的绝对强势地位。为改变这一现状,政府于2023年出台了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改变了厂商绝对授权的模式,允许通过非授权渠道销售车辆,意在推动汽车流通行业多元化发展。采用直租模式的汽车新零售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经销商的角色,他们正在成为搅动汽车流通行业的新势力。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厂商的强势地位既已形成,仅靠一项柔性政策必然难以撼动其强势地位。本研究推测,政府在未来3-5年内将会陆续推出更多政策来平衡厂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而作为“搅局者”的汽车新零售平台极有可能会受到政府的关注和政策的倾斜。
展望三:三四五线城市竞争将加剧
2023年我国车市遭遇了20多年以来的首次年销量负增长,在我国汽车行业传统增长动能日益萎缩的情况下,市场需要新的增长引擎。从我国千人私人汽车拥有量来看,一线、新一线和二线城市是过去拉动我国汽车销量增长的主要动力,然而在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的情况下,许多一二线城市的限牌限购政策阻碍了新车销量的增长。而在我国广阔的三四五线城市中,人们对车辆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欲望与日俱增,未来有望成为我国汽车市场新的增长点。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判断未来厂商和经销商将会以渠道下沉的方式加大力度布局三四五线城市,而融资租赁可以触及汽车信贷覆盖不到的长尾人群,是其切入市场的重要方式,因此在厂商和经销商开始发力之后,未来三四五线城市的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竞争必然加剧。
【第10篇】融资租赁租入汽车
“美国老太和中国老太购房”的故事讲述了中国老太存了一辈子的钱终于在临终前买得一套住房,而美国老太按揭贷款购买一套住房,而在临终前还完最后一笔贷款。
这个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即中国人“万事不求人”的传统想法以及美国人提前消费的观念。该故事放在今日,也体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如今“按揭购房”已成为当下年轻人买房的主要方式。
在工商业领域,全部依靠自有资本来运营的企业已经成为少数,企业越来越愿意通过银行等负债渠道来解决资金。融资租赁也是一种资金融通方式,以明天设备赚取的利润来支付今日租用设备的费用,大大降低资本金门槛,缩短了企业筹备的时间,有利于企业快速抓住稍纵即逝的市场机会,早投产早见效。融资租赁实际上就是一种“借鸡生蛋,以蛋还鸡,最后得鸡”的运营模式。
随着入世承诺的履行以及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不断开放,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外资汽车金融机构的服务优势必将推动融资租赁和消费信贷这两种汽车消费融资服务方式的发展。因此对这两种汽车金融服务方式进行对比分析,并着重介绍融资租赁方式的优点,以期对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和汽车使用者有所帮助。
汽车融资租赁与汽车消费信贷的比较
a、相同点
1、二者的回报都高于一次性付款购车
汽车作为一宗大额消费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尽管租金总额和本息总额要高于汽车售价,但汽车并不像买房(购买房产一般是一项增值投资),其折旧很快,一般4年后的折旧是50%。假设汽车价款为100万元,如果购买者付完首期车款后,将其余款项用于其他高于存款利率的投资,其回报率远高于一次付款购车所节省的利息及手续费。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国,80%-85%新车也是通过分期付款购买。
2、缓解需求和购买力之间的矛盾
汽车消费信贷和汽车融资租赁这两种分期付款的购车方式,将缓解潜在需求和消费者实际购买力之间的矛盾。
3.二者都表现为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特征是欠债还钱,即到期时要偿还本息,就这一点来说,二者是相同的。融资租赁方式下,购车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偿还本息,而在银行信贷方式下,购车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还本付息。因此,二者尽管在购车的实际偿付金额上存在差异,但就债权债务关系的实质来说是相同的。
b、形式上的差别
a.交易载体:融资租赁是以汽车为主的实物,消费信贷则是以货币为主。
b.租期内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是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消费信贷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时商品所有权就被转移给购买方。
c.交易的结构: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消费信贷是买卖双方、买卖合同。
d.对象不同:融资租赁转移资产使用权,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赁资产限制;消费信贷则限于卖方所持有的资产。
e.筹资额度:融资租赁是100%融资;消费信贷一般相当于购车款的70%-80%。
汽车融资租赁的特点
一、可以使购买汽车作为生产资料的企业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1、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的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分摊入财务费用,从而产生节税作用。
2、利用消费信贷的方式购买汽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汽车,可以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由于租赁期一般都小于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这样企业每年计提折旧费用将比购买时多,企业的应税利润减少,从而纳税金额减少。
区别于银行大多提供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多为提供3—5年的长期资金支持,这与企业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长期投资相匹配,也免除了企业在银行短贷长用每年都需还贷周转的麻烦。此外,融资租赁租金的偿付完全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相匹配(分期归还),避免了企业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所带来的资金筹措压力。
二、有助于促进汽车销售业务
具有超前消费意识、喜欢分期付款买车的往往是青年人。这些人尽管具有可观的收入前景,但由于受目前收入所限,他们可能很难凑足消费信贷首付款,也不符合严格的贷款条件,这将使他们很难通过消费信贷来满足购车需求。而融资租赁全额融资以及直接以汽车为抵押物的便利条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年轻人的购车需求得以满足,从而促进了汽车的销售。
三、较高的风险保障程度
首先,在融资租赁方式下,汽车承租人直到足额交付完租金后,才可以拥有汽车的所有权,所以,在整个租赁期内,汽车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违约不按期缴纳租金,则出租人可以凭借汽车所有权的身份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汽车。
而在汽车消费信贷方式下,贷款的风险较高。拿我国情况来说,由于汽车抵押主要依赖于房产抵押、票据质押和第三方保证,但由于相关法规制度不配套,这三种担保质押的适用范围十分有限。以房产抵押为例,不仅私有房产较少,而且抵押需要专业机构评估,个人需要支付过高的额外费用。因此我国汽车消费信贷还存在贷款回收困难的问题。其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内破产,汽车并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对抗第三人,而在贷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产,其所购汽车也要作为破产进行清算。
随着国内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深化,需要满足各方主体特别要求的复杂交易层出不穷,过去简单的买卖、租赁、借用等传统合同已满足不了现实经济生活的发展。
融资租赁这一工具在经济、法律等方面都有其独特性质,善用这一工具,并结合信托、期权、保函等多种交易方法,在满足各种强制性规范和监管要求下,可有效平衡各方交易主体的风险收益承担比例,促成交易,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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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汽车抵押融资租赁
“抵押”vs“质押”
话不多说,直奔主题,先聊这个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1、占管权的区别
头一个叫这个东西的占管权,啥是占管权呢?
说白了就是我押这个东西,是谁占着谁管着,在谁的手里拿着。如果是抵押的话这个东西的占管权在我手里,说白啦,虽然我的东西押给你,但是咱俩只是办理了抵押的这套手续,这个东西我继续占着、用着、管着;但是质押的话就不一样,这个东西的占管权到您手里了,这个东西您占着、管着,当然你要是管坏了,你还得赔我。
所以大家来看,以前大部分的车贷类项目都是质押。为什么呢?因为车这个东西四个轮大家怕它跑啦,如果是我向您借钱,我还继续占着管着这车,您觉得不放心,所以说你直接把车收回去了。
但是房的项目基本都是抵押,咱们去房管局办了个手续,因为房这个东西跑不了,我也不担心你把房子弄跑了,所以说办个抵押,我向您借钱我还可以继续住这个房使这个房,当然这是以前的情况。
现在百分之八十五的车辆都已经变成了抵押了,也就是去车管所办个抵押手续,我还可以继续开。为什么呢?因为啊,现在的技术手段加强了,我有各种各样的方法防止这个车跑掉。抵押的好处是这个借款人又可以继续使用这个车,比质押要方便得多。
这是第一个,说的是这个占管权上的区别!
2、处置的区别
那么第二个区别,就是在处置上。关于这点,我不得不提一句,质押类的东西,您都已经拿手里了,如果不还钱的话,直接卖啊。但是抵押的东西就不一样了,虽然说抵押权在您手里,但是要卖的话,你还得和我协商或者到法院起诉我。
所以大家注意,一般情况下,尤其像房子这种金额比较大的抵押类产品,都会在签计划协议抵押手续的时候,办一个强制执行的公证。什么意思呢?
就是我如果不还钱了,您要去处置我这个房子,不用去法院走那个旷日持久的起诉手段,而是直接拿着公证的那个强制执行的公证,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厅办理强制执行,很痛快就能把东西给卖了。
所以大家在看的时候可以关注关注这些细节。
“融资租赁”vs“汽车贷款”
1、交易载体不同
融资租赁是以标的物,即汽车,为主的实物;消费信贷则是以货币为主。因交易载体不同所产生的交易关系也不同,消费信贷是借贷关系,借到钱后车辆归借款方所有,钱车互换,以购车为目的。融资租赁则是将车出租给租赁方,是租赁关系,租赁方交纳租金获得使用权。所以就有了下面这一条——
2、所有权不同
融资租赁下,汽车的所有权是属于出租方的;而消费信贷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时,商品的所有权就被转移至购买方或者说借款方。
3、交易结构不同
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消费信贷是买卖双方、买卖合同。
4、筹资额度不同
融资租赁最高可以做到100%融资;消费信贷一般相当于购车款的70%-80%。
汽车融资租赁的特点
通过上述的异同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债权人而言,在融资租赁模式下,汽车承租人直到足额交付完租金后,才可以拥有汽车的所有权,故在整个租赁期内,汽车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违约,则出租人可以凭借汽车所有权的身份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汽车。其次,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破产,汽车并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对抗第三人。因此,在汽车融资租赁模式下,实际债权人的风险较低。
顺便再聊一下之后顺延下来的概念变化。汽车贷款首付的是汽车的首付款,而融资租赁首付的是首付租金。融资租赁和客户之间存在的是租赁关系,收的都是租金,不存在借贷关系。旗下产品也都是租车产品。
对于消费者而言,融资租赁汽车可以实现零首付,并且相较于消费信贷的期限(一般为3年以内),在分期付款年限上相对灵活,最长可达10年。
这次的干货大家学会了吗?还有什么不懂的,或者其他的问题都可以在下方留言哦~
转自:汽车金融帮 来源:汽车金融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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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汽车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沪0100民初1000005号
原告:天津月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道0号一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李鹏,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上海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三,男,19 年01月15日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乡三村01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振兴,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天津月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三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李三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振兴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李三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525,318.64元;2、被告李三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3,000元。事实及理由:2023年5月8日,原、被告签订《天津月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被告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原告融资租赁汽车一辆(发动机号:07dt.
架号:sala2),融资总额439,877元,租赁期限36个月,每月租金16,002.08元,第一期租金支付日为原告购车款日的次月同日,以后每期支付日同第一期租金支付日。租金以原告购买租赁汽车的全部成本及合理利润为计算基础,租售汽车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汽车的价款、保险费、税费装潢费、 gps 费用、购买汽车手续费、融资利息、银行费用和管理费用。原告不占有、使用租赁车辆,原、被告间不发生车辆的现实交付,原告按约支付购车款之时,即视为原告向被告交付租赁车辆。如被告连续二期未付或累计三期未按时支付,则原告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行使抵押权、控制车辆,被告同时应付清租金余额及其他应付款项;违反合同约定的,原告还有权向被告追索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合同还约定,原、被告确认本合同所留地址为各自住所地址,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则前述地址视为法院邮寄法律文书及原告邮寄催收函、律师函等文件的法定送达地址,如被告及配偶、保证人在办理融贷租赁时所留地址发生变化,须书面通知原告,否则视被告及配偶、保证人在办理融资租赁时所留的地址未发生变化,因而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邮寄送达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被告和保证人自行承担。签约后,原告于2023年5月11日向合同约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账户名:河南一一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020 51,开户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路支行)汇付了融资款399,200元(已扣取首付租金99,800元,2023年5月10日,原、被告就涉案车辆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原告为抵押权人。原告依约支付融资款后,被告仅支付3期租金后便未再支付,原告催缴无果后涉讼,为此,原告支出律师代理费3,000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李三应支付原告天津月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部未付租金人民币35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2023年1月31日前支付200,000元,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150,000元(原告银行账户名:天津月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上海支行,账号:631 9)
二、如上述款项有任何一期逾期支付,则被告李三应支付原告天津月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部未付租金及律师费合计人民币528.318.64元,原告天津月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以528,318.64元扣除被告李三已支付的款项申请执行;
三、被告李三付清上述款项后,原告天津月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协助被告办理涉案车辆解除抵押手续。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550元,减半收取3,275元,由被告李三负担(应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付本院)。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13篇】汽车按揭融资租赁公司
我们去4s店买车每个销售顾问都会极力推荐分期付款!其实有很多厂商分期都是无利息的,所以对分期客户群体是非常划得来!有些人会说分期有套路或手续费很高!其实厂商金融对客户真的没有套路,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免息或贴息的,综合算下来还是很友好的!而且所谓的手续费很大程度是店面自行收取的!
我国最大的非银行汽车融资金融公司
汽车品牌厂商都有自己控股的金融公司—厂家金融!汽车厂商通过分期免息促销会带动很大一部分客户的购车欲,这比广告合适多了!所以厂商免息是个双赢的局面,不会存在任何套路!当然以上我说的都是正规的厂家金融!还有许多担保公司分期套路就多的去了!
租赁担保公司不同于厂家金融公司,其本质就是以租代购!而且利息极度不透明,存在前期乱收费等现象!对消费者也存在不安全因素,例如公司倒闭导致无法正常解除抵押,或因逾期一天被扣车并索要巨额违约金…
此类扣车事件在汽车租赁公司很常见
金融公司和租赁公司其实区别很大的!租赁公司的汽车按揭实际上是以租代购,所以汽车按揭期间实际归属权是租赁公司!还有很多租赁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进行伪装成银行,其共同点就是利用银行的低息贷款进行加杠杆来操作!
租赁公司安装的gps定位
如何分别按揭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最简单有效方法就是看给汽车装不装gps定位!汽车按揭贷款手续厂家金融,其次是银行直贷!融资租赁公司的贷款合同和贷款额一定要认真去看!
【第14篇】平行汽车融资租赁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23年,北京现代、雪佛兰、一汽大众、长安福特等品牌的金融渗透率都超过50%,一汽大众的渗透率高达62.81%;与此同时,深圳一家宝马店去年的车贷占比已经达到了80%,上海有奔驰店表示,车贷占比达到45%。随着金融渗透率的不断提高,大量资金融入汽车金融领域。2023年,已发生超过10起融资事件。
从各大媒体以及资本动态来看,融资租赁是目前风头正劲的汽车金融细分领域。无论是汽车互联网交易平台、汽车厂商、汽车金融企业纷纷涉足融资租赁业务。
大搜车二手车交易服务推出了“信用购车金融方案”产品——「弹个车」。基于蚂蚁金服旗下网商银行的信用数据及金融服务,大搜车提供产品设计开发及销售服务的信用购车金融服务;
苏宁汽车公司与淘汽互联签署合作协议,标志苏宁全面进军汽车融资租赁领域;
易鑫集团是作为一线汽车互联网交易平台,并先后获得了腾讯、京东、百度、易车等明星战略投资人约百亿人民币的投资。易鑫通过连接消费者和整车厂商、经销商、金融、保险机构和其他后市场服务提供商等各合作伙伴,正打造一个蓬勃发展的汽车交易生态系统;
一猫汽车网是一个专注于新车(包括平行进口车)销售及消费的汽车垂直电商网站。一猫汽车发布旗下融资租赁品牌“快弹车”,宣告进军汽车融资租赁行列。
本周fa weekly将从汽车融资租赁的概况、优势、主要融资租赁模式和具体案例4大方面,为大家详细解释汽车融资租赁。
汽车融资租赁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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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勤对汽车融资租赁的定义,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其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
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在拉动社会投资、加速技术进步、促进消费增长、完善金融市场及优化融资结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国际上已发展成为仅次于资本市场、银行信贷的第三大融资方式。
罗兰贝格研究数据表明,目前全球范围内汽车消费30%是现金购车,另外70% 为借助金融杠杆,其中普通汽车信贷占55%,融资租赁占15%。
在北美地区,汽车金融的渗透率高达80%,融资租赁占46%,普通汽车贷款为 34%,且美国有30%的新车直接批发给融资租赁公司。而我国汽车金融总体渗透率约为35%,融资租赁作的渗透率仅约为5%,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所以,我国汽车租赁市场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预计2025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渗透率将至少达到9%。
融资租赁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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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定义所述,融资租赁是以分期付款为基础,将汽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交易方式。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拥有使用权或者向出租人转让使用权。所以,融资租赁相比于传统的汽车消费信贷,拥有诸多优势:
1. 受到的监管限制少,产品设计灵活,首付比例低,还款期限长,购车门槛低;
2. 个性化方案,操作便捷,与汽车零售渠道下沉的发展趋势相一致;
3. 购置税、保险、牌照费用、维修保养费用也可纳入融资范围。
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主要以商业银行系、专车租赁公司、整车厂系和经销商系为主。整车厂和经销商主导的租赁公司,具有设备和资金的双重优势,处于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的优势地位。
融资租赁的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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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又称回租租赁或返租赁,是指出售方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向买方租回使用。售后回租的优势在于,让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由于资产的出售和回租是同一笔业务,所以,资产的售价和资金需一起计算。在承租人(卖方)看来,如租约符合融资租赁的某一条件,就应将回租作为融资租赁处理。按融资租赁处理时,出售资产的利润应予递延,并按资产折旧的比例予以分摊。
■ 创新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直租
直接租赁是指出租人用自有的或在资金市场上筹措到的资金购进设备,直接出租给承租人的租赁,即'购进租出'。虽然,国内市场上消费者对直租模式的认可度不高,汽车融资租赁仍以售后回租为主,但直租业务可根据用户需求向供应商采购车辆出租给用户,将车辆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这样既能够约束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又能够对出租车辆进行合理处置。
直租模式解析:以「弹个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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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以直租为例,具体探讨融资租赁的具体产品。
直租分为三种不同的模式——以「神州买买车」为代表的自营门店模式;以易鑫为代表的加盟模式;以「弹个车」为代表的合作模式。
2023年11月,二手车交易服务商大搜车联合蚂蚁金服推出了汽车融资租赁品牌「弹个车」,提出一成首付“先租后买”的弹性购车模式,即用户在租用一年后再对汽车是否购买做处置。
「弹个车」是对汽车租赁、分期购车和二手车置换三种模式的整合和创新。第一年属于汽车租赁期,车辆所有权归属大搜车,车主通过支付首付和租金获得车辆使用权;1年后,车主可以选择分36期尾款购车,进入分期购车环节;车主选择归还,车辆则自动进入二手车置换环节。
在汽车租赁期,「弹个车」可以通过掌握所有权及购买车险获得车险理赔权益;售卖优惠幅度较大的车型获得进销差价收益和首付及月供平摊的高额租金等收益。在渠道上,「弹个车」基于大搜车二手车商的资源积累,与二手车经销商合作,为其导流,同时授权并以返利的形式激励其自主拓展业务。最终,车辆由用户线下完成自提,并支付相关的提车费用。
北京牛投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第15篇】汽车融资租赁办理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这块,市场的热度一直没有减,随着很多上市公司,各种大牌企业开始抢滩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后,很多朋友也蠢蠢欲动,也想争先进去这个市场,市场的蛋糕很大,谁先进入,谁就有优势获得最佳资讯。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大致的运营模式,我列举以下几种:
汽车电商模式
通过线上流量入口,聚集规模化客源,实现金融产品的规模化落地。无论是天猫、苏宁、京东等综合电商平台的汽车超市,还是易车、汽车之家、瓜子、优信的线上入口,走的都是这个模式。汽车电商通过平台化模式解决了流量问题,金融产品可以实现大规模复制,但对线下环节把控力较低,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线下购车体验。在与传统汽车金融模式的竞争中,也就不具有明显的优势。
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模式中,租赁公司自行购入新车再租给用户,避开了新车场景中主机厂与4s店的利益共同体问题。在用户体验上,除了产权归属问题,与一般的分期购车体验无异,正在为越来越多的购车人所接受,而融资租赁也有望在汽车金融业务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某种程度上,融资租赁模拟了新车购车场景,涉及到大量的线下环节,属于典型的o2o运营模式,换句话讲,若缺乏线下场景布局,基本上是做不好汽车金融融资租赁业务的。以花生好车为例,其模式便是在三四线城市、自建门店,通过直租方式为用户提供用车服务。在业务延展性上,直租模式打通了汽车采购(厂家集采)、汽车金融、汽车保险、维修养护、汽车置换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可以以点带面,实现多元化布局。
车抵贷模式
车抵贷模式下,汽车仅仅是作为抵押物出现,与汽车庞大而复杂的产销产业链并无纠葛,切入过程最-为简单,成为ptp平台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主流模式。虽然车抵贷与购车场景无关,不过平台在车抵贷场景积累经验后,亦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产品切入汽车消费贷业务之中。
因为汽车属于移动抵押物,缺乏稳定的价值预期,还存在较大的损毁风险,传统金融机构对此业务兴趣不大。微贷网等ptp平台通过线下实体经营、严控准入门槛以及gps实时定位和贷后车辆控制等方式把模式做重,既实现了风险的可控和业务的可持续性,也构建了强大的护城河。
对于融资租赁内资公司,目前只有国有企业或者大型上市公司才有资质注册,相对于外资以及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是比较放开的,国家也是想利用融资租赁独特的经营模式引入外资,让外面的资金进驻中国市场,促进国内市场的发展。
【第16篇】汽车融资租赁回租模式
3月5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
壹
政策解读
首先说一下,很多媒体存在错误解读的情况。其中关于规范经营,有媒体把几个并列的事项混为一谈,把禁止宣传用词理解为禁止此项业务。有媒体居然喊出了“以租代购凉了”,这种媒体连最起码的语文阅读能力都不存在吗?
原句是:不得在业务宣传中使用“以租代购”、“汽车信贷”“车抵贷”“车辆贷款”等语义模糊或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的字样。这句话就是说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在业务宣传中不能使用“以租代购”的字样。
首先说融资租赁本来就不等于以租代购,两者虽然有业务交叉,但是不能等同,所以汽车融资租赁的业务宣传中禁止用“以租代购”很正常,也就是说不能用以租代购代指汽车融资租赁。
参考资料:【原创】融资租赁不等于以租代购,不要再误人子弟了!
其次,不能代指不意味以租代购就不合法,举个例子,国家说不能在宣传销售芭蕉的时候用香蕉这个词,那能说明卖香蕉不合法吗?只能说明香蕉和芭蕉不是同一类商品而已。
最后,如果按照这个媒体的理解,这里面除了“以租代购”还有“车辆贷款”,也就是说: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在业务宣传中不能使用“车辆贷款”的字样。难道说“车辆贷款”业务也凉了?这个规定只是说融资租赁公司不能在宣传的时候用“车辆贷款”字样,不代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做车辆贷款!
好了,解释完这个最简单的问题,我们再回来说说广东的这个通知。
虽然此前山东、江苏都出台过了类似的法律法规,但好像都没有广东的通知这样的关注度。个人猜测可能和广东的经济地位有关系吧!毕竟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中,广东占了两个,广东的政策出台很可能对全国造成示范效应,未来可能更多的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出台汽车融资租赁的规范性政策法规。
那我们接下来就简单解读一下,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通知。
广州、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级市金融工作局,省融资租赁协会:
为推进实施《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进一步引导我省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发展,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现就规范我省融资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经营业务
(一)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从事《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禁止性业务或活动,不得打擦边球、搞变通。
解读:银保监会下发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行业监管根本,其中规定的禁止业务或活动是绝对不能碰的,连擦边球和变通都不要想。《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禁止业务或活动主要有:
(一)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
(三)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四)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
(五)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其他业务或活动。
(二)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以车辆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不得在业务宣传中使用“以租代购”“汽车信贷”“车抵贷”“车辆贷款”等语义模糊或不属于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的字样,不得为客户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解读:就是明确融资租赁公司除了银保监会规定的那些禁止业务以外本省不能做的三件事:1、不能经营个人抵押贷款业务。顺便提醒一下售后回租这种行为是高风险行为,个人抵押贷款多数都是以这种形式开展业务的,不要以为监管不知道。2、不能宣传中使用语义模糊或超经营范围的词语。3、不能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第一条是在银保监会政策基础上更加细化。这里要明确一下:不是融资租赁公司不能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而是不能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个人抵押贷款,合规合法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不受影响。第二条是监管前置,不等业务出现问题再处理,而是直接告诉融资租赁公司从业务开始阶段就注意什么不能做。第三条是补充明确融资担保也不能做。
(三)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车辆售后回租业务时,不得先行在支付款中扣除利息等费用。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在业务正常完结时,应遵照合同条款及时履行车辆解押义务,不得收取不合理的额外费用。
解读:专门把汽车售后回租拿出来敲打一下。把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提前说清楚,1、不能先扣除费用,道理和贷款禁止砍头息是一样的。2、合同到期要及时给客户解压并且不能以此要挟客户收费。这里专门提到了解压问题,说明监管并没有禁止汽车抵押的行为,而是禁止抵押贷款的行为,售后回租的抵押还是允许的。这也是最近几年汽车金融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前打好预防针。
二、严格把控业务风险
(一)完善内控机制。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制定汽车融资租赁项目评审、承租人信用评估、租赁后管理、客户投诉处理、重大风险事件应急报告及处置等内控制度,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和化解风险。
解读:常规政策,没有细化标准,统一要求。
(二)强化风险评估。融资租赁公司应对项目和承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充分、持续的穿透式评估,不得向无稳定收入来源、明显缺乏偿付能力或信用评估结果较差的机构和个人客户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
解读:常规政策,没有细化标准,统一要求。
(三)审慎开展合作。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筛选管理,审慎与网约车平台、汽车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合作开展最终承租人为个人客户的批量业务,不得与利用转租赁开展“长收短付”资金错配等资金池业务和“租金贷”业务的机构合作,避免出现合作机构“长收短付”形成类似资金池的现象;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现第三方合作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终止合作关系;凡穿透最终承租人为个人客户的,应签订含个人客户在内的多方合同,明确全业务链各方权责,锁定合法、真实、闭环的还款机制。
解读:常规政策,没有细化标准,统一要求。
(四)及时化解风险。融资租赁公司应制定最终承租人为个人客户的批量业务专项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研判和化解。有关业务发生逾期时,应以适当方式进行履约催告和催收,避免引发次生风险。一旦发现重大风险苗头,及时响应预案,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注册地所在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信访投诉事项的化解、处置工作。
解读:常规政策,没有细化标准,统一要求。
三、严格订立业务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应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应列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综合年化费率说明、币种、租赁期限届满前后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解读:明确了融资租赁合同必须载明的条款。
(二)融资租赁合同不得存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不得强行搭售商品或服务,直接或变相增加承租人费用;不得约定畸高的处置或催收费用;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应按照《民法典》第496条规定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不得出现第497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解读:明确了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禁止条款,1、不能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就是不能随便胡说八道。2、不得搭售造成费用增加。3、不得约定不合理的催收费用。4、引用民法典合同义务和合同无效的相关条款。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三)融资租赁公司应随业务模式发展不断完善合同样本;研究增加对转租赁的约束条款,在业务涉及多方的情况下确保租赁物权属明晰、租金回收顺畅,维护多方合法权益。
(四)融资租赁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前主动向承租人解释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提示重大利害关系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全面、准确、真实释明融资租赁款结清前后的车辆归属、租赁期需支付的款项构成和支付时点、提前还款处理流程、逾期处理费用及相关事宜、与第三方的合作关系、服务内容和相关收费标准等;应通过录音录像、书面确认等双方认可的形式确认合同内容,并及时妥善向承租人移交合同等有关材料。
解读:明确了融资租赁开展中的一些规范的业务操作要求。
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一)融资租赁公司应及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读:明确了中登网是所有融资租赁统一登记机构,只有在中登网登记的融资租赁业务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个人建议:融资租赁业务的标的物有很多种,生产线、机械设备等没有登记机关,而汽车等有专门的登记机关。没有登记机关的标的物适合中登网统一登记,而汽车等有专门登记机关的应该以标的物对应的登记机关为准,汽车这种标的物在市场上大家都关注大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 登记情况,很少有企业或者个人会专门上中登网查询。但是,现阶段在新的监管政策出台之前,还是要执行现有监管政策,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也要到中登网进行登记,以维护融资租赁公司合法权益。
(二)融资租赁公司应充分尊重并保障承租人的知情权、隐私权、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权利,采用合法手段进行催收,不得滋扰、纠缠、辱骂、威胁、拘禁、殴打债务人及相关人员,或采取追逐竞驶、逼停、打砸等其他可能威胁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危险暴力手段。
解读:1、明确了要保证承租人的权利范围,包含知情权、隐私权、人身安全、信息安全等。2、明确了催收过程中的禁止事项,防患于未然。汽车融资租赁最容易出现问题,甚至最容易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环节就是催收环节,所以监管部门提前明确了禁止行为。
(三)承租人应注意核实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资质,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审慎把握,不受不实宣传诱惑,坚持理性签约、诚信履约,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融资租赁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探索研究制订标准化合同文本指引,密切关注行业风险隐患,适时作出相应的风险提示,引导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维护合法权益。
五、严格落实监管职责
(一)各地市金融局要落实属地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治、行业自律、金融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共同治理体系,合力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各地市金融局要加强穿透式的日常监管,压实融资租赁公司主体责任,督促做好存量业务的摸排整改,审慎开展新增业务。对投诉举报融资租赁公司的,应依法予以调查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监管谈话、出具提醒函、责令限期改正、提高现场检查频次等监管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各地市金融局要坚持依法处置,对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发现融资租赁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告知当事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遇重大风险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融资租赁公司对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存量业务应及时整改。其他涉个人客户的融资租赁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请各地市金融局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各融资租赁公司,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要求落到实处。
解读:明确了通知的执行时间。在文件刚刚发布的时候,在有些交流群里有些人还想象着等待一个过度期,这里很明确没有过度期,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也代表了监管对于一些融资租赁行业乱像治理的决心。
注:以上解读为车侠老黄个人解读,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企业规划使用。
贰
关于汽车回租
很多人一直搞不明白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业务,汽车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以下简称汽车回租或回租)很容易和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以下简称汽车直租或直租)、车辆抵押贷款(以下简称车抵贷)相混淆。
今天老黄就把以前的所有文章做一下系统梳理,一次性把汽车回租的基础知识和政策解读说清楚。
一、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
1、什么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目前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租赁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产生于美国,八十年代传入中国的一种新型的租赁模式,属于传统金融和传统租赁结合产生的现代租赁,融资租赁有着独特的意义和特点。
融资租赁的特点是将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合同期内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融资租赁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合同到期后按照名义价过户给承租人。
2、融资租赁的业务种类主要分为:
(1)直接融资租赁(直租)
(2)售后回租(回租)
(3)委托租赁
(4)转租赁
(5)杠杆租赁
(6)共享租赁
(7)风险租赁
(8)捆绑式融资租赁
(9)项目融资租赁
(10)销售式租赁
(11)联合租赁
融资租赁众多的业务种类中,很多融资租赁方式都是大型项目和大型设备才会使用的租赁方式。
3、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
主要以汽车作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汽车融资租赁主要涉及的是汽车直接融资租赁(以下简称汽车直租)和汽车售后回租(以下简称汽车回租)。
二、汽车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
1、汽车直租的概念和交易结构图
汽车直租,就是直接融资租赁,也称为以租代购。是指融资租赁公司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承租人的具体要求,向汽车供应商购买车辆,并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的业务,到期以后以名义购车价把汽车过户给承租人。说白了,就是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客户的需求达成一致后,直接购买车辆,车辆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公司名下,再出租给消费者。
汽车直租就是“购进租出”。这种模式主要由“三方”与“两个合同”组成,“三方”是指承租人、出租人及供应商(或经销商);“两个合同”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出租人与供应商签订的“买卖合同”。简称“三方两合同”。
2、汽车回租的概念和交易结构图
汽车回租是指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同一主体的融资租赁。在汽车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有资金需要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车辆,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汽车回租就是“售后租进”。这种模式主要由“两方”与“两个合同”组成,“两方”是指承租人(也是供应商)、出租人;“两个合同”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出租人与供应商(也是承租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简称“两方两合同”。
三、汽车直租和汽车回租的区别。
汽车直租和汽车回租的区别在于“三方两合同”与“两方两合同”,根本的区别在于交易的主体数量,即是否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否是一个主体?如果不是,那就是直租!如果是,那就是回租!
也可以换个说法,直观的理解,直租和回租的区别在于租赁物的来源,如果租赁物来源于经销商,那就是直租业务;如果租赁物来源于承租人,那就是回租业务。
直租和回租的区别的汽车上牌在哪里没有必然联系。
上牌在客户名下有可能是非标回租,也有可能是假回租(即名租实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上牌在融资租赁公司名下既有可能是直租业务,也可能是回租业务。
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种类
如果按照车辆性质来划分,那么理论上就有新车直租、二手车直租、二手车回租等三种业务形式。
因为回租业务只能发生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所以并没有新车回租这个业务种类。
有些融资租赁公司为了开展业务对客户所说的“新车回租业务”,其实是融资租赁公司在帮客户垫款让客户走全款购车流程以后,第一时间进行的回租业务。从实质上说,还是二手车回租业务。所以我们一般所说回租业务就是二手车回租业务。
1、新车直租业务,也就是新车的汽车以租代购业务,老黄在过往的原创文章中不止一次进行过详细解答,今天不再赘述,如果想更多了解可以参考文末的原创文章链接。
2、二手车直租业务,也就是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使用直租的交易结构所涉及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二手车发生交易才可能发生的业务,把新车直租业务的新车经销商换成二手车经销商(或者二手车卖家)即可。
很多人会认为二手车直租是回租业务,这是因为很多人没有明确直租和回租的区别,很多人把涉及二手车的业务都认为是回租业务。
很多人判断汽车融资租赁的交易类型,从车辆新旧、交易场景、过户与否等不同的方面去判断,这是错误的判断标准。正确的判定标准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3、回租业务。就是有资金需要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车辆,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合同到期以后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很多人质疑这不就是“自卖自租”的行为吗?就是为了套取资金行为吗?目的上不就是和“车抵贷”差不多吗?这些朋友质疑得没错。回租业务就是“自卖自租”,就是用自有车辆套取资金,就是和“车抵贷”目的差不多的业务,回租的表现形式就是和“车抵贷”类似,所以很多企业和客户才会分不清楚两者的区别。
五、汽车回租的分类
通过上面的了解,相信很多人对于汽车回租业务有了一些了解,但这些更多的是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中还会有很多实际情况需要考虑,也就衍生出了不同的业务类型。
按照业务的合规合法的程度,回租可以分为标准回租、非标回租、假回租(名租实贷)等三种类型。
1、标准回租
标准回租业务(即理论回租、过户回租业务),指的是按照概念,把车辆过户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再把车辆过户回承租人的交易流程。
为什么称之为标准回租业务或理论回租业务呢?
因为实际操作中,以前很少有过户回租业务发生(不是一例没有,而是很少)。未来根据法律法规限制和市场变化,可能会出现一部分标准回租业务。
因为如果一辆普通私家车,因为回租业务过户到融资租赁公司,到期再过户回承租人。一方面,业务开始和结束要过户两次,产生一部分过户费用。另一方面,承租人的一手车就变成了三手车,在旧车市场贬值很严重。承租人不但承担回租业务的费用,还会有车辆的贬值损失,那么承租人的损失就会非常严重。
所以标准回租业务理论上行得通,但是考虑车辆贬值问题,实际中很难有客户能接受。虽然这种交易流程有利于售后风控,但会影响业务发展,未来根据法律法规限制和市场变化,可能会出现一部分标准回租业务!
2、非标回租
为了解决标准回租所面临的问题,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并不完全按照标准回租的业务模式开展业务,不是标准的回租业务,我们称之为非标回租业务。
非标回租业务(即实际回租业务,不过户回租业务,也叫形式回租业务),指的是承租人(也是供应商)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但是不进行过户登记而进行抵押登记的回租交易流程。
为什么称之为非标回租或者实际回租业务呢?
因为实际操作过程中,以前绝大部分回租业务都是非标回租业务。未来随着监管的逐渐规范,非标回租一方面要合规经营,另一方面还要面对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的竞争,非标回租的市场规模会逐渐萎缩,但相信非标回租依然是回租业务中主要的业务类型!
3、假回租
假回租也称为名租实贷,就是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业务模式。假回租不是回租业务,而是披着融资租赁回租外衣的借贷业务。
2023年6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融资租赁公司发放贷款业务,所以假回租是违法的业务形式。
六、回租和车抵贷的区别
1、车抵贷
车抵贷,是汽车抵押贷款的简称。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
通过以上概念解释可以看出,经营车抵贷的主体必须是金融机构,而国内的金融机构是要接受金融监管部门(国家银保监会及下属机构)的批准和监管的,是需要取得金融经营资质的。正规车抵贷的经营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持牌的金融机构。
车抵贷是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发放的是贷款,客户还款是偿还欠款本金和利息。双方的业务往来都是以资金货币作为标准的。
2、汽车回租
广义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两类三种,一类是金融租赁公司(简称金租),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银保监会批准的持牌金融机构。另一类是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简称商租),商租又分为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属于类金融企业,不属于持牌金融机构。
狭义的融资租赁指的是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我们通常所说的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指狭义的融资租赁公司概念,指的是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以下说融资租赁公司指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2023年6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监管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禁止融资租赁公司发放贷款业务。
回租是融资租赁业务,包含了车辆的购买和租赁两个法律关系,融资租赁公司付给客户的是车辆的购买款,客户付款给融资租赁公司的是租金。双方的业务往来是以车辆为标准的,资金分别是车辆的购买款和租金。
融资租赁公司既然不属于持牌金融机构,不具备贷款业务的经营资质,所以融资租赁公司是不能开展“车抵贷”业务的!
融资租赁公司的回租业务在表现形式上和车抵贷有类似的地方,所以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就违规违法开展业务。
融资租赁违规违法开展业务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用回租业务冒充车抵贷开展非标回租业务,另一种是直接违规违法开展车抵贷业务。
所以也提醒企业、媒体注意,不要再把回租和车抵贷混为一谈了,两者虽然表现形式类似,但是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
3、回租和车抵贷区别
从业务流程表面上来看,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有着相似之处,很多行业人员也没有很好的区分其中本质,也没有充分理解二者差异,导致在业务开展上不合规,阻碍了公司发展。虽然两者都是融资工具,但是不能将汽车售后回租认为是车辆抵押贷款。
(1)法律关系不同
汽车融资租赁(标准业务)直租业务关系的建立有两个合同(采购和融资租赁两个合同)、三个当事人(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售后回租是指汽车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也就变成了两个合同(采购和融资租赁两个合同)、两个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兼供应商)。
在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承租人的车辆,承租人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实际业务中多采用非标回租的形式,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只是合同约定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到车辆管理机构进行所有权转移。
而抵押贷款的关系更简单,只有一个合同(借贷合同)、两个当事人(借款人和贷款人)。
(2)现金流不同
汽车售后回租业务开始时,融资租赁公司将承租人车辆购进再租出,获得车辆的所有权。租赁关系发生时只有将租赁物交付,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出。
抵押贷款业务发生时,抵押公司将款放给债务人,债务双方有真实的现金流出。
回租与抵押贷款只有在回收债权的过程中,现金流才是相同的,资金都是流向债权公司。
(3)让渡的标的物的不同
汽车回租和抵押贷款都是有时间期限,有价出让标的物的使用权。但租赁出让是物,抵押贷款出让的是现金。
(4)租赁物与抵押物的所有者不同
车辆的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回租的标的物虽然在出售前和租赁期内都在承租人手中,但他已将车辆的所有权通过出售行为转让给出租人,承租人只因租赁关系而享有车辆的使用权。
而贷款抵押物的所有权仍属原所有者(即抵押人,通常为贷款人),设置抵押只是使债权人享有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期内的所有权不归债权人,而归债务人。
(5)会计核算不同
抵押物在抵押人(往往是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由抵押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租赁物在承租人(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并由承租人计提折旧,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管理资产;而经营性租赁物则在出租人(债权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由出租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
(6)偿还的资金来源、税赋的不同
租赁费直接作为经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而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折旧和税后利润。因此归还一元的贷款,企业的现金流出事实上是大于一元,多出的部分就是税后一元钱相应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正因为租赁还租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租赁才具有延迟纳(所得)税的功能。
(7)物的处置程序不同
承租人违约(不付租金),出租人可中止租赁关系,直接取回租赁物。而贷款人违约(不归还贷款),债权人要获得抵押物偿债,只要债务人有异议,还须经过诉讼程序,才能处置抵押物。
(8)租赁物和抵押物灭失后的处理不同
租赁物灭失,除保险责任外,出租人可追究承租人善良管理责任。而抵押物灭失,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重新设置抵押或担保,否则可中止借贷关系,收回债权。
七、“假回租”要冒充车抵贷的好处
1、有利于企业前期开展业务。
如果融资租赁公司和客户推荐标准售后回租,客户肯定很难接受,估计80%以上的客户都会拒绝这种业务。因为标准售后回租业务一方面要多出一部分两次过户的手续费用,另一方面客户车辆的残值会贬值严重。而做回租业务的客户绝大部分都是想到期拿回车辆所有权的,所以肯定不容易接受车辆贬值的情况。
2、节省了企业成本或降低收费标准。
“假回租”业务冒充车抵贷,就可以节省了两次过户的手续费,降低了企业成本或者收费标准。
3、方便客户逾期以后的收车处理。
以前没有针对性的融资租赁监管政策的情况下,虽然是假回租,但是在客户逾期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依据融资租赁合同进行收车。
总之,用“假回租”冒充车抵贷,既能有利于前期开展业务,还能节省费用,万一客户逾期还能收车。就是又想在前期占车抵贷的好处,还想后期占融资租赁的便宜,说直白一点就是叫贪得无厌。
八、回租冒充车抵贷可能涉嫌套路贷
车抵贷和售后回租是有着本质区别的!车抵贷低于车辆价值想贷多少就贷多少,售后回租除非在客户同意的基础上按照车辆真实价值签合同,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变相侵吞客户资产的事实。
例如,客户有一辆价值10万元的二手车汽车,客户需要7万元资金周转,这个时候客户有两个选择,车辆抵押贷款和售后回租业务。如果正常还款,两者区别不大,但是万一客户出现逾期差别就很大了。
如果车抵贷业务出现逾期。第一,贷款公司不能收车,只能申请法院判决和执行。第二,客户欠款只是7万元,如果收车以后,车辆价值高于7万元,贷款公司必须返还给客户,那么客户的欠款本金永远只有7万元现金或等值物品。
如果售后回租业务出现逾期。第一,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正常收车。第二,客户收车相当于是收回公司车辆所有权,因为客户已经以7万元的价格把车辆卖给融资租赁公司了,那么不管车辆实际价值是多少,都不用再返还客户了,那么客户实际付出了价值十万元的车辆。
如果前期靠欺骗手段,造成了后期客户资产被侵吞,造成客户额外损失,那就是套路贷。
车抵贷和售后回租是有着很大区别的,在业务前期车抵贷业务更吸引客户,在业务后期售后回租更利于资产管理。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又想前期占车抵贷的好处,还想后期占售后回租的便宜。
九、回租现在面临的法律环境
1、近期政策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山东、江苏、广东等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都出台融资租赁公司新政,对融资租赁租赁的售后回租业务作出要求。
(1)山东:2023年8月12日 《关于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涉嫌违规开展业务的风险提示》
(2)江苏:2023年1月22日 《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3)广东:2023年3月9日 《关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规定:
总体来看,作为国内经济总量最大的三个省份,都对假回租(名租实贷)持否定态度,其中以广东省的的表述最为明确“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以车辆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
2、法律层面
其实,早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具体政策之前,涉及融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业务的诉讼便屡见不鲜。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3年1月上海鑫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钰租赁”)的一起判决中,法院认定被告芦某以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车辆向鑫钰租赁申请资金,被告的真实意思并非售后回租,而是借款,不符合承租人为行使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法律特征。鑫钰租赁与被告双方意思表示以融资为目的而非融资租赁,双方之间实为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双方签署的合同名为融资租赁,实为民间借贷合同。
上述判决并不是个案,仅在2023年1月,记者就在先锋太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鑫钰租赁、阳光环球(中国)融资租赁、天津嘉合融资租赁等多家主营业务为汽车回租的融资租赁公司中发现了多个类似的判决案例,而判决法院涉及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等全国多个省市。
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回租业务,很多一部分被认定为名租实贷(假回租),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融资租赁公司没有关于借贷业务的经营范围,其经营的此类“名租实贷”(假回租)业务属于非法金融行为。
十、常见问题解答
1、汽车回租业务不能做了吗?
不是!
我们前面看了,汽车回租业务分为标准回租、非标回租、假回租三类,标准回租和非标回租两类业务是能够合法开展业务的。
(1)标准回租是标准的回租业务,所以是完全可以合规合法开展业务的。这个业务模式虽然合规合法,但是不适合市场需求,很难大规模发展。
(2)需要注意的是冒充车抵贷的非标回租,只要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再冒充车抵贷,规范的开展回租业务,也是合法的回租业务。这个业务模式也是未来还有可能继续发展的回租业务模式。
(3)假回租业务,也就是名租实贷业务,作为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贷款业务,肯定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个是未来监管打击的行为,慢慢必然要退出市场。
2、汽车回租都是违法行为吗?
不一定。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本身是合法的业务形式,如果严格按照标准业务形式来开展业务,肯定不违法。具体到汽车售后回租:
(1)如果是标准回租,肯定不违法。
(2)如果不是标准售后回租,也就是售后回租不过户,有可能违法,也可能不违法。非标回租不违法,假回租违法!是否违法取决于这种售后回租的最终定性。
(3)售后回租不过户,到底被判定为非标回租还是假回租,需要企业有规范系统的操作流程。
3、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就是“假回租”吗?
不一定。
汽车售后回租是否过户,是判定汽车售后回租很重要的一个判定标准,但不是唯一判定标准。
(1)如果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但是其它判定标准都符合售后回租的判定要求,例如不过户理由(如限购、挂靠等)、承租人知情权、车辆交接手续、交接流程、是否抵押、抵押流程、租金比例、车辆处置权等标准都符合,那么也可能会判定售后回租成立。这种非标准的回租业务,也就是非标回租。
(2)如果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同时其他判定标准也都不符合售后回租的判定要求,那么就是“假回租”,也就是名租实贷,是违法犯罪行为。
4、为什么售后回租不过户,如果是判定为非标回租,就是合法的回租业务?
(1)首先,售后回租的概念只是说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没有说必须过户(也就是车管所产权登记变更),合同约定所有权转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合同约定的所有权转移是受《民法典》保护的,而车管所的车辆所有权登记依据的是《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规定),所以合同约定的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高于车辆所有权登记法律效力。
公安部在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回复函中也明确过,车管所登记只作为车辆上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
(2)其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3号第九条:“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二)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以上司法解释说明,法律认可融资租赁公司不过户而进行抵押的行为合法。
很多人可能会质疑这个交易流程的合理性。既然合同已经约定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了,何必再抵押呢?所有权都归了融资租赁公司,还去抵押不是重复和矛盾了吗?
首先,抵押办理是有规范要求的,如果符合法律要求,又能规范办理,是可以适用上面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3号第九条的规定,从而使抵押办理合法合规。
其次,因为融资租赁公司的标的物有很多种,如果是生产设备、机械设备等无产权登记机关的标的物,只能进行合同约定和登记在全国融资租赁系统备案,那么关于标的物产权也只能有合同约定这一个标准。但是像汽车等标的物就不一样,因为汽车这类标的物有产权登记机关,而登记机关是无法查看关于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的合同的,那么可能就会有人利用合同约定和产权登记之间的信息不通,进行诈骗活动。
例如,早期有人用自有车辆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但是因为不愿车辆贬值所以不过户,拿到资金以后,利用车管所不知道车辆所有权已经通过合同约定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的信息,再次出售或者抵押套现,实施诈骗行为。为了防止这种诈骗行为,所以对于汽车一样有产权登记的标的物,司法解释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在合同约定所有权转移的同时,进行产权登记机关的抵押登记,保障融资租赁公司权益。
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民法典》法律效力高于车管所执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但是也可能出现法院判决所有权转移,但是车管所或公安机关依然只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的情况。所以就更体现了在不过户回租业务中抵押的重要性。
非标回租业务中,不过户是为了避免车辆贬值问题,抵押登记是为了防止客户私自把车辆再次出售或者抵押套现。非标回租业务是现阶段国内实际操作过程中综合考虑法律、车辆贬值、业务风险等问题的折中办法,也是实际操作阶段唯一可行的办法!所以非标回租还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的。
5、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都是违法行为吗?
不一定。
汽车售后回租是否过户不是判定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关键因素在于对于业务的定性。
(1)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但是依然被判定售后回租成立,也就是被判定为非标回租,那就不是违法行为。
(2)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同时被判定是“假回租”,也就是名租实贷,那么可能违法,也可能犯罪。
6、“假回租”都是犯罪行为吗?
不一定。
是否是“假回租”是判定是否是犯罪行为的前提因素和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
(1)如果融资租赁公司经营了“假回租”业务,但是规模不大、影响不大、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可能会涉嫌违规、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行为。
(2)如果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的“假回租”业务规模比较大、社会影响也比较大、或者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那就会涉嫌非法放贷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问题总结一下:
1、回租和直租起源和法律关系相同,但是表现形式完全不同。
2、回租和车抵贷表现形式类似,但是起源、法律关系完全不同。
3、融资租赁公司不能经营车抵贷,只能经营合法的回租业务。
4、回租分为标准回租、非标回租、假回租。
5、标准回租和非标回租都是合法的业务,假回租是违法犯罪行为。
6、标准回租要过户,非标回租和假回租不过户。
7、法院判决融资租赁公司回租业务有胜有败,胜诉的是非标回租业务,败诉的是假回租业务。
8、汽车回租能开展业务,是要经营标准回租或非标回租,不能经营假回租。
9、经营非标回租要有合规合法的流程的规范,避免被法院或监管部门判定为假回租。
10、标准回租合法,但是不适合市场需求,市场空间非常有限。
11、非标回租虽然可以继续经营,一方面受到监管限制,需要合规合法经营,另一方面受到汽车消费贷款的直接竞争,所以整体业务规模会受到严重影响。
12、融资租赁公司最佳的转型方案是转型直租业务。
13、假回租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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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回租”冒充车抵贷?融资租赁公司涉嫌刑事犯罪风险分析
“售后回租”冒充“车抵贷”走到头了 广东出台汽车融资租赁规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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