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介绍
作者:微温
审校:一条辉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3年,中国车市连续十年的高速增长戛然而止,但汽车融资租赁市场总体还在保持正向的增长。
据艾媒公开发布的《2023年中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汽车金融的市场规模约为1526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速为15%左右。其中,2023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的市场规模约为225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速为20%左右。
但在国内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发展的背后,这种汽车金融新模式受到的非议也随之增加。gplp犀牛财经了解到,近段时间,优信、花生好车、弹个车、易鑫及各汽车制造商的汽车金融公司,都遭到消费者的投诉或状告,而争议的症结就在于对融资租赁业务的认知。
市场上升、风评骤降,汽车融资租赁未来如何去做,成为行业关注的热点。
汽车融资租赁:国内尚属“成长期”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新型的分期购车方式,结合了租赁服务中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特点。承租人通过向汽车融资租赁机构租赁,并进行分期付款,先获得使用权,待分期全部完成,继而获得所有权。这种方式可以降低购车门槛、申请手续也比较简单。目前全球范围内汽车消费30%为现金购车,55%通过普通汽车信贷,15%通过融资租赁方式。
在国内,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虽起步较晚,但在有关部门的重视下,近年来也步入发展快通道。
2023年,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原由商务部审批和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从当年4月20日起,其监管职责被划入银保监会,和金融租赁公司一起,由银保监进行统一监管。
多头管理格局的打破,有助于租赁市场进一步规范,对于行业,也是新的发展机遇。
2023年3月,全国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相继召开,针对如何稳定汽车消费、支持民营融资租赁企业展开讨论。表明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将迎来行业发展的黄金期。
融资租赁不是“套路贷”
但汽车融资租赁在发展中,不止一次被“套路贷”的污名牵连。
在多家网络投诉平台上,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知名企业,几乎无一幸免地被爆料“套路贷”、“抢车”、“涉黑”等,这些不具名的单方投诉也屡屡被媒体用来质疑企业的经营模式。
但事实上,所谓“套路贷”指控,绝大部分是承租人因未及时还款,违反合同约定,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收回逾期车辆而引发的纠纷。从这些逾期客户实际举报或状告的结果也可见,绝大部分公安机关都清楚此类事件属于民事纠纷,与投诉者口中的“套路贷”并不是一回事。
目前,汽车融资租赁在国内有多种业务形式,最主要的是两种,直租和售后回租。其中,直租是由出租人将车辆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并收取租金。待租约期满,承租人方取得车辆的所有权;售后回租则是指承租人将自有车辆卖给出租人,再向出租人租用该车辆的融资租赁方式。由于既可以满足承租人的用车需求、同时为其提供了灵活的融资方式,售后回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无论是直租还是售后回租,双方签订的都是合法合规的融资租赁合同,费率合规、实际放款金额和合同金额一致,并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
而“套路贷”则是一个非法金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占有客户资金、资产和财物,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利率超高、制造虚增债务,实际放款金额小于合同,并为客户单方面制造障碍,后通过暴力、威胁、提起虚假诉讼的方式向客户索债。
可见,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目的是通过提供融资服务,赚取租息,没有诱使、更没有迫使“被害人”签订任何协议,所有协议都是客户自愿签订,也没有虚增借贷金额或恶意制造违约。
至于引发争议的逾期后收车。需要明确的是,合同期内,汽车作为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是属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承租人拥有的只是汽车的使用权。即便售后回租业务中,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但这并不等于车辆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根据《合同法》第242条和第248条,以及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车辆的所有权,并有权在承租人逾期情况下,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gplp犀牛财经了解到,正规融资租赁企业只有在客户经多次催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玩“消失”的严重逾期情况下,才会委托第三方收回车辆。如第三方在收车过程中确有暴力行为,那当然是违法的,也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作为委托方的融资租赁公司,已明令禁止各种暴力行为,要求合法收车,根本不应该被涉嫌违法的第三方公司所“株连”。
好的发展需要好的“规矩”
自2023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最高司法机关明确提出了打击“套路贷”,并将其列为黑恶行为表现的一种予以重点惩治。一批从事“套路贷”的不法分子,被立案、批捕起诉和判决,有力打击了该类犯罪的嚣张气焰,遏制住了该类犯罪蔓延的趋势。
但也有一些借款人,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刻意歪曲正当的借贷关系,对合法企业进行中伤、诋毁。这股苗头,不仅出现在各种民间借贷领域,也被搬到了汽车融资租赁中。
行业专家总结到,这类情况大多是承租人虚构自己的经济能力、履约能力及担保能力,并毫不在乎自己的信用征信。发生严重逾期后,待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收回车辆,又感到不满。在多起法院审理的此类合同纠纷中,因承租人违约在先,法院均依法支持了企业收回车辆的行为。这个结果,显然不是“老赖”想要的。看到国家在惩治“套路贷”,他们便开始以“维权”之名四处投诉、举报,想借此逃避应尽的履约义务。
行业内不少公司对此都叫苦不迭:“因为怕被说是套路贷,我们现在收车都全面叫停了。所有逾期的,都走诉讼,周期长成本高不说,真到了执行阶段,还可能连车都不见影了。”
无法及时处置逾期资产,让受车市大环境影响的部分汽车融资租赁商,“买卖”更不好做了。某位汽车融资租赁的市场经理向笔者表示,经济行情不好,车市的下滑本就给汽车融资租赁商带来了经营压力,利润下滑、民营小企业恐难以为继。
如果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真被“套路贷”污名所累,恐使企业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影响合作金融机构信心,继而爆发整体行业性的存续风险。
那么该如何为正规汽车融资租赁企业保驾护航呢?
一、企业在经营中要更为规范
当下关于汽车融资租赁企业最多的就是“暴力收车”、合同不明细现象,一些承租人表示,在签订合同时,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未告明具体协议,以为签订的是普通分期贷款合同,自己对其中的各级费用一概不知,最后发现“车财两空”。
对此,几家大型汽车融资租赁公司都表示,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过程已趋于完善。包括规范流程,写明费用明细,让客户具体了解后进行签订;一些企业还要求客户手持合同进行拍照,以显示客户明确知晓合同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客户仍然声称自己不知道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不排除在实际展业中,会有一些融资租赁的合作商“瞒天过海”,为了促成交易,进行夸大宣传;或是在合同约定金额之外,私下再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诸如此类不规范的行为,是汽车融资租赁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发展进程中自然衍生的负面现象。这,就要求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对合作商的监督,同时,也需要整个行业的从业者、监督者、消费者共同努力。随着行业渐驱成熟和完善,不规范的行为和经营者自然会被良性的市场给淘汰。
二、有关部门要依法办事,保障企业权益
当下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法规还未完善,加上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相比,消费者一方更会被视为“弱势群体”受到舆论支持,在此条件下,需要相关部门明确法律关系,让群众了解创新金融模式,并倡导社会诚信,保障正规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要让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滥用群众同情心。
此外,希望相关部门也要加紧完善国内的征信系统,给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一个评判标准,以帮助企业对申请客户有一个更精准的信用评判,强化自身风险管理。
金融城在《金融科技赋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的最新报告中表示:“未来三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规模预计近4000亿元。”
金融城ceo吴雨珊对此表示,“相关法规的出台将为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设定发展的轨道,有助于整个行业稳健发展,行稳致远”。言下之意,未来中国的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将会越来越大,越来越稳,而实现这一切的前提是,一个诚信的消费环境,和规范化的企业运营。
【第2篇】汽车融资租赁办理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这块,市场的热度一直没有减,随着很多上市公司,各种大牌企业开始抢滩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后,很多朋友也蠢蠢欲动,也想争先进去这个市场,市场的蛋糕很大,谁先进入,谁就有优势获得最佳资讯。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大致的运营模式,我列举以下几种:
汽车电商模式
通过线上流量入口,聚集规模化客源,实现金融产品的规模化落地。无论是天猫、苏宁、京东等综合电商平台的汽车超市,还是易车、汽车之家、瓜子、优信的线上入口,走的都是这个模式。汽车电商通过平台化模式解决了流量问题,金融产品可以实现大规模复制,但对线下环节把控力较低,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线下购车体验。在与传统汽车金融模式的竞争中,也就不具有明显的优势。
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模式中,租赁公司自行购入新车再租给用户,避开了新车场景中主机厂与4s店的利益共同体问题。在用户体验上,除了产权归属问题,与一般的分期购车体验无异,正在为越来越多的购车人所接受,而融资租赁也有望在汽车金融业务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某种程度上,融资租赁模拟了新车购车场景,涉及到大量的线下环节,属于典型的o2o运营模式,换句话讲,若缺乏线下场景布局,基本上是做不好汽车金融融资租赁业务的。以花生好车为例,其模式便是在三四线城市、自建门店,通过直租方式为用户提供用车服务。在业务延展性上,直租模式打通了汽车采购(厂家集采)、汽车金融、汽车保险、维修养护、汽车置换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可以以点带面,实现多元化布局。
车抵贷模式
车抵贷模式下,汽车仅仅是作为抵押物出现,与汽车庞大而复杂的产销产业链并无纠葛,切入过程最-为简单,成为ptp平台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主流模式。虽然车抵贷与购车场景无关,不过平台在车抵贷场景积累经验后,亦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产品切入汽车消费贷业务之中。
因为汽车属于移动抵押物,缺乏稳定的价值预期,还存在较大的损毁风险,传统金融机构对此业务兴趣不大。微贷网等ptp平台通过线下实体经营、严控准入门槛以及gps实时定位和贷后车辆控制等方式把模式做重,既实现了风险的可控和业务的可持续性,也构建了强大的护城河。
对于融资租赁内资公司,目前只有国有企业或者大型上市公司才有资质注册,相对于外资以及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是比较放开的,国家也是想利用融资租赁独特的经营模式引入外资,让外面的资金进驻中国市场,促进国内市场的发展。
【第3篇】融资租赁企业汽车租赁
核心摘要:
市场规模
2023年我国汽车金融的市场规模约为1526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速为15%左右;2023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的市场规模约为225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速为20%左右。
行业政策
监管重划之后,行业监管或将趋严,融资租赁牌照或将收紧。另外,从监管动向看,政策有意打破汽车流通行业中厂商的垄断地位,作为新入局者的汽车新零售平台有望获得政策倾斜。
竞争格局
互联网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成长速度最快,目前发展状态最为良好;厂商系汽车金融公司拥有强大的车源优势;经销商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车辆丰富度最高;专业租赁系凭借成熟的业务模式而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行业痛点
产品价格高企,与目标用户购买力间存在矛盾;厂商地位强势,对上游供应商议价能力较弱;融资渠道有限,获取资金难度较大;二手车市场不够成熟,车辆流转渠道受阻;消费者教育不充分,接受程度较低。
发展趋势
从长远看,一二线城市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市场饱和度提升,三四五线城市和农村汽车保有量处于较低水平且增速较快,未来有望成为拉动新车销量增长的新动力。融资租赁可以满足次级信贷人群的购车需求,预计未来将成为三四五线城市和农村的重要汽车金融形式。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背景
政策环境:融资租赁公司被银保监会“收编”,监管或趋严,牌照或收紧
监管重划属于类金融机构去杠杆的一项措施,监管重划之后汽车融资租赁企业首要面临的就是更加严格的政府监管,业务开展和产品灵活性可能会受到政策层面的制约和限制,监管重压之下,行业末端企业将被淘汰,竞争格局将会改变,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融资租赁企业被银保监会“收编”之后,从“散兵游勇”成为“正规军”,融资租赁牌照的申请难度和含金量将会提升,行业壁垒将会加固。而且未来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非金融机构”性质可能发生改变,困扰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的融资渠道问题可能会有新答案。
资本环境:资本车市双寒冬来临,汽车金融投资遇冷,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在困顿中坚守
2023年汽车金融领域的投融资金额从2023年的339.9亿元下降至167.6亿元,降幅达50.7%,说明在金融领域强监管、去杠杆、挤泡沫的背景下,资本市场为规避政策风险而对汽车金融领域的投资持谨慎态度。此外,我国汽车销量经过多年快速增长后于2023年出现下滑,汽车流通行业的惨淡直接影响了作为其依附的汽车金融行业的表现,影响了资本市场对汽车金融领域的投资热情。
尽管2023年汽车金融行业资本环境恶劣,但是汽车融资租赁项目依旧在整体投资中占据较大比重,说明资本市场比较看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即使在寒冬中依然愿意撒下火种,等待燎原之火。
资本环境:汽车融资租赁受互联网巨头关注,产业布局持续推进
batj作为中国互联网领域的四大巨头,其投资方向具有风向标作用。batj近年来都在进行各自的汽车金融布局,在互联网巨头们的汽车金融布局中,汽车融资租赁作为汽车金融领域的“蓝海”被广泛关注。易鑫获得了百度、腾讯和京东等资本的多轮融资,融资总额达15亿美元,并且于2023年在香港上市;弹个车获阿里两轮领投,金额达9.1亿美元;优信获得百度和腾讯约2亿美元的投资;花生好车和美利车金融分别获京东2.7亿美元和1亿美元注资;专注于商用车融资租赁的狮桥租赁获得京东10亿人民币的投资。
市场环境:一二线城市汽车饱和度提升,三四五线消费潜力正在释放
2011-2023年,我国三四五线城市的私人汽车拥有量占全国私人汽车拥有量的比例逐年提高,并且于2023年超过50%,说明三四五线城市逐渐成为汽车消费的主要阵地。
从私人汽车拥有量增速的对比中可以看出,2023年以来,三四五线城市的增速整体高于全国增速和一、二线城市增速,说明一二线城市的汽车市场饱和度正在提升,三四五线城市的汽车消费潜力正在释放。
由于传统汽车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一二线城市,4s店在三四五线城市的布局密度较低,因此三四五线城市有望成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业务渠道下沉和发展普惠金融的新方向。
市场环境:农村购车需求旺盛但缺乏征信背书,适合融资租赁进入
我国拥有庞大数量的农村人口,随着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对汽车的需求和购买力也在逐步提升。
从消费结构看,2013-2023年,我国农村居民用于交通和通信支出的增长速度大于总支出的增长速度,用于交通和通信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说明农村居民在交通和通信方面的消费意愿正在提升。从家用汽车数量看,2015-2023年农村每百户家用汽车数量增速超过城镇,农村汽车市场进入相对较快的增长时期。
由于多数农村人口没有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资信证明,从银行申请车贷的难度较大,一次性付款购车则会使其负担过重的短期资金压力。汽车融资租赁产品的准入门槛低、首付比例低,是较为适合农村人口消费特征的金融购车方案。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现状
汽车融资租赁产业链图谱
市场规模:预计汽车金融和融资租赁将分别保持15%和20%年复合增速
根据专家访谈,预计未来3年我国新车销量将保持1~2%左右的缓速增长,二手车交易量将保持10~15%左右的平稳增长,车辆价格下降、行业成熟度提高以及消费者接受度的提高将使汽车金融渗透率提升至50%左右。经过模型计算,预计未来3年我国汽车金融市场规模将保持15%左右的复合增速。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行业基础规模较小,随着三四五线城市和农村蓝海市场的不断开发,消费者教育程度的进一步深化,根据预测模型核算,预计未来3年行业将保持20%左右的复合增速。
竞争格局:行业整体呈分散发展态势,行业集中度较低
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起步较晚,当前行业内主体正在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路径,整体呈现分散发展态势,企业间竞争缓和,行业集中度尚未提升,头部企业尚未成型。
当前行业内互联网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表现最为活跃,业务扩展速度最快。厂商和经销商虽在行业内有所布局,但由于其业务重心偏向于传统汽车信贷业务,目前在汽车融资租赁领域投入的资源有限,整体发展速度较慢。专业租赁公司表现较为低调,部分公司凭借其成熟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在汽车融资租赁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可从资金、车源和获客三个维度比较各类主体潜在的竞争优势,具体如下图。
价格分析:车辆进价偏高和固定成本投入是价格高企的主要原因
以“1+3”或4年期以租代购方案为例,通过此类方案购车的费率普遍在20%以上,而美国市场的这一数据在10%以下,说明在行业当前阶段,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产品的价格过高,而过高的产品价格会令消费者望而却步,不利于行业的快速发展。
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思路应遵循场景化理念,以用户需求为导向
针对汽车融资租赁市场产品多样性不足的问题,本研究提出以下四个产品模型以供参考。第一种“低月租+尾款”的模式可以缓解购车用户长期的资金压力,待用户有一定财富积累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第二种“低月租+高月租”的模式可以缓解购车用户短期的资金压力,适合收入水平正在逐渐提高的用户;第三种“间隔性高月租”的模式适用于特定收入结构的用户;第四种“租赁+车辆置换”的模式既可以满足用户更换新车的需求,也可以提高用户粘性。以上模式可以相互结合,根据不同用户特点设置多种融资租赁产品形式。除以上模式外,车辆保养、维修等增值服务也可加入其中。
融资成本:初创企业以股权融资为主,成熟企业以债权融资为主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使用优先级顺序为一般为:银行资金、abs、公司债、企业债、信托资金、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的使用成本最低,但是一般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直接授信;abs募资具有灵活简便的特点,且资金使用成本较低,未来有望成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企业债和公司债对发行主体的资质要求相对较高;信托资金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要求较高;股权融资需要用公司股权换取资金,是成本最高的融资方式。
融资渠道:银行资金使用成本低,但获得授信难度较大
目前行业内的汽车融资租赁企业与银行的合作方式大概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为债务合作,即通过多种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用于自主经营。通常的方式包括直接授信、抵押/质押贷款、保理业务和票据业务。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偏好方面较为保守,因此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的审核标准较为严格,一般背景的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廉价资金。其二为渠道合作,即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引流,银行放款。此种模式下,银行赚取利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赚取管理费用。
融资渠道:汽车融资租赁abs热度渐升,成长空间未来可期
自2023年4月央行开放注册abs以来,abs作为汽车融资租赁企业重要的融资工具正在被广泛使用。根据cnabs数据,2015-2023年以车辆为主的交通工具融资租赁类abs的发行规模快速增长,说明交通工具类融资租赁资产的市场认可度正在逐步提升。
从abs累计发行规模的构成来看,融资租赁类abs仅占总量的15%,交通工具融资租赁abs规模仅占融资租赁类的21.0%,相比于美国市场过半汽车金融资金来源于abs,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资产证券化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成长空间广阔。
车辆供给情况:融资租赁车辆以国产品牌和偏低价位车辆为主
在车型数量前20的汽车品牌中,国产品牌与合资品牌各占50%,合资品牌中美国品牌占20%,日本和德国品牌各占10%,性价比较高的国产汽车品牌数量最多。从价格分布看,20万以下的车型数量最多,占比超过90%,10万以下的车型数量占比接近50%。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公司以销售低价、高性价比的车辆为主,主要原因是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目标客户是信用和收入水平较低的次级信贷人群,低价和高性价比商品符合目标人群的消费特征。
线上获客情况:移动端是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投放渠道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线上广告投放主要集中于移动端,主要是由于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端广告可以覆盖用户大量碎片化的时间,广告的频率和强度优于pc端和ott端。
在移动端的选择上,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偏爱百度和今日头条,主要是因为二者强大的流量优势可以使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广告覆盖范围最大化。
此外,艾瑞数据显示,互联网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广告投入最多,主要是由于其作为汽车流通领域的新势力,迫切需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品牌影响力,在达到获客目的的同时增加与汽车厂商合作时的谈判筹码。
汽车融资租赁是沟通新车市场和二手车市场的重要通道
一方面,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可以有效促进二手车行业的发展。我国二手车市场目前存在两大问题:车源紧张和车辆信息不透明,汽车融资租赁可以通过为二手车市场提供大量、稳定、高质量的二手车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二手车市场的短板,为二手车市场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另一方面,二手车市场的发展也可以带动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当前我国汽车融资租赁最普遍的形式是“以租代购”,车辆退还渠道在很大程度上被堵住,主要原因是当前市场缺乏成熟的二手车评估体系和流转通道。二手车市场的成熟与完善事关汽车融资租赁产品灵活性的释放,与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充分发展休戚相关。
综合分析及展望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swot分析
虽然行业当前存在较多限制性因素,但融资租赁模式本身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未来有诸多潜在的发展机遇,行业整体发展前景良好。
展望一:行业爆发尚需时日
整体来看,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行业限制性因素较多,如法律问题、征信问题、 消费者教育问题、二手车市场问题等;其二,行业主体定位尚未明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新兴的汽车销售渠道商,其与厂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尚未明晰,目前正处于试探摸索阶段;其三,资本尚未大规模进入。一个行业的快速增长必然伴随资本的大量入场,当前行业虽有资方持续布局,但整体资金量远未达到支撑行业快速发展的程度。
在宏观经济调结构、去杠杆的背景下,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速度难免受到影响。因此本研究推测,未来至少两年内行业仍将处于初级探索阶段,行业爆发性增长仍需时日。
展望二:行业利好政策可期
中国汽车市场中厂商的强势地位是由政策决定的。2005年政府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确立了厂商授权制的汽车经销模式,国内汽车厂商凭借这一政策占据了汽车流通领域的绝对强势地位。为改变这一现状,政府于2023年出台了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改变了厂商绝对授权的模式,允许通过非授权渠道销售车辆,意在推动汽车流通行业多元化发展。采用直租模式的汽车新零售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经销商的角色,他们正在成为搅动汽车流通行业的新势力。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厂商的强势地位既已形成,仅靠一项柔性政策必然难以撼动其强势地位。本研究推测,政府在未来3-5年内将会陆续推出更多政策来平衡厂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而作为“搅局者”的汽车新零售平台极有可能会受到政府的关注和政策的倾斜。
展望三:三四五线城市竞争将加剧
2023年我国车市遭遇了20多年以来的首次年销量负增长,在我国汽车行业传统增长动能日益萎缩的情况下,市场需要新的增长引擎。从我国千人私人汽车拥有量来看,一线、新一线和二线城市是过去拉动我国汽车销量增长的主要动力,然而在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的情况下,许多一二线城市的限牌限购政策阻碍了新车销量的增长。而在我国广阔的三四五线城市中,人们对车辆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欲望与日俱增,未来有望成为我国汽车市场新的增长点。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判断未来厂商和经销商将会以渠道下沉的方式加大力度布局三四五线城市,而融资租赁可以触及汽车信贷覆盖不到的长尾人群,是其切入市场的重要方式,因此在厂商和经销商开始发力之后,未来三四五线城市的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竞争必然加剧。
【第4篇】汽车融资租赁回租模式
3月5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
壹
政策解读
首先说一下,很多媒体存在错误解读的情况。其中关于规范经营,有媒体把几个并列的事项混为一谈,把禁止宣传用词理解为禁止此项业务。有媒体居然喊出了“以租代购凉了”,这种媒体连最起码的语文阅读能力都不存在吗?
原句是:不得在业务宣传中使用“以租代购”、“汽车信贷”“车抵贷”“车辆贷款”等语义模糊或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的字样。这句话就是说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在业务宣传中不能使用“以租代购”的字样。
首先说融资租赁本来就不等于以租代购,两者虽然有业务交叉,但是不能等同,所以汽车融资租赁的业务宣传中禁止用“以租代购”很正常,也就是说不能用以租代购代指汽车融资租赁。
参考资料:【原创】融资租赁不等于以租代购,不要再误人子弟了!
其次,不能代指不意味以租代购就不合法,举个例子,国家说不能在宣传销售芭蕉的时候用香蕉这个词,那能说明卖香蕉不合法吗?只能说明香蕉和芭蕉不是同一类商品而已。
最后,如果按照这个媒体的理解,这里面除了“以租代购”还有“车辆贷款”,也就是说: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在业务宣传中不能使用“车辆贷款”的字样。难道说“车辆贷款”业务也凉了?这个规定只是说融资租赁公司不能在宣传的时候用“车辆贷款”字样,不代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做车辆贷款!
好了,解释完这个最简单的问题,我们再回来说说广东的这个通知。
虽然此前山东、江苏都出台过了类似的法律法规,但好像都没有广东的通知这样的关注度。个人猜测可能和广东的经济地位有关系吧!毕竟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中,广东占了两个,广东的政策出台很可能对全国造成示范效应,未来可能更多的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出台汽车融资租赁的规范性政策法规。
那我们接下来就简单解读一下,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通知。
广州、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级市金融工作局,省融资租赁协会:
为推进实施《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进一步引导我省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发展,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现就规范我省融资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经营业务
(一)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从事《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禁止性业务或活动,不得打擦边球、搞变通。
解读:银保监会下发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行业监管根本,其中规定的禁止业务或活动是绝对不能碰的,连擦边球和变通都不要想。《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禁止业务或活动主要有:
(一)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
(三)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四)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
(五)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其他业务或活动。
(二)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以车辆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不得在业务宣传中使用“以租代购”“汽车信贷”“车抵贷”“车辆贷款”等语义模糊或不属于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的字样,不得为客户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解读:就是明确融资租赁公司除了银保监会规定的那些禁止业务以外本省不能做的三件事:1、不能经营个人抵押贷款业务。顺便提醒一下售后回租这种行为是高风险行为,个人抵押贷款多数都是以这种形式开展业务的,不要以为监管不知道。2、不能宣传中使用语义模糊或超经营范围的词语。3、不能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第一条是在银保监会政策基础上更加细化。这里要明确一下:不是融资租赁公司不能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而是不能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个人抵押贷款,合规合法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不受影响。第二条是监管前置,不等业务出现问题再处理,而是直接告诉融资租赁公司从业务开始阶段就注意什么不能做。第三条是补充明确融资担保也不能做。
(三)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车辆售后回租业务时,不得先行在支付款中扣除利息等费用。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在业务正常完结时,应遵照合同条款及时履行车辆解押义务,不得收取不合理的额外费用。
解读:专门把汽车售后回租拿出来敲打一下。把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提前说清楚,1、不能先扣除费用,道理和贷款禁止砍头息是一样的。2、合同到期要及时给客户解压并且不能以此要挟客户收费。这里专门提到了解压问题,说明监管并没有禁止汽车抵押的行为,而是禁止抵押贷款的行为,售后回租的抵押还是允许的。这也是最近几年汽车金融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前打好预防针。
二、严格把控业务风险
(一)完善内控机制。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制定汽车融资租赁项目评审、承租人信用评估、租赁后管理、客户投诉处理、重大风险事件应急报告及处置等内控制度,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和化解风险。
解读:常规政策,没有细化标准,统一要求。
(二)强化风险评估。融资租赁公司应对项目和承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充分、持续的穿透式评估,不得向无稳定收入来源、明显缺乏偿付能力或信用评估结果较差的机构和个人客户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
解读:常规政策,没有细化标准,统一要求。
(三)审慎开展合作。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筛选管理,审慎与网约车平台、汽车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合作开展最终承租人为个人客户的批量业务,不得与利用转租赁开展“长收短付”资金错配等资金池业务和“租金贷”业务的机构合作,避免出现合作机构“长收短付”形成类似资金池的现象;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现第三方合作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终止合作关系;凡穿透最终承租人为个人客户的,应签订含个人客户在内的多方合同,明确全业务链各方权责,锁定合法、真实、闭环的还款机制。
解读:常规政策,没有细化标准,统一要求。
(四)及时化解风险。融资租赁公司应制定最终承租人为个人客户的批量业务专项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研判和化解。有关业务发生逾期时,应以适当方式进行履约催告和催收,避免引发次生风险。一旦发现重大风险苗头,及时响应预案,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注册地所在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信访投诉事项的化解、处置工作。
解读:常规政策,没有细化标准,统一要求。
三、严格订立业务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应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应列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综合年化费率说明、币种、租赁期限届满前后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解读:明确了融资租赁合同必须载明的条款。
(二)融资租赁合同不得存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不得强行搭售商品或服务,直接或变相增加承租人费用;不得约定畸高的处置或催收费用;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应按照《民法典》第496条规定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不得出现第497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解读:明确了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禁止条款,1、不能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就是不能随便胡说八道。2、不得搭售造成费用增加。3、不得约定不合理的催收费用。4、引用民法典合同义务和合同无效的相关条款。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三)融资租赁公司应随业务模式发展不断完善合同样本;研究增加对转租赁的约束条款,在业务涉及多方的情况下确保租赁物权属明晰、租金回收顺畅,维护多方合法权益。
(四)融资租赁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前主动向承租人解释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提示重大利害关系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全面、准确、真实释明融资租赁款结清前后的车辆归属、租赁期需支付的款项构成和支付时点、提前还款处理流程、逾期处理费用及相关事宜、与第三方的合作关系、服务内容和相关收费标准等;应通过录音录像、书面确认等双方认可的形式确认合同内容,并及时妥善向承租人移交合同等有关材料。
解读:明确了融资租赁开展中的一些规范的业务操作要求。
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一)融资租赁公司应及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读:明确了中登网是所有融资租赁统一登记机构,只有在中登网登记的融资租赁业务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个人建议:融资租赁业务的标的物有很多种,生产线、机械设备等没有登记机关,而汽车等有专门的登记机关。没有登记机关的标的物适合中登网统一登记,而汽车等有专门登记机关的应该以标的物对应的登记机关为准,汽车这种标的物在市场上大家都关注大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 登记情况,很少有企业或者个人会专门上中登网查询。但是,现阶段在新的监管政策出台之前,还是要执行现有监管政策,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也要到中登网进行登记,以维护融资租赁公司合法权益。
(二)融资租赁公司应充分尊重并保障承租人的知情权、隐私权、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权利,采用合法手段进行催收,不得滋扰、纠缠、辱骂、威胁、拘禁、殴打债务人及相关人员,或采取追逐竞驶、逼停、打砸等其他可能威胁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危险暴力手段。
解读:1、明确了要保证承租人的权利范围,包含知情权、隐私权、人身安全、信息安全等。2、明确了催收过程中的禁止事项,防患于未然。汽车融资租赁最容易出现问题,甚至最容易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环节就是催收环节,所以监管部门提前明确了禁止行为。
(三)承租人应注意核实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资质,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审慎把握,不受不实宣传诱惑,坚持理性签约、诚信履约,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融资租赁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探索研究制订标准化合同文本指引,密切关注行业风险隐患,适时作出相应的风险提示,引导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维护合法权益。
五、严格落实监管职责
(一)各地市金融局要落实属地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治、行业自律、金融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共同治理体系,合力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各地市金融局要加强穿透式的日常监管,压实融资租赁公司主体责任,督促做好存量业务的摸排整改,审慎开展新增业务。对投诉举报融资租赁公司的,应依法予以调查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监管谈话、出具提醒函、责令限期改正、提高现场检查频次等监管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各地市金融局要坚持依法处置,对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发现融资租赁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告知当事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遇重大风险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融资租赁公司对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存量业务应及时整改。其他涉个人客户的融资租赁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请各地市金融局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各融资租赁公司,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要求落到实处。
解读:明确了通知的执行时间。在文件刚刚发布的时候,在有些交流群里有些人还想象着等待一个过度期,这里很明确没有过度期,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也代表了监管对于一些融资租赁行业乱像治理的决心。
注:以上解读为车侠老黄个人解读,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企业规划使用。
贰
关于汽车回租
很多人一直搞不明白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业务,汽车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以下简称汽车回租或回租)很容易和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以下简称汽车直租或直租)、车辆抵押贷款(以下简称车抵贷)相混淆。
今天老黄就把以前的所有文章做一下系统梳理,一次性把汽车回租的基础知识和政策解读说清楚。
一、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
1、什么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目前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租赁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产生于美国,八十年代传入中国的一种新型的租赁模式,属于传统金融和传统租赁结合产生的现代租赁,融资租赁有着独特的意义和特点。
融资租赁的特点是将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合同期内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融资租赁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合同到期后按照名义价过户给承租人。
2、融资租赁的业务种类主要分为:
(1)直接融资租赁(直租)
(2)售后回租(回租)
(3)委托租赁
(4)转租赁
(5)杠杆租赁
(6)共享租赁
(7)风险租赁
(8)捆绑式融资租赁
(9)项目融资租赁
(10)销售式租赁
(11)联合租赁
融资租赁众多的业务种类中,很多融资租赁方式都是大型项目和大型设备才会使用的租赁方式。
3、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
主要以汽车作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汽车融资租赁主要涉及的是汽车直接融资租赁(以下简称汽车直租)和汽车售后回租(以下简称汽车回租)。
二、汽车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
1、汽车直租的概念和交易结构图
汽车直租,就是直接融资租赁,也称为以租代购。是指融资租赁公司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承租人的具体要求,向汽车供应商购买车辆,并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的业务,到期以后以名义购车价把汽车过户给承租人。说白了,就是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客户的需求达成一致后,直接购买车辆,车辆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公司名下,再出租给消费者。
汽车直租就是“购进租出”。这种模式主要由“三方”与“两个合同”组成,“三方”是指承租人、出租人及供应商(或经销商);“两个合同”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出租人与供应商签订的“买卖合同”。简称“三方两合同”。
2、汽车回租的概念和交易结构图
汽车回租是指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同一主体的融资租赁。在汽车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有资金需要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车辆,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汽车回租就是“售后租进”。这种模式主要由“两方”与“两个合同”组成,“两方”是指承租人(也是供应商)、出租人;“两个合同”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出租人与供应商(也是承租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简称“两方两合同”。
三、汽车直租和汽车回租的区别。
汽车直租和汽车回租的区别在于“三方两合同”与“两方两合同”,根本的区别在于交易的主体数量,即是否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否是一个主体?如果不是,那就是直租!如果是,那就是回租!
也可以换个说法,直观的理解,直租和回租的区别在于租赁物的来源,如果租赁物来源于经销商,那就是直租业务;如果租赁物来源于承租人,那就是回租业务。
直租和回租的区别的汽车上牌在哪里没有必然联系。
上牌在客户名下有可能是非标回租,也有可能是假回租(即名租实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上牌在融资租赁公司名下既有可能是直租业务,也可能是回租业务。
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种类
如果按照车辆性质来划分,那么理论上就有新车直租、二手车直租、二手车回租等三种业务形式。
因为回租业务只能发生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所以并没有新车回租这个业务种类。
有些融资租赁公司为了开展业务对客户所说的“新车回租业务”,其实是融资租赁公司在帮客户垫款让客户走全款购车流程以后,第一时间进行的回租业务。从实质上说,还是二手车回租业务。所以我们一般所说回租业务就是二手车回租业务。
1、新车直租业务,也就是新车的汽车以租代购业务,老黄在过往的原创文章中不止一次进行过详细解答,今天不再赘述,如果想更多了解可以参考文末的原创文章链接。
2、二手车直租业务,也就是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使用直租的交易结构所涉及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二手车发生交易才可能发生的业务,把新车直租业务的新车经销商换成二手车经销商(或者二手车卖家)即可。
很多人会认为二手车直租是回租业务,这是因为很多人没有明确直租和回租的区别,很多人把涉及二手车的业务都认为是回租业务。
很多人判断汽车融资租赁的交易类型,从车辆新旧、交易场景、过户与否等不同的方面去判断,这是错误的判断标准。正确的判定标准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3、回租业务。就是有资金需要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车辆,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合同到期以后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很多人质疑这不就是“自卖自租”的行为吗?就是为了套取资金行为吗?目的上不就是和“车抵贷”差不多吗?这些朋友质疑得没错。回租业务就是“自卖自租”,就是用自有车辆套取资金,就是和“车抵贷”目的差不多的业务,回租的表现形式就是和“车抵贷”类似,所以很多企业和客户才会分不清楚两者的区别。
五、汽车回租的分类
通过上面的了解,相信很多人对于汽车回租业务有了一些了解,但这些更多的是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中还会有很多实际情况需要考虑,也就衍生出了不同的业务类型。
按照业务的合规合法的程度,回租可以分为标准回租、非标回租、假回租(名租实贷)等三种类型。
1、标准回租
标准回租业务(即理论回租、过户回租业务),指的是按照概念,把车辆过户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再把车辆过户回承租人的交易流程。
为什么称之为标准回租业务或理论回租业务呢?
因为实际操作中,以前很少有过户回租业务发生(不是一例没有,而是很少)。未来根据法律法规限制和市场变化,可能会出现一部分标准回租业务。
因为如果一辆普通私家车,因为回租业务过户到融资租赁公司,到期再过户回承租人。一方面,业务开始和结束要过户两次,产生一部分过户费用。另一方面,承租人的一手车就变成了三手车,在旧车市场贬值很严重。承租人不但承担回租业务的费用,还会有车辆的贬值损失,那么承租人的损失就会非常严重。
所以标准回租业务理论上行得通,但是考虑车辆贬值问题,实际中很难有客户能接受。虽然这种交易流程有利于售后风控,但会影响业务发展,未来根据法律法规限制和市场变化,可能会出现一部分标准回租业务!
2、非标回租
为了解决标准回租所面临的问题,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并不完全按照标准回租的业务模式开展业务,不是标准的回租业务,我们称之为非标回租业务。
非标回租业务(即实际回租业务,不过户回租业务,也叫形式回租业务),指的是承租人(也是供应商)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但是不进行过户登记而进行抵押登记的回租交易流程。
为什么称之为非标回租或者实际回租业务呢?
因为实际操作过程中,以前绝大部分回租业务都是非标回租业务。未来随着监管的逐渐规范,非标回租一方面要合规经营,另一方面还要面对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的竞争,非标回租的市场规模会逐渐萎缩,但相信非标回租依然是回租业务中主要的业务类型!
3、假回租
假回租也称为名租实贷,就是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业务模式。假回租不是回租业务,而是披着融资租赁回租外衣的借贷业务。
2023年6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融资租赁公司发放贷款业务,所以假回租是违法的业务形式。
六、回租和车抵贷的区别
1、车抵贷
车抵贷,是汽车抵押贷款的简称。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
通过以上概念解释可以看出,经营车抵贷的主体必须是金融机构,而国内的金融机构是要接受金融监管部门(国家银保监会及下属机构)的批准和监管的,是需要取得金融经营资质的。正规车抵贷的经营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持牌的金融机构。
车抵贷是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发放的是贷款,客户还款是偿还欠款本金和利息。双方的业务往来都是以资金货币作为标准的。
2、汽车回租
广义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两类三种,一类是金融租赁公司(简称金租),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银保监会批准的持牌金融机构。另一类是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简称商租),商租又分为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属于类金融企业,不属于持牌金融机构。
狭义的融资租赁指的是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我们通常所说的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指狭义的融资租赁公司概念,指的是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以下说融资租赁公司指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2023年6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监管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禁止融资租赁公司发放贷款业务。
回租是融资租赁业务,包含了车辆的购买和租赁两个法律关系,融资租赁公司付给客户的是车辆的购买款,客户付款给融资租赁公司的是租金。双方的业务往来是以车辆为标准的,资金分别是车辆的购买款和租金。
融资租赁公司既然不属于持牌金融机构,不具备贷款业务的经营资质,所以融资租赁公司是不能开展“车抵贷”业务的!
融资租赁公司的回租业务在表现形式上和车抵贷有类似的地方,所以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就违规违法开展业务。
融资租赁违规违法开展业务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用回租业务冒充车抵贷开展非标回租业务,另一种是直接违规违法开展车抵贷业务。
所以也提醒企业、媒体注意,不要再把回租和车抵贷混为一谈了,两者虽然表现形式类似,但是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
3、回租和车抵贷区别
从业务流程表面上来看,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有着相似之处,很多行业人员也没有很好的区分其中本质,也没有充分理解二者差异,导致在业务开展上不合规,阻碍了公司发展。虽然两者都是融资工具,但是不能将汽车售后回租认为是车辆抵押贷款。
(1)法律关系不同
汽车融资租赁(标准业务)直租业务关系的建立有两个合同(采购和融资租赁两个合同)、三个当事人(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售后回租是指汽车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也就变成了两个合同(采购和融资租赁两个合同)、两个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兼供应商)。
在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承租人的车辆,承租人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实际业务中多采用非标回租的形式,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只是合同约定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到车辆管理机构进行所有权转移。
而抵押贷款的关系更简单,只有一个合同(借贷合同)、两个当事人(借款人和贷款人)。
(2)现金流不同
汽车售后回租业务开始时,融资租赁公司将承租人车辆购进再租出,获得车辆的所有权。租赁关系发生时只有将租赁物交付,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出。
抵押贷款业务发生时,抵押公司将款放给债务人,债务双方有真实的现金流出。
回租与抵押贷款只有在回收债权的过程中,现金流才是相同的,资金都是流向债权公司。
(3)让渡的标的物的不同
汽车回租和抵押贷款都是有时间期限,有价出让标的物的使用权。但租赁出让是物,抵押贷款出让的是现金。
(4)租赁物与抵押物的所有者不同
车辆的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回租的标的物虽然在出售前和租赁期内都在承租人手中,但他已将车辆的所有权通过出售行为转让给出租人,承租人只因租赁关系而享有车辆的使用权。
而贷款抵押物的所有权仍属原所有者(即抵押人,通常为贷款人),设置抵押只是使债权人享有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期内的所有权不归债权人,而归债务人。
(5)会计核算不同
抵押物在抵押人(往往是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由抵押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租赁物在承租人(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并由承租人计提折旧,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管理资产;而经营性租赁物则在出租人(债权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由出租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
(6)偿还的资金来源、税赋的不同
租赁费直接作为经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而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折旧和税后利润。因此归还一元的贷款,企业的现金流出事实上是大于一元,多出的部分就是税后一元钱相应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正因为租赁还租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租赁才具有延迟纳(所得)税的功能。
(7)物的处置程序不同
承租人违约(不付租金),出租人可中止租赁关系,直接取回租赁物。而贷款人违约(不归还贷款),债权人要获得抵押物偿债,只要债务人有异议,还须经过诉讼程序,才能处置抵押物。
(8)租赁物和抵押物灭失后的处理不同
租赁物灭失,除保险责任外,出租人可追究承租人善良管理责任。而抵押物灭失,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重新设置抵押或担保,否则可中止借贷关系,收回债权。
七、“假回租”要冒充车抵贷的好处
1、有利于企业前期开展业务。
如果融资租赁公司和客户推荐标准售后回租,客户肯定很难接受,估计80%以上的客户都会拒绝这种业务。因为标准售后回租业务一方面要多出一部分两次过户的手续费用,另一方面客户车辆的残值会贬值严重。而做回租业务的客户绝大部分都是想到期拿回车辆所有权的,所以肯定不容易接受车辆贬值的情况。
2、节省了企业成本或降低收费标准。
“假回租”业务冒充车抵贷,就可以节省了两次过户的手续费,降低了企业成本或者收费标准。
3、方便客户逾期以后的收车处理。
以前没有针对性的融资租赁监管政策的情况下,虽然是假回租,但是在客户逾期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依据融资租赁合同进行收车。
总之,用“假回租”冒充车抵贷,既能有利于前期开展业务,还能节省费用,万一客户逾期还能收车。就是又想在前期占车抵贷的好处,还想后期占融资租赁的便宜,说直白一点就是叫贪得无厌。
八、回租冒充车抵贷可能涉嫌套路贷
车抵贷和售后回租是有着本质区别的!车抵贷低于车辆价值想贷多少就贷多少,售后回租除非在客户同意的基础上按照车辆真实价值签合同,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变相侵吞客户资产的事实。
例如,客户有一辆价值10万元的二手车汽车,客户需要7万元资金周转,这个时候客户有两个选择,车辆抵押贷款和售后回租业务。如果正常还款,两者区别不大,但是万一客户出现逾期差别就很大了。
如果车抵贷业务出现逾期。第一,贷款公司不能收车,只能申请法院判决和执行。第二,客户欠款只是7万元,如果收车以后,车辆价值高于7万元,贷款公司必须返还给客户,那么客户的欠款本金永远只有7万元现金或等值物品。
如果售后回租业务出现逾期。第一,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正常收车。第二,客户收车相当于是收回公司车辆所有权,因为客户已经以7万元的价格把车辆卖给融资租赁公司了,那么不管车辆实际价值是多少,都不用再返还客户了,那么客户实际付出了价值十万元的车辆。
如果前期靠欺骗手段,造成了后期客户资产被侵吞,造成客户额外损失,那就是套路贷。
车抵贷和售后回租是有着很大区别的,在业务前期车抵贷业务更吸引客户,在业务后期售后回租更利于资产管理。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又想前期占车抵贷的好处,还想后期占售后回租的便宜。
九、回租现在面临的法律环境
1、近期政策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山东、江苏、广东等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都出台融资租赁公司新政,对融资租赁租赁的售后回租业务作出要求。
(1)山东:2023年8月12日 《关于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涉嫌违规开展业务的风险提示》
(2)江苏:2023年1月22日 《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3)广东:2023年3月9日 《关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规定:
总体来看,作为国内经济总量最大的三个省份,都对假回租(名租实贷)持否定态度,其中以广东省的的表述最为明确“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以车辆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
2、法律层面
其实,早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具体政策之前,涉及融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业务的诉讼便屡见不鲜。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3年1月上海鑫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钰租赁”)的一起判决中,法院认定被告芦某以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车辆向鑫钰租赁申请资金,被告的真实意思并非售后回租,而是借款,不符合承租人为行使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法律特征。鑫钰租赁与被告双方意思表示以融资为目的而非融资租赁,双方之间实为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双方签署的合同名为融资租赁,实为民间借贷合同。
上述判决并不是个案,仅在2023年1月,记者就在先锋太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鑫钰租赁、阳光环球(中国)融资租赁、天津嘉合融资租赁等多家主营业务为汽车回租的融资租赁公司中发现了多个类似的判决案例,而判决法院涉及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等全国多个省市。
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回租业务,很多一部分被认定为名租实贷(假回租),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融资租赁公司没有关于借贷业务的经营范围,其经营的此类“名租实贷”(假回租)业务属于非法金融行为。
十、常见问题解答
1、汽车回租业务不能做了吗?
不是!
我们前面看了,汽车回租业务分为标准回租、非标回租、假回租三类,标准回租和非标回租两类业务是能够合法开展业务的。
(1)标准回租是标准的回租业务,所以是完全可以合规合法开展业务的。这个业务模式虽然合规合法,但是不适合市场需求,很难大规模发展。
(2)需要注意的是冒充车抵贷的非标回租,只要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再冒充车抵贷,规范的开展回租业务,也是合法的回租业务。这个业务模式也是未来还有可能继续发展的回租业务模式。
(3)假回租业务,也就是名租实贷业务,作为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贷款业务,肯定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个是未来监管打击的行为,慢慢必然要退出市场。
2、汽车回租都是违法行为吗?
不一定。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本身是合法的业务形式,如果严格按照标准业务形式来开展业务,肯定不违法。具体到汽车售后回租:
(1)如果是标准回租,肯定不违法。
(2)如果不是标准售后回租,也就是售后回租不过户,有可能违法,也可能不违法。非标回租不违法,假回租违法!是否违法取决于这种售后回租的最终定性。
(3)售后回租不过户,到底被判定为非标回租还是假回租,需要企业有规范系统的操作流程。
3、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就是“假回租”吗?
不一定。
汽车售后回租是否过户,是判定汽车售后回租很重要的一个判定标准,但不是唯一判定标准。
(1)如果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但是其它判定标准都符合售后回租的判定要求,例如不过户理由(如限购、挂靠等)、承租人知情权、车辆交接手续、交接流程、是否抵押、抵押流程、租金比例、车辆处置权等标准都符合,那么也可能会判定售后回租成立。这种非标准的回租业务,也就是非标回租。
(2)如果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同时其他判定标准也都不符合售后回租的判定要求,那么就是“假回租”,也就是名租实贷,是违法犯罪行为。
4、为什么售后回租不过户,如果是判定为非标回租,就是合法的回租业务?
(1)首先,售后回租的概念只是说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没有说必须过户(也就是车管所产权登记变更),合同约定所有权转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合同约定的所有权转移是受《民法典》保护的,而车管所的车辆所有权登记依据的是《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规定),所以合同约定的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高于车辆所有权登记法律效力。
公安部在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回复函中也明确过,车管所登记只作为车辆上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
(2)其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3号第九条:“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二)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以上司法解释说明,法律认可融资租赁公司不过户而进行抵押的行为合法。
很多人可能会质疑这个交易流程的合理性。既然合同已经约定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了,何必再抵押呢?所有权都归了融资租赁公司,还去抵押不是重复和矛盾了吗?
首先,抵押办理是有规范要求的,如果符合法律要求,又能规范办理,是可以适用上面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3号第九条的规定,从而使抵押办理合法合规。
其次,因为融资租赁公司的标的物有很多种,如果是生产设备、机械设备等无产权登记机关的标的物,只能进行合同约定和登记在全国融资租赁系统备案,那么关于标的物产权也只能有合同约定这一个标准。但是像汽车等标的物就不一样,因为汽车这类标的物有产权登记机关,而登记机关是无法查看关于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的合同的,那么可能就会有人利用合同约定和产权登记之间的信息不通,进行诈骗活动。
例如,早期有人用自有车辆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但是因为不愿车辆贬值所以不过户,拿到资金以后,利用车管所不知道车辆所有权已经通过合同约定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的信息,再次出售或者抵押套现,实施诈骗行为。为了防止这种诈骗行为,所以对于汽车一样有产权登记的标的物,司法解释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在合同约定所有权转移的同时,进行产权登记机关的抵押登记,保障融资租赁公司权益。
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民法典》法律效力高于车管所执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但是也可能出现法院判决所有权转移,但是车管所或公安机关依然只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的情况。所以就更体现了在不过户回租业务中抵押的重要性。
非标回租业务中,不过户是为了避免车辆贬值问题,抵押登记是为了防止客户私自把车辆再次出售或者抵押套现。非标回租业务是现阶段国内实际操作过程中综合考虑法律、车辆贬值、业务风险等问题的折中办法,也是实际操作阶段唯一可行的办法!所以非标回租还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的。
5、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都是违法行为吗?
不一定。
汽车售后回租是否过户不是判定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关键因素在于对于业务的定性。
(1)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但是依然被判定售后回租成立,也就是被判定为非标回租,那就不是违法行为。
(2)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同时被判定是“假回租”,也就是名租实贷,那么可能违法,也可能犯罪。
6、“假回租”都是犯罪行为吗?
不一定。
是否是“假回租”是判定是否是犯罪行为的前提因素和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
(1)如果融资租赁公司经营了“假回租”业务,但是规模不大、影响不大、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可能会涉嫌违规、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行为。
(2)如果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的“假回租”业务规模比较大、社会影响也比较大、或者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那就会涉嫌非法放贷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问题总结一下:
1、回租和直租起源和法律关系相同,但是表现形式完全不同。
2、回租和车抵贷表现形式类似,但是起源、法律关系完全不同。
3、融资租赁公司不能经营车抵贷,只能经营合法的回租业务。
4、回租分为标准回租、非标回租、假回租。
5、标准回租和非标回租都是合法的业务,假回租是违法犯罪行为。
6、标准回租要过户,非标回租和假回租不过户。
7、法院判决融资租赁公司回租业务有胜有败,胜诉的是非标回租业务,败诉的是假回租业务。
8、汽车回租能开展业务,是要经营标准回租或非标回租,不能经营假回租。
9、经营非标回租要有合规合法的流程的规范,避免被法院或监管部门判定为假回租。
10、标准回租合法,但是不适合市场需求,市场空间非常有限。
11、非标回租虽然可以继续经营,一方面受到监管限制,需要合规合法经营,另一方面受到汽车消费贷款的直接竞争,所以整体业务规模会受到严重影响。
12、融资租赁公司最佳的转型方案是转型直租业务。
13、假回租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
【原创】消除争议!把融资租赁“车抵贷”一次性解答清楚!
【原创】融资租赁公司“车抵贷”收“砍头息”?不存在的!是你不懂什么是融资租赁。
【原创】再谈明租实贷!汽车售后回租不过户都是“假回租”吗?
【原创】三谈名租实贷!为什么“假回租”要冒充车抵贷?
【原创】融资租赁不等于以租代购,不要再误人子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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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售后回租不过户为名租实贷
“假回租”冒充车抵贷?融资租赁公司涉嫌刑事犯罪风险分析
“售后回租”冒充“车抵贷”走到头了 广东出台汽车融资租赁规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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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监管部门主动出击!对融资租赁公司违规业务进行风险提示
【原创】简单的问题不简单,直租回租要分清
【原创】一图读懂汽车以租代购经营中的法律问题
【第5篇】汽车融资租赁保理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拓宽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渠道,助力享受金融保障服务,促进我市租赁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市金融局依托金融支持租赁保理行业沟通交流机制,面向全市金融机构征集金融服务租赁保理案例,遴选确定16个案例作为2021-2023年度天津金融服务租赁保理典型案例。
该批案例包括13个金融服务租赁典型案例和3个金融服务商业保理典型案例,由12家具有市场示范效应的金融机构报送,广泛覆盖金融服务飞机租赁、船舶租赁、绿色租赁等重点领域,全面涉及创新业务模式、实现科技赋能、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各租赁保理公司可从中选择适用的产品,与叙做案例的金融机构联系洽商业务,更好满足自身融资需求。我市金融机构也可借鉴创新产品,推出更多符合租赁保理公司需求的金融产品,助力租赁保理公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天津市金融服务租赁保理典型案例
案例:1
案例名称:a租赁公司海上风电促进境内对外开放固定资产类贷款
案例简介:a租赁公司以直租形式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提供风电机组融资,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为a租赁公司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80个月长期资金3亿元。
创新点:本笔业务完全匹配租赁公司项目期限,租金完全覆盖贷款本息,支持了海上风电项目发展。
应用价值:进出口银行促进境内对外开放贷款,是为加大对境内对外开放支持力度,促进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展,向符合要求的借款人提供本、外币贷款。a租赁公司以直租形式为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提供风电机组融资,进出口银行为a租赁公司提供低成本长期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项目建设。
报送单位: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王雨光 022-83210610
案例:2
案例名称:低风险贷款助力船舶离岸租赁业务
案例简介:2023年以来,国际航运市场逐渐回温,a金租公司的spv公司拟购置船舶资产,开展离岸船舶租赁业务。为合理缓释汇率波动风险,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设计了由其spv公司开立5.18亿元人民币存单并质押给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银行为其发放0.75亿美元一年期外汇贷款跨境支付船舶款,解决了其购买船舶资产资金问题。
创新点:通过低风险授信在一周内解决客户离岸船舶租赁业务资金问题,通过存单质押方式降低了业务风险水平。
应用价值:银行对一般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时间较长,流程较复杂,难以满足租赁项目时效性要求。此类低风险授信可广泛用于飞机、船舶spv公司的离岸租赁项目。
报送单位: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
联系方式:贝伊格 022-27108303
案例:3
案例名称:飞机租赁公司固定资产美元贷款业务
案例简介:a公司为从事飞机经营租赁的spv公司,购买带租约飞机资产并承继原租约项下的权利义务,与b租赁公司签订双方代位租赁协议。a公司向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固定资产美元贷款,拟以不超过飞机购买价格的80%的金额进行融资,担保方式拟采取公司保证、项目对应飞机抵押、应收租金质押及飞机保险权益转让,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支付计划设定还款计划,业务期限不超过原飞机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利率与市场化水平保持一致,截至目前已累计投放超过3000万美元 。
创新点:一是在全国性大型租赁公司轻资产运营模式战略背景下,对国内飞机租赁业务进行了协同探索、发展;二是在担保方式、业务模式设计方面,有效实现风险控制,同时满足项目公司融资需求。
应用价值:在针对全国性大型租赁公司基于资金高效运作、上下游客户群体确定、与地方中资飞机租赁公司深度合作的业务背景下,金融机构可通过为租赁公司购买带租约飞机资产提供的固定资产美元贷款业务,满足项目公司融资需求。
报送单位: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
联系方式:杜醒 022-23403912
案例:4
案例名称:引入增信联合承租人的无追保理业务
案例简介:a融资租赁公司与b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a融资租赁公司以应收租金向邮储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无追保理,但b公司在邮储银行天津分行的敞口额度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承租人b公司为某大型集团的二级子公司,邮储银行天津分行加入b公司的母公司作为增信联合承租人,占用母公司授信额度,完成业务投放6.48亿元。
创新点:该业务模式引入了增信联合承租人的概念,通过引入核心企业作为联合承租人,解决了租赁资产不在核心企业名下,实际用款人授信敞口不足问题。
应用价值:该模式既满足了实际承租人的融资需求,同时优化了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额度使用情况。
报送单位:邮储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李培弘 022-88589604
案例:5
案例名称:融资租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案例简介:a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过程中存在资金缺口,根据其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没有匹配到适合的贷款产品。结合a公司股东背景、经营模式、业务需求,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为a公司设计了由其母公司提供保证,同时追加a公司应收租金款质押的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方案,该项目已投放2400万元。
创新点:将传统保证担保与应收款质押产品相结合,满足客户资金需求。对于能够提供优质担保的融资租赁公司,可简化应收款质押环节的操作要求。
应用价值: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客户的实际情况,在上市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前提下,在追加应收款质押环节简化业务操作要求,为客户提供便利。另外,由于上市公司为授信提供保证担保,银行根据追加应收款金额一定比例进行放款,并对应收款的回款路径进行封闭管理,在满足客户融资需求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把控授信风险,实现了客户与银行双赢。
报送单位:兴业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李硕实 022-23526678转222082
案例:6
案例名称:水电站项目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
案例简介:a租赁公司开展的水电站回租项目,期限15年,占用资金期限长。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与a租赁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即租赁公司将应收租金转让给民生银行天津分行,银行为其应收租金按照65%的比例进行融资,开展应收租金的有追保理业务,投放资金4.42亿元。此笔业务是民生银行天津分行首单水电项目的应收租金保理业务。
创新点:企业底层资产为电力相关的水电、光伏、风电等,融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较长(8-15年居多),而银行保理业务期限一般为3至5年左右,不能匹配客户实际业务需求。通过在保理合同中约定融资到期时租赁公司对未到期应收账款进行回购,满足客户融资期限与租赁合同期限相匹配问题。
应用价值:该笔针对水电站项目应收租赁款的保理业务属于绿色信贷,满足了深耕绿色产业租赁公司的资金需求;该项目位于重庆市,通过融资租赁有效撬动异地资源,挖掘全国优质客户。
报送单位: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孙倩 022-58925462
案例:7
案例名称:信e融线上流贷产品
案例简介:a融资租赁公司前期授信获批后,因利率定价、提款便利性和时效性等原因,连续三年未提款使用。中信银行推出的信e融产品,能更好对应客户的融资需求,产品具有分层定价、随借随还的特点。通过为客户定制不跨月、不跨季的定制产品服务方案,秒级到账,按天计息,自助还款,更好匹配了a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需求,为其累计提供资金支持超过10亿元。
创新点:一是“定价准”:产品分为乐短融、便利融、尊享融,按照不跨月、不跨季、半年期、一年期等不同时间段,分层精准定价;二是“场景多”:可以满足企业头寸管理、高频用款、应急管理等不同场景需求;三是“额度大”:金额按照企业需求,可以为小额,可以为大额,可以为整数,可以有零头,充分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需要。
应用价值:一是随借随还,便于应急管理,客户可对提款方式、还款方式、贷款期限等进行自主选择,满足企业应急管理需求的同时节省其融资成本;二是灵活定价,根据客户信用评级、单笔贷款期限特点等量身定价,通过精细化管理个性化匹配利率,给予客户价格优惠;三是线上操作,简化放款流程,将必要的线下审核流程前置,提高融资便利度。
报送单位:中信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葛晓旦 022-23028001
案例:8
案例名称:全国首单公务机离岸融资租赁贷款业务
案例简介:天津自贸试验区作为首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可办理飞机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的区域,a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的spv项目公司作为出租方,开展一笔公务机离岸融资租赁业务。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充分发挥自身在航空租赁领域专业服务优势,针对上述项目,进行了3000万美元项目融资贷款投放,在飞机租赁业务发展方面实现又一重大突破。
创新点:业务为飞机离岸融资租赁模式,飞机制造方、承租人、交易标的均在境外。本笔公务机离岸租赁项目贷款为全国首单。
应用价值: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借助天津自贸试验区在融资租赁产业方面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不断探索飞机租赁业务金融服务模式,深耕飞机租赁领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航空金融综合解决方案。
报送单位:光大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潘佳轶 022-23306109
案例:9
案例名称:境内外联动飞机租赁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
案例简介: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利用光大银行国际化整体布局,联动海外分行,落地某境外租赁公司飞机租赁结构外币贷款业务,金额2300万美元,期限5年期。此外,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为此租赁结构中的境外租赁公司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的spv项目公司提供租金监管账户金融服务,收取境内航空公司租金,实现跨境金融服务联动。
创新点:本笔境外贷款为光大银行首单,利用光大集团 “境内+境外”的全方位跨境业务体系,实现境内外联动营销,通过不同产品组合及联动光大银行海外分行,加强资源整合,以较低的利率投放。
应用价值:一是该笔贷款的结构安排上,通过境内外主体与东疆spv项目公司、国内航空公司三方租赁架构,充分利用爱尔兰及天津自贸试验区的租赁有关政策优势,有效降低了航空公司及出租人的整体成本;二是利用光大集团境外分行海外市场外币拆借资金成本低的优势,在境外端进行资金拆借及投放,有效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三是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担任境内租金监管帐户行,为境内保税区转租赁主体开立租金监管账户,为跨境贷后租金管理提供便利。
报送单位:光大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窦艳 022-23306106
案例:10
案例名称:全国首单租赁企业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
案例简介:2023年9月17日,天津市a融资租赁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租赁企业暨天津市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本期债券由天津银行主承销,募集金额5亿元,期限2+1年。债券挂钩了发行人“2年内清洁能源领域融资租赁累计投放金额不低于200亿元”的关键绩效指标,得到了市场高度认可,票面利率3.19%,相较同期市场中长期债券发行利率低22个基点,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相关绿色低碳项目企业融资成本。
创新点:一是该债券为全国首单租赁类企业暨天津市首单可持续挂钩债券;二是该类债券为银行间市场推出的创新产品,通过结构设计,锁定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促进发行人加大绿色领域投入,助力经济可持续发展。
应用价值:满足企业低碳转型资金需求,合理遴选可持续发展挂钩关键绩效指标,有助于实现碳减排等环境效益,并实质性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
报送单位:天津银行
联系方式:张扬莉 022-28405346
案例:11
案例名称:天津市首单公募碳中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案例简介:2023年12月7日,天津银行作为主承销商成功发行我市a融资租赁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能源租赁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碳中和债),项目规模10.29亿元,期限90天。
创新点:天津市首单公开发行的绿色“碳中和”资产证券化产品。
应用价值:本产品基础资产为租赁公司享有的光伏、风电等绿色项目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具有显著的碳减排等环境效益。
报送单位:天津银行
联系方式:张扬莉 022-28405346
案例:12
案例名称:航空器材应收租金保理业务
案例简介:a公司为主要从事航空设备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主要为国内各航空公司,近年随着业务量的逐渐扩大,大量应收租金占压了自有资金,存在资金缺口。天津农商银行针对a租赁公司与航空公司的航空设备售后回租项目,为a租赁公司办理了5年期应收租金的保理业务。即由天津农商银行受让a租赁公司对航空公司的应收租金,为a租赁公司提供2亿元保理融资,在不影响租赁标的物使用权的情况下,以a租赁公司对航空公司的应收租金作为还款来源,为a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
创新点:该产品无抵押、无担保、期限长,根据应收租金回款设计还款计划,方便灵活。
应用价值: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与资产特点,以保理方式,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提升融资租赁公司资产周转效率,盘活应收账款,适用范围广。
报送单位:天津农商银行
联系方式:戢滨 022-83872106
案例:13
案例名称:船舶融资租赁保险
案例简介:a融资租赁公司与我市重要的工程船舶经营单位b公司开展挖泥船售后回租业务,在太平洋财险天津分公司投保船舶保险,约定a融资租赁公司为第一受益人。挖泥船在唐山曹妃甸港口施工时出现曲轴连杆断裂事故,太平洋财险公司及时进行现场查勘确认保险事故,并协助联系维修供应商,赔付损失金额,助力及时恢复生产。
创新点:将融资租赁与船舶保险产品相结合,针对融资租赁业务特点,通过约定第一受益人方式满足出租人关于财产所有权的保障需求,同时在承租人按期还款的情况下,赔款支付给承租人,满足承租人对租赁物实际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自给需求。
应用价值:关注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关键诉求,即满足承租人使用过程中发生部分损失维修资金的及时赔付,又满足出租人关心的标的全损的足额赔付。
报送单位:太平洋财险天津分公司
联系方式:张健 022-84180938
案例:14
案例名称:我市“数字人民币+保理业务”金融场景
案例简介:紧抓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优势,针对疫情期间实体企业经营需求,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与a商业保理公司共同合作,试点打造了我市“数字人民币+保理业务”金融场景,为b工程建筑公司提供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保理融资款280万元。
创新点:拓宽数字人民币在产业场景中的应用,实现数字人民币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创新实践。
应用价值:疫情期间为实体企业提供了高效的普惠供应链金融服务,同时将数字人民币作为新的收付款渠道,节省企业各类融资费用及时间成本,显著提升了普惠金融的可获得性。
报送单位: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联系方式:阎嘉 022-23397751
案例:15
案例名称:信e融——商业保理公司头寸管理应急神器
案例简介:中信银行为我市大型商业保理公司提供信e融作为头寸金备用。企业临时短期头寸周转,可应急启用本产品,该公司去年通过该产品年累计融资4笔共计1亿元。信e融对各类型企业均具有实际意义。
创新点:强化科技赋能,研发线上融资服务产品,以备付金形式实现企业贷款随用随还。
应用价值:信e融产品发挥了企业资金“水龙头”作用,秒级到账,随用随提,特别针对疫情期间企业非现场办公用章用印困难等实际,满足应急管理需求,起到了金融助力实体企业“保元气”、稳发展的作用。
报送单位:中信银行天津分行
联系方式:葛晓旦 022-23028001
案例:16
案例名称:全国首单京津冀科技创新资产支持票据(高成长债)
案例简介:由a商业保理公司担任发起机构,天津银行主承销的全国首单京津冀科技创新资产支持票据(高成长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发行总金额1.61亿元,优先a级发行利率3.8%。产品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地区9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企业,单户融资金额最低1000万元,最高2400万元,有效拓宽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
创新点:在风控模式上,通过天津市金融工作局“津心融”对接融资平台提供大数据辅助风控,有效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在产品结构设计上,天津银行创造性将高成长型资产证券化工具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完美结合,有机融合商业保理企业资产甄选、客户服务、资金管理、科技赋能等职能优势,实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精准支持。
应用价值:本产品是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发行的全国首单京津冀科技创新企业资产支持票据,在交易所市场亦无相同案例,对于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扎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京津冀地区科创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科创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报送单位:天津银行
联系方式:张扬莉 022-28405346
【第6篇】易鑫汽车融资租赁公司
日前,易鑫集团(2858.hk)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606.hk,以下简称“国银租赁”)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定双方未来年度不低于100亿元的合作规模,在国内乘用车市场共同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易鑫集团执行董事兼总裁姜东、首席运营官高志、首席财务官杨晓光与国银租赁党委书记马红,党委副书记、总裁彭忠,党委委员、副总裁艾阳,副总裁黄敏等双方高级管理层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现场
国银租赁是国家开发银行旗下的专业租赁平台,也是境内第一家上市的金融租赁公司,致力于为航空、基础设施、船舶、普惠金融、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优质客户提供综合性的租赁服务,租赁资产及业务合作伙伴遍及全球40余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规模达3115亿元(人民币,下同)。
易鑫集团是国内专业的汽车金融交易平台,业务覆盖全国340多个城市,合作伙伴超3万家。截至今年3月,易鑫集团累计汽车金融交易量已突破200万台。财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易鑫实现汽车融资交易量22.81万笔,同比上升88%,增幅明显跑赢行业。
今年8月上海易鑫与国银租赁已订立了最高合作金额为10亿元的金融租赁合作。此次,双方进一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未来年度不低于100亿元的合作规模,标志着双方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入。据悉,双方将充分发挥并结合各自在资金、信用、产业、风控等方面的优势,互惠互补,共同推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持续发展。
这项合作积极响应了国家关于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相关号召。据罗兰贝格《2020中国汽车金融报告》相关数据显示,随着新一代消费群体观念转变、市场供给的丰富和有序,中国汽车金融市场未来5-10年仍有较大的渗透率提升和行业发展空间。其中,到2025年,融资租赁在整体汽车金融市场中的占比将从2023年的8%提升至21%。易鑫与国银租赁的强强联手,有望通过建立金融与汽车产业生态深度合作的融资模式,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市场的潜能,实现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目标。
【第7篇】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开发
经过几个月的精心编写,由车咖院创始人车侠老黄编写的《2022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产品调研报告》正式发售,本报告是专门针对国内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产品所做的调研报告。
本报告包含了:行业现状、竞品分析、分析建议、报告总结四部分,文中分析了汽车融资租赁直租行业的市场发展规律、发展前景、政策环境、关联行业信息、客户特点分析、市场竞品分析、企业发展建议等内容,并摘取了罗兰贝格、普华永道等知名咨询公司的报告数据,是国内少有的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行业调研报告,是理论结合实际而产生的一份具有很强实用性的调研报告。
发展汽车融资租赁,不但有利于促进汽车销量、有利于增加汽车金融渗透率、有利于汽车消费渠道下沉、有利于二手车行业稳定车源和价格、有利于汽车后市场形成完善产业链,还有利于完善国家金融体系、形成多元化金融产品供给。
随着2023年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和7月5日商务部等17部委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随着众多国家支持政策的出台,很多企业对于发展汽车融资租赁有着较强的兴趣。
现阶段,正值企业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度企业规划的阶段,《2022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产品调研报告》可以帮助企业更加深入了解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行业,对于企业规划发展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可以起到巨大的帮助。报告可以帮助企业少走弯路、少踩雷,帮助企业做出科学合理的业务规划。
报告为了适应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分为简版和详版两个版本,以下为两个版本的目录,有需求的朋友可以微信联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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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汽车融资租赁最新
汽车融资租赁是依托现金分期付款方式的汽车金融业务,区别于传统车贷,汽车融资租赁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通过“以租代购”使承租人提前获得车辆使用权,并在租赁结束后获得汽车所有权的购车方式。相较于多由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贷款人的传统车贷,汽车融资租赁形式更为灵活、首付价格低廉,对承租人资质审批门槛相对较低,潜在客群和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广泛。
融资租赁最大的特点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车辆可以租、买、退、换。它们非常适合处于产业发展初期的新能源汽车,以及仍然有更多消费者关注的二手车。对于融资租赁车辆,消费者如果喜欢就支付尾款,他们不喜欢在租赁期结束后更换其他车辆。这相当于给消费者更多了解品牌和产品的机会,解除了消费者对未来的后顾之忧。
去年8月,商务部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着重指出:“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再次明确了融资租赁在提供汽车金融服务供给、促进汽车流通和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互融云汽车融资租赁系统不同于传统的金融贷款购车,是一种以租代购的新购车模式,将汽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用户可以通过按期支付租金获得车辆使用权,然后按月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客户可以根据车辆残值选择购买车辆。在租赁期内,汽车的所有权属于汽车金融公司,租赁期满后,汽车的所有权属于客户。融资租赁的优势在于,可以将不具备购车能力的潜在客户转化为真正的消费者。
互融云整合了汽车融资租赁的整个业务流程,包括租赁申请、租赁审批、租赁后管理、租赁车辆管理、客户登记、合同管理、车辆跟踪记录等。真正实现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全自动化流程管理,强大的信息采集、风险预警、项目质量控制、资产管理等功能,为车辆租赁公司更好地管控业务提供了便利。
总之,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片蓝海,一直拥有市场需求。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策力量的支持,汽车融资租赁会逐渐正本清源,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互融云将继续致力于研发更加智能、高效、安全的汽车金融类软件系统,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互联网软件系统开发服务。
【第9篇】汽车融资租赁代理商
汽车融资租赁作为汽车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已成融资租赁和汽车行业的新风口。2009~2023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规模从1000辆增至20.8万辆,实现了191%的复合增长率,预计2015~2023年汽车融资租赁年均复合增长率仍将保持在50%以上,至2023年有望实现6%的渗透率,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发展空间巨大,未来发展潜力无限。
对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而言,资金筹措能力、车辆管理能力、渠道开拓能力、获客能力、风险把控能力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缺一不可。而如何获取客户流量、提高客户转化率是平台必备的营销能力,也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目前行业内的单个获客成本非常高,线上到线下的转化率只有万分之几。激烈竞争之下,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该如何实现低成本高效获客?
sp渠道和自建渠道是市场常见的两种获客方式,sp具有较强的地面推广能力和本土化优势,但对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粘性较差,合作忠诚度不高。而自建渠道优势在于直接与终端客户接触,有很强的渠道掌控能力,劣势是投入的资金与人力成本较大,渠道建设期较长。除此之外,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获客方式还有广告投放、地推、分销等,搭建“分销”获客体系相对来说成本更低且更高效精准,平台可通过设置分润规则、推客晋级规则以及结算佣金/积分等,进行无限层级分销,每个分销成员不仅可以发动手头已有的用户去传播,还可以通过“上线拉下线”的方式快速起量。这种“分销式”推广直击汽车金融行业获客难、成本高痛点,持续不断下载、注册、转化,从而带来大量高质量用户群体。
作为“汽车金融科技高端方案和大数据智能风控服务商”,仁润股份在提供汽车融资租赁管理系统服务和仁润云大数据风控服务的同时,也推出“分销管理系统”――一款集推客管理、交易数据管理、分润统计查询、商户管理、进件管理等为一体的代理商分销管理系统,根据汽车融资租赁企业实际场景设置多种分润规则,通畅管理多级资金,助力企业打造多层级营销模式,获客难题迎刃而解。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在构建获客渠道时应遵循“与原有渠道之间形成补充而非冲突”的原则。仁润分销管理系统具有全方位引流、层级管理体系、自定义规则、业绩统计分析、系统持续优化、内置引荐奖等亮点与特色,与sp渠道、自建渠道、广告投放、地推等获客渠道互相补充,相互配合,助力平台轻松实现低成本高效获客,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10篇】汽车融资租赁直租
近几年,汽车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而汽车金融作为汽车后市场最具价值的一环,正成为资本市场的焦点板块,对汽车行业以及金融行业都有着巨大影响。融资租赁,作为汽车金融业务的一种新模式,以其独特的发展优势,逐渐成为汽车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之一。
汽车融资租赁是什么?
是指消费者在购车或使用汽车过程中,与车辆供应商、融资租赁公司之间进行的以汽车为标的物,以消费者为承租方、融资租赁公司为出租方的融资租赁活动。
新车直接租赁(即新车直租)和原车售后回租(即原车回租),是目前汽车融资租赁的两大主流模式。
新车直租:是指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购车人)的需求,向承租人指定的汽车供应商购买承租人指定款式的车辆,并由融资租赁公司向汽车供应商支付车款;汽车供应商向承租人交付相应车辆,然后承租人依据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享有车辆的使用权并按期、足额向融资租赁公司缴纳租金。在全部租金未足额付清之前,融资租赁公司拥有车辆所有权;待承租人按时足额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将转由承租人所有。
这种模式实现了汽车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购车人以分期租金的形式承担原本购车所需一次性支付资金的压力,减轻了购车负担,因此这种模式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
原车回租:是指承租人(车主)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其自己拥有的车辆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并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融资租赁公司将该车辆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继续享有汽车使用权并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租赁期间,融资租赁公司拥有车辆所有权,待承租人足额支付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将转由承租人所有。
原车回租的模式好处在于车主(承租人)仅需暂时把车辆所有权转让给融资租赁公司,便可在保留车辆使用权的情况下,一次性获得所需的资金,租赁期满便可收回车辆所有权。在不影响车辆使用的情况下,盘活车辆资产价值,解决燃眉之急。
新车直租与原车回租如何区别
新车直租和原车回租最大的区别在于原始车辆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合作方数量。新车直租是承租人(购车人)、汽车供应商、融资租赁公司的三方合作,车辆原始所有权归汽车供应商所有;原车回租仅是承租人(车主)自身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双方合作,车辆原始所有权归承租人(车主)所有。
新车直租的主要客群是有新车购买需求的对象,且绝大多数是首台车的消费者。这类消费者,往往对于新车有强烈的购买欲望,只是资金有缺口。而二次购车或换车族对于车辆购买则更为谨慎,会以车辆总体性价作为主要参考依据,使用直租模式消费相对较少。而每月车牌发放量是有限额的,因此新车直租的整体消费者数量比较有限,更容易产生内卷竞争。
原车回租的主体客群则范围更广,绝大多数有车一族的消费者都是主要客群。一般车辆寿命在8-10年左右,而在这期间但凡消费者有资金需要,便可以使用原车回租模式,通过“融物”获得“融资”。
从业务形态上来说,原车回租服务受众更多,随着车辆保有量的上涨,客群也会有所增长。操作灵活简便,服务门槛不高,也使得原车回租的运作模式更容易让消费者接受。
部分内容参考:csdn《浅析中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
【第11篇】汽车融资租赁管理信息系统
汽车融资租赁属于汽车金融的一种典型模式。汽车融资租赁是在租赁服务中引入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一种依靠现金分期付款,租赁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即在租赁期内,用户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得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期满,汽车服务公司再将汽车的产权过户给用户。
汽车融资租赁起步较早,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行业发展数十年,跌宕起伏,但由于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更高的客户风险偏好和更强的产品灵活性,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迅速发展。
截至2023年末,我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余额82.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5亿元,降幅6.3%,占信贷总额约0.9%。截至2023年末,已有17家汽车金融公司获得了人民银行注册发行额度或已启动注册申请。汽车金融公司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从2023年的17单上升到2023年的37单;总发行规模也从2023年的约531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3年的超过1670亿元人民币。
近几年,汽车融资租赁市场频繁被政策“划重点”,各级监管机构相继发布多份政策文件,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严控行业风险,鼓励支持汽车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汽车融资租赁或将迎来一波利好福利。
2023年6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规则、监管指标、监管规则等进行明确。
2023年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的政策,会议指出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同年7月5日,商务部等17部门又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丰富汽车金融服务: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片蓝海,客户需求一直存在,相信在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汽车融资租赁会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互融云汽车融资租赁系统,整合了汽车融资租赁整个业务流程,包括租赁申请、租赁审批、租后管理、租赁车辆管理、客户登记、合同管理、车辆跟进记录等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全自动化流程管理,强大的信息采集、风险预警、项目质控、资产管理等功能方便了车辆融租公司更好管控业务。产品自上线以来,备受汽车金融公司关注,已与几十家企业达成战略合作,打造购车新风尚。
系统特色:
支持多种类费用参融贷款方案
支持租赁车辆全流程化跟进管理
支持提前还款、尾款展期、还款催收、逾期管理等功能
支持产品自定义配置,实现多维度的融资方案
实现多门店业务单独管控
支持渠道返佣管理
支持集成多家三方
当前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三四五线城市和农村蓝海市场的不断开发,消费者接受程度的进一步深化,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有望再次迎来快速发展阶段。互融云汽车融资租赁系统开发,助力企业向数字化高效管理迈进,助推行业实现稳步健康发展的前景。
【第12篇】汽车融资租赁理财
国内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如何?2023年,大搜车推出全新汽车零售品牌“弹个车”,开拓了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弹个车的汽车融资租赁是指什么?它结合了“租”和“买”。与其租汽车,不如买汽车。是先租后买。
对于那些不明白的人,我们以弹个车一辆汽车为例。车主推的模式是“首付10%,先租后买”。用户先支付10%的首付租金,并保证按合同每月支付租金,以便在未来48个月内继续使用车辆。他们得到的是车辆的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将车辆所有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由于分期付款期限长达48个月,购车门槛大大降低,今后购车无需担心资金压力。
弹个车还有一个‘1+3’的汽车理财方案。”“1”指一年的租赁期。承租人只需支付10%甚至0%的首付,就可以获得汽车的使用权。租金可以按月支付,余款将在到期时付清。汽车所有权可以通过现金或银行贷款分36期获得。与传统汽车贷款相比,汽车融资租赁首付门槛低、申请手续简单、速度灵活,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牌照、税收、保险等服务。
其实,不难发现,越来越多的身边人开始通过弹个车融资租赁的方式购车。因为这种购车方式低,门槛低,尤其是刚工作的年轻人,或者手头没什么钱,对未来收入预期相对稳定的人。对于二三线人群来说,他们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在生活压力较低的时候会考虑买车。而类似的购车方式如推出每月还款压力小的汽车,非常适合想拥有新车但没有太多闲钱的人。据了解,截至目前,该车已服务40多万用户。可以说,弹个车是中国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汽车零售平台。与其他平台相比,打车的服务和口碑也不错。
纵观近几年的市场,汽车融资租赁继续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发展势头相当不错。该车的40万用户和成就离不开其正确的品牌战略和运营,其中20万用户在第一年租赁期结束后取得了该车的产权,可见该车“先租后买”的方法非常可靠。
“弹个车”的汽车融资租赁模式可以轻松驾驶新车。汽车融资租赁让更多的三四线用户提前用更少的资金实现自己的汽车梦想。40万人选择的弹个车新兴模式值得肯定,有望成为新车销量增长的新动力,不断推动汽车市场的发展。
【第13篇】汽车融资租赁资本
企业经营活动中会出现交通费、交通补贴等支出,如果合理利用租赁方式安排交通费用,可以很好的帮企业进行节税。下面我们来看下,通过支付汽车租赁费用,降低税基减少税负支出的4种方式。
汽车租赁怎么节税?
1.向租车公司租车
租车费如果获得的增值专用发票,可以在增值税项下作为进销项税抵扣,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项下税前抵扣。使用租赁车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可以在增值税项下作为进销项税抵扣,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项下税前抵扣。
向租车公司租车为企业合理节税提高了更多的运作空间。企业可以根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具体情况,选择专票或普票用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抵扣。比如经营过程中企业开出的专票比较少,不需要过多的进项税专用发票,则可以在租车发生费用中选择普通发票,这样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缴纳的数额。
2.向员工租车
员工提供租车费收据或税务部门代开的租车发票,可在企业所得税项下税前抵扣。用于公司业务期间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项下税前抵扣。
与向租车公司租车相比,向员工租车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向员工支付租车费,有被税务部视为发放工资、福利的可能。因此需要与员工签订租车协议,写明租入员工车的必要性,以及租车的用途。目的在于留存相关的证据来说明,未来车发生的费用是用于生产经营,与收入相关的费用。
3.售后回租
企业购买业务用车后,在财务方面对购入车辆进行售后回租处理,具有以下好处:
从租赁公司获得大部分购车款,盘活存量资本。
继续保留车辆使用权,在财务与税务方面,获得向租车公司租车的相关好处。
购车发票可用于增值税项下进项税抵扣。
特别是当公司有比较多的毛利,需要交比较多的所得税时,购入车辆是节税的有效措施。
4.为员工租购车辆
有些企业为员工购买车作为奖励,但需要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挤占工资、福利份额。企业可以采取与租赁公司签订长期租赁、租期结束后以象征价格将租赁车辆转售员工的方式实现奖励员工的目的并且能减少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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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直接融资租赁的汽车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生活在提高,男人之间的话题也渐渐的多了,在小编的朋友圈里就有一群这样的朋友,他们经常会聊一些关于汽车的话题例如:选车、购车、到换车等等。
今天就来聊一聊关于购车的一个小话题,近几年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很多数家庭都会选择购买车量作为自家的代步工具,但又苦于囊中羞涩,于是随着汽车融资租赁的怦然兴起,这种模式也渐渐的进入到大家的视野中。这种模式可以说是降低了购车的门槛,一成首付就能把车开走,对于想用车但经济实力未能达到的人来说,汽车融资租赁却可以吸引不少人的目光。
但网上对于汽车融资租赁这一话题还是有不少的争论,这种模式到底是租车还是买车?在网络上还是有很多汽车融资租赁服务平台。那么到底选择哪个平台才会让消费者放心,作为消费者这种消费会不会存在欺诈行为?
为此,作为爱车一族的小编也做了很多数据调查并对其分析,如果感觉我说的有道理记得关注我呦。
01
广告宣传对比
对于汽车融资租赁,有的朋友还是比较困惑,因为不知道这种模式底是租车还是买车?其实汽车融资租赁既不能算是租也不能完全和买车划等号。汽车融资租赁大多采用一种“1+n”的模式,第一年消费者拥有“租车期”换句话说你只有使用权,并未有产权。而一年后消费者可以用“多种方式”来完成产权转移。那么,汽车融资租赁平台在宣传时,就应当把这种购车模式给消费者讲清晰,究竟是租车?还是买车呢?
接下来我们从百度宣传页面上看,弹个车与花生好车的表述更为清晰。均有先租后买、以租代购之类的表述,让消费者更加明确汽车融资租赁的交易模式。毛豆新车的百度宣传页面上,使用的是首付、月供,买新车等表述,未展示任何租赁字样,未清晰介绍其融资租赁的产品实质,容易使消费者混淆交易实质。
从手机app的开启页面上看,弹个车对于汽车融资租赁的表述清楚直接,“先租后买,1成首付弹个车”,一句话将这种模式的特点阐述清楚。花生好车则用了“买新车”的说法,这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而毛豆新车在app的开启页面上,并没有对汽车融资租赁做特别的阐述。
02
产品页面对比
弹个车、毛豆新车和花生好车均采用低首付,先租后买、以租代购的汽车融资租赁模式,那么到底这三家平台以及手机app产品页面上哪家更为准确,不会让消费者误会。
在弹个车的产品页面里,有对汽车融资租赁的详细介绍,用词表述也均为“首付租金”、“月付租金”、“首年月租”等等,对汽车融资租赁的一些概念表述准确,让消费者清楚了解这种模式,尤其还有对不同方案的介绍,让消费者知道在不同方案下自己所需付的费用。
花生好车以及毛豆新车的产品页面中采用的是“首付”字样,并无租赁任何描述,分期购车方案描述为首付、月供,并有“免费测试贷款资格”字样。但事实上,汽车融资租赁与贷款购车截然不同,这些用词会误导消费者以为是贷款买车。
03
关于融资租赁概念的介绍
现在很多人购车会选择全款或是银行分期贷款,但是如果个人征信受限,买车就成了就变成了梦想,而汽车融资租赁也正是开辟出的第三条路。那么关于这个新兴购车模式,3家平台是否有清晰的概念解读呢?
我们可以再一次尝试打开这三款app,在弹个车的产品页面上,找到了平台对汽车融资租赁的详细介绍,里面不仅有汽车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传统分期的对比,让消费者对汽车融资租赁有更清晰的认知,还能通过这些对比,来确定自己是否适合使用这一模式购车。然而毛豆新车及花生好车上,并没有发现对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解释,极易引起消费者对平台的误解。
经过对3家热门购车平台的对比,你们发现,弹个车对“先租后买”的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无论是在对外宣传还是产品页面上,都做了清晰、具体的解释,而毛豆新车和花生好车要么模糊,要么没有,这些都是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比如说,汽车融资租赁模式到底是买车还是租车?这些争议很多都是因为平台方宣传不清所造成的。
事实上在欧美国家汽车融资租赁已经普及了,但在国内,对于汽车融资租赁这种模式还不是很成熟,如果一开始只强调“首付低”,并未说明所有权实际不在客户手中,缺少金融知识的消费者会误以为租赁期内自己便拥有车辆产权,核心问题并没有厘清,之后便会纠纷不断。
各位看官是否和我一样?在我看来,在说法最正规,阐述最清楚的汽车融资租赁平台购车,才更让人放心呢?汽车融资租赁模式对于市场而言是一种新的补充,而一个平台的规范和服务体验是消费者最终信任一个平台的原因,弹个车在汽车融资租赁产品的普及上,确实起到了行业示范效应。
【第15篇】汽车融资租赁管理
调度人员岗位职责
一、调度人员须熟悉并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国家、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调度人员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源头,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企业安全管理原则,坚持做到“五不派车”,即:
1、驾驶员身体条件不宜出车的不派事
2、驾驶员或车辆证件不齐不派车
3、车辆隐患未排除不派车
4、道路交通遇自然灾害,车辆通行有危险不派车
5、客户约租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不派车
三、调度人员要建立严格的车辆运作考勤记录,作为单车运行、结算、考核的原始依据。要不徇私情,据实记载。如有差错,调度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四、车辆必须建立规范详细的车辆调度台帐,车辆运行日志和城际约租客运运单,其内容包括:约租日期、当班驾驶人员、电话网络预约人(单位)、起止地点、行车路径、乘客数量、约定启动时间、运费、联系电话、营运里程、油耗费用等,由专职调度人员和结算人员认真填写,月终作为单车考核依据。
二、租赁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驾驶员服务相关标准,规范驾驶员执行业务行为。保证服务质量。
2、编制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由营运部编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驾驶员。
3、定义
驾驶员指承担为公司客户提供汽车驾驶服务工作任务的人员并归属于驾驶员岗位的人员。
4、职责
4.1营运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
4.2驾驶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本标准。
4.3分公司营运部驾驶员管理部门及驾驶员使用部]负责对该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
5、内容
5.1若装标准
5.1.1驾驶员工作时间,不得穿着休闲服装,除服务客户有特殊要求外(须到公司营运部门进行备案),必须按公司要求着装,戴领带,穿白色衬衫、黑色西裤,短租带驾驾驶员须按公司要求佩戴领带。如公司统配发服装,则必须穿着配发服装上岗。
5.1.2驾驶员穿白色衬衫时,可根据气温情况来选择穿长袖或短袖的衬衫,衬衫下摆必须束于西裤腰内,并扣好组扣,不得卷起袖子、裤腿。
5.1.3驾驶员佩带领带时,不得解开衬衫第颗衣领纽扣。
5.1.4秋、冬季节,驾驶员应穿深灰色的西服,上装作为外套短。
5.1.5驾驶员必须保持服装清洁整洁,不得有异味,污垢。
5.1.6驾驶员须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鞋而必须保持清洁。
5.1.7公司配发服装的按照配发要求着装。
5.2仪容、仪表标准
5.2.1驾驶员需保持皮肤清洁,不得有异味、污垢。
5.2.2驾驶员须保持头发不粘连、不板结、无发屑、无汗馊气,不留长发和剃光头、大鬓角,不染发(黑色除外),发前不过额头、后不及领口,每日须刮净胡须。女性驾驶员应化淡妆。
5.2.3驾驶员在执行业务期间,不吃蒜葱类带刺激性气味的食物,进餐后切忌不加修饰地当众剔牙。
5.2.4驾驶员须经常修剪手指甲,不留长指甲,井及时清洁指甲缝里的污垢。
5.2.5驾驶员须经常检查下自己的鼻毛,过长需及时修剪,痰、鼻涕要及时清理并尽力避开他人,清理出的“杂物”不得随口乱吐、随手乱甩。
5.2.6执行代驾服务期间,驾驶员除手表外,不得佩带手链、项链等其它饰品。
5.2.7驾驶员不得有暴露在外的纹身。
5.3行为标准
5.3.1驾驶员与人说话时,须站姿端正,目光要集中在对方的下巴,听人说话要看对方的眼睛,被介绍与人认识时,眼睛应注规对方的脸部。
5.3.2驾驶员须对客户使用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不客气。再见等》对外省市客户须使用青通话交体,对外路客户应尽最使用英语口语或基本的英语单词加上手势进行交流。
53.在执行业务期间,驾驶员如果与客户发生了分歧成矛盾,驾驶员也应以公司形象为重,不得与客户争执,须依然用礼貌用语和客户对话,不得说脏话或带有切口的不文明口头语。
5.3.4在等待客户过程中,驾驶员站立时必须端正,不得靠在车上,在车内时不得斜躺在座椅上,将脚翘在方向盘上,车厢内严禁脱鞋、脱袜。
5.3.5驾驶员严禁在车内吸烟、饮食,向车外吐痰、抛弃杂物。
5.3.6驾驶员在执行业务期间,不得抽烟。如刚抽完烟,需停留10分钟以上或以口香糖消除烟味,无烟味时再继续执行业务。
5.3.7驾驶员个人所需物品应放置在手套箱或行李箱隐蔽处,车内不准摆放和挂放非公司配置的物品。
5.3.8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期间严禁接打电话,执行代驾业务期间手机必须设置为振动模式,手机应保持常态开机状态,确保客户及公司管理部门联系畅通。
5.3.9严禁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小费。
5.3.10执行代驾业务期间如遇语种障碍不能与客户正常交流,驾驶员应主动引导客户拨打公司客服电话。
5.3.11驾驶不得向他人道露服务客户的信息及商业机密。
5.3.10驾驶员不得在服务客户面前谈论本人工资待遇等。
5.4车辆清洁标准
5.4.1车容车貌整洁:车身、车窗、车胎光亮干净,车厢内座套清洁无污渣、无破损、无积尘,无异味,座椅、头靠牢固,拉平齐全,扶手牢靠。
5.4.2车辆后盖行李箱整洁,摆放物件规范,随车工具摆放整齐,水桶、抹布、鸡毛掸等按规定放置不放置私人杂物,确保客户有足够的空间放置行李。
5.5代驾业务执行过程标准
5.5.1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接受任务调派,承接业务时,应事先了解所执行代驾业务的详细信息,并加以核对,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业务调派人员反映。
5.5.2对行车路线应事先做好出车前充分准备和相关查询工作,合理选择路线,同时熟知用车单位名称、用车时间、用车地点和客户姓名及联系方式。
5.5.3执行业务前驾驶员必须按公司标准对车容车况、仪表仪客做再次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5.5.4必须提前10到15分钟到达指定的停车点,做到人不离车,确认手机有信号,如停车在地下车库手机无信号应锁好车辆到有信号地方等待,或在车辆驾驶室座(左侧)车门旁站立,侯客。如需使用迎宾牌的,皮规范使用确保智目。
5.5.5车辆达到,下车时,应做笑间候成道划,站位、手势和走位要规范,驾驶员应主动为客户开关车门,并为客户提供随身行学下的规运服务。
5.5.6每到一个停车点、驾驶员须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人不离车抓紧时间清洁,包括烟灰缸、车期地毯及车身等保持车客车貌清洁。
5.5.7驾驶员驾车时,脸部表情要自然放松,肢体不僵硬,驾驾车辆时做到安全平稳,保持合理车速和车距,使客户享有安全感、舒适感、便捷感。
5.5.8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得妨碍客人的谈话或随意插话打断乘客的谈话。
5.5.9当气温高于20度和低于10度时,应主动开启空调,或根据客人要求使用空调,并按照乘客要求使用音响设备。
5.5.10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将车辆熄火,拉好手制动,迅速下车主动为乘客开启车门;遇雨天,主动为上下车的乘客打伞。如果乘客需要等候,做到人不离车,并关好车门、车窗,保管好乘客存放在车内的行李物品,不得翻动。
5.5.11乘客下车时需做到:
➢提示:主动提示旅客勿忘携带物品,帮助提拿行李物品;
➢检查:做好一车一检,检查车内是否留有遗忘物品:
➢结束:向乘客道“再见”,注意文明用语。
5.5.12驾驶员在执行代驾业务期间,未经公司和客户准许不得用代驾车辆办私事。
5.5.13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以确保安全和节能。
5.5.14驾驶员在执行代驾业务期间,应如实、规范填写《驾驶员月度工作纪实》、行车日志、《商务租赁协议》等工作记录和业务单据,按规定请客户签字。长租代驾驾驶员应于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客户签字确认的上月度《驾驶员月度工作纪实》上缴公司驾驶员管理部门。短租代驾驾驶员应在业务结束后及时将业务单据送交短租相关人员。
5.5.15驾驶员因特殊情况未能提供代驾服务的,应提前通知客服或驾驶员管理人员,以便能够及时安排后续工作。
5.5.16驾驶员在执行代驾业务期间,因车辆维修保养、年检或其它可能影响客户用车的事情,需提前征得客户的同意。
5.5.17遇到交通事故时必须做到:
➢立即向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警、保险公司报案。
➢立即通知公司安全员和驾驶员管理部门,驾驶员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安排客户的后续行程要求;
➢驾驶员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发生情况等待后续事故处理。
5.5.18驾驶员完成代驾业务服务,车辆停放须做到:
◆短租代驾驾驶员在代驾业务结束后,经公司准许在外停放的,应合理安排车辆停放的场所,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如无特殊情况须将车辆停至公司指定停车点;
5.6.3驾驶员要时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违法行车,以确保公司、客户及自身财产和生命安全。如遇客户提出与交通法相抵触的行车要求时,驾驶员要耐心而又礼貌地向客户解释并婉言拒绝,同时继续保持正确的行车路线。
5.6.4驾驶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以确保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保持和提高。
5.6.5驾驶员应根据公司关于车辆管理的要求,认真执行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含车辆的日常保养)、年检工作,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及有效性。
驾驶员奖励、处罚规定
1驾驶员奖励细则
1.1驾驶员奖励分为三种,书面表扬、奖励,表彰
1.2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驾驶员予以奖励:
➢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得到好评,取得定成绩的予以书面表扬;
➢爱岗敬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予以书面表扬;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脊的予以书面表扬;
➢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予以书面表扬;
➢其他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得到公司认可的予以书面表扬;
➢受到客户书面表扬,成效显著得到公司和客户赞扬认可的,一次性奖励200元到300元;
➢受到各级新闻媒体表扬的,一次性奖助500元;
➢驾驶员所服务长 租客户合同到期后续签一年的,并且该客户仍旧聘请该驾驶员的,由销售部申报,经运营部审核。总经理审批,一次性奖励该驾驶员200元,续签二年的一次性奖励400元以此类推;
➢根据驾驶员提供的信息,并促成新增长租业务合同的签订,由销售部申报,经运营部审核,总经理审批,一年期奖励300元,二年期奖励600元。三年期奖励1200元;
➢为公司业务实现做出突出贡献的驾驶员,叮由分公司以报告方式申请特别奖励;
➢在公司各项竞赛活动、争先创优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的,技公司竞赛活动、争先创优评。公司年度评比等实施表彰和奖励;
➢当年度被区(县)级、上级公司评为先进个人等单项荣誉称号的驾驶员,公司实施表彰,并一次性奖励1000元。
1.3驾驶员平时获得客户公司书面表扬、奖励、表彰,纳入当月考核,并作为驾驶员年度评定依据。
1.4获得公司各类奖励的驾驶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上岗资格。
2驾驶员处罚细则
2.1驾驶员处罚分为四种,处们、书面警告、解除劳动用工上岗协议关系。
2.2对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服务标准的驾驶员予以处罚,造成公间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当事驾驶员进行赔情。
2.3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给予一次性处罚50元书书面警告;
➢工作时间未按规定,业务或考核要求穿着服装的;
➢未达到驾驶员仪容,仪表标准的;
➢在车内吸烟、向车外吐痰、抛弃杂物的;
➢在车内休息时,将脚翘在方向盘上的;
➢行车中接打电话的;
➢不主动为客户开关车门、为客户提供随身行李搬运的;
➢车辆未达到清洁标准。不执行车辆例行保养的;
➢公司管理部门及客户与驾驶员无法电话联系的;
➢不按规定停故车辆的;
➢不按规定填写《驾驶员月度工作纪实》行车日志相关业务单据的;
➢不在规定时间内上缴(驾驶员月度工作纪实》、行车日志相关业务单据的;
➢不按规定请假,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
➢不按规定时间处理交通违法的;
➢不参加公可组织的安全校育培训的;
➢不按相应管理规定,业务流程及标准执行的。
2.4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担、赠偿公可损失费用外,公司可以给予一次性处罚100元井书面警告或可以同处停驾一个月视改正情况上岗;
➢违反工资保密制度的;
➢在工作期间,参与有金钱输赢游戏活动的;
➢不接受驾驶员管理人员。车队长管理,与车队驾驶员吵晕的;
➢丢失成造成车辆随车证件失效的;
➢保管不当丢失随车工具,车辆附件及设备。清洁用具的;
➢故意损毁,丢弃油卡的;
➢不按规定执行车辆保养,造成乍辆股保的;
➢操作不当,造成车辆零部件师常损坏,磨所损的;
➢不在公司相定地点和维修供应商处进行车辆保办、维修的;
➢不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通行交通违法处理的;
➢不按规定执行车辆定期年检的;
➢客户投诉,经调查核实,情节属实的;
2.5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其用工协议关系;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拘留以上处罚的、财博,斗殴、嫖娼的;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
➢提供虚假入职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的;
➢不限从公司业务安排及调派的:
➢驾驶员对客户、管理人员谩骂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的;
➢擅自离岗,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情节严重的;
➢私自聘请他人作 替代驾驶员的;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将车辆交子他人驾驶的;
➢使用公司、客户和用车辆办理私事的;
➢百公里油耗严重起标无理由的,无正当原因的;
➢营私舞弊、虚报费用。损害公司及客户利益的;
➢发生三次不在规定时间内上缴(驾驶员月度工作记录)、行车日志相关业务单据的:
➢驾驶员不配合交通违法处理,使公司车辆不能按时年检造成不良后果的;
➢不按规定执行车辆保养、年检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操作不当,造成车辆零部件异常损坏,磨损,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瞒报交通事故。对事故车辆私自在外修理的:
➢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驾驶证在1个记分周期内被扣满12分分值的;
➢违反管理规定、服务标准,造成客户终止合同成业务流失的;
➢因驾驶员个人行为,造成客户投诉,经调查核实,情节特别严重的;
➢上因驾驶员个人行为,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的;
➢对车内物品保管不当,造成公司、客户物品丢失,情节严重的;
➢驶员在执行业务明间因对车辆保管不当,造成车辆被盗的。
➢发生有责事故。事故会额6万元以上(包含本车损失及三者车损、物损、人伤)的;
➢发生有责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的;
➢当年累计受到两次书面记过的。
3. 奖励、处罚操作
3.1 驾驶员奖励、处罚操作必须使用《驾驶员奖励审批表》、《驾驶员违纪、授诉交通事故处罚通知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后,在当事驾驶员工资中进行发放、扣除。
3.2《驾驶员违纪、投诉、事故处罚通知单》必须有驾驶员签字,驾驶员拒绝签字的经公司销售、运营、人事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生效,相关处罚证明材料一并由驾驶员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3.3驾驶员对奖励、处罚有异议的。有权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涉及用工关系的可向劳务派遣公司或所在地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
《驾驶员违纪、投诉、交通事故处罚通知单》
驾驶员管理条例
一、驾驶负应当听从调度的出车安排,按时出车。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确因家庭事务不能执行任务,需发署不服从调配说明书。具体奖惩:1、第一次。口头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奖金50元;2、第二次,扣发当月绩效奖金100元,给予记过处分;3、第三次,打发当月绩效奖金300元给予辞退处分。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二、因业务需要每周六日两天短租驾驶负需安排人员值班,每周轮值人员要确保手机畅通,中午严禁饮酒。
三、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工作时间暂时未被安排出车的驾驶员可在驾驶员室或车内等候。在家待驾人员不得远离车辆,不准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严禁任何时间在办公室赌博。不准到其他办公室影响他人办公。有事需离开时,须告知主管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人员,并说明原因。工作结束后短信或微信告知调度。
五、每次出车前(后),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单》或路中,行程结束后请用车客户在该表上签字。在家待驾人员需每周一送录单给调度。每周开例行安全会议,讨论上周最新的行驶动态,分享经验、互相学习。
六、驾驶员下载政府平台(公务用车易驾驶员版)app进行手机点单,驾驶员因疏忽未点开始/结束的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扣罚单,绩效考评工资,如造成公司损失客户拒不付款的,除扣罚绩效考评工资外,第一次扣罚应收款项的10%,第二次扣罚应收款的20%,第三次扣罚应收款的100%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七、驾驶员未经用工单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开车。
八、严禁驾驶员公车私用。严禁驾驶员私配车钥匙。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赔偿金。
九、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当对所驾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内容包括:
a.每天出车前应当对车辆内部认真清洁,保持车内无杂物(烟灰缸内无垃圾)、无异味、座椅(套)、靠垫及脚垫清洁;
b.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车辆表面是否需要清洗,挡风玻璃干净明亮。当车辆外观有比较明显的污渍时,在自行无法处理的情现下,应当及时请请示主管同意后,到专业的洗车公司清洗。外有损需要及时报备主管知晓。
c、每天出车前,要例行检查并随时注意车辆的水箱、电瓶、油及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要检查油量,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d、制动、轮胎、照明:
存在隐忠时应当立即通如公司车管人员以便及时时修理,发生轮胎可气。要在出年前及时修理完好。人为造成的轮胎胎损坏更换轮胎费用需有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校照每条轮眙使用寿6000里计算承担)
e、灭火器、停车标志牌、千斤顶:检查这些车辆必备品是否齐备井放置于固定位置以确保使用需要。
2、驾驶员应爱惜所驾驶的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机件完好,保证车辆正常行驶。按时进行保养(要求依据大昌行租赁公司的规定)。
3、驾驶员任务结束应及时擦洗自己所驾车辆,以保持车容车貌的清洁干净(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并加满油备用)。
十、车内严禁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得直接制止。
十一、当遇有用车需求改变时,应当及时通知公司调度知悉。
十二、驾驶员应当确保手机的通话通畅,保证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与其正常联系(执行驾驶任务除外)。
十三、一年内发生驾驶员全责车辆事故时,第一次事故驾驶员需承担车辆事故维修总费用的10%,第二次车辆事故驾驶员需承担事故维修总费用的20%,第三次车辆事故驾驶员需承担事故车辆维修总费用的30%,同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十四、工作时间,将通过视频、拍照或者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不定期的车容车貌、仪容仪表抽查。
十五、过路桥费要按实际发生额报销并和路单费用保持一致,经驾管审核报部门领导签字准予报销。无工作任务,车辆维修保养的,到公司报销费用、及周一的安全例会时不允许私带公司车辆。
一、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理
因病或事假不能上班,须提前致电主管领导申请,并填写休假单。病假并需出具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挂号单、病例、药单、病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违反服务规范的绩效处理
1、留长发、胡须、理光头或染彩发,蓄长指甲或佩戴饰品,着装或者由于仪容仪表问题被客户投诉的。
2、由于车容车貌问题被客户投诉的。
3、驾驶员未执行“一查一检”而导致乘客遗忘物品失落的。
4、不使用服务规范用语的,未主动帮助乘客提拿行李被客户投诉的。
5、工作时间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开车时手机未调至震动状态或使用手机而引起客户投诉的。
6、违反公司防火规定,在停车场地内吸烟或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未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抱怨,如泄漏工资内容或公司管理制度等的。
8、严禁私自放弃和中断业务,遇客户有续用车需求,及时向调度汇必须服从调派。
9、内吸烟,凡发现每次绩效扣款100元:被发现二次者给予记过处分。本内烟灰缸未及时清理者,视同车内吸烟处理。
10、开车打瞌睡、随意变道和逼抢、超速行驶等违规驾驶行为造成客户投诉,绩效扣款:300元,并且停驾复训。
11、说脏话、粗话或者辱骂他人,绩效扣款300元。
12、在营运过程中,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约定点,未在约定时间接到客人,绩效扣款100元;乘客乘坐其它车辆的,其车曲由责任人全额支付。造成乘客重大损失的,责任人除赔偿外予以转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3、不服从客户安排,顶撞客户,绩效扣款300元, 后果严重者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4、随车工具或证件缺损,按原价赔偿。
15、虚报公里数或小时数,虚报三费、加班费,按“假一罚十”处理,情节严重者(凡客户投诉属实者或虚报金额累计1000元以上者)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6、驾驶员因醉酒驾车被刑拘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7、驾驶员每月18-19日需将所驾车辆加油至跳枪并将车上的里程表显示数据报送公司,未按时送报路码者,绩效扣款50元。
18、服务过程中严禁和其他驾驶员发生各种摩擦,事#故须迅速,在停车场所服从保安指挥,发生摩擦由于驾驶员处理不当导致延误客户行程,绩效扣款300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9、由于路线不熟被投诉的,停驾复训。
20、其他以上未涉及的,但有违反《驾驶员管理规范》的行为,受到客户投诉,经查属实,根据情节轻重绩效扣款100-300元。
驾驶员管理条例
一、驾驶员成听从调度的出年安排,按时出车,保证完在成工作任务。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游放拖延或拒不出车。如确因家庭事务不能执行任务,需签署不服从调配说明书。具体奖您:1、第一次,口头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奖金50元;2、第二次,扣发当月绩效奖金100元,给予记过处分;3、第三次,扣发当月绩效奖金300元给子辞退处分,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二、因业务需要每周六日两天短租驾驶员需安排人员值班,每周轮值人员要确保手机畅通,中午严禁饮酒。
三、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工作时间暂时未被安排出车的驾驶员可在驾驶员室或车内等候。在家待驾人员不得远离车辆,不准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严禁任何时间在办公室赌博。不准到其他办公室影响他人办公。有事需离开时,须告知主管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人员,并说明原因。工作结束后短信或微信告知调度。
五、每次出车前(后),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单》或路单,行程结束后请用车客户在该表上签字。在家待驾人员需每周一送录单给调度。每周一开例行安全会议,讨论上周最新的行驶动态,分享经验、互相学习。
六、驾驶员下载政府平台(公务用车易驾驶员版) app进行手机点单,驾驶员因疏忽未点开始/结束的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扣罚顺收考评工资,如造成公司损失客户拒不付款的,除扣罚绩效考评工资外,第次扣罚应收款项的10%,第二次扣罚应收款的20%,三次扣罚应收款的100%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补偿金、赔偿金。
七、视驶员未经用工单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开车。
八、严禁驾驶员公车私用。严禁驾驶员私配车钥匙。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赔偿金。
九、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当对所驾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内容包括:
a.每天出车前应当对车辆内部认真清洁,保持车内无杂物(烟灰缸内无垃圾)、无异味、座椅(套)、靠垫及脚垫清洁;
b.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车辆表面是否需要清洗,挡风玻璃干争明亮。当车辆外观有比较明显的污渍时,在自行无法处理的情况下,应当及时请请示主管同意后,到专业的洗车公司清洗。外现有损需要及时报备主管知晓。
c、每天出车前,要例行检查并随时注意车辆的水箱、电瓶、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要检查油量,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d、制动、轮胎、照明:存在隐患时应当立即通知公司车管人员以便及时修理, 发生轮胎亏气,要在出车前及时修理完好。人为造成的轮胎损坏更换轮胎费用需有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按照每条轮胎脸使用寿60000公里计算承担)。
e、灭火器、停车标志牌、千斤顶:检查这些车辆必备品是否齐备并放置于固定位置以确保使用需要。
2、驾驶员应爱惜所驾驶的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机件完好,保证车辆正常行驶。按时进行保养(要求依据大昌行租赁公司的规定)。
3、驾驶员任务结束应及时擦洗自己所驾车辆,以保持车容车貌的清洁干净(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并加满油备用)。
十、车内严禁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得直接制止。
十一、当遇有用车需求改变时,应当及时通知公司调度知悉。
十二、驾驶员应当确保手机的通话通畅,保证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与其正常联系(执行驾驶任务除外)。
十三、一年内发生驾驶员全责车辆事故时,第一次事故驾驶员需承担车辆事故维修总费用的10%,第二次车辆事故驾驶员需承担事故维修总费用的20%,第三次车辆事故驾驶员需承担事故车辆维修总费用的30%,同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十四、工作时间,将通过视顿、拍照成者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不定时的车容车貌、仪容仪表抽查。
十五、过路桥费要按实际发生额报销并和路单费用保持一致,经驾管市核报部门领导签字准予报销。无工作任务、车辆维修保养的,到公司报销费用、及周-的安全例会时不允许私带公司车辆。
一、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理
因病或事假不能上班,须提前致电主管领导申请,并填写休假单。病假并需出具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挂号单、病例、药单、病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违反服务规范的绩效处理
1、留长发、胡须、理光头或染彩发,蓄长指甲或佩戴饰品,着装或者由于仪容仪表问题被客户投诉的。
2.由于车容车貌问题被客户投诉的。
3、驾驶员未执行“一查检”而导致乘客遗忘物品失落的。
4、不使用服务规范用语的,未主动帮助乘客提拿行李被客户投诉的。
5、工作时间手机一直无法接通,开车时手机未调至震动状态或使用手机而引起客户投诉的。
6、违反公司防火规定,在停车场地内吸烟或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未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抱怨,如泄漏工资内容或公司管理制度等的。
8、严禁私自放弃和中断业务,遇客户有续用车需求,及时向调度汇报,必须服从调派。
9、车内吸烟,凡发现每次绩效扣款100元:被发现二次者给子记过处分。车内烟灰缸未及时清理者,视同车内吸烟处理。
10、开车打瞌睡、随意变道和逼抢、超速行驶等违规驾驶行为造成客户投诉,绩效扣款300元,并且停驾复训。
11、说脏话、粗话或者辱骂他人,绩效扣款300元。
12、在营运过程中,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约定点,未在约定时间接到客人,绩效扣款100元;乘客乘坐其它车辆的,其车费由责任人全额支付。造成乘客重大损失的,责任人除赔偿外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3、不服从客户安排,顶撞客户,绩效扣款300元,后果严重者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4、随车工具或证件缺损,按原价赔偿。
15、虚报公里数或小时数,虚报三费、加班费,按“假一罚十”处理,情节严重者(凡客户投诉属实者或虚报金额累计1000元以上者)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6、驾驶员因醉酒驾车被刑拘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7、驾驶员每月18-19日需将所驾车辆加油至跳枪并将车上的里程表显示数报送公司,未按时送报路码者,绩效扣款50元。
18、服务过程中严禁和其他驾驶员发生各种摩擦,处理事故须迅速,龙停车场所服从保安指挥,发生摩擦由于驾驶员处理不当导致延误客户行程,绩效扣款300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9、由于路线不熟被投诉的,停驾复训。
20、其他以上未涉及的,但有违反《驾驶员管理规范》的行为,受到客户投诉,经查属实,根据情节轻重绩效扣款100- -300元。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做到“十不准”;不准无证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没有消防设备和安全装置的车辆上路;不准随便乱停车上、下旅客:不准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驾车: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雨刮器,车辆涉水须先探明路况水情,不准涉险载客通过;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繁华路段严禁超车:不准驾车时看传呼、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2、严格行车“三检制”。转向、灯光、制动等安全部位必须齐全有效。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
3、驾驶员应自觉遵章守纪,驾车时精力集中,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严禁客运车超员、客货混装、货车载人。
第二条 会、让、超车规程
1、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的教训,行驶中注意“九防”;即车前车后防急穿:会车、超车防擦挂;道路良好防麻痹;枧线不清防快车;交叉路口防抢道,溜滑路上防侧滑;雷雨季节防超速:弯道行车防侵线:夏季炎热防困倦。
2、超、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在允许鸣号段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超前时,要确认前车让路后方可超越,查觉后有超车时,应选宽敞路段,减速靠右避让,放宽横距,不得故意不让或让车不让速。
3、通过交叉路口、弯道、狭路、桥梁、繁华路段,应谋慎驾驶,两年井行侧向间路小于安全标准以下、遇大雾、桃线不消和罪对方来车150米以内严禁超车。
第三条 夜间行车规程
1、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停车须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2、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谨慎超越。
3、会车时如遇对方车辆不关闭大灯,可闪光示意,必要时靠右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4、在有路灯地段,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边停车,若判断不清应立即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第四条 雨天行车规程
1、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若失效,视线不清应停车修复。
2、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制动和急打方向而造成制动单边溜滑。
3、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辆、行人突然横穿。
第五条 雾天行车规程
1、行车前,检查防雾灯及灯光是否完好有效。
2、能见度在5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能见度在3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能见度在1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能见度在5米内严禁行驶。
3、遇大雾、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强行超车。遇浓雾时,应停驶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专人指挥,方才通行。
第六条 涉水行车规程
1、涉水前,必须探明水情及路况,不得冒险自目通过。
2、车辆涉水、过漫水桥、路基缺口、塌方、泥石流处时必须先组织乘客下车、疏散至安全地告,做到不冒险行驶,待车辆通过后再让乘客上车,确保乘客的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
3、涉水完毕,用低速档行驶。井轻踏制动,待路片磨干。制动有效时方可正常运行。
第七条 故障和停车的规程
1、车辆在行驶中,因转向、制动、传动,雨刮器等机件发生故障,直楼影响安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油路故障时,严禁直流供油和勾油行驶。
2、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在宽阔的地段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在交叉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移出路口,靠右停放,井正确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3、车辆长时停放,应按规定的地点停放,拉紧手利,推进排档巡视检查无误后,切断电源开关。锁好车门。
第八条 事故的处理规程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 保护好现场(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的事先找好事故现场口击证人取证,并设立标记)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分公司安全机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动现场或隐满事故不报。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岗位责任制
1.第一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宜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和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井负责组织实施。
2、第二负责人为公司营运部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提高对交通事故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3)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惩,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3、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相关的义务和培训教育安排。
(3)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维修制度。
(4)熟悉车辆性能,学习先进的技术经验。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使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车辆经营处于良好安全技术状况,保持车容整洁,促进司乘人员对车辆的维护和和保养,提高车辆的完好合格率,公司安全生产自查采取定期(每季度)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及时修复。
三、驾驶员要自 觉接受检查。
四、检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负责任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停车要停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
六、检查出的问题 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安全经理。
七、营运车辆必须按期进行维护。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驾驶员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充分认识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启发其爱岗敬业的自觉性,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理条例》、安徽省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部]的规章制度,安全行车并严格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定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5年年以上驾驶经验并开具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
4、公司对其进行理论和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逐步培养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安全、及时、便捷、优质的服务。
2、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和检测,不合格者,不得上车。
(八)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为了快速有效地实施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预案。
2、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应以保护生命,财产为主要目的。
二、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类型原因
1、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酒后、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2、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3、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转弯半径过小等。
4、环境因素影响:雨、雪、冰雹等恶劣气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交通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电话: **
成员:** 电话: **
主要职责:指挥应急救援
调动应急车辆、人员、物资实施救援应急行动:配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2、交通运输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落实应急抢险的各类车辆,接驳受困人员,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物资运输到现场。
四、交通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电话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请求当地公安部门保护。
2、公司根据事故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公司电话:**
五、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接到事故电话,各小组成员立即到岗。
2、交通运输组接到指令,立即安排应急车辆。
六、应急预案解除
1、公安交警部门勘察处里完毕。
2、事故车辆已妥善处置。
3、保险部门向车制投保公司,校保险合同来取理始。
(九)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为有效实施对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放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措施,公司配备了公务用车易车辆定位系统平台。
二、使用的公务用车易车辆定位系统平台要求:
1、驾驶员的(安卓、苹果系统)手机上全部安装公务用车易驾驶员版app。
2、根据平台要求驾驶员进行确认、执行、路码录入、结束、签字等流程。
三、公司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四、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子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物。
五、为确保定位装置e常使用,所有车辆必观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公司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年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人员给予处罚。
六、监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积极的和平台服务商沟通,学习,加深对平台的了解:如发现平台出现异常,应及时向领导和服务商沟通。
七、公司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十)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为确保gps车载终端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gps车辆监控平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根据国发[2012]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责
1、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使驾乘人员认识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对于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企业的管控。
2、认真执行gps安全监控各项规章制度、监管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定期对本企业的道路运输gps监控情况组织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对违反gps管理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车载gps终端出现故障时及时汇总登记,联系gps运营商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车辆监控的畅通。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严禁私自拆除、改变或改装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进行更换或维护。
2、严禁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保持终端信息畅通。
3、严禁恶意屏蔽或干扰车载gps终端信号,致使车辆无法监控。
4、严禁车辆终端不在线时,营运车辆。待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后方可恢营运。
5、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和运营规定,对监控平台提醒的违章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维护人员职责
1、对新入户车辆安装规定要求的gps车载终端设备和回收报废车辆的gps车载终端设备
2、定期对车gps终端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计划检修和处理日常故障,力求使所修设备尽快恢复原有功能,并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认真详细地做好维修记录。
(十一)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单位安全运输生产,进步加强年辆动志监控系统平台的运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监控、调度、限速等管理作用。有效制止造章行车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并落实专人负责动态监控平台的管理工作,保证平台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二、监控室工作人员严 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仔细的对公司所属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车辆运行动态,对系统发出的报警信息,记录反映的违规情况。
三、驾驶人员要确保动态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保护好动态车载终端,使之始终处于工作正常状况。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公司反映,及时进行维护。
四、动态监控人员和驾驶员应严 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无故损环设备设施或擅自关闭设备,按公司相关规定给子相应经济处罚。
(十二)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脱岗、遇岗或在岗不履行职责。
2、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租车运行相关信息。
3、人员变动时,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上班未处理完的事务,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保持值班期间事务处理的完整性。
(十三)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1、公司要严格执行动态监控值守工作制度。监控人员要实时分析、处理车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违法行为,并统计记录存档于动态监控交通违法信息处理台账。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符合道路运输监控管理办法和农村客运道路运输管理的规定。
3、凡驾驶员违法夜间禁行规定,按照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对车辆作出处理。
4、凡动态监控管理人员擅离职守、对车辆运行情况不能做到有效监控的,一经发现,按照规章制度对当班监控人员予以批评并作出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玩忽职守者,予以解聘。
5、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办报告,安全办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公司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公司在事后应当及时给子处理。
6、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事后应当及时给予处理。
7、公司应当确保车辆动态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8、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不得安排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任何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动态监控人员要准确、完整录入车辆和驾驶员资料并及时更新,做好交通违法车辆监控数据统计汇总。
【第16篇】汽车融资租赁具体流程图
汽车租赁是指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交换使用权利的一种交易形式。
汽车租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1、长期租赁,是指租赁企业与用户签订长期(一般以年计算)租赁合同,按长期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通常包括车辆价格、维修维护费、各种税费开支、保险费及利息等)扣除预计剩存价值后,按合同月数平均收取租赁费用,并提供汽车功能、税费、保险、维修及配件等综合服务的租赁形式。
2、短期租赁,是指租赁企业根据用户要求签订合同,为用户提供短期内(一般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用车服务,收取短期租赁费,解决用户在租赁期间的各项服务要求的租赁形式。
3、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的所有权为目的,经营者则是以租赁的形式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其实质是一种带有销售性质的长期租赁业务,一定程度上带有金融服务的特点。
4、经营性租赁,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的使用权为目的,经营者则是通过提供车辆功能、税费、保险、维修、配件等服务来实现投资收益。
汽车租赁备案办理条件
1.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汽车租赁”项目;
3.备案的车辆应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且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所有人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办理汽车租赁备案申请材料
1.《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备案表》、《汽车租赁营业门店备案表》、《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及电子文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营业门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另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各营业门店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报承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7.企业法人、各营业门店分支机构的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停车场地产权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及复印件;
8.依据《地方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db/t475-2007制定的本企业汽车租赁经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