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定额发票印刷日期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额发票印刷日期,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定额发票印刷日期
定额发票是运营单位依据税务登记证到当地的税务部分收取的购买的发票,一般是小规模纳税人常常会运用到.假如这些发票丢掉的话,就需要及时告诉税务部分.那营改增之后定额发票能够入账吗?只需发票真实有用,那么营改增之后定额发票能够入账.
营改增之后定额发票能够入账
定额发票能入账.只需是真的,就能入账.
定额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是税务局为了便利个体户等零散纳税人运用和税收办理而拟定的的.
定额发票是运营单位凭仗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分去购买的,并在规则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
交纳税金的时分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分,税务部分便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假如你的定额发票丢掉的话,应及时告诉税务部分,逾期的话你就要按你其时所购买的数量来交纳税金了.
营改增后国税定额发票能报销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办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现已清晰,营改增纳税人能够正常的运用的发票品种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出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定额发票是有用期的,2016年5月1日曾经印制的定额发票,一般推迟运用到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各省国税同意,能够推迟到8月31日.供给港口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装卸转移服务、旅客运送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仍可运用定额普通发票,付款方是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的.只需是鉴别为真,并在有用期内的定额发票是合法的报销凭证.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国税定额发票是能够报销的.可是,不能够抵扣进项,只能做在本钱里边.
以上内容信息,便是环绕营改增之后定额发票能够入账的具体阐明.即便是营改增之后定额发票,也是合法有用的发票,也能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咱们入账是没什么问题的.关于营改增后国税定额发票的话,咱们也能进行报销处理的.
【第2篇】非定额发票是什么
一、有效税控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底实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通行费电子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23年1月1日启用税控新版)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2023年4月1日起税控)
二、有效非税控发票
6、通用机打发票(出租车卷式发票)
7、通用定额发票
8、通用手工发票
9、客运发票(出租车、火车客票,航空客票电子行程单)
10、门票
三、失效发票
1、原地税发票,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其中部分冠名发票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个别省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原国税发票,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停开。
3、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7月1日起停开。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费电子发票)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版)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6、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非税控)使用至2023年3月31日
来源:财税蜂语 作者:工蜂老五
【第3篇】定额发票最高中奖金额
倒计时!
距离首次发票摇奖活动
发票输入截止日期还有3天
最激动人心的摇奖环节
就要与各位朋友们见面了
也许,你与大奖只差了一张发票!
中奖,咱们分步走!
由平阴县财政局、平阴县税务局、平阴县司法局、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阴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首期平阴县发票摇奖活动即将开始!
每期奖金总额20万元
最高奖项10万元
开始心动了吧!
那就赶快行动吧!
只要你在平阴范围内
购物、住宿、下馆子、物业缴费等个人消费
一定记得主动索要发票
发票金额超过50元
就可以参加发票摇奖了
想中10万大奖? !
只要参加发票摇奖
那就不是梦!
想中奖,秘笈在下面......
q:
谁能参与这次活动?
a:
1.在平阴县范围内,本地居民或外来人员因个人消费索要的符合本活动要求的发票均可参与发票摇奖活动。
2.参加摇奖活动的发票,票面必须整洁完好,票面必须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必须将客户名称、开具日期、服务项目等要素填写完整。
3.参加摇奖活动的发票,单张发票面值金额在五十元(含)之上,每期摇奖发票为本月开具的发票。
4.每张发票只能录入一次,重复录入的发票信息无效;已经参加摇奖的发票不再参加以后各期发票摇奖,每个人在同一天连续取得的连号发票录入只计算第一次。
q:
发票什么时候录入?
a:
(一)开具时限:自2023年11月起,每月开奖一期,次月第二个周日开奖。每期有效发票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天24时。
(二)录入时限:每期有效发票录入时限为:当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天24时,过期录入无效。
q:
那些发票是可以录入的,有什么要求?
a:
在平阴县范围内,纳税人依法在县税务局领取并按规定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用于个人消费、金额五十元(含)以上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商品零售业
商场超市、加油站、日用百货、家电家具、服装鞋帽、黄金饰品、烟酒、粮油
生活服务业
酒店餐饮、宾馆住宿、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照相、美容美发、快递服务等
加工修理业
手机电脑维修、家电维修、车辆维修等
其他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发票
(二)发票票面必须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购买方名称、开具日期、服务项目等要素须填写完整规范。
(三)票面整洁完好。
q:
哪些发票不能参加摇奖?
a:
通讯行业发票,有线电视发票,医院各类费用收据,购买机动车发票,购买房屋发票,过路过桥费发票,金融、保险类发票,水电费、取暖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等不在平阴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在平阴县独立核算的单位开具的发票除外),其他非用于个人消费的发票。
q:
有了发票如何录入?
a:
掌上平阴app
参与发票摇奖活动,须下载登录“掌上平阴”客户端,点击首页“发票摇奖”图片进入发票录入页面
按要求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需手动填入)
提交成功后参与摇奖。发票录入信息与票面信息须保持一致。
掌上平阴微信公众平台
打开微信公众平台菜单栏,点击“新闻社区”
选择“新闻社区”中“发票摇奖”
按要求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
q:
摇奖有哪些步骤?
a:
(一)入围者抽取
入围者的抽取工作当月完成,具体时间以平阴县发票摇奖活动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入围者包括场外幸运奖、场内参与者。
(1)场外幸运奖抽取。从每期录入的发票池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357张发票,每张发票(需经验票合格)的持有者将获得100元奖励。
(2)场内参与者抽取。从发票池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160张发票,每张发票持有者(经验票合格后)成为场内参与者,参加现场开奖活动。场内参与者须符合“一人一发票一入场券一马夹一座号”的要求。
(二)入围信息发布。每期场外幸运奖获得者和场内参与者名单于抽取日当天在“掌上平阴”客户端、“掌上平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短信通知入围者。
(三)入围发票核验。
入围者应按照开奖公告的要求,持身份证原件、入围发票原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办理登记、验票手续。
(1)场外幸运奖验票兑奖。经验票合格的,每张发票现场发放100元奖金。
(2)场内参与者验票登记。经验票合格的,每张发票发放当期现场开奖活动入场券一张(当期有效)。
逾期未办理验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经核验不合格的发票取消入围资格。
(四)现场开奖及兑奖。
场内参与者须持身份证原件、入围发票原件、入场券按时到达开奖现场抽取号码,领取马夹,并对号入座参与开奖活动。
兑奖时间、地点以平阴县发票摇奖活动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兑奖时须提供活动入场券、中奖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
逾期未办理兑奖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中奖者获得的奖金,超出800元的按照中奖所得金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发票摇奖活动办公室代扣代缴。
q:
参与摇奖,奖金都有多少?
a:
(一)按每月一期设置奖项,每期奖金总额为20万元,设置场内奖、场外奖共计533个,场内奖通过现场活动产生,场外奖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产生。
奖项及数量设置如下:
一等奖:
10万元,1个(场内)
二等奖:
1万元,2个(场内1个、场外1个)
三等奖:
2000元,10个(场内5个、场外5个)
幸运奖:共20个(场内10个、场外10个)
名额分配:800元4个,600元4个,500元4个,300元8个。
参与奖:
100元,500个(场内143个、场外357个)
(二)摇奖活动现场产生的以上奖项,场内参与发票每张只能获得一个奖项。若有多次中奖情况,只能保留其一,其余奖项通过活动现场送出。
q:
如果你发现有发票违法行为可以举报:
a:
(一)发票违法行为
1.经营者没有发票或拒不提供发票的;
2.以白条、消费小票代替发票的;
3.开具的发票项目填写不齐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4.开具的发票项目与发票的使用范围不符的;
5.其他发票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对上述违法行为,消费者可直接拨打税务部门举报电话:0531—87898817或0531-67812366进行举报,县税务部门将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置,并在相关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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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发票摇奖组委会所有)
【第4篇】怎么计算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关于发票
发票的种类有很多,
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这些发票都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粘贴在记账凭证上的,
是记账的重要依据,
也是报销的必要条件。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向税务部门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交纳税金的。
市 民 反 映
随州市很多行业(宾馆、商店、酒店、加油站等)均在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消费者持此类发票无法在公司报销(来电人不愿提供具体公司名称)。来电人认为所有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的商户都属于偷税、漏税。
市 民 诉 求
1、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所有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的商户是否属于偷税、漏税;
2、咨询为什么商户均在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而不是正规机打发票。
市税务局反馈:
投诉人反映我市很多行业纳税人使用湖北通用定额发票,无法在公司报账等诉求,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予以回复:
1、湖北通用定额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统一印制的,不用填开的,有固定数额的发票,共有小额10元、20元、50元、100元等面额的版本,纳税人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使用,与机打发票性质相同;
2、对于反应的无法在公司上账或报销不了事宜,建议提供具体公司名单,税务机关将对公司进行政策辅导,帮助投诉人解决无法报销等事宜;
3、纳税人使用定额发票后,按季度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做好日常征管工作,对发现未如实申报的将予以处罚,并督促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
【第5篇】营改增后定额发票还能报销费用吗
导读:发票报销是公司日常必不可少的动作,在报销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对此,本篇文章将会给您主要讲述的是营改增后常用发票报销的种类,详细内容请您参考如下,相信您看完后就会有一定的了解了。
营改增后常用发票报销的种类有哪些呢?
答:小编了解到,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这样开具的发票,不能报销。
那么,对于营改增后常用发票报销的种类,会计学堂给您整理了如下:
一、普通发票
1、通用机打发票
(1)卷式
(2)平推式
(3)医疗门诊发票
2、通用手工发票
3、通用定额发票
二、增值税发票
1、增值税普通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交通类发票
1、公共交通发票
2、高速公路通行费专用发票
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4、专业发票
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6篇】定额发票报销规定
有这样一个问题
一直困扰着双双
曾一度以为
只有双双一个人不知道!
结果!
↓↓↓
emmm
“我收到了发票咋个看真伪呢?”
“糟了,我这个发票已经被验旧了,咋回事哦”
……
不会验证发票
你就缺少了一项生活技能!
万一发现了发票已被验旧
或为假发票
你就吃亏了
……
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
看起来小小一张发票
学问也很多哦!
所以今天双双就为大家准备了
发票查询相关操作
收藏备查吧!
“发票查询”的功能,在“四川税务”app、电子税务局都有相关的功能模块,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双流税务”的微信公众号,一点即查!
(双流税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打开“双流税务”微信公众号后
点击微信菜单
【纳税服务】-【办税服务】
进入四川税务页面
↓↓↓
进入发票查询页面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线查验。
可使用计算机浏览器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除此之外的其他发票,均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的【发票查询】功能查询。
双双说:
例如定额发票是这样的——
通过“双流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发票查询”页面。
对照要查询的定额发票,填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要注意一一对应哦,可不要填反了。
(小提醒:填写“发票代码”时,要注意字母的大小写。)
填好“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再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就能查询出这张发票的相关信息啦。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还会接触到很多增值税普通发票
例如这样的——
在我们前面介绍的发票查询方法中已经提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线查验,请使用计算机浏览器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下面我们再以上面提到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
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在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询发票的操作方法吧
第一步
打开电脑浏览器,访问网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在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前,小编要提醒大家:如果您是第一次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并且电脑没有安装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数字证书的根证书,打开上述网址访问时,将会出现如下提示:
以上提示信息是用ie浏览器访问时所出现,如果你使用chrome浏览器,则可能出现如下提示:
出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只要点击“高级”(如上图所示)按钮,或者ie浏览器界面中的“详细信息”,再点击“继续前往inv-veri.chinatax.gov.cn(不安全)”,或者ie浏览器界面中的“转到此网页(不推荐)”。
第二步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
仍然以我们前面所列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为例。对照“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校验码”依次填入即可。
第三步
点击“查验”按钮即可,就能查询出发票的相关信息啦。
怎么样?
so easy吧~
编辑 李斯敏
审核 周星云
来源 空港融媒、双流税务
【第7篇】通用定额发票税率
查询定额发票真伪的方式为:1、通过对应省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2、公众号查询;3、通过12366在线咨询发票流向信息。
定额发票查询的操作步骤
通过对应省市税务局官网查询的流程:
比如查询大连定额发票真伪,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在“纳税服务”的“公众查询-发票查询”栏下,进行查询。
通过公众号查询的流程:
比如四川省定额发票查询,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服务菜单进行操作:
(1)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菜单“查询咨询”-“发票查询”;
(2)进入“发票查询”页面;
(3)在发票查询页面,依次输入需要查询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以及系统“验证码”。
(4)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该定额发票的相关信息。
定额发牌还可通过以下方式鉴别是否可用:
1、观察发票监制章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税务局”字样,如“广东省税务局”,字体为7磅楷体,颜色为大红色。
2、判断发票是新版还是旧版
观察监制章,如果印刻的是广东国家税务局字样的发票,则就是旧版发票,如果印刻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字样的发票,则就是新版发票。其次看发票代码,第6位、第7位数字为19或者20的是新版,其余的均为旧版。对于旧版发票,需要纳税人携带到办税服务厅更换新版,方可使用。
3、查看发票有效期
(1)观察发票是否有“本发票在xxxx年x月x日之前有效”的字样,如果有,则根据日期判断是否过期,过期则意味着无效。
(2)如果定额发票没有有效日期,则以税务局通知为准,超过税务局公告的日期,发票则不能再适用了。
税猫:税前测、税平安、安心税
【第8篇】国税定额发票纳税申报
潍坊卓尔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致力于工商财税行业。专业为企业提供注册公司、财务代理、工商代办、公司注销、商标注册、财务外包、财务咨询、税收筹划等一站式服务。携手卓尔财税,让您财税无忧!
定期定额个体户的发票开票额大于核定定额需要申报吗?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来源:凌峰税讯
【第9篇】地税局通用定额发票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
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萌萌
今天,小编正式答复大家: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0
1
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0
2
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0
3
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来源:厦门税务,同安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第10篇】发票超定额如何补税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明确个税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年入不超12万或补税不超400元 可免汇算清缴
个税汇算清缴渐行渐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即将在明年开展办理的个税汇算清缴,将帮助纳税人精准计算实际纳税义务,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保障个税改革成效充分显现,推动个税改革最终落地落实。
看点一
汇总收支、精准计税
推动个税改革落地落实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起征点”上调、调整税率结构、引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空前力度的改革给千家万户送来更大力度减税,也带来个税征管的巨变。
如今,我国个税实施“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业内人士称,简而言之,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广大纳税人的收入结构和各月取得收入不尽相同,或会出现纳税人申请退税或补缴的现象。“汇算清缴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将促进纳税人更加精准计算全年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纳税。”
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来,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个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看点二
税款多退少补
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征求意见稿对实际中的不同情形进行了明确。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三种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李旭红说。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两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一是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若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种是平时多预缴了个税,需要申请退税;另一种是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
看点三
自办、代办、线上办
多渠道办税便利纳税人
依据新个税法,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办理。
当前,大多数百姓对汇算清缴这一新鲜事物还较为陌生。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提供高效、快捷的办税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自行办理、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理汇算清缴的三种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之一。
在办理渠道上,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便民理念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大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络和手机享受申报表预填服务,只需查看、修改、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据了解,税务机关还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分阶段、分梯次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通过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
此外,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同日发布
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事项
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12月14日至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我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各类问题,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文/新华社
填报服务
填报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税总局提醒九大易错点
针对纳税人在填报新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国家税务总局12月14日发文,提醒要特别注意一些容易填错的地方。
提醒一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
父母双方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纳税人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二
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
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提醒三
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
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提醒四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提醒五
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
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
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
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
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
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证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
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
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提醒九
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
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记者 张钦)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转自:新华网
【第11篇】定额发票还能用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已经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定额发票是有效期的,2023年5月1日以前印制的定额发票,一般延迟使用到2023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各省国税批准,可以延迟到8月31日。
提供港口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旅客运输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仍可使用定额普通发票,付款方是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的。只要是鉴别为真,并在有效期内的定额发票是合法的报销凭据。综上所述,营改增后国税定额发票是可以的报销。但是,不可以抵扣进项,只能做在成本里面。
【第12篇】长途汽车定额发票票样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一种发票,这种发票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金额固定,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这种发票就是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自营改增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01
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新版发票监制章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新版发票监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启用。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新版发票监制章印模如下。
02
发票核定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发票使用”,然后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在票种核定变更申请表中点击“增加”,发票种类名称的下拉菜单内选择所需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
03
发票信息查询
对需要查询上海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上海税务局官网,点击“我要查询”,选择“发票信息网上查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通用定额发票正面用清水涂抹后会显现隐形图案。
来源:上海税务
【第13篇】国地税合并定额发票监制章
管账先生导读:
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发票换版本,换监制章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发票凡是涉及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得换。为什么不说地方税务局呢?因为16年营改增,地税发票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只留下国税发票。营改增之前的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都早已经改版为国家税务局监制。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现在国地税机构又合并,当然又需要变了哦,国家税务局也不存在了,都变成税务局了,所以当然又得变了。
变成这种了,国家税务局的字样消失,统一变成××税务局,比如河北省的,就是河北省税务局。
那么到底哪些发票还可以继续使用了?哪些不能使用了?
根据《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可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这样还要特别说一下,有些朋友看了一些文章,又跑来问定额发票还能用不?通用机打发票还能用吗?
这里小编也强调一下,就是一个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所以,哪些需要换?你看看发票上面监制章就知道了。
一、以前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就不用换,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这些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不用更换。
二、以前是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就需要换,具体有哪些?我们一个个来看看。
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等,在2023年12月31日后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原通用机打发票
原通用手工发票
原通用定额发票
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原发票换票证
我们在2023年收发票的时候就要注意,但凡2023年1月之后开具的,就不能是老版本的监制章了哦。
来源:网络资料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第14篇】定额发票的使用期限
那么到底哪些发票还可以继续使用了?哪些不能使用了?
【1】.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纳税人用税控设备开出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后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可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因此,只要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都可以继续使用。
【2】.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等,在2023年12月31日后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原发票换票证
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原通用定额发票
原通用手工发票
原通用机打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规定可知: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后,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使用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因此,以上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等都需要更换新的发票监制章,2023年1月1日之后都不能使用了!
千万不要不当回事!旧版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抵扣税款
案例:
2023年1-8月,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571929075)从哈尔滨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75632710x)购入水泥熟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不含税金额合计56,191,679.51元,进项税合计9,552,585.39元。开票日期均为2023年,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
经调查,上述业务真实,取得的发票,除加盖旧式专用章外,没有其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办法规定,发票专用章属于发票的基本内容,是确定发票法律效力重要形式特征。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新的“发票专用章自2023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的规定,以上69张发票均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根据国税发[2008]40号文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规定,经请示哈尔滨市国税局研究同意,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上69张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
限企业于2023年9月30日前,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件告知:
1.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然后依法向哈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2.本通知要求其他事项的,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哈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是2023年的案例,但是结合现在税前扣除和税款抵扣的政策可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于作废!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15篇】定额发票真伪辨别
日常工作中,会计离不开与发票打交道,自然也会收到各式各样的发票。而有一类发票,平常遇到不多,但产生的问题却不少!
它就是定额发票,即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票样)
关于定额发票,最常见的问题有:“现在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如何判断定额发票真伪?”、“定额发票没盖章能不能报销?”。
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一、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
当前定额发票并没有取消,比较常见的有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定额发票,旅行社收取的服务费定额发票,以及火车票退票费定额发票等。
如果对方开了一张定额发票,依然是可以用的,只是需要注意辨别发票是否合规。
判断定额发票合规性,主要关注以下两点:定额发票有没有盖章,以及是否为新的发票监制章。
首先,没有盖发票专用章的定额发票肯定是不合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当前除了部分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替代发票专用章之外,其他类型的发票都要盖发票专用章,定额发票也一样。
其次,如果定额发票盖章了,还要看是否为新的发票监制章。自2023年国地税合并后,印制有原发票监制章的旧版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就不能再用了。
比如收到了下面这张通用定额发票,自2023年1月1日起就是无效的:
如果企业收到加盖了新发票监制章的定额发票,则可以报销和入账。
由于定额发票采用的是领用形式,只要领用的是盖有新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并没有时效性的要求,也就是说,2023年领用的发票,2023年依然可以用。
二、如何判别定额发票的真伪?
上面提到定额发票的合规性的辨别,前提是业务真实,但如果纳税人收到的是一张假的定额发票,该如何判别呢?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网上查询了!
因为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只能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而定额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通过上述方式可能无法查询到发票信息。
对此,纳税人可以使用当地的电子税务局来查询。以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为例:
1.打开当地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公众服务】模块:
2.选择【发票查询】,【发票查询】模块包含“发票流向查询”和“发票开票信息查询“,可根据需要选择查询:
3.发票流向信息查询结果:
在发票流向信息查询结果中,不仅可以查到发票的状态是否正常,还能看到领用人名称,以防收到的发票为开票方套用其他企业定额发票,造成后续的风险。
除了以上网上查验的方式,其他的鉴别定额发票真伪发票的方法,还包括通过物理鉴别(查看发票水印),以及通过税务机关提交发票信息鉴别等等。
三、收到定额发票能抵扣进项吗?
自2023年4月1日起,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进项抵扣。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员工出差,坐长途汽车或地铁交通取得的定额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案是不能。根据“39号公告”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由于定额发票上没有旅客身份信息,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
另外,如果收到火车票等退票费这一类的定额发票,能抵扣进项吗?
答案也是不能抵扣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虽然政策明确了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要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在链条上应是可以抵扣的,但由于定额发票属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合法凭证,因此不能抵扣。而如果收到退票费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项
【第16篇】定额发票遗失2本怎么办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日常工作中,财务人员保管不当和快递发票是导致发票遗失的重要原因,本文主要介绍发票遗失的后果以及如何预防发票遗失!望各位财务人员认真阅读消化!
首先,目前发票种类有哪些?
对于个人消费者,您可能会收到手工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对于企业消费者,若是一般纳税人则还可能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包含了哪些内容?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对于企业消费者来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实需要付款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部分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消费者只要将上述信息准确告知销售方,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
丢失发票的会有什么后果?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发票份数在五份以下的,处二百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份数在五份以上二十五份以下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份数在二十五份以上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如何预防发票遗失?
1、制定专帐登记制度。
就是要设立发票管理总帐和明细分类帐,对所有集中保管的发票登记入帐,通过帐、表反映发票印、领、用、存数量情况,并由购(领)人员签章,做到手续齐全,责任清晰,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2、制定专库保管制度。
就是要有专门的发票存放设施,确保发票的安全。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立专门存储发票的仓库,并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霉烂毁损、防虫伤鼠咬、防丢失等安全措施。用票单位和个人也要配备专柜,并分门别类、按顺序号码堆放,要有利于存取和盘查。
3、制定保管交接制度。
发票保管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或因故离职时,均须将本人所管发票及领发登记簿,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有关人员进行实地监交,交接手续不清不得离职。在发生移交时,均应填制移交清册,由接替人员逐项核对、清点验收。用票单位和个人已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在保管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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