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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怎么领取(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55

定额发票怎么领取

【第1篇】定额发票怎么领取

10月21日,满洲里市首台定额发票自助领取设备在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区正式投入使用,这是合作区税务局持续推进“互联网+税务”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以前人多的时候,领用发票需要排队等很久,现在好了,有了定额发票自助机,再也不用排队了!”正在办理业务的杨女士高兴地说道。

据了解,定额发票自助领取设备投入使用后,通过实名认证的领票员,只需要验证通过本人身份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并选择相应面额的定额发票即可领取,整个过程只需1分钟左右的时间。大幅减少了纳税人办税时间,切实提高办税服务质效,进一步缩短了办税时间,实现纳税人和服务人员办税效率 “双减负”。定额发票自助发售终端以其实用性和便利性受到了征、纳双方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第2篇】定额发票可以抽奖吗

最近,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长春市开展了“惠满春城”消费季,将发放1亿元的消费券。

其中就有发票抽奖促销活动,一等奖是65台红旗h5轿车,一天抽出一台,可以说是很大的奖了。

通知的内容可以看结尾的了解更多。

关于官方以及各大媒体发布的内容,基本都是一样的通知形式,而没有更进一步阐释,有很多地方普通老百姓还会存在疑问。

关于这些内容,有几点我的理解,还有一些疑问。

关于抽奖范围

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才有资格参与抽奖:

1、发票种类:消费者个人(自然人)取得的由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经《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解读:第一个重点是自然人,也就是说发票抬头不能是单位;

第二个是在长春市登记注册的实体店,在发票的左下角我们能看到销售方的名称和地址,从这能判断是不是在长春;

第三个是增普和增普电子发票,还有机动车销售发票,从这能看出来,长春市也是为了刺激汽车消费。

疑问:我对购房发票不了解,不知道购房发票是否也符合条件。

2、发票金额: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的发票;

解读:这个不难理解,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分开开多张100以上的发票,提高中奖率。

疑问:发票金额指的是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没明确说,谁能科普一下?。

3、开具时间: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在2023年4月26日至6月29日期间开具的上述发票。参与抽奖时,发票数据以《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中的电子数据时间为准。

解读:比较好理解。

4、参与主体:取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发票所载“购方名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购方识别号”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方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解读:也就是发票抬头得是自己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得是自己的身份证号。不能像以前那样开“个人”俩个字。这是重点。

关于抽奖期限

从2023年4月27日至6月30日每天进行抽奖,共65期,开完的发票在第二天能参与抽奖。

关于奖项设置

奖金总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

每期一等奖1名,奖励红旗h5轿车一台(价值20万元),共65台;

每期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5000元购物卡1张,共260张;

每期三等奖20名,奖励价值500元购物卡1张,共1300张。

解读:主要说一下一等奖的红旗h5轿车。

h5是红旗面向年轻人的一款轿车,外形比较年轻时尚,售价也是红旗品牌在售车型中价格最低的,顶配价格还不到20万;

疑问:因为并未公布获奖车型的配置,是最低配还是最高配,它的售价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对此处存疑。不过按照奖金价值20万来看,很大可能性是最顶配。

关于抽奖方式

没什么好说的,采用第三方的电脑抽奖。

关于兑奖

其中第四项说:中奖车辆实际成交价格,超出奖金限额部分由中奖者补齐,未达到奖金限额部分不退现金。车辆交易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由中奖者承担。

解读:也就是说奖品只是裸车,车辆落籍的相关费用(购置税、车船税、保险、上牌费等)都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大约得2万。

关于其他事项

第四项说:发票中奖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代扣代缴。

解读:每个奖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二三等奖这个都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意外所得,就像中彩票一样,需要缴纳20%的税,也就是500元的购物卡,还得缴纳100元的税,以此类推,一等奖的车也同样如此。

此外,如果您怕收到的是假发票,一方面您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验真。

以前是开完发票最早得第二天才能查询验真,遇节假日顺延,现在是当天就能验真。

另一方面您还可以拨打各地区的税务机关举报和咨询。

在多年以前,就有定额发票抽奖的活动,也中过很多10万元大奖。

这一次长春市推出这项活动,一方面是刺激消费,消弭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消费市场的重创;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增加税收,很多人消费完没有开发票的习惯,收款方就不需要缴税,这就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这次的抽奖,可以刺激老百姓的纳税意识,希望大家消费完记得索要发票。

兴许那65台红旗h5轿车,就有你一辆

原新闻链接可查看下方的“了解更多”

【第3篇】定额发票需要盖章吗

你了解发票盖章的要求吗?

今天就给大家来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1

国家明确!

发票这样盖章罚款1万!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由此可以看出,小小的发票章风险却不小,那么如何正确地加盖发票专用章呢?我们往下看...

2

2023年最新!

不同发票盖章要求汇总!

您的发票章都盖对了吗?发票盖什么章?怎么盖?小编给大家做了个汇总:

票种

发票盖章要求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⑴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版开票软件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⑵使用税务ukey版开票软件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不必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附件2《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第二条第(二)项第4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通用定额发票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推行通过区块链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三条

3

发票章不清晰

盖了两个章怎么办?

有的会计人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盖章的时候企业信息显示不全,或者糊掉了,可以再盖一个清晰的在旁边吗?

官方统一回复:

厦门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文件暂无规定因发票专用章不清晰重新加盖为无法律效力的情况。

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税务局给了明确答复:发票上盖章不清晰的“可以补盖”。

注意:补盖的印章要保证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

4

发票章其他热点问题答疑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政策参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实务中有很多企业记账联也会盖上章,这也是可以的。

5.电子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需要。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当然现实中很少出现这种被罚款的情况,一旦发现补上章不就完事了。

温馨提示:虽然发票盖章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会计工作无小事,只有取得合法合规的发票,才能减少税务审核的风险。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建筑财税频道、中国会计报,由深圳航天信息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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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有什么用

版权声明:以下内容由会计网原创首发,作者:会计网老师,转载请务必留言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来源,违者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谢谢!

1、商业医疗保险都可以个税前扣除200元/月吗?

只要有税优识别码的商业险才可以抵扣个税。“税优识别码”将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确定后下发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打印在保单上,是纳税人据以税前扣除的重要凭据。

因此,今后纳税人在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时,均需提供“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未获得“税优识别码”,以及购买其他保险产品的,将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2、北京的小规模公司,印花税是月报还是季报?还有,如果本月有印花税,并且在税务局都交了印花税,还用网上申报吗?

按月度还是季度申报具体是看税局给企业核定的,这个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看到。如果核定的是月报,已经缴纳的仍然要按月报按期申报,已经缴纳的可以扣除。

3、餐饮定额发票还能用吗?有哪些相关细则?

饮定额发票不可以使用了,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自2023年7月1号起不能再用。

4、公司租赁营业场所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通常是出租房缴纳房产税,按从租计征来计税。

5、企业销售商品时以现金支票代垫运费2000元,该代垫运费已随货款办理好托收手续,分录怎么写?

运费发票开具给采购方且转交采购方、收取代垫运费的:

借:应收账款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6、一般纳税人16%改为小规模纳税人(3%)需要什么手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库存商品是否一定为零才行?

一般纳税人变更小规模不必要去库存商品是0的情况,带上营业执照副本跟公章去税局,按税局要求填写相应表格申请。

7、刚从单位离职了,新单位有三个月实习期,这个期间的保险是不是要自己补交?

试用期也是要为职工要缴纳社保的。

8、如果通讯费报销,发票的抬头是员工个人呢?需要缴纳个税和税前扣除吗?

如果不是公司抬头的发票,需要计入工资里面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有不正确之处欢迎大家讨论 请提出指正。

学习要坚持才有用:

【第5篇】发票超定额补税的依据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明确个税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年入不超12万或补税不超400元 可免汇算清缴

个税汇算清缴渐行渐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即将在明年开展办理的个税汇算清缴,将帮助纳税人精准计算实际纳税义务,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保障个税改革成效充分显现,推动个税改革最终落地落实。

看点一

汇总收支、精准计税

推动个税改革落地落实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起征点”上调、调整税率结构、引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空前力度的改革给千家万户送来更大力度减税,也带来个税征管的巨变。

如今,我国个税实施“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业内人士称,简而言之,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广大纳税人的收入结构和各月取得收入不尽相同,或会出现纳税人申请退税或补缴的现象。“汇算清缴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将促进纳税人更加精准计算全年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纳税。”

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来,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个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看点二

税款多退少补

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征求意见稿对实际中的不同情形进行了明确。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三种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李旭红说。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两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一是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若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种是平时多预缴了个税,需要申请退税;另一种是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

看点三

自办、代办、线上办

多渠道办税便利纳税人

依据新个税法,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办理。

当前,大多数百姓对汇算清缴这一新鲜事物还较为陌生。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提供高效、快捷的办税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自行办理、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理汇算清缴的三种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之一。

在办理渠道上,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便民理念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大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络和手机享受申报表预填服务,只需查看、修改、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据了解,税务机关还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分阶段、分梯次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通过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

此外,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同日发布

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事项

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12月14日至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我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各类问题,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文/新华社

填报服务

填报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税总局提醒九大易错点

针对纳税人在填报新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国家税务总局12月14日发文,提醒要特别注意一些容易填错的地方。

提醒一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

父母双方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纳税人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二

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

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提醒三

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

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提醒四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提醒五

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

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

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

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

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

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证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

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

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提醒九

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

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记者 张钦)

【第6篇】如何查询定额发票真伪查询

前几天有人问小编,她收到一张很奇怪的发票,自己从来没见过,想查查真假,结果她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也没查到相关信息,一下就慌了,觉得自己肯定收到假发票了。

我看她很焦虑的样子,就让她把发票发过来我看看,结果我一看直接晕菜,她给我发了一张通用机打发票。

这种发票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这当然查不到啊。

01

发票查询要进对门,门都找错了,就算是真发票也找不到呢。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才能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废止)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发票都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入了全国性的电子发票数据库的。

税务总局从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地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你通过这个平台就可以通查全国各地开具的上述类别的发票。

02

除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其他发票我们这里都可以统称为普通发票。

这些发票只有在各省市自己的税务局网站查询了。这些发票并未建立一个全国的统一数据库,所以只能在发票发行的地方网站进行查询,不能全国通查。

你比如四川省,目前四川省有效的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开具的发票种类有下面这些。

通用机打平推式样式,具体规格大小还有差异。

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

其实四川省非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类别很清晰,就是这三大类,至于其他的比如门票、出租车发票、通行费发票、客运发票、冠名发票的载体类别都是这三类发票。

比如旅客运输发票就是通用机打版面,无非就是规格大小不同而已。

又比如通行费发票,也是通用机打发票载体,无非就是规格大小不同。

还有出租车发票,是通用机打发票卷式的

客运定额发票也就是通用定额发票的样式。各种冠名发票,也是就是在通用机打、定额的样式上加上企业的冠名。

所以四川省的发票种类非常清晰明了。

03

上述这些发票都需要在四川省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

第一步、输入网址,打开四川省网上税务局

第二步、电子税务局右下角公众服务进入,点击发票查询

第三步、输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下面这张通行费发票,其实你看他抬头就是通用机打发票,我们查询一下它的信息。

再看看这张冠名通用定额发票

再看一张门票,企业也是通用定额发票的一种。

最后看一张旅客运输发票

所以,这些发票你都需要去当地税务局网站查询。你在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肯定是查不到的。

当然,你还会发现,这一类的发票,我们在平台查询,最多就能查到发票的种类,发票的流向,领用时间等,至于发票开具了什么内容我们是查询不到的。

而在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发票可就不一样的了。所有的发票票面信息都能查询到。

其实这就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强大所在。

发票信息肯定只有先采集上传到数据库,你才能查询,采集多少你就能查询多少,所以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信息都是全要素采集的,而非信息开具的并未采集太多信息,所以你只能查询到流向等信息。

新系统建立了及时、完整、准确的发票电子底账库,即开具发票信息库,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的全票面信息,包括汉字和数字内容都会实时加密上传,生成电子底账库。

电子底账库将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开票数据还会实时跨省异地推送,实现增值税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票票比对,票表比对,可有效解决不法分子虚开发票,篡改发票汉字信息等问题,全面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为什么未来发票改革的方向都是要把系统外开具的逐步纳入系统内,其实其意义就在于此。

【第7篇】定额发票能报销吗

一提到定额发票,相信很多小伙伴对这个名称很陌生,因为我们通常称其为“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就是发票的金额是固定的,不需要进行填开,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比较常见的定额发票,多出自于个体工商户,餐饮店、烟酒场、停车场、生活超市等场合。

但由于手撕发票造假太易,制假,售假,用假泛滥,一般消费者当时也不会细看,更无从鉴别,所以当同事拿着贴着定额发票的报销单来报销时,很多财务人员犯难,不知道如何鉴别真伪和是否有效。

所以今天就来聊聊定额发票的使用和报销问题以及定额发票的未来发展问题。

观察定额发票外观鉴别是否可用

01

观察发票监制章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税务局”字样,如“广东省税务局”,字体为7磅楷体,颜色为大红色。

02

判断发票是新版还是旧版

还是观察监制章,如果印刻的是广东国家税务局字样的发票,那么就是旧版的,如果印刻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字样的发票,那么就是新版。其次看发票代码,第6位、第7位数字为19或者20的是新版,其余的均为旧版,而旧版发票需要携带到办税服务厅更换新版才可使用。

03

查看发票有效期

(一)观察发票是否有“本发票在xxxx年x月x日之前有效”的字样,有的话在根据日期判断是否过期,过期就无效了。

(二)如果定额发票没有有效日期,那么就以税务局通知为准,超过税务局公告的日期,发票就不能再用了。

04

观察水印

新版发票保存有水印,印制xx税务,没有水印的,一定是假的。

各省份税务局网站查询定额发票是否可用

鉴别定额发票是否可用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各省份税务局网站来查询,操作流程:

1、进入查询网站,找到定额发票查询模块

2、按照发票上的信息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款方纳税人识别号和验证码。

3、输完所有信息之后,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结果了。

01

结果为正常

如果查询的是新版定额发票,就可以正常使用和报销。如果查询的是旧版定额发票,说明该商户没有去税务局核销发票领取新版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02

结果为“无此发票信息,请到税务机关核实”

(一)比较常见的是,实际领票单位与发票专用章单位不是同一家,不能使用和报销。

(二)录入信息有误,导致系统查询不到

(三)可能是假票,导致系统查询不到

03

结果为“注销”

如果结果为“注销”,不仅这张发票不能使用和报销,而且还要退回报销人员。

【第8篇】定额发票账务处理

导读:景区定额门票收入存根账务处理怎么做?很多人都在会计学堂的官网上向老师咨询这个问题,说明还有大多数人对定额发票的账务处理并不熟悉。下面小编则列出一部分通俗易懂的概念供大家参考阅读,如果你们有兴趣深入了解的话,不妨接着往下阅读!希望各位能从中总结出自己的经验,在以后的实操中灵活运用。

景区定额门票收入存根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门票收入

-导游收入

应交税费

按定额纳税,用多少定额发票就是收入多少,按5万来缴纳.

关于定额纳税的相关描述:

定额税是根据经营规模、经营品种,所处路段、聘用人员数量、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定额的.这种核定方法全国各地不尽相同.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3%,工业性质的个体户,起征点3000元,超过3000元,征税;商业起业起征点为5000元,超过5000元征税.

发票数量,是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规模申请使用,没有数量限制(个别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会设定限制),个体纳税是根据核定定额进行申报,如果个体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数量超过了定额,要补缴超过的部分.连续三个月超定额,主管税务机关要重新对定额进行核定.

定额发票收入 怎么做凭证?

缴纳增值税的,按票面金额换算出收入和应交税金数,票面金额=应税收入+应缴税金

借:现金或银行或应收

贷:收入

贷:应交税金

借:现金或银行或应收

贷:收入

借:主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注意,若当月收入低于30000元的,可以享受免税,上述分录不变,另增加分录

借:应缴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

景区定额门票收入存根账务处理怎么做?这个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经在上文中介绍完毕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官网上和会计学堂的客服老师在线沟通,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出回复.

【第9篇】定额发票种类代码表

发票是各位做会计的小伙伴工作中非常常见的了,也是报销时非常关键的票据,正确认识发票,帮助大家减少工作中的烦恼~

今天给大家把10类常见发票整理完毕: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全电发票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7、机打式发票

8、定额发票 9、火车票 10、飞机票 快快接住--

【第10篇】2023年地税定额发票还能用吗

上次我们说到了从3月起,工商局出台新政策,要换执照,统一二维码的事情,有很多朋友表示,执照换来换去太麻烦了,还是税务局靠谱,基本不变化。

但是不好意思,税务局这回也要换了,而且是十分重要的发票章!以后你再领到手撕发票定额发票,就可以看见,税务局的发票章,不一样了。

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税务局新的发票章的情况吧。

从上文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发票和发票章的重视,也可以看得出税务局改革的决心,由于发票章的变化,新的发票章见下图:

很多朋友关心的问题是,新章子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更换,之前领购的一些发票,定额发票还能用吗?还算数吗?

首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建 + 三方)升级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其次,本次换章子事件只是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合理看待本次的换章事件,不要过大地产生恐慌情绪。

【第11篇】定额发票没有盖章

都说会计人总是加班各种忙,殊不知,会计人有些忙真的是不熟悉法规,自找的!

就拿盖章这件事来说吧。

发票要盖章是会计人的常识,但若有人告诉你,有些发票真的不用盖章,甚至盖了章,对方有权不收!

你拿在手上的章还敢那么胡乱盖上去吗?

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哪些发票不用盖章。

增值税专票、普票的记账联

我们都知道,专票有三联,分别是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这三联的用途并不一样:发票联是给购买方记账用的;抵扣联顾名思义是购买方用来抵扣用的;记账联,则是销售方自己用来记账用的。

对于普票,虽然只有两联,记账联和发票联,两联的用途和专票却很相近,前者作为销售方的记账凭证,后者作为购买方的扣税凭证。

为什么作为销售方自己记账用的联次不需要盖章呢?

因为《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此就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可以简单理解,发票给购买方与报送税务机关的联次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自己记账用的章看公司的要求,可盖可不盖。

盖了发票专用章

又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是要盖发票专用章的,相信很多会计人都知道。

但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有的会计人一不小心把公章/财务专用章盖了上去,再补盖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吗?又或者是,先盖了发票专用章,发现出错了,章上应有的信息显示不全,或者糊掉了,可以再盖一个清晰的在旁边吗?

这里包含着两种情况:1、盖了两种章。2、发票专用章盖了两次。

对于前者,可以坚决的说no!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换言之,只能盖一个发票专用章。而规定上提到的“一次性如实开具”,其实就对第二种情况有了原则性的规定,就是只能盖一次,错了就要重开。

这里为什么用“原则性”呢?因为在部分税务机关的答疑上,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比如深圳市国税局就给出了“可以补盖”的回复。但这可能只是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对此口径松紧不一。所以在盖章的时候,要聚精会神,一击即中。一旦出错,该作废的作废,该冲红的冲红,补盖是下下策哦~要知道补盖了,发票就不是规范的发票,对方是可以不收的。

增值税电子普票

电子发票本身就自带发票专用章,可是是打印出来的,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再手动盖上发票专用章吗?

答案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84号上,关于电子发票的官方答疑是这样说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不管这张发票是彩色的还是黑白的。若是在已经有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上再盖发票专用章,就变成盖两个发票专用章,反而使发票失效,可千万要注意哦~

说完不用盖章的发票,这段时间,还收到不少小伙伴关于盖章的疑惑,选取一部分为大家解答一下。

发票盖章热点问题答疑

01

问:定额发票上可以盖两个发票专用章的,是吗?

答:不对,就算不是常见的增值税发票,定额发票盖两个章是不可以的。

02

问: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上有盖了税务机关的章,也盖了我们公司的章,没事吧?

答:这里其实包含了两个问题,第一个,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是否需要另外加盖发票章?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专票,专票是需要收款方盖章的。第二种,普票,普票是税务机关盖章的,收款方是不需要盖章的。

那接下来就是盖了两个章的问题,如同上述所说,是不可以的。

03

问: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抵扣联为什么不能盖章?

答:理由很简单。国税函[2006]479号《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就提到“……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所以是不能盖章的。

04

问:目前公司的发票章是15位,但纳税人识别号是18位(开票公司名称是正确的),这种章还可以用吗?

答:不可以用了。推测是因为贵公司之前税号已经变更,发票章却没有进行变更,已经失效了。

05

问:发票复印件上应该盖什么章?

答:推测是丢失发票原件的情形,要使发票生效,盖的是发票专用章。

关于盖章相关的见解就讲到这里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若对你有所帮助,在下方点个好看,或者分享给好友吧~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12篇】通用定额发票哪些单位可以开具

增值税的发票有两种开具方式:一种是从增值税开票系统中开具,一种是不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的发票。不通过开票系统开具的发票主要有: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景点门票、火车票、飞机票、客运定额票、通行费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发票主要就是以下五大类: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及劳务、提供服务及租赁业务开具。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及一些简易计税不能用于进行抵扣业务发票的开具。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机动车的买卖时开具。

五、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二手车的买卖进行开具。

总之,发票的种类很多,以上五大类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使用较为频繁的发票。正确的开具和使用发票必定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对企业纳税筹划是十分有利的。

【第13篇】国税定额发票能抵扣吗

定额通行费普通发票的增值税抵扣政策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

也就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定额通行费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了。

提 醒

左上角标注“通行费”字样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还是可以抵扣的,也就是说税率栏显示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征税发票勾选认证后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政 策

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七、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三)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第14篇】个体户开发票定额

作为一个个体户,很大一部分的业务往来都是与个人进行的,而个人很少需要发票。而大的业务都是与公司发生的,那么,与公司发生业务就需要“开发票”。

企业需要的发票有两种,一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另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企业来说,这两种发票最大的区别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也就是说,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对于企业来说就相当于“成本”,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扣除。

个体户可以领够通用定额发票,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手撕票,这种发票一般是一本一本的领用,每张上面的金额是固定的。个体与企业发生的业务金额,可以给企业,但是现在,由于审计或者其他原因,企业只要机打发票,所以,个体户的手撕票,企业可能不会要。

手撕票

个体户的机打发票,可以领够通用平推机打发票,这种发票的优点是用起来比较方便,只需要在电信开通vpdn,有打印机、网络和电脑就可以使用了。但是,很多企业对于通用平推机打发票也不认同,原因上同,由于审计和其他原因,企业只要增值税发票。那么,对于个体户来说,怎么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机打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体户申请领用。领用需要在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申请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后还需要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现有的防伪税控服务商有两家——航天信息与百旺金赋。个体可以在这两家服务公司任选一家进行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同时还需要在电脑主机上进行税控设备的安装,安装好后,可以用过税控盘来开具发票。开票前输入付款单位的信息,然后就可以进行开具,开具时将“货物、劳务”名称输入正确,若开具错误,则可以作废重新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防伪税控设备的钱以及服务费,是免征的,也就是说,这笔费用可以进行税款的抵扣。如果你在某个月需要缴纳增值税1000元,假设这笔费用为800元,则在这个月申报期钱,到办税厅进行减免税备案登记,然后在申报期内在前台进行申报,则这边费用可以抵减,只需缴纳200元的税款就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开具,对于个体户或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对方付款单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进行代开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纳税人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发票专用章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代开的注意事项与代开普通发票一样,还是要核对好所有的信息,缴纳税款的方式可以为划卡,也可以通过与税务机关签订的三方协议里扣。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网上办税十发达,很多地区代开发票可以自己从网上申请然后在自助机上打印发票,在申请代开前,还是要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

【第15篇】定额有奖发票包括定额发票吗

从9月1日起,在市国税局、延吉经济开发区国税局辖区内启用通用定额有奖发票,市民消费后索要发票就可刮奖兑换现金。

据了解,延吉市过去的有奖发票范围仅限在餐饮行业,而这次的范围扩大到了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等和消费者日常息息相关的诸多行业。

有奖发票新闻发布会现场 弓野 摄

延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兆龙介绍有奖发票相关情况 弓野 摄

不同金额的有奖发票 弓野 摄

此次推行有奖发票,共设置了500元、2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六档奖项,布奖面约为1.28%。消费者如中奖,当场可向经营者兑奖。消费者如果遇到经营者不给开具发票情况、开假发票等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延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兆龙说,除了即刮即兑的有奖发票外,针对未中奖的消费者也可将刮开的发票保留好,国税部门接下来还将组织开展积票兑奖,二次摇奖活动,个人消费所取得的发票,不管是有奖定额发票,还是吉林省通用普通发票,以1000元为一个单位,按照1%的比例,进行兑奖,可以兑换奖金或者相应等值物品、奖品,同时以1000元为一个单元,再给兑奖者一个号码,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摇奖活动。

王兆龙介绍,下一步国税部门将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扩大有奖使用发票范围研究“互联网+有奖发票”的方式进行即时兑奖,消费者索要发票后不用刮,手机扫一扫就能知道自己是否中奖,奖金直接以手机红包等形式领取,使领奖更方便。

《延吉新闻网》记者:弓野

【第16篇】查询机打发票定额发票真伪查询系统

江苏泰州市发票真伪查询攻略说到全国各地发票真伪查询指南,跟大家简单介绍下全国各地在发票上做了一些统一的防伪措施。首先手写版普通发票发票联采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然后部分普通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再是电脑发票尚未采取全国统一防伪措施,部分地区使用带有sw字样的水印纸,其他省市使用普通压感纸,而定额发票用纸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基本上这些就是全国发票一些特定的性质了,基于全国各地发票真伪如何查询,一般都是在全国各地的国家税务官网上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去进行发票真伪查询验证了,或是用肉眼去辨别全国各地发票的特定性质也可以,但我个人认为这些方法并不适用所有人,一次偶尔听到财务同事提到了支付宝上有个小程序能够自助查验真伪,我觉得挺不错的,分享给大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定额发票怎么领取(16篇)

10月21日,满洲里市首台定额发票自助领取设备在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区正式投入使用,这是合作区税务局持续推进“互联网+税务”的又一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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