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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方式有几种(4篇)

发布时间:2023-11-14 15:32:07 查看人数:51

【导语】工程款支付方式有几种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款支付方式有几种,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工程款支付方式有几种(4篇)

【第1篇】工程款支付方式有几种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小,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综上,工程款可以受托支付,但是必须符合受托支付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2篇】建筑工程款支付优先清偿条件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

1. 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 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4.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3篇】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如何规定

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4篇】工程款支付怎么申请

工程款支付申请包含以下几点:

第一,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支付约定,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第二,申请支付工程款金额包括合同内工程款、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批准的赔偿费用,扣除应扣预付款、保留金及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填写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定期支付进度款的填写,本支付期内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工程的工作量。

第四,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签收盖章提交建设单位审核。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工程款支付方式有几种(4篇)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小,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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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工程款支付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