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法院支付令可以不理吗
不可以。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2篇】法院支付令和起诉有什么区别
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支付令是由法院开出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应当及时给付。
起诉是指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参加下,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产生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总和。支付令用于督促程序,起诉则发生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3篇】法院支付令是什么意思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限定的督促流程,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