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住房公积金会不会过期
1、住房公积金是不会过期的。
2、把它理解为你银行卡里的钱就可以了,而且还会给你算利息。只不过这笔钱只能用于住房方面的。
3、如买房,就可以用这笔钱了。等你退休了这笔钱就能取出来了。
4、不过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话,必须要缴纳一定的年限才能使用。
【第2篇】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准备证件 租房需提供的资料: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信息 最后还需要:所租赁房屋的户主个人信息及房屋地址。
提取次数 提供以上这些资料,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了,每月份可提取所在地租房价格的金额。每年可提取一次。
【第3篇】兰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一些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专门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营的职能机构。县级建制,事业性质,隶属兰州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其前身为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1. 兰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访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址是:http://www.lzgjj.com。
2. 兰州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电话查询号码:4560000。
3.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厅人工查询,持卡到本市的各业务网点直接查询。
【第4篇】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第5篇】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什么
1、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2、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3、一般情况下,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4、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5、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第6篇】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1、个人带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3、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4、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第7篇】买房全款好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好
1、这个问题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假如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不久,如半年,那么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不高的。所以在选择是否要使用公基金贷款时,需要看您是否能贷到足够的款项来付购房款。如果您公积金缴存不久,所能贷到的钱是不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购房款比较高的话是不适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2、如果您缴存的时间比较久,能贷到除了首付后房屋需要支付的款项的话,才能再来考虑是公积金贷款划算还是全款划算。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较低,而又不能一次性拿出全款的话,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是比较划算的,虽然存在一定的利息,但是承受的还款压力较小,同时还能进行公积金抵扣偿还公积金贷款。
3、如果您全款买房,也不存在说公积金浪费的问题,不需要等辞职或者是退休提取公积金,因为全款买房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第8篇】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交保证金吗
1、不需要交保证金。
2、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首付款证明;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3、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4、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第9篇】成都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办事处进行办理。
在成都办理的具体地址如下:
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9~10层。
2、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德商国际a座3楼。
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2号。
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4层。
5、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江区管理部,地址:北街16号。
6、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东华正街42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6层。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郫县管理部,地址:东大街65。
8、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白江区管理部,地址:华金大道二段270。
9、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流县管理部,地址:双流区顺城街27号中国建设银行5楼。
10、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都区管理部,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第10篇】住房公积金提取
1、首先先到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如果不知道地点的可以搜索! 顺便可以问问提取的注意事项!
2、然后在到帮你买住房公积金的公司。 把申请表和离职证明该盖章的盖章。 该办理的办理。这两个是需要在公司完成的!
3、然后准备好银行卡, 身份证复印件等。 一般住房公积金里面都可以复印!!
4、资料准备完善之后, 带上资料! 在工作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一般是三个步骤,很快的。 走三个窗口就可以了。 第一步:审核 。 第二步:提交申请资料,第三步:把审核好的资料提交给旁边的银行办事点!!
5、提交资料给银行办事处之后会给你一张单子 。 上没会显示提取的金额。 然后第二天,提取的款项就i会打到你提供的银行卡里面!
【第11篇】住房公积金买房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买房的条件: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12篇】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哪一些
1. 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 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第13篇】住房公积金能否被申请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从此可以确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属于职工的个人所有的储金。
被执行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时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划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针对不同情形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既然住房公积金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性质,人民法院当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划拨。
【第14篇】南昌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目前人们十分重视,有些工作单位会有公积金卡号寄存折,有些地方还没有公积金卡,那么南昌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呢?
1. 在搜索框中输入“南昌住房公积金”,选择第一条结果。
2. 在打开的南昌住房公积金首页,点击下方的注册按钮。
3. 在打开的注册页面,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注册。
4. 注册成功,返回到南昌住房公积金首页,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5. 登录成功,显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页面,左侧是查询菜单,根据自己的查询内容,便可以查询到自己的信息。
6. 另外还有其它多种形式的查询方式:“电话语音查询”、网站查询、身份证查询、“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查询”和“对账单查询”。
【第15篇】手机住房公积金换号码怎么登录
网上已注册用户,个人用户登录中心网站,登陆网上对账系统的个人用户,点击个人信息修改菜单,录入现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录入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码变更。变更之后,可以用账号密码直接登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16篇】住房公积金可以同时贷款装修贷和房贷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同时贷款装修贷和房贷。
我国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着明确的规定,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时候,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本息之前,是不能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也就是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贷装修贷和房贷中的一个,两者不能同时贷款,如果使用了公积金贷了房贷,再想贷装修贷,就需要将房贷的全部本息提前还清,这样才能办理装修贷。所以住房公积金不能同时贷款房贷和装修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