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系经营范围网
当前位置:酷猫写作 > 公司知识 > 公司注册

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16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0:17 查看人数:53

【导语】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16篇)

【第1篇】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

创业是当今社会的主题,所以如今创业也是成为了越来越频繁的一个词语,因此注册公司也是变得越来越加的简单化,但是实际在公司注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是不少,比如说公司的注册资金,谈到资金两个字,相信不少的朋友都会感到警惕,注册资金是什么?在企业中会有哪些影响?在填写时又有哪些要求?一起和小编来了解这些内容。

1、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如今的释意为合伙企业在登记管理机关时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的各方已经缴纳或者承诺需要缴纳的出资额总和。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合营企业需要在成立之前的合同、章程内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以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的分担比例等向登记机关登记。

其实简单来说,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一个预先确定的数字,用来确保企业的一个责任承担,其次就是需要面临企业的一个分红,所以通过注册资本呢来对公司的各个股东进行一定的管辖和应得利益的划分。

2、公司注册资本填写有什么要求

在以往的公司注册资本中有具体的一些填写要求,现如今,除了一些特点的行业来说,大部分的行业都是没有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不过公司注册资金的填写还是不能随意的去填写,否则也是会给自身带来相当多的麻烦,比如说公司在还没有破产的时候可能没有太多资金进行偿还,而自身的注册资金又比较高的情况,那么公司的债务也就会连累到公司的法人与股东,所以在填写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时候,也不要过于随意的填写,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合理的去填写公司的注册资金还是相当的重要,否则导致自身承担的债务过,影响企的业的股东会承担责任。那么填写多少注册资金合适呢,首先肯定是不能填写得过多的注册资本,其次当然也不能写得过低了,比如说1元注册公司,虽然风险性的确是降低了很多,但是也会导致企业的资信能力大大的下降,往往在与企业交易的时候,导致自身的业务难以展开,因为对于注册资本的填写来说,更多的是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来填写,尽量贴合自己的情况。

以上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一个介绍了,总的来说,公司的注册资金其实就是一个预先确定的数字,帮助企业划分自身的一个规则情况的数字。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朋友在公司注册的时候,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来考虑。

【第2篇】合众人寿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人寿”)发布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三峡人寿净亏损1.1亿元。相较2023年6503.7万元的亏损额度,2023年净亏损程度有所扩大。

另外,2023年三峡人寿累计实现收入近5.6亿元,同比下降9.7%。相较2023年保险业务收入-43.4%的同比增速,2023年保险业务收入同比降幅有所收窄。此外,报告显示,2023年三峡人寿规模保费同比增速为-10.48%;2023年综合退保率为2.33%。

汇丰人寿2023年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2.31%

近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人寿”)披露2023年度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汇丰人寿2023年收入约37.25亿元,同比增长52.31%;净亏损约5.33亿元,去年同期亏损约2.25亿元。

与此同时,汇丰人寿2023年第四季度规模保费同比增速为71.26%;综合退保率为0.62%。偿付能力方面,汇丰人寿2023年第四季度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43.34%、185.3%。资产方面,汇丰人寿2023年第四季度净资产、总资产分别约为7.87亿元、197.2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28%、-0.67%。

中韩人寿2023年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3.03%

近日,中韩人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披露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中韩人寿2023年保险业务收入约13.88亿元,同比增长43.03%。另一方面,公司净亏损约2.98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增长1.81亿元。

阳光人寿15亿成立房地产公司

2月8日消息,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祥和逸养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宁首波,经营范围含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酒店管理;棋牌室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阳光人寿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黑龙江安责险保障同比增逾七成

黑龙江银保监局采取多项工作措施,全面推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展,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强化行业监管、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服务质效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数据显示,2023年,黑龙江财险机构共为社会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399.63亿元,同比提高73.45%。

2022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5.46万亿元

2月7日,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农业保险为1.67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46万亿元。全年实现农业保险保费规模1192亿元,同比增长23%,巩固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全球第一地位。其中,中央财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34.53亿元,同比增长30.3%。

谢祖墀韩长印廖子彬任平安人寿独立董事

近日,中国银人身险部发布任职资格批复内容显示,核准谢祖墀、韩长印、廖子彬任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独立董事。平安人寿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还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联仁健康收购上海旭升保险经纪

近日,企查查显示,上海旭升保险经纪发生股权变更,出资人由徐民丰、浙江环发纺织印染、浙江凯诺实业,变更为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据悉,联仁健康成立于2023年11月,注册资本25亿元,是由国家卫健委部署、中国移动牵头组建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公司,其中,太保寿险持股25%。

中国财险李淑贤外部监事任职获准

中国财险公布,公司近日收到银保监会关于中国财险李淑贤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中国银保监会已核准李淑贤担任公司外部监事的任职资格。李淑贤担任公司外部监事的任职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起生效。

人保寿险三家支公司被罚超100万

2月7日,邯郸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支因内部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注销离职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编制虚假资料、未按要求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订立劳动台同、虚假投保,被邯郸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六十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陈宝顺被给予警告并处十一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杨小军被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山区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邯郸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处十九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斯利香被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馆陶县支公司因虚假投保被邯郸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罚款。

【第3篇】公司注册资本入资

现在很多人自己创业。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你可能会遇到一些关于注册公司资金的问题,比如注册公司的资金如何计算,是现金还是实物价值变动。请继续读下去。

公司注册资本如何计算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定义

公司注册资本是指在银行管理机关登记的已设立企业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深圳需要在工商注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是基本存款账户单位资金往来的主账户,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您可以收付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提取工资、奖金和现金。每个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二。公司注册资本计算的相关规定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含义:未来收益的积累)可由公司在五年内全额支付。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但是,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格。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泽仁公司注册资本的30%。深圳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分析;代理纳税申报;代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代理减税、退税、免税;协助企业进行验资、评估、年检和审计;配合企业完成税务检查;提供常年会计和税务咨询服务。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全部出资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东(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证并出具证明。

因此,注册资本必须符合上述法律法规

以上就是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对公司注册资本如何计算?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4篇】注册资本5000万的公司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讯(记者 郭丁然)1月24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天眼查获悉,蔚来成立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未来或将涉足汽车保险业务。

天眼查app显示,蔚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成立核准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登记机关为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法定代表人为曲玉,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其经营范围包括:保险经纪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公估业务。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蔚来控股有限公司100%全资持股。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了解到,汽车企业涉足保险行业已由来已久,只是行业外人士关注不多。例如,东风汽车集团早在2004年8月设立了武汉东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此外,一汽、长安、上汽、广汽、北汽、吉利等企业也都曾经参股保险公司。

新能源车企方面,小鹏汽车布局保险的动作较快,于2023年7月成立了广州小鹏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获准开展汽车保险代理业务。2023年8月6日,特斯拉通过旗下特斯拉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特斯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车企通常只占保险公司小部分股份不同,造车新势力注册的保险公司都是由车企100%控股

业内人士向顶端新闻·河南商报分析称,新能源汽车进入智慧化的时代,新能源车企可以拿到更多传统车企无法获取的数据,这为新能源车企涉足保险行业提供先天优势。同时,新能源车企对保险公司的绝对控股这也就意味着新势力车企对于这些保险公司将有更强的话语权,能够更快响应市场变化。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小鹏、特斯拉等已经注册了保险公司的新能源造车企业,还未开始销售其自身开发的汽车保险产品。

(编辑 王红春 苗亚祥)

【第5篇】公司注册资本一亿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简单的说就是公司成立时股东的自有资金。

2023年新的公司法颁布实施后,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由实缴变更为认缴,法律法规规定实缴的除外。无论是认缴还是实缴,注册资本高低是否有区别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注册资本高低对企业的七大影响

注册资本高低对企业的影响一:冠名称区别

根据注册资本的高低,来确定公司名字是否冠地名。公司冠名主要有,可不加地区、冠省、冠市或县区等几种方式。

注册资本5000万及以上,名字可以不用冠地名(但中字头注册下来,估计难度较大),比如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5000万以下需要冠地名,各地不一。如果挂省名,山东的注册资本需300万及以上,湖北黄石需注册资本100万及以上。如果挂地市名,山东300万以下,在济南可以挂济南;但可能有的地市低于100万实际操作可能要冠到区或县,具体需要咨询当地注册部门。

注册资本高低对企业的影响二:认缴出资难易

尽管是认缴,若公司章程载明的认缴时间到了,到期必须要实缴。从额度上来讲,一般情况下,量小的注册资本进行实缴的话,相对容易些。认缴额度大的到期若不能实交完,或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时间,或减资,但减资实际操作有难度,不一定让你减。实在不行,走注销。当然注销也麻烦。

注册资本高低对企业的影响三:出资义务

注册资本的高低,就是股东出资义务的多少。认缴的注册资本高,将来的出资义务就大。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注册资本大小成正比。比如注册资本100万,实缴20万,债务为100万,未实缴的80万,未实缴完的股东要承担相应出资义务。

注册资本高低对企业的影响四:监管禁入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一些行业的注册资本是有要求的,而且必须是实缴。注册资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能否进入该行业,从而也影响到经营区域。比如银行业,全国性的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城商行为1亿元,农商行为5000万。以下是注册资本实缴且对注册资本金额有要求的行业或公司。

注册资本高低对企业的影响五:市场禁入

注册资本低了,有一些有门槛可能就进不去了。比如进行招投标,招标文件对投标公司注册资本有要求,如果要求500万,那低于5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就没有资格进行投标了。不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而是未出师就被直接pass掉了。

注册资本高低对企业的影响六:实力的一种体现

一般来讲,注册资本实缴的情况下,注册资本大的企业流动资金大,偿债能力强;公司受限小,发展空间大;客户认为公司实力雄厚,增加机遇(合作及发展机会),特别是市场开发初期,资本大可加快公司发展。

尽管现在是认缴,但注册资本高的,只要不是虚高的离谱,注册资本高了还是让人感觉公司有些实力的。当然,太虚高了就没意思了,安徽的一家自然人投资的餐饮公司,注册资本5万亿,不是让人感觉有实力,而是感觉玩的太嗨了。

注册资本高低对企业的影响七:省印花税

注册资本印花税税率是万分之2.5,按实缴的注册资本缴纳。

若均为实缴的话,注册资本100万,交纳印花税是250元,注册资本200万,其印花税为500元。后者比前者,多交一个250。

个人认为,注册资本多少,只有金额高低之分,没有高低没有优劣之说。那么,注册一个公司,注册资本高低哪个更适合呢?这个得看实际情况,根据进入的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股东的实力、公司的规划等综合来看。

【第6篇】企业注册资本查询

这段时间一直在发表一些企业的信息,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下如何快速查询到一家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对方的联系方式,因为前段时间发的一片文章中,有人提及到我发的这些公司信息会不会涉及到人家的隐私方面,在这儿我跟大家说下。我发的所有企业信息都是征得对方的同意,我才会发布到网上。如果对方不同意,我是不会发布的,毕竟企业是人家自己的,如果不征得对方的同意乱发他人信息,这个是违法行为的。所以广大网友放心,我发布的所有信息都是征得对方同意的。合法发布信息。

下面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如何快速查询到一家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联系方式;方法如下: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你能看到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注册地址、注册资金、法人、股东、是否年检、是否正常营业、企业的联系方式等等。这些基本信息都是能够查询到的。对方的联系方式在这个网站里面怎么查询到?给大家细说一下,咱们可以通过这家公司的年检报告查询到对方的联系方式。因为每家企业每年都需要进行年检的(新注册的除外)在年检报告中可以看到对方的联系方式。

2:通过水滴信用网站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这个想要查询到对方的联系方式需要花钱的。我是不建议用的。毕竟我们只是查询一下基本信息再花钱就有点。。。嘿嘿!当然这个也是一种渠道,也是分享给大家的。网友们自行决定。

3:通过天眼查软件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公司的联系方式,这个软件我觉得是比较强大的,因为这个企业收集的企业比较多,能查询到的也比较多。我比较喜欢这个还有一个就是下面我要大家分享的另外一个软件也是比较强大的。

4:企查查软件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企业的联系方式。这个软件跟上面的天眼查,我个人感觉都是比较强大的,也是我比较喜欢用的。

5:每个地方的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这个我感觉用的比较难受。因为有时候很多工商局的企业查询系统会出问题,查询不了或者直接打不开。这个让人很纠结很难受。当然这个也是一种查询方式。

这5种查询方式是我目前用过的,也许还有一些查询方式,我没有发现的。如果还有其他的查询方式我会及时分享给大家的。以上内容都是个人的一点经验分享给网友们的,如果有什么不妥之处请及时与我联系,我会及时做出修改或者删除。

【第7篇】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

一、具体认定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 主体的认定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主体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还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的情况下,是指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的情况下,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情况下,是指董事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与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通谋,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构成本罪的共犯。

中介组织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提供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申请公司登记者明知该证明文件失实而利用其骗取公司登记的,仍然构成本罪。

2. 客观行为的认定

本罪的客观行为是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虛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1) 证明文件

指的是公司股东缴纳全部出资或出资认购法定股本后,由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的证明,以及股东的出资单据、银行账户及有关产权的文件等。

(2)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主要是指使用虚假的验资、验证、评估报告书或证明等有关文字材料。在实践中,申请公司登记的人为达到虚报注册资本、非法设立公司的目的,往往伪造、篡改合法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书,或与验资机构等的有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取得虚假验资报告书等。

(3) 虚报注册资本

是指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低于申请公司登记的法定最低出资额而谎称已经达到了法定出资额的情形,虚报注册资本,既可以表现为没有达到登记注册的资本数额,却采取欺诈手段证明达到了法定数额;也可以表现为虽然达到了法定数额却虚报具有更高数额的资本;还可以表现为变更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

实践中常见的包括实缴股本或出资额少于法定最低限额以及出资额中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士地使用权的作价高于其实有价值,使公可资本不实。

3. 立案追诉标准的认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六百万元以下,虚报数额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2) 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超过六百万元,虚报数额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 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二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b. 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

c. 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5) 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4. 本罪成立的范围限制:限于在申请注册登记实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1)《公司法》的修改

本罪的实行行为只能发生在申请注册登记实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时。为降低公司设立门槛,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市场主体的创业积极性、创业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13 年 12月修改了《公司法》,将一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和缴足出资的期限规定。

《公司法》修改后,本罪对于实行认缴登记制的公司就不能再适用,但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申请注册实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仍有成立本罪的可能。

(2)具体企业类型

具体即:仅在申请金融机构、具有准金融机构性质的企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公司登记的场合,行为人未遵守实缴登记制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缴足出资额的期限等规定的,才可能成立本罪。

更具体来说,比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

5. 主观要件的认定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自己无实有资本或实有资本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数额有明确认识;对提交的证明文件具有虚假性,足以使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发生错误判断也有明确认识;并且还要对实际骗取公司登记持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

确实不知道公司登记条件,或因工作疏忽导致注册资本数额与实有资本额不符的,或因过失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人不具有本罪的故意。

6. 本罪既遂的认定

利用虚假证明文件活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注册资本,欺骗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等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实际取得公司登记的,才构成本罪既送。取得公司登记不是指营业执照的签发,只有申请人获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核准,实际领得公司营业执照的,才是取得公司登记。

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部门,但及时被发现,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未予签发营业执照,或者已签发营业执照,但在未向申请人发放时发现欺骗事实,不再向申请人发放的,都属于申请人未取得公司登记的情形,不构成本罪。增资扩股的场合,未取得有关批准文件的,也是未取得公司登记。

二、裁判规则

1. 抽逃出资、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的区别及认定

如在胡某虚假出资案中,人民司法的评析意见为: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第一,从犯罪的主观目的看,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目的是通过少出资或不出资牟利。本案中胡建国出于向银行贷款需要,而骗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变更注册资本登记的主观故意明确,虽然其最终目的也是通过骗取登记来牟利,但其虚报行为的直接故意仍为骗取公司变更登记。

第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本案被告人正是采取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与实际状况不符(资金实际已转出)的验资证明,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第三,从犯罪侵害的对象看,虚报注册资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公司登记制度,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侵害的主要是依法认足并缴足出资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发起人的利益。侵害对象的不同也导致了两种行为隐蔽性的不同,行为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往往要隐瞒其他股东,虚报注册资本则为公司整体行为,大多为经股东同意而实施,代表了公司的整体意志。

第四,从犯罪侵犯的客体看,尽管两者都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但虚报注册资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登记制度,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侵害的主要是公司、企业本身。

第五,从犯罪的时间点来看,虚报注册资本发生在申请公司登记的过程中,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分别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和成立后。

2. 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合谋,利用中介组织提供的款项,欺骗工商登记部门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从不缴纳注册资本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非抽逃出资罪

如在苏某虚报注册资本案件中,法院的裁判要点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手段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登记,犯罪对象是公司登记管理部门,而股东或者发起人均知情。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发起人、或认股人,虚假出资罪的犯罪手段是应缴付没缴付或少缴付,抽逃出资的犯罪手段是缴付出资取得登记后又抽回出资。故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合谋,利用中介组织提供的款项,欺骗工商登记部门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从不缴纳注册资本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3. 罪数竞合:以伪造银行现金缴款单及询证函的方式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的处理

如在周某等伪造金融票证、虚报注册资本案中,法院的裁判要点为:以伪造银行现金缴款单及询证函的方式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触犯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而其伪造银行现金缴款单及询证函的行为又构成了伪造金融票证罪,其在同一犯罪过程中的不同行为触犯了不同的罪名,应当认定为吸收犯。依照吸收犯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伪造金融票证罪量刑要比虚报注册资本罪较重,因此对行为人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论处。

4.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分:行为人采用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并以公司名义进行各种犯罪活动,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如在陈某等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案中,法院的裁判要点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如果是为了实现违法犯罪而设立公司、企业,之后又以该公司、企业的招牌为幌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则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直接以个人犯罪处理。因此,行为人采用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并以公司名义进行各种犯罪活动,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5. 虚报注册资本成立公司,公司成立后,帐户上的往来资金已超过注册资本,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如在管某虚报注册资本案中,法院的裁判要点为:注册资本是公司承担风险、偿还债务的一项基本保证。如果虚报登记注册资本数额巨大,不仅违反公司登记制度,还会对资本和债务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

投资人使用虚假的资信证明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即使公司设立后,其银行帐户上的资金数额已经超过注册资本,但这些资金只是公司的往来资金,不能证明是投资人后续投入的注册资本,更不能证明投资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注册时就拥有这些资金,因此投资人虚报注册资本成立公司,公司成立后,即使帐户上的往来资金已超过注册资本,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6.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法律修订前实施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尚未依照当时的法律定罪处罚的,不再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如在眉山市天姿娇服饰有限公司及张建清、袁红军、刘雪云虚报注册资本无罪案中,法院的裁判要点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3年4月24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明确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适用范围。根据该解释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的被告单位天姿娇公司属于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因此不应再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天姿娇公司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进而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张建清、袁红军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之前认定的共同犯罪人原审被告人刘雪云也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三、有效辩护要点

1. 无虚报注册资本的主观故意

根据前述,本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要求行为人对自己无实有资本或实有资本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数额有明确认识;对提交的证明文件具有虚假性,足以使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发生错误判断也有明确认识;并且还要对实际骗取公司登记持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

那么,辩护律师要特助,若委托人确实不知道公司登记条件,或因工作疏忽导致注册资本数额与实有资本额不符的,或因过失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取得公司登记的,应当主张委托人不具有本罪的故意。

2. 不属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自2023年3月1日起,除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以外,对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司股东、发起人不得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的相关通知,对于跨时限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发生在2023年3月1日以前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精神处理:除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以外,依照新修改的公司法不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应当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的,应当撤销批准逮捕决定,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已经起诉的,应当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已经抗诉的,应当撤回抗诉。

因此,辩护人要注意,若是委托人的公司不属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辩护人应尽早提出,争取为委托人在最早的阶段争取到无罪的结果。

3. 提供的证明文件并非虚假等

根据前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主要是指使用虚假的验资、验证、评估报告书或证明等有关文字材料。在实践中,申请公司登记的人为达到虚报注册资本、非法设立公司的目的,往往伪造、篡改合法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书,或与验资机构等的有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取得虚假验资报告书等。若行为人使用的证明文件并非虚假,则不构成本罪。

具体如某无罪案例中,法院的裁判要点为:被告人所在公司在变更公司之前提供的注册资本的验资凭证并非虚假,至于验资凭证所涉及的资金是否到位和仅有这些凭证能否符合验资条件,其审查责任在于验资机构而不在被告人所在公司,且验资凭证所涉及的资金在其公司变更前是确实存在的,因此,被告人及其公司也不存在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

【第8篇】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时间

目前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的是认缴登记制度,实缴登记已经成为历史(2023年3月1日)。什么验资证明、最低限额统统不要了。

认缴制,可以理解为“空手套白狼”,在合规合法、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分钱不要就可以注册公司。

1.注册资本要不要缴纳。虽然公司注册时不用出钱,但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注册资本,包括金额、方式和出资时间。如果到期还没缴齐,理论上可以通过调整公司章程出资时间,继续往后延。

2.注册资本跟承担的责任有关。万一公司经营不善,公司要根据注册资本承担相应的责任。

3.注册资本多少为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没有定数。可以是一元,也可以是亿元。注册资本少,容易筹集,但是也代表着实力不行,有大项目人家不愿意跟你玩;而且有些政府项目,是对注册资本有要求的。注册资本太大,很有面子,但是章程中规定的时间缴纳不上,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在股权转让时,要缴纳更多的税。

【第9篇】小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个人投资设立公司时一定要注意充分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保护自己,做好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隔离和风险隔离,达到即使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也不会影响到股东个人,所以个人投资设立公司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三点:

1、注册资本不是越大越好

虽然现在是认缴出资不用实缴出资,但股东是在认缴出资范围内与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所以注册资本不是越大越好,而是小点好,如果对注册资本有特殊要求,可以用公司做股东去投资设立新的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大些,既满足实际需要,又可以将个人股东与公司做好风险隔离。

2、个人不要设立一人公司

一个公司股东要证明股东财产与一人公司财产独立没有混同才不用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一人公司股东要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个人投资设立一人公司风险巨大,在无法举证证明股东与公司财产分离没有混同的情况下将与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建议个人不要设立一人公司。

3、夫妻不要设立“夫妻公司”

所谓“夫妻公司”,是指仅由夫妻二人作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践中,夫妻公司往往会认定为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而认定为实质一人公司而要求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没有混同,否则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角度,夫妻公司相关联的债务往往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尽量不要设立夫妻公司,尽量将夫妻之间的风险隔离,将家庭财产与公司经营风险隔离。

【第10篇】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实行认缴制后,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除特殊资质外,公司成立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因此,有些创业者可能会认为,反正也不用实缴,干脆就把注册资本填多点,公司看上去也“财大气粗”显得有实力。

然而,公司注册资本并不是越高越好,注册资本虚高会带来一系列潜在的风险,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代表的是承担的责任。

那么注册资金虚高有哪些风险呢?

一、认缴资金虚高承担的法律风险更大

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章程规定是20年内将注册资金实缴即可。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因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如果清算后,公司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若注册资金为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则发生经营风险时,股东要承受的责任就会越大。

二、认缴资金虚高易招致黑名单

虽然验资程序取消了,但是认缴资金将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只认不缴”会影响到公司的诚信度,同时监管部门也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兑现认缴承诺的话,监管部门会进行处罚,将企业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同时,注册时如果注册资本虚高,审批也很难通过。

三、增资容易减资难

公司增资简单,股东会形成增资决议,就可以增资。

但公司减资,就要麻烦很多,不仅需要股东会形成决议,还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并且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所以,如果注册资本高了想减资,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是程序麻烦,二是耗时较长,三是还得问问债权人意见。

四、纳税金额

每年年底,公司要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以一个注册资本为500万的科技类企业来讲,如果企业完成实缴,那么印花税是2500元。所以在税务方面虽然说影响比较小,但是注册公司时也要考虑进去。

五、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虚高不再是企业实力的体现

当大家都明白了注册资本是咋回事时,虚高不但起不到正面意义,还可能会在合作者实地考察时,对公司实力一清二楚,如果反差巨大反而影响公司诚信。

那么新注册公司时,公司注册资本多少合适呢?

1、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和风险承担能力确定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实缴出资的承诺。

2、增资以递增为妥。司在创业初期,注册资金设置可以适当少些,等到后期公司规模扩大,有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以及业务所需时可以再增资。

3、参照行业标准,同行的注册资本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另外不同行业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比如,互联网公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icp经营许可证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建议创业者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网上查询同行业,参考同行业者的注册资本。

【第11篇】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劳务派遣劳务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12篇】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什么是公司?定义上的争论很多,按照《民法典》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由此可见公司的本质即为营利性法人,这一点与传统大陆法的定义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或者营利性社团法人相吻合,也是目前主流观点。

外国公司制度起源。

说到定义不得不追溯到公司的起源,公司的起源虽然众说纷纭,但是都认可公司作为一种商事组织源于欧洲,诸如古罗马时代的索西艾塔斯即类似于现代的民事合伙制度,以协议为基础成员之间共同经营,共享收益以及风险,但是各成员之间没有代理权限,各自对各自签署的协议负责,不因其他成员签署的协议而负担义务;而后因为大型政府工程的出现,小型的索西艾塔斯已经无法满足投资的需求,方才出现公共索西艾塔斯的组织,随后随着古罗马的陨落商事活动陷入停滞。

而后随着航海贸易的兴起,开始出现康帕尼的商事组织,其原理即各成员财产责任无限连带而非按比例分摊,之后发展成为成员之间相互拥有代理权限,均需要对成员之间签署的协议负责,只是这种组织前期存续的时间较短。之后又出现康孟达的商事组织,其原理即为航海贸易的人缺少至今的支持,而内陆的资金方缺少较好地投资机会,两者之间的碰撞就产生了康孟达组织,由船长负责航海以及贸易具体事务,待航海贸易返程后按照船上售卖的货物利润然后由投资方以及船长进行分配,但是这种组织的存续仅限一次航海贸易。之后随着航海贸易距离的越来越远,原有的航海康孟达组织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的经济发展,后来荷兰率先赋予其东印度公司永久存续权,股东们不能每次航海贸易结束后要求清算资产,而是通过售卖其航海贸易的份额来获取其投资的利润需求,可以说英国与荷兰特许存续的联合股份公司基本已经具备了现代公司的诸多特征。

而后联合股份公司的优势逐步体现出来,民间商人因为无法获得政府的特许经营许可,故而仿照该模式执行建立相应的“联合股份公司”将合伙与信托结合起来,这也就形成了代理经营的理念,最终英国国会于1885年通过了第一步公司法,是的组建公司成为普通权利而不再需要国家特许。美国作为因果的殖民地模仿英国通过特许设立公司,但各州享有独立的决策权限下,反倒使得美国的公司数量急剧增加,而后衍生出固定的公司设立格式文书,也就是近代公司法制度的最早的模样。

我国公司制度起源

我国的公司制度发展大抵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因为受到清末外国侵略被迫改变原有重农抑商格局后出现的系列公司制度;而后即中华民国以资本主义为代表的公司制度;最后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社会主义为代表的公司制度,前两个阶段并非本文重点,关于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公司制度的发展是本文的重点。

第一阶段:

1903年,清朝政府颁布《公司律》,计131条,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交的公司法,其中诸多内容涉及到公司类别、股份、股东权利各适宜章节等内容,该规定历史上首次对公司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凡凑集资本共营贸易者名为公司”;公司章程也进入我国公司法律之中,“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此外还纳入了“股权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和“公司法面前所有公司一律平等的原则”,公司制企业模式由此开始在中国发展,但很遗憾因为清末的灭亡该决议未决。

第二阶段:

南京国民政府在1914年《公司条例》基础上参酌德法等国公司立法制定《公司法》,并于1929年12月颁布,该法是一部比较完整的现代公司立法,于1931年7月1日施行。

而后1946年4月由立法院商法委员会修订公布的《公司法》引进了有限公司制度,并首次增设了外国公司章节,为规制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提供了便利,是中国近代法制史上最为完整、成熟的公司法。

而我国台湾省对该法进行多次修改,至1970年修正后的公司法是台湾现行公司法,计9章449条

第三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基于新中国社会主义性质的的性质,1950年12月30日由中央政务院通过的《私营企业暂营条例》施行,条文之首即规定该条例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经济政策的规定,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鼓励并扶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特制定本条例,而该条例对于企业的组织形式也明确规定了企业的组织方式及责任承担方式分别为“一人独资”、“二人以上合伙”、“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七种方式,放到如今看该分类受限于当时国内对于公司制度的认知水平,尽管分类上不科学,但从该规定来看至少当时对于公司制度的存在已经初见雏形。

然而很遗憾的是随着公有制改革以及随后的文革活动可以说我国公司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停滞阶段,这一点可以通过1954年后宪法的颁行以及逐步修订即可窥见,幸得1999年《宪法》认识到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重要性通过宪法予以认可其社会主义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从原先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变更转变为鼓励、支持和引导。

《宪法》(1954年)

第十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国家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它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鼓励和指导它们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宪法》(1975年)

第十条规定, 国家实行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在社会生产不断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宪法》(1978年)

第五条规定,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或者农村的基层组织统一安排和管理下,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宪法》(1988年)

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宪法》(1993年)

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

《宪法》(1999年)

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宪法》(2004年)

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相应的199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首部意义上的《公司法》,1994年7月1日施行,公司立法也逐步趋于规范化,该部公司法明确了公司法限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同时为填补空白相应出台了《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算是填补了我国整体的公司制度的空白,虽然首部公司法从现在的角度看,设计较为僵硬,操作性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立法技术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而后的公司法历年的修订已经逐步开始将上述缺点予以完善,诸如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设计到认缴制度的出现即为最显著表现,同样最高院相继出台五部公司法司法解释也将实务中公司法的诸多问题予以完善。

同样值得期待的是2023年12月20日出台的《公司法》修订草案,该草案新增了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的法律后果并细化了股东滥用权力的法律责任、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失权制度、明确了董监高人员监督股东出资责任、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扩大董事会职权引入职工董事以及设立审计委员会有限责任公司可取消监事选项、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并配合民法典明确了清算义务人的范围,尽管正式文本尚未出台,但是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立法技术、立法环境以及经济环境的进步,我国公司制度的也必将保有其强大生命力为新的十年规划注入新的动力。

【第13篇】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

地方amc作为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生力军已经走过了快10个年头,在此过程中很多优秀的地方amc差异化竞争,摸索出了属于自己的发展模式,不良资产联兴财税因此策划《地方amc这十年》一系列文章。在此欢迎各机构提供素材及数据,我们撰写成文,以供业内学习参考,共同进步。

2023年6月,重庆渝康由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

在2023年-2023年的地方amc混改增资潮中,重庆渝康作为重庆市首家地方amc成功引战华润集团旗下的华润金控,并更名为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渝康”),成为首家引入央企战投的地方amc。

华润金控入主后,华润渝康业务拓展明显加速,大手笔收购不良资产的同时运用自身重组业务的经验为华润集团实业板块寻找和筛选投资标的,提供价值渠道,获得良好收益。

华润渝康发展历程

2023年,重庆渝康成立。

2023年,公司启动一级集团层面引战混改试点工作,先后营销21企业、锁定9户意向投资者,研究确定“两步走”实施路径,配合投资者完成初步尽调,启动股权转让整体价值评估和审计。

2023年12月,重庆渝康54%的股权转让信息在重庆联交所发布,转让底价35亿元。

2023年5月,华润金控与渝康资产转让方完成了《产权交易合同》签订。

2023年9,重庆渝康党组织从市国资委转接到华润资产党委,并成立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团队。

2023年10月,50亿资本金实缴到位,混改工作完成。成立了新一届党委班子,张建民任党委书记,“新渝康”治理结构搭建完成。

2023年5,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为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华润战投华润渝康,首先是看中地方amc牌照,作为持牌机构具有直接在一级市场获取不良资产的渠道便利,同时在监管、政府、金融机构及同业的认可度更高。此外,重庆渝康是重庆燃气第三大股东,且参与了重庆化医集团债转股工作。战投重庆渝康,华润燃气可进一步增持重庆燃气股权,更好地提升重庆燃气的运营效率。

华润金控入主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华润渝康收购22个金融不良资产包,债权总规模75.28亿元,相比2023年的15个资产包,61亿债权规模来说有所提升。在经营上,2023年实现收入7.63亿元,同比上涨41%,净利润1.49亿元,同比上涨831%。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截至2023年上半年,华润渝康总资产规模175.3亿,比上一期增长18.27%,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比上一期增长35.88%,净利润1.25亿元,比上一期增长69%,各项数据的涨幅情况在各家地方amc中比较突出。

优势:与大股东华润金控协同

华润渝康第一大股东为华润金控,而华润金控又隶属于华润集团。华润集团前身是于1938年在香港成立的“联和行”。1948年联和进出口公司改组更名为华润公司。1952年隶属关系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转为中央贸易部(现为商务部)。1983年改组成立华润(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12月,与外经贸部脱钩,列为中央管理。2003年归属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被列为国有重点骨干企业。2023年,华润与招商局集团、中国宝武、国投和中国建材等5家央企企业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标“淡马锡”,截至2023年底,华润集团总市值近11000亿港元,且在大消费、大健康、城市建设与运营、综合能源、科技与新兴板块均已实现优质资产上市,资产证券化率达88%。

而华润金控投资则是新生力量,为华润集团七大战略业务单元之一,负责整合、管理集团旗下的金融资产。华润金融板块有七家业务单元,业务范围覆盖银行、信托、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融资租赁、保险经纪、股权投资等领域。华润金控投资的子公司有5家,分别为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100%持股)、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5亿元人民币,100%持股)、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5亿人民币,占51%)、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占50%)以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末,华润金控资产总额647.22亿元,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56亿元,净利润39.09亿元。华润渝康作为中国华润及华润集团旗下川渝金融板块的核心子公司,能够在资本补充、流动性和业务协同等方面获得华润金控的大力支持。

此外,华润集团并购投资非常多,被业内称为”并购之王“,且并购之后具有超强的扭亏能力,在特殊机遇类业务方面,华润渝康运用自身资产运营重组经验,转化为特有的项目判断、管理及运作能力,为华润集团实业板块寻找和筛选投资标的,提供价值实现渠道,最终获得良好收益,具有较强机会性。

经营特点:挖掘低效资产,盘活资产

华润渝康的主营业务分为收购经营类业务、收购重组类业务、资产管理及其他类业务和特殊机遇投资类业务。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收购类重组业务,这部分业务在营业收入贡献上逐年提升。2023年在营收的占比上为18.45%,2023年提升至54.17%。截至2023年,累计收购非金不良原值177.66亿元,回收现金84.67亿元,投资收益3.22亿元,同比上涨近200%。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收购重组类主要针对企业不良资产开展纾困业务,通过多种方式为困境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开展债权投资、财务顾问、实质性重组重整等协助各类企业纾困;通过还款金额、方式、时间及担保抵押等一系列重组安排,帮助债务人盘活存量资产。

2021 年以来,华润渝康充分挖掘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帮助债务人盘活存量资产,全年共开展10笔收购重组类项目,债权金额共28.50亿元,收购成本21.41亿元。尚未处置的收购重组类业务成本为53.44亿元。未来,华润渝康还将依托股东华润金控及其母公司的品牌优势和产业布局,为困境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今年5月,华润渝康与四川发展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出资组建“川渝地区问题机构纾困基金”。搭建川渝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平台,共同开展问题企业纾困与重组、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收购与经营、破产企业重整投资等方面的业务合作。这也是川渝两家地方amc的首次合作。

综合经营情况

华润渝康的业务结构相对于其他地方amc来说比较简单,最近一年收购类经营和收购类重组业务的营收贡献加起来近90%。从收购类经营不良资产方面看,累计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规模340亿元,累计收购成本143.7亿。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此外,华润渝康于2023年被重庆五中院列入破产管理人名册,成为重庆首家该资格的地方 amc。自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以来,获得 9 个破产重整及清算案件,其中已结案7个,并获得一定管理人报酬,未来还将凭借专业能力和股东产业优势,积极开展企业破产管理和破产投资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未来发展:华润集团为其提出“1+3”战略

华润集团结合重庆渝康的功能定位,提出“1+3”的发展战略。1”即“1 个总体定位”:将重庆渝康打造成为集团参与服务西部大开发、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桥头堡”。

“3”即是“3 个功能定位”:一是国企改革的实施平台。不断将重庆渝康打造成为集团服务川渝发展、参与地方国企改革的实施载体,如结合集团产业优势和发展需要,支持医药、大消费等地方国资的混改或专业化重组。二是资源整合的助推平台。打造成为华润金融资源深耕双城经济圈、服务西部大开发的业务平台,如发挥资金融通、资本运作、资产管理优势,吸引各类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共同服务区域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三是防化风险的专业平台。整合华润资源和发挥央地股东协同优势,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并加强与四川地方 amc 的合作联动,在双城经济圈不良资产处置、问题企业纾困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第14篇】注册资本50万的公司

对于很多创业老板来说,在填写公司注册资本的时候,不知道是填高额资金还是低额资金。所填写的注册资本是否会对企业的后续发展产生影响等。

那么,一家公司的注册资本50万和500万有什么区别呢?

1.不同的职责

企业负债的,股东必须在其认缴的出资比例内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负债500万元,但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实际可以出资50万元。如果公司注册资本是500万,那么公司需要承担500万的责任。但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到位,法院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未缴纳的注册资本部分。

2.不同的实力

公司注册资本越大,公司实力越强,越容易取信于对方,也越容易合作成功。所以,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太小,就说明地方实力比较弱。注册资本越高,公司实力越强。在前期的业务推广中,更能体现企业的资金实力,容易提高公信力和业务成交率。

3.业务需求不同

比如有时候合伙人对参与投标的公司的规模和注册资本有要求,而某些行业资质的取得也取决于公司的注册资本。这时候,注册资本可能成为一道门槛,不符合条件的可能无法参与投标。

4.监管差异

对注册资本大、实收资本大、税收高的企业进行一定的监管。对于新设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监管指标。

但目前很多注册公司都是基于订阅制,而不是实际的支付制。因此,想要合作的企业可以通过实缴资金、税收等多种渠道来判断企业的真实实力。

总而言之,过高的注册资本可能会带来一些相应的风险;但注册资本过低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经营。

因此,创业者必须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选择合适的注册资本。不过,还是建议创业型老板前期可以少注册一些注册资本。

如果在某一天注销,还是比较方便的。如果需要注册资本来彰显实力,未来也可以增资。

【第15篇】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资本的是它进行运行的基础条件及基本前提,资本的多少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它的发展前景甚至战略目标的实现。那么,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

任丽丽律师解答:

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但是不能随意的减少,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

任丽丽律师补充: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任丽丽律师结语: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而且减额也是限度的,公司是不能随意申请减资的。

【第16篇】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众所周知,注册有限公司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怎样才能将一个公司快速注册下来,就要清楚的知道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和流程,以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此外,也需要我们去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事项。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在旧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要达到3万元,而这个严格的规定大大增加了注册新公司的难度。现在,对注册公司的条件放宽了,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对注册公司不再限制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注册资本可自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去缴。注册资本实缴制也改为认缴制,取消在了需要在2年内完成剩余的出资金额。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注意的?

(1)、虽说取消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缴?

注册资本范围没有要求,股东可以自主约定或者按照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确定。

(2)、注册资本认缴制对缴齐没有硬性规定,但缴齐和没缴齐区别却是很大。

注册资金缴齐后叫实缴印花税,能体现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信用度,对申请银行贷款更容易。

(3)、那么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填得太高有没有风险?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然不是越高越好,填太高实缴印花税多了,增加被工商局稽查的风险,要承担责任也还会更大。其次涉及到股权转让时,注册资金太高公证费相应的也会变高。有些公司注册资本太高实缴时不能足额缴纳。

(4)、既然公司注册资金那么多,可以拿出使用吗?

注册资金不能提取出来私用,这属于公司资金而不是个人,需要用在公司的经营上。公司注销后可以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5)、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发起人,发起人数是2-200人,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必须认购股份;

(3)、要经过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有要求吗?

注册资金没有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金限制,新公司法放宽对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并不再限制股东的出资比例,让注册公司去繁从简。但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是有区别的,有条件限制的。因此,不管是注册有限公司还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都取消了对注册公司最低资金的限制,可以根据公司股东及经营计划认缴。

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16篇)

创业是当今社会的主题,所以如今创业也是成为了越来越频繁的一个词语,因此注册公司也是变得越来越加的简单化,但是实际在公司注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是不少,比如说公司的注册…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注册资本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