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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货物赊欠交易普通买卖合同 第2篇货物赊欠买卖合同范本 第3篇广东省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第4篇买卖合同: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第5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模板通用版 第6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模板 第7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第8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合同 第9篇四川省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第10篇货物赊欠买卖合同////协议 第11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范本 第12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最新整理版 第13篇山西省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第14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样板 第15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样书
【第1篇】货物赊欠交易普通买卖合同
2023货物赊欠交易普通买卖出卖人: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___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___货___件卖与乙方,约定___年___月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__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于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普通买卖合同,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_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期不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__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可以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计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规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晶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甲方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
买受人(乙方):__
【第2篇】货物赊欠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xxx简称甲方,承买人xxx简称乙方,
兹为xx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xx货xx件卖与乙方,约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x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___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广东省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x x x简称甲方,承买人x x x简称乙方,兹为x x 货物 欠款 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x x 货x x件卖与乙方,约定x x x 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 x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 x 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第4篇】买卖合同: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简称甲方,承买人×××简称乙方,兹为××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货××件卖与乙方,约定××××年×月×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年×月×日
【第5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模板通用版
出卖人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兹为 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愿将_______货 件卖与乙方,约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___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 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______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6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模板
出卖人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买人__________简称乙方,兹为 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__________货__________件卖与乙方,约定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 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 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_________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7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x x x简称甲方,承买人x x x简称乙方,兹为x x 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x x 货x x件卖与乙方,约定x x x 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 x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 x 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第8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合同
2023货物赊欠买卖契约出卖人简称甲方,承买人简称乙方,
兹为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货件卖与乙方,约定年月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年月日
买受人(乙方):
地址:
【第9篇】四川省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出卖人xxx简称甲方,承买人xxx简称乙方,兹为xx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xx货xx件卖与乙方,约定xxx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x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x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第10篇】货物赊欠买卖合同////协议
正文:出卖人xxx简称甲方,承买人xxx简称乙方,兹为xx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xx货xx件卖与乙方,约定xxx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x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x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xxx年x月x日
【第11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范本
出卖人x x x简称甲方,承买人x x x简称乙方,兹为x x 货物 欠款 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x x 货x x件卖与乙方,约定x x x 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 x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 x 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第12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最新整理版
出卖人×××简称甲方
承买人×××简称乙方
兹为××货物 欠款 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货××件卖与乙方,约定××××年×月×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年×月×日
【第13篇】山西省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x x x简称甲方,承买人x x x简称乙方,兹为x x 货物 欠款 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x x 货x x件卖与乙方,约定x x x 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 x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 x 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第14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样板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兹为 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 货 件卖与乙方,约定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 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 _____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 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 ______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 _______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第15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样书
出卖人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买人____________简称乙方,兹为____________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愿将 ______货______件卖与乙方,约定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__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 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 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