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车辆购置税申报网站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购置税申报网站,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车辆购置税申报网站
近日,拉萨市民尼玛拉珍通过手机移动办税app“车购税申报”功能,为自己新买的爱车成功支付了车辆购置税税款26707.97元,成为我区首个掌上申报车辆购置税的车主,这也标志着我区正式实现车辆购置税掌上申报。
据了解,为持续落实“非接触式”办税服务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西藏税务业务、技术、纳服部门三方联动,深入开展手机移动办税app“车购税申报”可行性分析,积极推进功能开发,于11月1日正式上线手机移动办税app“车购税申报”功能,标志着西藏车辆购置税自助申报形成了“自助终端+网页版+客户端+手机app”多样化办理模式。
“在税务工作人员的辅导下,不到5分钟我就完成了申报、缴税、取证。不仅如此,这边刚交完税,车管所那边立马就收到了缴税信息,再也不用税务、车管所两头跑了,真是太方便了。”作为第一个尝鲜掌上申报的车主,尼玛拉珍不禁感叹道。
记者了解到,目前,西藏税务车辆购置税掌上申报功能可对区内开具机动车发票的车辆完成申报缴税,纳税人只需通过登录西藏税务手机移动办税app,再按照系统提示选择车辆上牌地和个人信息,核对系统自动带出的车架号、发票及申报表信息后,就可完成车辆购置税的申报并可通过第三方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完成缴税。缴税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查询相关信息,同时,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会实时同步至公安部门,真正做到全程掌上办理,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车辆购置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建群表示,一直以来,西藏税务始终在拓展线上办税方式,创新办税服务,提升办税效率,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赋能添力。此次西藏税务手机移动办税app“车购税申报”功能的成功上线运行,将满足纳税人随时随地办理车购税业务的需求,也为纳税人节省了原先需要排队等候的时间,节约了办税成本,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下一步,西藏税务将加强掌上车辆购置税申报方式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扩大使用覆盖面,让更多纳税人享受到便利。(西藏商报记者 娄梦琳 实习记者 谭瑞华)
【第2篇】车辆购置税在哪里申请表
为便利纳税人申报缴车购税,纳税人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1.哪些车辆购置税业务可以通过互联网多元化方式办理?
上海目前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办理的业务主要是在车辆登记(上牌)地或者纳税人所在地(特指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车辆)为上海的新车一般申报缴税业务(具备且仅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国产车辆合格证明或者进口车辆电子信息单,即可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业务);新能源汽车免税和挂车的新车减免税申报,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2.纳税人如何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上海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多种登录方式,购车企业可以“ic/ca登陆”或者“税号登录”,购车自然人“实名登录”,选择“车辆购置税申报套餐” 根据系统提示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3.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需要比对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明,纳税人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相关数据,由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后自动生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经纳税人确认后生效。相关纸质申报资料,由纳税人自行保管,税务机关使用申报资料数据进行归档。
4.网上办理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成功后,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牌吗?
自2023年6月1日起,税务机关已经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现了车辆购置税完税和发票信息共享。纳税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并发放牌照,纳税人不再需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因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或者其他用途,需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可以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自行查询、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5.购车后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某一地区的多元化办税方式办理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应当在车辆登记地申报缴纳,不需办理车辆登记的应当在纳税人所在地申报缴纳,也就是“在哪里上牌,就在哪里缴税”。上海市内车辆购置税新车征税申报和新能源、挂车减免税申报全市范围内通办。
6.纳税人如果在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时出现错误,应该怎么办?
通过互联网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系统会调用纳税人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的电子数据作为申报信息,但是仍然需要纳税人自行核对申报信息,确认纳税人名称、证件号码、发票代码和号码、不含税价格、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实缴税额等重要信息无误后,才能办理。如果遇到不符合网上办理要求、申报信息出现错误其他问题的,纳税人根据电子税务局系统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魔王拍牌温馨提示
1.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2023年6月1日起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3.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4.2023年7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开始施行。
5.本市自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开始施行。
【第3篇】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专用进口车辆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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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的公告》的解读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此前,税务部门落实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主要参照交通部门以往的管理模式,即相关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申请,将车型列入《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工信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总局,由税务总局负责审核并编列发布《免税图册》,纳税人依据《免税图册》申请免税。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益,提升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管理的精准性、便捷性和及时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进一步优化专用车辆购置税免税管理机制,由税务部门审核转变为委托专业机构审核,由依据《免税图册》比对享受转变为依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动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一是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要求通过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二是税务总局、工信部委托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三是装备中心按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依规开展技术审查;四是装备中心将通过审查的车型提交后,由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目录》。
二、本批《目录》基本情况
本批《目录》为2023年第二次发布,累计为第六批,共涉及197家企业的477个车型。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未通过技术审查如何处理?
未通过技术审查是指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由于不符合《技术要求》、材料提交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等原因,装备中心给予“不通过”结论的情形。举例说明:
例1.甲公司申请将xxx型通讯车列入《目录》,该车辆额定装载质量(生产厂家为车辆设定的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1000kg,但企业提供的专用装置在车厢地板上的投影面积小于车厢地板面积的50%,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2.乙公司申请将xxx压缩式垃圾车列入《目录》,该车辆装备有液压机和填塞器,为垃圾自行压实装入、转运和卸料的专用自卸运输车,以载运垃圾为主要目的,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3.丙公司申请将xxx型宣传消防车列入《目录》,该车辆为装备有影像、音响和发电设备,用于消防知识宣传的厢式专用作业汽车;但其专用装置多为可移动的装置及设备,未被固定在车体上,不属于专用车辆。
对于未通过技术审查的情况,若申请人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可以通过申报系统随时重新申报;在重新申报时,可对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装备中心重新给予技术审查结论。若申请人仍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重新审查结论,可以通过工信部12381公共服务电话平台咨询、建议、投诉,或者以信函的形式向工信部反映相关问题,工信部将按照程序予以办理。
(二)《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如何办理免税?
依据现行规定,《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第六批《目录》的车辆,a公司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未标注免税标识;随后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的第六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六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依法享受免税政策。
(三)纳税人缴纳车购税后专用车辆纳入《目录》如何处理?
如果纳税人购买了专用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之后专用车辆列入了《目录》,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第六批《目录》的车辆,b纳税人购车后缴纳了车购税,随后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的第六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六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4篇】车辆购置税完税查询
公司购置车辆,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1、先登陆进公司电子税务局
2、我要办税--纳税申报及缴纳
3、其他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4、进入界面点申报
出来的市州、所在地,税务机关名称都自动出来,这个可以不用选。
5、点下一步,就会出来公司基础信息
6、确认无误后点下一步,在上面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处把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填上去,点查询,就会出现下面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就再点下一步。(备注:一定要核对信息无误再点下一步)
7、会弹出窗口-发票信息确认(注意:价格为发票上的不含税价格)
8、点确认,就会出来车辆基本信息,再下一步就到提交环节点提交。
9、提交完后,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点下载pdf,完税证明就下载完成了。
【第5篇】税务局办车辆购置税
近日,本溪县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正式进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实现新车缴税、注册上牌只进“一个门”,能办“两家事”,办理新车业务的人员只需跑一趟车管所大厅即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缴税、上牌等相关手续“一站式”服务,极大节约了办税办事成本,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
纳税人:以前我们办这个业务需要两边跑,税务办税厅那边还挺远的,现在都在一起了,给我们带来挺多方便,感觉这个挺好。
据了解,车辆购置税窗口成功进驻车管所大厅是县税务局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又一次跨部门合作,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又一重要举措。截至目前,车辆购置税窗口已成功办理70多笔相关业务。
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 霍延瑞 :下一步,县税务局将继续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关纳税服务”的工作理念,结合县内实际,聚焦纳税人日常办税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规范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工作,完善、落实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6篇】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6—8月份,全国约355.3万辆车享受了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累计减征车购税230.4亿元。
具体来看,6月份109.7万辆,减税71亿元;7月份116万辆,减税75.8亿元;8月份129.6万辆,减税83.6亿元。3个月以来,享受政策的车辆数、减征税额均呈现逐月增长态势,显示出减征政策逐步发力,受益面稳步扩大。特别是8月份减税额和享受优惠的车辆环比增幅均超10%,分别为10.3%、11.7%。
根据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购税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
在包括减征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助力下,我国汽车市场持续回暖,车购税申报数据显示,自6月份减征政策实施以来,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销量月均增幅高达17%,反映减征政策有效激发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消费动力,助力稳住汽车市场基本盘;1.6—2.0升排量的乘用车销量月均增幅提升为10%左右,反映减征政策有效刺激了乘用车换购消费,促进了汽车消费升级。(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
来源:央视新闻
【第7篇】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023年12月29日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8篇】车辆购置税和发票交税
5月23日财政部发布最新车辆购置税政策,大体内容没有变化,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依然为10%,但计税的方式有所变化,因此消费者购置新车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也有变化,购买折扣越大的车可少交税。
7月1日之前仍按照旧政策进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以厂商指导价或开出的发票金额进行计算,而新政明确规定,计税方式是根据新车的成交价格来计算。
公告明确,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该方案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解释,“之前是跨档上购置税,这个档是根据厂家指导价给出来的档次,根据买车的价格跨一个最近的档。而现在是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来计税,目前车辆价格都有终端折扣,所以消费者缴纳的税费应该有所减少。”
同时,郎学红还指出,目前市面上部分热销车型会出现加价销售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就会支付更高的购置税。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就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如下:
一、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二、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三、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中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为公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企业;公共汽电车辆是指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票价营运,用于公共交通服务,为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的车辆,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六、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七、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八、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九、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9篇】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条例
现行的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对于普通消费者个人购车 购置税的计算方法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即为应缴纳的车购税。
例:假设购买一款车价为117000元的车型,消费者需要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的税额为: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11.7万元÷(1+17%)×10%=1万元
(2)纳税人购买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第10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昨天下午我就干了一件事,找去年10月份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因为是刚接手的企业,去年10月买的新车,上任会计没办理交接,买的车也没有入账。
我在找到购车发票后,和发票存放在一起的有一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只有一个二维码,扫开后一行英文,啥也没有,不是我入账能用的,我果断登录了电子税务局,找到证明开具,如下:
点击“证明开具”,在左侧栏找到“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里面有个“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然后输入车辆识别号,点击“查询”,就是我上文所说的“一个带二维码的电子版”,他长这个样子:
同行的小伙伴要说了,这是个啥?这个也不能入账啊,扫一扫,一行英文,啥也不是,那么应该去哪里找真正能入账的“完税证明”呢?
我们再回到左侧栏,找到“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开具”,我们注意到,在他下面还有一个“补开”,如下图:
如果是之前没有开具的,在“开具”里找,如果开过,就去“补开”里找,如果你也不知道开没开过,那就都试一下,这就是我为啥一下午在“补开”里没有找到的原因,原来竟然是没有“开具”过!
最后,在查询条件中的“税款所属期”里,选择缴款日期的月份起至时间,若是10月缴的,选10月1日至10月31日,这样就能查询到了,打印出来就ok了。
希望有同样需要的财务小伙伴们能够少走弯路!
【第11篇】车辆购置税可以抵扣
车辆购置税能否抵扣进项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征收范围包括汽车及有轨电车等。本文就针对车辆购置税能否抵扣进项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车辆购置税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车辆购置税不可以抵扣进项。由于车辆购置税不属于消费税或者增值税,而是一种财产税。所以车辆购置税不能作为进项税来抵扣增值税的费用,它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通过折旧进行扣除。
如果购买的是新车,则需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该发票有抵扣联,价款和税额计算比例为17%;如果购买的是二手车,则需取得二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是没有抵扣联的,不能抵扣。
车辆购置税是什么意思?
答:车辆购置税是中央税,指的是对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车辆购置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购置汽车、汽车挂车、有轨电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办理车辆购置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办理车辆购置税需要提交车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需要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发票中红色的报税联。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2篇】车辆购置税税务局
记者今日从海南省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办税服务的通告》,本着“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到窗”的原则,该局建议广大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尽量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最大可能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产生交叉感染的风险。
一、省内开具机动车发票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
(一)自然人:可由汽车经销商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代理申报,或自行注册电子税务局账号进行自主申报,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含新能源车免税申报和挂车减税申报)、缴税、下载打印《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下载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二)非自然人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可自行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由汽车经销商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代理申报(含新能源车免税申报和挂车减税申报)、缴税、下载打印《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下载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申报纳税时间: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您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即可。
二、省外开具机动车发票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退税业务、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免税业务及其他特殊事宜
您可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预约办税,有效减少人员聚集。请您带好申报资料,做好充分的个人防护措施,到相应的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办理通道及操作指南
(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为: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
(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税款、完税证明操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zxg0rmn_ji8mg0oletrwgw
如果遇到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拨打4006012366咨询。
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 刘兵
【第13篇】国税总局车辆购置税新能源车
顺义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新能源汽车广受消费者青睐,那么,今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吗?享受税收优惠需满足什么条件?记者为您整理了以下热点问题。
一、2023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免征车辆购置税吗?
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7号),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购买新能源汽车,购置日期怎样确定?
答:新能源汽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三、2023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目前,工信部官网已公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二批),梅赛德斯-奔驰、宝马、东风汽车、比亚迪、上汽通用汽车、吉利、零跑汽车、福特汽车、广汽、长安等在列。
四、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附:一图读懂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税办理流程。
内容综合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微信号
【第14篇】第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it之家 4 月 8 日消息,根据有关规定,工信部今日公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354 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 年第 3 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三批)。
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三批)名单中,包含一些大家比较熟悉的比亚迪海豹、比亚迪护卫舰 07、小鹏 p7、欧拉朋克猫、丰田 bz4x、几何 e、零跑 t01、宏光 miniev、阿维塔 11、长安糯玉米等车型。
it之家曾报道,比亚迪在 3 月 30 日公布了新款纯电中型轿车海豹的官图,这款车采用了比亚迪汽车最新的设计语言,预计会在 4 月正式上市。
从申报信息来看,这款车采用封闭式进气格栅搭配两侧凸起的机舱盖,车侧采用溜背设计,并配备有隐藏式门把手。参数方面,海豹车身尺寸为 4800*1875*1460mm ,轴距为 2920mm。海豹一共申报了 3 个版本,两个后驱版本和一个四驱版。
比亚迪海豹采用了比亚迪 e 平台 3.0,消息称双电机版本车型最快 3.8 秒可破百。
2022 年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将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 —4 月 30 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和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同时举行,比亚迪海豹预计会在本次车展上亮相。
【第15篇】免车辆购置税申请表
问:最近想买个车,但是不知道买什么车好,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答:当然要买新能源汽车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最重要的是免征车辆购置税呢?
问:真的?
答:当然了,你现在买正好,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置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1号)
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专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设。也就是说,缴纳车辆购置税,其实就是支持国家的道路交通建设的一种方式。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哪些?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三、有些老司机可能要问了:2023年以前的新能源汽车,就无法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了吗?
放心,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也可以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四、那还有一些人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可以申请退税吗?
这种情况,可根据2023年9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税图册》包含了上述已缴税车辆的车型,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无论是新司机还是老司机,无论是买新车还是换车,买新能源车既环保又省钱。
【第16篇】车辆购置税在哪申报
从本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推出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业务,车主无需到窗口排队,车辆购置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利。
12月26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工作进行解读。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江苏省内购置应税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徐州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随时随地办理车辆购置税新车纳税申报业务。
纳税人可以通过tips、银联及支付宝等多元化方式缴税,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全程无纸化缴税便利。
特别是通过在交管部门授权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汽车销售4s店,可以实现缴税、登记一条龙办理。
网上申报车辆范围:
目前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系统仅支持江苏省内购置的应税车辆申报,包括应税车辆申报、新能源汽车免税申报、挂车减半征收申报;
其余类型业务需要到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办理,如特殊业务车辆、无合格证电子信息车辆、其他免税申报、退税申报等。
纳税人登录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系统有两种方式:
一是直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二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的“电子税务局”登录。
网上申报系统页面,企业用户通过社会信用代码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自然人用户通过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