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附表一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附表一,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附表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从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023年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明确了新的申报表。
从5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新税率实施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开始实施。
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化?变化的申报表如何填写?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系统的来学习一下。文章涵盖了所有变化点,大家可以耐心看完,然后基本作为一般纳税人申报就无忧了。
1、附表一的变化
原16%所在栏次(1、2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13%的内容。
原第3栏“13%税率”栏次直接删除。
原10%所在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9%的内容。由于第3栏删除,表格栏次上移,9%所在的栏次由4a、4b调整为3、4。
具体如下图展示: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一
调整后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
附表一调整的目的就是应对税率下调增值税的申报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怎么理解?小编以案例方式给大家说一下。
1
4月1日后,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以及申报表的填写示范。
2023年4月10日,某公司收到一张供应商2023年3月20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财务审核发现发票名称开具有误,某有限责任公司开成了某公司。
发票直接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4月收到退回发票后,直接在开票系统申请红字通知单并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00,税额-16,同时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供应商申报的时候也很简单,注意,为了方便展示过程,下面申报列明具体填写数据的过程。
其实就是把一正一负合并填写到对应栏次的13%栏次即可。
2
4月1日之前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后,4月份补开16%、10%发票的增值税申报填写实例。
某公司2023年3月发生了一笔应税收入,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由于无法取得对方开票信息,暂未开票,会计在4月申报3月增值税时候进行了未开票收入的填写申报。
注意:新申报表从5月开始实施,4月申报3月的还是旧申报表。
2023年4月20日,客户提供了开票信息,因为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3月。这个时候应该给客户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开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那么4月补开16%的发票后5月如何申报呢?
申报表填写如下:
这里其实也体现了一个对应关系,那就是15号公告说的,16%的对于填写到13%栏次。
2、附表二的变化
1
附表二中农产品加计扣除栏次8a维持不变。
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购买时取得增值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
购进当期,按法定扣除率9%申报时候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
领用当期,1%加计扣除的部分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如下图。
这个填法其实在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的时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确定下来的,一直就沿用到今天。
最早农产品扣除率13%,是没有这个加计扣除概念的,后面17年税率简并,13%并入11%,为了支持农产品扣除,在11%扣除率上加计扣除2%。
18年5月,税率下调,17%下调到16%,11%下调到10%,农产品扣除率也相应下调,以12%来扣除,填表还是分开填,2%部分单独填写到8a。
19年4月开始,税率再次下调,也就是这次,填表就按上面办法。
2
附表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二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二
这里的变化主要应对两个新政策。
不动产分期抵扣取消
4月1日起,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不再执行,而采用一次性抵扣方式。
那么从4月1日开始取得不动产抵扣凭证,专票就填到相应的专票栏次,其他抵扣凭证就填到其他扣税凭证上去。原第10栏不再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部分。
保留第9栏次,这个第9栏次也仅仅为统计功能,其本身不计算到12栏中去,也不会过录到主表,仅仅是统计数据。
比如,某公司2023年4月20日购入办公楼一栋,其中金额100,税额 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当然勾选确认。
这里取得的是专票,那么通过勾选确认后填写在第1栏、2、35栏次,同时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这栏的作用就是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是一个统计数据,也需要填写上。但是这栏次不参与计算。
第12栏=1+4+11,这栏数据过录到主表去。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这个是配合增值税税率下降的一个优惠政策。为了统计客运运输服务的抵扣金额,在附表2的第10栏体现。
比如,某公司员工华华2023年4月20日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一张,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仅做展示,以文字表述为准」
这张铁路车票,可以抵扣的税额
=263/1.09*0.09=21.72
申报表如何填写?直接按照票面计算出可抵扣进项税后填写到8b栏次,同时填写到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去。
为什么还要填写到8b?不直接光填10栏就行了吗?
其实和不动产抵扣填写9栏一样。这里的第10栏也是一个本期统计数据,不参与到抵扣计算中去,所以我们在抵扣不动产和购进的旅客服务都需要根据取得的相应扣除凭证填写到其他相应栏次去。
这里取得是铁路票,填写到8b其他去就行了。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如果取得是专票,那就填写到第1、2、35栏次去即可。
3、附表三的变化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三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三
这块没什么说的,就是对应的税率调整引起的变化。
4、附表四的变化
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这个主要是应对新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这个表怎么填写呢?这个表实际就是满足条件的纳税人统计记录用于加计抵减的表。
那些纳税人满足条件呢?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所以,你用不用填写这个表,你首先要去看看36号文,看看你有没有提供这四项服务,而且要看看在规定期间内,你提供的四项服务销售额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满足了,才有资格填写这个表,不然你就没资格填写这个表。
如果你判断自己满足,那么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格式如下:
某公司是一家代理报关,提供36号文规定的现代服务中的经纪代理业务,假设提供的报关代理服务服务销售额比例满足条件。
2023年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12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120-100-10=10万。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这里就是10万。
其实附表4的这个表格有点类似税控设备抵减的填法,它就是把我从一开始到最后加计抵减的进项税的过程用表格方式记录下来。
这个表填写后,如何进入主表最终实现少交税,这个里面还有第二步,那就是用第4列数据和每期申报的时候和主表进行比对,看能够抵减多少,能抵减的就填写到本表第5列去。
比如本期我销项减去进行120-100=20,和我可抵减数10比,我10完全可以全部抵减,那么第5列就全部填进去。
回到主表,主表没有专设一栏体现这个10,直接就含在第19栏里面,具体看图片解释。
又比如,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8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80-100=-20,留抵20。
所以10万的加计抵减计提数就不能实际抵,因为本身都留抵了,你还加计抵个啥。
只有计提了留下期。
再看主表
相当于计提的10没用,下期填写表格时候它自动跳到期初余额去了。
附表五的变化
取消了附表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这个表取消原因就是因为这次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的取消,那这个表如果还有期末余额怎么办?
很简单,因为从4月1日开始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就不会填写这个表了,那么截止到3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5第6栏的期末余额,纳税人可以在4月所属期起一次性转入到附表2的8b栏次进行抵扣。
比如,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某公司《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还有27961.16,可以自15号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所以这个余额27961.16,我们就把它填写到8b,实现在当期的抵扣了。
6
取消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少填一个是一个,这是好事。
7
最后来说说主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栏次维持不变,仅对第19栏“应纳税额”的填写口径进行了调整。这个主要是为了适应加计抵减的政策,具体案例可以看看本文第4点的内容,也就是如果能享受加计抵减,那么加计抵减的数据直接会体现在19栏次。
来源:二哥税税念。
【第2篇】增值税附表一怎么填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还附有填写说明,可以统统免费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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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9版增值税申报表 :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小规模增值税报表差额申报填写:
注意:如开具既有不是差额的发票,又有差额的发票,附列资料一中填写的含税收入要包含不是差额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情况分两种: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详细和大家讲解: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申报表填写
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表一》填写:
(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下面,我们来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各列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各列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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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
增值税申报表: 理解与填写
作者:王冬生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
邮箱:wangdongsheng@cstcta.com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是每个企业每月(季)必须完成的功课。正确掌握申报表,正确填写申报表,既足额及时纳税,又依法享受优惠,是企业财税人员的职责。下面基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张主表、六张附表),介绍增值税申报表一般项目本月数的理解与填写,分析从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中,可以看出的问题及答案。包括32问题。
一、增值税申报表简介
二、“销售额”及有关栏次简介
三、“税款计算”及有关栏次简介
四、“税款缴纳”及有关栏次简介
五、“附加税费”有关栏次介绍
一、增值税申报表简介
1、如何认识申报表的作用
增值税申报表是增值税法规的表格化表达方式,是增值税法规的集大成,几乎所有政策性规定,都可以在申报表中,找到相应的位置。通过学习申报表,有助于更加全面、准确掌握税法。如扣税凭证包括哪几类?需要进项税转出的有哪些项目?这些问题,看申报表,更全面、更清晰、更实用。
2、申报表有几张报表
申报表由1张主表和6张附表,共7张报表构成。主表的很多数据来自附表。
主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附表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附表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附表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附表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附表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附表六:《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如何理解主表的结构
不考虑表头,主表的结构,分为纵向结构与横向结构。
(1)纵向结构
从上到下,有41栏,分成4部分。
第一部分:销售额(1-10栏)。
第二部分:税款计算(11-24栏)。
第三部分:税款缴纳(25-38栏)。
第四部分:附加税费(39-41栏)。
(2)横向结构
从左到右,分四部分:项目、栏次、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总共有6列,一般项目与即征即退项目各有两列。
第一列:项目,详细列举销售额、税款计算、税款缴纳、附加税费的细目。
第二列:栏次,既表明不同细目的序号,也表明部分序号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三列:一般项目的本月数。
第四列:一般项目的本年累计。
第五列:即征即退项目的本月数。
第六列:即征即退项目的本年累计。
4、如何理解主表的功能
主表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点:
(1)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
通过填写主表,可以完成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申报。
(2)完整体现销售额各种情况
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既有一般计税方式销售额,也有简易计税方式销售额;
第二、既有内销的销售额,也有出口的销售额;
第三、既有自主申报的销售额,也有被查补的销售额。
(3)完整体现税款计算各种情况
税款计算的完整性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既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也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
第二、既有全部销项税额,也有影响抵扣的各种税额,如进项税额、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
第三、既有应纳税额,也有减征税额;
第四、既有自主申报的税额,也有查补税额。
(4)完整体现税款缴纳各种情况
第一、既体现本期缴纳的税额,也体现本期缴纳的上期税额;
第二、既体现本期预缴税款,也体现本期应补税款;
第三、既体现本期正常缴纳税款,也体现本期缴纳的查补税款;
第四、既体现已缴税款,也体现欠缴税款。
(5)完整体现一般项目与即征即退项目明细
既有一般项目的各种情况,也有即征即退项目的各种情况。
(6)完整体现附加税费情况
三项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都一清二楚。
5、当月没有销售收入,是否可以不申报?
不可以。
主表的表头下面第一行字,就明确规定:“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也就是零申报也得申报,是否申报与申报多少,是两个问题,不能因为是零收入,就不申报。
二、“销售额”及有关栏次简介
6、如何理解主表的销售额
销售额包括四大类: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又区分出:应税货物销售额、应税劳务销售额、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注意,单列的部分相加,可能少于“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又区分出: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免税销售额,又区分出:免税货物销售额、免税劳务销售额。
7、填写销售额时注意哪些事项
有五个注意事项:
(1)包括视同销售额
销售额包括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及价外费用。
(2)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营改增的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如某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子不含税销售额10亿元,可以扣除的土地成本是4亿元,尽管土地成本可以自销售额中扣减,但是销售额仍填写10亿元。
(3)查补销售额都填入一般项目
被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的销售额,如果属于偷税,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填入一般计税项目。
如果不属于偷税,是不是可以继续享受即征即退?非常难。
(4)四类销售额
从《附列资料(一)》可以看出,销售额被分成4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一般不会开具发票,建议填入“未开具发票”。
(5)不填写不征税收入
从销售额可以看出,申报表中的销售额,不包括不征税收入。比如存款利息收入,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收入,不必申报。
8、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栏“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本栏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 – 第9列第6、7行之和。
第1行至第5行,分别列示不同税率的应税销售标的,分别是:
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3行: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4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5行:6%税率;
从上面的列示可以看出,尽管早已营改增,但是申报表,还是将营改增之前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与营改增后的新增加的应税行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分别列示。
尽管没有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但申报表也列示了。
第6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7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9、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本栏数据>=《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8至13c行之和-第9列第14、15行之和。
第8行至13c分别列示适用不同征收率的全部征税项目,具体如下:
第8行:6%征收率;尽管现在没有这个征收率,但也列示。
第9a行:5%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9b行: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10行:4%征收率;
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1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13a行、13b行、13c行,没有具体预征率,纳税人根据适用的预征率填写。
10、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计税”填写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其当期按照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入“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11、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本栏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6行、17行之和。
第16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17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尽管不动产不会出口,也给列示上。
12、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8栏“免税销售额”
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为什么不包括?
因为免抵退税办法销售额,已经单独列示。
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第18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19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三、“税款计算”及有关栏次简介
13、“税款计算”的“税款”具体指什么
“税款计算”是指本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尽管列示有查补税款,但是因查补税款在“税款缴纳”部分单独填写,所以,专指本期业务应纳的税款。
既包括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也包括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14、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
“税款计算”的最后一栏是24栏:“应纳税额合计”=19+21-23。
第19栏:“应纳税额”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
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指纳税人可以自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控系统费用、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等可以抵减的税额。
15、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9栏“应纳税额”
第19栏:应纳税额=11-18。
第11栏:销项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10列销项税额有关行的计算结果,包括按照开具专票销售额、普票销售额、未开票销售额、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等类型的应税销售额,及适用税率计算的全部销项税额。
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如果17<11,则为17,否则为11。
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
第11栏:销项税额。
也就是计算应纳税额时,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最大是当期的销项税额,第19栏:应纳税额,最小是0,不能是负数。
16、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
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12+13-14-15+16。
第12栏:进项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数据来自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数据来自税局退税部门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8列应查补销售额计算的销项税额,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上述计算公式中,12+13-14,都好理解。但为什么要减去15,再加上16?
15栏是指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也就是税局根据出口退税办法要退还的税额,退还的税额实际是进项税,既然退还,就必须从可抵扣的进项税中减掉,不然纳税人就占便宜了。
之所以加16,是因为纳税人缴纳的查补税款,在申报表的第三部分“税款缴纳”单独列示,由于第11栏“销项税额”中包括查补的税款,所以,进项税中也要增加这部分税款,才保证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是当期业务的应纳税额。
17、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2栏“进项税额”
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的第12栏“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1+4+11。
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括2类:一是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二是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
包括5类: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其他。
如何理解“其他”?
指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发生用途改变,又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照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
具体如何计算,下面介绍。
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指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9栏:本期用于构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有关数据填写在相关栏目,只是起到一种标示的作用。
18、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
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照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附列资料(二)》“二、进项税额转出额”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14至23之和。
第14栏至第23栏,实际列举了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各种情况。
第14栏:免税项目用;
第15栏: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第16栏:非正常损失;
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
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19、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否有可以抵扣的机会
有。
《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指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发生用途改变,又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照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
什么公式?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第1条第4款有规定:
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20、被转出的进项税是否有机会再转入
有。
《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根据其填表说明:“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如自走逃户取得发票的进项税,如果被转出,但经过核实后可以抵扣,则可以再用负数的形式,实现进项税转入,再继续抵扣的目的。
21、既有留抵税额,又有欠税,能否用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可以。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1栏,就是“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22、留抵退税后需要进项转出
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也就是说留抵退税后,必须用进项税转出的方式,冲减留抵税额。这就表明,留抵退税不是免税,也不是减税,只是缓解纳税人现金流压力,最终的应纳税额并没有减少,只是一种时间性差异。
四、“税款缴纳”及有关栏次简介
23、“税款缴纳”显示哪些税款的哪些缴纳情况
“税款缴纳”有14行,自25行到38行。
从中可以看出如下情况:
(1)本期已缴税额;
包括:“分次预缴税额”、“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2)本期应补(退)税额;
(3)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4)未缴税额;
包括“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欠缴税额”。
(5)查补税额;
包括:“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24、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
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28+29+30+31。
本期已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但不包括入库的查补税款,查补税款单独列示。
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可在本期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主要是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29栏: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目前已没有这种情况,不必填写。
第30栏: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本期缴纳上一税款所属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第31栏:本期缴纳欠缴税额---本期实际缴纳和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
25、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24-28-29。
“本期应补(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第29栏:“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不再赘述。
26、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24+25+26-27。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反映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但不包括应缴未缴的查补税款,查补税款单独列示。
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
第26栏:“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不填写。
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27、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
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25+26-27。
“欠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
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不再赘述。
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28、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5栏“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本栏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额。
29、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16+22+36-37。
反映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后,应在本期期末缴纳,但未缴纳的查补增值税。
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 + 《附列资料(二)》第19栏。
《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是按照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计算的销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9栏,是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第22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填写。
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反映实际入库的查补税额,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查补的税额。
五、“附加税费”有关栏次介绍
30、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39栏“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
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五)》第1行第11列。
计算城建税时,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根据《附列资料(五)》,计算公式是:
计税依据=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
增值税额是指:主表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增值税免抵税额:上期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
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税局退还的留抵退税额。
31、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40栏“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
填写纳税人按规定应当缴纳的教育费附加,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五)》第2行第11列,计费依据与城建税一致。
32、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41栏“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
填写纳税人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五)》第3行第11列,计费依据与城建税一致。
【第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该怎么填写
1、按实际情况填写好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期以及填报日期.
2、填写本期数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是按季度申报的话.
3、申报表的本期数据就是当季度的数据.
4、根据税务局核定的税种以及税率对应填写.5、货物劳务和服务劳务,这两项是填写在不同列的.
6、填写本年累计数据,比如申报第三季度,那么该行应该填写1到9月的合计数.
7、填写本期应纳税额、减征、免税额及应纳税额合计.
8、纳税人签字、盖章.
增值税申报表未开票收入可以填负数吗?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的未开票收入一栏能填负数.另外注意,这要看你这个无票收入与未来的有票销售是否是同一笔业务且数字不大,就没有风险.相反,未来的冲减行为依然存在风险.如果经常有这样的情况,税务也会注意的.
如果是上月或以前月度申报了未开票收入,这个月把以前不开票收入又补开了增值税发票,是可以在填制增值税申报附表(一)时,是可以在此行次填写负数,不过你要写申报说明备查.如果故意填写负数调节销项税额,涉嫌违法:税务机关查账时如果查到就不是那么简单可以过去的了《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完上述小编整理的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怎么填写,相信你一定有了深刻的理解,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的填写是我们都会遇到的问题,一定要熟练的掌握相关的知识内容,想要了解更多财务知识内容,关注会计教练每天都会更新非常多的财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