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为了大家能够轻松办税,小编在此整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四个步骤……通通都在这里,教您一步一步轻松掌握,快快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吧~
一、认证
认证方法有三种:1
一是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2
二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3
三是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下面我们重点了解一下第三种勾选平台的认证——
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二、抄税
使用税控设备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先进行抄税。
(1)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当月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提示“抄税成功”。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发票同步,然后勾选界面显示的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三、申报
自2023年1月申报期起,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已实现“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数据自动获取和报表自动生成。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一键申报”的步骤——
(1)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2)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3)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检查主表是否存在问题,如无问题可点击保存;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4)清缴税款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立即缴款”
四、清卡、
(1)申报和清缴税款完成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可进行一窗式比对完成自动清卡(反写)工作,提示“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即可。
至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完成。
【第2篇】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一、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 20小题,每小题2 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下列各项中属于 12 月份的收入或费用的是( )。
a.12月份支付下一年的房屋租金
b.12 月份已经收款,但商品尚未制作完成
c.12 月份按照税法规定预缴的税费
d.商品在 12 月份销售,但货款尚未收到
2.目前我国规定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的复式记账法是( )。
a.增减记账法
b.收付记账法
c.借贷记账法
d.单式记账法
3.下列关于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说法错误的是( )。
a.损益类账户和负债类账户结构类似
b.资产类账户和成本类账户的结构相似
c.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中的收入类账户结构相似
d.损益类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下列各项中,存货盘亏损失报经批准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
a.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
b.管理不善造成的净损失
c.计算错误造成的净损失
d.收发计量差错造成的净损失
5.甲公司 2023年1月1日购入面值为 100 万元,年利率为 4%的 a债券;取得时支付价款104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利息4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 2 万元,甲公司将该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23年 1 月 5 日,收到购买时价款中所含的利息 4万元,2023年12 月 31日,a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08 万元,2023年1月5日,收到 a债券 2023年度的利息 4 万元;2021 年4 月 20 日,甲公司出售 a 债券售价为 120 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出售 a 债券时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a.8
b.12
c.16
d.20
6.某企业临时租赁一套租期为 12 个月的公寓供总部高级经理免费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确认该项非货币性福利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b.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c.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d.借记“管理费 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 年 5月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 100 万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 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 (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
a.102.3
b.101.7
c.103.4
d.113
8.甲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100 万元,根据信用减值损失模型确认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 5 万元,期初坏账准备科目借方余额为 20 万元,则甲公司期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
a.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b.借:管理费用 5
贷: 应收账款 5
c.借:坏账准备 15
贷:信用减值损失 15
d.借: 信用减值损失 25
贷:坏账准备 25
9.下列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方登记本月结转的代扣款项
b.借方登记本月应分配的职工薪酬
c.贷方登记本月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d.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10.下列各项中,贷方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是( )。
a.印花税
b.销售商品应交纳的消费税
c.销售不动产应交纳的增值税
d.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篇幅有限,请关注后,查看完整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考点】会计基础 参考教材 p3
2.【答案】c
【解析】复式记账法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等。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选项c 正确。【考点】借贷记账法 参考教材 p14
3.【答案】a
【解析】在借贷记账法下,损益类账户包括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收入类账户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账户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类似,但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账户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相反,选项 a 错误。【考点】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参考教材 p14-15
4.【答案】a
【解析】选项 bcd 计入管理费用。
【考点】存货盘亏及毁损的账务处理 参考教材 p94
5.【答案】b
【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120-108=12(万元)。
【考点】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参考教材 p66-67
【剖析】本题考查的时间点是出售时,需用出售价款-出售前的最后一个公允价值(即账面余额)。如果题目考查的是从买到卖的投资收益(不考虑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还要减掉购买时支付的交易费用,加上持有期间应计提的利息。
6.【答案】d
【解析】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
【考点】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参考教材 p136-137
7.【答案】b
【解析】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从购货方或接受服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企业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进而确认应收账款;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所以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 100×(1+ 13%)×(1-10%)= 101.7(万元)。
【考点】应收账款 参考教材 p56-57
8.【答案】d
【解析】甲公司期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5+20=25 (万元)。
【考点】计提坏账准备 参考教材 p61
9.【答案】a
【解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本月发生的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项目的职工薪酬,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包括实发工资和结转代扣款项等);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考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设置 参考教材 p132
10.【答案】a
【解析】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选项 bcd 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考点】应交税费概述 参考教材 p138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
【第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有流程,有案例!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本文来源:北京税务、厦门税务。
【第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现如今,市场中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一种是一般纳税人。而对于刚注册成立的企业来说,或者是市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往往有着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诉求。那么,认定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接下来,本文将带领广大企业对此进行详细了解!通常情况下,有关于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注:应提供所有页面的复印件,每页应加盖业主公章或由业主签名,并加盖缝线印章或缝线字样);2、企业住所证明(加盖产权人公章或者由产权人签字,地址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证明的地址书写);3、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原件(租赁发票可在税务登记前提供);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7、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财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证合一”);9、***存款证明(注册凭证)复印件1份;10、公司章程复印件;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1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3、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1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认证资料。那么,在明确了认定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外,企业还需对一般纳税人认证程序作具体了解。其操作步骤如下:1、由纳税人携带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材料(见上文)前往所属税务机关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纳税人实际办公场地进行现场查验;3、查验通过后,做出准予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决定。申请企业进入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第5篇】简易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发票上的税率栏,可以是数字、汉字或字符。显示数字的情形,除了税率之外就是征收率。征收率如果不正确,对于销售方而言,税额计算就会错误,导致多缴、少缴税款;对于购买方而言,税率栏填写错误的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存在不得下账列支等风险。实务操作中,财税人员对征收率的关注度一直比较高,但是征收率的规定,散见于20多年的许多文件中,简易计税既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也有必须简易计税的情形。适用简易计税,有全额计税也有差额计税的情形。简易计税时,征收率有5%、3%、2%、按5%减按1.5%、按3%减按2%。想理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本文在借鉴总局官方资料的基础上,查阅原文件规定,融汇相关事项的散见规定,逐项仔细求证,修订完善补充,分类归纳整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应用有所帮助。
一、纳税人的种类和简易计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特定情形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适用征收率3%,特殊情况下适用5%、2%的征收率,还有3%减按2%、5%减按1.5%。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非选择情形
(一)适用3%征收率的情形,7种
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9〕40号,财税〔2014〕57号)
5.(一般纳税人的)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一般纳税人的)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一般纳税人)零售的免税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二)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形,6种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1: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注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四)项)
注3:《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资产。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按5%、减按1.5%的情形,10种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二十二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3.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国税发〔1994〕114号)
4.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四条)
5.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购买不足两年的,全额按5%;两年及以上,北上广深地区,非普通住宅,差额后按5%。
注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
注2: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五条)
6.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7.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8.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9.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10.中外开采原油、天然气。中外合作油(气)田销售原油、天然气时,应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额栏”按价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5%计算出的税额填写。(国税发〔1994〕114号)
(四)适用2%征收率的情形,共1种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注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财税〔2009〕9号)
注2: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七条)
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按规定纳税。
注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总结】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
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共有40项,其中:原增值税业务10项,营改增业务30项。这些业务一般纳税人可以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中选择。选择一般计税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选择简易计税时,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原增值税业务10项
1.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6.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7.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9.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0.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自2023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税〔2019〕24号)
(二)营改增业务,共30项
1.公共交通及物流辅助,征收率3%(4项),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仓储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装卸搬运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收派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文化体育、教育、动漫、电影播映,征收率3%;(5项)
(1)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
注: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文化体育业”。(财税2016〕140号)
(2)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3)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4)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辑、形象设计等服务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财税〔2016〕36号附件2)
(5)电影放映服务。(现代服务—广播影视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建筑业,征收率3%;(5项)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销售电梯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4.涉农金融服务(3项)
(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2)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5.商务辅助服务(3项)差额后,按简易计税办法5%
(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68号)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3)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按照经纪代理服务(注:不属于人力资源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结】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对比:
(1)销售额方面:劳务派遣的销售额可以是全额或选择差额;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就是差额后。
(2)差额时,劳务派遣可扣项目中有福利,而人力资源外包可扣项目中没有提及福利。
6.租赁业务(6项)
(1)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征收率均为5%(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
注: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均适用
(2)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或在纳入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第4、5点),征收率3%。
(3)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征收率5%(财税〔2016〕47号)
(4)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征收率3%(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86号)
(5)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征收率5%(不动产经营租赁)(财税〔2016〕47号)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征收率5%(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5%,不是选择)(财税〔2016〕68号)
注:以上三种属于经营租赁
7.销售房、土(3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是按照5%)
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
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5%。(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5%(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3)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差额后,5%。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全额适用3%和差额适用5%的征收率之间进行选择。
(三)非企业单位的特定业务的(1项):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六)项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注:免税),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第十二条)
注:非企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放弃免税,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
【总结】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的情形,共9种:
四、差额计税的征收率总结
适用简易计税,以差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有以下6种。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不属于差额计税。
作者李春梅,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
【第6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事项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虽未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设定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在省内、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7.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8.可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特殊规定是指: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自然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9.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10.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2.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税务资讯到这里就要结束了,下篇预告: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第7篇】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接受应税劳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从事提供应税服务的业务, 2023年6月15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11%”,“税额”栏550元,款已付;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50
贷:银行存款 5550
(二)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目前,海关进口缴款书采用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方法)
例2-1:假设a企业2023年5月进口货物,取得海关进口缴款书一份,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7万元。当月提交比对系统,则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 117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7
(三)辅导期纳税人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接受应税劳务,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实施辅导期管理的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例2-2:假设a企业纳入辅导期管理,则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费用 5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550
贷:银行存款 5550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5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50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不得抵扣后: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50
贷:营业费用 -550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终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3:2023年9月16日,a企业取得某项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五)视同销售业务。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4:从事工艺设计的a公司无偿为b生产企业设计工艺流程,该设计服务的市场计税价格为50000元,该批设计服务人工成本为3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视同销售计算的税额=50000*6%=3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3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
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六)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营业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应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等科目;按计算的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科目。
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4第四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七)发生《试点实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至第五款的情况,以及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例7: b公司,2023年9月5日盘点库存发现,由于管理不善,某产品盘亏10件,经查属于被盗。该产品账面成本30万元,其中耗用原材料成本20万元。责令管理人员赔偿5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经有关单位批准处理。a公司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1.发现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34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0
2.责任认定后取得保险款和责任赔偿: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1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50000
3.批准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8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84000
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9:假设a企业下设一个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与该企业统一核算,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2023年8月31日,本月取得出租车收入50万元(含税销售额)。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85436.89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563.11
(十)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的,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其他货物的处理一样,即小规模纳税人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算。但若出售属于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已使用固定资产,其按简易办法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其直接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而不能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注:此时会计处理和申报填写有差异,申报要按政策规定先在申报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按3%计算的税额,再计算出1%税额填写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例10:a企业,2023年12月出售于2023年1月份购买的某设备(未抵扣设备进项税额),该设备原值20万元,已计提折旧5万元,售价12万元,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1.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2.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
3.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计算出应交增值税元:
120000/(1+3%)*2%=2330.1
借:固定资产清理 2330.1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30.1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
借:营业外支出 32330.1
贷:固定资产清理 32330.1
(十)月份终了,一般纳税人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1(不存在已交税额的情况下)
1.假设c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期末贷方余额20万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下月征收期内缴纳税款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缴税额-未交增值税 20
贷: 银行存款 20
2.假设c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10万元,期末借方余额为1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不需要进行业务处理。
例12:(存在已交税金的情况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销售其2023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1000万元)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时:税额=1000*5%=50(万元)
借: 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 50
贷: 银行存款 50
1.假设10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150万元,进项税额20万元,则当期“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贷方余额为80万元(80=150-20-50),说明该企业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80万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0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80
11月申报后缴税的会计处理:
借 应缴税额-未交增值税 80
贷:银行存款 80
2.假设10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50万元,进项税额20万元,则当期“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为20万元(-20=50-20-50),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0
3.假设10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10万元,进项税额80万元,则此时“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为120万元(-120=10-80-50),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50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时能够转回的只有本期已交税额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7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十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一般不存在贷方余额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例13:假设c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10000,本期“已交税金”科目无发生额,则企业不需要作的会计分录,其借方的余额作为下期期初的进项税处理即可。
(十二)一般纳税人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按规定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例14-1:假定a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5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0000
(十三)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这种税收优惠和政策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即: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据,正常计算销项税额;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予以抵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定义可知: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
例14-2:某企业当期“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为20万元,当月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税额为10万元。
则当月计提应收的即征即退增值税(10万元)时,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税 1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0
次月申报期内缴纳增值税(20万元)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收到增值税返还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 银行存款 10
贷:其他应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税 10
(十四)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的:
1.分公司、子公司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的在所在地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初,分、子公司要将上月各自销售额(或营业额)、进项税额及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通过传递单传至总部。
2.公司总部收到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传递单后,按照传递单上注明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将全部收入汇总后计算销项税额,减除汇总的全部进项税额后形成总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再将各分公司、子公司汇总的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作为已交税金予以扣减后,形成总部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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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月3日经济法基础真题
1. (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65+2.26)x10%=1.28(万元)
b [10+(0.565+2.26)/(1+13%)]x10%=1.25 (万元)
c(10+0.565) x10%=1.06(万元)
d[10+0.565+(1+13%)]x 10%=1.05(万元)
【答案】b
【解析】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为含税价格,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从刑事责任能力分类来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重点在于故意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c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的18周岁的人犯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a正确。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b正确。
3. 下列各项纠纷中,适用《仲裁法》仲裁的是()。
a. 孙某与张某因解除收养关系而发生纠纷
b. 李某与钱某因财产继承而发生纠纷
c.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理赔而发生纠纷
d. 丙公司不服税务机关冻结其银行存款而发生的争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4.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错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表述正确。
5. 关于诉讼时效终止和中断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诉讼时效继续计算,不受影响
b.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
c. 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d. 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d
【解析】选项a,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选项b,自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原因消除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所以ab表述属于张冠李戴,都是错误的。选项cd表述正确。
6. 以下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表述正确的是()
a.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竞业限制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解除
b.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2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c.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d. 竞业限制协议只能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解除
【答案】c
【解析】选项a、d,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选项b,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一定时期的择业权,比如,一个企业的高管,他掌握了公司很多商业机密,如果他辞职,就要签订竞业限制,防止他被竞争企业泄露,而原单位给他一定的补偿。
7. 关于票据追索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
b.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 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
d. 发出追索通知没有时间要求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票据追索可以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利息和取得证明或发出通知的相关费用,故a不对;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因此发出追索通知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故d也不对。
8. 2023年5月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但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a. 2023年8月4日
b. 2023年11月4日
c. 2023年6月4日
d. 2023年5月4日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9. 纳税人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该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知识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故本题表述正确。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答案】对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定额税率计征
1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a. 货物发出的当天
b.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 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d.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委托收手续的当天。故选项d正确。
12.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均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 销售免税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b. 外购生产应税产品的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c. 外购水泥用于装修员工宿舍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d. 外购草莓用于生产草莓酱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属于用于免税应税项目(都不用交税,自然也不可以抵扣),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选项c: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选项bd:货物本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输费用也可以抵扣。
13.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销售行为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有()。
a. 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
b. 旅游公司在提供组团旅游服务的同时销售纪念品
c. 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 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按销售服务征税;选项cd属于兼营行为。
14.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答案】错
【解析】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15. 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计税依据的有()
a. 每辆
b. 整备质量每吨
c. 净吨位每吨
d. 购置价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购置价格不属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还有一个计税依据是艇身长度。
16.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
a. 燃料电池商用车
b. 纯电动商用车
c. 燃料电池乘用车
d. 纯电动乘用车
【答案】cd
【解析】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区分好免征和不征,免征就免征此项税,不征则属于不征收税额的情况
17.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的,应按新金项链的不含税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b.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按扣除还本支出以后的金额为销售额
c.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d.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答案】c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选项b,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选项d,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8. 某汽车贸易公司本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5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a. 7.03
b. 5.00
c. 7.50
d. 10.5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本题中,只有企业自用的2辆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25×2×(1+28%)÷(1-9%)=70.3万元,车辆购置税=70.3×10%=7.03万元。企业只需缴纳自用部分的车辆购置税,然后按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19.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 金银镶嵌首饰
b. 果木酒
c. 木制一次性筷子
d. 无水乙醇
【答案】bc
【解析】选项a: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d:无水乙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c属于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
20.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已知: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 0
b. 9500
c. 10000
d. 1100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中的特殊情况。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所以本题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21.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a. 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b. 鞭炮批发商
c. 钻石零售商
d. 卷烟生产商
【答案】b
【解析】卷烟是生产环节交一次税,批发环节加征一次,b如果说卷烟批发商才是对的,可他说的鞭炮,所以错误。其他选项acd均属于纳税人。
22.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有()
a. 品牌使用费
b. 优质费
c. 包装物租金
d. 储备费
【答案】abcd
【解析】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选项abcd均符合规定。
2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 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答案】bcd
【解析】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2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
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 国债利息所得
b. 出租闲置住房取得的所得
c. 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取得的所得
d. 单位全勤奖
【答案】d
【解析】选项a,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享受免税的优惠;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25.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超出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错
【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贩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a. 工资、薪金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财产租赁所得
d. 经营所得
【答案】ab
【解析】(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
27. 2023年6月张某从本单位取得工资4000元,加班费1000元,季度奖金21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计算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4000+1000+2100-5000)×3%=63元
b. (4000+1000)×3%=150元
c. (4000+1000+2100÷3-5000)×3%=21元
d. (4000+2100-5000)×3%=33元
【答案】a
【解析】
(1)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1000+2100-5000)×3%=63(元)。
28.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答案】错
【解析】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000元(每月15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200元(每月1100元)。
29.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a. 10000
b. 11000
c. 12000
d. 1300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0.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土地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城市土地
b. 县城土地
c. 农村土地
d. 建制镇土地
【答案】c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31.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 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abc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扣除的()。
a化妆品制造企业的化妆品广告费
b医药制造企业的药品广告费
c饮料制造企业的饮料广告费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答案】d
【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30%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3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数量征收消费税。( )
【答案】正确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4.企业的下列行为中不会确认销项税额(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收取手续费
b.收取违约金
c.代收的保险费
d.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答案】c
【解析】代收的保险费不征收增值税。
3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6.制鞋厂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700万成本和税费100万,应纳税调减多少
a. 550
b.500
c.100
d.700
【答案】a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应纳税调减额=700-100-(700-100-500)×50%=550
37.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应该调减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直接捐赠
c.合同违约金
d.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38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答案】对
【解析】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39.单位一次性买不记名预付卡- -万以上需要实名购买。( )
【答案】对
【解析】一次性购买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9篇】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汇算实务: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财税处理与纳税调整
彭怀文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规定的条件,可以在一定期间内退货的销售方式。
(一)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版)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规定的会计处理,归纳如下流程图:图-1
1.初次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贷:存货
2.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后,退货减少的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调整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收退货成本
退货增加的做以上相反分录。
3.实际退货时的会计分录: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应收退货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或借方)
银行存款
(二)税务处理与税会差异分析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税法上并无专门的规定。
在税法上无论是否附有销售退回条件售出的商品,均在商品发出后满足纳税义务时全额确认应税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应税收入。对于退货实际发生时,才在发生的当期冲减增值税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因此,税务处理上要求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全部确认收入并全部结转成本,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当期收入和成本。故在新收入准则下销售时将会形成税会差异。
会计初次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对于附有退回条件的销售,需要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并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而且在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是年末)还有重新评估,如有变化还需要调整。但是,对于税务方面,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只要退货并未实际发生前,都是不考虑其可能存在性,会计上计入“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的这部分金额也是要确认为增值税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因此,对于企业年度“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的余额增加额需要调增。
同样的,对于商品销售成本,会计处理时根据“配比原则”,在暂估退货减少收入的同时,也要暂估退货减少的销售成本。因此,对于企业年度“应收退货成本”的余额增加额需要调减。
(三)实务操作案例
【案例2-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率为25%。甲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签署合同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80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乙公司在收到货后3个月内不满意有权退货,按以往的经验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为10%。2023年11月25日商品已被乙公司签收,在签收后的12月1日已经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
假定甲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退货发生不会对商品价值产生减损。12月31日对退货可能性进行了重新估计,最佳的退货可能性为5%。
问题:甲公司该笔业务在2023年所涉及账务处理与纳税调整
1.甲公司2023年会计处理
(1)11月25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1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万元(100*9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款 10万元(100*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元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2万元(80*90%)
应收退货成本 8万元(80*10%)
贷:库存商品 80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12月31日)对退货可能性重新评估后: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万元
同时,调整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万元
贷:应收退货成本 4万元
2.税会差异分析
无论是或有负债,还是销售退回的估计,在没有实际发生时税务一律不予认可。因此,会计处理确认的销售收入和成本需要通过纳税调整来进行修正回去。
3.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关填报
第一步: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2-7-1:
第二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如表2-7-2:
【第10篇】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1篇】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用外购消费品连续生产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避免出现重复征税问题)
1、扣除范围——准予扣除的项目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8)对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解释1】并非所有外购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都可以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只限于消费税法规中列举的上述情况。
【解释2】一般扣税必须是同一税目,即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商品,可以抵扣。如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用于生产另一税目的商品,则不能扣税。(首饰类除外)
【解释3】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解释4】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加工的(如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鞭炮焰火等),应征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例题1·单选题】2023年8月某首饰厂从某珠宝玉石的加工企业购进一批需要进一步加工的珠宝玉石,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款8.5万元,经简单打磨后再将其销售给首饰商城,收到不含税价款90万元。已知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该首饰厂以上业务应缴纳消费税( )。(2023年考题改编)
a.4万元
b.5万元
c.9万元
d.14万元
【答案】a
【解析】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应纳消费税=90×10%-50×10%=4(万元)。
【例题2·多选题】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2023年)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实木素板涂漆生产的实木地板
c.外购已税白酒加香生产的白酒
d.外购已税手表镶嵌钻石生产的手表
【答案】ab
【解析】选项c、d,没有扣税的规定。
2、扣税方法
(1)外购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采用的是实耗扣税法而不是购进扣税法,即只有在当期被生产领用的已税消费品才可以扣除其已纳消费税款。
由于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是连续的,所以在计算生产领用量时,应根据期初库存数量加当期外购数量减期末库存数量来进行推算。
(2)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注意】“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基本规定同外购已税消费品税额扣除
1.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直接出售的——孰高原则,是否补缴消费税
2.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分别情况:
——再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计算应纳税额
——领用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已纳税款可以抵扣
——扣除的税款按生产领用的实际数量计算
【例题1·单选题】下列外购商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的是( )。(2008年改编)
a.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小汽车生产的小汽车
b.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游艇为原料生产的游艇
c.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d.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高尔夫球杆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答案】d
【解析】小汽车,游艇,白酒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某烟厂4月外购烟丝连续加工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8.5万元,期初尚有库存的外购烟丝2万元,期末库存烟丝12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中可扣除的消费税是( )。
a.6.8万元
b.9.6万元
c.12万元
d.40万元
【答案】c
【解析】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第一,本月外购烟丝的买价=8.5÷17%=50(万元)
(注释:税款=买价×17%,所以:买价=税款÷17%)
第二,生产领用部分买价=2+50-12=40(万元)
第三,准予扣除的消费税=40×30%=12(万元)。
【例题3·计算问答题】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高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150万元。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高档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高档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进口环节取得完税凭证,高档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15%)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答案及解析】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①进口散装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50+150×40%)÷(1-15%)=247.06(万元)
②进口散装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247.06×15%=37.06(万元)
③进口散装高档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247.06×17%=42(万元)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①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额=[290+51.48÷(1+l7%)]×17%-42=14.78(万元)
②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290+51.48÷(1+l7%)]×15%-37.06×80%=20.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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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下载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自2023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新的申报表。那么启用新申报表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呢?
一、新报表的三点变化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1、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按照规定本期应当作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3、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二、新报表的启用时间
新报表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新报表;
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新报表。
【第1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在启用新的申报表之后,很多纳税人都不太懂这个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小金整理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的变动要点,不知道该怎么填写的一般纳税人,记得一定要看完它!
1. “2023年8月1日”是申报期还是所属期?
按月度申报: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季度申报: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注意: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2. 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3.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报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23栏内容。
注意:
2023年7月份及之后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区分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填写申报表。
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在税务机关出具核实结果之前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不需要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若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提出核实申请但经核实确认相关发票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应当继续作进项转出处理。
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非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在纳税人办理收到相关税务事项通知对应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4. 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5.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栏次,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本栏填入负数。但需要按异常凭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时间,区分申报表整合前后的属期办理具体操作。
申报表整合前:在2023年7月税款所属期之前已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不需要再次进行抵扣勾选,可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直接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申报表整合后:纳税人在2023年7月及之后税款所属期,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在解除异常凭证后,纳税人应先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相关发票再次进行抵扣勾选,然后在办理抵扣勾选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在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
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官网,然后依次点击界面上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 带有“*”的表单为必填表单,非必填表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填写,填写保存后,表单名称前会显示红色“√”。
3. 填写并保存好附表之后,回到主表,点击生成主报表,生成数据后点击保存。
4. 点击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自动带出数据,点击保存。
5. 回到主表,一次点击“保存”、“申报”,显示“申报成功”即为成功申报。
6. 申报完成后,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税费缴纳】,勾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实时扣款(三方协议扣款)、银联扫码扣款”或“银联无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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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初级会计考试真题(考生回忆版)
8月31日上午场
初级会计实务
单项选择题:
1、年末,事业单位应将'其他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科目。
a专用基金
b本年盈余分配
c 经营结余
d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参考答案】d
2、甲制造业企业生产a、b两种产品共同消耗的燃料费用为6000元,本月投产a产品10件,b产品20件;a产品燃料定额消耗量为10千克,b产品燃料定额消耗量为25干克。则按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计算的b产品应负担的燃料费用为()元。
a 1000
b5000
c4285.71
d 1714.29
【参考答案】 b
3、下列各项中,导致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大于银行对账单余额的未达账项是0
a.银行根据协议支付当月电话费并已入账,企业尚未收到咐款通知
b.企业签发现金支票入账,收款方尚未提现
c银行已代收货款并入账,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d.企业签发转账支票并入账,收款方未办理转账【参考答案】a
4、下列各项中,企业应计提折旧的有( )
a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生产线
b非生产经营用的中央空调设施
c.日常维修期间停工的生产设备
d.上月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办公大楼
【参考答案】bcd
5、下列哪项属于非流动负债的是?
a 预收账款
b、应交税金
c、应付债券
d、应付利息
【参考答案】∶c
6、下列各项中关于记账凭证填制基本要求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可以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合并填制一张记账凭证
b.登记账簿前记账凭证填制错误的应重新填制
c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d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参考答案】∶a
7、下列各项中,企业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a对外捐赠设备支出
b.出售闲置设备净损失
c确认房屋减值损失
d.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的盘亏净损失
【参考答案】∶a
8、2023年,某公司共发生经营活动短期借款利息费用90万元。收到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万元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1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2023年度发生的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b )
a.90
b.105
c.106
d.104
9、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表结法表述正确的是0
a.表结法下不需要设置'本年利润'科目
b.年末不需要将各项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c.各月末需要将各项损益类科目发生额填入利润表来反映本期的利润(或亏损)
d.每月末需要编制转账凭证将当期各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答案:c
经济法基础:
单项选择题:
1、甲制造业企业生产a.b两种产品共同消耗的燃料费用为6000元,本月投产a产品10件,b产品20件;a产品燃料定额消耗量为10千克,b产品燃料定额消耗量为25干克。则按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十算的b产品应负担的燃料费用为()元.
a1000
b5000
c428571
d171429
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规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请税务机关代开
b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600万元的其他个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c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企业性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 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哪项采用从量计征()
a啤酒
b红酒
c白酒
d药酒
【参考答案】∶a
4、下列哪项不属于票据的是()
a、 本票
b、支票
c、汇票
d、股票
【参考答案】∶ d
5、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b)
a.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直接免税
c.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
d.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6、某外贸进出口公司本月进口100辆小轿车,每辆车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4.3万元,缴纳关税4.1万元。已知小轿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该批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d)万元。
a.76
b.87
c.123
d.160
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不包括( )。
a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
b.只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c.纳税年度内应纳税额高于预缴税额的
d.纳税入申请退税
【答案】a
【解析】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包括下列情形:
(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选项b)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选项c)
(4)纳税人申请退税;(选项d)
选项a,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才需要汇算清缴。
综上,本题应选a。
8、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是( )。
a.用于无偿增送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 c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综上,本题应选c。
8、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是( )。
a.用于无偿增送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 c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综上,本题应选c。
9、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将一批新研制的产品赠送给老顾客使用,甲公司并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他公司也无同类货物。已知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00000元,甲公司的成本利润率为10%,新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则甲公司本月视同销售的增值税销项税税额为( )元。
a.13000
b.18500
c.14300
d.18888
【答案】c
【解析】甲公司将新研制的产品赠送给老客户,增值税应视同销售,由于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此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本题中,甲公司销项税额=100000×(1+10%)×13%=14300(元)。
综上,本题应选c。
10、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资产类科目的是( )。
a.财政应返还额度
b.无偿调拨净资产
c.应缴财政款
d.专用基金
【答案】a
【解析】选项a属于,财政应返还额度属于事业单位资产类科目;选项b、d不属于,均属于事业单位净资产科目;选项c不属于,属于事业单位负债科目。综上,本题应选a。
11、2023年5月甲石化公司销售自产汽油800吨,办公用小汽车领用自产汽油1吨,向子公司无偿赠送自产汽油0.5吨。已知消费税率为1.52元/升,汽油1吨=1 388升。计算甲石化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800+0.5)×1 388×1.52=1 688 862.88元
b.800×1 388×1.52=1 687 808元
c.(800+1+0.5)×1 388×1.52=1 690 972.64元
d.(800+1)×1 388×1.52=1 689 917.76元
【答案】c
【解析】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本题中,办公室领用的汽油和向子公司无偿增值税的汽油都应缴纳消费税。甲石化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800+1+0.5)×1 388×1.52=1 690 972.64(元)。综上,本题应选c。
12、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3年7月销售货物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1.7万元,销售餐饮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1.2万元。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餐饮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计算甲商场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101.7÷(1+13%)×13%+21.2÷(1+6%)×6%=12.9万元
b.101.7÷(1+13%)×13%+21.2×6%=12.972万元
c.101.7×13%+21.2×6%=14.493万元
d.101.7×13%+21.2÷(1+6%)×6%=14.421万元
【答案】a
【解析】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取得含税收入的,应先进行价税分离,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甲商场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1.7÷(1+13%)×13%+21.2÷(1+6%)×6%=12.9(万元)。综上,本题应选a。
13、下列各项中,企业按税法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付职工薪酬
b.管理费用
c.税金及附加
d.财务费用
【答案】a
【解析】企业按税法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故选a。
14、某企业2023年发生经济业务加下:确认销售费用1 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0万元,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26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业务导致该企业2023年营业利润减少( )万元。
a.1 090
b.1 064
c.1 086
d.1 060
【答案】b
【解析】导致营业利润减少的金额=1 000(确认销售费用)+60(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 064(万元)。支付的税收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影响营业利润,影响利润总额。
综上,本题应选b。
15、某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本月销售白酒4 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1 300元(含增值税)。已知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该酒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a 6 229.92
b.4 260
c.4 000
d.4 520
【答案】c
【解析】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①从价定率价应纳消费税=11 300÷(1+13%)×20%=2 000(元);②从量定额应缴纳消费税=4 000×0.5=2 000(元);③该酒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合计=2 000+2 000=4 000(元)。综上,本题应选c。
16、某化妆品厂2023年7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收入46.09万元,收取手续费1.5万元;另取得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1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化妆品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46.09×15%=6.9135(万元)
b.46.09÷(1+13%)×15%=6.12(万元)
c (46.09+1.5)÷(1+13%)×15%=6.32(万元)
d.(46.09+1.5+1)÷(1+13%)×15%=6.45(万元)
【答案】d
【解析】①手续费为价外费用,题目中若无特别说明为含税金额,需先进行价税分离在计算消费税;②销售一般应税消费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时应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③该化妆品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46.09+1.5+1)÷(1+13%)×15%=6.45(万元)。综上,本题应选d。
17、企业为管理人员提供免费使用汽车的折旧费,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制造费用
b.营业外支出
c.生产成本
d.应付职工薪酬
【答案】d
【解析】企业为管理人员提供免费使用汽车,发生折旧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故选d。
18、【真题内容来自于互联网考生回忆】王某实际工作年限8年,在本单位已工作6年,其可以享受的医疗期为( )。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9个月
【答案】c
【解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可享受医疗期6个月。
综上,本题应选c。
19、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将自产的100件高档化妆品无偿赠送给消费者,每件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50元。已知,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没有同类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有关该日化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 )。
a 50×100×15%
b.50×100×(1+5%)×15%
c.50×100×(1+5%)÷(1+15%)×15%
d.50×100×(1+5%)÷(1-15%)×15%
【答案】d
【解析】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无偿赠送给他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的货物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本题中,该日化厂视同销售的高档化妆品没有同类化妆品的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50×100×(1+5%)+(1-15%)×15%=926.47(元)。综上,本题应选d。
20、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a.首饰店零售金银首饰
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
c.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
d.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
【答案】b
【解析】选项a,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应加征一道消费税,但是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高档手表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d,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综上,本题应选b。
21、2023年,某公司共发生经营活动短期借款利息费用90万元。收到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万元,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1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度发生的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万元。
a.90
b.105
c.106
d.104
【答案】d
【解析】发生的经营活动短期借款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发生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2023年度发生的财务费用的金额=90-1+15=104(万元)。故选d。
22、下列各项中,关于记账凭证填制基本要求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可以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合并填制一张记账凭证
b.登记账簿前,记账凭证填制错误的应重新填制
c.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d.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答案】a
【解析】记账凭证填制基本要求:
1、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3、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4、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综上,本题应选a。
23、下列各项中, 企业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
a.对外捐赠设备支出
b.出售闲置设备净损失
c.确认房屋减值损失
d.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的盘亏净损失
【答案】a
【解析】
选项a,对外捐赠设备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选项b,出售闲置设备净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选项c,确认房屋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选项d,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的盘亏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综上,本题应选a。
24、年末,事业单位应将“其他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 )科目。
a.专用基金
b.本年盈余分配
c.经营结余
d.非财政款结余分配
【答案】d
【解析】年末,事业单位应将“其他结余”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综上,本题应选d。
判断题:
1、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参考答案】 错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参考答案】对
3、权利、许可证照实行按件贴花缴纳印花税(√)
4、事业单位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
【答案】√
【解析】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片、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外,单位应当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5、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答案】×
【解析】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综上,本题表述错误。
6、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
【答案】×
【解析】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综上,本题表述错误。
7、银行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申报缴纳增值税。( )
【答案】√
【解析】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8、居民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
【答案】×
【解析】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9、房地产企业为建造商品房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答案】√
【解析】企业应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
10、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
【答案】√
【解析】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多项选择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有( )。
a一方当事人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b.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c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发生分立的
d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
【参考答案】∶ab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
a.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b.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
c.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d.因任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答案】abcd
【解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选项d)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a)
(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c)
(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选项b)
(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综上,本题应选abcd。
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a.律师事务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b.酒店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餐饮服务
c.百货公司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家用电器
d.装修公司向一般纳税人提供装修服务
【答案】abc
【解析】选项a、b、c,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d,向一般纳税人提供装修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本题应选abc。
4、某公司生产成品需要经过两道工序完成,各工序单位工时定额为:第一道工序20小时,第二道工序30小时。假定各工序内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平均为50%,则第二道工序在产品的完成程度是()。
a.60%
b.70%
c.80%
d.75%
【答案】b
【解析】第二道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20+30×50%)÷(20+30)=70%。
综上,本题应选b。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消费税的有( )。
a.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
b.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消费资料
c.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抵偿债务
d.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选项b、d)、投资入股(选项a)和抵偿债务(选项c)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综上,本题应选abcd。
6、属于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a.实收资本转增资本
b.提取盈余公积
c.发放现金股利
d.收到投资者投入资产
【答案】ab
【解析】
实收资本转增资本:
借:实收资本
贷:资本公积
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收到投资者投入资产:
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综上,本题应选ab。
7、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有( )。
a.按规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
b.支付给临时员工的工资
c.因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职工的现金补偿
d.向职工提供的异地安家费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时,根据受益对象,一般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选项b,临时员工属于企业职工的范畴,向其支付的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选项c,因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职工的现金补偿属于辞退福利,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选项d,向职工提供的异地安家费是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属于职工薪酬分类下的短期薪酬,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故选abcd。
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手续费
b.违约全
c.包装物租金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激的消费税
【答案】abc
【解析】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选项a)、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选项 b)、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选项c)、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不包括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综上,本题应选abc。
9、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
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用于个人消费
b.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客户
c.酒厂将自产的啤酒赞助啤酒节
d.地板厂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综上,本题应选abcd。
10、根据规定,出票人为银行的是( )。
a.支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汇票
d.本票
【答案】cd
【解析】
选项a,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选项b,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选项c,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选项d,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即银行出票、银行付款。
综上,本题应选cd。
11、下列名项属于绩效管理领域应用的工具方法有( )。
a.敏感性分析
b.平衡计分卡
c.绩效棱柱模形
d.经济增加值法
【答案】bcd
【解析】绩效管理领域应用的工具方法一般包括:关键绩效指标法、经济增加值法、平衡计分卡、绩效棱柱模型等。综上,本题应选bcd。
12、下列各项中,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
a.按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b.按规定缴回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c.按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
d.从外单位无偿调入实验设备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正确,按规定上财政拨款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累计盈余”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增加净资产“累积盈余”科目的金额,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增加;
选项b正确,按规定缴回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按照实际缴回资金数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累积盈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会增加净资产“累积盈余”的金额,会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增加;
选项c正确,按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在财务会计中通过“专用基金”科目核算,会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增加;
选项d错误,从外单位调入实验设备,会通过“无偿调拨净资产”核算无偿调入该实验设备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金额,会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发生增减变动。
综上,本题应选abcd。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的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5月10日,自行研发某项行政管理非专利技术,截至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研发费用50 000元,相关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完成了研究阶段。
(2)6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发人员薪酬500 000元,支付其他研发费用100 000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
(3)9月5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经测试达到预定技术标准,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4)12月1日,将上述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公司,双方约定的转让期限为2年,月末,甲公司收取当月租金收人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200元,款项存人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根据资料(1),关于甲公司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支付时记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b.支付时记人“管理费用”科目
c.期末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d.支付时记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答案】ac
【解析】通常情况下,研究阶段的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先通过“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再在期末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综上,本题应选ac。
2.根据资料(1)至(3),甲公司自行研发非专利技术的入账金额是()元。
a. 663 000
b.650 000
c. 613 000
d. 600 000
【答案】d
【解析】开发阶段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构成无形资产的成本,则甲公司自行研发非专利技术的入账金额=500 000+100 000=600 000元。
综上,本题应选d。
3.根据资料(1)至(4),甲公司12月份出租非专利技术的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
a,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1200
贷:营业外收人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
b,计提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累计摊销 10000
c.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1200
贷:其他业务收人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
d.计提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 000
贷:累计摊销 10 000
【答案】cd
【解析】采取“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管理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对应的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1200
贷:其他业务收人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
计提12月份的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 000【600 000/5/12】
贷:累计摊销 10 000
综上,本题应选cd。
4.根据资料(1)至(4),上述业务对甲公司2023年利润表项目的影响正确的是( )。
a.“研发费用”项目增加80 000元
b.“营业收入”项目增加20 000元
c.“营业成本”项目增加10 000元
d.“管理费用”项目增加30 000元
【答案】bcd
【解析】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相关支出50 000元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计入“研发费用”项目。
9月、10月和11月行政管理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600 000/5/12×3=30 000元
12月份出租无形资产时,收到的租金20 000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其摊销对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600 000/5/12=10 000元
综上,本题应选bcd。
5.根据资料(1)至(4),年末甲公司该项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是( )元。
a. 600 000
b.560 000
c. 700 000
d.570 000
【答案】b
【解析】年末甲公司该项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600 000-600 000/5/12×4=560 000元。
综上,本题应选b。
2、某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4 0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 000万元。2023年该公司发生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 4月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宜告发放现金股利1 600万元。4月29日,以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现金股利。
(2) 5月8日,经批准以增发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共增发普通股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元。证券公司代理发行费用为8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4.8万元,从发行收入中扣除。股票己全部发行完毕,收到的股款已存入银行。
(3)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为6 035万元。其中,当年实现国债利息收入45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和递延所得税事项,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为2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材料(1),下列各项中,该公司宣告和支付现金股利相关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支付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1 600万元
b.支付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科目1 600万元
c.宣告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1 600万元
d.宣告时贷记“应付股利”科目1 600万元
【答案】acd
【解析】
会计分录为:
①宣告发放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1 600
贷:应付股利 1 600
②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 1 600
贷:银行存款 1 600
综上,本题应选acd。
(2)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该公司增发普通股相关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财务费用”科目80万元
b.借记“银行存款”科目2 415.2万元
c.贷记“股本”科目500万元
d.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科目1 920万元
【答案】bcd
【解析】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 415.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8
贷:股本 500
资本公积 1 920
综上,本题应选bcd。
(3)根据资料(3),该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费用的金额是( )万元。
a 1 517.5
b.1 508.75
c.1 497.5
d.1 500
【答案】d
【解析】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纳税调减;支付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由于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应纳税所得额=6 035-45+10=6 000(万元);由于不存在递延所得税事项,则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6 000×25%=1 50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d。
(4)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至(3),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是( )。
a.4 400
b.6 000
c.10 535
d.8 935
【答案】d
【解析】
净利润=6 035-1 500=4 535(万元)
则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6 000(期初未分配利润)+4 535(本期实现的净利润)-1 600(资料1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 935(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d。
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应交税费” 科目期初余额为零。采用实际成本进行存货日常核算。2023年 12月该企业发生与存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 6日、从乙企业采购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額为13万元,原材料验收入库。甲企业开具一张面值为113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支付承兑手续费0.533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032万元。
(2) 10日, 甲企业向丙企业销售一批不需用的原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收到一张面值为565万元、期限为2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万元。
(3) 27日,领用一批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给300名职工,其中专设销售机构人员100名,总部管理人员200名。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为30万元,实际成本为2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甲企业采购原材料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应付票据 113
b.借:财务费用0.533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032
贷:银行存款0.565
c.借:原材料 113
贷:应付票据113
d.借:材料采购 1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13
贷:其他货币资金 113
【答案】ab
【解析】
选项ad,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通过“应收票据”、“应付票据” 科目核算。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选项bc,购入原材料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允许抵扣,不计入原材料成本,故选择b正确,选项c错误。
综上,本题应选ab。
2. 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甲企业销售原材料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65万元
b.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500万元
c.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400万元
d.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565万元
【答案】abc
【解析】
销售原材料时:
借:应收票据 565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
借:其他业务成本 400
贷:原材料 400
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通过“应收票据”、“应付票据” 科目核算
综上,本题应选abc。
3.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发放福利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30万元
b.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3.9万元
c.借记“销售费用”科目7万元
d.借记“管理费用”科目22.6万元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b,由于“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为30万元,实际成本为21万元。
”,所以贷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30万元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13%=3.9万元,ab选项正确。
选项c,确认销售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 11.3【30×100/(100+200)+3.9×100/(100+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3
选项d,确认管理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22.6【30×200/(100+200)+3.9×200/(100+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2.6
综上,本题应选abd。
4. 根据资料(1)至(3),甲企业12月应交纳增值税的金额是( ) 万元。
a.55.868
b.55.9
c.68.9
d.51.968
【答案】a
【解析】
根据资料(1)至(3),甲企业12月应交纳增值税的金额=3.9+65-13-0.032=55.868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a。
2020初级会计考试真题(考生回忆版)
8月31日下午场
初级会计实务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关于存货期末计量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d)。
a.当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时,应按其可变现净值计价
b.当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时,应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转回
d.当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在产品的是(b)。
a企业销售的自制半成品
b 已经验收入库的在产品
c已经验收入库的外购材料
d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
判断题:
1、季节性停工损失在产品成本核算的正常停工费用是计入当期损益(错)
经济法基础
单项选择题:
1、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c)
a.赠与房屋
b.书立遗嘱
c.火山喷发
d.登记结婚
2、2023年12月 甲公司进口一批红酒,海关审定关税完税价格540 000元。已知消费税税率为10%.关税税率为5%,计算甲公的当月该笔业业务应缴纳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c )
a.540 000(1-5%)x(1+10%)x10%=56430元
b.5400 000(1+5%)x(1+10%)x10=62370元
c.540000x(1+5%)/(1-10%)x10%=63000元
d.540000(1-5%)/(1-10%)x10%=57000元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不包括(c)。
a 贵令缴纳
b贵令提供纳税担保
c 取消税收优惠
d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判断题:
1、房产经济公司所交的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第15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税务局刚刚发布: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
来源: 税政第一线、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年末了!
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纳税人70个!
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
1、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2、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3、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4、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5、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6、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10、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11、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2、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13、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14、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15、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16、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17、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二、企业所得税
18、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19、更正申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20、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1、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2、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24、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25、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26、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7、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28、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9、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31、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3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34、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5、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36、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37、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8、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9、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房产税
40、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41、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42、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43、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44、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45、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46、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五、土地增值税
47、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8、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9、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50、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51、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52、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53、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5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5、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契税
56、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57、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8、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9、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七、印花税
60、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61、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62、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63、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64、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65、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66、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67、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8、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9、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70、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71、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72、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
73、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74、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十、车船税
7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7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77、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一、资源税
78、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9、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8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2
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
1、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 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4、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5、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 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6、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7、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8、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9、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 、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11 、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 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企业所得税
13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
14、 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15、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6、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
17、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18、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9、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0、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外)未做纳税调增
21、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2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24 、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25、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 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27、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28、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29、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0、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 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2、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房产税
33、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34、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35、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36、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37、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38、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39、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六、土地增值税
40、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1、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2、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43、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44、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45、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46、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7、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七、契税
48、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49、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0、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1、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八、印花税
52、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53、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54、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55、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56、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57、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8、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59、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0、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1、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62、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63、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64、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十、车船税
6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6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十一、资源税
67、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车辆购置税
68、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三、残疾人保障金
6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7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第16篇】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模拟二
一 、单项选择题 ( 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的是( )。
a、税收法定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2、
某旧货经营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2月销售旧货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0000元,该单位未放弃减税,则该旧货经营单位2023年2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1359.22
b、1372.55
c、2038.83
d、3876.86
3、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2023年2月购入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销售2023年进口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假设企业当月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下关于企业上述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正确的是( )。
a、销售边角废料应缴纳增值税1584.62元
b、销售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10476.07元
c、销售生产设备应缴纳增值税2307.69元
d、企业上述业务共计应缴纳增值税4446.93元
4、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的是( )。
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b、商务辅助服务
c、市场调查服务
d、娱乐服务
5、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当月领用实木地板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已知本月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实木地板5万元,期末库存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2万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实木地板厂当月可扣除的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0.25
b、0.3
c、0.15
d、0.55
6、
甲高档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自产高档香水精8吨,当月移送6吨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10吨,全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80万元;当月移送1吨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普通护肤品5吨,全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万元;剩余的1吨高档香水精留存仓库待售。已知甲厂同类高档香水精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万元每吨,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甲高档化妆品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55.5
b、27.3
c、57
d、66
7、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23年1月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34万元,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50万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8万元,取得增值税出口退税款6万元。该企业2023年1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万元。
a、10.08
b、9.36
c、6.96
d、6
8、
某进出口公司从境外进口一批化妆品,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3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并支付境内复制权费5万元。进口化妆品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2万元,保险费0.2万元,为进口化妆品而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劳务费用0.3万元;另外委托运输公司将此批货物从海关运往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万元、增值税0.11万元。已知该批化妆品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该公司进口此批化妆品应缴纳关税( )万元。
a、3.72
b、3.85
c、3.22
d、3.25
9、
某油气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开采原油6万吨,当期对外销售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万元;另将剩余1万吨用于开采原油的时候加热和修理油井。在开采原油的同时开采天然气100万立方米,当期对外销售80万立方米,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另将剩余20万立方米用于换取一批机器设备,则该油气开采企业2023年2月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已知原油、天然气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6%)
a、311.25
b、371.25
c、309
d、369
10、
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
a、盐场的盐滩用地
b、盐矿的矿井用地
c、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
d、企业厂区以内的铁路专用线用地
11、
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
a、占用菜地建房
b、占用园地建房
c、占用鱼塘从事非农业建设
d、占用养殖水面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12、
2023年年初,张某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原值为100万元的住房用于自己居住,另一套原值为120万元的住房,于当年5月31日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租期一年,每月不含税租金5000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则张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 )元。
a、0
b、5400
c、1400
d、200
13、
下列有关契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契税是以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销售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b、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c、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d、国家机关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免征契税
14、
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3年3月将其开发的老项目商品房全部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建此商品房支付的地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计8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万元;与该商品房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70万元,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并能按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当地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并且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不考虑印花税和地方教育附加)
a、286.5
b、304.5
c、374.25
d、338.25
15、
2023年3月,张某从汽车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不含增值税的价款300000元,另随购买车辆支付工具件价款2000元、零部件价款1000元,车辆装饰费5000元,控购费3000元,汽车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9000元(由汽车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则张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a、30683.76
b、30940.17
c、31452.99
d、31709.40
16、
根据车船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车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摩托车
b、非机动驳船
c、挂车
d、拖拉机
17、
甲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将本企业价值100万元的办公楼向银行抵押,从银行取得抵押贷款8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由于甲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本金,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办公楼所有权转移给银行,双方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注明办公楼价值为100万元,银行另支付给甲企业20万元差价款。已知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05‰,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0.5‰。针对上述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
a、500
b、550
c、605
d、540
1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境外企业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来源于我国的与境内机构场所无实际关系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c、境外企业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我国的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关系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d、境外企业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我国的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关系的所得,应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9、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个人获赠的礼品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b、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
c、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d、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20、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总公司在a国取得所得6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300万元,分公司按30%税率缴税,但因处在b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b国政府缴纳所得税45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限额饶让抵免法,则a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
a、175万元
b、160万元
c、150万元
d、145万元
2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担保范围的是( )。
a、税款
b、滞纳金
c、保证金
d、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22、
根据税务行政法制的要求,下列各项中,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是( )。
a、省税务局
b、国家税务局
c、省税务局的稽查部门
d、县税务局
23、
根据税务行政法制的有关规定,下列事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以股东个人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c、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d、税务机关依法,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24、
下列有关税务行政诉讼原则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可以审查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是否合法
b、当事人可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机关所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c、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只有部分管辖权
d、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二 、多项选择题 ( 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
a、购进的货物用于公司的交际应酬
b、因管理不善损失的不动产所耗用的建筑服务
c、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对应的交通运输服务
d、购进的娱乐服务
2、
下列各项业务中,不能按照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的有( )。
a、以外购的已税小汽车为原料生产的小汽车
b、以外购的已税高档手表为原料生产的高档手表
c、以外购的已税游艇为原料生产的游艇
d、以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3、
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8.7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高档香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8万元/吨,当月加工完毕,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回全部高档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收回高档香水的80%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20%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37.44万元。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3.4万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0万元
c、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56万元
d、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26.4万元
4、
根据烟叶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在境内收购晾晒烟叶的单位和个人是烟叶税的纳税人
b、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收购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
c、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所申报纳税
d、烟叶税实行定额税率
5、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b、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8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c、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d、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6、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下列关于实际占用面积确定方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b、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c、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无需申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以证书所载面积纳税
d、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7、
a企业财务费用中记载2023年共支付利息1200万元,其中有300万元是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还有500万元为向其他非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非关联企业不是金融企业),已知:a企业权益性投资为1500万元,向非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年利率统一为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4.8%,则下列关于a企业财务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支付银行贷款的利息3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b、向非关联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5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c、向非关联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60万元
d、向非关联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6万元
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借款,在建造期间的合理的利息支出应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b、企业依法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c、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d、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9、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个人转让股权,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b、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c、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股权原值不得扣除
d、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10、
根据个人转让股权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
a、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b、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兄弟姐妹
c、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外祖父母
d、相关法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11、
下列关于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妻子作为唯一代步工具的一辆小汽车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b、税务机关对单价4000元的沙发,不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c、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也同时采取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d、税收保全措施是强制执行措施的必经前置程序
12、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 )。
a、税务检查证
b、税务调查报告
c、税务检查通知书
d、税务事项通知书
13、
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作出下列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给予的处罚符合规定的有( )。
a、对公民张某处以20元的罚款
b、对公民李某处以60元的罚款
c、对甲企业处以600元的罚款
d、对乙企业处以2000元的罚款
14、
以下关于税务行政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在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只有应诉权,即只能当作被告,且不能反诉
b、一旦当事人提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应当中止
c、税务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d、只有经过税务行政复议不服的当事人才可提请税务行政诉讼
三 、计算问答题 ( 本题型共4小题24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29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
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材料一批,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30000元。
(2)从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价税合计金额46800元,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1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电脑5台,合同中约定,每台电脑不含税售价为5000元,本月20日收取全部货款,电脑于下月发出。
(4)销售调制乳、鲜奶分别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232元、10848元;销售蔬菜取得销售收入20000元。
(5)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取得含税空调销售收入3000元,含税安装劳务收入234元。
(6)将一栋上年底取得的仓储出租,租期6个月,每月租金10000元,当月收取全部含税租金总额6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商场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
甲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类小汽车,其中b型小汽车的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0元/辆,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5000元/辆;2023年10月甲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本企业当年年初购进的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l辆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93600元。
(2)按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销售自产的3辆b型小汽车,因对方晚于约定支付货款,另收取3510元延期付款利息。
(3)将4辆c型小汽车委托某商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规定每辆不含税售价70000元。当月商厦平价销售,并与本企业结算不含税货款280000元,取得本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企业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5%向商厦支付了14000元的返还收入,取得商厦开具的普通发票。
(4)将新研制生产的d型小汽车5辆奖励给本企业中层干部,每辆生产成本为20000元,d型小汽车尚无市场销售价格。
(5)用自产的6辆b型小汽车,投资于乙企业,取得对方30%的股权。
(其他相关资料: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000元;a、b、c型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分别为5%、9%、12%;d型小汽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消费税税率为3%;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3、
某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23年、2023年发生如下业务:
(1)2023年1月1日通过竞拍取得县城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3500万元;
(2)自2月份开始在取得的该土地上建造写字楼,支付工程款合计为1500万元,并于当年8月31日完工;其次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5%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对方按实际收取的工程款开具发票;
(3)与该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费用中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80万元以及超过贷款期限加罚的利息20万元,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并且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
(4)当年12月销售写字楼的70%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合计9800万元;2023年2月份剩余30%开始对外出租,签订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约定每年收取不含增值税租金120万元,当年实际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80万元。
已知:当地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契税税率为3%,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要求:
(1)简要说明主管税务机关于2023年2月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计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3)计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4)计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5)计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6)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
中国公民李某每月工资9000元,任职于境内甲企业,同时为乙企业的个人大股东,2023年1~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取得保险赔款3000元。
(2)取得甲企业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10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20000元。
(4)取得不含税兼职收入3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的单位负担。
(5)5月份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红利12000元,已知该股票为李某去年1月份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
(6)7月份甲企业购置一批住房低价出售给职工,李某以26万元的价格购置了其中一套住房(甲企业原购置价格为50万元)。
(7)8月将其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出售,不含税转让收入200000元,该房产买价90000元,另支付其他允许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8000元。
(8)10月份乙企业为李某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将所有权归到李某名下,已知该车购买价为300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乙企业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1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全年工资和独生子女补贴共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针对李某取得的兼职收入,支付报酬的单位应该为李某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3)李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和保险赔款,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李某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李某低价从单位购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李某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乙企业为李某购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四 、综合题 ( 本题型共2小题31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份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
(1)为生产免税产品,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00元,增值税2550元,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组织优秀员工外出旅游,支付旅客运费20000元,取得相应的运输凭证。
(3)对外出租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5个月,2023年2月份一次性收取全部不含税租金收入18000元。
(4)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一台a型号自产机器设备,取得价税合计金额为25740元,该设备当月尚未发出。
(5)将2台a型号自产机器设备投资于乙企业,取得乙企业10%的股权;另将b型号自产机器设备赠送给丙企业,该型号机器设备无同类市场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13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6)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以前月份购入的食用植物油(已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为52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期留抵税额5000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
某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2023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300万元,营业外收入24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46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税金及附加240万元,销售费用120万元,管理费用130万元,财务费用105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82万元,其中来自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收入100万元。
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收取利息。2023年已将其中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年初签订一项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23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元,已将6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将自发行者购进的一笔三年期国债售出,取得收入117万元。售出时持有该国债恰满两年,该笔国债的买入价为100万元,年利率5%,利息到期一次支付。该公司已将17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3)将10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238.5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6.5万元。该笔股权的历史成本为180万元,转让时的公允价值为265万元。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50万元。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
(4)撤回对某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85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50万元,另含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5万元。
(5)当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8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扣除额65万元。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其中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当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300万元,其中含福利部门人员工资20万元;除福利部门人员工资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为44.7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万元。
(6)当年自境内关联企业借款1500万元,年利率7%(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支付利息105万元。关联企业在该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金额为500万元。该公司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不能证明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
(7)当年转让一项账面价值为300万元的专利技术,转让收入为12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8)该公司是当地污水排放大户,为治理排放,当年购置50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投入使用,同时为其他排污企业处理污水,当年取得收入30万元,相应的成本为13万元。该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设备,为其他企业处理污水属于公共污水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9)计算该公司202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2017注会税法模拟二答案
一 、单项选择题 ( 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p6)
2、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50000+20000)/(1+3%)×2%=1359.22(元)。
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1)销售边角废料应纳增值税=82400÷(1+17%)×17%=11972.65(元);(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8月1日以后购入的小汽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72100÷(1+17%)×17%=10476.07(元);(3)销售生产设备应纳增值税=120000÷(1+17%)×17%=17435.90(元);(4)企业上述业务共计应缴纳增值税=11972.65+10476.07+17435.90=39884.62(元)。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选项。
4、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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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选项bcd: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5、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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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a:企业销售货物发生销售折扣的,按照折扣前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选项b:除金银首饰外,采用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选项c: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以货物的销售价格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6、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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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烟叶税=(60+6)×20%=13.2(万元),该卷烟生产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0+6+13.2)×13%+1×11%=10.41(万元)。
7、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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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税额应作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该企业2023年1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50+8)×(7%+3%+2%)=6.96(万元)。
8、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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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不包括境内运费;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关税完税价格。该公司进口此批化妆品应缴纳关税=(30+2+0.2)×10%=3.22(万元)。
9、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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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将开采的天然气用于换取机器设备,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则该油气开采企业2023年2月应缴纳资源税=5000×6%+150/80×(80+20)×6%=311.25(万元)。
10、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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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abc: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d:对于企业的铁路专用线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内的铁路专用线用地,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1、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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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12、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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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张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5000×4%×7=1400(元)。
13、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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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a:契税是以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4、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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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费用=70+(800+600)×5%=14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3000×5%×(7%+3%)=15(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800+600+140+15+(800+600)×20%=1835(万元);增值额=3000-1835=1165(万元),增值率=1165/1835×100%=63.49%,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则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165×40%-1835×5%=466-91.75=374.25(万元)。
15、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的一部分,并入计税依据中征收车辆购置税;支付的车辆装饰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中计税;支付的保险费,凡使用代收单位票据收取的,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依据中一并征税;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不属于销售者的价外费用范围,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300000+(2000+1000+5000+9000)÷(1+17%)]×10%=31452.99(元)。
16、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拖拉机。
17、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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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80×0.05‰×10000+100×0.5‰×10000=40+500=540(元)。
18、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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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我国的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关系的所得,应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9、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0、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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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限额=300×25%=75(万元);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300×30%=90(万元);75<视同实纳90万元,可抵免75万元;a国应征所得税额=(300+600)×25%-75=150(万元)。
21、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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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
22、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
2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名义申请行政复议。(p482)
24、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税务行政诉讼遵循的是“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p491)
二 、多项选择题 ( 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上述选项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小汽车、高档手表和游艇,没有扣税规定。
3、正确答案: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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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8×2×15%=23.4(万元)。(2)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本题中,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的不含税价格(37.44÷1.17=32万元)高于受托方乙企业的计税价格(78×2×20%=31.2万元),所以需要征收消费税。(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在计算缴纳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时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高档香水已纳的消费税。(4)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0×15%+37.44÷(1+17%)×15%-23.4=26.4(万元)。
4、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了烟叶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的内容,要注意对烟叶税的整体把握。选项a:在中国境内收购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选项d: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5、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6、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7、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1)选项ab: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而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要根据相关条件计算限额,高于限额的按照限额扣除;(2)选项cd:向非关联企业借款,只要不高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即可,则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扣除限额=500÷10%×4.8%=2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240=260(万元)。
8、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9、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10、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上述各项均符合规定。
11、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b: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选项c: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只对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但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选项d: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连续关系,强制执行措施之前不一定有税收保全措施做铺垫,而税收保全措施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是强制执行措施。
12、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13、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14、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b: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选项d:只有对于“征税行为”才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能提请行政诉讼,对于其他行为并没有此项规定。(p491、493)
三 、计算问答题 ( 本题型共4小题24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29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正确答案:
(1)业务(1):外购货物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2):外购货物由于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所以不得抵扣货物的进项税额;支付给小规模纳税人的运输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准予按照3%的征收率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3%=300(元);
该商场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00元。
(2)业务(3):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题由于电脑当月尚未发出,所以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业务(4):调制乳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鲜奶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1232÷(1+17%)×17%+10848÷(1+13%)×13%=2880(元);
业务(5):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234)÷(1+17%)×17%=469.90(元);
业务(6):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11%)×11%=5945.95(元);
该商场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880+469.90+5945.95-300=8995.85(元)。
2、正确答案:
(1)
业务(1):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93600÷(1+17%)×17%=13600(元)
业务(2):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3×17%+3510÷(1+17%)×17%=31110(元)
业务(3):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80000×17%=47600(元)
业务(4):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5×(1+8%)÷(1-3%)×17%=18927.84(元)
业务(5):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6×17%=61200(元)
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3600+31110+47600+18927.84+61200-50000=122437.84(元)。
(2)
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0×3+3510÷(1+17%)]×9%=16470(元)
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280000×12%=33600(元)
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5×(1+8%)÷(1-3%)×3%=3340.21(元)
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75000×6×9%=40500(元)
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6470+33600+3340.21+40500=93910.21(元)。
3、正确答案:
(1)税法规定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要根据配比原则计算当期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3500×(1+3%)×70%=2523.5(万元)。
(3)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则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1-5%)×70%=997.5(万元)。
(4)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对于超过贷款期限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则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70%+(2523.5+997.5)×4%=196.84(万元)。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9800×0.5‰+(9800-3500×70%)÷(1+11%)×11%×(5%+3%+2%)=4.9+728.38×(5%+3%+2%)=77.74(万元)。
(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则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523.5+997.5+196.84+77.74+(2523.5+997.5)×20%=4499.78(万元)
增值额=9800-728.38-4499.78=4571.84(万元)
增值率=4571.84÷4499.78×100%=101.6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571.84×50%-4499.78×15%=1610.95(万元)。
4、正确答案:
(1)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应税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全年工资和独生子女补贴共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000-3500)×20%-555]×12=6540(元)。
(2)针对李某取得的兼职收入,支付报酬的单位应该为李某负担的个人所得税=(3000-800)÷(1-20%)×20%=550(元)。
(3)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李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和保险赔款,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4000(元)。
(4)自2023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李某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5)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某少支出的差价金额=500000-260000=240000(元),240000/12=20000(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则李某低价从单位购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40000×25%-1005=58995(元)。
(6)李某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0-90000-8000)×20%=20400(元)。
(7)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归到股东个人名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乙企业为李某购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0-100000)×20%=40000(元)。
四 、综合题 ( 本题型共2小题31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正确答案:
(1)业务(3):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17%=3060(元);
业务(4):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5740÷(1+17%)×17%=3740(元);
业务(5):应确认的a型号机器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25740÷(1+17%)×17%×2=7480(元);应确认的b型号机器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1+10%)×17%=2431(元);
该企业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3740+7480+2431=16711(元)。
(2)业务(1):外购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货物的进项税额和相关运费的进项税额;
业务(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6):食用植物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应转出的进项税额=5200×13%=676(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6711-(5000-676)=12387(元)。
2、正确答案:
(1)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对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商标使用权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予调减。
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00×(5%÷365)×365×2=10(万元)
(3)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265-180)×(26.5÷265)=8.5(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65-180)-8.5=76.5(万元)
(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5)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基数=2500+1300=38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3800×15%=570(万元)
当年发生的480万元广告费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广告费65万,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5万元
可以扣除的招待费限额=3800×5‰=19(万元)
实际可以扣除的招待费=(30-20)×60%=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6=24(万元)
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280×14%=39.2(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44.7)-39.2=25.5(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280×2%=5.6(万元),工会经费可全额扣除
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280×2.5%=7(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7=2(万元)
(6)可扣除的借款利息=500×2×5%=5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50=55(万元)
(7)技术转让所得=1200-300=900(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900-500)÷2=500+200=700(万元)
(8)可以抵减的应纳所得税额=500×10%=50(万元)
可以免税的所得额=30-13=17(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7万元
(9)会计利润=2500+1300+240-600-460-210-240-120-130-105+282=2457(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457-40+60-10-76.5-15-65+24+25.5+2+55-700-17-100=1600(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1600×25%-50=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