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10税率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10税率,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10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财税[2018]32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至此发生以上销售货物、服务行为增值税税率均为9%。
【第2篇】增值税实行低税率的货物有哪些
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第3篇】销售使用过旧设备增值税税率
一、涉税分析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视为销售旧货,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个人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固定资产净值-合理费用。
3、印花税。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且个人转让产权转移可享受印花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照万分之二点五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为应纳税凭证。同时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税局代开发票需提供资料
通用资料:个人购买设备的合同和发票,经办人身份证,设备买卖合同,具体咨询当地税务局。
【第4篇】增值税13税率行业
对于税务的知识,很多朋友多次问到,例如施工时,我们到底是开具 9%的发票 还是6%的呢?增值税3%、6%、9%、13%税率怎样区分呢?等等问题,这对于弱电经理来说,是 必须具备 的知识。
一、3%税率
严格来讲这个3%不能叫税率,应该叫征收率,因为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没有这一档。大家都知道,这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适用3%征收率,咱们重点说说一般纳税人适用这3%征收率的情形。
1、建安施工的清包工项目可以适用简易征收的3%征收率
什么叫清包工?所谓清包工就是我们常说的 包工不包料 ,就是我对这个工程项目我只出劳力,像监控设备、线缆、脚手架等工地需要的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你想想啊,我方提供的 只有劳力,没有买进来任何材料 ,也就是完全没有进项发票,如果清包工项目取得的收入要按一般计税的税率9%征收的话,那么就会导致施工企业没有进项抵扣,应纳增值税很高,从而导致附加税费的支出过高,间接 增加企业税负。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方工程提供清包工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6%税率
建筑弱电施工涉及到这个税率的地方不多,主要是集中在图纸、咨询规划等方面,比如建安企业为建设方提供的施工技术咨询服务 就适用6%的税率,再比如 维保服务 也是6%的税。
不过这涉及的金额应该不是很大,咱们看看6%增值税的税目就明白了。
三、9%税率
这才是当前建筑施工项目增值税的正主,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弱电施工项目的施工企业都是按这个税率计税的。
为什么?
第一, 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销售额超500万元,这建筑施工项目随随便便一个工程就超500万元了,所以绝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
第二,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清包工的不多,很多都是施工方包工包料的。
所以,实际上业务中,适用这个 9%税率 的弱电施工项目是最多的。
四、13%税率
我们都知道,从2023年4月1号起, 增值税的税率实际上只有三档,分别为13%、9%、6%,分别对应不同的增值税品目,这13%税率是由原适用17%、16%增值税品目调整过来的。
正常来讲,建筑弱电施工项目涉及到这个税率的不是很多,但是如果这个建安企业在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同时还销售建安材料等, 确实可以适用这一税率。
五、税务的常见问题
我们上面已经了解了3%、6%、9%、13%税率区分与应用了,这些税务最终都是会在项目中体现,常见的有一些疑问,我们来看下。
经企业外购材料 并提供施工包工包料业务 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如何处理?这是我们弱电人常做的项目方式。
1、建筑企业营业执照上没有销售资质,只有施工服务资质,如何开票?
企业全部按9%计征增值税,将材料价款和劳务价款一起按9%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建筑企业自产材料并提供劳务包工包料业务的发票开具如何处理?
(1)如果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一份合同, 合同当中则要注明合同金额,而且有约定: 价格含服务费, 则施工企业全部按13%的增值税发票,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2)如果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一份合同, 合同当中分别注明材料款和劳务款的情况下,则材料部分按13%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劳务部分按9%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发票;
(3)如果施工企业与发包方签订两份合同, 一份是材料销售合同,一份是劳务销售合同,则材料部分按13%向发包方开具发票,劳务部分按3%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5篇】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合适
关于不动产出售问题,税务规定繁琐复杂,本文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不动产的增值税问题作汇总与梳理。后期还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个人出售不动产问题进行总结,请持续关注。
首先,需明确一般计税与简易征收的适用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售房地产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无选择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房地产适用简易征收,无选择权。
税款征收及计算方法如下:
1.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预征率为3%
(1)适用: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新项目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一般计税的
(2)预缴:收到预收款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预征率为3%
预缴税款额=预收款/(1+9%)*3%
(3)申报:纳税申报期内,在机构所在地完成纳税申报,税率为9%
申报税款=(销售额-支付的土地价款+价外收入)/(1+9%)*9%-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2.简易征收:征收率为5%,预征率为3%
(1)适用:①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不动产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征收的
(2)预缴:收到预收款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预征率为3%
预缴税款额=预收款/(1+5%)*3%
(3)申报:纳税申报期内,在机构所在地完成纳税申报,征收率为5%
申报税款=(销售额+价外收入)/(1+5%)*5%-已预缴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增值税问题总结
【第6篇】增值税视同销售税率
为什么要“视同销售”?“视同销售”的来由是什么?还是要从增值税的原理说起。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的价值在会计上称为“毛利额”,即售价-进价,增值税=毛利额×适用税率。比如售价1000元,进价400元,价值增值了600元,按照13%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为78元。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是一种直接计算法,看起来简单,但实施起来困难,不便于税收管理,目前实行的是间接法,即“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同时实行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只对未税流转额征税”。增值税的特点之一是税收转嫁,《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并不是增值税的实际负担人,而是把增值税税负担转嫁给他人,让他人负担,其原则是谁消费谁负担,正如《国际增值税/货物与劳务税指南》据说的:“增值税的总体目标是对最终消费的广泛征税,这里的最终消费原则上是指个人消费,以此区别生产消费”。增值税转嫁必须同时具备二个条件:一是销售,二收取对价。就是说,增值税转嫁是通过销售并收取对价实现的。
制造商购买原材料400元,缴纳了增值税52元,做成a出产品按1000元出售给批发商,由于价值增值了600元,按适用税率13%计算,缴纳增值税78元,制造商一共缴纳增值增值税130元(52+78)。这78元的增值税是怎样转嫁维批发商的呢,很简单,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1000×13%=130元,一共向批发商收取销售款项1130元。制造商向批发商收取130元的增值税后,扣除在采购环节支付的52元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只有78元。
购买方购买货物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的增值税和销售方收取的增值税都不是真正的增值税,前者称为“进项税额”,即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后者称为“销项税额”,即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和现行适用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是个相对的概念,在销售方是销项税额,在购买方就是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如制造商销售额为1000元,销项税额130元,原材料采购额400元,进项税额52元,增值税为78元(130-52),正好与直接法下计算的增值税额相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称之“抵扣”即扣减,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尚有的余额才是真正的增值税,如果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够扣减,其负数称为“留抵税额”,可在下期继续“抵扣”。
目前正在试行“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以此类推,批发商向制造商购买a产品时支付了130元的增值税,又以1500元出售给零售商,向零售商转嫁了增值税195元,扣除采购环节增值税130元,实际缴纳增值税65元;零售商向批发商采购a产品支付了增值税195元,以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向消费者转嫁了增值税260元,这260元增值税实际是制造商、批发商和零缴纳的增值税总和,即78+65+65,消费者以2260元购买a产品没有用于销售,而是用于自行使用消费或消费,全部负担了纳税人的增值税,增值税转嫁就此结束。
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制造商虽然在生产过程中也消费了材料,但最终目的是生产产品用于销售,不是增值税的实际负担者,批发商和零售商更不是税收实际负担者,只有消费者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者,但如果销售方不将产品(商品)用于销售,而是将送于其他单位或个人不收取对价,业内人士把这种“无偿赠送”行为称为“抵扣进项税额产生销项税额终止”。就是说,抵扣了进项税额又未用于销售,增值税未“转嫁”给购买方,本来应由采购方或消费者负担增值税,但采购方或消费者没有负担,造成税收流失,流失的这部分税收当然应由销售方来承担。所以“无偿赠送”他人未实现销售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这才是“视同销售”的真正来由。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以下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八项“视同销售”中,第(一)项“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纳税人(以下简称委托单位)虽然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未确认收入,这是因为代销单位或个人还未都进行销售,当代销单位或个人代销后向委托单位提交已代销清单后,委托单位最终还是确认了收入,将增值税转嫁给受托单位了。
第(二)项,“销售代销货物”。这与第一项相反,是纳税人(以下简称受托单位)受托为其他单位代销货物。有两种模式:一是收取手续费模式,二是买断模式,相当于购买了货物。前者是属于营改增的服务,当受托单位次代销货物销售后,需向委托单位提供清单,确认了手续费收入,其增值税转嫁给委托单位了。后者,买断后可以自行定价,销售后,确认收入,增值税也就实现了转嫁。
因此,这两项,《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没有实质上在区别。
第(三)项,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是指总分支机构之间跨地区移库用于销售。增值税是属地管理,如果将货物移送到异地用于销售,应当“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如果总分支机构之间跨地区移库未用于销售,不“视同销售”。
(1)异地是指不在同一县市即跨市、跨省
(2)异地分支机构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的受货机构。
(3)异地分支机构必须是在异地税务机关进行了税务登记并领取增值税发票。
(4)异地分支机构向购买方开具发票,交向购买方收取货款
政策依据(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政策依据(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销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第(四)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项目。其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属于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征收范围,随着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实施,这些项目都改由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这项“视同销售”实质上已不存在了。
第(五)项,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中,没有外购货物,其个人实际单位内部员工,个人消费是指用于职工福利。为什么要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呢?首先,自产和委托加工货物在生产和加工中发生了人工费,使货物发生了增值,其次,将自产、委托加工在购进原材料和委托加工过程中已抵扣进项税额,但完工和委托加工后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增值税未实现转嫁。因此,需要“视同销售”。其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短期薪金具体包括职工福利,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和职工福利为非货物性福利的,就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一、职工薪酬的范围第(四)规定,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二、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二)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因此,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但外购货物不“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六)和第(七)项的共同特点同样是改变用途,未用于销售,未实现增值税转嫁。前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向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后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向股东或投资人分配利润当然要“视同销售”,防止税源流失。
第(八)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是指用于捐赠、商业促销和交际应酬消费,其个人是指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将货物或服务送于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就当准确判断是否是在销售货物的同时赠送。如“买就送”,“进店有礼”、“买房子送家电、送家具”等不属于视同销售,因为所赠送的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利益已包含在对价里,属于有偿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扫码领鸡蛋”、“随机抽奖”等,所赠送的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利益未包含在对价里,属于视同销售。送分为事前送事中送和事后送。事前送和事后送都没有把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利益包含在对价中,而事中送则把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利益包含在对价中了。
此外,根据《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局口径,“住宿送早餐”、“买房子送物业、送装修”、“交物业费送金龙鱼油”、“银行办卡、揽储送礼品”、保险公司“销售保险送礼品”以及纳税人外购货物或服务用于职工奖励如奖品、旅游等也不属于“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非公司员工,应当“视同销售”;保险公司向客户赠送油卡洗车卡“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不一定就“吃亏”,因为“视同销售”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请看案例:
正常销售 100000
销项税额 13000
正常采购 80000
进项税额 10400
购入粽子20000发放福利
进项税额 2600
增值税=13000-(10400-2600)=5200
正常销售 100000
销项税额 13000
正常采购 80000
进项税额 10400
购入礼品20000送于客户(公允价值)
进项税额 2600
视同销售增值税 2600
增值税=13000+2600-(10400+2600)=2600
结论:视同销售比进项税额转出少缴增值税2600
【第7篇】降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是贯穿整个流通领域的一项税种,是我国税收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税种。作为国内第一大税种,合理的税筹也可以为企业减轻不少负担。那么如何降低增值税呢?以下是总结出来的十种降低增值税的方法。
1、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税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去做只开3%发票的小规模业务,或无成本咨询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去做需要我们提供13%、9%、6%这些发票的大客户。最终将这两个公司的一部分业务交给个人独资企业做,每个个人独资企业可合法合理地拿走475万元。
2、假如你名下有4家公司,一家赚了3000万,而另外三家各亏损1000万。那么盈利公司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即750万元,而亏损的企业则不用补税。但是如果成立一个集团去控股这4家公司,合并报表,集团公司利润刚好为0,这样就可以合法合理节税750万了。
3、我们收到的普票,大多数都是小规模企业开出来的,小规模企业其实可以去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
4、按照税务局的规定,有些过路费、过桥费、火车票、飞机票、行程单等都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5、假设公司利润为400万,那么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也就是100万元。这时候老板花了100万买了一辆车,加上车辆购置税、附加税和保险费共计20万,那么公司的利润就变成了280万。此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万5%+180万*10%共计23万。100万买车也可以扣除13万的增值税,这就相当于节省了90万的税费。此外,汽车的加油费和维护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就相当于免费开百万豪车。
6、许多洼地都有税收扶持政策扶持,增值税可以享受高额退税。我们可以直接或间接获得。例如,实际缴纳100万增值税根据税收扶持政策,退税可达20万。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
7、把不同的业务分开计算,税率也会不同。例如空调业务,将销售与安装分开算,销售税率为13%,服务税率为6%,两个单独开票可省7个点。
8、多招收一个员工,就可以少交3%或4%的增值税。
9、重塑、缩短或者延长供应链。
10、老板并非财务,可以不用干财务的活,但必须懂得利用财务手段来制定战略,进行税收筹划,避免风险。
很多人认为只有那些优秀的财务才会知道避税问题。事实上,老板也应该了解一定的节税知识,以便合理地帮助公司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提高你的收益。
【第8篇】工程款增值税税率
建筑业增值税预缴全面梳理
来源:河南中税德信税务师事务所
一、预缴地点
(一)异地预缴
异地预缴是平衡税款的地域差异的,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的跨市跨省项目(以下简称异地项目),应按照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根据规定异地跨省项目,应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由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报验管理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
(二)预收款预缴
预收款预缴是为了平衡税款入库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预缴税款。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指异地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指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本地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依据:《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小结:纳税义务发生时异地项目,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而本地项目,不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收到预收款时,所有项目都需要预缴,本地项目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异地项目发生地预缴。
例1: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甲建筑企业到黄山市歙县施工,甲企业2023年2月收到歙县项目的预收款时,需要在机构所在地屯溪区税务局预缴税款。5月收到歙县项目进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由于属于本地项目,在机构所在地屯溪区税务局申报纳税。
例2: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甲建筑企业到合肥市施工,甲企业2023年6月收到合肥项目的预收款,需要在合肥项目所在地税务局预缴税款;2023年8月收到合肥项目的工程进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需要在合肥项目所在地税务局预缴税款,在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纳税申报。
二、预缴时间
(一)异地项目
1、收到预收款进行预缴
2、纳税义务发生时进行预缴
建筑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二)本地项目
收到预收款时进行预缴:次月申报期前。
三、预缴填报
异地项目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四、预缴计算
(一)计算公式
1、一般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0%)×2%
2、简易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建筑业的简易计税项目包括应当适用简易计税和可选择简易计税两类:应当适用简易计税包括: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可选择简易计税包括: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b.《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c.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销售自产或外购机器设备(含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的,对于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二)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2、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3、可以扣除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其中,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1)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23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2)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4、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无需预缴税款。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例3:a省某中学将校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发包给b省乙建筑公司,工程造价1030000元。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把其中建筑劳务分包给丙公司。2023年1季度,乙公司收到该中学支付的预收款515000元,取得丙建筑劳务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09000元。
解:乙公司在a省施工,属于异地项目,收到预收款时应在建筑劳务发生地a省预缴税款,但由于2023年1季度,乙公司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为差额后的销售额515000-309000=206000元,未超过30万元,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假设乙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则不能享受增值税小微优惠,收到预收款时应在a省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515000-309000)/1.03*3%=6000元。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五、发票开具
(一)分类编码简称
1、纳税人收取建筑服务预收款时,开具不征税发票,选择分类编码: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2、建筑业的分类编码简称是建筑服务,以提供工程服务为例,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其中第一个*后面是分类编码简称“建筑服务”;第二个*后面是输入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二)税率、征收率
一般计税税率:10%
简易计税征收率:3%
(三)差额开票
建筑服务预缴以及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政策未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票,因此可以全额开票,差额纳税。
注意建筑服务预缴时不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都可以差额纳税;但申报时只有简易计税才可以差额纳税,一般计税需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四)备注栏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五)第三方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的特殊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六、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预缴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
贷:银行存款
(二)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
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附:企业所得税预缴,跨地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管,依据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处理,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第9篇】安装服务费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一直在变化,主要变化的方向也是很明确的,那就是降低税率。当然,由于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会涉及很多方面,税率的减少也需要慢慢来。
技术服务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可知,技术服务费的增值税税率是6%或3%。
具体来说,当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时,适用的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6%;当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时,适用的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3%。当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使用的税率更加准确的说法是增值税的征税率。
当然,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还是有差别的。具体来说,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有四档:13%、9%、6%和零税率;而增值税的征收率有2档,即5%和3%。
另外,技术服务属于现在服务的范围。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现代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6%。
在增值税的税率逐渐降低的过程中,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6%的税率一直没有变化。毕竟,6%的税率,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也是属于最低的税率了。
现代服务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现代服务本来属于征收营业税的部分,在营改增以后,这部分的增值税税率就是6%。
具体来说,现代服务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毕竟特殊。这两种服务的税率不是6%,也不统一。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3%,而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9%。可以说和不动产有关的增值税税率基本都是9%。
另外一个需要特殊注意的是,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在销售电梯。安装电梯和电梯维护可以适用不同的增值税计算方法。
在企业销售电梯并提供安装服务时,安装服务可以单独按照简易计税的方法计算增值税。即可以享受3%的优惠税率。
而企业在电梯正常运行期间,提供的维保服务,需要按照现代服务里面的“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即维保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6%。
【第10篇】国税局增值税简并税率首期申报顺利
今天是2月的最后一天,为了让各位纳税人3月能顺利申报增值税,本文小编把常见的税率申报错误类型的解决办法汇总,赶紧看过来吧~
一、我们先看看增值税税率有哪些?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
销售或进口货物,如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提供现代服务(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出口货物。
ps:
这里要注意下哦!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二、增值税征收率有哪些?
5%和3%。
三、常见错用税率及兼营申报错误类型有哪些?
(一)适用征税项目填写错误
纳税人申报时,未区分应税货物与应税服务,错误填写栏次,虽当月能正常申报,但次月网报提示错误,不能正常网报。
例:某超市取得的销售收入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时取得的销售大米、食品油需填写入附表一第4a栏(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取得的停车费收入填入4b栏(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若当月申报时,未按4a,4b区分填写,全部填入同一栏次,且总金额一致,则企业当月网报可通过系统比对,但在次月网报时系统会提示错误,原因是因为未正确区分征税项目,需到税务机关更正申报表后,才能进行申报。
(二)适用税率选择错误
这是纳税人错误开具发票导致的申报错误,常见情况为纳税人选择错误税率开具发票导致票表比对不通过,造成当月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
例:超市取得的一般商品收入9万元对应税率为17%,但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3%。遇到发票税率开具错误的情况,该企业当月该笔销售收入不能正常申报,应按17%的税率申报9万元的未开具发票收入,次月开具3%的红字发票,冲减该笔收入,然后正常开具17%税率的发票,次月申报时,在未开票收入填写-9万元冲减该笔收入。税率错用会造成票表比对不能通过,企业不能正常网报,两个月都需到税务机关申报并手工清卡。
(三)免税项目填写错误
此类错误主要表现在在申报时未准确区分第三个项目免抵退税与第四各项目免税。第三个项目免抵退税是针对出口企业填写,其他企业免税项目应填写到第四个项目。
例:超市取得的销售鲜活肉蛋收入1.5万元,应在附表一第三个项目第18栏填写入对应的列,不应填入免抵退税栏第16栏。如果填写错误,以后月份网报系统会识别错误,不能正常网报。
注意!减免税申报表也需要填报并与附表1减免税收入相对应。
四、错用申报税率可能导致的问题
以一个案例来说明,某企业将应适用13%税率,错误申报为11%税率,导致少缴税款,最后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的情况。
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最近遇到点小麻烦,该公司于2023年4-6月期间,分别发出货物销售给某东北客户和某经销商,分别收到货款实现收入3504208.02元和 3005238.21元,但当时未开具发票。2023年7月后该公司开具该两笔收入发票并按照11%申报收入,造成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补缴税款103794.09元,并加收滞纳金6378.52元。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货物,税率为11%。
以上述案例为例,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于4月-6月间,实现3504208.02元和 3005238.21元两笔收入,应按照当时税率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3504208.02+3005238.21)/1.13*0.13=748874.35元
该公司在7月简并税率后按照11%申报缴纳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3504208.02+3005238.21)/1.11*0.11=645080.26元
少缴税款=748874.35-645080.26=103794.09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加收滞纳金6378.52元。
税务机关提醒:一定要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按照适用税率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不然会造成多缴滞纳金的负担。
五、申报时其他注意事项
小编提醒大家:申报时一定要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及时申报。申报当月收入时,应包含所有开票收入及未开票收入。若当月已进行未开票收入进行申报,次月补开发票,则填写负数未开票收入进行冲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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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中药饮片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6%、10%、6%、0%。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6%;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其中,10%税率的相对难记一些,归纳如下,小伙伴们一起学一学~
一、农产品
(一)植物类
1.粮食
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备注: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蔬菜
包括: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
备注:各种蔬菜罐头,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烟叶
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备注: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茶叶
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园艺植物
包括: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
备注: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6.药用植物
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备注:中成药,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7.油料植物
包括: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8.纤维植物
包括: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以及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
9.糖料植物
包括: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包括:原木(乔木、灌木、木段),原竹(竹类植物、竹段),天然树脂(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以及盐水竹笋。
备注:锯材、竹笋罐头,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11.其他植物
包括: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以及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
(二)动物类
1.水产品
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备注: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畜牧产品
包括:牛、马、猪、羊、鸡、鸭,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以及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备注: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蛋类产品
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
备注:各种蛋类的罐头,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鲜奶
包括:乳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备注: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动物皮张
包括: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以及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
6.动物毛绒
包括: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备注:洗净毛、洗净绒,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7.其他动物组织
包括:蚕茧、天然蜂蜜、虫胶,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骨粒等。
二、食用植物油
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
三、自来水
备注: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征税,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四、暖气、热水
包括:暖气、热气、热水等,以及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
五、冷气
六、煤气
包括: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液化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
八、天然气
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九、沼气
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
包括: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一、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包括: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杂志; 以及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只读光盘、一次写入式光盘、可擦写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和各种存储芯片。
十二、饲料
包括:单一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以及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备注:饲料添加剂,税率为16%,以及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化肥
包括: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其他肥。
十四、农药
包括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卫生用药、其他农药原药、制剂等。
备注: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五、农膜
包括:各种地膜、大棚膜。
十六、农机
包括:拖拉机(含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业运输机械(含人力车、畜力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挂车)、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小农具,以及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备注: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七、二甲醚
十八、食用盐
十九、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二十、邮政服务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二十一、基础电信服务
备注: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二、建筑服务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二十三、销售不动产
包括: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二十四、不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不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
备注:融资性售后回租,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五、转让土地使用权
备注: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除土地使用权外的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第12篇】广告公司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案例背景:
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下,企业发展离不开广告。然而,广告的形式、类别、渠道千奇百怪。那么,站在纳税筹划的角度,广告到底要怎么打最划算呢?
a汽车公司,为了迎接10月1日的车展,计划投入90万元,进行大面积的广告投放。其中电视20万元、互联网10万元、户外墙面广告牌20万元、公交车车身流动广告25万元、电梯广告15万元等。
来源网络
来源网络
筹划方法:
方案一:
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广告都直接委托广告公司进行策划和投放的话,汽车公司只能从广告公司取得6%的广告服务增值税发票。
取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0/(1+6%)*6%=5.10万元
方案二:
如果我们换一种方式,部分广告委托广告公司进行投放,如电视、互联网类广告由广告公司投放,其他广告由公司广宣部自行策划投放。(本案例以一般纳税人为开票设定)
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
1、租赁户外墙面,进行广告投放,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9%的增值税发票。
2、通过公交车车身,进行流动广告投放,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13%的增值税发票。
3、投放电梯广告,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9%的增值税发票。
这样一来,加之购进材料13%的货物发票和广告安装所使用6%的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发票,每一项业务的税率都是等于或高于广告公司的税率。取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30/(1+6%)*6%+20/(1+9%)*9%+25/(1+13%)*13%+15/(1+13%)*13%=795万元
两种方案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方案二的进项税额比方案一的进项税额多285万元。
【第13篇】增值税税率计算器在线
【熬夜编制:18税种应纳税额自动计算模板,附超全税率表+账务处理】
干财务工作的人都清楚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会计人员缴纳并申报税费的关键。前些天办公室来了一位00后新人,是缘分吧,我俩就挨着坐。领导在群里艾特我说,新人就交给你了,好好带。一时半会儿我也不知道让她做些啥,就先问她会不会简单地计算税费,会不会对要交的税费进行会计处理,她摇摇头……
第一天来,我就给了她18种应纳税额自动计算模板,让她套进去数字进行练习,对应的税率表及18个税种的会计分录汇总也都一并给她,让她仔细看看。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都是会用到的,接下来我们看看详细的内容,如果有在工作中用到的,可以参考。
18税种应纳税额自动计算模板
文末获取电子格式
18税种分别是
18税种应纳税额自动计算表
公式已设置好,套入数据可直接计算当期要交的税
注意:房产税的要看清是采用什么计税依据
超全税种税率表
1、现行增值税税率表
除特殊规定以外,现行增值税税率就是以下表为准。在此特别注意现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1%。
2、消费税最新税率表
3、个人所得税税率
计算工资,或者年终奖金个税,或者是个税年度汇算都是会用到个税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的。
印花税税率表
环境保护税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船舶吨税税率
车船税税额表
资源税税率
……
18税种会计分录大全
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是比较特殊的,有的是需要计入成本。详细的分录要看具体情况。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环保税的账务处理
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
由于篇幅太长,有关“18税种应纳税额”的相关知识不详细地分享了。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有需要参考学习的,可以分享。
【第14篇】增值税税率有哪些
增值税税率
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适用基本税率17、16、13%
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图书饲料农机等适用较低税率,13、11、10、9%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及增值电信服务,适用较低税率6%
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货物:货物是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基本税率17/16/13%
销售劳务:劳务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基本税率17/16/13%
销售无形资产~低税率6%
销售不动产——较低税率11/10/9%
进口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较低税率11/10/9%
陆路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不配备人员叫光租,经营性租赁
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干租属于经营租赁,见租赁服务部分内容)
湿租: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不配备机组人员叫干租,经营性租赁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邮政服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较低税率11/10/9%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邮政企业。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较低税率11/10/9%
增值电信服务: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低税率6%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建筑服务——较低税率11/10/9%
包括工程服务(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安装服务(固定电话、有限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试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钻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岩层剥离)。
物业服务企业未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包括融资性售后回租)。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气象、地震、海洋服务等)
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数据备份存储、容灾服务、电子商务平台)。
文化创意服务:设计、知识产权、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宾馆旅馆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通用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性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较低税率11/10/9%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限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他人用于发布广告——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经营租赁
光租:运输企业将船舶再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配备操作人员叫期租,交通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干租: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配备机组人员叫湿租,交通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认证鉴证咨询服务。
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经纪代理服务
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自2023年1月1日起,未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文艺表演、图书馆资料借阅、档案馆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组织举办体育比赛表演、提供体育训练指导管理
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销售外卖——餐饮服务
以长&短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美发、按摩、足疗、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相关政策
非营业活动的界定
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界定:是指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提供方或者接收方在境内。
不属于在境内提供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的情形: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境外向境内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境外向境内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境外单位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向境内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向境内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向境内单位提供的会议展览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第15篇】农药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现在分3个档次次 分别是基本税率13%(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较低税率9%(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低税率6%(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电信服务),还有一个特殊的就是零税率(出口货物、劳务或者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这个就是咱们税法上看到的我国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很好理解,但是较低税率,低税率,零税率很多人就分不清了,今天给大家做了总结如下图;
低较低税率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油、食用盐
石油液化气、
二甲醚
图书
报纸
杂志
音像制品
电子出版物
饲料
化肥
农药
农机、农膜
基础电信
天然气
煤气
自来水、热水
冷气、暖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沼气
交通运输
邮政
建筑、不动产租赁
低税率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著作权、自然资源
金融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
这些就是咱们常见的一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到的税率了,好好记下吧,以后增值税率不迷茫
【第16篇】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
一、税率
1、年不含税营业额500万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情况下增值税税率9%,简易计税情况下3%。
2、年不含税营业额50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2016.5月起。营改增前营业税税率3%
一般计税方法:应征增值税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简易计税方法:应征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规定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根据简易计税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话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一般计税方法下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
财税2016第36号文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増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提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四、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増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増值税专用发要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稅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