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税率记忆口诀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税率记忆口诀,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税率记忆口诀
身为会计人,大家都知道,税率是永远的痛!
背不完的税率,报不完的税!
今天为大家总结了最新增值税税率、征收率、预征率、扣除率记忆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提升效率!
一、税率
1.根据关键字记忆
2.根据科目记忆
3.图片加强记忆
4.历史沿革记忆
二、征收率
三、预征率
四、扣除率
附件1:13%货物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附件2: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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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酒的增值税税率
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3年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lisms.mof.gov.cn/lisms);或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消费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3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依照本法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国务院可以调整消费税的税率,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 纳税人在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环节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四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第五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十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和数量明显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务机关、海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第十二条 外购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一)烟丝生产卷烟的;
(二)鞭炮、焰火生产鞭炮、焰火的;
(三)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高尔夫球杆的;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的;
(五)实木地板生产实木地板的;
(六)石脑油、燃料油生产成品油的;
(七)汽油、柴油、润滑油分别生产汽油、柴油、润滑油的;
(八)集团内部企业间用啤酒液生产啤酒的;
(九)葡萄酒生产葡萄酒的;
(十)高档化妆品生产高档化妆品的。
除第(六)、(七)、(八)项外,上述准予抵扣的情形仅限于进口或从同税目纳税人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凭合法有效凭证抵扣消费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减征消费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五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委托海关代征。
海关应当将受托代征消费税的信息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共享给税务机关。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计征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六条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三)未对外销售,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
第十七条 消费税纳税地点,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及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八条 消费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计税期间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
第十九条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海关、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消费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年×月×日起施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说明如下:
一、 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选择烟、酒、汽柴油等部分消费品开征消费税。2008年11月,根据消费税历次政策调整和改革情况,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1994年至2023年,累计征收国内消费税105,176亿元,其中2023年征收10,632亿元。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的要求,从2023年启动了新一轮消费税改革,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消费税相关改革要求已经落实,立法条件成熟。
制定消费税法,有利于完善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财政制度,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 制定本法的总体考虑
(一)延续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制度稳定。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23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等。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也基本平稳,因此,《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二)将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内容体现在法律草案中。为了充分体现改革成果,结合现行政策和征管实践,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和完善,将《条例》上升为法律。主要根据征收环节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范围表述;结合改革成果,补充和完善税目税率表。
(三)根据消费税调控特点,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消费税是调节税种,对生产和消费行为具有重要调节职能。国务院需要根据经济发展、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等因素,对消费税税率进行相机调整。因此,《征求意见稿》设置了对消费税税率的授权条款。
(四)根据消费税改革需要,在消费税法中设置衔接性条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后移消费税部分消费品征收环节等消费税改革工作一直在推进中。考虑到这些工作在消费税立法后仍将持续,需要依法授权国务院组织开展相关试点。
三、《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纳税人。《条例》中纳税人的规定,涉及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销售等多个概念。随着消费税改革的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又增加了批发、零售,考虑到生产、批发、零售都会发生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对相关概念进行了整合,统一表述为在我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第一条),并对消费品自用情形进行单独表述。(第三条)
(二)关于征税对象和税率。《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做法,采用《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的方式确定消费税具体征税对象和税率,明确了国务院调整税率的授权条款。(第二条)
(三)关于应纳税额计算。《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现行规定,为避免专业名词产生歧义,《条例》中“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调整表述为“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第四条)
(四)关于计税价格。《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关于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分别核算的规定。(第五条)
参照国际通行概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条例》中对销售额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即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以人民币以外货币结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六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对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等计税价格的规定,并规定了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保持前后概念统一,将《条例》中“自产自用”和“生产”的表述调整为“自用”和“销售”。(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五)关于抵扣政策。《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关于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抵扣政策,同时按照现行政策,对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十项抵扣政策进行明确,涉及卷烟、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啤酒、葡萄酒、高档化妆品等,对于抵扣凭证管理也进行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六)关于税收减免。结合现行政策执行情况,《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的政策。同时,根据消费税政策调控的特点和税收政策实践,明确了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消费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四条)
(七)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结合税收征管实践,《征求意见稿》对《条例》中“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进行了细化规定,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补充和完善了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自用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等相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第十六条)
(八)关于税收征管。结合征管实践,《征求意见稿》中补充对纳税人申报应税消费品计税数量明显偏低时的核定权限,增加海关作为核定部门,即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和数量明显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务机关、海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和数量。(第十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对消费税征收主体的表述,同时明确海关应当将受托代征消费税的信息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共享给税务机关。(第十五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关于纳税地点、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一日、三日和五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第十八条)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消费税共治条款,明确相关部门需要配合税务机关消费税管理活动,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利于维护健康公平的消费税法制环境,也有利于后续消费税改革的顺利实施。与增值税法草案保持基本一致。(第二十一条)
(九)关于消费税改革试点。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的表述,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即“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二十条)
【第3篇】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政策调整后,纳税人如何享受优惠政策?如何计算申报纳税?下面这7个问答请对照学习。
1.我是河北一家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请问我能享受5月1日起实施的二手车经销减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公告明确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的对象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不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从事收购二手车再销售业务,均可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2.我是深圳一家二手车经销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期打算将一辆公司自己使用的2007年购入的通勤车进行销售,该车购入时由于固定资产尚未纳入抵扣范围,因此没有抵扣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销售该车,是否可以依简易办法按0.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只有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才可依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你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通勤车辆,不属于17号公告规定的销售收购的二手车,不能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因此,你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7年购入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通勤车辆,仍可以适用简易办法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
3.我是一家二手车经纪公司,请问此次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政策调整,二手车经纪公司适用增值税政策有无变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7号)聚焦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业务。从事二手车经纪的纳税人提供的居间代理服务、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等,适用的增值税政策均没有变化。
4.我是安徽一家二手车经销企业,主营业务是收购并销售二手挂车,请问销售二手挂车能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现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二手车包括汽车、挂车和摩托车。
因此,你公司收购并销售二手挂车,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以适用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5.我公司是一家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计5月份我单位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将取得含税销售额100万元。请问我公司该如何计算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因此,你公司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取得的100万元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99.5万元[=100/(1+0.5%)],计算的应纳税额为4975元(=99.5×0.5%)。
6.我公司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一般纳税人,每月销售二手车收入约200万元,并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7号)出台后,我公司经营业务可以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请问应当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以5月份为例,假设你公司5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均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那么你公司应将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按3%征收率计算的税额6万元(=200×3%),填写在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该销售额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5万元(=200×2.5%),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7.我公司是广东省一家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7号)出台后,我公司的经营业务可以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预计4月销售额为10万元,5月、6月销售额合计为50万元,并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应当如何进行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考虑到上述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自5月起施行,纳税人在4月份的销售额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政策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你公司在办理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的“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填报60万元(=10+50);将按3%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8万元(=60×3%),填写在第15行“本期应纳税额”“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将因征收率下降减征的税额1.45万元(=10×2%+50×2.5%),填写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实际应纳税额0.35万元(=10×1%+50×0.5%),填入申报表第20行“应纳税额合计”“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这里需要注意,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区分4月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和自5月起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对应的减税项目代码,进行准确填报。
【第4篇】增值税进项税率是多少
2023年9月起,增值税又有哪些新改动?现行的最新税率表是多少?水电费、饮用桶装水等如何正确抵扣?今天起,这是最新的知识点!
01
2023年增值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更新:添加住房租赁企业税率
02
2021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办公用品、水电费、饮用桶装水、宣传费、电信费、物业费……你知道这些常见支出,可以抵扣多少增值税进项税额吗?税率多少?
▨ 本文来源:税政第一线,思维导图学税法,税漫
【第5篇】肉类企业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有4种税率:13%,9%,6%和0%。销售货物、加工修理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税率为13%。销售劳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其中,9%的税率是比较难记住,如下:
一、农产品
(一)植物类别。
1.食物
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大麦、燕麦、面粉、大米和玉米粉、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注:冷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以及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各类熟食品,税率为13%,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2. 蔬菜
包括:蔬菜、菌类、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干燥、冷藏、冷冻、包装、脱水加工的蔬菜、酱菜、腌菜、咸菜。
注:各类蔬菜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货物范围。
3. 烟草
包括:晒晒烟、风干烟和初烤烟。
注:在专业复烤厂烘烤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3%,不属于本品范围。
4.茶
包括:鲜叶和芽(绿茶),经过干燥、揉捏、发酵、干燥等工序的茶叶,如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红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茶和掺有各种药品的茶饮料的税率为13%,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5. 园艺植物
包括:水果、干果(如荔枝干、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干果、坚果、瓜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辣椒、花椒、八角、咖啡豆、园艺植物。
备注:各类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油炸坚果、坚果类、园林植物地面(如辣椒粉、花椒粉等),税率为13%,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6. 药用植物
包括根、茎、皮、叶、花、果等。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以及中药饮片,如片、丝、块、片等。用药用植物加工而成。
注:中成药处方,税率13%,不属于本商品范围。
7. 油厂
包括:油菜籽(含芥子)、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亚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从芳香油植物中提取的芳香油。
8. 纤维厂
包括:棉(含籽棉、皮棉、絮棉)、麻、黄麻、红麻、苎麻、阿布特隆、亚麻、罗布麻、阿布提、剑麻等,以及棉短绒和麻纤维脱胶后的贫(洗)麻。
9. 糖厂
包括:甘蔗、甜菜等。
10. 林业产品
包括:原木(乔木、灌木、木材)、原竹(竹类植物、竹段)、天然树脂(漆、松脂、桃胶、樱桃胶、金合欢胶、古巴胶、天然橡胶(含乳胶、干胶)、竹笋、笋干、棕竹、棕外衣、枝、叶、皮、藤、卤笋等。
备注:锯材、竹笋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货物范围。
11. 其他植物
包括: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草、麦秸、豆类、马铃薯、藻类、干花、干草、干块茎、干藻类、农产品废料等。
二、动物
1. 水产品
包括:鱼、虾、蟹、鳖、贝、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海洋动物、鱼苗(蛋)、虾蟹、贝(苗)、经冷冻、冷藏、腌制保存包装的水产品,鱼干、虾、蟹、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等,以及未经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注:熟制水产品和水产罐头的税率为13%,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2. 畜产品
包括牛、马、猪、羊、鸡、鸭、肉制品,包括整肉或分割肉、冰鲜肉或冷冻肉、咸肉、动物、鸟类、爬行动物的内脏、头、尾、蹄及其他组织,以及腊肉、腊肉等肉制品。
注:各种肉类罐头、熟肉制品,税率为13%,不属于本商品范围。
3. 蛋制品
包括:新鲜鸡蛋、冷冻鸡蛋、加工咸蛋、皮蛋和皮蛋。
备注:各种罐头鸡蛋,税率为13%,不属于本商品范围。
4. 牛奶
包括:牛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奶》(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灭菌奶,按照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奶。
注:酸奶、奶酪、奶油、牛奶,税率为13%,不属于货物范围。
5. 动物皮
包括未鞣制的生皮和皮,以及在清水、盐水或防腐剂溶液中浸泡,经刮除、脱毛、干燥或烟熏,未鞣。
6. 动物毛绒
包括:未洗过的毛发,各种动物的毛发和羽毛。
注:洗羊毛、洗羊绒,税率13%,不属于货物范围。
7. 其他动物组织
包括:蚕茧、天然蜂蜜、虫胶、动物骨、壳、动物角、动物血、动物分泌物、蚕卵、动物骨头等。
二、食用植物油
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芽油、茶油、亚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物。棕榈油、棉籽油、八角油、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油、牡丹油。
三、自来水
注:农业灌溉用水、调水工程调水等不征税,不属于货物范围。
四、暖气、热水
包括:暖气、热气、热水等,以及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
五、冷气
六、煤气
包括: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液化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
八、天然气
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九、沼气
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
包括: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一、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包括: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杂志;以及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只读光盘、一次写入式光盘、可擦写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和各种存储芯片。
十二、饲料
包括:单一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以及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备注:饲料添加剂,税率为13%,以及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化肥
包括: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其他肥。
十四、农药
包括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卫生用药、其他农药原药、制剂等。
备注: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五、农膜
包括:各种地膜、大棚膜。
十六、农机
包括:拖拉机(含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业运输机械(含人力车、畜力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挂车)、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小农具,以及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备注: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七、二甲醚
十八、食用盐
十九、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二十、邮政服务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二十一、基础电信服务
备注: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二、建筑服务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二十三、销售不动产
包括: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二十四、不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不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
备注:融资性售后回租,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五、转让土地使用权
备注: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上述低税率项目注意与免税项目相区别:低税率和免税是不同的概念,低税率是对特殊征税对象所适用的优惠性措施;免税是税法赋予某一特定行业纳税人减免应纳税的一项权利,纳税人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
【第6篇】增值税零税率
一、适用零税率情形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国际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取得经营许可的港澳台运输服务);
【注意1】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注意2】航天运输服务参照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注意3】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港澳台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港澳台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也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4.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程租、期租、湿租服务,程租、期租、湿租的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出租方可申请零税率。
【注意】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和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5.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 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适用增值 税零税率;
6.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注意】从服务角度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等于境外 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
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在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载运旅客或货物,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二)放弃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
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注意】零税率不等同于免税。
【例题 多选题】以下项目中,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有()
a.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
b.航天运输服务
c.境内单位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
d.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答案】abd
【解析】选项 c,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
【第7篇】最新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相信各位会计工作人员在企业日常的经济业务处理中,最头疼的就是各项税费的内容了吧。但是同时这些繁杂的税费也是需要我们进行全面地掌握的。
今天小编为了帮助大家解决一下这个难点,特意带来了一套2023年最新常见税种税目税率表里面包含了企业所得税率表、增值税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等等税率大全!不会的小伙伴们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企业所得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表
增值税的税率为:
增值税征收率(简易计税)
增值税征收率表
征收率特殊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 5%征收率:
(二)一般纳税人可选择 3%征收率的有:
(三)按照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
(四)按照 5%征收率减按 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三、预征率
预征率是什么意思:
四、增值税适用扣除率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规定:
个人所得税各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印花税税率表
消费税税率
土地增值税税率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内容过多,关于2021最新常见税种税目税率表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啦!
想要获取完整版资料的伙伴们看下方的免费领取方式步骤吧~
【第8篇】医药增值税税率
《税朝朝》专注于园区招商,利用地方性税收奖励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合规节税避税!
国家对医药行业进行了两票制改革,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的确是一件特别惠民的政策,但是,对于医药行业来说,即使在享受国家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依旧难以解决医药企业因为成本票不足而产生税负压力过大的问题。
一家企业想要实现高额利润,都是采用“开源节流”的办法,即增加收入,降低支出。但是医药行业中企业沉重的税负压力大都来自于成本票缺失、进项票不足从而导致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过高,企业过重的税负对于一家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并且后期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税,这些沉重的税负都会影响一家企业的整体经营盈利。
医药行业过重的税负影响着企业经营,那么一个合适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很有必要的。用合适的税收优惠来解决企业相应的税负。
这里主要介绍总部经济招商政策,该模式下的企业不用实地入驻税收优惠园区,不会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并且很多地方都是不限地区,外省市均可申请享受。
个人独资企业:
新设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低至3.16%,具体所缴:个人经营所得税率为0.5%-2.1%,增值税3%(疫情期间下调为1%),附加税6%(减半征收)。重庆税率可低至1.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采用税收返还奖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返还奖励占地方持有部分70%到90%。纳税大户,一事一议。税收返还及时,企业当月纳税,奖励次月返还。
针对医药行业成本票不足、进项票缺失的情况,这两种税收优惠政策都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的问题,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
但是每家企业具体的经营情况不同,那么不能简单的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就随意的利用,肯定需要专业的人员在分析过企业的情况后,再给出具体的税收优惠方案。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朝朝》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节税方案,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9篇】增值税行业税率
增值税各行业税率及征收率一览表
税率(4种):16%;10%;6%;0%。
征收率(2种):3%;5%。
税率16%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或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税率10%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粮食、食用植物油;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提供建筑服务、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提供邮政服务、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税率6%
金融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提供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
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率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征收率5%
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4 月 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应纳税额。
3、 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5、 选译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
6、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7、一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
详细税目税率表
一般纳税人原增值税税目税率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销售劳务16%销售或者进口 :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10%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扣除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12%一般纳税人全面推行营改增项目税率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和管理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10%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10%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10%增值电信服务6%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10%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10%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10%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6%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6%不动产租赁服务10%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专业技术服务)6%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文化创意服务 (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眼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认证服务、 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含放映在内的播映服务)商务辅助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除列举的现代服务业以外的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含有形动产、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注:资管产品管理人从事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6%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6%教育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其他生活服务(除列举的生活服务之外的其他满足城乡居民目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活动)
纳税人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零税率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零税率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退税率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10%其他退税率,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执行外贸企业2023年7月31目前出口的货物、销售的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23年7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 销售的跨境应税行为, 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3%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5%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来源:北京国税)
【第10篇】美国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美国科罗拉多州税务制度
科罗拉多州是美国税收相对比较低的州,固定所得税率为4.63%,是全州最低的全州销售税之一,仅为2.90%。但是,由于增加了许多县市销售税,实际的综合税率可能高达11.20%。科罗拉多州的平均销售税率为7.63%,在全美排名第16位。
(图片来源于网络)
美国科罗拉多州税种及税率
1、公司所得税:按净所得1.5-5.0%课征;
2、个人所得税:则介于2.5-8.0%;
3、销售税:3%;
4、租税:科罗拉多州政府课征的租税;
5、执照营业税:任何从事零售业务的法人均应取得营业税执照,执照费为8美元;
6、财产税:应向财产所在地缴纳财产税,课征率系按估价值而定。
美国科罗拉多州需要报税吗?
公司报税:科罗拉多州公司没有开设账户无需报税。如果报税可申请零申报。科罗拉多州州税税率为利润的7.2%。
科罗拉多州不同类型的公司报税区别
公司(c公司)
科罗拉多州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63%。
s公司
s公司通常不需要缴纳单独的联邦所得税,相反,每个个人股东对其在公司收入中的份额都需要缴纳联邦税。
有限责任公司(llc)
llc无需无需缴纳所得税,企业收入分配给有限公司的成员,然后分配给他们的金额支付联邦税和州税。
独资企业
将业务的收入将作为独资经营者分配,然后根据该收入缴纳州税。
【第11篇】面粉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四档:16%,10%,6%,0%。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6%;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10%税率的相对难记一些,归纳如下:
一、农产品
(一)植物类
1、粮食: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
不包括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税率为16%
2、蔬菜: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
不包括各种蔬菜罐头,税率为16%。
3、烟叶
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6%。
4、茶叶: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不包括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税率为16%。
5、园艺植物: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
不包括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税率为16%。
6、药用植物: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中药饮片。
不包括中成药,税率为16%。
7、油料植物: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8、纤维植物: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
9、糖料植物: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原木,乔木、灌木,木段,原竹,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盐水竹笋。
不包括锯材,竹笋罐头,税率为16%。
11、其他植物: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
(二)动物类
1、水产品: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不包括: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税率为16%。
2、畜牧产品:牛、马、猪、羊、鸡、鸭,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不包括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税率为16%。
3、蛋类产品:鲜蛋、冷藏蛋,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
不包括各种蛋类的罐头,税率为16%。
4、鲜奶:乳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不包括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税率为16%。
5、动物皮张: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
6、动物毛绒: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不包括洗净毛、洗净绒,税率为16%。
5、其他动物组织:蚕茧,天然蜂蜜,虫胶,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骨粒等。
二、食用植物油
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
三、自来水
不包括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征税。
四、暖气、热水
开发地热资源或用太阳能生产的暖气、热气、热水,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等。
五、冷气
六、煤气
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液化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
石油伴生气加工压缩而成的石油液化气。
八、天然气
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九、沼气
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
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一、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
十二、饲料
单一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包括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不包括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的税率为16%。
十三、化肥
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其他肥。
十四、农药
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卫生用药、其他农药原药、制剂等。
不包括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税率为16%。
十五、农膜
地膜、大棚膜。
十六、农机
拖拉机、机引犁、机引耙、旋耕机、镇压器、联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机械,开沟筑埂机、开沟铺管机、铲抛机、平地机、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覆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机械,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器)、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粮谷、棉花、薯类、甜菜、甘蔗、茶叶、油料等收获机,脱粒机、清选机、粮谷干燥机、种子精选机,喷灌机、半机械化提水机具、打井机,茶叶机械、剥壳机械、棉花加工机械(包括棉花打包机)、食用菌机械(培养木耳、蘑菇等)、小型粮谷机械,人力车、畜力车和拖拉机挂车,草原建设机械、牧业收获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畜禽饲养机械、畜产品采集机械,捕捞机械、增氧机、饵料机、清理机械、育林机械、树苗栽植机械,畜力犁、畜力耙、锄头和镰刀等农具,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三轮农用运输车、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不包括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税率为16%。
十七、二甲醚
十八、食用盐
十九、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
二十、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二十一、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不包括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二十二、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二十三、销售不动产
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二十四、不动产租赁服务
不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
不包括融资性售后回租,税率为6%。
二十五、销售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不包括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税率为6%。
【第12篇】运费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先问个问题,中国税收收入中,哪个税的收入占比最高?
答案是:增值税。
中国2023年税收收入17万亿,其中,增值税收入名列第一,7.7万亿,占比45%,企业所得税次之,3.7万亿,占比22%。(以上数据来自《中国税务年鉴2020》)
很明显,增值税一家独大,占了税收收入近半壁江山。企业所得税连增值税一半都不到。
但是,普通老百姓却不太懂增值税。你说所得税,谁都懂,收入扣掉成本费用得到利润,乘以25%交税,符合大众的日常认知;你说增值税,很多人就蒙圈了,什么销项税抵扣进项税,不做财务、不搞企业的人就不太明白。
甚至可以说,哪怕是做财税的,天天面对增值税,也未必真就搞懂了它。
不揣冒昧,今天就以本人浅薄的经验,给大家聊聊增值税的基本法。
一、层层抵扣
根据我个人总结,增值税有四大特性:
1、层层抵扣
2、毛利税
3、价外税
4、半转嫁性
咱们挨个来讲。
增值税,首创于法国,顾名思义,对增值的部分课税。我买进来一堆钢材和其他原材料,花了100万,打造出一批小汽车,卖了300万,从原材料到卖出的成品,增值了200万,这200万就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假设增值税税率是13%,这家企业需要交的增值税就是:
(300-100)×13%=26万
但是,账面上到底增值多少,企业是有操纵空间的,为了和逃税行为作斗争,法国人发明了“购进抵扣法”。
大意是,企业都以销售额乘以税率交增值税,所谓销项税,但是,买进来的货物已经负担过的增值税可以扣除,所谓进项税。
我们把刚才例子中的算式括号拆掉,变成:
300×13%-100×13%=26万
300万乘以13%得到的39万就是销项税,100万乘以13%得到的13万就是进项税,销项税39万减去进项税13万等于应该交的增值税26万。
你要问了,这不就拆了个括号,怎么就能保证企业不逃税呢?
增值税最关键的一条来了,进项税要凭借特殊凭证来抵扣,如果买的东西来自国内,一般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来自进口,就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以,公司财务才会告诉你,出差住宿必须开具专票,开普票不给你报销。普票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
还是上面的例子,咱们按上下游拆成三家公司:钢材公司、零部件公司、汽车公司。
钢材公司卖一批钢材给零部件公司,100万元;
零部件公司用这批钢材制造出了小汽车所需的全部零部件,卖给汽车公司,200万元;
汽车公司用这些零部件造出了小汽车,售价300万元。
现实中汽车行业不是这么简单,只是为了方便理解,我们用最简单的模型。
钢材公司(100万)→零部件公司(200万)→汽车公司(300万)。
钢材公司的销项税是100万×13%=13万;
零部件公司的销项税是200万×13%=26万。零部件公司的进项税则来自钢材公司的销项税,100万×13%=13万,要抵扣这部分进项税,就要取得钢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零部件公司最后交增值税26万-13万=13万。
汽车公司的销项税是300万×13%=39万。汽车公司的进项税来自零部件公司的销项税,200万×13%=26万,要抵扣这部分进项税,就要在购进零部件的时候获取零部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汽车公司最后交税39万-26万=13万。
所以,看到了吧?
当我们要求以票抵扣之后,各个环节的纳税人,为了能够抵扣进项税,都会主动向上游索要增值税专票,于是,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就形成了,层层抵扣叠加下去,直到最终消费者为止。
对个人消费者而言,你买小汽车时,价款里包括了进项税,可是,你不再有下游了,没有销项税,增值税抵扣链条停止,所以,你的进项税也就无从抵扣了。也就是说,理论上,层层加码的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了。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间接税有更强的转嫁性,增值税层层转嫁,最后转嫁给了终端消费者。
不过,在真实的经济活动中,这种转嫁往往不是百分之百,这点我放到第四节“半转嫁性”详谈。
现在我们总结一下增值税的第一条特性:
以票控税为基本流转特征,更难避税,层层抵扣,更容易转嫁。
二、毛利税
前面说增值税原理的时候,大家应该已经感觉出来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似乎和所得税差不多啊。
所得税是:(收入-成本费用)×税率
增值税是:销项税-进项税
增值税不就是把所得税的括号给拆开了嘛。
单从算式上来看,确实如此。
但是,两大体系长期各自发展,已经有了千般不同。
最核心的区别就是增值税要凭借专票购进抵扣。而现实中,你会发现,许多成本和费用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票的。
最典型的,工资。
你不妨想想,单位给你发工资的时候,你何曾给单位开过发票?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肯定是作为成本费用扣掉的,不需要发票。但是,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工资作为成本费用,能提供进项税么?
不能。
对很多公司来讲,人力可是成本费用的大头。
再比如,公司贷款要支付利息,维护客户关系要胡吃海喝,偶尔再一起按个脚搞点文体活动,可税法规定,利息、餐饮、娱乐费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再比如,公司购买了一批《由缰小记》的书,给员工每人发一本作为新年福利,这种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
除了这种完全不能抵扣的,还有一些部分抵扣的项目。
胖友们知道,增值税现在主要有三档税率,13%、9%、6%;简易计税方式有两档征收率,5%、3%(3%疫情期间暂时按1%执行)。
如果嫌弃税率太多记不住,记一个13%就行了。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就是13%,这个税率最常见。
交通运输一般是9%;
找人给我公司拍个广告、做个税务咨询,这种现代服务是6%;大家出差住酒店,酒店给开的票也是6%。
于是,问题来了。
如果我是个卖汽车的公司,销项税率是13%,除了购进原材料进项税率是13%以外,其他的,运费、广告费、咨询费、出差时的住宿费等等,你会发现,进项税率都比13%要低,销项与进项并不匹配。
直白点说,进项扣得少了。
可以这么说,对一个企业而言,成本类进项税还算齐全,而费用类许多都没有进项税,或是不能抵扣,或者是不能完全抵扣。
所以,回到之前说的算式。从计税依据来看,企业所得税是净利税,而增值税近似于毛利税。
这一点又会导出三个推论:
第一,再次告诉我们,增值税比所得税更难规避。想少交企业所得税,可以把费用做高,把净利润做没;但是,很少有哪家企业连毛利润都是负的,那意味着,它在亏本卖东西,真要这样,这企业离破产也不远了。
而增值税近似毛利税,如果毛利还是正的,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大概率也是正数,增值税就还得继续交。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明明连年亏损,还在源源不断交税,主要交的就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二,鉴于增值税与所得税之间这种牵连关系,税务机关的大数据会对你公司的增值税、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结构比对,当两税之间申报的收入、成本有很大差异的时候,恭喜你,你的企业将受到额外关注。
第三,因为增值税许多项目都无法抵扣,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通常比企业所得税要大很多,单从算式上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在企业所得税基础上,对企业利润重复课征的一道税。
所以,对一个生产企业而言,企业利润的实际税率不是25%,而是25%+13%=38%,鉴于增值税许多项目不能扣除,总和税率应该在40%以上。
当然了,这只是一种纯数学计算。我们之前说了,增值税层层转嫁,如果增值税百分百转嫁出去了,那企业的实际税率就还是25%。
现实中的情况是,往往是转嫁了,但又没完全转嫁,企业利润的实际税率在25%~40%之间。
这个问题先不急着讨论,我们留待第四节半转嫁性中详说。
三、价外税
我们说增值税相对容易转嫁,有三个原因:
第一,单从销项来看,直接对销售额课税,税与价的关系简单、直接、明显,要想转嫁的话,直接在价格上加税额即可。不像所得税,是收入扣了成本费用得到利润再课税,税与价之间的关系隔了好多层。所得税如果要转嫁,很难说清应该有多少分摊到价格上。
第二,增值税层层抵扣;
第三,增值税价税分离。
大家签合同时,经常看到这两个词——含税价、不含税价。这里的“税”特指增值税。
在中国,超市商品标价时只标一个含税价,所以,普通老百姓对增值税完全没概念。到国外旅游的话,你会发现,很多国家超市货柜上会标两个价格,一个是含税价,一个是不含税价。这么一比,你就知道你掏的钱,多少是付给了商品,多少是交给了财政。
日本比较典型,去玩的话就会发现,货架或者菜单标两个价,一个写着“税込”,一个写着“税抜”,顾名思义,前者就是含税价,后者就是不含税价。有时候只有一个不含税价,结账时,你会发现突然多了一笔费用,那就是额外加上的税钱。
只是,日本管这个叫消费税,其实就是我们的增值税,对商品和服务普遍征收的。如果我没记错,日本现在的消费税税率有两档,10%和8%。
而在中国,消费税完全是另外一个税,类似奢侈品税,主要对那些国家不太希望你过多消费的货物征收,比如烟、酒、成品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等。
你会发现,标不标税钱,对消费者的心理影响是很大的。
不标,多数人才不会去算商品价格里含了多少税;
标了,消费时会明显感觉到肉疼。
个人消费时很少遇到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区别,企业日常经营则天天遇到,签合同时通常会明确,含税价是多少,其中增值税多少,并以税控系统开出的金额为准。
正因为价税分离,所以,企业明白交易金额中有多少是收入,有多少是税,在做商品定价时,会考虑税额的因素,把税转嫁出去。增值税的价外性,是易于转嫁的重要因素。
接着我们问个问题,企业算利润的时候,要不要扣增值税?
在券商工作时,隔壁团队有个同事做某家企业的盈利预测,搞了个模拟利润表,把增值税列进去了。它没学过财务,所以不知道,增值税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不体现在利润表中。
这一点上,增值税和其他的税很不一样,消费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都体现在利润中。
这和增值税的价外税设计有关。
还用前面的例子,汽车制造企业,增值税税率13%,买进一堆钢材,不含税价是100万,进项税13万;造出了一批汽车,卖了300万(不含税价),销项税39万。这企业是这么记账的:
两个不含税价分别计入成本和收入,企业的利润是300万减去100万等于200万。(咱们先不考虑各种费用以及附加税,用最简单的模型。)增值税往哪记呢?
进项税13万计入资产(其实是会计上的借方),就像你到按摩店充了张卡,这是你的资产,以后每次消费可以从卡里面抵扣;销项税39万计入负债,这个好理解,类似于你实际按摩消费需要缴付的账单。
销项减去进项,就是应交增值税。(暂时不考虑其他明细科目。)
如果是正数,意味着你充值卡用完了,要额外结账;
如果是负数,意味着你的充值卡还有额度,不需要额外付款,以后还能抵扣。
在这个过程中,只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不涉及费用。所以,在会计制度设计上,增值税是不影响利润的。
如果我不这么设计,把增值税还原到价格里,作为费用的一部分,利润会不会受影响?
还是前面的例子,如果把税加进价格里,那么,购进的钢材成本就是113万,卖出的小汽车收入就是339万,增值税费用另算,是39万减去13万等于26万。企业利润为:
339-113-26=200万
和之前的结果一样。
所以,我们说,增值税是不影响利润的。
这一点,对搞财务的人来讲,是基础得不能再基础的常识。
但、是!对非财务专业的人来讲,你一定感觉到了,似乎哪里不太对劲。
很简单一个问题:如果增值税根本不影响利润,那为什么还会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增值税的行为呢?
因为增值税的设计存在欺骗性。
增值税的理论与实务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鸿沟。
此时就必须要谈到增值税的半转嫁性了。
四、半转嫁性
前面我们说了,因为销项税的计税依据直接来自销售额,且层层抵扣、价税分离,所以增值税易于转嫁。
但这个转嫁只是相对而言。
如果能做到百分之百转嫁,理论上,每一家企业都是先掏钱负担了进项税,而后通过销项转嫁到下一家,从上游到下游,层层流转,一直转嫁到终端消费者。最终消费者只有进项,不再有销项,负担了累加到最后的所有增值税。
很多税法制度设计,都来自这个理论。
胖友们知道,出口退税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其中,增值税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还是销项税?
进项税。
为了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对出口产品,销项税本来就是免掉的,除此之外,我们还把它负担的进项税给退掉,让出口产品以无税或者低税状态打入国际市场,这就是出口退税的税法理论。
实际操作中,对生产企业执行的叫“免抵退税”政策,对外贸企业执行的叫“免退税”政策。
所以,除非是限制类出口产品,多数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是不会转嫁到外国人头上的。
可以看到,出口退税这种设计,其理论基础就是我刚才说的增值税完全转嫁。
增值税不进利润表,这种设计也基于完全转嫁理论。
但现实情况是,增值税并不完全转嫁。
举两个例子。
先看一个完全转嫁的例子:之前我们遇到一家生产企业,因为疫情现金流出了点小状况,想融资续命,大家考察一番,发现他家的几套机器设备挺值钱,可以搞个售后回租那种融资租赁。
胖友们知道,金融机构经常接触各行各业,但这些人不可能对每个行业都了解,你这些机器到底值不值钱,值多少钱,他们又不是专家,根本拿不准。所以,这种时候,他们只认一个东西——专票。
你买机器设备的时候不是有发票吗?他们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基础给你批融资额度。
然后问题来了。企业买这批机器设备的时候,和厂家之间做了点沟通。厂家说了,如果你不要发票,税点就不用给了。假如设备的不含税售价是5000万,税额是650万。厂家的意思是,你要发票,那我就卖你5650万,如果你不要发票,我就卖你5000万。
于是,企业选择不要票。
当时确实省钱了,可是,没发票,融资的时候就出了问题。这也算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吧。
在这个例子中,设备供应商对这家企业的增值税是100%转嫁的。这种情况现实中很常见,大家应该也都遇到过,在网上买东西,本来是500块钱,你要求开票,对方说,那得额外算税点。
再看另一个例子:之前《避税的基本法》中讲到一个事儿,我们遇到的一家技术服务公司,它服务的客户要求把技术服务开成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前者税率是6%,后者是13%,这样,客户能抵扣的进项税就变多了。
后来就有许多胖友发私信问我,不管开多少,那不都是客户掏钱么,自己掏了钱,自己再抵扣,没赚啊。
这些胖友就是被增值税完全转嫁理论荼毒太深。
在这个事例中,当然是双方本来就谈好了一个含税价,比如100万,如果正常按6%税率开票,不含税收入就是94.34万,增值税是5.66万;结果,甲方爸爸开口了,你给我按13%开票,乙方怕失去这个客户,只能让利,总价是没变的,这时,不含税收入就变成了88.50万,增值税11.5万。
客户能抵扣的进项税从5.66万变成了11.5万,可以少交5.84万的增值税。
但是,细心的胖友应该想到了,进项税抵扣变多的同时,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却减少了,从94.34变成了88.50,利润增加了5.84万,此消彼长,与进项税的增加是等额的。
这导致客户要多交5.84乘以25%等于1.46万企业所得税。
综合下来,客户一共可以少交5.84减去1.46等于4.38万的税。再算细致点,还可以把城建税及附加的影响考虑进去。总而言之,客户是赚的。
在这个例子中,技术服务企业的增值税就是不完全转嫁,如果当初双方谈好的100万是考虑了增值税的话,那么,技术服务企业最多只转嫁了6%的那部分,后来增加的差额部分没能转嫁。
正如这个例子所见,在现实生活中,增值税到底能转嫁多少,取决于交易双方的议价能力。
前国税总局局长有过一句总结:“我赞成间接税是由购买者和销售者分别承担的。分担比例取决于需求和供给弹性。”
谈完半转嫁性,我们再回头看之前说的毛利税性质和价外税性质。
毛利税视角的理论基础是增值税100%不转嫁;
认为增值税不影响利润的理论基础则是增值税100%转嫁。
而实际上,从整体经济活动来看,增值税是半转嫁的。
所以,才会有之前的结论,考虑到增值税,企业整体的所得税率其实是在25%~40%之间,真实税率取决于增值税转嫁程度;增值税虽然受制于会计制度设计,不在利润表中体现,但实际上是影响利润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增值税的转嫁程度。
五、结语
最后做个总结,增值税以抵扣链条为形式特征,属于流转税、间接税;以票控税是征收关键,更难避税;从课税对象来看,近似于毛利税;从会计角度来说,属于价外税,不影响利润表,但实际上根据企业的议价能力大小,增值税转嫁程度有所区别,会内化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部分。
以上整个讲解过程都采用了简化模式,说的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情况,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在内。汽车企业的案例也不用深究,真正的汽车企业不可能买了一堆钢材就造出小汽车来。此外,进项税转出、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等,都不在考虑之列。
说完增值税,再回头聊几句税改。
好多人有个误解,认为开直接税,就不要间接税了,有点非此即彼的意思。
不是这样。
如果蛋糕可以永远保持做大的速度,那么,可以永远只征间接税。
但能不能做到,稍微有点疑问。其实,当大家感觉卷生卷死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在证明,蛋糕增速在放缓了。
间接税有赖于可持续性的消费。当蛋糕做大速度放缓,一部分人又蛋糕分得太多,而富人的消费占收入比例向来偏低,社会整体的消费能力就会受到影响,间接税的税基就会萎缩。
接下来当然就要影响到税收,影响财政。
那么,这部分税收的缺口应该怎么办呢?
【第13篇】交通运输增值税税率
请问一:
运输服务跟物流辅助服务业务,增值税率一样吗?
答复:
不一样。
注意一:
交 通 运 输 服 务 是 指 利 用 运 输 工 具 将 货 物 或 者 旅 客 送 达 目 的 地 ,使 其 空 间 位 置 得 到 转 移 的 业 务 活 动 。包 括 陆 路 运 输 服 务 、水 路 运 输 服 务 、航空 运 输 服 务 和 管 道 运 输 服 务 。按 9% 税 率 缴 纳 增 值 税 。
注意二:
物 流 辅 助 服 务 包 括 航 空 服 务 、港 口 码 头 服 务 、货 运 客 运 场 站服 务 、 捞 救 助 服 务 、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 仓 储 服 务 和 收 派 服 务。 属 于 现 代 服 务 ,按 6% 税 率 缴 纳 增 值 税 。
请问二:
快递公司是按照“物流辅助服务”征税还是按照“交通运输服务”征税?
答复:
快递公司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属于收件服务,快递公司在集散中心对函件、包裹进行分类、分发的业务属于分拣服务,快递公司从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属于派件服务,以上三项业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中的收派服务,适用6%的税率;而快递公司将函件和包裹在各集散中心之间的运送业务则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适用9%的税率,快递公司应该根据业务类别分别核算,并分别适用税率。
【第14篇】水产品增值税税率
•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相关文件了解到:我国将推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制度,发挥水产养殖业的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绿色、生态的水产品。到2023年,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随着消费升级之后,中国是水产消费大国,健康的水产品直接决定我国水产业在国际上的地位与话语权。
•目前有5个新型水产养殖模式1、种养模式:稻渔综合;2、智慧渔业模式:智能渔场:3、融合渔业模式:休闲渔业;4、新商业模式:鱼菜共生; 5、跨界渔业模式:渔光互补。
•每种模式都会有涉及商事主体和税收政策问题,因此,必须也要寻求新的模式或者新切入点。国家对农业税收优惠政策倾斜是面向整个农业生产过程所以造成税收政策比较繁杂,所以如何设计某种模式去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基于以最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总思路,在查阅理解大量税收政策,发现税收政策主要是围绕农户进配套,倾向于自然人,所以筹划思路是否能从企业组织形式入手配合税收优惠和相关法律,通过不同组织形式,寻找最优筹划方案,具体分析如下:
一、组织结构-有限公司税筹划思路
1.1、组织结构
1.2、税收方面分析
1.2.1 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包括观赏性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指“牲畜、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
(三)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为此,对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号公告)
(四)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农产品的再种植、养殖是否符合上述条件难以确定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1、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1.2.2 增值税方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详见附件1)。
注意: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依据:财税〔2008〕8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该模式与企业自产农产品无本质区别,因此,比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增值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应扩大到所有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但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作进一步明确。
对农户而言,其接受委托提供服务取得收入暂无免征增值税优惠,但2023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适用小微企业(含个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总结:
1、增值税从免征
2、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12.5%
3、个人所得税-股东按股息红利所得20%
【第15篇】专用增值税税率表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征收率+预征率,今天给大家更新知识了!
- 01 -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记住口诀,
增值税新税率一点也不难记!
一、13%
纳税人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情况外,都使用13%的税率。
特殊情况要例外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这类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二、9%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23类货物,税率为9%
9%的税率,基本就是正列举了,只要记住这些就行。
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三、6%、0%
6%主要就是适用于销售服务的,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还有动产的租赁服务,其他服务适用6%。比如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0%,主要就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有人也说怎么没说3%、5%(3至5月3%征收率,小规模已经暂时修改为1%),其实这并非税率,这是简易计税的征收率,在增值税上并非一个概念。
- 02-
最新增值税征收率和预征率
一、征收率
一共有2档,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1、1%: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5%: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货物销售里没有5%征收率的。
2、征收率绝大多数是3%,容易与5%记混的单独记忆一下:建筑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未选择差额纳税的。
3.两个减按: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4.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选择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2)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序号
税目
征收率
1
销售货物
3%
2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3
销售服务(除另有规定外)
3%
4
销售无形资产
3%
5
销售不动产
5%
二、预征率
预征率有4档,1%,2%,3%和5%。
简易计税的预征率基本上与征收率一致。销售不动产和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的预征率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相同。
注意:换算成不含税价时,分母为税率或征收率,而不是预征率。
如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预征率3%
序号
税目
预征率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1
销售建筑服务
2%
3%
2
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3%
3%
3
不动产经营租赁(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
3%
5%
4
销售不动产
5%
5%
5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以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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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专票、普票长什么样?
3月1日开始,全国各地已陆续开出新税率发票!一起来看看!
湖北用户开具增值税免税发票
上海税务ukey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海税务ukey用户开具1%税率发票
全国各地税控盘用户也顺利
开具新税率增值税发票!
河北
浙江
福建
湖南
重庆
-
四川
贵州
云南
宁夏
西藏
【第16篇】增值税进项抵扣税率
建筑行业最常见的进项抵扣税率汇总!
材料费
1、原材料。钢材、水泥、油品等为17%或征收率3%;农产品为11%或征收率3%;商品混凝土为17%或者3%。
2、周转材料。自购周转材料为17%或11%或征收率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为11%或征收率3%。
3、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性建筑(如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临时水管线(如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临时道路(如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及其他临时设施。
进项抵扣税率:建筑劳务为11%、材料购销为17%、分包为11%,或征收率3%。
差旅交通信息费
4、租赁费。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纳税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租用施工机械配备操作周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5%。
5、劳务派遣费。劳务派遣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3%或5%。
6、分包款。建筑服务分包款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 3%。
7、运费。运输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
8、差旅费中的住宿费用。差旅费一般包括出差人员发生的吃、住、行费用。其中,餐饮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机票、船票、车票等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住宿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9、办公用品。企业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等发生的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10、通信费。包括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办公电话费及服务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等。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的进项抵扣税率为11%, 增值电信服务的进项抵扣税率为 6%或征收率3%。
11、快递费。业务往来发生的同城的快递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12、车辆使用费用。包括车辆维修费、油料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费、过桥费。其中,车辆维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油料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13、过路过桥费。企业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 5%或 3%征收率换算后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4、水电气暖费。其中,水费的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3%,电费进项抵扣税率为 17%或征收率3%,天然气的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暖气费的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
水、电、气、暧费应注意将经营办公与集体福利分开,用于集体福利部分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物业广告安全费用
15、会议费。指企业举办会议而向会务服务提供方支付的会议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16、物业管理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17、安保费。购买安保服务的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5%或3%,为加强安保而购置的摄像头、消防器材等费用、监控室日常维护开支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18、书报费。包括购买的报纸、杂志等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上游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的除外。
19、咨询费,中介服务费。向各类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如审计查账、验资审计、资产评估、高新企业认定审计、法律咨询,税务咨询、经济顾问、技术顾问等,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0、广告宣传费。广告制作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广告设计、广告发布、广告代理等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1、劳动保护费。因工作需要发生、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员购买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劳保用品,如手套、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用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
22、勘察勘探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 6%或征收率3%。
23、设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 6%或征收率3%。
24、检验试验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5、保险费。财产保险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保险费, 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6、培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7、物料消耗。主要指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如电线、灯、清洁工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等,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28、安全生产用品。包括施工生产中购买的安全防护网、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漏电保护器、防爆防火器材等。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