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税率2023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税率2023,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税率2023
202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多项政策,已近岁末,这就给您盘点盘点,还有最新税率表哦,建议打印出来学习~
01
增值税篇
一、2023年出台的20项增值税新政汇总(截至10月底)
二、2023年增值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02
企业所得税篇
一、2023年出台的15项企业所得税新政汇总(截至10月底)
二、2023年企业所得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03
个人所得税篇
一、2023年出台的9项个人所得新政汇总(截至10月底)
二、2023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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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邮政业增值税税率
服务业中建筑业、交通业、基础电信业、邮政业税率为9%,其他行业税率为6%。为什么都是服务业,税率却不同呢?根本原因是为了能使营改增后各行业税负的变化不大,且各行业税负公平。以邮政业和快递业为例,邮政业有大量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邮政业必须要修建大型的集散中心,修建大量的不动产,进项税率是9%。必须要购入大量的的大型的运载工具,如半挂车、厢式货车等,因此进项税率是13%,而日常经营进税额也比较多。倘若邮政业的税率是6%,但绝大多数进项税是9%和13%,这样的话进项税就会倒挂,邮政业就不会产生增值税。
但是快递行业就没有那么多进项税。如果税率是9%,就会导致税负过高。所以,邮政税率为9%,收派服务业税率为6%。
基础电信业与增值电信业的差异与上述差异相似。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税率为9%的关键缘故是大部分进项为13%,如果税率过低,进项税额就会倒挂。
【第3篇】13增值税税率商品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又增加了两档税率。(一)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9岛;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除适用低税率范围外,税率也为179毛。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二)低税率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列举货物适用税率为13%,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具体见“适用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动产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税率为6%。
(三)零税率出口货物、劳务或者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详见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的范围)(四)其他规定1.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2. 试点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 油气田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 16 〕36号)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不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 月号)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四、适用13%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一)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1. 植物类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1)粮食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和其他杂粮,以及面粉、米、玉米面、玉米渣等。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玉米胚芽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初级农产品的范围,适用139毛的增值税税率。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1〕12 1 号)中免税饲料的范围,适用17 % 的增值税税率。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2 )蔬菜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科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脂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烟叶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4)茶叶茶叶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5 )园艺植物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
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饿、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也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6 )药用植物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7 )油料植物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直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8 )纤维植物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檀麻、芒麻、商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9 )糖料植物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廉、甜菜等。(10 )林业产品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树脂和其他林业产品。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锯材、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11)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2. 动物类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1 )水产品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2 )畜牧产品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不属于食用植物油的范围,应适用17%的税率。自2023年2月1日起,牡丹籽油适用奋增值税税率。牡丹籽油是以丹凤牡丹和紫斑牡丹的籽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属于食用植物油。(三)自来水自来水是指自来水公司及工矿企业经抽取、过滤、沉淀、消毒等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四)暖气、热水暖气、热水是指利用各种燃料(如煤、石油、其他各种气体或固体、液体燃料)和电能将水加热,使之生成的气体和热水,以及开发自然热能,如开发地热资源或用太阳能生产的暖气、热气、热水。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五)冷气冷气是指为了调节室内温度,利用制冷设备生产的,并通过供风系统向用户提供的低温气体。(六)煤气煤气是指由煤、焦炭、半焦和重油等经干馆或汽化等生产过程所得气体产物的总称。煤气的范围包括:1.焦炉煤气,是指煤在炼焦炉中进行干馆所产生的煤气。2.发生炉煤气,是指用空气(或氧气)和少量的蒸汽将煤或焦炭、半焦,在煤气发生炉中进行汽化所产生的煤气、混合煤气、水煤气、单水煤气、双水煤气等。3.液化煤气,是指压缩成液体的煤气。(七)石油液化气石油液化气是指由石油加工过程中所产生低分子量的短类炼厂气经压缩而成的液体。主要成分是丙皖、丁皖、丁烯等。(八)天然气天然气是蕴藏在地层内的碳氢化合物可燃气体。主要含有甲:皖、丁烧等低分子烧怪和丙烧、丁烧、戊炕及其他重质气态短类。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九)沼气沼气,主要成分为甲烧,由植物残体在与空气隔绝的条件下经自然分解而成,沼气主要作燃料。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十)居民用煤炭制品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十一)图书、报.纸、杂志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是:
1.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2.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3.杂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自2023年4月1日起,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适用139毛的增值税税率。(十二)饲料饲料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骨粉、鱼粉按“饲料”征收增值税。(十三)化肥化肥是指化学和机械加工制成的各种化学肥料。化肥的范围包括:1.化学氮肥。主要品种有尿素和硫酸镜、碳酸氢镀、氯化镜、石灰氨、氨水、氨化硝酸钙等。2.磷肥。主要品种有磷矿粉、过磷酸钙(包括普通过磷酸钙和重过磷酸钙两种)、钙镜磷肥、钢渣磷肥等。3.饵肥。主要品种有硫酸梆、氯化饵等。4.复合肥料。是用化学方法合戚或混合配制成含有氮、磷、饵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营养元素的肥料。含有两种的称二元复合肥料,含有三种的称三元复合肥料,也有含兰种元素和某些其他元素的叫多元复合肥料。主要产品有硝酸磷肥、磷酸镜、磷酸二氢锦肥、钙镜磷饵肥、磷酸一镜、磷粉二镜、氮磷押复合肥等。
【第4篇】增值税税率调价
01
税控开票软件又升级了
税控开票系统升级了。
1、住房租赁企业减征增值税政策,非个体工商户和非自然人可使用1.5%开具
2、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可使用“按5%减按1.5%”优惠政策
这是为了配合10月1日开始执行的对住房租赁企业而升级的,增加了1.5税率栏开票方式。
如果你是住房租赁企业(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如果你向个人(包括个体)出租了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那么你可以减按1.5%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方面,开具1.5%的增值税发票。
所以,从10月1日起,我们发票税率栏显示又增加新成员了。
02
增值税5%→1.5%!
房产税12%→4%!
增值税税率又更新!
《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发布,明确:
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二条规定的房产税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四、本公告所称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本公告所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为: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本地区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内下调标准。
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本地区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并将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动态更新,共享信息具体内容和共享实现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六、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七、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同时废止。
增值税的税率表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03
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04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05
以下13%货物
易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06
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附件: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一)5%征收率:
1、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2、销售、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4、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5、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8、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9、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二)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2、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2、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36、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减按0.5%征收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1、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来源:二哥税税念、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师
【第5篇】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税率
最近有部分建筑人在咨询这样一个问题,承包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自己垫付所有费用,工程竣工之后,该怎么纳税,有哪些税需要缴?鲁班建业通(施工业绩查询)小编为大家介绍,承包工程要缴纳的税种,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个人承包工程
税种: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税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为缴纳增值税税款的7%、3%、2%;个人所得税一般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收入、成本对照对照适用税率缴纳,一般先预征1%。
发票:个人承包工程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只能去税务局代开或者税务局签订协议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代开。
例子:个人承包不含税总价格100万的工程,到税务局代开100万的发票,需要缴纳以下税款:
增值税100*3%=3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3*(7%+3%+2%)=0.36万元;
个人所得税预缴1%(每个地区略有差异)
100*1%=1万元
总计缴纳税款4.36万元
二.个体工商户承包工程
税种: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缴纳的税种和个人都一样。
税率:个体工商户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者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一样。小规模适纳税人用3%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一样,没有变化。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一般也是先预征1%(每个地区规定略有差异)。
发票:从事建筑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自行领取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的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只能开具3%的发票,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具11%的发票。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如果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就要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
税种: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税率是多少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
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上期留底税额-减免税额+当期进项税转出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适用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适用费率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2%。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房产税:有从价计征(税率为1.2%)和从租计征(税率为12%和4%)两种方式.....
注意了:
从5月1日起建筑业税率要下调,建筑行业17%税率取消,增值税三档税率为16% 10% 6% ,直接影响企业的增值税!
【第6篇】免征增值税与增值税零税率
不征增值税概念解析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行为,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不征增值税。适用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常见情形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资产重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其他税额计算不计算销项税额
免征增值税概念解析免征增值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在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特定项目,不予以征收。适用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常见情形《增值税暂行条例》列示的免税项目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15万元(按季申报的,合计季销售额≦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合并计算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其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技术成果转化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扶贫物资捐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和或购买的物资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分的机构,或直接无偿赠送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其他税额计算不计算销项税额会计处理不涉及税金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零税率概念解析增值税的零税率是指对经济实体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已支付的进项税款可由退税获得补偿,使零税率商品和劳务价格中不含有任何模块适用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常见情形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出口业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承租、期租、湿租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税额计算依法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外贸企业实行免退办法
税额计算依法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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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合适
关于不动产出售问题,税务规定繁琐复杂,本文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不动产的增值税问题作汇总与梳理。后期还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个人出售不动产问题进行总结,请持续关注。
首先,需明确一般计税与简易征收的适用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售房地产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无选择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房地产适用简易征收,无选择权。
税款征收及计算方法如下:
1.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预征率为3%
(1)适用: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新项目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一般计税的
(2)预缴:收到预收款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预征率为3%
预缴税款额=预收款/(1+9%)*3%
(3)申报:纳税申报期内,在机构所在地完成纳税申报,税率为9%
申报税款=(销售额-支付的土地价款+价外收入)/(1+9%)*9%-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2.简易征收:征收率为5%,预征率为3%
(1)适用:①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不动产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征收的
(2)预缴:收到预收款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预征率为3%
预缴税款额=预收款/(1+5%)*3%
(3)申报:纳税申报期内,在机构所在地完成纳税申报,征收率为5%
申报税款=(销售额+价外收入)/(1+5%)*5%-已预缴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增值税问题总结
【第8篇】运费增值税6%税率
1. 增值税
1.1. 税率和征收率(一)
1.1.1. 增值税税率
1.1.1.1. 基本税率13%
1.1.1.1.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较低税率、征收率的外)
1.1.1.1.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1.1.1.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1.1.1.3.1.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1.1.2. 较低税率9%
1.1.1.2.1. 货物类
1.1.1.2.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
1.1.1.2.1.2.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二甲醚
1.1.1.2.1.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1.1.1.2.1.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1.1.2.1.5. 不属于较低税率9%的范围
1.1.1.2.1.5.1. 农业初级产品—植物类
1.1.1.2.1.5.1.1.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各种蔬菜罐头;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中成药;锯材、竹笋罐头。
1.1.1.2.1.5.2. 农业初级产品—动物类
1.1.1.2.1.5.2.1.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各种蛋类的罐头;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按规定生产的调制乳。
1.1.1.2.1.5.3. 食用植物油
1.1.1.2.1.5.3.1. 皂脚;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
1.1.1.2.1.5.4. 自来水
1.1.1.2.1.5.4.1. 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
1.1.1.2.1.5.5. 居民用煤炭制品
1.1.1.2.1.5.5.1. 工业煤炭
1.1.1.2.1.5.6. 饲料
1.1.1.2.1.5.6.1. 饲料添加剂
1.1.1.2.1.5.7. 农药
1.1.1.2.1.5.7.1.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蚊香、消毒剂等)
1.1.1.2.1.5.8. 农机
1.1.1.2.1.5.8.1.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1.1.1.2.1.5.9. 食用盐
1.1.1.2.1.5.9.1. 食用盐以外的其他盐
1.1.1.2.2.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类
1.1.1.2.2.1. 交通运输服务
1.1.1.2.2.2. 邮政服务
1.1.1.2.2.3. 基础电信服务
1.1.1.2.2.4. 建筑服务
1.1.1.2.2.5. 不动产租赁服务
1.1.1.2.2.6. 销售不动产
1.1.1.2.2.7. 转让土地使用权
1.1.1.3. 低税率6%
1.1.1.3.1.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1.1.1.3.2. 增值电信服务
1.1.1.3.3. 金融服务
1.1.1.3.4. 生活服务
1.1.1.3.5. 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
1.1.1.4. 零税率
1.1.1.4.1.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4.2.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主要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1.1.1.4.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1.1.4.4. 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1.1.4.5. 适用零税率的租赁业务辨析
1.1.1.4.5.1.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地区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出租方
1.1.1.4.5.2.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承租方
1.1.1.4.5.3.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出租方
1.1.1.4.6.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1.1.5. 易错易混
1.1.1.5.1. 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低税率,只可能是基本税率或征收率。
1.1.1.5.2.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不适用税率而适用征收率。
1.1.1.5.3. 除另有规定外,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适用货物的适用税率,非征收率。
1.1.1.5.4. 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适用征收率。
1.1.1.5.5.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视具体情况有所差异:(1)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
【第9篇】肉类企业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有4种税率:13%,9%,6%和0%。销售货物、加工修理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税率为13%。销售劳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其中,9%的税率是比较难记住,如下:
一、农产品
(一)植物类别。
1.食物
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大麦、燕麦、面粉、大米和玉米粉、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注:冷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以及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各类熟食品,税率为13%,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2. 蔬菜
包括:蔬菜、菌类、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干燥、冷藏、冷冻、包装、脱水加工的蔬菜、酱菜、腌菜、咸菜。
注:各类蔬菜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货物范围。
3. 烟草
包括:晒晒烟、风干烟和初烤烟。
注:在专业复烤厂烘烤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3%,不属于本品范围。
4.茶
包括:鲜叶和芽(绿茶),经过干燥、揉捏、发酵、干燥等工序的茶叶,如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红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茶和掺有各种药品的茶饮料的税率为13%,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5. 园艺植物
包括:水果、干果(如荔枝干、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干果、坚果、瓜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辣椒、花椒、八角、咖啡豆、园艺植物。
备注:各类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油炸坚果、坚果类、园林植物地面(如辣椒粉、花椒粉等),税率为13%,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6. 药用植物
包括根、茎、皮、叶、花、果等。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以及中药饮片,如片、丝、块、片等。用药用植物加工而成。
注:中成药处方,税率13%,不属于本商品范围。
7. 油厂
包括:油菜籽(含芥子)、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亚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从芳香油植物中提取的芳香油。
8. 纤维厂
包括:棉(含籽棉、皮棉、絮棉)、麻、黄麻、红麻、苎麻、阿布特隆、亚麻、罗布麻、阿布提、剑麻等,以及棉短绒和麻纤维脱胶后的贫(洗)麻。
9. 糖厂
包括:甘蔗、甜菜等。
10. 林业产品
包括:原木(乔木、灌木、木材)、原竹(竹类植物、竹段)、天然树脂(漆、松脂、桃胶、樱桃胶、金合欢胶、古巴胶、天然橡胶(含乳胶、干胶)、竹笋、笋干、棕竹、棕外衣、枝、叶、皮、藤、卤笋等。
备注:锯材、竹笋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货物范围。
11. 其他植物
包括: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草、麦秸、豆类、马铃薯、藻类、干花、干草、干块茎、干藻类、农产品废料等。
二、动物
1. 水产品
包括:鱼、虾、蟹、鳖、贝、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海洋动物、鱼苗(蛋)、虾蟹、贝(苗)、经冷冻、冷藏、腌制保存包装的水产品,鱼干、虾、蟹、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等,以及未经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注:熟制水产品和水产罐头的税率为13%,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2. 畜产品
包括牛、马、猪、羊、鸡、鸭、肉制品,包括整肉或分割肉、冰鲜肉或冷冻肉、咸肉、动物、鸟类、爬行动物的内脏、头、尾、蹄及其他组织,以及腊肉、腊肉等肉制品。
注:各种肉类罐头、熟肉制品,税率为13%,不属于本商品范围。
3. 蛋制品
包括:新鲜鸡蛋、冷冻鸡蛋、加工咸蛋、皮蛋和皮蛋。
备注:各种罐头鸡蛋,税率为13%,不属于本商品范围。
4. 牛奶
包括:牛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奶》(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灭菌奶,按照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奶。
注:酸奶、奶酪、奶油、牛奶,税率为13%,不属于货物范围。
5. 动物皮
包括未鞣制的生皮和皮,以及在清水、盐水或防腐剂溶液中浸泡,经刮除、脱毛、干燥或烟熏,未鞣。
6. 动物毛绒
包括:未洗过的毛发,各种动物的毛发和羽毛。
注:洗羊毛、洗羊绒,税率13%,不属于货物范围。
7. 其他动物组织
包括:蚕茧、天然蜂蜜、虫胶、动物骨、壳、动物角、动物血、动物分泌物、蚕卵、动物骨头等。
二、食用植物油
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芽油、茶油、亚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物。棕榈油、棉籽油、八角油、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油、牡丹油。
三、自来水
注:农业灌溉用水、调水工程调水等不征税,不属于货物范围。
四、暖气、热水
包括:暖气、热气、热水等,以及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
五、冷气
六、煤气
包括: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液化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
八、天然气
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九、沼气
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
包括: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一、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包括: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杂志;以及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只读光盘、一次写入式光盘、可擦写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和各种存储芯片。
十二、饲料
包括:单一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以及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备注:饲料添加剂,税率为13%,以及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化肥
包括: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其他肥。
十四、农药
包括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卫生用药、其他农药原药、制剂等。
备注: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五、农膜
包括:各种地膜、大棚膜。
十六、农机
包括:拖拉机(含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业运输机械(含人力车、畜力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挂车)、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小农具,以及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备注: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七、二甲醚
十八、食用盐
十九、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二十、邮政服务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二十一、基础电信服务
备注: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二、建筑服务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二十三、销售不动产
包括: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二十四、不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不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
备注:融资性售后回租,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五、转让土地使用权
备注: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上述低税率项目注意与免税项目相区别:低税率和免税是不同的概念,低税率是对特殊征税对象所适用的优惠性措施;免税是税法赋予某一特定行业纳税人减免应纳税的一项权利,纳税人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
【第10篇】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相信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会计人,每天都要和各种发票打交道,作为会计新人更需要多了解一些关于发票方面的知识。
那么,零税率发票是什么意思?普通发票税率为零正常吗?今天,之了君就针对这些问题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相关的信息。
零税率发票是什么意思?
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指的是销售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面显示的税率是0,说明该发票开具的产品是适用零税率的。
一般纳税人可以在税务局领购两种发票,一种是专用发票,一种是普通发票,零税率的产品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
普通发票税率为零正常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税率”显示为0,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0,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而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第二种情况可能是纳税人销售的是免税货物、劳务或者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等,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些地方规定可以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0”,有些地方规定直接选择“免税”。
注意:零税率≠免税
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而免税是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零税率发票是什么意思以及普通发票税率为零是否正常?希望上述之了君的分享能解答你的疑惑。
如果你还有更多疑问,可以加之了课堂会计实操班学习,学到更多扎实的实操干货,对于今后开展自身的日常工作有着很大的帮助。
【第11篇】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修改以前曾经发布的增值税税率表。
2023年5月1日,新政策正式执行。
下面是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如下,果断收藏、转发↓
(图片来源:思维导图学税法)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根据最新政策更新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门票、客运票等发票的开具,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地理解最新版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我们做了一个导图。
【第12篇】宾馆增值税税率
兼营案例: 假设光明酒店企业提供住宿服务、停车服务和商品零售,具体销售情况如表所示。
项目 销售金额 适用税率
住宿服务 500万元 6%
停车服务 50万元 10%
商品零售 50万元 16%
(1)若该企业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16%的增值税税率,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5 000000+500000+500 000)/(1+16%)*16%=82.76万元
(2)若企业分别核算,则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5 000 000/(1+6%)*6%+500 000/(1+10%)*10%+500 000/(1+16%)*16%
=39.74万元
(3)分别核算情况下,企业节约增值税税额:
82.76万元-39.74万元=43.02万元
【第13篇】水电费的增值税税率
公司(一般纳税人)有一间闲置房屋租赁给其他公司使用。
对于房屋的水电费可以如何结算?
不同结算方式下,税务有什么问题?
01#
把水电费并入房屋租金,统一以租金方式结算。
这种方式就是把水电费考虑到房租,统一以房租的方式和承租方结算,合同是签订租赁合同,具体结算房租时候把使用的水电费考虑到房租中去(相当于变相增加房租),然后统一按房租的税率开票结算。
优点:不用考虑单独转开水电费发票的问题,承租方也有发票入账
缺点:
1、每个月都要单独地把水电费考虑进房租,比较繁琐。
2、水电费作为房租收入,出租房还是涉及12%的房产税,成本较高。
3、如果出租方是适用简易计税(5%)的话,出租方在增值税存在重复纳税,是吃亏的。
比如,公司出租的房屋水电月度情况如下,假设出租方都按照采购价和承租方结算,不就水电费加价。
项目
采购价(含税)
进项税
税率
水
103.00
3.00
3%
电
226.00
26.00
13%
合计
329.00
29.00
如果采取水电费并入房租的方式结算,那么单看水电费结算对增值税及利润的影响就是下面这样:
计税方式
销项
进项
增值税
税率/征收率
收入
成本
利润
购买方可抵扣
简易计税(5%)
15.67
15.67
5%
313.33
329
-15.67
15.67
一般计税(9%)
27.17
29.00
-1.83
9%
301.83
300
1.83
27.17
简易计税下,水电统一按房租的征收率5%计税,进项税不得抵扣,这种情况下,企业多负担增值税15.67,相应这个结算行为让企业利润也少了15.67。
一般计税下,情况稍微好点,因为一般计税按9%结算,电费的购进是13%,所以这里要占点便宜,整体来说增值税少交1.83,相应利润多了1.83。
但是整体来考虑,因为水电费计入房租,还涉及房租收入12%的房产税,这个是出租方承担的,所以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不利于出租方的,而且每个月算出水电用度又开成租金发票,其实也有点奇怪,所以一般出租方也不轻易采取这种方式结算水电费。
02#
采取转售水电方式结算
这种方式就是直接出租方按结算价格向承租方开具水电转售发票。
优点:水电单独结算,清晰,购买方也能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扣除凭证。
缺点:
1、需要考虑是否当地是否能超经营范围开具水电转售发票的问题
2、水费涉及税率差,可能会导致出租房多承担增值税,倒而影响企业利润,倒逼影响上下游结算价格。
比如,公司出租的房屋水电月度情况如下,假设出租方都按照采购价和承租方结算,不就水电费加价。
项目
采购价(含税)
进项税
税率
水
103.00
3.00
3%
电
226.00
26.00
13%
合计
329.00
29.00
那么在转售情况下,出租方的增值税,利润情况如下:
计税方式
销项
进项
增值税
税率/征收率
收入
成本
利润
购买方可抵扣
水(9%)
8.5
3
5.5
9%
94.5
100
-5.5
8.5
电 (13%)
26
26
13%
200
200
26
合计
34.5
29
5.5
294.5
300
-5.5
34.5
电费平进平出,实际上对增值税和利润并无影响,水费因为出租方不适用自产自来水3%简易政策,只能按9%计税,所以这一点上要多交5.5的增值税,相应的利润少5.5。
这种方式下购买方是占了点便宜的,但是对销售方有点影响,如果销售方强势,是可以通过影响价格的方式把这部分损失弥补回来的。
03#
采取分割单的方式结算
这种方式下,出租方不转开发票,直接用供电局,水务局开的发票复印件加水电分割单给承租方结算。
优点:出租方不涉及处理这块水电的收入成本,实际承租方用多少就结算多少。
缺点:承租方无法取得抵扣凭证,会损失这部分进项税。
比如,公司出租的房屋水电月度情况如下,假设出租方都按照采购价和承租方结算,不就水电费加价。
项目
采购价(含税)
进项税
税率
水
103.00
3.00
3%
电
226.00
26.00
13%
合计
329.00
29.00
在开具分割单的情况下
水电费出租方不用计税,发票进项税也不得抵扣,全部开分割单按采购价和承租方结算,承租方可抵扣的进项税也是0,因为没有合法的抵扣凭证。
纵观上述三种方式,其实第一种严重不利于出租方,第三种严重不利于承租方,都不是最佳的方案。
而第二种转售,显然是相对合适的方式,对于销售方因为水的转售带来的增值税的增加,这点可以通过略微加点价格的方式转嫁给承租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公司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差额征税来解决)。
所以实际上选择第二种方式相对较优,也不难操作。
税猫:税前测、税平安、安心税
【第14篇】原木增值税税率
印度尼西亚木材进口报关及税率
世界各地的木材如何进口报关到国内市场?具体什么流程?
世界各主要航线、内陆点至中国主要机场及内陆点的进口货物的定舱和多式联运
木材类推荐进口清关港口:盐田港、南沙港、沙田港、
优势:
1、熟悉南美、非洲、北美原木,木材/原木,木材的进口审价
2、审核植检证、产地证、装箱单、合同等资料的正确性
3、能通过合理的请求为客户提供快速的消毒、熏蒸、检疫工作
4、节省码头费、柜租费、方便,最快时间提货5、快速解决单证不全、商品编码归类不正确等
问题二、原木进口费用:
1、换单费/码头费/文件费/船公司代垫费用
2、口岸费/检验检疫费/代理商检/代理报关/熏蒸消毒费
3、税金/商检查柜/海关查柜及杂费
4、拖车费/柜租仓租/柜损/洗柜费等
三、木材进口运作流程:
签订进口代理合同→进口企业提供资料→确认海关编码和进口关税税率→确认是否需要办理
非濒危物种证明→国外林场(确认货已备齐)→订仓→装柜→海运→到港→支付运费→
船代处换单→报检→报关及审报价格→海关审价出税单→缴纳税金→海关查柜→放行货物→
熏蒸→码头拖柜→提货(海邦进口全方位掌控木材进口动态,为您提供高效/便捷/快速的进口
服务)
四、工作所需时间:
1、到港提单换单,半天
2、(或同时进行)提前申报商检,出商检单,2天
3、正式报关申报,放行,1天
4、港内拖运、排队等候安排消毒检疫、卫生处理、2--15天
5、签名,提货离港口,半天(以上为一般作业的工作日损耗,以具体作业安排为准)
五、木材进口所需要的单证是:原产地证、植检证、熏蒸证、码单、装箱单、商业发票、贸易合同、海运提单。
进口红木,还需办理物种进口许可证,濒危木材则需要办理濒危物种证,需国外提供cetes海运提单收货人是贵司抬头,请提供换单委托书及提单背书。
原木,木材进口税率是0% ------ 增值税率:原木,木材13%
【第15篇】2023年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增值税征收率(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另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一)增值税征收率为3%和5%
(二)适用征收率5%特殊情况
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三)两种特殊情况: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征收率特殊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5%征收率
1、出租、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将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4、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5、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8、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9、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0、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二)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征收率的有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销售抗癌罕见病药品
1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除以上1-11项为销售货物,以下为销售服务。
1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13、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14、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15、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16、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17、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8、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19、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0、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是可选择)
23、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5、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6、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7、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3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以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销售旧货。
(四)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预征率
预征率,顾名思义就是“预征”适用的“税率”,比如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适用扣除率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适用9%扣除率。
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9%;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第16篇】监理公司增值税税率
工程设计行业的税率是不是和其他行业的是一样的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我们知道,不管是哪一个行业都会和增值税打交道,那么我们就先来了解一下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是指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一种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类类型,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开设计费,不管开专票还是普票税率都是6%,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发票税率全都是3%,所以设计费税率也是3%,开具的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收取工程管理费,应开具营业税发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个人的工程设计费如何开具发票?
凭个人身份证、工程设计协议、对方支付证明到地税局大厅去申请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收(8%)
工程设计费的计算公式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以上就是有关工程设计税率以及费用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