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险合同如何解除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险合同如何解除,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保险合同如何解除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商定同意消灭既存的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或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中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而采取的单独行为。
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
1、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
2、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注意两个问题:
(1)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的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2篇】劳务合同需要交保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3篇】保险合同的特点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4、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5、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4篇】保险合同无效怎么办呢
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保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各自的损失应当包括投保人向缴纳保险费的利息损失;保险人的工本费支出、员工工资、管理费用、赔款利息(若已付赔款)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篇】如何能够避免保险合同纠纷
第一招:独立挑选保险产品,决定买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第二招:了解保险的基本功能。第三招:应该如实告知,别隐瞒。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如实告知”义务,所以投保人一定要在合同上填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第四招:理解保险合同的本意。第五招:弄清保险条款的专用术语。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6篇】投保书是保险合同吗?
投保书并不是保险合同,它只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一种保险要约,如果保险公司在投保人填写的投保书上签章认可,那么,保险合同才算是成立。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签发保险单给投保人,也不会影响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投保书作为投保的一种依据,只有在双方同意后,保险合同才能成立,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约定的生效日起开始。
【第7篇】保险合同内容怎么样变更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事项的要求,保险人审核,并按规定增减保险费,最后签发书面单证,变更完成。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20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8篇】在人寿保险合同中通常的可抗辩期是多少啊
1、如果是新单投保,十天犹豫期内退保,全额返还保费。如果是理赔的话,受伤或疾病的是两年内提供理赔资料,而死亡的可以在五年内提供理赔资料。
2、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3、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第9篇】保险出险时需要保险合同吗
保险出险时不需要保险合同,只需要提供保险单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车险出险的话,首先要向派出所报案,报案时间最好在案发的四十八小时内,这样便于保险公司核计损失,如果超过四十八小时再报案就需要车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成功后,保险公司会对损失进行核实计算然后将车辆送去修理。
在这过程中是不需要提供保险合同的,只要提供给保险公司保单,保单上有保号就可以查询到你的信息了。
【第10篇】保险代理合同怎么解除
一、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项事项发生时,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或自动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1篇】订立保险合同主体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投保人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10条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12篇】保险合同丢了能补吗?
客户丢失保险合同后,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补发一份,保险公司会向客户提供新的保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13篇】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保险法律关系的协议。依照保险合同,投保人承担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可能遭受的危险承担提供保障的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第14篇】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15篇】保险合同中止与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特定原因而使保险合同效力暂时失效(如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中止是可以申请复效的。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因合同到期或者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保险义务等造成保单中止,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终止是无法恢复的。
【第16篇】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是什么意思
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退保价值。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等一般都会具有现金价值。当我们退保时,退保的金额是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计算的,因此并不是退还已经缴纳的保费。
大部分时候保单现金价值是由已缴纳的保费减去一些列费用得出的,因此现金价值会低于保费。此外在保单的前几个年度现金价值是非常低的,这个时候退保是非常不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