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系经营范围网
当前位置:酷猫写作 > 公司知识 > 合同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的房产税是怎样的(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9

【导语】房屋租赁合同的房产税是怎样的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房产税是怎样的,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的房产税是怎样的(16篇)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的房产税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也可以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免纳房产税的情形: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请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2篇】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有些什么内容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1.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3.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4.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4篇】房屋租赁合同盖什么章

房屋租赁合同签字或者盖章就会生效,假如房子是单位的,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也有具体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5篇】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是:

1、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

2、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6篇】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注意的问题有:

1,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

2,交易不成收取“违约金”。《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意向金”牵制委托人.许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该笔费用后都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

4先收费再办手续按规定,经纪机构单方收取的中介费用最高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经纪机构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中介服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7篇】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开头部分写上甲乙双方的姓名和具体的居住地址。

2. 在文中要写清楚门面房的具体地址。

3. 写明租赁期限,租金,转租,违约责任等事项细则。

4. 双方需签字盖章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8篇】房东怎样申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

1、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2、续租。《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第9篇】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法定标准

1. 如果就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达成协议,将按照约定的违约赔偿金的比例支付。

2.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要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可以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降低要求。

3. 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关于违约金的协议。违约金应当按照另一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押金和额外房费应当退还。

4. 违约金的支付独立于支付租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将于2023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10篇】房屋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补签吗?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之后是可以进行补签的,首先是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除此之外当事人还有另一种方式即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对丢失的合同进行补签的。

因此如果当事人的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了的话,那么应该及时找原房东进行补签,从而确保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11篇】房屋租赁合同标准范本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范本是首先应当写明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12篇】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视具体情况而定。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篇】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一些

根据《合同法》规定。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 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第14篇】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15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6篇】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效力是租赁双方必须具备的权利义务,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房屋租赁合同的房产税是怎样的(16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也可以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房屋租赁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 房屋租赁公司经营范围
  • 房屋租赁公司经营范围489人关注

    房屋租赁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场地租赁服务* 房屋租赁公司经营范围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房屋租赁公司经营范围房屋租赁。 房屋 ...[更多]

  • 房屋租赁公司经营范围(5个范本)
  • 房屋租赁公司经营范围(5个范本)41人关注

    房地产营销策划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