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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如何计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9

【导语】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如何计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如何计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如何计算(16篇)

【第1篇】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如何计算

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有下列计算方式: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与时长,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

3、主合同对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计算。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2篇】保证合同无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以下两种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如果仅有保证人一方的过错,则仅由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责任范围应以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为宜。如果造成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的共同过错,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5条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3篇】对于保证是否必须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1。保证成立,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3。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6。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4篇】借款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是什么

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一般是给债务人承担债务补充责任。

具体而言,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的情况下,可以找保证人直接要求债务承担,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属于一般保证的,那么一般需要在债务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5篇】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要求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34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6篇】合同保证金的额度是多少

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一般主要是用来保证双方能够妥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一般来说是在基本履行完毕合同内容后即确认收货后退还的。当然,如果有约定具体的退还情况和退还时间的话,那么就按约定的为准。

一般来说合同保证金一般为总合同价的5%-10%左右,但是如果工程采用的是最低价中标法中标的话,保证金会是总合同金额的15%左右。

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商业合同的保证金、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租赁合同保证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7篇】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怎么办

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

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

2、如果是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是不可以收取保证金的,如果收取了保证金劳动者是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此时合同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8篇】合同保证金可以退吗

在合同法中首先没有合同保证金这个专业术语。但保证金其实就是保证被保证人会履行合约的,相当于一般合同中提到的定金。

如果合约到期,为了保证履约一方的利益,会收取一定保证金。按照约定履行的,会退还保证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9篇】合同保证金的作用是什么

保证金通常即定金,作用根据签约目的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有所不同。签约、成约、证约、履约、违约、解约等等都可以保证金为媒介起担保作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0篇】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导致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

(1)债权人就主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

(3)主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并不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第11篇】担保合同与保证合同之间的区别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的债务经过审理并其财产经过强制执行后仍不够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在未起诉债务人之前不得起诉保证人,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让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

【第12篇】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一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保证合同可能因以下情形而归于无效:

(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保的证合同。

(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而订立的保证合同。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

(四)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3篇】合同法关于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没有规定保证金,但是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4篇】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15篇】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指按照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16篇】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有效吗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合同如果另有约定依照约定。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如何计算(16篇)

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有下列计算方式: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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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保证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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