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购房合同的合同编号在哪里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房合同的合同编号在哪里,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购房合同的合同编号在哪里
1、合同编号就是合同备案号。购房合同在网签时合同编号是自动生成的。在合同首页上方。
2、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3、购房合同网签流程: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2篇】二手房为什么没有购房合同
二手房是有购房合同的。在购买二手房之前首先就是要求卖房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并且要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证实合同的真实性,这一步骤是在买卖房产当中不能缺少的。因为二手房和商品房不同,二手房的买卖不涉及到开发商,只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所以合同就更加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没有购房合同,后期房产遇到诸多问题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包括房屋的情况,产权是否清晰等问题都需要合同来制约。【第3篇】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口吗?
在一般情况下,仅仅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还需要房产证等材料。具体需要的材料以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4篇】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签了购房合同退房的话是需要缴纳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篇】购房合同里有补充协议一栏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房产买卖涉及金额巨大,标准范本的购房合同不足以囊括所有问题,因此补充协议不仅要签,还得事无巨细好好签。
那么问题来了:这份补充协议该怎么签?哪些内容得列进去?
1、什么时候办理房产证?延期办证怎么办?
不少购房合同并不会写明办理产证的时间,相对笼统的说法不能为你如期办证提供保障。
如果你希望如期拿到房产证,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并注明未按时履行的赔偿责任。比如:在交房一年内不办好房产证,赔偿房价的百分之几等等。另外,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开发商需要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2、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付了首付,贷款却批不下来,怎么办?这个时候就要牵涉到购房者退房的问题,建议大家也将这些在补充协议中提前约定好。
3、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大?
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数字,并注明公摊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特别是对于公摊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
4、交房标准列清楚,越仔细越好!
现在带装修交楼是大势所趋,如果是购买的精装修房子,开发商一般会在合同约定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用词多为“高档、进口或同档次”等,这种约定不明确,容易被开发商钻空子,偷梁换柱。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和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避免在交付过程的纠纷。另外,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在隐蔽工程覆盖之前,购房者要到现场检验,签字确认后再进行覆盖。
5、退房责任怎么定?
退房可能是开发商原因,也可能是购房者原因,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规定,比如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原因,开发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什么期限内退还房款等。
6、开发商做出哪些重要承诺?写下来!
开发商在卖房时,为了吸引购房者的注意会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也会有各种承诺,比如赠送面积、学校学位、停车位等等。但口头承诺并不具备效力,那些影响买房决策的重要承诺,建议白纸黑字写进协议。
7、物业问题约定清楚
包括物业公司及物业费的缴纳时间、缴纳金额等,都在补充协议上详细约定好。需要明确的是,开发商和物业是两个不同法律主体,按规定,物业公司应该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挑选确定,但现在一般做法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或者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业主如果不满意,可在入住后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更换。
签补充协议时,将能想到的统统写上去,这样才能够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果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不一致,一般以补充协议中的内容为准。
只有写进合同中的承诺才有法律约束力,开发商办不到的时候我们也有据可依!希望大家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不要嫌麻烦,因为这些东西如果你不注意,出现问题的时候就不是小麻烦。
【第6篇】网签和购房合同哪个先
网签和购房合同两个步骤中是网签在前。网签的时间一般是在购房者做完购房资格核验之后,到售楼处完成网签。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才能进行网签,核验没有通过的,无法进行网签。网签完成之后,根据需要从网上下载合同,再签订纸质合同。
网签的一般交易流程具体如下: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网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因为这个证是需要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的,如果房产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话,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隐患的,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同时还需要注意房子的物业问题,因为物业公司的好坏是会影响居住的舒适性的,如果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不问清楚与物业的合同条约的具体情况的话,后续很可能会产生很多的麻烦。
【第7篇】购房合同可以做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8篇】网签合同是购房合同吗
网签合同不是购房合同,房产网签其实就是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的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9篇】如何正确签订购房合同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0篇】只有购房合同能贷款吗
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贷款。在开发商那买一手房的时候是先签购房合同,然后贷款,等房产证下来由开发商移交银行。但是你拿着购房合同是不能去贷款的,银行也不会贷给你。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物权法》将于2023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11篇】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哪一些
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房的权利;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户口的权利;中止支付价款的权利;检验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权利;索取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的权利;违约索赔的权利。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12篇】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公证是对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等予以证明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购房合同只要主体适格,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13篇】期房签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期房签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即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可以不被视为违约。2.约定付款时间和方式:如果是刚需购房者,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3.约定开发商预期违约的责任:可约定开发商在预期违约时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以及属于预期违约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4篇】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吗
不能。
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在产权证上明确你为权利人后,你才是房屋的真正产权人,购房合同只是在产权证下来之前的一个能证明你权利的一个证据而已,但并不等同产权证的证明力。要弱得多,真正一旦出现问题,还是得以产权证为准。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15篇】签购房合同需要约定的事项有哪一些
1. 约定好贷款不成如何处理。
2. 明确违约责任。约定得越详细越好,约定详细了才能使违约条款落到实处。
3. 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
4. 约定好面积差异怎么处理。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5. 明确计价方式与价款。
6. 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6篇】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自动解除
购房合同不会自动解除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你在未按时支付约定购房款60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解除合同,出卖人须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