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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54

【导语】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16篇)

【第1篇】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一)本金的处理,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借款人从贷款人处取得的借款本金应当向贷款人返还。由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的返还是金钱债务的范畴,而金钱债务原则上必须履行,所以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返还依合同取得的借款本金,而不能适用损害赔偿予以替代。(二)利息的处理《合同法》总则没有对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利息如何处理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实践中,对无效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处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联营纠纷解答》第4条第2项的规定,即“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2篇】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

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但是仅限于是约定了的,没有约定,就不能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3篇】与你解读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并生效,除了满足:当事人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合法等一般条件以外,还必须满足贷款人已经实际向借款人交付货币的条件。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并未生效。

只有当贷款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了所借款项后,合同始生效。因此,贷款人在提供借款的同时,特别是在提供大额借款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全其实际提供借款的凭证;贷款人在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时,也要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供上述凭证,以证明借款合同已实际生效。

【第4篇】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依据此条批复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5篇】借贷可以只签借款合同吗

借贷不可以只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民间借贷一定注意好借条的签订和支付的凭证,只有借条的话是不行的,还要有这个支付的凭证,没有支付的凭证的话就证明不了借款已经给对方了,也会有一定的漏洞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6篇】借贷合同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1、找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恩威兼顾的要求还款

2、从侧面让他的亲人转达要还钱的要求,并告知不还的后果

3、找当地政府进行调解,争取让他把欠款还清。

4、找专门的收账机构代为收取所欠欠款,但是这个费用比较高

5、找律师咨询合同内容,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权益

6、法律和人情兼顾就好了,我们做到前期的,如果没有效果那么只有依据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了

【第7篇】无效的借贷合同怎么处理

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是一个总的处理原则。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8篇】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合同有哪一些呢

下列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 借贷进行违规活动。

2. 违规金融业务活动。

3. 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违规金融活动。

4. 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 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 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7. 高利贷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第9篇】怎样制定合理民间借贷合同利率

年利率在24%以下的民间借贷,其利息是受法律的强制力保护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那么超过年利率24的会不会就没有效力呢?年利率约定的24到36之间的情况。如果约定的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债务人自愿偿还且债权人受领的话,法院也是认可的。

但是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来强制债务人履行时,就不得主张超过24的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10篇】无效借贷合同有哪些情况

合同无效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也存在无效的情形。

根据2023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四种具体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当然,如果民间借贷合同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1篇】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纠纷

常见的借款合同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利息约定不明。

2. 还款期限不明。

3. 没有借据。

4. 主体不合法,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第12篇】民间借贷会发生哪些合同纠纷

会发生下列纠纷:

1、借贷合同的形式不规范、手续简单引发的纠纷。部分借条上仅注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和借款日期,而没有写明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息等,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规范性容易引发纠纷。

2、高利贷引发的纠纷。

3、套路贷引发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3篇】p2p网络借贷合同

p2p网络借贷合同是什么?p2p网络借贷合同,不只是简单的借贷合同,还提供借贷中介服务和多种理财服务等。而p2p网络借贷,避开了传统的借贷中间人,将借贷双方直接连接起来,是一种新的金融交易形式,为广大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借贷服务。

p2p网络借贷合同怎么写?p2p网络借贷合同怎么写,还得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是借款合同,网络平台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则负责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划拨贷款至借款人账户,收取出借人应得利息,负责违约催收工作等。如果是居间合同,平台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与交易匹配、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如果是担保合同,借款人和第三方担保机构(一般由网贷平台自身或由其设立的专门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如果是委托理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分红计划等。如果是债权转让合同,出借人在资金出借后、到期前,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出去,保证出借人在必要时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该合同的双方是借贷平台上的人,平台并不参与。

【第14篇】怎么样判断借贷合同是否合法

判断借贷合同是否合法的方法是,不具备下列情形的,借贷合同合法:

1. 贷款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

2. 贷款人集资转贷的。

3. 出借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15篇】借贷合同具有哪一些特征

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归还给出借人的协议。

1.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作为特殊种类物的货币。关于借款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何种权利,有“所有权说”、“处分权说”、“用益权说”等几种观点,而这几种说法目前均无法取得支配地位,这里暂且将借款合同列入转移用益权的合同中。

2.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后,贷款人负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并享有取得利息的权利;借款人享有取得借款的权利,并负有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义务。

3. 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一般情况,借款人取得借款,应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合同是有偿的。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不约定利息,此时的合同就是无偿合同。

4. 借款合同一般是诺-成合同。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起成立。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当事人双方就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5. 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6篇】什么情形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0〕6号)。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即第十四条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六种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2.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3. 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违规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4.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5.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6.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7. 违背公序良俗的。

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16篇)

(一)本金的处理,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借款人从贷款人处取得的借款本金应当向贷款人返还。由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的返还是金钱债务的范畴,而金钱债务原则上必须履行,所以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返还依合同取得的借款本金,而不能适用损害赔偿予以替代。(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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