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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怎么办呢?(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4

【导语】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怎么办呢?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怎么办呢?,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怎么办呢?(16篇)

【第1篇】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怎么办呢?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2篇】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呢?

(一)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二)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三)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3篇】代签的借款合同算诈骗吗

代签借款合同一般不构成诈骗,但是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则算合同诈骗,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4篇】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最典型的实践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均为自然人,这种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实践合同。借款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情况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那就属于诺成合同。

一般讲属于诺成合同。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合同法规定,个人间的借款自款项交付时生效。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第5篇】借款合同去哪里起诉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6篇】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符合以下条件的借款合同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借款到达借款人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于2023年1月1号生效)

【第7篇】借款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协商。

2、调解。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二,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和仲裁不同;第三,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政策,进行合法调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顾法律与政策在“和稀泥”。

3、仲裁。

4、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一般历时较久,但是费用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8篇】大额借款合同有什么规定

抵押就是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订立合同,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是债权人一种担保债的实现的权利。任何借款合同的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也可以不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

综合以上,大款大额的借款合同,抵押物不是必须的,而是由债权人决定要不要债务人提供抵押。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当事人就是一方,双方可以约定好,可以协商,是否需要抵押物,那就是债权人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9篇】企业向个人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第10篇】借款合同效力是怎样

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1篇】什么原因会导致借款合同产生纠纷

(1)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拒不还款。

(2)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有还款能力,拒不承担保证人的义务。

(3)借款人经营亏本,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外,借款人为躲避债务,外出打工,没有确切地址而导致欠款不能归还。

(4)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履行合同困难。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一些企业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导致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无力偿还贷款。

(5)贷款方审查制度不严。不法分子乘机钻空子,利用虚假证明,私刻他人印章,伪造保人手续等手段骗取国家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12篇】借款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一些

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 协商。

2. 调解。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二,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和仲裁不同;第三,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政策,进行合法调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顾法律与政策在“和稀泥”。

3. 仲裁。

4. 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一般历时较久,但是费用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13篇】单位借款合同无效会导致哪些后果

无效合同的法律结果,在合同法上有清晰的规则。

《合同法》第58条规则:“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差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而遭受的丢失,两边都有差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

”也就是说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许当事人利益遭受危害,因而,当事人有必要对合同无效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职责,使之消除由此形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形成前的状况。

【第14篇】提取公积金需要借款合同吗?

由于现在房价的飞涨,国家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为我们提供了相应的公积金,公积金很大地情况下,让我们的买房压力减轻了不少,那提取公积金需要借款合同吗?

1. 不需要的。

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4. 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所以不需要借款合同。

【第15篇】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

2、借款的种类,借款的币种,借款的用途。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

3、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

4、还款的方式和违约后要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6篇】写借款合同满足的条件有哪一些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 借款标的。

2. 贷款种类。

3. 借款金额。

4. 借款用途。

5. 借款期限。

6. 借款利率。

7. 违约责任。

8. 争议的解决方式。

9.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怎么办呢?(16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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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借款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