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能直接走人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能直接走人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能直接走人吗?
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2篇】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一般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的,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3篇】合同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进行赔偿
合同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法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4篇】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相关单位在录取或者招录人员时,可以参照劳动合同和保险对应起来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很多地方从2016起,只要单位缴纳保险后,就不再纳入应届毕业生招录,同时也就没有应届毕业生身份。【第5篇】没满18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受法律特殊保护,法律规定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6篇】不签劳动合同的好处有什么
不签劳动合同的好处基本没有,只是可以在想离开的时间就可以离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7篇】工伤认定需要劳动合同吗
工伤认定并不是一定要劳动合同。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
【第8篇】劳动合同到期是不是可以随时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立即走人,但是应当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9篇】就业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吗为什么
不一样,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就业协议之后签订的,也可以说是就业合同的一个接续,劳动合同的签订,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约定权利义务,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劳动场所,社会保险等以及有关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相关内【第10篇】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一下情形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1篇】劳动合同变更主体后如何履行
劳动合同变更主体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12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第13篇】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
签劳动合同前注意的是:
一、合同中要表明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具体的工作内容;
二、白纸黑字写清楚劳动报酬;
三、工资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确定;
四、合同中规定清楚工作时间;
五、是否给员工交社保;
六、警惕合同中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4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一份确定聘请人员的一种证明,劳动合同里面会注明各种约定,包括正式上班日期,工资,年假等等规定。
1.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给劳动者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2.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15篇】签了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6篇】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