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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4

【导语】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16篇)

【第1篇】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从4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的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功能终于可以使用了。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2023年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时提出的。原本只针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群的一项报税业务。从2023年1月1日起,我们所有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出现了大变化。由过去的按月缴纳,改为按年度综合收入所得缴纳;由单纯工资薪金所得,改为综合收入所得。

居民综合收入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一个人的免税额度是每人每年6万元。

工资、薪金所得,采用按月积累免税额度和收入的方式,所以每个月之间的收入浮动比较大,一般不会涉及到退税。另外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为了保障税务征收的稳定性,采取的一般是先缴后退的原则。

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三种情况

国家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开展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的汇算清缴。一般来讲,有三种情况不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主要是:

1、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也就是说,只要一年总收入低于12万元,即使需要补税也不必要那么麻烦了,因为你补不了多少税的。当然,如果补税额度太低,不超过400元,国家也不想让你麻烦了。这两项属于幸运减税了。

汇算清缴怎么算?

只要想申请退税,必须要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首先将你的收入进行综合。你要申报好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只要超过12万,又需要补税的,就都应当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申报时一般采用个人所得税系统中记载的数据就好了,除非有个人所得税系统中没有记载的收入,公民应当如实申报的。

第二,计算各种费用合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需要按照收入额计算20%的费用。

第三,免税收入。一般很少出现这类收入,一般有也不会多。

第四,减除费用。主要就是指年度6万元的减除额。

第五,专项扣除合计,指的是每年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如果没有缴纳就是0。

第六,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2023年开始新推出的一种减免税扣除内容,主要是针对不同人的不同情况,主要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和赡养老人支出6大类。比如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一年1.2万元、每月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每月、一年2.4万元。

第七,其他扣除合计,一般是0。

第八,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一般也是0。我们献爱心的捐赠也可以进行申报,不过说少的话就没有必要了。

第九,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这一个额度是收入合计减去费用、减去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因素(第2~8项)之后的余额。

第十,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虽然很相似,但是由于缺少“所得”两个字,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第十一,减免税额,一般是0。

第十二,已缴纳税额,是指过去你所有缴纳的税额合计。如果已缴纳税额-应纳税额是负数,说明需要补税;如果是正数,就说明可以退税。

然后提交申报即可。需要个人输入一张自己姓名的银行卡号。一般我们早已经在个人所得税信息注册和实名制认证的时候,就已经填写了银行卡,只要还能用,就默认这个银行卡里就是了。据说退税的效率会很快的,一般是10~15个工作日,我们坐等收钱好了。

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扎实肯干的劳动者的一种照顾。不少有多数地方打工的人可以享受退税,毕竟劳务费收入800元就开始扣税的,有的劳动者能够退税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人们的钱包鼓了,消费能力也提升了,相信我们的经济也会很快走出新冠病毒疫情的泥淖。

【第2篇】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缴纳一般都是先预缴再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过程就是要对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多退少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汇算完后,就要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年报的申报了!

很多会计都是第一次接触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今天就在这里汇总了:20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在电子税务局详细操作步骤,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财务人员顺利完成今年的汇算清缴工作。

20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在电子税务局详细操作步骤

具体操作流程图解如下:

财务报表的注意事项如下:

12项费用扣除比例汇总

37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表格式和填写说明

好了,上述的内容就到这里了,详细的年度报表在电子税务局上的操作流程就到这里了。财务人员注意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期是在5月底哦!

【第3篇】汇算清缴关联申报表

简易申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需要申请退税的,可以在次年5月31日前采用简易方法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简易方法,是指居民个人汇算清缴申报时,仅填报综合所得已预缴税额,并提交退税申请。

境外所得申报:居民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应在次年汇算清缴期内申报境外所得申报表

远程办税端申报界面分成三个:简易申报、标准申报、境外所得申报。

在远程办税端,系统先让纳税人确定是否有境外所得,再引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申报清册》中的“简易申报标志”。无境外所得且“简易申报标志”为“是”的,提供简易申报、标准申报两种界面,默认选择简易申报;无境外所得且“简易申报标志”为“否”的,仅提供标准申报界面;纳税人选择有境外所得的,仅提供含境外所得的申报界面。

在申报界面,有切换申报表的功能,支持从简易报表与标准报表之间的切换,以及标准报表与境外所得报表之间的切换。

【第4篇】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

第一个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期已至,纳税人该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呢?今天,来讲一讲申报办理年度汇算的税务机关有关政策。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4号)规定,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有关条款规定如下: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23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政策解读

这里的税务机关,是指接受纳税人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并负责处理年度汇算相关事宜的税务机关。

比如: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必要的审核,给纳税人办理退税等等,并非等同于年度汇算“物理上的办理地点”。

比如:纳税人若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则可以不受物理空间的限制,在办公室、家里、旅途中都可以办理,但要在信息系统的提示帮助下,按照上述《公告》规定,在办税软件中正确选择税务机关并向其提交年度汇算申报,以便税务机关更好提供服务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当然,在网络办理不方便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前往《公告》规定的税务机关办理,此时,《公告》规定的税务机关就是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实际地点”了。

负责接受纳税人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

(1)居民个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居民个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居民个人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

主要考虑是,上述判断标准清晰确定,且能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最大程度上为纳税人提供就近办税的便利,而采用居住证的确定原则,还便于同纳税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事项相衔接,有利于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政府各部门共同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2、若由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则可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重要提醒

纳税人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此期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纳税人可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也可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或者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办理。

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免费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登录注册网上税务局web端)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源自:云社区

【第5篇】汇算清缴申报表如何填报?

0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指南

注意: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是否修订暂未通知(2023年度申报表曾进行过修订),以下暂以2023年度申报表为例进行说明!

很多财务同事觉得汇算清缴的表格太多了,有点乱,其实汇算清缴表格体系还是非常清晰的:共7项内容,37张表单。

1. 综合性、整体性表单

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为必填表,填报内容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填报申报表时,需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为必填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

2. 基本财务情况表单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纳税人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情况。

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适用于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反映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取得收入情况。

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纳税人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发生成本支出情况。

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适用于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反映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生支出情况。

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适用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填报,反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发生支出、费用情况。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适用于除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纳税人填报,反映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发生的期间费用明细情况。

3. 纳税调整情况表单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反映纳税人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以下简称“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会计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收规定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发生投资收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发生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职工薪酬支出,均需填报本表。

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情况。纳税人以前年度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保险企业以前年度发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尚未扣除完毕结转至本年度扣除的,应填报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情况。

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发生捐赠支出的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发生以前年度捐/span>;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资产折旧、摊销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均需要填报本表。

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发生的资产损失的项目及金额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发生企业重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技术入股等业务所涉及的所得或损失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50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所涉及的所得或损失,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50120【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纳税人发生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4. 弥补亏损情况表单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反映纳税人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需要在本年度结转弥补的金额,本年度可弥补的金额以及可继续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情况。

5. 税收优惠情况表单

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所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优惠政策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情况。纳税人以前年度有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未扣减完毕的,应填报以前年度未扣减情况。

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减免所得额优惠政策(包括农、林、牧、渔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等)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政策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有以前年度结转的尚未抵扣的股权投资余额的,应填报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情况。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其他专项优惠等)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反映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情况。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需要填报本表。

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的有关情况。

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反映纳税人享受购买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优惠政策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有以前年度结转的尚未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的,应填报以前年度已抵免情况。

6. 境外税收情况表单

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来源于或发生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规定计算应缴纳和应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情况。

a10801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来源于或发生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规定计算调整后的所得情况。

a10802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反映纳税人境外分支机构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和实际亏损额、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和实际亏损额情况。

a108030【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来源于或发生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规定可以抵免的所得税额情况。

7. 汇总纳税情况表单

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反映按照规定计算的总机构、分支机构本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情况,以及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情况。

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反映总机构本年度实际应纳税所得税额以及所属分支机构本年度应分摊的所得税额情况。

02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简化填报说明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以2023年度申报表为例:

1. 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为小微企业必填表单。

2. 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微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微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微企业免填项目。

3. 小微企业免于填报: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20【金融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直接填写。

4. 除前三点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微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03汇算清缴有哪些重要风险需要关注

1. 关注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申报是否完整

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申报的营业收入与增值税当年累计申报销售额是否一致。

如果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应具体分析是填报错误等非正常原因,还是会计核算、税会差异等正常原因。对于数字填报错误产生的两税营业收入差异,要及时更正申报,确保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申报完整。

2. 关注申报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是否一致

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是基于企业会计利润基础上作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因此,根据填报规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13行次应当与利润表相关数据一致。当二者不一致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对申报错误的报表进行更正申报。

3. 关注不得税前扣除的罚款税收滞纳金是否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罚金、罚款和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前,应认真梳理本企业汇算清缴年度内有没有罚款、税收滞纳金支出情况,财务上可以据实列支,但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作纳税调增。

4. 关注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准确填报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无论是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在资格有效期内均需填报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填报时,重点关注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本年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准确填报。

5. 关注小微企业条件填报是否准确

年度申报时,重点关注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限制或禁止行业的填报。

其中,资产总额单位是万元,从业人数是按全年季度平均值填报,限制和禁止行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判定。

【第6篇】所得税汇算清缴未申报表

企业2023年度由于有银行贷款,当年实际发生支付农行的贷款利息400万元,均取得合规单据。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4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0万元

请问:

202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这样填报是否正确?

答复:

上述填报是错误的。

参考: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版)及填报说明:

第18行“(六)利息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的金额。发行永续债的利息支出不在本行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的金额。若第1列≥第2列,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第1-2列金额。若第1列<第2列,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第1-2列金额的绝对值。

易错点二

a投资于b公司7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假设采用成本法核算)占比80%,2023年b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00万元,b公司股东会决定于2023年6月20日宣告分配利润125万元,a公司应分回投资收益100万。该收益于2023年3月5日收到。

2023年6月份宣告分红:

借:应收股利 100万元

贷:投资收益 100万元

请问:

202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投资收益这样填报是否正确?

答复:

上述填报是错误的。

1、会计上规定: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税务上规定: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对比以上规定,会计和税法对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相同,不存在税会差异,因此汇算清缴无需填报a105030、a105000。

4、由于税法对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因此只需要填报a107011、a107010申报表来反应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参考: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说明:

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投资收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发生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并按税收规定为减免税收入的(如国债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调整。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确认为损失的,本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

易错点三

企业2023年度由于逾期缴纳社保费,当年实际发生社保滞纳金1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请问:

202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社保滞纳金1万元这样填报是否正确?

答复:

上述填报是错误的。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收滞纳金;

社保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企业支付的社保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上述规定,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仅限于税收滞纳金,企业支付的社保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

【第7篇】地税汇算清缴如何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6月30日。

一、个税计算公式及2023年个税优惠政策告知

1、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2、2023年个税优惠政策: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无需补交税款。

二、具体办理流程

1、员工需手机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

2、登录与注册

3、切换到首页,“常用业务”中,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4、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进入“开始申报”

5、选择“任职受雇单位”,任意一公司都可以。

6、确认收入金额,如有异议请联系财务接口人

7、有如下几种情况:

(1)、年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可享受免申报,不再补交税款。

(2)、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可以享受免申报,不再补交税款。

(3)、应补税额为零,直接“提交申报”,即完成申报。

(4)、年综合所得超过12万,或应补税额超过400元,需自行补交税款(添加银行卡后进行手工扣划)。

如果您未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建议返回首页进行填报,总有一项适合您。

8、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

返回首页,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您符合的项目

请注意:选择扣除年度时,选择2023年(即从2023年开始享受税前扣除)。

建议大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多填一项扣除项目,少计算一份个税。

国家政策,应享尽享!

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第8篇】我要申报2023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税法规定,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需要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具体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下为2022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准备及申报操作指引。帮您轻松线上办理!

一、预约申报时间

第1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通过“首页—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

第2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第3步: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会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

二、到了预约的时间,再操作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步骤如下:

第1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第2步: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第3步:确认“任职受雇单位”——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无误后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第5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接着就会提示“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并已保存”。

完成以上操作,就申报成功,等退税到账就行了,是不是很简单,大家赶快动手操作,看看你能退税多少。

【常见问题答疑】

1.年度汇算退税是否必须用本人银行卡账户?

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银行卡账户办理退税。

2.我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吗?

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可以撤销申请,需办理更正申报。

此外,为了保障年度汇算正常秩序,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如果您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取消您的网络撤销权限,您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事宜。请您留意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关于撤销申请的提示信息。

3.我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审核通过了,但又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能作废申报,但可以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4.我可以放弃退税吗?

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可以放弃退税。选择放弃退税后,您可以再次申请退税,但您需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5.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确;

(2)您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3)您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您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您联系;

(5)税务机关向您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您尚未确认或说明。

注:素材来源:税政第一线,个人所得税app,上海税务,税务学苑等。

【第9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啦!头次遇到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还没有一点头绪。这里整理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表(37)张填写说明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案例手把手教大家处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填写!也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来年处理好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023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全流程

第一部分:37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及填写说明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目录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表格式(带公式)

……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案例

因为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涉及的内容比较多,今天就不在这里一一举例说明了,对于这37张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有疑问的,都已经整理了文档,希望给大家的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有帮助。

【第10篇】2023年汇算清缴申报客户端

1、登陆系统

经过授权的人员(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通过账户密码登录。)

登陆界面

2、登陆进来进入首页可以选择单位办税(一般是财务负责人)或代理办税(授权办税)

3、登陆选择需要办理集中申报的单位,点办理个税业务

4、点击“集中申报”进入集中申报办理页面。

5、可以模板导入也可以客户端导入数据两者方式。

1)对员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建议采用“名单模板导入”或“申报表模板导入”方式,导入需要办理集中申报的人员信息。在集中申报页面点击左侧“报表填报”,再点击“导入”-“模板下载”,选择“名单模板”,下载模板进行填写。

2)此外,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单位,也可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界面,选中要办理集中申报的人员,点击“导出”-“选中人员”,选择“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模板格式进行导出。

6、人员名单模板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名单生成报表”,弹出“文件导入”弹窗,点击“选择文件”将名单表导入到系统后自动生成申报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导出的“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也在此处导入。)

7、导入完成后,刷新人员,再报送(所有人员)

8、点击左侧“退税申请”,选择需要提交退税申请的人员记录(退税状态为“待退税”),点击“申请退税”后弹出提示“是否确认提交申请?”,点击“确定”提交退税申请。对状态为退税中的纳税人,可点击“更新状态”查看最新结果。

9、点击左侧“税款缴纳”,选择需要缴纳税款的人员记录(缴税状态为“待缴款”或“缴款失败”),点击“税款缴纳”按钮打开“缴税确认”页面,查询到的欠税信息,确认勾选的欠税信息和本次扣款金额,确认完成后,点击“立即开票”按钮,对选中的人员开具税票,并自动跳转至缴税页面进行缴税。

【第11篇】汇算清缴的申报密码

接下来看看小熊的介绍趴

1、可以在网址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用手机登录个税app扫码或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如图1-2

图1

图2

2、点击→我要办税(可将其鼠标放在我要办税即可出现图3页面)→税费申报中的经营所得(b表),如图3

图3

3、申报年度选择“2023”→点击确定→“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可以用单位纳税识别号进行搜索会自动带出单位信息→点击确认添加→弹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如图4-6

如果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录入单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图4

图5

图6

4、录入单位申报年度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后点击下一步(带*号为必填项),如图7

图7

录入单位申报年度的纳税调整增减额,如果没有相关纳税调整项,可以忽略,点击下一步,如图8,

图8

6、录入申报年度其他税前减免事项。如果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以选择在其中一处经营所得或综合收入中扣除投资人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它可以扣除的费用。如果已在综合所得扣除、则点击是→下一步,如图9

如果没有在综合所得收入(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中扣除,则选“否”,则需要根据申报者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下列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如图10-11

图10

图11

7、核对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需缴款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点击缴款,如图12

图12

注:如果发现申报表发送成功后,还需要进行修改怎么办呢

鼠标点中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如果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如图13-14

图13

图14

今天小熊的介绍就到这里啦,感谢喜欢!

【第12篇】汇算清缴未申报表

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说,进行个税的汇算清缴,多数是把预扣缴的个税给退还回来。主要原因是咱们一般人收入比较单一,该交的个税都预扣了,到年终汇算时,增加了个税的扣除项后,个税一般都会返还一些。这种情况,不进行汇算清缴,吃亏的是个人。即使不进行最终汇算,税务局也不会对个人罚款。

但有些人,收入来源并不单一,甚至年终奖也有多份。这样每次的收入预扣的个税适用税率会比实际需要扣除的税率低,年终一次性奖励也可能多次使用,导致预扣个税比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少。这部分人如果不进行年终汇算清缴,会导致其少交个税。税务部门发现后一定会追缴税款,并进行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下面我们看无锡市针对罗某某,未进行汇算清缴逃避个税的处罚。

内容较多,小编大致梳理下,罗某某被处罚,因为在2019-2021三个年度里存在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但并没有按规定进行个税汇算,我们将罗某某2023年至2023年综合所得收入梳理如下:

1、2023年少缴个人所得税8257.96元

罗某某因2023年在四家公司取得收入,其中3家公司有工资薪金收入,且收入有同月重叠现象,导致单个公司预扣税率比应扣适用税率低。2家公司获得奖金收入,都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进行扣除,这也不符合规定,导致少交个税。详细如下图:

罗某某 2023年综合所得收入合计286337.53元(66823.31+125689.51+87899.71+1050+4875)

罗某某2023年的应纳税所得税额=286337.53-60000-210(1050×20%,劳务报酬所得费用扣除)- 23658.8(专项扣除1)-30000(专项扣除2)=172468.73元

2019罗某某应纳个税=172468.73×20%-16920=17573.75

2023年罗某某实际预扣个税9315.79元,少缴个人所得税8257.96元。

2、2023年少缴个人所得税19972.36元

2023年罗某某依然取得三家公司工资收入,两家公司的奖金收入。由于三家公司工资收入与实际工资收入存在扣缴级别上的差异,导致最终个税的预扣与实际应交存在差距。两次的奖金收入也不能都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具体如下:

2023年综合所得收入合计382917.99元(71470.36+179664.32+121703.31+10080)

罗某某2023年的应纳税所得税额=382917.99-60000- 38223(专项扣除1)-30000(专项扣除2)=172468.73元=254694.99元

罗某某2023年应交个税=254694.99×20%-16920=34019.00

罗某某2023年实际缴纳个税14046.64元,少缴个人所得税19972.36元。

3、2023年少交个人所得税22695.45元

2023年由于通告的篇幅限制,并没如2019与2023年介绍的详细。但其基本情况与前两年的情况相同,只不过2023年其薪资收入更多,个税应税所得额为500236.59。(小编相当羡慕啊~~!)少缴纳个税22695.45元。

最终处罚:追缴罗某某少交个人所得税税款50925.77元,并处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处60%罚款,计30555.46元。

小编提醒:

1、高收入人群是近几年的重大查税对象,中等收入也会被稽查,通过不进行清缴汇算来避税无异于掩耳盗铃,根本就行不通。

2、高收入人群通过多个企业发放工资来避个税,已经行不通。聪明的人打开个税申报软件就会发现,自己的多渠道收入已经被系统记录在案,多企业发放工资必个税已经是过去式,除了会增加税务风险外,没有任何避税作用。

3、大数据下,很多收入已经无处遁形。收入来源较多的人群,如果不能通过开办企业避税,那就老老实实申报纳税,不然100%会被稽查,没有任何侥幸的可能性。(如果有,就是还没到时候,到时候一定会稽查)

本文由会计分录整理发布。

【第13篇】汇算清缴申报密码

一、下载最新版个人所得税app,填写账号、密码,拖动滑块,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二、进入办理汇算页面后,开始申报。

三、选择申报年度:2023年度

四、进入到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后,点击“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开始申报。

五、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六、标准申报点击“下一步”。(核实个人基础信息)

七、选择“工资薪金”(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该步骤很重要】。

八、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点击单独计税(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则会重复计税,导致补缴税额很高)

九、核对工资薪金等数据,并将“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项填写完整(若发现有所出入,可申诉)。

十、进行个税申报,点击下一步。

十一、核对无误后,点击继续。

十二、可选择点击保存,后续可修改。

十三、若选择享受免申报,即可完成个税的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十四、最后,要检查一下是否完成年度汇算清缴事宜,点击进去重新查看。

【第14篇】汇算清缴更正申报资料

最近身边有好几位熟人咨询练练,他们在做汇算清缴时,发现扣缴义务人申报的工资薪金金额不对,要如何处理。

也有公司财务问到,因为2023年5月工资薪金申报有误,现在准备发起更正申报,要如何处理。

扣缴义务人要发起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更正申报,前提是:

1、纳税人(自然人)没有做汇算清缴,

2、扣缴义务人需要在原电脑中【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当然备份恢复到其他电脑操作也可以,但是很多人未必会操作)发起更正申报。

3、更正申报需要从更正的当月开始,一直更正到12月的申报表。

示例:张先生在做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发现2023年5月的工资有误,少抵扣了专项扣除600元,于是与公司(扣缴义务人)财务沟通,需要财务做更正申报表。公司财务在原申报系统中发起更正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申报表,一共更正8份申报表。

如果纳税人已经汇算清缴了,那么是没办法在系统中发起更正申报的。因为发起更正申报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会弹出如下提示。

如果扣缴义务人被纳税人申诉后,税务局会通知扣缴义务人做更正申报,那么带上资料(扣缴端的excel模版),只能通过窗口进行改正申报。

咨询一、

咨询二、

企业什么情况下会申报有误呢,常见的情况有:

1、没有完全离职的员工,比如,员工已不上班,但社保还在企业缴交;

2、员工已离职,企业还在给员工申报工资薪金收入,待员工年终汇算清缴时,发现问题要求公司更正申报,或者发起申诉。

3、企业给员工少申报或多申报收入或扣除的其他情形。

本文为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vivian_lin 编辑于2023年3月26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

【第15篇】个税汇算清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官方通知,我国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将于2023年3月1日开始。纳税人最关心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是怎么样的呢?纳税人又该怎么申报?

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1、年度汇算的基本含义

将全年收入进行合并,税款计算按年进行。实行多退少补。

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公式

2023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3、什么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第一,2023年,纳税人预缴税额>应纳税额(申请退税),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第二,2023年,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需要补税至少400元),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4、什么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第一,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的纳税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第二,需要补税,补税金额≤400元的纳税人,可不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第三,预缴税额 =年度应纳税额/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通过三种方式办理:

1、自己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单位代为办理,也就是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3、请人办理,也就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4、办理渠道: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者网上税务局进行办理。

会计网在此提醒大家:我国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各位纳税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相关流程,提前做好准备!

本文来源于会计网:https://www.kuaiji.com/shuiwu/20022215.html,责编:慕溪

【第16篇】2023年汇算清缴申报表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期而至,可以说,了解汇算清缴相关事项,对于企业实现准确报表申报与税款缴纳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以下简称2019修订版申报表)进行了修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有哪些最新变化。

简单的说,2023年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点,即是修订申报表填报要点!新出台的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永续债、扶贫捐赠支出、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以及社区养老服务等新政策内容,均在修订版中有所体现。本次41号公告修订了a000000、a105000、a105060、a105070、a107010、a107011、a107040等7个表单的样式及填报说明,修订了a100000、a105080、a106000、a107020、a108010等5个表单的填报说明。

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要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规定,保险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比例,提高至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相较于此前,财险公司税前扣除比例提高了3个百分点,寿险公司提高8个百分点。同时,超过18%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考虑到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性质相似,都属于限额扣除且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结转的费用,2019修订版申报表在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中新增一列——“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23行“佣金和手续费支出”,而应填报至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永续债发行、投资企业填报要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以下简称64号公告)规定,永续债可以作为股息红利或债券利息处理。

具体而言,如果是作为股息、红利处理,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按照现行规定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缴企业所得税,此时,投资方需填报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与此相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是作为债券利息处理,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此相对应,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计算、缴纳税款。

若永续债发行方满足6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的9个条件中的5条以上,税收上可以按照债务核算,同时,会计上按照权益核算,则产生税会差异。此时,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2行“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0;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永续债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并在第4列填报“调减金额”。

扶贫捐赠企业支出填报要点

2023年,为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神,切实减轻参与脱贫攻坚企业的税收负担,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对于扶贫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49号)给予其税收优惠。

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要点:

1.核心条款: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2.捐赠范围:目标脱贫地区。83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具体名单可向扶贫工作部门问询和查阅。

3.捐赠时间:

(1)2023年至2023年已经发生尚未扣除的扶贫捐赠支出可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期扣除

(2)2023年至2023年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据实扣除

(3)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发生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时,应及时要求开具方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中注明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称,并妥善保管该票据。

相关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需要填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3行“其中:扶贫捐赠”。同时,由于49号公告追溯至2023年1月1日,企业应将“2023年度至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扶贫捐赠合计金额”填报至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新增的“附列资料”中。

享受其他优惠企业填报要点

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减免税额填报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新增的第28.1行“(一)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相关企业将该收入乘以10%的金额填报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新增的第24.1行“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另外,41号公告还明确: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执行,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16篇)

从4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的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功能终于可以使用了。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2018年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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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申报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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