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所得税的综合税率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的综合税率,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个人所得税的综合税率
这几天薇娅被要求补税及罚款的消息震惊了大众,但是网络上很多沸沸扬扬的“赚100要要交45万的个税”,太高了”之类的说法也误导了很多吃瓜群众。
实际上这种算法是错误的!一年赚100万并没有要交45万的个税!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1000000-60000(免征税额度)=940000
按照这个940000来纳税(实际上还可以减去更多内容比如:社保,公积金的个人缴纳费用,还有附加扣除内容等)这个是按照最多要缴税的基数来计算了。
940000*35%-85920=243080
按照1年赚了100万来计算,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多是243080。
这样一算个人所得税的综合税率是不是24.3%,比以前以为的45%少了一大半!
诚然个人所得税税率低,但也不是像某些带节奏的人讲的那样高!
附上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大家来计算一下自己的个税,让我们做一个光荣的纳税人吧!(应纳税额=所有收入-60000哦)
【第2篇】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3年已近尾声,不少小伙伴开始关注自己的年终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贴心的小编已为您整理好最全个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快快收藏备用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1)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2)居民个人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三、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前述一、二)。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四、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五、经营所得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第3篇】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竟还有人私信小编,不知道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如何计算......小编,再讲一遍!
一、各项所得的收入额核定
1、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
3、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
二、计算公式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一级数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级数的适用税率)=∑[每一级数(全年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对应级数的适用税率]
下表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记住了!
最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0000元-社保、住房公积金费用-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举个例子吧,加强理解!
丈夫赵贤和妻子韩冰在北京工作,他们当年度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分别为50万元和25万元。他们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两人名下都没有住房,两人每月发生固定住房租金支出(夫妻二人都是承租人)。
(2)他们共同育有一儿一女,且两个孩子均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
(3)两人都是独生子女,而且两人的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
(4)赵贤和女儿在当年度由于身体欠佳,分别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8.5万元和4.5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他们可以享受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年
18000元)。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
(4)赵贤和女儿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即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分析:如果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丈夫赵贤来扣除。
丈夫赵贤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赵贤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子女教育)-1.8万元(住房租金)-2.4万元(赡养老人)-7万元(赵贤的大病医疗)-3万元(女儿的大病医疗)=27.4(万元)
此时,丈夫赵贤的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赵贤当年的应纳税额=274000×20%-16920=37880(元)。
妻子韩冰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韩冰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赡养老人)=16.6(万元)
此时,妻子韩冰的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韩冰当年的应纳税额=166000×20%-16920=16280(元)
此时,两人当年总共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7880+16280=54160(元)。
如果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韩冰来扣除。
妻子韩冰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韩冰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子女教育)-1.8万元(住房租金)-2.4万元(赡养老人)-7万元(赵贤的大病医疗)-3万元(女儿的大病医疗)=2.4(万元)
此时,妻子韩冰的适用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
韩冰当年的应纳税额=24000×3%-0=720(元)
此时,丈夫赵贤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赵贤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赡养老人)=41.6(万元)
此时,丈夫赵贤的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赵贤当年的应纳税额=416000×25%-31920=72080(元)
此时,两人当年总共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20+72080=72800(元)。
综上所述,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赵贤来扣除时,比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韩冰来扣除时,少承担72800-54160=18640(元)。
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双方可约定一方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等,在收入高的一方扣除更有利于扩大家庭净收益。
在一个大家庭中,对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分摊是同样道理。假如张明不是独生子女,家庭中还有弟弟妹妹,张明兄妹三人需要共同分摊年度2.4万元的额度,且张明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年1.2万元。
一般来说,1.2万元/年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最大的分摊额度应当给收入最高的子女适用。
【第4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格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改革个人所得税。顶层设计将影响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多交或者少交都与大家的日常收入息息相关。
那么,究竟个税是如何计算的?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目前常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对照表”,赶紧收藏备用吧!
工资、薪金所得
本表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本表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劳务报酬所得
本表为务报酬所得适用。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其他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各位小伙伴,
对照表get√了吗?
以后按此计算就行啦!
下面再来说说个税到底有啥用吧
申请房贷:可作收入证明的佐证
目前银行要求个人在办理贷款时,要提供单位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虽然不作为硬性规定,但作为收入证明的佐证,能提供纳税人的收入状况,也是对其还款能力的一种肯定。
出国签证:通过这个看财力
不同的国家对不同身份的申请担保人有不同的要求,对于个体户、企业法人要求有完税证明,这可以证明法人或个人的合法收入、收入水平。
事故理赔:更好计算误工费
出了交通事故等事件后,在赔付误工费时,如果拿着完税证明来办理赔手续,其薪酬就很容易推算。
小编赶紧偷偷地算了一下
自己该缴多少税
额…好像还没达到缴税标准
文章来源:申工社 ( id:shengongshewx)、工人日报(id:grrbwx)
【第5篇】建安发票个人所得税税率
今年四月以来,已有许多省份(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明确表示,自然人代开发票,如果所得项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打印“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字样。那么,在实操中建筑劳务如何代开发票,实际税负才能最小呢?
一、今年4月1日之前,个人到税务代开建筑劳务发票需要缴纳各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按3%征收率。
2、附加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随同增值税征收(附加税包含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城市维护建设税7%)。
3、印花税:按承包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缴纳。”
4、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1.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安装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二、今年4月1日之后,个人到税务代开建筑劳务发票需要缴纳各税种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按、附加税和印花税同上述一的1、2、3。
2、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不再代扣代缴,有付款单位按劳务所得代扣代缴(目前在实操中,付款单位不支持按1.4%代扣代缴)。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第一条第二项:“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的规定
也就是说,当下个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要按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预交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再按1.4%税率,纳入个人综合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于大多数代开劳务发票的个人来说,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由于专用性太强,操作难度较大,更何况还要退税呢?理论可行,操作困难。那么怎样代开劳务发票时即少交税,又不需要办理年末汇算清缴退税呢?
三、将“劳务费”策划为“工程款”在开票环节按1.5%代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湖北省地方税务局2023年第4号)三(一)对依法不需要或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零散税源户(有扣缴义务人的除外),在从事生产、经营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税)的1.5%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中,发票品名开“工程服务费”和“工程款”征税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发票品名开“工程服务费”“劳务费”,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征税,付款环节由付款方按20%-40%超额累进预扣率代扣代缴,年末再按1.4%税率,纳入个人综合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如果发票品名开“工程款”是按照经营所得预征率1.5%核定征收个税,纳税人的这一笔纳税义务在代开发票后就已经完结,而且也无需做汇算清缴,扣缴义务人亦无需扣缴,虽然比建安劳务预征率1.4%高0.1%,但需代扣20%--40%的预征率少多了。
综上所述,建议广大建安企业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提醒本单位相关部门,以及与本单位长期合作的承包人、班组长以及其他个人经营者,在合同协议签订,工作内容界定,发票代开品名等方面提前做好安排。
【第6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最近与友人讨论个有趣问题如下(做部分修改):如2023年新成立有多个自然人的甲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且已全投入,2023年当年实现税后利润为100万元(未作分配),2023年度净利润(无纳税调整项)为-200万元,2023年初公司因某些原因注销清算,当时主要讨论以下问题:
1、2023年实现未分配利润是否能弥补2023年的亏损?
根据利润分配表中逻辑关系“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转入”,就很清楚明白是自动抵销,且无需相关账务处理。
2、2023年注销清算时2023年实现未分配利润是否要按利息、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个人所得税)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应当由向个人股东分配和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企业在支付时扣缴个人所得税。
因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的资本维持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此一般公司规定,公司分配红利前应先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以无需分配红利。
综上所述,因无需分配红利,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税眼看世界”对此相关问题提醒如下:
是否需要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关键看是否有未分配利润分配,是否实际分配了股息红利。未分配利润是会计核算的未分配利润,不是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使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元,有可能未分配利润是正数。这种情况注销时实际分配股息红利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未分配利润累计为负数,实际没有任何股息红利分配,则不存在缴纳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如果公司清算有清算所得,超过股东投资部分需要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事后我针对这个题进行了以下拓展性思考:
1.对前期未分配利润形成大额正数的,是否考虑安排实际经营且前期投入比较高的项目,那就无需留存到税后形成未分配利润?这样是否对后期股权变更有好处呢?
2.对前期未分配利润形成大额正数的,是否可以考虑通过调整公司股权结构和章程取得合理效果呢?当然如果前期预先搭建好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后期的分红做好准备,是最佳的方式。
【第7篇】建安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
【导读】:建安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入什么科目?通常情况来说,建安企业中个人取得收入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是计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小编老师会在下文中给出详细的解答,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建安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入什么科目?
1、建安收入中的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应该记入应交税费科目。
2、缴纳时的具体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企业所得税该怎么做账?
1、按月(季)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发生的亏损总额。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1)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记: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①递延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1)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2)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3)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
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4)如为贷方余额
应借记“递延税款”,贷记“所得税”科目。
(5)实际上缴所得税时,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债务法。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递延税款的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
本文关于建安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入什么科目的问题小编就介绍完了,其实建安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和一般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是一样的,作为企业员工的个人,企业在发放个人工资收入后,财务会计处理都会按照正文内容进行的。
【第8篇】个人所得税核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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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到底是什么呢?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的自由职业者,他们以个人的名义承接的相关的业务,个人名下没有企业,个人也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个人因为经营需要或者临时取得相关的收入,需要开票纳税,个人就可以在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
有的人不明白自然人代开政策,他们通常都在在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对于临时取得额收入,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税率,也就是20%—40%的税率进行征税,超过5万就是按照40%的税率进行缴纳,假如个人获得报酬为100万,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就需要缴纳接近40万的税费。且年底还会涉及个税清缴的问题,个人的税负压力相当的大。
个人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申请自然人代开,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税税率为0.5%—1.65%,在园区申请代开,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基本资料即可,园区代开出的发票,还带有相应的完税证明,也不会涉及个税清缴的问题。
现在河南、湖南、深圳、江苏、湖北等地都可以申请代开,品目没有太大的限制,一般的都能申请代开,异地也能放心享受,只需要保证业务真实,三流合一即可。不需要法人到场,一般1—3个工作日就可代开出所需的发票。
【第9篇】劳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当个人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后,企业向个人索要发票,这时个人就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了,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个人代开劳务发票时要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
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后,需要了解有关增值税的事项,具体如下: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后,需要了解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事项,具体如下: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后,需要了解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事项,具体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也就是说,这三项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四、印花税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所以根据合同性质判断是否缴纳印花税,不在税目税率表中的不缴。
此外,个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以上就是个人代开劳务发票时要交的税费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祥顺财税俱乐部
【第10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改革个人所得税。顶层设计将影响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多交或者少交都与大家的日常收入息息相关。
那么,究竟个税是如何计算的?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目前常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对照表”,赶紧收藏备用吧!
工资、薪金所得
本表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本表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劳务报酬所得
本表为务报酬所得适用。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其他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各位小伙伴,
对照表get√了吗?
以后按此计算就行啦!
下面再来说说个税到底有啥用吧
申请房贷:可作收入证明的佐证
目前银行要求个人在办理贷款时,要提供单位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虽然不作为硬性规定,但作为收入证明的佐证,能提供纳税人的收入状况,也是对其还款能力的一种肯定。
出国签证:通过这个看财力
不同的国家对不同身份的申请担保人有不同的要求,对于个体户、企业法人要求有完税证明,这可以证明法人或个人的合法收入、收入水平。
事故理赔:更好计算误工费
出了交通事故等事件后,在赔付误工费时,如果拿着完税证明来办理赔手续,其薪酬就很容易推算。
小编赶紧偷偷地算了一下
自己该缴多少税
额…好像还没达到缴税标准
来源:申工社 ( id:shengongshewx)、工人日报(id:grrbwx)
(编辑 席锋宇 张博 朱婵婵 罗琪)
【第11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最新
“工资、薪金所得”拟先行一步,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5000元/月的起征点。这相当于,以工资、薪金所得为收入来源的工薪阶层,有望今年10月1日起,按新的起征点缴纳个税,提前享受本次个税法修改的“红利”。
全文895字,阅读约需2分钟
▲图/视觉中国
相隔不到两月,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作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
提交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草案提出:“本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图/视觉中国
决定草案同时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本决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上述规定意味着,如果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决定草案,那么修改后的新个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不过,“工资、薪金所得”拟先行一步,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5000元/月的起征点。这相当于,以工资、薪金所得为收入来源的工薪阶层,有望今年10月1日起,按新的起征点缴纳个税,提前享受本次个税法修改的“红利”。
新京报记者 王姝
值班编辑 花木南 吾彦祖
【第12篇】地税个人所得税税率
【关于我们】
大公税务师事务所(dagon tax),总部位于深圳,我们专注于税务顾问、税务架构安排、投资并购专项税务筹划、企业税务合规管理、高净值人士税务服务、税务稽查应对等领域的专业服务。
【企业文化】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我们严守职业道德、严格职业标准,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提出最佳的税务安排及应对方案,以降低税负,规避税务风险。为国家税收法制作出一份贡献。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暂行)(2023年修订)》(简称“《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暂行)》”)第三条规定,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统称“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① 出售股权;
② 公司回购股权;
③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④ 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⑤ 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⑥ 以股权抵偿债务;
⑦ 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为财产转让所得,纳税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并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个人转让股权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其税率为20%,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之个人所得税是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之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且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各地税务局就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也在各地方文件中,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就股权转让信息的自动交互或共享机制。特别是,2023年以来不少地方税务机关纷纷发文要求,开展个人转让股权变更登记查验工作,明确要求个人股权转让要先完税才可以做工商变更。
一、未提供完税凭证的,不能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个人股权交易长期以来是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税收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征管,2023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67号)出台,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67号公告,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证明),通过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纳税人提供完税依据。各地工商部门对此也有规定,要求转让人提交个税完税证明。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23年第5号)中规定,股权变更企业应持主管地税机关确认的《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这就使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更加完善,有效地堵住了税收漏洞,保证了国家税收收入。
二、股权转让需关注的个税事项
1、 股权转让收入的公允性
股权转让收入不仅是合同上标明的转让价格,其他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收益也要一并计算征税。包括:
①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②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如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第86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基于此,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③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②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注:1、初始取得,低于初始投资成本。2、继受取得,低于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
③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④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⑤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注: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需有合理理由,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①最主要的方法是“净资产核定法”,也就是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应当报送的资料包括: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第十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②类比法: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或者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 股权转让原值的确认依据
股权原值的确定根据取得股权的方式不同,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①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②以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③无偿取得的股权,具备合理理由的,股权原值为合理费用加上原持有人取得股权时支付的对价。(注:所谓的合理理由是指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情形。)
④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权原值为转增额加上合理的税费。已缴税的部分,可以作为成本扣除;未缴税的部分就不能作为成本扣除。
⑤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⑥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3、 纳税人变更或收回转让股权的情况
(1)纳税人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并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予退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2)股权转让行为未完成、收入未实现的,应予退税。
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避免简单粗暴的税务筹划
2023年3个失败股权筹划最新案例
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陕西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
2023年第003号送达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陕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
2023年第002号送达公告
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西安***娱乐发展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
2023年第001号送达公告
以上三个自然人股权转让案例,均是通过低价转让给自己控制的公司,然后由该公司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后,转让给收购方,以除低税负。因以上3个案例信息不完整,我们仅是大概模糊计算,一切请以官方信息为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第一条的规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的最后一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明确规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原来股权转让,很多中介机构给客户做“税务筹划”方案时,先股东平价转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再把溢价部分通过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给受让方,把财产转让所得转变为经营所得,再利用核定征收较低的应税所得率,以此来规避个人所得税。其税负会不合理地大大降低,引发严重的税收不公平问题。
2023年第41号公告出台后,权益性投资独资合伙企业开始了各种“操作”,进行持股方式的改变,试图通过“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方式重新享受“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但例如南京等地税务机关并不认可,同样按照“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此前,大量中介机构打着“税务筹划”的旗号利用核定征收进行的筹划,大部分都是些不靠谱的方案。应该说,确实有一些税务师事务所参与其中,但是这毕竟是极少的一部分。类似税筹不需要太多的专业能力,一般的税务师事务所反而做不来。税务师事务所能够发挥作用的还是一些重大的股权并购重组的业务组合,将核定征收推翻后,反而有利于某些专业技术层面的提升。企业主一定要学会辨认靠谱的涉税专业机构,如果谈税务筹划,只谈核定征收政策或者税收洼地,那专业能力真的要打个问号。目前市场很多中介机构推荐的个独核定方案跟原先买发票冲成本费用并没有本质改进。最终钱是中介机构赚了,税务风险是给企业埋下了。这类机构更多做的是渠道招商的职能,并没有专业能力的体现。
建议,如有企业已利用类似方案,建议迅速撤离。上车容易下车难,请咨询专业人士。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四、股权转让阴阳合同中的“避税”条款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转让方不须就股权转让价款向受让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发票,但需出具收据或收条的约定,属《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应为无效条款,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涉案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及《补充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在四川京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简阳三岔湖旅游快速通道投资有限公司、刘贵良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23年第4辑,总第36辑)
综上,股权转让是税务检查的重点项目,随着税务机关对个人股权转让行为的重点监管和精准监管的进一步深化,相关股权转让方、受让方及被投资企业需知悉各自法律义务并依法履行,否则均有可能受到税务行政处罚;同时,自然人在股权转让时应注意避免出现前述可能引发重点稽查的情形,合理确定股权转让对价并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基于涉税问题的专业性、复杂性,企业与个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制定税收筹划、设定交易模式、面临税务机关稽查时,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的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税务机构提供服务,维护合法权益。除此之外,个人股权转让中易发争议的问题还包括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分期付款纳税义务发生情况、限售股转让情况、含有对赌协议的股权转让情况等。
【第13篇】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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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所得税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个税,是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投资者在进行分红时会缴纳相应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是极高的,给个人带来了一定的税负压力,同时也影响到投资者对企业资金的投入,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扩大以及相关的技术研发。
在税收洼地园区,这些小规模纳税人能一定程度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一部分的税负压力,从而实现企业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企业的经济利润化价值得到了最大的实现,相应投资者的投资利润价值也得到了最大利润化。
如果个人经营所得税在税收洼地园区,一部分企业就能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本身是对于一些账务不完整,会计制度不完善而采取按照行业利润率进行征收的一种方式,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后期在税收洼地园区演变成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如在税收洼地园区山东,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仅0.75%,系统显示核定,同时全程不需要法人到场,相关的招商平台出具一站式服务!
通过这样的方式,这些个人经营所得税税得到有效的减负。除开山东园区外,在税收洼地园区重庆同样是能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核定的个税税款也是0.75%,个人独资企业也是能享受的。同样是全程不需要法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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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香港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香港是一个税率低、税种少、税法简单的自由贸易通商港口,其中,涉及的税种基本包括:利得税、物业税、薪俸税、厘印税、增股税、印花税、遗产税。而对于烟、酒、化妆品、汽车、燃油这五种特殊产品还涉及进口关税。
香港利得税(profits tax)
利得税(profits tax)是对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的个人和企业(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取得来源于香港的所得(售卖资产的资本所得的利润除外)所征收的税。香港采用的所得税征税模式并非以“税收居民”(tax residency)为征税基础,而是以“地域来源”(territorial source concept)为征税原则,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所得才会视为“应税所得”,而源自香港境外的利润所得,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香港课税范围:
利得税的税率每一年都有可能不同的,因为它是变动的。 例如一般税率,2008-200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法团为16.5% 法团以外的人士为15%。
而2018-201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实行两级制税率,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超出200万元的利润继续按16.5%徵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的,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为7.5%,超出200万元的利润则继续按15%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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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
个税已经从单一税制,变成了混合税制!可以说,个税的改革从未停止过!
在混合税制的情况下,部分收入就会加总在一起进行计算个税,其他的收入则会分开进行个税。
个税综合所得都包括哪些类型的收入,计算税款的公式是什么?
个税综合所得包括: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当然这四项收入只是在年度汇缴清算的时候,需要合并在一起计算个税,预缴时不需要合并。
计算公式=年度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综合所得-60000-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公式里面的专项扣除指的就是职工自己承担的“三险一金”;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购房利息以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主要是职工因为任职或者存在雇佣关系,而获得的收入。像职工给企业打工,企业发放的报酬就是我们最常见的工资薪金所得了。
其实,工资、薪金所得也是包括两个部分,即工资所得和薪金所得。工资主要指的是一线工人用自己的劳动换取的报酬;而薪金主要是管理人员,或社会公职人员获得的收入。
当然,从全球各国的普遍做法来看,对于这两项收入并没有进行更加详细的区分。一般都是作为一个共同体一起计算的。
需要注意的是,年度汇缴清算的时候,工资、薪金所得百分之百计入综合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动报酬所得,指的是个人因为独立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也可以理解为,个人在提供服务的时候,和接受服务的一方没有劳动合同或雇佣关系。
劳动报酬所得的内容还是很多的,像我们常见的录音、演出、会计、法律服务、代办服务、以及经济服务等劳务获得的收入。
其中,在进行年度汇缴清算的时候,劳动报酬的80%计入年度综合所得。这里需要和预缴的时候进行区别。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主要指,个人通过图书、报刊的发表或出版获得的收入。其实,稿酬所得是从劳务报酬里面分离出来的。
有能力出书,并发表文章的人毕竟是少数。同时按照实际情况来看,稿酬所得的适用范围还是挺小的。所以,才把这部分所得单独区别出来。
对于稿酬所得来说,在年度汇缴清算时不仅可以扣除20%的费用,还可以再减按70%。即稿酬所得实际计入综合所得只是全部所得的5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就是转让知识产权所得。常见的知识产权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非专利技术。
相对来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门槛还是很高的。当然,在自媒体时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已经变成了我们平常人获得收入的形式。
当然, 在我们计算综合所得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同样可以扣除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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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工程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钱
根据收入项目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一、综合所得项目,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综合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其中,综合所得项目包括四项,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别说明:综合所得项目,允许扣除每年6万元(每月5千不征税收入)及养老、幼儿抚养、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二、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特别说明:经营所得,指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
其中,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约定取得所得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纳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税,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