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所得税扣除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个人所得税扣除
大家知道,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试行,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目一共是9个,其中第1-4税目合称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计税方法与过去不同。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预缴、汇算清缴总体规定
1.单位支付工资薪金给个人,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法和以往基本一样,先按月扣除“减除费用”5000元,再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和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后,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并代扣代缴;
2.单位支付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给个人,应取得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按以前的税法规定,单位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对此并未明确,估计应由个人在年度终了自行汇算清缴;
3.个人的“综合所得”应在年终进行汇算清缴,税金多退少补。汇算清缴的义务,应属于个人自己,而不是其所服务的单位。汇算清缴的总体原则是,以个人全年综合所得,减掉扣除项目之后的余额,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计算出来的结果,扣除年中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如为正数,需补交个税;如为负数,则为应退个税。
二、扣除项目总结
税法规定的个人综合所得很好理解,大家不太理解和熟悉的,是扣除项目。我们把扣除项目相关的规定归纳、整理如下。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有关部门,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一定会陆续出台配套文件,对扣除项目进行规范。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一共是四类,分别是: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一)减除费用:
1.税法直接规定的固定减除费用为每年60000元(折合每月5000元),没有弹性空间;
2.有专家表示,以后个税“起征点”应是动态调整的。然而,税法已明文规定了每年的固定减除费用(起征点),所谓的动态调整将以修改法律的形式来体现,不太容易;
3.除减除费用之外,以往专门针对外籍个人、港澳台个人以及我国公民外出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所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被取消,此举废除了外籍个人在个税方面的超国民待遇,真正实现内外一致、中外一体。
(二)专项扣除:
1.专项扣除费用包括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即所谓的“三险一金”。“五险一金”中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无需负担,所以不包含在内;
2.独生子女补贴、高温补贴等一些数额较小的补贴,也属于专项扣除,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只是这些补贴数额较小,大家也不太重视;
3.税法还规定,专项扣除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由缴纳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实际上这个规定有些多余,因为税法已明文规定专项减除费用为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都不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而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等,都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等的范畴。
(三)专项附加扣除:
1.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个项目,这个范围是明确的、相对固定的;
2.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初步考虑将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
3.具体扣除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出台配套文件予以明确。据有关消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原则有三项,一是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二是个人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无需等待年终汇算清缴时再扣除;三是未扣专项附加扣除的,年终汇算清缴时可以退税。
(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则是为将来出现的、必要的扣除项目留下法律空间;
2.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此款规定,即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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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怎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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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并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报,真实性由纳税人个人负责。
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避税将会被记入纳税人信用记录,有关部门将实施联合惩戒。国家税务总局选取了杭州和石家庄作为全国试点,本文依据的是两地试运行实际操作。官方口径2023年1月1日后实际填报要求与此差异不大。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报要求及政策规定:
共8张表,按个人实际发生情况填报;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为必填项,如果有配偶,必填,表格灰底的不填,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完整的单位名称。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及填报要求:
【政策规定】学前教育+学历教育12000元/年/每个子女(1000元/月)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各扣50%;或其中一方10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填表要求】支出扣除项,只能选100%或50%。如果一方选100%的话,另一方就不用填写。
多子女的家庭,按照子女数量和定额标准的乘积计算扣除数额。子女在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均可填表申报扣除。受教育地点,可填写中国境内和境外。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及填报要求:
【政策规定】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4800元/年(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填报要求】已工作,接受在职学历教育的,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48个月),每年填表申报扣除。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填表申报扣除。(范围将由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填写具体的职业资格证信息。
会计继续教育是可视为非学历教育(试运行填报口径)。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选择其一填报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及填报要求:
【政策规定】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凭证】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填表要求】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中任何一方患病,均可填写。每人分别扣除。父母大病医疗支出不可以。
当年在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实际负担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且低于规定限额的部分,可以由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属于实际支付年度的扣除项,不可结转以后年度。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及填报要求:
【政策规定】本人或配偶,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偿还贷款期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凭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填表要求】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且适用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界定为首套房。
税局口径:首套房以银行房贷利率为准,不论是第几套房,但凡银行放款时认定为首套房利率的,就是首套房。
公司无界定义务,以职工申报为主。两人婚前各自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扣除,婚后两人组成家庭只能一人享受扣除。一人填报。
房贷的贷款期限最多填240个月,30年贷款仍旧填240个月(测试阶段填表要求)。
房子的具体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xxxxxx,精确到单元号。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及填报要求:
【政策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可以分别扣除。
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填报要求】住房租金扣除表中的租房协议,有合同编号要填写合同编号(住建部门备案的)。没有合同编号,填写“无”,可以享受扣除。
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有房,则不允许享受租金扣除。例如在杭州外县有房,则市区租房租金不可扣。例如杭州13个县区均属于第一档。
房东是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填房东的十八位身份证号码,是单位,填信用代码。证件类型填所租住房子产权证号(试运行口径)。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及填报要求:
【政策规定】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填报要求】非独生子女,每个纳税人的填报扣除金额不能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50%。
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就可以填表申报扣除。父母两人都过60岁,填写两人信息。
非独生子女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表。共同赡养人表格填写兄弟姐妹的信息,本人的信息不用重复填。独生的,不用填共同赡养人表格;
子女须填报本年度月扣除金额。扣除分配比例不需要在共同赡养人信息表中确定。
兄弟姐妹中有无工作或已退休不需要交个税情况,也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国籍是填写中国。养父母以及过继赡养,不允许扣除(试运行口径)。
配偶的父母不需要填写。
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尽快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
信息的真实性由纳税人个人负责。是否符合6项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的规定,职工个人自行判断。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职工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职工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
根据系统试运行政策口径,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证明资料,由职工留存备查。相关资料要保存五年;
公司受托代扣职工专项附加扣除,也得替职工保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五年。
【第3篇】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哪些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扣除主要包括四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区别如下:
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对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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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又新增一项,“婴幼儿照护费用”,你知道了吗?从以前的六项变成了七项。
“婴幼儿照护费用”是指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那么问题来了,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纳税人能不能扣除?要怎么扣除?多个子女的要怎么扣除?这些都成为了疑问,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些问题。
这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实实在在的福利,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国家鼓励“生三胎”,同时增加婴幼儿照护费用的税前扣除,有利于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从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到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赡养老人,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实现了纳税人各阶段支出全覆盖。
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了,你做了吗?截止6月30日,没做的赶紧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起来。
【第5篇】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从11月25日起,个人所得税app版本更新,“我要办税”频道新增“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二维码以录入相关扣除信息。
个税app再添功能:存入个人养老金最高可扣除12000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操作中注意到,多数用户在使用“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时,会先遇到app版本升级提示,需从原v1.8.6升版本升至v1.8.7才能开通这一功能。根据升级后的提示信息显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用户可以通过“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完成信息确认后导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可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阶段进行税前扣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相关数据来自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因此可能存在无法获得数据或数据不准确的情况,因此需要用户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确认。
与之前的个税附加扣除一样,如果用户录入了个人养老金缴费信息后,就可以在在“查询我的扣除信息”功能中查询到相关扣除信息。由于相关政策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因此相关查询目前也只包括2023年度的内容。根据现行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个人养老金有关个税政策今年起实施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本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据了解,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有专业人士介绍,虽然每年1.2万元的扣除金额看似不多,但如果个人应纳税所得正好在两档税率之间,还是能享受到一笔优惠的。比如,个人应纳税所得为31万元的话,税率为25%,应纳税45580元;如果扣除1.2万元,税率则变成20%,个人应纳税为42680元,一年就节税近3000元。据分析,如果当期个税税率高于3%,参加个人养老金的税收减免效果就比较明显,应税收入对应的个税税率越高,减税效果也越明显。
多部门信息交换,确保养老金涉税信息真实准确
针对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也将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据了解,此次税收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此次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我国个税税前扣除项目已达八项
随着“个人养老金扣除”功能开通,我国个税可税前扣除的项目再度扩容。此前,我国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7个项目都推出了税前扣除政策。
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是今年上半年推出的新政策,也是从今年1月份起实施。根据政策,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年最高额度为12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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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表
个人所得税=(应付工资-个税免征额-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为5000元(2023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每月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税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共七级。
月利率等于年利率除以12。
首期为1,末期为240(二十年),总期数数值上等于末期。
终值一般为零。
西方国家定义星期日为一周的第1天,星期六为第7天,故函数参数为1。
隐藏手机号还可以用left,right,mid,substitute等
数组公式需要在编辑状态下按组合键。
【第7篇】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年终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以及红利所得等等有关适用税率及预扣率的问题,是办理个税年终汇算过程中问题较多的。接下来有关“个税政策及2021新版个税税率表”,有需要参考学习的,可以收藏起来备用。特别是在办理2023年度个税年度汇算的人员,对应的税率及计算公式都有详细的介绍,快来瞅瞅!
个税政策及2021新版个税税率表
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2023年1月1日实施此规定。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都有对应的适用税率,这些是在计算税费时要清楚的。今天给大家重新整理了个税政策及2021新版个税税率表,不管是普通人员还是财务人员,在日常都是会用得到的。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个人所得税政策及最新个税税率表
一、综合所得税率表
二、经营所得税率表
三、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权使用费所得税率
四、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五、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标准
上述分享的有关“个税政策及最新个税税率表”的内容,到这就结束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8篇】个人所得税怎么扣除法
子女教育扣除低,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也就是说一个子女一年是12000,两个子女就是两万是。
第二扣除的时间是从子女三周岁起到教育结束,也就是说从学前教育到博士生都能报那
第三点国内国外教育都可以,境外教育要另外提供一系列的教育资料。
第四,扣除方式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双方分别扣除。
第五,变更扣除方式确认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也就是说,从1月1日到12月31日这个时间段继续教育扣除。
第一,针对对象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
第二,扣除方式。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一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是不能超过48个月的。
第三,资格证书如果是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应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四,两种定额扣除可以叠加扣除。你知道了吗?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
5、返佣费、居间费;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第9篇】恭喜!个人所得税再添一项扣除:每年可扣12000元!!
刚刚宣布!个人所得税新添一项扣除——个人养老金扣除!
国务院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个税app也针对个人养老金扣除更新了新版本。关于个人养老金,个人还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如何申报?一文带你读懂!
个人养老金12000元扣除限额
如何申报?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常用业务”—“管理”;
第二步:在“首页常用业务管理”中找到“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点击“+”,然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回到首页,“常用业务”板块下,已经添加上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模块,点击进入。
第四步:点击右上方“授权管理”。
第五步:点击“授权”,完成个人养老金的数据添加。
完成后,个人的养老金数据就已经同步到个税系统中,可以按时享受限额扣除了。
个人养老金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怎么参加?如何领取?一图看懂
官方解答
个人养老金常见问题
1、个人养老金和基本养老金有什么区别?
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缴纳的,且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参加,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2、什么是个人养老金投资?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3、个人养老金的参加范围是什么?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4、个人养老金缴费水平有上限吗?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5、个人养老金的制度模式是什么?
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6、如何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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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松讲税、央视新闻
【第10篇】关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公式是: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专项扣除是指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
今天重点聊一聊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01.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0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03.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0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0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0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第11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演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数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该项政策演变如下:
1、1996年,我国对国有、集体工业企业首次实施5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2、2003年开始,这一优惠政策扩围,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都相继纳入。
3、2008年随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逐步系统化和体系化。
4、2023年至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渐次扩大且核算申报不断简化。
5、2023年5月,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至75%。这意味着企业投入符合政策口径100万元研发费用,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基数时,扣除额从150万元提至175万元。
6、2023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这意味着企业投入符合政策口径100万元研发费用,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基数时,扣除额从175万元提至200万元。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企业创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今日,看到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这条优惠政策时,笔者想起了尘封多年的一件事情。早在2023年底的时候,接到当初任职公司领导交代的一项任务,帮助他起草一份“解决当前装备制造业发展有关困难及问题的建议”的报告。报告提出了装备制造业目前面临的几个方面的困难,并提出了装备制造业当前应解决的几个建议,其中一条就是“加大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对于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在现有150%的基础上提高到200%。并按照研发费用占销售额的百分比减免增值税纳税额。鼓励企业加快技术中心建设,促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发展。”装备制造业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从业人员收入低等,但又是制造的基础,中国想从制造大国转为制造强国,装备制造业必须是发展重中之重。现在国家对制造业企业增加加计扣除比例,在结构性减税中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制造业的高度重视。相信中国制造!
【第12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表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至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了7项!
7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具体政策要点是啥?
【第13篇】可以办理了!个人所得税优惠扣除,这样获取扣税凭证及二维码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之六
相关个税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
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获取“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指南
按照《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参加人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作为扣税依据。为方便参加人获取相关凭证信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个人养老金”服务专区,开通了【缴费凭证】服务。
获取“缴费凭证”具体流程: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ua=pc)
①点击服务列表这里的【缴费凭证查询打印】,系统会自动带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等个人信息。
②按格式要求输入缴存个人养老金的年月或年度,再点击右侧的【查询】
③点击右下方的【下载缴费凭证】
④下载获取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注:每月8日起,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下载上月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每年2月1日起,参加人可以查询下载上年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人养老金的个税扣除信息填报:
点击【我要办税】
再点击【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
选择【扫码录入】
按照提示,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系统提示完成所有步骤。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系列资料
05. 这种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04. 重要!填报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事项,须注意这项重大变化!
03. 图文:最新个税扣除优惠,这样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及二维码
02. 财政部最新文件:关于12个行业的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01.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重要事项
【第14篇】个人所得税扣除项
目前,我们的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从2023年1月1日起,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三险一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个税必须扣除的项目,其次还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1月1日期起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负担会进一步减轻。下面了解下具体项目的扣除额度: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也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婴幼儿照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那么,除了上述费用以及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外,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还有哪些项目可以扣除?
8、公益慈善捐赠支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对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允许按规定扣除。
9、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条第二项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纳税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年金,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允许按规定扣除。
10、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条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按照规定限额扣除。
11、试点地区商业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条款:“自2023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和条第二款项:“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对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支出,允许按照规定限额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四、个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2、其他项目税前扣除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这是小编汇总的一些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我们!
【第15篇】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
概述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增加至第七项,又可以省不少钱了,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内容。
内容
一、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三、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五、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扣除方式: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六、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扣除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2.《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总结
7项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帮您总结好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再次提醒还没有填报的朋友,记得将您符合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哦!(中税答疑)
【第16篇】个人所得税六项扣除
一、子女教育:你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支出,每个子女每月 扣除1000 元。
(一)详细解释
1.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2.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仅指j满 3 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二)操作指南:父母可选择 一方按标准的 100%扣除,也可选择双方各承担50%。(注税收筹划)
二、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 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一)详细解释
1.子女包括:一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扣除;二是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但个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 1000元。
2.被赡养人: 年满 60 岁的父母(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子女去世的前提下年满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操作指南:赡养人平均分配或者约定分配比例,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三、住房贷款利息:你自己或者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年限不得不超过 240 个月。
(一)详细解释:首套住房贷款,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二)操作指南
1.夫妻双方约定选择一方扣除。
2.夫妻双方婚前各有首套住房,可选择一套 100%扣除,也可各自分别承担50%扣除。
四、住房租金:工作地点没有自有住房支付的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1500/月,上述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月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800元/月。
操作指南:夫妻双方一方有住房,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选择一方进行扣除。
五、大病医疗:当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的部分,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 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操作指南:可以选择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扣除,也可分别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也一样。
六、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 400 元扣除,同一扣除时间不得超过4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