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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6

【导语】个人所得税纳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个人所得税纳税(16篇)

【第1篇】个人所得税纳税

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对个人的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解释比较复杂,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大多数就是每月发的公司要缴多少税的事情。

起征点的问题,2023年以前我们的起征点是3500元,就是月工资超过3500元就需要缴税,2023年后新的起征点变成了5000元了。

那么对月工资超过5000的如何征税呢?下面放一张大家看的最多的一张表:

月度个税税率表

大家看到这个表肯定有点迷糊的,那么小编就用最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如果月工资5000元及一下,这里指的是扣完五险一金后的金额,即到手金额(下同)。

这里没有超过起征点,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2.如果月工资6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是6000-5000=1000,处于第一档,纳税1000*3%=30元,月收入5000-8000以内均按照此方法计算。

3.如果月工资9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是9000-5000=4000,到达第二档,这个时候应纳税所得额4000分两个税率缴税,即3000*3%+1000*10%=190元,也可用速算扣除数计算:4000*10%-210=190元,月收入8000-17000按照次方法计算。

4.如果月工资2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是20000-5000=15000,到达第三档,这个时候应纳税所得额15000分三个税率缴税,即3000*3%+9000*10%+3000*20%=1590元,也可用速算扣除数计算:15000*20%-1410=1590元,月收入17000-30000按照次方法计算。

剩下的以此类推计算就可以了

对于缴纳个税还有个专项扣除的事项,专项扣除简单的理解就是把你的个税起征点拉高,专项扣除的项目比较多,大家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查看,

举个例子:你月收入20000元,专项扣除金额合计5000元,那么你应缴纳的个税是20000-5000-5000=10000元,应缴个税=3000*3%+7000*10%=790元,比未专项扣除前减少了1590-790=800元。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的月收入超过了100000元,那么你要缴多少个人所得税呢?评论区该我哦

【第2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体现,小编进行了一个细致的梳理,希望能有助于学习掌握。

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有几张申报表?

一共十张申报表,分别是: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二、本次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完善的报表共有几张,是哪几张申报表?原有报表仍有效的是哪张?

(一)完善的报表共四类七张,本次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以下报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

(二)原有申报表仍有效的是《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三、本次新增的申报表是哪几张?

新增了三张申报表,分别是:

1.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四、每张申报表适用范围各是什么?

(一)基础信息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注:本表配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写。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注意:自然人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填报本表;初次申报后,以后仅需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本表是配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填写的。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

2.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2.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六)《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七)《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注意:根据财税〔2019〕8号(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质是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但计算方法与常规采用“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不同)。

(一)其中股权转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其中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总结新个税申报表记忆导图:

【第3篇】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现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许多自然人都成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方式进行创业,所以这期小编简要介绍一下上述经营主体涉及的个税经营所得政策,仅供参考!

那首先要了解一个概念,那就是“经营所得”是什么?根据税法规定,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适应经营所得的主体有:日常中最常见的个体工商户;另外还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合伙人,因为‬这两类企业经常‬会‬认为‬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那经营所得怎么计算申报?政策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如果汇算清缴时,合伙企业有多个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这里需要关注的有两点:一个是,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如果‬没有综合所得(就是工资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一定‬要‬记得‬哦‬!另外一个是:如果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报‬完‬b表‬还‬不算‬汇算‬结束‬,还需要‬另‬报‬c表‬。

最后,我再展示下经营所得的适用税率表,方便大家使用。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第4篇】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1.怎么估算个人居住证积分分值?目前标准分值为多少?

答:请至“http://rsj.sh.gov.cn/(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下方—人社服务-积分管理-“积分模拟打分” 进行模拟打分。符合积分申办的标准分值为120分。

2.紧缺专业、高级工种有哪些?

答:紧缺专业目录: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bszn6.jsp

高级工种目录: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bszn7.jsp

3.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4.居住证积分政策出台之前,已办理过人才类居住证的人员是否需要重新计算居住证积分?

答:已办理过人才引进居住证的人员在居住证积分政策出台后,将默认已达到120分标准分值。

5.居住证积分有效期是多久?

答:居住证积分有效期正常情况下与居住证有效期一致,为期一年。居住证到期后,居住证积分失效。居住证续办后方可续办居住证积分。

6.居住证积分单位注册登记

答:一、申请前提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用人单位在http://rsj.sh.gov.cn/(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真实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持相关材料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介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

7.我们单位注册地在松江区,但是办公地点在徐汇区,是否可以至徐汇区或者其他区县办理积分事宜?

答:只能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报,不能在徐汇区或其他区县办理。

8.请问,介绍信上的办事人员与积分系统内单位联系人不是同一人,是否可以代替网上联系人至区人才中心办理积分事宜?持证人本人可以凭介绍信来帮自己办理居住证积分事宜么?

答:不能代替办理,必须由网上联系人来办理积分的相关事宜。如网上联系人已调岗或离职,不能至区人才中心现场办理,可将单位系统内的联系人修改或增加,“提交”完成后按照单位系统内红颜色的提示至人才中心窗口办理单位注册审核后,就可由新的网上联系人办理积分的相关业务。

持证人本人不可以凭介绍信为自己办理居住证积分,如持证人本人为网上联系人,则由其主管领导(也必须为网上联系人)或法人代表为其办理积分事宜。

9.我们单位信息有变动(例如联系人更换、法人更换、经营有效期更新、联系地址变动等),如何操作?

答:请先用单位账号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http://jzzjf.rsj.sh.gov.cn/jzzjf/),在系统右侧点击“修改单位信息”,修改所需变动的内容,修改完成点击“提交”按钮,然后按照单位系统内右上角显示的红颜色提示至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人才中心窗口办理单位注册变更审核事宜。只要单位系统内信息修改了都是无法进行任何积分相关操作的,必须携带“单位注册审核”的材料至区人才中心窗口办理审核后,方可正常办理积分的相关业务。

10.我已经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好《上海市居住证》,为什么无法在网上申报积分申请的信息?

答:申请人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后,10-15天内相关信息导入居住证积分系统后,方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网上申报积分申请信息。

11.请问首次积分申请,个人如何在网上申报相关信息?

答: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单位系统,在系统右侧点击“申请居住证积分”,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个人填写积分申请信息后,由通过注册审核单位的网上联系人审核其信息,并于3—5个工作日后由网上联系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区人才中心窗口。

12.我在外省市工作期间取得的技能证书能不能申请积分?

答:可以。但前提是外省市取得的技能证书必须先在本市申请职业技能复核,详细的操作方法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积分管理-办事指南-《关于居住证积分申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及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人员申请职业技能复核的操作办法 》: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bszn8.jsp复核通过后,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需与工种以及所聘岗位相符方可积分。

13.我是集体户口,只有个人信息页没有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怎么办?

答:集体户口的可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即可。

14.我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即将到期,是否还能办理居住证积分?

答: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但由于新办需要核定档案及学历,所以新办建议提供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劳动合同。

15.我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申请积分由哪家单位来办?是否需要提供派遣相关材料?

答:属于派遣性质的请由派遣公司办理,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单位与办理人的劳动合同、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注意劳动关系、社保缴费单位、报税单位均需保持一致方可办理。

16.我的学历并非是全日制毕业的,是网络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是否可以计算居住证积分?

答:学历原件送至市相关部门进行教育背景核实,核实通过后,就可计算积分。

17.我的学历是专升本取得的,是否只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答: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学历均需在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一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18.我的毕业证书是部队院校取得,是否可以计算居住证积分?

答:部队院校取得的证书须同时提供退伍证或军官证方可进行教育背景核实,核实通过后,可以计算居住证积分。

19.我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和缴纳社保的单位或交税单位不一致,可以办理居住证积分么?

答:不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缴税单位、缴纳社保单位均一致,方可办理居住证积分。

20.我通过业余学习获得了硕士及研究生学位,但没有学历证书,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积分?

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中提到的“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必须同时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方可积分,只有硕士学位无学历不能积分.

21.我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积分官网公布的紧缺专业目录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是否就可以加到紧缺专业的分数?

答: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分。

22.不同的居住证积分申请方式所对应的个人纳税要求?

答:政策要求:

1、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17)43号)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二)第三条:“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基数和年限由社保系统提供,个人免于提供)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2、税收证明的目的是验证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基数以及单位劳动合同等是否匹配问题。按照居住证管理办法,申请人社保基数和税收及合同单位必须一致,材料申请中也有相关选项。申请人予以确认并经单位审核无误才可申报。

申办积分实际要求:

1:(本科+学位)申请积分,需要提供最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

2:(本科无学位 或 以下学历 或 技能职称+多倍社保)申请积分,需要提供最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

3:(企业纳税+其他方式)申请积分,需要提供企业近连续3年税收纳税证明和完税证明。

注:

第1项 个税要求跟社保基数对应,对纳税基数无要求;

第2项 税额要求与社保基数比例对应(或者税额高于相应比例基数),否则不予计分;

第3项 必须与要求完全一致。

税单的获取方式:

(1)各区税务局大厅

(注意单位纳税机关区域的不同,不同单位纳税区域不同,只能到相应的地区税务局打印税单)用个人身份证直接打印个人所得税税单;

(2)登录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址:http://www.tax.sh.gov.cn/pub/

登录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个人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该网站上直接打印个人所得税税单。

23.已经申请过居住证积分且同住人配偶或子女共同享受积分待遇,现配偶想自己申请居住证积分,需要进行注销吗?

答:要先进行注销。持证人至居住证积分原受理点进行注销,需携带本人及配偶的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需注销子女,还需携带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4.如果忘记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的登录密码要怎么办?

答:单位联系人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单位密码)、个人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个人密码)至单位注册地的区人才中心窗口办理;

25.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变更单位?

答:1、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积分账户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2、基本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26.已经申请过居住证积分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个人,如何办理增加同住人?

答:如果申请人在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增加同住人,则需要单位人事至人才中心窗口办理,除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人事身份证、持证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

(一)增加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增加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27.我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遗失了怎么办?

答:你可以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单位账户申报页面或个人账户申报页面直接打印积分通知书,无需前往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8.首次积分申请,个人如何在网上申报相关信息?

答:登录“http://rsj.sh.gov.cn/”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积分管理-登录单位系统,在系统右侧点击“申请居住证积分”,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个人填写积分申请信息后,由通过注册审核单位的网上联系人审核其信息,并于3—5个工作日后由网上联系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区人才中心窗口。

29.请问已经申请过居住证积分但有效期已过的个人在变更单位后,如何在网上申报积分确认的信息?

答:申请人在签注完居住证等待大约10-15天后,用个人账号登录系统,修改就业信息一栏内的单位代码,系统将自动生成单位名称,完善个人积分申请信息并提交后,由新单位的网上联系人在积分单位账号内审核提交信息,线上申请居住证积分续办。

30.单位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给员工申请积分续签被退回,如何查看原因?

答:若显示“受理未通过”,单位人事可在系统右侧点击“通知”,再点击“退回”,即可查看退回原因及所需补充递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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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个人所得税纳税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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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个人所得税税种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是财会人的基础工作之一,需要填报大量的表格。那么,纳税申报常用的申报表格都有哪些呢?

今天,小编整理了2023年最新92份纳税申报表,会计人请收好,别在网上到处找了!

(文末领取电子版全套)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下为部分资料展示)

共8个报表,主要包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申报填写说明,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其相关说明等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2、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企业所得税(以下为部分资料截图)

1、公式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2023年12月修订)

2、2019修订完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带填表说明)

三、 消费税(以下为部分资料展示)

内含13个报表,分为不同行业的消费税纳税份报表以及相关的详细说明

1、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包含填表说明)

2、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四、 个人所得税

内涵15个报表,包含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等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部分截图)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部分截图)

......

5类共92套纳税申报表格,为了方便大家领取,小编已经打包好

文章篇幅有限,不能一一展示,资料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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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最新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适用本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当年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

1.手机号码: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箱: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三)纳税地点

居民个人根据任职受雇情况,在选项1和选项2之间选择其一,并填写相应信息。若居民个人逾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被指定主管税务机关的,无需填写本部分。

1.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勾选“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并填写相关信息。

(1)名称: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勾选“户籍所在地”的,填写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住址。勾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申领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没有申领居住证的,填写居民个人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填写支付或者实际负担综合所得的境内单位或个人所在地。

(四)申报类型

未曾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勾选“首次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但有误需要更正的,勾选“更正申报”。

(五)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1.第1行“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合计金额。

第1行=第2行+第3行+第4行+第5行。

2.第2~5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金额。

3.第6行“费用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6行=(第3行+第4行+第5行)×20%。

4.第7行“免税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

第7行=第8行+第9行。

5.第8行“稿酬所得免税部分”: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8行=第4行×(1-20%)×30%。

6.第9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除第8行以外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7.第10行“减除费用”:填写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

8.第11行“专项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1行=第12行+第13行+第14行+第15行。

9.第12~15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金额。

10.第16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第16行=第17行+第18行+第19行+第20行+第21行+第22行。

11.第17~22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12.第23行“其他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23行=第24行+第25行+第26行+第27行+第28行。

13.第24~28行“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其中,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填写税延养老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14.第29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15.第30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0行=第1行-第6行-第7行-第10行-第11行-第16行-第23行-第29行。

16.第31、32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7.第33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3行=第30行×第31行-第32行。

(六)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而按取得数月奖金计算缴税的,汇缴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笔数月奖金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1.第34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预判为非居民个人时取得的一笔数月奖金收入金额。

2.第35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3.第36、37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第38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8行=(第34行-第35行)×第36行-第37行。

(七)税额调整

1.第39行“综合所得收入调整额”: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办理的除第39行之前所填报内容之外的其他可以进行调整的综合所得收入的调整金额,并在“备注”栏说明调整的具体原因、计算方式等信息。

2.第40行“应纳税额调整额”: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综合所得收入后所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八)应补/退个人所得税计算

1.第41行“应纳税额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41行 = 第33行+第38行+第40行。

2.第42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3.第43行“已缴税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在本表中已填报的收入对应的已经缴纳或者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第44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44行=第41行-第42行-第43行。

(九)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

本部分由无住所居民个人填写。不是,则不填。

1.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填写纳税年度内,无住所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

2.已在中国境内居住年数:填写无住所居民个人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的年份数。其中,年份数自2023年(含)开始计算且不包含本纳税年度。

(十)退税申请

本部分由应补/退税额小于0且勾选“申请退税”的居民个人填写。

1.“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

2.“开户银行省份”: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

3.“银行账号”: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银行账号。

(十一)备注

填写居民个人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建议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本填表说明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第8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应纳税所得额

哈喽,大家好呀!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上一篇文章,小五跟大家介绍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本篇文章我们来看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知识。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用数学公式表述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表述和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有一定的区别。在纳税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还考虑了境外所得及有关税收优惠的影响,和上述计算公式并不完全相同。

(2)确认原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收入总额

从收入形式来看,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所得税法中企业的收入总额具体包括以下9种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中,收入总额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那么什么收入是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呢?限于篇幅有限,下篇小五单独为大家讲解这方面的知识。

今天我们学习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哪些?你都学会了吗?

下期预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如果想学习更多税务知识,请持续关注“51账房”

【第9篇】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0申报

当发现应补税较上一年度大幅度提高时,抵扣的6万为0的时候

个人所得税提醒: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不可重复扣除。如您需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填报,可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否则上述项目将默认为0。

专项扣除为0 了

出现这个问题,会导致应补税大幅提高,这个问题出现了补税是20000多。苦于在各平台查询解决方法,查了很多说的不对,不准确,我把我查到的正确方法发一下,方便更多这个问题的人搜索到,方便解决。

解决方法是:

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走入官网,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陆,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

申报查询

点击已完成和未完成

申报记录

点击作废按钮

作废按钮

完成后,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里重新申报个税,就是同去年一样正常补交或退税了

【第10篇】2023收入纳税清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温馨提示: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开始!在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前,清楚准确地掌握所属年度个人收入纳税情况非常重要。

2022

年度盘点

如何便捷地查到全年的收入纳税明细呢?快和小编一起跟着下方的教程操作起来吧!

1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或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安装。

2

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第一步

进入app首页,下滑页面,在【常用业务】下,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第二步

纳税记录年度自动选择【2023年】,选择所得类型后,可以清楚地看到2023年度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已申报收入和税额合计。

第三步

点击进入某一条收入明细可以查看详细信息,如对信息有异议,请及时与扣缴单位核实后,选择申诉。

- 申诉须知 -

在提交申诉之前,请先尝试联系扣缴义务人进行核实,并确保申诉情况属实。

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建议先与扣缴义务人核实:

1.您的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为您申报上月收入);

2.您与所在的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离职后扣缴义务人仍需为您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

3.您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是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利息、稿费、租金、中奖等收入;

4.被申诉扣缴单位变更名称;

5.被申诉扣缴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您学会了吗?赶快使用吧!

这一年努力的您一定收获满满,

新的一年更要信心足足哦!

来源:河南税务

【第11篇】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如下: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具体如下:

居民个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征税范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非居民个人:(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征税范围: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居民个人纳税人的界定,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同时实行居民个人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税收管辖权。居民个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在中国境内外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而非居民个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在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的是地域税收管辖权。

个人同时属于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对方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资料。

案例——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判断

约翰先生是英国居民,打算来中国居住9个月,本来的计划是2023年6月20日来中国并于2023年3月20日回英国。

解析

2023年度,约翰先生在中国居住了193天,达到了《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一个纳税年度居住满183天的条件,可以判定约翰为中国的居民个人,其不仅要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要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约翰先生推迟来中国的时间,计划2023年7月20日来中国并于2023年4月20日回英国,那么他将怎样缴納个人所得税?

解析:

约翰先生虽然在中国居住了9个月(即270天),但是2023年和2023年两个纳税年度都未居住满183天,可以判定约翰为中国的非居民个人,其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无须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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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在我国的存在范围很广,同时也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外出购买的很多商品都是个体工商户所售出的。然而在我国的相关经验的不管是个体还是企业都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其税种繁多,税率较大。

企业缴纳相应的税款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相应的税负压力,从而实现企业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也是属于企业的合法权利。

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要缴纳的税种中,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从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开取增值税普票是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意思是不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后附加税也是不需要缴纳的,这样个体工商户就剩下个人所得税,那个人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在35%,税负压力是极大的,该如何合法的减轻呢?

在税收洼地园区,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能享受核定征收,享受核定征收后个体工商户能较大程度上减轻在个人所得税上的税负压力,实现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

那在税收洼地园区能减轻多少个人所得税税负压力呢? 不同的税收洼地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首先要考虑到的就是园区内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减轻多少所得税税负压力,这才是享受核定征收的最终目的。

如在税收洼地园区重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能享受个人所得税0.75%的核定征收,极大地减轻所得税的税负压力。

想要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园区的招商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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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202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针对这一问题,小编就来和大家简单地聊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扣除数。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分为两种:当月工资未超过最低扣税标准,当月工资未超过最低扣税标准。例如:年终奖15000元,当月工资3000。奖金税为(15000-(3500-3000))×3%-0=435元。年终奖15000元,当月工资4500。奖金税为15000×3%-0=450元。

个人所得税怎么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怎么交税款

1、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3、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申报

1、首先进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自然人”选项。

2、点击”居民个人“选项

3、继续点击”税务登记“

4、最后点击你所需要的选项,

5、网上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

6、登录税网,上传模板,就可以申报了。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需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第14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

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应该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向哪里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自行申报是向户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吗?小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地点进行了梳理,用一张简洁的思维导图呈现给你,希望你能够喜欢。

【第15篇】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

个人所得税,又变了!税务局刚刚通知!6月1日起,最新最全的扣缴、计算和申报都按这个来!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0.6%?看到这个内容,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这个个人所得税包括的范围很广,不只是局限于大家所熟知的工资薪金。所以这个0.6%严格来说是征收率,是核定征收上的优惠政策。

据揭阳市税务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显示,2023年6月1日起(有效期5年,就是在2027年结束),将大幅度调低大部分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符合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适用。

那有人就不明白了,对核定征收收得率应该如何计算?

首先根据收入的总额和应税所得率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公式: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纳所得额)*应税所得率。

然后再用公式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即应纳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同时,公告还明确,调低自然人核定征收、经营所得的个税核定征收率。例如批发业、零售业等,个税征收率直接降低到0.6%,具体请参考下图:

不止揭阳市有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具体执行政策,比如成都,对于定期定额的个体户,一般会给一个核定经营额,个税和增值税都能用到,以及一个附征率,二者相乘,就能算出个税的税额。如下图所示: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核定征收收入诱惑力比较大,但并不是什么企业都可以实行核定征收的。

以个体户为例。目前个体户多数实行的是定期定额征收,这并不意味着成立了个体户就可以定期定额核定。这种一般都是对于规模较小、达不到记账标准、难以查账的个体户才会有定期定额征收。

那假如你是定期定额的个体户,只需要知道自己的核定额以及当地的免税政策,就能和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交哪些税、交多少税了。

总结:国家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虽然大家不是财务,但是一定要有税收意识。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评论、关注小编!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第16篇】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人”,他是由一个企业组成的,企业类型合并起来简称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小编希望大家不要搞混了。一般来说小规模独资企业缴纳的不是个人所得税,而是缴纳企业所得税。很多人都不了解企业所得税缴纳比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出一份详细的资料,如果对您有帮助,点个关注支持支持。

一、核定税率

经小纳税人批准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应缴纳所得税=总收入*税收批准的应税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各行业5%至15%。第四条政策规定,由2023年开始实施,缴纳税务的政府机构应当通过实地了解企业纳税人的日常条件,实行对该企业核定征收税务。进行核定应税所得税税率或者核定所得税额。

二核定征收税率明细讲解

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审计来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有相应的财务人员和健全的账户是基本要求。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应将其作为应税所得额,包括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成本、费用、税收和损失后的余额。例如,2023年某公司扣除上述费用等税收余额为120万元,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如下:100*5%+20*10%=5+2=7万元。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比例基本上也就是这样了,大家

不要想着逃税、漏税等骚操作,近期国家严查,如果还有不了解的话,可以联系小编获取更加详细的资料。

个人所得税纳税(16篇)

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对个人的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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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纳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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