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所得税最新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最新,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个人所得税最新
目前国家根据工资收入情况,达到起征点是要进行收税的。个人所得税率是由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计算而出。个税免征额由以前的3500元提高到现在的5000元,也就是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按5000元1个月,按相应的缴纳办理进行征收计算,现在我国所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
2023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个税税率为:
薪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税率为0%;
薪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
薪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税率为10%;
薪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税率为20%;
薪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税率为25%;
薪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0%;
薪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5%;
薪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税率为45%;
个人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扣缴制,由企业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先到地税局办理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然后在发放工资前,由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出每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减免政策中免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哪些?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4、保险赔款;
5、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8、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9、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总结:中国国家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虽然不是财务,但一定要有财税意识。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评论、关注小编!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第2篇】济南个人所得税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继5月22日济南市公布房地产调控政策适度调整后,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济南市将再增加三项新举措,自5月24日起实施。具体为:
一是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本市户籍家庭, 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本市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
二是优化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三是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40%。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30%。
【第3篇】南京个人所得税税率
最近楼市政策频出。一向作为“风向标”的深圳也有动作了——“豪宅税”的标准将有新的调整!
01
深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确认,从2023年11月11日起,普通住宅的标准不再有价格的规定,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的房子均为为普通住宅。这意味着满两年的二手房或可免征增值税。
那么,什么是深圳豪宅税?
一般来说,我们听到豪宅,一般会认为是大面积、高单价、内部设施奢华、居住环境优越,那些大富大贵阶层能够购置的屋业。
但在深圳,有另外的标准。
2023年,深圳普通住房标准出台,以房屋总价作为衡量标准,总价在红线以上的住房都将按照豪宅的标准交税。
原豪宅税征收标准:
罗湖区每套总价390万元及以上;
福田区每套总价470万元及以上;
南山区每套总价490万元及以上;
盐田区每套总价330万元及以上;
宝安区每套总价360万元及以上;
龙华新区每套总价320万元及以上;
龙岗区每套总价280万元及以上;
光明新区每套总价250万元及以上;
坪山新区每套总价200万元及以上;
大鹏新区每套总价230万元及以上。
凡交易符合以上条件的二手房,都当做豪宅处理,要交5.6%的豪宅税。
但随着深圳房价的上涨,这条豪宅线早已不符合现状。
新标准取消了价格红线,只以面积作为征收标准。144平以上的房屋才算是豪宅,需要多交豪宅税。那么对于普通人而言能省多少钱呢?
以南山为例:之前一套120平米,市场价1000万,原价300万的房子。按照之前南山高于490万满两年的要缴差额增值税,增值税大约要缴37万左右,按照新的144平米以下满两年免征增值税,就可以免征37万增值税。
新政前:
新政后:
图源:乐有家
02
标准调整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降低老百姓尤其是刚需的购房成本考虑。
因为目前很多小户型的总价就超过了豪宅税标准,让很多几十平方米的蜗居被豪宅,从而承担一笔不小的豪宅税,显然不利于满足刚需的购房需求。
另一方面,卖方也会觉得这个利好自己也要分享,可能会对房价提高有影响。对整个二手房交易起到了更有利的成交,税费减少了,购房门槛同时也降低了。
资深财经作家刘晓博认为,新政对深圳的二手房市场能起到活跃的作用,新房供不应求的局面会有所缓解。但同时也会催生更多的换房需求。所以,抢购新房的压力仍然较大。
而由于二手房活跃度增加,政府的总税收反而可能会上升,不会因为减税而下降。
由于深圳住房自有率极低,再加上有严格限购。所以,这次楼市的大利好主要释放给了刚需、改善型需求家庭,会带来一系列增量内需。买房、换房之后,紧接着就是装修、买家具、买家电等。所以,这对于深圳稳增长有正面作用。
南京资深地产评论员尹霄飞也认为,扩大新房二手房换手率,增加以房换房人群的比例,客观上增加了新房的需求量,可以很好的活跃市场。
03
作为对比,南京在很早之前就取消了通过总价红线和面积红线来划分税费的规则。
2008年,南京市房管局宣布调整高档房的认定标准,取消价格限制,凡是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容积率在1.0以上的就算是普通房,只需交纳2%的契税。
2023年,南京又继续取消了以面积为界限的税费标准。目前南京购买商品房的税率如下表:
南京资深地产评论员尹霄飞认为,目前南京的税费政策是比较科学的。根据房主手里的套数,换房频率越多,就会相应的增加税率,对于防止炒房、真正惠及刚需而言,这个手段是比较合理的。
【第4篇】个体户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开店并不是不交税,而是没有达到纳税的起征点。个人一般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个人(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税金主要取决于应税收入总额。多数情况下,个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很小,营业收入很低,低于缴纳税金起征点,并享受税收优惠而免征税金。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含个人)经营取得的各种收入都需要交纳税金。个人(个体工商户)开店是需要交纳税款的,但是由于个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所处的行业、所处的环境和地段、取得的营业收入金额大小的不同,其应缴纳的税金也是不同的。而没有缴纳税金的个人门店,多数情况下是经营收入低于起征点,或享受了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个体工商户)门店主要缴纳的是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和附加税。个人(个体工商户)门店,由于经营规模比较小,年应税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则一般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营改增通知”规定,个人(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
增值税起征点为,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至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至500元。当个人(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低于起征点可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不用缴税。
按照税法规定,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另外,采用5%征收率,既不能满足财税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的个人(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45万元的部分,免征增值税。
个人(个体工商户)门店没有缴纳增值税,一方面是年应税销售额低于500万元,且不能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不能提供相关纳税资料,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另一方面是应税销售额低于起征点,并享受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使得个人(个体工商户)门店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二、个人所得税。个人(个体工商户)经营中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实中,由于个人(个体工商户)门店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资料,且经营规模比较小,收入很低,甚至经营亏损。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税务机关一般会对个人(个体工商户)门店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办法,即按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处的区域、地段、使用面积等核定一个月或一个季度需要交纳税款的金额(含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并且税额很小,在50万元至500元之间,甚至是零税额(各地执行的标准是不同的)。
另外,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经营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应该说,国家对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减税降费方面的力度很大,那么,个人(个体工商户)门店由于应税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以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就不需要纳税了。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个人(个体工商户)门店不需要缴纳税金,但还是需要按照规定的征期进行纳税申报。
总之,个人门店不是不需要交税,而是没有达到起征点,或是享受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个人门店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的税金。但不交税还是需要进行纳税申报的。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8月17日
【第5篇】个人所得税退税操作流程
2023年三月份到了,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候了。我在2023年也扣了一部分。我于3月一日昨天申请的,现在还在审核当中,估计明天就到账啦。下面我说说具体的步骤。
首先手机上下载一个个人所得税app。
打开app里面点击
进去之后查看一下个人信息
如果你的年收入六万以下都可以无条件退税,够了六万就要申报了,比如你的父母需要赡养,子女上学,租房,等扣除了在退税。
添加完信息,添加银行卡就行了
其实也挺简单的。往年我不会操作,就没有退过。今年我分享出来让广大的农民工兄弟都可以退税。毕竟每一分钱都是我们付出劳动成果得来的,虽然不多也是我们的一笔收入。这也是国家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我在这里还想说的就是,有的公司本来没有给我们打过钱,不知道从哪里获得的我们的个人信息,账面上却有他的打款信息。还有的公司本来没有挣那么多钱,账面上无缘无故的多出来很多,为的是他们做假账用。我认为必须要毫不留情的予以举报。
【第6篇】工资多钱交个人所得税
从2023年1月开始,新个税实施后,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或劳务)所得,如何纳税?
一、个人在一处取得工资,在其他地方再取得劳动报酬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从法律层面上都是允许从两处及以上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按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能否同时与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正常的情况下,一个劳动者一般只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有时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此时的两个劳动关系是都有效还是第一个有效亦或是均无效呢,就此问题,做以下法律分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见,符合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只要使用了劳动者的劳动力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不论劳动者在此之前是否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的规定。
根据此条规定进一步可以确认:只要是对本单位工作任务不造成严重影响或用人单位不反对兼职的,双重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82号 )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从另一处劳动报酬,既可以是“工资薪金所得”,也可以是“劳务报酬所得”,看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可见,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劳动报酬,组合可能包括: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劳务报酬;
二、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劳动报酬,采用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哪种税负更低?
目前工资薪金所得及劳务报酬所得,汇算清缴时都纳入综合所得,但劳务报酬是打八折计入综合所得(扣除20%费用),所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通常来说,税法更低。
当然,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个税预扣预缴的算法不同,在发放报酬时,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缴可能会更多一些。
另外,劳务报酬所得,还涉及到增值税问题,超过个人劳务增值税起征点的话,需要缴纳增值税,并到税务局要代开发票,相对会比较麻烦些。
三、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扣缴个税及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一)居民个人
对于居民个人而言,2023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但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具体来说,对于居民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发金额)扣除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余额超过6万元;
2、个人除了有工资所得外,还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上述全部所得年收入额扣除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在各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多列支扣除金额(如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导致多扣),需要汇算清缴时补税;
4、纳税年度内,由于取得符合要求的资格证书、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超过了限定标准等情形,需要汇算清缴时退税。
(二)非居民个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的规定,对于非居民个人而言,2023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点击右上角“+关注”,每天及时获取实用好文章!
「理个税」提供最新最专业个税资讯及筹划与综合管理服务。
【第7篇】房产个人所得税最新规定
最新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其中,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四、个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文件或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5〕64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5〕351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第二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三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27号);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二条;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
(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三条;
(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1项、第2项;
(十)《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第一条第(二)项第3点第二段;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第二条。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6月13日
【第8篇】如何计算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呢?
个人收入所得税计算方法:
1、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案例:
张三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应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元)=12000-1100-5000=590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9篇】十三个月工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有以下财税特征:
一、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对于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没有特殊限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与有限公司等企业主体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其准入门槛在法律层面是一致的。
三、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而由投资人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收付款项;而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且要保持资金独立性,不可与投资人财产混同。
四、无法转让、不能对外投资
个体工商户无法转让,只能注销;也不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五、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
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
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六、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如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七、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残保金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无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八、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与其投资的个体工商户之间的房产、土地的权属转移免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九、个体工商户业主取得的收入是“经营所得”,不是“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哪些支出不能在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税款;(二)税收滞纳金;(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十一、个体工商户无法区分生产经营的个人家庭费用,如何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十二、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十三、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
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十四、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年度汇算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十五、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还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自2023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来源:建筑财税频道、 西藏税务
【第10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无法申报
问:为什么我在做增值税申报的时候没办法进行抵扣申报?
答:别急别急,你先看看你在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对勾选的发票清册进行确认签名了吗?
问:可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扫描认证的,也要做这个操作吗?
答:是的哦!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后,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抵扣勾选模块增加了确认签名操作。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和扫描认证仪认证发票的纳税人,也需要在抵扣申报前对当前属期勾选的发票清册进行确认签名。
问:那要如何进行确认签名的操作?
答:
1、首先,您需要提前准备好您的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和扫描认证仪认证的发票,在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会被默认勾选为“抵扣用途”。您需要选择工具栏“抵扣勾选”项目下的抵扣勾选统计页面,在弹出的页面右方点击“确认签名”按钮。
2、在点击“确认签名”按钮后,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对话框“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点击提示信息对话框中“确定”按钮。
3、系统会要求您再次输入证书密码(需要插盘)进行用户身份的再次确认。输入正确的证书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完成上面三个步骤后,您就可以顺利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啦!
原来是这样,你学会了吗?
【第11篇】微信查个人所得税
给员工发工资,我想这对财务来说并不陌生,但就在最近某地方税务局发布了一则文件关于企业违规进行处罚,原因是该企业在给员工发放工资与支付劳动报酬的时候,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在收到税务局通知之后,也并没有进行整改,被稽查定为偷逃个人所得税,最后被处罚罚金84.5万元。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财税实务操作分享、可以点击关注+小编,紧跟政策,每日更新。
另一个案件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
根据这两个案件的被罚就严查程度可知,2023年税务局有可能会重点关注个人所得税这方面,涉及到个人的各个方面企业都需要注意。
以下就是小编为大家汇编的9大微信、支付宝、工资私人账户收付款的风险点,必须注意!提高警惕!
涉嫌虚开发票
通过私人账户、支付宝、微信收付款,就容易造成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的情况,有涉嫌“虚开发票 ”的风险。容易被税务稽查。
增值税无法抵扣
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可能被税务局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
注意:微信、支付宝发红包有时也是要缴纳个税的
可能被税局核定,缴纳20%的个税
公司管理混乱,账目不清晰,不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
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
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容易被银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企业税负重,进行一定的税务筹划、节税方案是可取的,但是运用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节税方式,是不行的。那就是给自个装上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爆,被税务稽查。
对于企业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税负过重难题,要如何的解决呢?可以享受的政策是什么呢?要如何操作呢?
地方性财政补贴政策
目前在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根据地都有国家大力支持、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主要是通过注册园区的方式,以个体户或个独的名义,在地方园区进行实际上的经济业务,享受地方政府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个税核定只需要0.5%,免缴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个税等高达45%的税负。
同时,还能享受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8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给予扶持奖励;
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评论、关注小编。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第12篇】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一周税》公众号,政策早知道,纳税早筹划!
今年已经到了年底了,年底的一两个月正是企业最忙碌的时候,一方面一年的经营接近尾声,面临大量回款,企业需要汇算经营成果,老板、股东也要在年底分红;另外一方面企业年底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正是财税核算最忙的时候。
为什么年底企业都在“找票”?企业的成本票、进项发票都是可以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进行抵扣的。
增值税=(销项-进项)*增值税税率
所得税=(收入-成本)*所得税税率
一旦企业支出了成本费用,但是没有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那么企业在财会记账的时候就会出现“成本缺口”,这部分“没有发票的成本”就不能再纳税的时候做抵扣,那么,企业的纳税额就会比实际情况高出许多。
税费也是企业的成本,成本高了,企业的实际利润就低了,所以在年底企业可以如何解决缺票问题,做好纳税筹划呢?其实不需要虚开发票、不需要买卖发票,成立个体工商户就能够合理合规地减轻税收压力。
2023年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0.75%,重庆、山东、河南等经济开发园区可以申请个税核定,个体户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个体工商户对于企业来说,申请注册更简单,没有分红个税。
移步《一周税》获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更多信息~
【第13篇】多少钱扣个人所得税
最近网上各大网红偷逃税闹得风风雨雨,个人所得税一下子成了热点,有不少小伙伴吃瓜之余,心底也犯嘀咕,究竟收入多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六万元!
由于在2023年cpa的《税法》的考试教材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内容足有104页,当年小编听网课老师讲了四五遍,耗时将近一个月[泣不成声],在此不做长篇大论,只围绕标准——六万元,做简单叙述个人所得税,如有疏漏,还望海涵。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一共九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个人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前四项是单项预缴(每月或每次缴纳),年末合计综合申报(四项合一算总账),后五项是单项计算预缴,单项年末申报。
六万元,是简单指一个人从每年公历1月1号到12月31号,全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个人专利、非专利技术)四项收入的合计数。 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小伙伴,可以放心了,你没有机会偷逃税[笑哭](小编也没达到)!
也有人说自己的四项综合所得合计已经超过六万元(羡慕),每月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怎么年底还要汇算清缴?稀里糊涂找了税务公司,帮忙汇算清缴,结果税务局又给退了几百块,这究竟是缴还是退?直接上干货!
居民个人综合申报计算公式:
全年收入额=年工资薪金、奖金加班补助等+(年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所得×80%×7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额—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应交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级数的适用税率—对应级数速算扣除数
注释:国家对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打80%,稿酬特许权打56%,是鼓励大家在工作之余,搞创收[奸笑]
专项扣除的 是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六项(第四第五项只能选其一)
⑴子女教育(每个上学子女一人一年抵扣12000,鼓励多生育)
⑵本人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年抵扣4800元,职业资格教育考一个证3600元)
⑶大病医疗,扣除医保后,个人负担大于15000元,小于八万,中间的部分可扣减
⑷首套房住房贷款(每年每家12000元,最长可扣20年)
⑸住房租金(根据所在市人口数量,规定四档18000或15000或13200或9000)
⑹赡养60岁老人(独生子女每年24000;有兄弟姐妹的,合分24000,多人分摊的,每人不得超12000)
看懂了这四项的计算,90%以上的人就可以自己计算自己年终的综合所得税了
某人问:完了吗?
小编:没有,才讲了一半,还要继续吗?
某人:后面的重要吗?
小编:对于个人有财产卖、有财产租赁、有个人独资企业、有公司分红、有彩票中奖的人,挺重要!
某人:那你有吗?[抠鼻]
小编:没有![泣不成声]
某人:没有你还讲什么,滚吧!
小编撤了!
…………许久
某人:小编,你回来!我中彩票!!中彩票了!!!把彩票的事给我说完!
小编:好嘞!
个人取得的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全额按“偶然所得”计征。
个人购买的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不超10000元(含1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全额按“偶然所得”计征个人
公式:应纳税额=偶然所得收入×20%
注释:一般福彩都会把所要缴纳的奖金个税提前扣下,帮你代扣代缴,拿到的都是税后奖金[微笑]
小手一抖,点赞!转发!收藏!!!
【第14篇】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3年1月1月新修订的个税法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由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还可以减去6项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工资大于5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小于5000元则不需要缴纳。
2023年5000起征点个税表如下:
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如下:
1、子女教育每个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一年可扣除12000元。
2、继续教育每个月扣除标准为400元,一年可扣除4800元,若是进行技能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教育一年可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一年最高可扣除600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每个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一年可扣除12000元,若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选择一方来扣除。
5、住房租金每个月扣除标准是1500元、1000元和800元,扣除金额需要根据城市而定。
6、赡养老人每个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一年可扣除24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共同赡养老人,子女平均扣除,赡养老人年龄需要在60周岁及以上。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得知,国税总局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对亟待执行的2023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和非居民个人的代扣代缴等问题的相关征管操作办法进行了明确。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汇总的2023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以及预扣率表,赶快收藏起来吧!了解、学习更多会计知识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关注帅创会计网站。
【第15篇】企业分红个人所得税
问题:自然人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分红,一定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吗?
结论:不一定!
情形一:
不一定的。比如自然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一定要注意投资期限,期限不同税负也不一样。
参考政策:
1、《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2023年第78号公告《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情形二:
自然人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分红,不一定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
比如外籍个人股东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但是要注意对于双重身份的,税务机关会按中国居民纳税人处理,不予免税。还要注意利用内籍股东变为外籍股东身份的纳税筹划个税的方式是行不通的。
参考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2、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006年修订)商务部 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10号 第五十八条规定:“境内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变更国籍的,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性质。”
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出资者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公民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后回国投资举办企业,参照执行现行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中国公民在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前在境内投资举办的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
提示:
1、对于外籍人从内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不适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2、华侨、港澳台同胞可以参照适用财税字[1994]20号文件的规定,其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享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企业的内资性质不因股东的国籍变更而改变,内资企业仍然是内资企业。因此,内资企业自然人股东变更为外籍人后,取得的分红仍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优惠。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第16篇】实物福利个人所得税
今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端午节(中国,韩国,日本,越南,新加坡山川各异,风月同天),吃粽子是这个节日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应的,作为一项福利,单位给员工发粽子、咸鸭蛋等实物福利也是很多单位的例行工作内容。
类似的情形还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会在春节给员工发一些食品等实物福利、元宵节会给员工发元宵等实物福利、中秋节会给员工发月饼水果等实物福利、三八美女节会给员工发美容用品等实物福利,发放实物福利,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爱,满足了员工的物质需求,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的一个重要举措。
不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员工从所任职单位取得的上述非货币所得,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由所任职单位在发放时预扣预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是有的外行人士所说的“月饼税”、“粽子税”。
考虑到上述福利的初衷,个人建议:员工从任职单位取得的非货币福利,在一定标准内应免征个人所得税。如可规定: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从所任职单位取得的实物福利,不超过2000元部分(可参照工会规定的节日慰问品的标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实物福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这样规定,一是可以降低征纳成本。上述实物福利,金额小,非常零碎,计算申报都很麻烦,规定免征额后,企业发放的实物福利只要不超过规定标准,无须计算、申报,可以减轻企业申报工作量。二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向员工发放福利,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这也是税收杠杆作用的一个良好体现。
——你的每一次转发都是一粒沙,为实物福利聚成标准内免税的撒哈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