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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16篇)

发布时间:2024-10-16 11:22:02 查看人数:44

【导语】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16篇)

【第1篇】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

个人所得税,又变了!税务局刚刚通知!6月1日起,最新最全的扣缴、计算和申报都按这个来!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0.6%?看到这个内容,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这个个人所得税包括的范围很广,不只是局限于大家所熟知的工资薪金。所以这个0.6%严格来说是征收率,是核定征收上的优惠政策。

据揭阳市税务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显示,2023年6月1日起(有效期5年,就是在2027年结束),将大幅度调低大部分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符合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适用。

那有人就不明白了,对核定征收收得率应该如何计算?

首先根据收入的总额和应税所得率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公式: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纳所得额)*应税所得率。

然后再用公式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即应纳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同时,公告还明确,调低自然人核定征收、经营所得的个税核定征收率。例如批发业、零售业等,个税征收率直接降低到0.6%,具体请参考下图:

不止揭阳市有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具体执行政策,比如成都,对于定期定额的个体户,一般会给一个核定经营额,个税和增值税都能用到,以及一个附征率,二者相乘,就能算出个税的税额。如下图所示: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核定征收收入诱惑力比较大,但并不是什么企业都可以实行核定征收的。

以个体户为例。目前个体户多数实行的是定期定额征收,这并不意味着成立了个体户就可以定期定额核定。这种一般都是对于规模较小、达不到记账标准、难以查账的个体户才会有定期定额征收。

那假如你是定期定额的个体户,只需要知道自己的核定额以及当地的免税政策,就能和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交哪些税、交多少税了。

总结:国家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虽然大家不是财务,但是一定要有税收意识。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评论、关注小编!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第2篇】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现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许多自然人都成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方式进行创业,所以这期小编简要介绍一下上述经营主体涉及的个税经营所得政策,仅供参考!

那首先要了解一个概念,那就是“经营所得”是什么?根据税法规定,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适应经营所得的主体有:日常中最常见的个体工商户;另外还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合伙人,因为‬这两类企业经常‬会‬认为‬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那经营所得怎么计算申报?政策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如果汇算清缴时,合伙企业有多个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这里需要关注的有两点:一个是,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如果‬没有综合所得(就是工资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一定‬要‬记得‬哦‬!另外一个是:如果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报‬完‬b表‬还‬不算‬汇算‬结束‬,还需要‬另‬报‬c表‬。

最后,我再展示下经营所得的适用税率表,方便大家使用。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第3篇】个人所得税纳税

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对个人的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解释比较复杂,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大多数就是每月发的公司要缴多少税的事情。

起征点的问题,2023年以前我们的起征点是3500元,就是月工资超过3500元就需要缴税,2023年后新的起征点变成了5000元了。

那么对月工资超过5000的如何征税呢?下面放一张大家看的最多的一张表:

月度个税税率表

大家看到这个表肯定有点迷糊的,那么小编就用最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如果月工资5000元及一下,这里指的是扣完五险一金后的金额,即到手金额(下同)。

这里没有超过起征点,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2.如果月工资6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是6000-5000=1000,处于第一档,纳税1000*3%=30元,月收入5000-8000以内均按照此方法计算。

3.如果月工资9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是9000-5000=4000,到达第二档,这个时候应纳税所得额4000分两个税率缴税,即3000*3%+1000*10%=190元,也可用速算扣除数计算:4000*10%-210=190元,月收入8000-17000按照次方法计算。

4.如果月工资2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是20000-5000=15000,到达第三档,这个时候应纳税所得额15000分三个税率缴税,即3000*3%+9000*10%+3000*20%=1590元,也可用速算扣除数计算:15000*20%-1410=1590元,月收入17000-30000按照次方法计算。

剩下的以此类推计算就可以了

对于缴纳个税还有个专项扣除的事项,专项扣除简单的理解就是把你的个税起征点拉高,专项扣除的项目比较多,大家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查看,

举个例子:你月收入20000元,专项扣除金额合计5000元,那么你应缴纳的个税是20000-5000-5000=10000元,应缴个税=3000*3%+7000*10%=790元,比未专项扣除前减少了1590-790=800元。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的月收入超过了100000元,那么你要缴多少个人所得税呢?评论区该我哦

【第4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3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答: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2023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初设阶段。1986年,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在个人所得税初始征收阶段,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是不可能达到征收标准的,所以个人所得税被俗称为“富人税”。

2006年,国家提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个税”政策,因为在当时,年入12万元以上俨然已是高收入群体,必须纳入税局的重点监控范围,所以只要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无论是否需要补税,都需要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自已的所有明细所得。这里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但是,随着老百姓收入的提高,虽然免征额从最初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到3500元,再到现在的5000元,征收人数却在不断的增加,个人所得税不再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是老百姓的生活日常了。特别是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自行申报的规定悄然把“12万元申报”进行了删除,所以,自2023年开始,轰轰烈烈的12万元申报悄然终止。2023年6月底前,除了需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情况,比如两处取得工资、薪金,还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其他人群在2023年已经不用再为2023年的12万元所得自行申报了。

但是在2023年,自行申报的人群并不会就此减少。随着2019新个税的实施,存在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情况的增多,诸多纳税人仍然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

新个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小何说: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四项。

情况一:如果职工个人单独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其他三项所得,那么一般来说,单位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款和职工个人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应该是一样的。这种情况下,职工个人不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汇算清缴。

情况二:如果职工个人虽然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其他三项所得,但是单位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款和职工个人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款有差异。这种情况下,职工个人需要在次年到税务部门进行汇算清缴,申请退(补)税。比如职工个人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比如职工个人前几个月工资崎高,交了个人所得税,到后几个月收入很低,导致累计应缴税额小于已扣税额;比如职工个人不愿意将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填报给单位,选择了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比如职工个人在2023年发生了大病支出,同样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

情况三:如果职工个人不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还有其他三项所得中的一项或几项,那么一般来说,扣缴义务人按照预扣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款和职工个人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款肯定是不一样的。这种情况下,职工个人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小何说:比如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属于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需要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小何说:比如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单位没有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则需要自行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四)取得境外所得;

小何说:这个与原来规定是一样的,居民个人如果取得来源于增外的所得,需要就此境外收入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小何说:新规定。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小何说:非居民个人没有综合所得一说,如果非居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于扣缴单位各自按规定扣缴申报,导致个人将两处收入合并计算的税款与扣缴单位各自扣缴的税款存在差额,必然存在多退少补问题,所以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总体来说,自行申报是为了退(补)税款,对于多缴税的个人,通过自行申报可以申请退税。对于少缴税的个人,通过自行申报减少税收风险。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个人聘请事务所或专业人员代理申报将成为常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成为每个人不可回避的公民义务。

【第5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如果纳税人有两处以上的经营所得,可以选择在一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但是c表不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只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习惯了填报b表的纳税人,在填写c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名下有分企业的老板分别办理汇算清缴和集中办理的区别:

假设老板名下有两家企业,两家企业的经营所得肯定是不同的。在对来源于a企业的经营所得进行纳税申报时,在计算出a企业的经营所得及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35%的税率,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对于所在地不同的另一家b分公司,采取和a公司相同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但是要在b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但是假如老板打算把两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那么他应该在2023年3月31日前选择a企业或者b企业所在地中的一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经营所得c表应该如何填写?

我们首先进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在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在页面上方导引栏,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正确的申报年度并点击确定。

系统会自动出现纳税人名下的投资单位信息,确认其税收优惠等各项信息无误后,系统会自动帮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额。

关于有多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6篇】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15.6 王某为某企业员工,2023年发生了如下经济行为:

(1)王某每月扣除社保、公积金之后的工资为10 000元,不适用专项附加扣除。此外王某单位依照国家标准为王某办理了企业年金,每月单位缴存金额800元。

(2)3月取得该企业年金计划分配的上年度投资收益2 000元,并计入王某的年金个人账户。

(3)5月购买福利彩票中奖100万元,当场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向教育福利事业捐款10万元并取得相关捐赠票据。王某选择在本次中奖所得中直接扣除。

(4)7月因持有2023年2月10日购买的某a股上市公司股票35 000股,取得该公司2023年度分红6 000元;8月将该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开市场上全部出售,取得股票转让所得167 000元。8月另取得2023年1月购买的另一a股上市公司股票2023年度分红8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判断单位为王某缴纳的企业年金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单位为王某缴纳的年金,王某在当期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判断王某取得上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时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王某取得上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时,无须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职工年金

(3)判断王某向希望工程的捐款是否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说明理由。

王某向希望工程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选择在分类所得(偶然所得)中扣除。

本题应纳税所得额的30%=100×30%=30(万元),大于捐款支出10万元,所以王某向希望工程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4)计算王某取得的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取得的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10)×20%=18(万元)

说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选择在分类所得(偶然所得)中扣除。故计税依据为(100-10)万元,偶然所得适用20%的税率。

(5)计算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红收入和转让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 000×20%×50%=800(元)

股票的转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说明:

①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王某2023年2月10日购买的某a股上市公司股票35 000股,持有期限已超过一年,取得该公司2023年度分红6 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2023年1月购买的另一a股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超过一个月没有超过1年,取得的分红8 000元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计算王某单位对王某的工资薪金当年6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6月王某单位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0 000×6-5 000×6)×3%-(10 000×5-5 000×5)×3%=150(元)

说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具体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 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本题中给出的工资、薪金是已经扣除了专项扣除之后的,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所以只需要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即可。

15.7 某上市公司项目经理赵先生,2023年度取得个人收入如下:

(1)扣除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后的每月工资8 000元,赵先生全年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赵先生为独生子女)。

(2)6月因在外兼职取得劳务报酬20 000元,支付方已按规定扣缴了个人所得税。

(3)从1月1日起出租自有住房一套,扣除已缴纳的相关税费后每月租金所得6 000元,6月因房屋修缮支付维修费4 000元,取得正式发票。

(4)10月26日通过拍卖市场拍卖3年前以12 000元购入的字画一幅,拍卖收入为33 000元,支付拍卖费2 000元。

(5)11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450元,因车辆丢失获得保险公司赔款70 000元,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35 000元,取得某上市公司企业债券利息收入43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赵先生6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在当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6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8 000×6-5 000×6-2 000×6=6 000(元)

6月应预扣预缴税额=6 000×3%÷6=30(元)

说明:先计算1~6月的工资累积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用于判断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的级距)。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说明1~6月每个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均为相同金额,所以6月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6 000×3%÷6=30(元)。

(2)计算赵先生6月取得劳务报酬支付方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0 000×(1-20%)×20%=3 200(元)

说明: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计算应扣缴税额。本题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000元,适用20%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为0

(3)出租自有住房收入在6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 000-800)×(1-20%)×10%=416(元)

说明:

①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②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③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④本题月租金6 000元,超过4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6 000元-准予扣除项目(本题中无此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⑤自20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计算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3 000-12 000-2 000)×20%=3 800(元)

说明:个人财产拍卖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计算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保险赔款收入,提取公积金和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国债利息、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保险赔偿款均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30×20%=86(元)

说明:利息、股息和红利以每次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计算赵先生在办理2023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或应退的税额。

2023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8 000×12+20 000×(1-20%)-60 000-2 000×12=28 000(元)

2023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8 000×3%=840(元)

2023年可申请综合所得退税额=3 200+360-840=2 720(元)

说明:

①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将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和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合计相比,税款多退少补。

②预扣预缴的税额包括:

1~6月工资薪金由单位预扣预缴税额=(8 000×12-60 000-2 000×12)×3%=36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3 200元

15.8 李某是甲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2023年全年发生了以下经济行为:

(1)1月1日李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06 000元。

(2)1月1日当天李某作为业主设立个体工商户经营民宿旅店,李某每月从民宿的经营收入中支取工资4 000元。当年民宿实现经营利润86 000元(已扣除李某每月工资),其中已经扣除了民宿和李某家庭生活混用且难以划分的电费支出每月3 000元。李某无其他综合所得项目,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3)3月李某将其承租的一套住房转租给他人居住。李某承租的住房租金为每月2 000元(有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其转租的租金收入为每月3 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6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判断李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6 000×3=108 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补偿收入为106 000元,所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说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2)计算李某经营民宿2023年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86 000+4 000×12+3 000×60%×12-60 000=95 6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95 600×20%-10 500=8 620(元)

说明:

①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故李某工资每月应加回到经营所得中。

②生产经营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和家庭生活混用且难以划分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允许扣除。所以每月电费支出3 000元的40%允许扣除,60%应加回到经营所得中。

③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0 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它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④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查表得知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0 500元

(3)说明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及个人取得转租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次允许扣除的项目。

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能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的支付凭据的,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也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次序: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

④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4)计算李某3月取得的转租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转租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 000-2 000-800)×10%=20(元)

说明:自20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5.9 居民个人王某于2023年7月研究生毕业,2023年8月1日首次参加工作。王某及配偶名下均无房,自参加工作起,在某省会城市工作并租房居住。

王某2023年取得收入和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从单位领取扣除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23 000元,截至11月底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930元。

(2)取得年终奖48 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3)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一部摄影集,取得稿酬20 000元。

(4)每月支付房租3 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单位已经代其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23年12月王某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2023年12月王某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3000-5000-1100)

1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23 000×5-5 000×12-1 500×5)×10%-2 520-930=1 300(元)

说明:

①自2023年7月1日起,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 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因此,王某计算取得的12月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5 000×12=60 000(元);

②王某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 500元,共可扣除=1 500×5=7 500(元)。

(2)计算王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年终奖应纳税额=48 000×10%-210=4 590(元)

说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将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依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8 000÷12=4 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3)计算王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20 000×(1-20%)×70%×20%=2 240(元)

说明:

①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且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②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③稿酬所得适用20%的预扣率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王某取得的2023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2023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3 000×5+20 000×(1-20%)×70%-60 000-1 500×5=58 700(元)

2023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58 700×10%-2 520=3 350(元)

(5)计算王某就2023年综合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税款或申请的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1 300+930+2 240-3 350=1 120(元)

15.10 某大学医学教授刘某为我国居民个人,2023年度发生以下经济行为:

(1)2023年2月份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300 000元。

(2)8月份,从持股整1个月的上市公司c取得股息、红利所得5 000元;从持股整1年的上市公司d取得股息、红利所得200 000元。

(3)10月份利用闲暇时间开展医学讲座,取得兼职收入30 000元并从中拿出5 000元通过非营利组织捐给希望小学。

(4)2023年12月31日刘某被授予100 000股的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为每股3元。2023年8月31日,刘某以每股3元的价格购买a公司股票100 000股,当日市价为每股11元。2023年12月10日,刘某以每股12元的价格将100 000股股票全部卖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刘某2023年2月份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300 000÷3-60 000)×10%-2 520]×3=4 440(元)

说明:

①自2023年1月1日起,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②一次性补贴收入300 000元,平均到每年的收入额为100 000元,扣除费用60 000元后,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 520元

(2)计算刘某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5 000×20%+200 000×50%×20%=21 000(元)

说明: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①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刘某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税额=30 000×(1-20%)×30%-2 000=5 200(元)

说明:

①个人取得的兼职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③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时,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时,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④劳务报酬所得计算预扣预缴税款时适用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在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4)计算刘某取得股票期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应纳税额=(11-3)×100 000×35%-85 920=194 080(元)

说明:

①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②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该股票当日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③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因此刘某取得股票期权应纳税额=(11-3)×100 000=800 000(元),适用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 920元

【第7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202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针对这一问题,小编就来和大家简单地聊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扣除数。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分为两种:当月工资未超过最低扣税标准,当月工资未超过最低扣税标准。例如:年终奖15000元,当月工资3000。奖金税为(15000-(3500-3000))×3%-0=435元。年终奖15000元,当月工资4500。奖金税为15000×3%-0=450元。

个人所得税怎么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怎么交税款

1、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3、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申报

1、首先进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自然人”选项。

2、点击”居民个人“选项

3、继续点击”税务登记“

4、最后点击你所需要的选项,

5、网上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

6、登录税网,上传模板,就可以申报了。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需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第8篇】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

个人所得税可以递延纳税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这么做?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个人所得税是和大家息息相关的,所以对这部分的内容要熟悉,特别是公司的会计人。

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允许递延?

1、无法按时申报时经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无法按时纳税时经核准可以延期纳税

3、部分创新试点地区股权奖励个税纳税有困难可分期

4、上市公司高管纳税有困难可分期缴纳

5、因地震灾害不能按期缴纳应纳税款可以申请延期

个人所得税中递延5年纳税如何办理?

根据(财税[2013]73号)规定: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根据(财税〔2013〕15号)规定:对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财税[2009]40号)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9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

2023年个人所得税申报于3月1号开始了,3月16号之前申报要先预约,3约16号之后申报不需要预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首先我们需要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之后我们点击左下角的首页,然后大家在这里可以看到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提醒事项

【第10篇】个人所得税纳税实训

重磅福利!近40个行业的纳税申报实训系统,文末免费领取操作练习!

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个纳税申报实训练习系统,可全真模拟操作网上申报全操作,和你实际工作中报税一样,想学习一下网上申报的,看文末操作可领取操作权限!

包含有商贸、电商、高新技术、汽车4s店、连锁店、超市、家政服务、服装制造、工业、进出口外贸、装饰、建筑、房地产、驾校培训、家政服务、物流行业、物业管理、辅导培训学校、旅行社、餐饮、酒店、广告、管理咨询、劳务派遣、汽车租赁、房产经纪、民营医院、软件开发、养殖业和种植业、行政事业单位等近40个行业!

操作界面如下:

电子税务局首页:

财务报表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

附加税(费)申报: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印花税:

想要领取纳税申报实训系统免费操作权限

下方评论区留言:税务。并转发收藏

然后点击小编头像,私我回复:资料。即可免费领取!

【第11篇】2023收入纳税清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温馨提示: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开始!在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前,清楚准确地掌握所属年度个人收入纳税情况非常重要。

2022

年度盘点

如何便捷地查到全年的收入纳税明细呢?快和小编一起跟着下方的教程操作起来吧!

1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或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安装。

2

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第一步

进入app首页,下滑页面,在【常用业务】下,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第二步

纳税记录年度自动选择【2023年】,选择所得类型后,可以清楚地看到2023年度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已申报收入和税额合计。

第三步

点击进入某一条收入明细可以查看详细信息,如对信息有异议,请及时与扣缴单位核实后,选择申诉。

- 申诉须知 -

在提交申诉之前,请先尝试联系扣缴义务人进行核实,并确保申诉情况属实。

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建议先与扣缴义务人核实:

1.您的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为您申报上月收入);

2.您与所在的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离职后扣缴义务人仍需为您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

3.您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是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利息、稿费、租金、中奖等收入;

4.被申诉扣缴单位变更名称;

5.被申诉扣缴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您学会了吗?赶快使用吧!

这一年努力的您一定收获满满,

新的一年更要信心足足哦!

来源:河南税务

【第12篇】震惊!一般纳税人也要交个人所得税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在征收增值税方面,有两种纳税人身份,一个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个就是增值小规模纳税人。

二、哪些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但是税法上的个人可不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个人。税法中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而自然人才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个人。

三、哪些一般纳税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第一类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属干“经营所得”,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电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根据每年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

第二类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按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大类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的生产、经营的所得。

第四大类是个人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承包承租经营(转包、转租)的企事业单位,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特殊的一般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承包承租经营(转包、转租)的企事业单位,其自身也可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因此,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者个人,计算缴纳“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13篇】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是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会计会在3月20日之后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那么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应该注意什么,如何核算。

假设李律师为广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广东**律师事务所收入成本费用如下:

一、收入总额包括开票收入、无票申报收入、营业外收入,合计为:3237600元

二、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详见下表明细),合计为:2,503,280.71元,其中营业成本包括李律师本人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工资收入120000元。

三、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734,319.29元

四、纳税调整增加额:123600元(注意在未先分后税前调增合伙人的工资薪金)

五、纳税调整减少额为0

六、纳税调整后所得:734319.29+123600=857919.29元

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5623.62元

八、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138756元(详见下表明细)

九、专项附加扣除:54000元(详见下表明细)

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养老金):12000元

十一、(合伙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35%)- 纳税调整减少额

十二、(合伙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亏损后的金额= 857,919.29-15623.62=842295.67(申报表中无这一步计算)

十三、应纳税所得额=(857,919.29-15623.62)*35%-138756= 156,047.48

十四、应纳税额=156,047.48*20%-10500=20709.50元

其他详见下表。

上述步骤为帮助计算过程,公式部分为自动计算,收入总额、各成本费用金额、专项扣除金额、费用减除金额、分配比例为手工填写。专项附加必须由合伙人在个税app中填报后,以自行申报方式提交。同时填报b表时可以自动拉取可抵减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税率(%)公式:

=ifs(g27<=30000,0.05,g27<=90000,0.1,g27<=300000,0.2,g27<=500000,0.3,g27>500000,0.35)

速算扣除数公式:

=ifs(g27<=30000,0,g27<=90000,1500,g27<=300000,10500,g27<=500000,40500,g27>500000,65500)

其中公式中的g27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申报表详见下表的填写:

vivian_lin 编辑于2023年10月21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

【第14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进行纳税申报的

来源:http://lddljz.com

一、2023年1月1日起,应当依法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情形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申报规定详见下表:

三、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四、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年度的次月十五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非居民个人在办理申报纳税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税收协定有关办法执行。

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时,申报规定见下表:

【第15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法的常用术语,是计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一般而言,应纳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的乘积。

纳税

一、何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

1.不同的所得税有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所得税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其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起征点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六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2.应纳税所得额不是要缴纳的税款,而是计算税款的依据。

所得税的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二、案例分析

小王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技术工人,2023年12月实发工资20000元,“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没有其他的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1)应纳税所得额

12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起征点)-4500-3000=7500元

(2)应纳所得税额

根据综合所得适用的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12月份的应纳所得税额=7500*10%-210=540元

个人所得税

【第16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应纳税所得额

哈喽,大家好呀!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上一篇文章,小五跟大家介绍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本篇文章我们来看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知识。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用数学公式表述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表述和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有一定的区别。在纳税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还考虑了境外所得及有关税收优惠的影响,和上述计算公式并不完全相同。

(2)确认原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收入总额

从收入形式来看,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所得税法中企业的收入总额具体包括以下9种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中,收入总额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那么什么收入是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呢?限于篇幅有限,下篇小五单独为大家讲解这方面的知识。

今天我们学习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哪些?你都学会了吗?

下期预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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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个人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