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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2023(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65

【导语】个人所得税2023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2023,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个人所得税2023(16篇)

【第1篇】个人所得税2023

当前法规之下,个人需要就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算纳税,实务上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非居民按月或者按次分别计算个税。

综合纳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所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这四项所得,需要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设计、装潢、法律、演出等非雇用的各种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特许权(专利、商标等)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一、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当前,养老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是两个体系,缴费基数是可以不一样的。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为5%-12%,缴存的金额完全归员工个人账户所有。

住房公积金是企业与员工可以考虑的一种节税方式。

二、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费等支出。

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费,基本上理解为从孩子出生,一直到孩子不再接受学历教育之前,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期扣除。

赡养老人(年满60岁以上有血缘关系的长辈,含养父母),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限额扣除。有兄弟姐们的需要分摊,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每月1000元。

继续教育,本人进行后续学历教育期间每月扣除400元,同一学历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继续教育费。

大病医疗,纳税年度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80000元以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首套仅限一套的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240个月。租金,按城市的人口规模,每月按800、1100和1500元的三个扣除标准扣除,租房合同或协议备查。

子女教育和婴幼儿照护费,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可以考虑在个税税率高的夫妻之间进行选择,一经确定一年内不能变动有住房贷款,不必提前还清,可以留一丢丢即可。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汇总

项目

定额扣除标准

内容说明

子女教育

婴幼儿照护费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孩子出生,一直到孩子不再接受学历教育之前

赡养老人

总额每月2000元

年满60岁以上有血缘关系的长辈,含养父母

继续教育

每月400元

同一学历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600元/次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当年度一次性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每月1000元

首套仅限一套的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800、1100或者1500

按城市的人口规模,各地略有差别

大病医疗

纳税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80000元以内据实扣除。

三、其他扣除。

企业可以参照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制定合理的书面标准,按月补助员工一部分工作相关的支出。

电话费、用车补贴、误餐补贴和差旅费津贴等,这些内容有一些省份有明确标准,比如天津,电话费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7号 )。吉林的用车补贴(吉地税发[2007]69号),长春、吉林市暂定每人每月2500元、其他市(州)暂定2000元、县(市)暂定1500元,标准以内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按相关规定,可以支付给员工一部分非货币福利(如普惠制的旅游,防暑降温费,春节探亲费,员工团建费等)。

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按相关标准可以税前扣除。除商业健康保险外,都是退休以后领取,领取时也是要缴纳个税。比如“个人养老金”之前的领取时实际税负是7.5%,最新的税率是3%(2023年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未来税率怎么样未知。

四、年终奖,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日前是2023年12月31有效,财税2023年第42号)

主要两个重点,一是速算扣除数使用月度扣除数,就可能会出现奖金高,税后奖金额比奖金总额低的人还少。二是年终奖与平时工资要合理区分,也就是两者的税率尽量保持一致。

对于平时不缴纳(很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员,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是有利的。在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还是应该简单测算比较一下。

个税汇算时间: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

五、对于税率超过20%,甚至更高的高管,更加需要平衡年终奖和平时工资的合理区分,同时可以考虑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的方式。

至于高管一部分付薪金,一部分通过个体工商户等形式与企业合作,此方式风险很大。如果是纯技术类工作,可以考虑完全与企业劳务合作的形式(要考虑增值税)。对于企业引进高管支付安家费,肯定是要并入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六、目前的个税法,不再以国籍作为征税对象,而是通过“住所”和“居住时间”为标准,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对于境外人士(中国大陆以外),个人所得税情况参见下表,表格来源:万隆深度财税。

【第2篇】个人所得税反算工资

工资3000能不能申请退税?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但首先咱们需要了解一个前提:那就是,只有提前缴了税,才会有退税,否则,没有“缴”也就没有“退”这一说。

可能有人会说:个税起征点不是5000吗,3000的工资怎么可能退税?

如果只是简单这样理解,那可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了解得还不够全面。以下我们就来具体说明一下。

个人的哪些收入,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2023年8月3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共计4项收入,计入综合所得,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是月薪3000,假如没有其它提成、补贴等收入,那么,这个人的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就是36000,还达不到全年60000的个税起征点,更不用说,计算个税时,还要减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那么,正常来说,在核算每月工资时,是不会扣个税的。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查相关记录,工资记录里面的个税金额都是0,这一项收入是不会存在退税的情况。

如果除了工资收入以外,还有其它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相关单位在支付这些收入时,会提前按照单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因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除的个税较高,又或者这位月薪3000的个人,加上这3项的综合所得,也还没达到需要扣除个税的金额,那么这两种情况下,都极有可能需要退税。

关于个税退税的补充说明

前面我们说,计算年度综合所得时,工资、薪金所得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

但有一个特殊政策,也需要了解一下,就是关于年终奖,或者用比较专业的术语来说,叫做全年一次性奖金。

为了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2023年底之前,针对年终奖的个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所谓的优惠政策,就是指个人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可以单独计税,不算入年度综合所得。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人的月薪是3000,年终奖6万(现实不太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只是举例方便说明),如果按照个税优惠政策,在2023年年度前,只需要缴纳年终奖6万的个税(税额较少);但如果个税优惠政策取消的话,在进行年度个税清缴汇算时,年终奖的6万,就要跟每月的月薪加在一起,计入年度综合所得来计算个税。

【第3篇】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1.6.24

为了贯彻落实好新个人所得税法,让广大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结合我市实际,拟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现将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荆州市江津西路421号所得税科(邮政编码:434000),并在信封注明“《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率的公告.docx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确保广大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经市局研究,确定我市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率,现公告如下:

一、对我市范围内办理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以及转包转租个人经营者,以及虽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取得的所得属于“经营所得”项目的其他个人(不含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应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以下征收率核定征收:

(一)建筑安装业核定征收率统一为1.4%。适用从事建筑安装业的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二)房地产业核定征收率为2.5%。适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三)娱乐业核定征收率为2%;

(四)除建筑安装业、房地产、娱乐业外,其他行业核定征收率统一为1%;

(五)上级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按本通知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核定征收率。

三、上述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62号)的规定,在次年3月31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本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3日

【第4篇】取得两处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

小编最近有纳税人提问:不知道如何把这两笔收入寄到个税的申报中,那具体是那两笔收入呢?'公司在春节后新招入一批从其他公司离职的员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报表中的累计减除费用是填写5000还是需要累积在上家公司的累计减除费用数呢?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很多财务人员都会存在一定的误区。下面将让小编通过案例及相关法规来详细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案例

小王、小李和小张原为a公司员工,(为计算方便,只考虑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均不考虑)每月工资都是6000元,春节后,3月份小王跳槽到b公司任职,工资涨到8500元每月,小李春节后工资仍为6000元每月,于是也于4月份到b公司任职,工资也为8500元每月。而小张因其他原因,春节后没有上班,直到2023年8月到b公司上班,工资也为8500元每月。2023年三人工资薪金所得情况如表所示:

那么,三人在a、b两家公司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申报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依据预扣率表计算出小王和小李在a、b两家公司个人所得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那么,到这里,小王、小李和小张的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是否就完成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二十五条: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本例中,小王、小李和小张均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另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两人全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小王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缴7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小李则无需补退税款,小张则需要进行退税。这是因为在每月预扣缴情况下小三人都是按照3%的预扣税率计算的个税,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已经超出了3%税率的临界值,按1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小李则保持3%税不变,小张则因为全年综合所得没有超过法定扣除费用60000,而在每月预扣缴时均预扣了个人所得税,则需要在汇算清缴时退税处理。

【第5篇】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扣数。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新个税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二、征税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所有的公民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会根据公民的工资标准以及专项扣除项目来计算,如果公民或者用人单位出现了隐瞒或者伪造工资信息等行为后,也是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税务机关也是会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同时也要依法收取补缴款。

【第6篇】股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一、现金分红

(一)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取得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公司,中国结算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

2.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3.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持有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取得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其取得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取得

上市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四)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取得

1.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a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4.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退还多缴税款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查实后,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五)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上市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办理纳税申报。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个人取得股票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289号):

股份制企业用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取得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三)企业取得资本公积转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三、留存收益送红股或非股权(票)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个人从非上市非高新技术企业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应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从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取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从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取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1.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分期纳税政策。

2.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公司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因此,企业取得符合免税条件的股票股息红利,应做免税申报,并可以在转让股权(票)时按照面值增加股权(票)的计税基础。

本文由莲税观阿莲姐姐参考姜新录老师“陇上税语”上送、转股的税务处理总结一文,致谢!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7篇】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率表

一、什么是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经营所得的税率

三、经营所得计算公式

经营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经营所得注意事项

1、经营所得按月计算个税,按月向税务机构申报并缴纳税费

2、除了个体户,个人经营收入也可认定为经营所得,享受经营所得税率

3、经营所得除了上图的标准税率,还可以享受国家阶段性的优惠税率,甚至核定税率

4、同一件事情可以定性为劳务所得,也可以定性为经营所得(具体可看下方案例)

五、经营所得案例

同一件事:企业有台设备内部人员无法修理,邀请厂外专家张师傅修理

合同约定:a、企业提供维修设备和耗材,修好后支付张师傅2万元报酬;

b、张师傅自带维修设备和耗材,修好后支付张师傅2万元报酬;

情况a:张师傅提供的是本人的劳务服务,收到2万元后,自己无需缴纳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3200元个税,实际企业成本为23200元

情况b:张师傅属于经营行为,在收到2万元后到税务局缴纳个税1000元,并由税局给企业开出2万元普票

更多劳务所得和经营所得可以联系作者探讨

六、经营所得不会在次年汇算清缴,交完即结束

汇算清缴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第8篇】1万元工资个人所得税

从废柴家庭主妇逆袭到国际注册理财师,出国做陪读太太6年后,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24岁毅然出国做陪读太太,30岁终于熬出头,成为理想中的自己

一路走来,我深深体会到——女人,只有靠自己,才能真正获得自我价值,自信而从容地生活。

陷入低谷:陪读身份出国,却失去自我价值‍‍‍‍‍‍‍‍‍‍‍‍‍

大学时期,我成绩优异,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更是父母的骄傲。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会放弃学业,背井离乡,随先生出国,成为一个陪读太太。

刚出国的时候

刚出国的我还没有来得及平复对新生活的满心期待,现实就给了我沉重的一击,在消费高物价高的美国,我们太穷了!

我们全部的收入来源,就只有先生微薄的奖学金,根本就难以为继。

为了省钱,我俩会坐1个多小时,转2班公交去最便宜的超市买东西,3美元买了15斤土豆,当时特别开心,觉得赚大了。

住的环境:和多人一起合租,住在客厅

为了省钱,我们只能和别人合租,一个房子最多住5个人,我俩住最便宜的客厅,这一住就是5年。

日常面对的是永远散不掉油烟味的厨房,发霉的卫生间,还有因为奇葩室友不交房租而险些被房东赶出去的窘迫,生活真的是一地鸡毛。

我想尽办法省钱,做义工获得免费食物补贴家用,坐1个小时车转2趟公交只为去最便宜的超市买东西,但我们的生活依然没有起色。

我开始尝试创收,我试着微信卖货,却因为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国内外时差而导致客户流失;

我听说学计算机就业好,但因承担不起实体学校的学费,就选择一家网校以低费用自学,学到一半才发现网校的学历根本不被承认……

我的诸多努力始终没有结果,这使我沮丧到了极点……

另一方面,身边和我同样是陪读签证身份的女孩子,基本都在家拼孩子(美国生小孩的福利很多)而在这边念书的女孩子,基本都在上学,做科研,我和她们没有一丁点共同语言,除了先生,国外我没有任何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

孤独的处境,再加上接二连三的打击,我陷入了深深的自卑,整个人都抑郁了,紧张,失眠,乱发脾气,每天都在怪自己是个废人……

我没有安全感,我始终觉得,只有自己挣到钱,才有自尊……

我俩被命运的手抛到了美国东北部的这个小镇上,最难的时候,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不该来美国?如果在国内是不是会过得好一点?我的未来,到底在哪里?

人生转机:学习理财,找到人生新方向

跌到谷底之后,任何变化都可能是转机。我的转机来了……

直到18年,先生开始投资美股,机缘巧合下我们赚到了一大笔钱,却因为当时没有足够的理财知识,很快就亏回去了。

但这件事却让我意识到,我必须要学会理财,给家庭财富做增值,这也许是当下我们可以增加财富的唯一方式了。

由此开始,我玩命学习,因为没有足够的钱,我用信用卡刷了8000块付了股票课的学费。

这一番破釜沉舟终于见效了……

股票课上完后,我成为了优秀学员,不仅通过分享自己的学习经历赚回了自己的学费,还通过日更100天写作建立起了自信心。

之后,我又自学了基金、可转债等课程,慢慢建立起了自己的一套比较成熟的理财系统。

我曾一年内看完了40多本理财书,光看还不过瘾,我还写了30多篇读书笔记,这些文章没有一篇爆款,却让我收获了第一批粉丝。

后来在一个大v的邀请下,我们一起账号,赚到了几千元。我才发现,原来我可以用我的理财知识赚钱。

接着,我遇到了一位正在尝试做个人品牌培训的老师,在她的指导下,我制作了自己的线上课程,不久后,我赚到了做个人品牌以来的第一份收入,7000元。

从那时起,我开始了我的创业之路,努力实现财富增值……

转行成功:做理财知识ip 开启热爱事业

2023年9月,我开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真正的投资账户,投入本金1万,开始实战。 我用一年多的时间,把账户本金做到了30万+。

我的理财账户资产变化

这里面,除了投资赚到的收益,还有通过教学员理财赚到的钱。

短短1年间,我已经带领上百名学员学习理财,实现了年化收益15%+,并且有了良好的投资心态。

我的性格也比以前开朗很多,我收获到了更多的朋友,更多的支持。

202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遇见了和我各方面都很契合的2个小伙伴,他们,曾经是理财机构的优秀教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理财能力,我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也许,我们可以合作,作出一番事业。

如我所愿,2023年,我们真的合伙了,创办了我们的新社群。至此,我彻底从一个“手心向上”的废柴主妇,逆袭成为了一名理财学习指导老师,赚钱达人。

一路走来,我无比庆幸当初那个我那个学习理财知识的决定。

我深深地相信——

无论是想要活出自己的家庭主妇,还是生活拮据的职场新人,又或是转行待业的尴尬时期,理财都能真切地帮助到你,安然渡过艰难的时光……

而手里有一定积蓄,想要财富增值,抗击风险,理财更是一个超级全能的帮手;

就算是月光族,或者负债族……理财也像是一个强力推手,能够帮你摆脱现状,扭转局面。

我能如此笃定,正是因为这些情况都是我身边真实发生的故事。这2年我见证了很多人的改变,他们都和我一样,因为理财收获了很多,有的人生活变好了,有的人变得自信从容……

如果你正苦于不知如何改变现状,不妨从理财开始。

未来,我希望成为一名女性理财成长导师,因为我发现,来学理财的大部分都是女孩子。

我不仅希望能带她们学理财来赚到钱,也希望能帮助她们在经济和精神上独立强大起来,在家庭中拥有更多话语权,从而有能力和实力去追求更好的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本内容来源于作者“饼饼”的亲身经历

平凡人,平凡事。如果你也有真实故事想要和大家分享,可以私信联系我。也许,下一篇刊登的就是你的故事。

【第9篇】买房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买卖房子不再只局限于购买二手房,在有些城市,甚至二手房的交易量已经超过了一手房的交易量,但是伴随着二手房的交易,附着在交易本身的税费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个人买卖二手房都要缴纳哪些税呢?每个税种按照多少缴纳?有的房子税费为何高达几十万?

首先,对于卖房而言,需要承担的税费主要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次,对于买方而言,涉及的税费相对较少,主要是契税和印花税。

第一,我们先来说一下增值税,作为买卖二手房的主要税种,对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税率征收,对于个人购买两年以上住房对外销售的则免征增值税。

第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附件。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个是在增值税为基数的基础上缴纳的,同时按照不同的地段,税率也不同,其中城市税率为7%,县镇税率为5%,其他地区为1%,同时还需要承担3%教育附加费及2%的地方教育附加费

第三,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目前对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

第四,个人所得税。这是个人买卖二手房中另外一个比较大的税种,尤其是对于房屋增值较大的情况。按照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为基数减去合理费用后,按照20%税率征收。

当然,在个人二手房买卖中也存在一些免征个税的情况,比如对于购买五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符合条件的无偿赠与(赠与直系亲属、赠与抚养人与赡养人、继承),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对于这三种情况,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第四,契税。作为目前买房一方需缴纳实质性的唯一税种,按照面积及地方不同,有一定差异,具体可以参考下图

同时,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以免征契税: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之间的房屋变更

2、因夫妻双方财产分割

3、法定继承的房屋。

以上便是个人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所需要缴纳的税费,对于部分房屋,税费比例还是很高的,也是买房时一定要考虑的因素,在很多二手房市场上,卖房人一般说的都是实收款,话句话说,就是买方要承担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有的税费,有的房屋,因为不符合免税政策,增值税和个税税金可能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而且税金是不能分期,必须及时缴纳的,所以,如果你是准备买二手房买卖,就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子的税费情况。

【第10篇】个人所得税税目税率表

个人卖住房税率表

个人转让住房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适用的税率详见下表:

【附注】:

1、广东省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单套住房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2、穗府办函〔2021〕30号第五条:2023年4月22日起,将广州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个人买住房税率表

个人购买住房需缴纳契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适用的税率详见下表:

【第11篇】个人所得税比例是多少

如果想要享受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移步《优税乐》了解详细的政策内容

我想应该很多有能力收入高的自然人都有了解过自然人代开吧,毕竟现在也有很多个人没有成立企业,而是通过自身直接和企业产生合作的达成,合作后拿到企业的支付款后,企业会要求自然人提供相应的发票,毕竟企业也需要相应的发票来作为企业本身的成本抵扣,所以说一般都会强制要求智障人提供的,这样的话对于双方来说都会产生一定的矛盾。

那么既然人其实只需要了解一下地方政策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的,虽说是地方政策,但发票都是通过税务大厅正规开出的,他之所以,要做地方政策,是因为部分地方为了发展自身的经济,所以说他会对外地的个人和企业一些特别优惠的税收政策来吸引外地的个人和企业来他们本地代开纳税

。而在河南园区,就可以享受自然人代开政策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开票信息就可以直接代开发票发票是由税务盖章的完税证明的拿到发票后就可以放心使用。并且这个发票他的税率不是直接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20%至40%缴纳的个税,而是按照核定后的个税,额定后的个税是直接核定成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自然也低至3%以下如果想要享受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移步公众号《优税乐》了解详细的政策内容

【第12篇】个人所得税电脑版怎么下载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下载】

下载方式:纳税人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通过浏览器扫描二维码,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2023年12月31日起,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专扣电子模板下载】

多种渠道。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如下图),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方式一:税务总局及各省税务局官网下载。

方式二:扣缴单位领取。

扣缴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选择任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导入-模板下载

【第13篇】个人所得税计提

【导读】: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那么个人所得税要计提吗?下面会计学堂小编就这个问题未大家整理下文,希望下文的内容能够很好的帮助大家解决这个疑问.

个人所得税要计提吗

个人所得税是需要计提的;

计提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个人保险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外地预缴个人所得税要计提吗?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开票缴纳的1%个人所得税怎么账务处理?

缴纳的1%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开票缴纳的1%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代扣代缴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开票缴纳的1%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公司付的,落实不了代扣代缴人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计提员工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1.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或银行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2023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上月没做计提个人所得税这月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样做第一步: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职工薪资标准以及考勤依据归集所有部门应发放工资总额按照不同的服务对象分配到不同的成本费用中: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第二步:计算五险一金企业应承担部分: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第三步:次月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工伤生育保险个人不承担)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实发工资部分)第四步:交纳五险一金:借:其他应付款-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第五步: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拓展资料借:其他应收款345(本月发工资时扣回来)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也就是说在发放工资时进行扣缴,因此不是计提,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需要计提工资.小编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第14篇】礼金个人所得税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不少公司在对待员工方面越来越人性化,福利待遇也在逐步提高。像不少公司为提供一些房补、餐补、交通补,更有甚者,如果你结婚了,还会给你发一笔结婚津贴。

最近收到一位粉丝的来信:我公司是一家互联网企业,2023年10月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给当月结婚的员工发放了结婚慰问津贴,请问,我公司是否应预扣预缴对应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那么像这种情况,公司给员工发放结婚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规定,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因此,公司应将发放的结婚慰问金并入对应员工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第15篇】个人所得税未申报罚款

近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通告:李某某因未完成年度汇算清缴被定性为偷税!补税3万多!罚款50%!

违法事实:

经查,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2023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 元。

处罚:

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对你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6898.16元。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已经进行了3年了,很多人还是不以为然,不加以重视,特别是当税务局通知时候还是不及时处理,总觉得无所谓。

结果拖到最后你还是得交,而且还会被定性为偷税,进行处罚,再不交就要移交公安机关,千万别因小失大,要对法律心存敬畏,不要觉得拖拖就能解决了。

看到这里很多人估计就嘀咕了,我好像也没做汇算,怎么没事呢?这个嘛,大概率可能是你不需要汇算,那哪些人该汇算,哪些人不该汇算呢?

其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第1号有明确规定。

这几点如何理解,二哥从综合所得计算公式为出发点,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2023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上面就是汇算的公式,这个公式前面就是综合所得的计税公式,口径当然是按年来的,按年算出应交个税后减去平时扣缴义务人已经扣缴的就是应退或者应补的税额。

1

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公式中专业术语的口径问题

综合所得收入额

就是指的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

1、工资资薪金的收入额=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

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

4、稿酬收入额=稿酬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纳税人同样取得10000的收入,不同的所得,最后计入收入额的是不同的。

工资薪金收入额=10000

劳务报酬收入额=10000*(1-20%)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10000*(1-20%)

稿酬收入额=10000*(1-20%)*70%

专项扣除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税率表

2

明确了公式中的术语及其口径,接下来二哥就和大家学习一下,怎么从公式出发判断是否应该进行汇算。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只有三个结果。

1、大于0(涉及补税)

2、小于0(涉及退税)

3、等于0(不补不退)

记住一句话,等于0不汇算,大于或小于0除豁免情况外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换种说法就是凡是涉及退税或者补税,除个别豁免情况外,都需要进行汇算情况。

那么接下来就是看看那些情况是豁免的。

1、涉及退税,你不想退,当然就可以不汇算。

2、涉及补税,如果你全年收入不超过12万,不管你补多少都不用汇算。(注意这里的收入口径,具体看文章开头)

3、涉及补税,如果你补税不超过400元,不管你收入多少都不用汇算。

所以如果你想知道自己到底需要汇算不,就按照这个思路看。

凡是涉及补税或者退税的都需要汇算。

但是你是土豪,不想退那就不需要汇算。

你需要补税但是你收入太低(不超过12万),或者补税额度太小(补税不超过400),也是不需要汇算。

可能你会问,我咋知道我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其实这也是一个矛盾之处,很多人觉得我不汇算,就是连app都懒得操作,但是你不操作app你可能又不知道你是否需要汇算,因为你要看看你的收入数据,补税数据。

所以,最稳妥,最简单,就是你还是打开app看看吧,就点几步而已,不管是否需要汇算,弄完至少安心点。

【第16篇】个人所得税4金

一、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3、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基本社会保险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3、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能否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三、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

1、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2、年金缴费时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超过上述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3、个人领取年金时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单位和个人在财税〔2018〕103号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财税〔2018〕103号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财税〔2018〕103号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上述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财税〔2018〕103号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则不允许采取分摊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四、商业健康保险

1、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计算个税时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单位。个人相关退保信息保险公司应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2、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能否税前扣除?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

3、个体工商户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能否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2023(16篇)

当前法规之下,个人需要就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算纳税,实务上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非居民按月或者按次分别计算个税。综合纳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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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个人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