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0000个人所得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10000个人所得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10000个人所得税
答案是:不确定
为什么10000元钱扣个人所得税是多少,答案是不确定的,主要是已知条件太少,比如五险一金交多少,比如这1万元是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等等。
想要彻底搞清楚为什么不确定,那么就必须要了解个人所得税并不仅仅只有一类,我们常说的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其实个人所得税类型分为: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但是可以分为常见和不常见,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目前非常常见的个税类型。
工资薪金所得
要知道10000元并不是所有的都会参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们需要先计算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
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租房租金(每月800或1100元)、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大病医疗(最高80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每月400元)等六大类。
知道了参与缴纳所得税的额度,还没有办法算出个人所得税,还需要知道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知道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就可以计算出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一个例子:
小李10月份的工资为10000元,五险一金为2000元,家里有一个小孩。
小李10月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0--5000-2000-1000=2000元
2000<3000,所以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小李10月个人所得税为:
缴税=2000×3%-0=60元
所以如果不清楚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等是无法计算出个人所得税的。
劳务报酬所得
现在自媒体非常火爆,自媒体的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如广告、翻译等都属于劳务报酬,计算个税的方式和工资薪金是不一样的。
同样需要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如上图所示
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劳务报酬收入10000元,需要交纳的个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
10000×(1-20%)=8000元
8000<20000,所以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个人所得税=8000×20%-0=1600元
其他类型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费用也都不相同,所以个人所得税的一定要确定个税的类型,才可以算出个税。
好消息!!!
现在个人所得税每年都会进行综合所得年汇算,只要收入不满6万每年,之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可以全额退还的。
【第2篇】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怎么报
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打开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年度,点击开始申报。选择汇算地,单击申请退税,添加要退税银行卡,点击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就退税成功。
01
怎么退税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详细步骤如下:
1、在个人所得税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在请选择申报年度页面,选择2023年度。
3、在简易申报须知,接着单击切换标准申报。
4、出现提示,接着单击确定。
5、在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界面,单击开始申报。
6、在标准申报须知页面,单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7、设置汇算地,单击下一步。
8、出现选项,直接单击继续。
9、在税款计算页面,单击下一步。
10、在声明界面,勾选同意,接着单击确认。
11、在完成计算界面,直接单击申请退税。
12、在特别提醒界面,单击继续退税。
13、添加退税的银行卡,点击提交。
14、接着单击继续退税,这样就申请退税成功,等待税务审核即可。
02
注意事项
1、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为每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1 日。
2、年综合所得不超过 6 万元(不包含专项扣除等)才能退税,超过可能需要补税。
3、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可以降低缴税额。
4、银行卡一定要可以正常,以免无法收款。
当前的操作环境为android环境,采用手机为oppo reno7,对应操作系统为:coloros 12.1,对应个人所得税版本为v1.8.3。
【第3篇】北京的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发改委刚刚介绍,对比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的试行版,此次修订主要对纳税指标进行了四方面调整:
一是为突出体现对落户人员的个人实际缴税额的评价和考量,精简了纳税指标对于“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加6分”的有关表述;
二是同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相衔接,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调整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
三是为进一步体现持续稳定纳税的政策导向,个税缴纳由“近三年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调整为“近三年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
四是关于涉税违法行为,明确了“近5年”的期限,避免了“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曹政
编辑:杨萌
流程编辑:郭丹
【第4篇】个人所得税67
核心阅读
最近几年,个人投资者参与企业并购重组的情形越来越普遍。从目前已经发生的a股上市公司并购案例来看,因方案设计欠妥、对法律规定理解存在差异等原因,自然人股东无力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税款,进而导致并购流产的情形并不少见。对并购重组当事双方来说,需未雨绸缪早做打算,别让个税风险成为并购重组过程中的“拦路虎”。
cfp图
近年来,个人投资者参与并购重组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回看过往a股上市公司的并购案例,作为上市公司并购标的的自然人股东,在出售股权获得上市公司所支付的现金或股份时,需要就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大部分上市公司在方案设计环节,会采用“现金+股份”的支付方式,以方便对方缴纳税款,从而促成并购重组的实施。值得注意的是,交易双方要关注并购重组中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提前做好规划,有效规避风险。
实例:个税风险引发关注
a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原先披露的重组方案,公司拟以“现金+股份”方式,购买蔡某等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交易对价为3.62亿元。而按以上交易价格,蔡某等自然人股东需要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超过7000万元。但因对税款支付时点、金额等方面的理解差异,在实际过户过程中,标的股东的税负远超原来判断的金额。由于相关税务机关要求个税款项一次性缴清,作为重组交易标的股东的蔡某等人无法按要求支付相关款项,最终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重组遂告失败。
实务中,因个人所得税问题导致企业并购重组业务面临税务风险的情况并不少见。不少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拟以“现金+股份”方式,购买个人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权。可是,由于方案设计欠妥、对法律规定理解存在差异等,许多自然人股东无力缴纳高额税款,导致并购重组进程停滞,甚至宣告失败。
分析:个税政策需要厘清
与并购重组相关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195号)。
67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回购股权、重组并购活动中的发行股份收购、以股权对外投资等七类情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等六种情形下,纳税人应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特别是在企业重组过程中,涉及个人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自然人股东的纳税义务也就一并产生。在项目暂未获得现金流的情况下,标的股东便承担了纳税义务,且涉及的税款数额很大,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并购重组的顺利实施。业界比较熟知的北纬通信,就是由于不符合67号公告的规定,因个税风险而导致重组流产的案例。 之后,41号文件相对放宽了对个税的相关限制。41号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收入实现,并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建议:未雨绸缪早做打算
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采取定增股份收购标的企业的交易形式比较普遍。作为重组交易的标的股东,个人投资者往往获得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较少产生现金流入,且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还需锁定多年,方可套现。此时,并购重组很有可能因个人参与者无力在应缴税款时点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失败。因此,笔者建议上市公司及标的股东,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打算。
企业在开展并购重组前,务必合理确定好交易的现金和股权支付比例。涉及个人股权转让的,自然人股东会面临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义务。如果作为“买方”的并购方没有支付给作为“卖方”的转让方足够的现金,卖方很有可能会面临没有现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尴尬局面。如果希望交易顺利达成,转让方只能“自掏腰包”去缴纳相应的税款,否则,交易势必被搁浅甚至面临失败结局。尤其是部分收购行为还会涉及对赌协议,按照67号公告的规定,对于附加条件的收益,也要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卖方而言,这一部分“收入”实际还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交易双方在交易前以及交易谈判过程中,要对收购方支付的方式进行充分协商沟通。
同时,纳税人要积极争取适用分5年缴纳税款的政策。根据41号文件的规定,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一方面有利于缓解纳税压力,另一方面也能带来潜在的资金的时间价值。不过41号文没有明确5年分期缴纳的具体执行标准,但是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需要纳税人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协调。
另外,可考虑调整公司税务架构,争取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如果被收购方的股东是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则可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从而使个人投资者不必当即缴纳高额的个税税款。因此,交易双方可通过架构搭建,尽可能满足相应条件。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10月25日b3版
原标题:别让个税风险成为重组“拦路虎”
作者:刘天永,华税集团董事长、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5篇】公务员交个人所得税吗
个体户是提供商品服务,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如何选择,要看个人的性格偏好,我们今天重点就税后收入问题进行讨论。
个体户和公务员,对于个人的年收入,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两种的税率会有不同
比如,个体户年收入30万,适用的是经营所得5级累进税率,那税后能拿多少呢?
1.定额扣除
如果个人没有工资薪金所得,那么每年6万元的定额扣除,个体户可以从经营所得中进行扣除
如果个体户年收入30万,应纳税所得额=30-6=24万
应纳税额=24*20%-1.05=3.75万元
那么个体户税后到手金额=30-3.75=26.25万元
2.专项扣除
如果个体户是江苏地区的,江苏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为4250元,假设个体户按照基数100%缴费,那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年缴费大约为25%
专项附加扣除金额=4250*25%*12=12750元
应纳税所得额=30-6-1.275=22.725万
应纳税额=22.725*20%-1.05=3.495万元
那么个体户税后到手金额=30-3.495-1.275=25.23万元
专项附加扣除涉及赡养父母,抚养子女,住房贷款等,我们今天这里就不考虑了
对于年薪10万的公务员,税后到手金额有多少呢?
首先,对于公务员,个人所得税适用工资薪金7级累进税率,除了每年6万元的定额扣除,公务员也有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为社保,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合计27%,按照每年的工资薪金为基数,也就是说专项扣除金额=10*27%=2.7万元
那么公务员的个人应纳税所得额=10-6-2.7=1.3万元
应纳税额=1.3*3%=0.039万元
那么公务员税后到手金额=10-0.039-2.7=7.261万元
这里也不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
从税后到手收入来讲,个体户收入要比公务员多,另外个体户工作时间比较自由,灵活度也大。
但是个体户承担的经营风险要比公务员大得多,尤其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的经营还是存在比较多的困难的
另外,公务员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充分,除了养老保险,还有职业年金,这项是要优于个体户的,另外还有生育险,能享受到生育津贴。
另外公务员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保障也是比较全面的。
所以综合以上因素,大家根据自己的性格偏好,及自身的条件,来选择哪种职业适合自己。
本文由银行小喽喽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第6篇】工资多钱交个人所得税
从2023年1月开始,新个税实施后,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或劳务)所得,如何纳税?
一、个人在一处取得工资,在其他地方再取得劳动报酬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从法律层面上都是允许从两处及以上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按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能否同时与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正常的情况下,一个劳动者一般只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有时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此时的两个劳动关系是都有效还是第一个有效亦或是均无效呢,就此问题,做以下法律分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见,符合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只要使用了劳动者的劳动力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不论劳动者在此之前是否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的规定。
根据此条规定进一步可以确认:只要是对本单位工作任务不造成严重影响或用人单位不反对兼职的,双重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82号 )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从另一处劳动报酬,既可以是“工资薪金所得”,也可以是“劳务报酬所得”,看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可见,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劳动报酬,组合可能包括: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劳务报酬;
二、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劳动报酬,采用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哪种税负更低?
目前工资薪金所得及劳务报酬所得,汇算清缴时都纳入综合所得,但劳务报酬是打八折计入综合所得(扣除20%费用),所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通常来说,税法更低。
当然,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个税预扣预缴的算法不同,在发放报酬时,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缴可能会更多一些。
另外,劳务报酬所得,还涉及到增值税问题,超过个人劳务增值税起征点的话,需要缴纳增值税,并到税务局要代开发票,相对会比较麻烦些。
三、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扣缴个税及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一)居民个人
对于居民个人而言,2023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但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具体来说,对于居民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发金额)扣除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余额超过6万元;
2、个人除了有工资所得外,还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上述全部所得年收入额扣除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在各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多列支扣除金额(如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导致多扣),需要汇算清缴时补税;
4、纳税年度内,由于取得符合要求的资格证书、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超过了限定标准等情形,需要汇算清缴时退税。
(二)非居民个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的规定,对于非居民个人而言,2023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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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个人所得税1200
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大家都在聊这个话题,假如您每年缴纳12000元的个人养老金,您知道您的个人所得税省了多少钱吗?下面我来给您算一下账:
假如您年应纳税收入(收入-社保-各类专项扣除)为10万元,减掉免征额6万元,每年应计算个税的额度为4万元,需要缴纳个税1480元。现在交了12000个人养老金后,需要缴纳个税280元。也就是说节省了个人所得税1200元。
假如您年应纳个税额为20万元,同理计算出个人所得税省了1200元。
假如您年应纳个税额为30万元,计算出个人所得税省了2400元。
假如您年应纳个税额为40万元,计算得出个税省了3000元。
假如您年应纳个税额为60万元,计算出个税省了3600元。
假如您年应纳个税额为80万元,计算得出个税省了4200元。
假如您年应纳个税额为102万元及以上,计算出个税省了5400元。
总结发现:交了12000元到个人养老金账户里,钱还是自己的,而且这个钱怎么理财全部是自己操作,自主选择理财产品的情况下,最高能省个税5400元。
这样的制度适合哪些人群呢?你的收入对应在哪一档呢?你会缴纳个人养老金吗?欢迎评论区来聊哦![祈祷]
【第8篇】购房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一、契税
(一)家庭第一套住房
注: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1、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家庭第二套住房
1、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不实施该项,采用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3%。
(三)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通常没有税收优惠,执行契税适用税率(法定税率3%-5%,多执行3%)。
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相关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对于购买一手房来讲,通常只涉及契税。但对于购买二手住房,虽然法定纳税义务也是只有契税;但是卖方通常会要求买方负担其应承担的税收,包括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
(一)一般地区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特定地区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此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至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自随增值税征免。
三、个人所得税
(一)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二)转让其他住房
1、能核实房屋原值
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个人销售住房,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不能核实房屋原值
核定征收,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注: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9篇】民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现在差不多是准备所得税最终结算的时候了。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今年是个人所得税最终结清的第一年,涉及到很多人手中的钱。很多朋友都在谈论,过去扣缴的20%个人所得税,是否有机会回报一点,即增加收入。
希望总是一件好事。对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说,今年个人所得税的最终结算是否会影响他们。
个税还不是征收管理稽查的重点
在税务局与乙方企业的一位朋友聊天时,她说,征收管理最重要的增值税是企业所得税,是全年财政收入的最大部分。
个人所得税在总税收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未经估价。自上而下,个人所得税的检查并不严格。公司通常会想方设法为员工避税。
相反,在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娱乐业和互联网名人成为第一只被打败和抓住的鸟。一些公司和明星已经筋疲力尽,尚未康复。
这实际上是一个行业问题。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一种中间工具,而这可能不是一个税收信号。
我认为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税率不会是调查的重点。如果您与本公司签订雇佣合同,且本公司承担五项保险和一项基金,本公司将按照正常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代扣代缴,人力资源部将通知您安装应用程序并申报您自己的税款。通过层层承包商支付,直接以现金结算。可以肯定的是,无法通知所有人进行最终结算。然而,一些承包商要求工人开具劳动发票,这风险更大。
个税的起征点和抵扣额对所有人都生效
根据2023年年薪个人所得税政策,年免税额为60000元。通过一些特殊的扣除,可以有24000元用于儿童教育者和家长的支持。有了一些奖金,年收入低于10万的个人所得税很少。如果收入不符合这一标准,暂时性的大额收入,就没有个人所得税。别担心。
今年个人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对农民工的影响应该很小。,我父亲是一名农民工。大多数情况下,当他拿到工资时,他的老板会直接打卡,很少有人谈论税收。
后来,他做了一些小项目,一些自建房屋,私人定居点,并且没有税收。然而,税率将越来越标准化。希望对个人所得税有明确规定,对农民工有具体优惠政策。
大多数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城市养老保障,新农村保险的金额也很低。他们为社会做出贡献,对社会的要求很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负担沉重。
【第10篇】国外个人所得税
这真是全世界最奇葩的事情,美国老百姓缴纳的个税,最终都归美联储所有(参考美国--从自由到法西斯)。据报道2023年美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约为2.6万亿美元,别看钱多,美国政府根本控制不了,老百姓也根本享受不到任何个税花费后的好处。不出意外,这些钱最终都会进入美联储的私家腰包。
美联储大厦
简直有点反人类,但美国就是这样,由众多华尔街金融集团控制的美联储才是美国的幕后老板,他们根本不用出力,躺着收钱就可以。至于其他的小打小闹,什么对外发动战争了,制裁其他国家了,进行不得人心的贸易战了,通通交给了美国政府,反正出力不讨好,干好了也惹得一身骚。
美联储如此有钱有势,得益于1913年12月23日通过的美国《联邦储备法案》。据说当时很多议员请假提前过圣诞,摩根、花旗等金融资本集团,线下趁机贿赂出席议员,轻松通过了蓄谋已久的储备法案。这种欺骗加恶心的国会行为,连当时的威尔逊总统都痛斥为美国最大的耻辱。
地狱魔鬼主宰者一切
正是这个法案让美联储从地狱现身人间,攫取美国人民的货币发行权。从那个时候开始,美联储以各个利益集团的原始黄金储备为担保,发行美元,购买美国政府发行的国债。美国政府也不用还钱,只要把美国人民缴纳的个税,悉数交给美联储,美联储相应的归还国债债券,就算一笔购销了。
普通美国民众
这等于美国人民的利益被出卖了,美联储才不会帮美国人民谋幸福,它就会收钱和调控。而正是这种非同寻常的寄生关系,让美联储能够肆无忌惮的加息,让美国政府有了花不完的钱。然后他们联合起来,满世界挥舞镰刀,肆无忌惮地收割世界各国人民辛辛苦苦积攒的财富。
他们能持久吗?就是能量传播还有高潮有低谷,存在着波动和起伏。何况是人间的罪恶美联储。
【第11篇】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个税,分期纳税新规看点
原创 古老师
近期有个关于个人股权激励所得税分期纳税的文件值得关注,来一起了解。先看文件原文:
在国家层面的税收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16号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为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5月6日
除了需要了解国家层面的法规外,还需要了解在具体执行地方层面的要求,在具体执行上地方规定按照备案进行管理,需要在行权后次月15日内报送备案资料: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22〕1217号
海淀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海淀区科信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选择在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应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备案表》(见附件2)。企业初次办理股权激励备案时,还应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三、个人分期缴税期间需变更原分期缴税计划的,应重新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报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备案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及时落实到位,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
附件:
1.财税〔2022〕1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
2.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备案表.xlsx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本文认为以上新规有以下看点:
财税〔2022〕1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这个税收文件规定是为了解决纳税义务产生时纳税必要资金不足的问题,其内涵比较丰富,很多税收优惠理解起来不算太明显:
1.新规适用企业
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指国内上市包括上交所、深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排除非上市公司、非高新技术企业、境外上市公司。
2.新规适用范围
财税〔2022〕16号仅适用于中关村核心区。目前中关村示范区是'一区多园'格局,包括海淀园、昌平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房山园、通州园、东城园、西城园、朝阳园、丰台园、石景山园、门头沟园、平谷园、怀柔园、密云园、延庆园等。核心区是海淀园,该政策目前仅适用于海淀区相关企业。
3.新规适用对象
财税〔2022〕16号规定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时,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现有政策对比财税〔2022〕16号有以下特点:
(1)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时,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2)对比上市公司现有的个人股权激励行权税收待遇:根据财税[2016]101号第二条第(一)款,经向税务机关备案可以办理延长纳税期限,自股票期权行权日起12个月内缴纳个税。
对非上市公司来说,根据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规定,经向税务机关备案,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时暂不缴纳个税,递延至实际转让时按财产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实际上导致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时个税优惠力度比上市公司大很多。
财税〔2022〕16号,上市公司行权后产生工资个税纳税义务这里是分期缴纳,表面上看没有非上市公司暂不缴纳个税优惠,但是考虑到国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时免征个税,总体算下来即使缴纳工资个税也可能比非上市公司行权后股权激励缴纳财产转让个税更少。这里如果对上市公司个人股权激励行权也暂免征税的话,就相当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全部环节都免税了,这是不太可能的。
(3)适用财税〔2022〕16号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工资薪金所得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
4.新规股权激励来源
财税〔2022〕16号的表述是,“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严格来说这实际上排除了上市公司股东赠与股权激励,通过股权激励平台授予个人股权激励的情况,这里的来源规定比现有文件(如财税[2016]101号)表述的股权激励来源更窄。
5.新规作用分析点评
(1)该税收优惠的效果怎么看待?
财税〔2022〕16号中没有提及享受该项分期纳税优惠需要备案(京财税文件中有备案要求),税收待遇的性质是分3年期缴纳个税(不是延期缴纳)。由于财税〔2022〕16号文件里没有说3年分期内平均缴税,也就是说如果被激励员工未来3年内转让股权,这个政策也相当于变相递延3年,可以等到未来股权转让时缴纳,这里3年时间也考虑到有相当大部分股权激励人员从行权到转让股票时间在3年以内。
(2)该行权税收优惠有向非上市公司看齐的趋势但程序可能更简单
事实上当前非上市公司股权行权时的个税优惠待遇比上市公司更优,根据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规定,符合条件且进行备案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时暂不缴纳个税,递延至实际转让时按财产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关键是备案程序,该备案要求想要实现有不小的难度。财税〔2022〕16号在地方层面的文件规定上仍需要备案(见京财税〔2022〕1217号),这里的备案有可能是简单报送分期纳税的计划,不涉及复杂的认定,因此程序可能比非上市公司备案更简单(该判断有待验证)。如果是这个判断成立,那么可以把财税〔2022〕16号的税收优惠的效果看做近似于纳税递延至转让时缴纳,这个意义就很大了。
(3)这可能只是开始
这个政策实际影响部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个人所得税的程度很大,有必要先试验一下,再推广。以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在行权上的个税优惠待遇基本平衡,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倾向积极管理,上市公司由于各种制度比较完善股权激励倾向被动管理,各有特点。
【第12篇】台湾个人所得税
据台媒报道 台湾“财政部”公布2023年度综所税申报资料,最让人震撼的是:最高与最低所得从2023年的130.2倍,快速恶化为148.6倍,这个数据,让原本值得称道的经济成长表现,不仅大大失色、甚至是变色走调了,而且2023年的数字很有可能继续扩大。
根据台湾“财政部”的资料, 2023年综所税申报户共646.2万户,如果根据所得高低分成20等分位比较,最低5%平均所得仅有3.4万元,但是最高5%平均所得505.3万元,最高与最低差距倍数已接近149倍,不仅这个数字高得是让人不安,近几年差距扩大的速度之快,同样让人感到心惊不已:2023年前尚不到100倍,大致在80多倍到90几倍,但之后即破百倍,2023年到110倍 、2023年到122倍,2023年就到149倍,其间虽然2014与2023年曾短暂缩小,但随即又持续上扬。
传统上观察所得差距的方式,多以家庭所得分为五等分,再看最高所得级距(前20%)与最低所得级距的平均所得倍数,许多时候也以基尼系数作为比较,2023年台湾每户可支配所得的差距倍数为6.13倍,以国际比较来看,算是所得分配相对平均的国家和地区;同样的数据香港超过20倍、美国16倍,连向以所得分配平均着重的日本也比台湾高。 台湾的所得分配似乎毫无问题。
但如看另外一个数据─即根据财税资料、分20等分作的比较,则因分得更细,所以最高与最低所得组别的差距倍数更大而显得更为“触目惊心”。
到底那个数字较“准确”、或是说较值得关切与比较? 学者专家算是各有各的说法与偏好:五等分比较主要是有利于国际比较,缺点是不够精细、台湾用的家庭所得资料是以问卷调查而来,精确程度亦受质疑。 20等分的优点是更精细、用财税数据为依据的准确性亦更高,但有人则认为其主要是用来衡量金字塔尖端的集中情况,未必能表现整体风貌。
不过,较正确的作法应该是2种数据都要看,只要是同样来源与同样方式计算的数字,都可拿来比较其趋势变化,因此2023年的20等分所得差距飙到近149倍,是该警惕的讯息。
近2年台湾经济成长率表现都不错,但从149倍这个数字来看,这2年的经济成长,可说是有缺陷的不平衡成长。
【第13篇】个人所得税山东
今日一份山东各地市1-9月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信息在朋友圈流传。
在分析山东个人所得税情况之前我们看一看主要城市个人所得税信息,以免一叶障目。
部分城市没有统计在内
一、山东城市整体个税收入低
个税收入直接反映一个城市老百姓的收入水平。
个税收入高的城市一定是拥有众多高薪岗位的城市。
从统计看,北京上海都是遥遥领先,这个是毋庸置疑的实力,和大家的感受也一致。
从地域分布看,京津、珠三角、长三角是主力军,即便长三角的三线城市在个税收入上也是不逊色于众多所谓二线城市,民富实力强大的长三角确实是实至名归。
省内城市青岛、济南(统计未显示,78.93亿基本前20)排位和城市gdp基本相符合。
烟台有一点逆天,这个需要仔细分析原因。
珠海、嘉兴、常州等一众gdp排名不高,但是个税收入却远超gdp排位的城市,需要我们学习。
二、省内看整体增速较快
这个个税收入是有几个门槛的。
5000块是起征标准,但是5000—8000只有3%税率,可以说数额非常低。
扣除五险一金也就是说只有9000-10000及以上才能够缴纳较多的个税金额。
我们看济南、青岛的收入水平,月薪1万以上其实已经是不错的收入了。
只有跨过月薪过万这个门槛,才会有大量的基础性个税收入。
我们对比北上广深杭,1万块月薪已经是很多不错公司招人的起薪了,要不然很多年轻人租房就花费巨大,没法养活自己啊。
再就是高薪资,也就是两三万以上的,这个收入水平已经跨过20%个税扣除比例了,高薪资意味着非常大的个税缴纳额。
两三万在济南青岛已经是高薪了,但是我们对比本上广深杭,仅只互联网行业的程序员,这个薪资,以及以上的可能就有几十万人,这都是高纳税群体。
在往上年薪100万。
在山东这个地方已经非常高了,很多上市公司的老总都达不到。
但是因为有众多行业巨头,龙头企业,世界五百强,金融互联网行业。
一线城市有众多超过收入阶层的人。
这个群体非常庞大,因为公司规范,又没法避税,所以一个人的纳税额度可能比一百个月薪一万块的人的额度还要高。
这个群体在济南、青岛只有零星数字。
三、城市集聚明显
济南、青岛增速都远超省内平均增速,烟台的增速有点逆天,应该有具体原因,说明省内核心城市整体收入水平提升较快。
省内其他城市除了日照基本没有达到省内平均水平,而且差距额、增速、增量都在快速拉大。
说明济南、青岛的集聚力越来越强,高端岗位供给能力强,也说明产业分布,尤其是第三产业,金融、互联网等高收入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
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提升老百姓的收入水平,而个税额是重要体现。
这个牵扯经济基本面,产业结构、经济集聚度。
最后期待山东各城市能够齐头并进,提升老百姓的收入水平。
【第14篇】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
概述
纳税人获得劳务报酬时,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有助于我们梳理居民个人获得劳务报酬后缴纳个税的相关知识。
内容
一、劳务报酬所得
(一)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不同,劳务报酬所得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例如个人独立从事设计、翻译、表演等劳务取得的报酬。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应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二、按次预扣预缴
(一)对于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根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计算缴纳。
(二)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每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
2.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每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三)预扣预缴个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三、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一)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全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二)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三)2023年1月1日后,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四、佣金收入特殊规定
(一)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二)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总结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对于居民个人,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应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按照综合所得的相关规定计算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第15篇】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是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现在国家正在发力扶持。9月底国家明确了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这是非常重要的消息,但是被不少人忽视了。
应该说,国家每一次出台新政策,对很多人都是好机会,这一次也不例外。如果你符合特定的条件,现在开始缴纳个人养老金,不但能少花钱,将来还能多领钱,何乐而不为呢?
一、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解读
先来看看这一次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
9月26日,国常会决定对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主要内容包括:
1、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2、投资收益暂不征税;
3、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这三条内容很重要,对很多人来说也很难理解,我来简单解读一下。
第一条:税前扣除限额每年12000元。个人养老金平均每月缴费1000元以内部分不用缴个人所得税,对于个税税率为10%的人来说,每月可以节省100元,对税率45%的人来说,每月可节省450元。
第二条:投资收益暂不征税。投资收益按规定是要交税的,税率为20%,如果投资为正收益,那就省下了20%的钱。
第三条:领取实际税负降了4.5%。这是和个税递延的商业养老保险相比较而言的,正常为7.5%,个人养老金降到了3%,也就是说最终还要交3%的税。
以上就是简单的解读,如果你能看懂了,就知道自己该不该买了。如果还不明白,就继续往下看。
二、哪些人适合购买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既然被称为第三支柱,那么,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显然更好一些。
第一支柱是基础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第一支柱没参加的,要先买基础养老保险,否则不适合购买个人养老金。
第二支柱为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叫职业年金,企业叫企业年金,是否参加是由单位先决定,个人再同意才能缴纳的,因此这个有没有不影响购买个人养老金。
因为个人养老金排在第三位,而且是商业化运作的,因此相当于“锦上添花”,第一支柱为“锦”,第三支柱为“花”。
哪些人适合购买,不能一概而论,以笔者的认知,用自己个人所得税税率来判断是最直观的。
1、如果你的全年收入还达不到缴纳个税的标准,税收优惠对你没用。如果买了个人养老金,领取的时候还要交3%的税,这样就等于多花钱了,工资比较低的情况下,购买意义不大。
2、如果你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购买个人养老金现在可以节税3%,但是退休领取的时候还要交3%,相当于缴税时间推迟了,本身工资就不算高,这种情况下购买也没有太大意义。
3、如果你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满额购买个人养老金一年可以免税1200元,到退休时领取缴税3%,相当于节省了7%,这样还是比较划算的。
4、如果个税税率达到20%以上,那显然就很划算了,按12000元满额购买是最省钱的。
需要注意的是,税率是分档的,如果刚刚达到10%的税率,扣除12000元后仍处于3%的档位,那就要看有多少额度按10%缴税,如果小于12000元,按实际额度购买个人养老金是比较好的。
最后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张三每年工资16万元,扣除五险二金后实发工资为12.6万元,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为2.4万元,有(12.6-2.4-9.6)=0.6万元的工资按10%计税,那么,他每年购买6000元的个人养老金是比较划算的。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的消息为准。
【第16篇】个人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说运气,有好坏之分的话,那这两样我都占了。
一、
参与微博抽奖,幸运儿会得到iphone13promax。
嗯,诱惑力很大。
头天加入,第二天晚上下班打开微博一看,收到博主私信,说我是3名中的其中一个。
欢欢喜喜回复时,‘显示状态异常,发送失败’,被狠狠击中。
幸福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不知所措啊。
如果我能在15:20看到这条消息,及时回复的话,是不是就不会空欢喜一场。
转而又清醒,哪来如果,本来就不属于,何必强求。即使求,也应该是自求,应求。
小一万块钱,送自己,也不是那么难的事。
很快就释怀了。
二、
最近在申报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公司财务昨天要已申报完成的截图。
办公室一帮人,看着个税里的名目,眼花缭乱。
好在这两天看会计中的经济法,有所涉及。
下个个税app,框起来的这里申报。
稍微解释一下
我们收入来源有4项
——工资:起征点5000,全年60000,没到标准不征
——劳务报酬:副业、兼职
——稿酬:小说、著作
——特许权:专利、版权
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1000/人/月,全年12000
——赡养老人:60岁以上含60
——继续教育:400/月
——大病医疗:80000/年,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扣除
——租房租金:800-1500/月
——买房贷款利息:1000/月。
举个例子
全年综合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08000+10000*(1-20%)*70%-60000-21000-1500*12]*3%=438
大家也算算,每个人都能明明白白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