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年收入12万以上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年收入12万以上,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年收入12万以上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年收入超过12万的人群,可能要办理退税或者补税,这是很多高收入人群必须要注意的一件大事,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影响未来的征信、贷款等。
可是,国内究竟多少人年收入超过了12万呢?
中国第44次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指出,从中国网民收入来看,无收入或者月收入500元以下的网民占了19.9%,而月收入超过8000元的人,只有13%的比例。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1.2%,这个收入数据统计已经非常接近实际的情况——也就是说,月收入8000或者年收入96000,就已经超过了87%的网民。
从可支配收入的角度来看,税后月入万元更是高收入人群了。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82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3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22元。对于城镇居民来说,一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4万多元,这还包含了工资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入等。
从城市角度来看,前三季度,上海为52292元,北京为50541元,转换成年收入,也不过7万左右,距离税后12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综合多方面的数据来看,若是税后收入达到12万,其实已经超过了90%的中国人,可能还要多。
2023年, 全球著名的尼尔森市场调查联合发布了中国财富景气指数,当时确定了一个小康家庭的标准,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税后家庭收入在12万元以上,成都10万元以上,其它城市8万元以上——注意是税后家庭收入,不是税后的个人收入。
如果按照税后个人收入12万,全家两口人,一年税后拿到24万,在一线城市已经是妥妥的中产家庭了。
其次,税后收入12万,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小财问过类似的家庭,城市不同、年龄不同,感觉大不相同。
在一线城市,不论年轻人还是中年人,普遍的感受是不够花,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家庭的日常开销,出去衣食住行,就所剩无几。如果拥有自己的住房还好,若是租房,每个月就要拿出接近一半来支付房租。年轻人需要应酬和购买各种喜欢的东西,还要追星追剧,每个月都是月光族;中年人需要养车养娃供房,一年到头,也攒不下来钱。
若是二三线城市,一万的税后收入已经非常之高,可以过得相对比较舒服。当然,能够在二三线城市拿到万元,也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很多行业的平均工资也就几千块钱。
说到收入,我们还得看收入的来源结构。有人可能全部来自工资,有人一半工资一半理财收入,还有的纯粹来自收房租。同样月入一万,来源不同,感受必然大不相同。
年底了,也该盘点盘点今年的收成了。各位朋友,您今年收入如何呢?超过12万了吗?欢迎留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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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年收入12万自行申报
为遏制日益猖狂的金融犯罪,个人建议,国家将开始逐步普及全民年收入申报制度。
1.首先,在目前需要财产申报的公务员基础上,增加国资企业和机构的各级工作人员,时机成熟后,逐步增加到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有工作人员,最后到普通个人。
申报收入时,可以以个人为单位,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
2.新的财产申报制度,将以年收入和年支出为目标,只申报上一年度其单位的各项货币收入汇总,以及各项支出汇总。包括并不局限于工资、奖金、补助、意外所得、房贷、车贷等。
3.国家税务总局将扩大监察队伍,在各省市自治区成立一个独立核算部门,对本地的收入申报进行审核。
4.审核的目的,是检查其是否完成各项税务缴纳(未完成的,将对其进行正常补缴),并调控个人或家庭收入。如,某些家庭人口多,但收入过低,支出过大,则税务机关会根据该家庭交税情况,进行一定额度的返税,补助该家庭。
5.公民财产申报,全凭自愿!但税务机关会对某些个人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偷税漏税等逃税行为,除了要求补缴税款外,还将进行加重处罚。而若有家庭收入过低,本来可以返税的,则不予返税。
以上,属于个人建议。
请大家不要误会!
也希望大家留下自己的看法,万一被国家采纳了呢?
【第3篇】年收入12万元个税申报
今天是2023年3月1日,也就是每年个人所得年度综合汇缴的开始时间。综合汇算之后,可以得出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而大多数人预缴税额都比实际应缴纳税额多,所以很多人在操作之后都可以退税,从而得到一笔钱。我在此前就进行了预约,第一时间进行了综合汇算,下面以我个人的例子,来说明个人所得综合汇算的过程,很多人看到退的钱可能会有惊喜。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的过程。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呢?这是因为,我们国家个人所得税计算是以年为单位的,每月虽然会计算税额,但那是预缴,不准确,而且很多人的收入每个月也有所不同。这样只能在下一年度进行综合汇算,才能得出实际需要缴纳的税额,与预缴的税额多退少补。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主页上就可以看到2023年个人所得综合汇算开始申报的按钮,点击就可以进入。我是之前预约过的,如果没预约,可能现在还无法进入办理。预约的可以现在预约或者在3月21号之后无需预约进入办理。
综合所得汇算申报有两种方式:申报表预填服务和空白申报表。我们一般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这也是推荐的方式。因为此前单位或者支付方已经进行过扣缴申报,这些数据都可以获取,无需我们自己填报。如果选择空白申报表,那么就要自行把自己的收入情况录入。这挺麻烦的,一般不做选择。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足400元,或者不打算申请退税,可以不进行综合汇算申报。
年度综合汇算的目的就是要得出我们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2023年,我的工资薪金收入为148143元,劳务报酬为11017.59元,特许权使用费为13801.03元,费用为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稿酬总额的20%,为4963.72元。
减除费用,大家都一样是6万元。专项扣除,也就是三险一金,为28904.20元。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按揭贷款、子女教育费和赡养父母费,我是每月各1000元,一年总共是36,000元。他扣除费用是32076.48元,包括职业年金和其他扣除费用。
代入上面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11017.22元。根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元以下的为3%,那么可以计算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1017.22×3%=330.52元。而我此前已经预缴了1361.03元的税。那么此次我应该退税=1361.03元-330.52元=1030.51元。
综合前面所有的情况,我们可以知道,2023年我全年的所有收入合计为172961.62元,但经过各种扣除之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1017.22元,实际应缴纳税额为330.52元,应该给我退税1030.51元。总体来说还是有些惊喜的。
综合汇算完之后,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选择放弃退税。一般能退税的肯定会选择申请退税,这样就需要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成功之后,经过税务部门审核,可以从国库当中把应退税额返还到本人指定的账户当中。现在是退税的高峰期,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前面也说过,虽然说大多数人在综合汇算之后都会有一定的退税额,这样就能得到一笔钱,但是,可能也有一部分人,经过汇算之后发现需要补税。不过,补税额在400元以下的,可以不需要补。如果你觉得,你预缴的税款不多,综合汇算之后可能会产生补税的情况,那么也可以选择不综合汇算,这样就不需要补税。但建议大家都综合汇算申报一下,首先因为大部分人都可以退一部分税;其次还因为400元以下也不需要补税;最后如果补税金额超过400元,可见收入是非常不错的,作为纳税人纳税也是应当的,这点税,也不算什么。您觉得呢?
【第4篇】12万收入申报表
随着金税四期的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增强,税务机关通过监控、分析企业报送的各项数据,更快更准确的筛选出有风险的企业,重点推送税源管理部门询问落实。在这种以大数据为依托的现代征管手段下,一方面为企业及时提供纳税服务提醒和风险提示,另一方面有效的打击了偷漏税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国家税收。
一般来说增值税销售收入与利润表销售收入应该是趋同的,但是也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如果两个收入不一致,税务机关会将此作为一个重要风险点要求企业做出说明,而很多小伙伴会困惑,明明自己如实申报了两项收入,为什么会出现异常呢?是否有风险呢?
众所周知,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报的收入是按照增值税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确认的,在利润表中填报的收入是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二者确认的依据不同,产生差异是很正常的。增值税与利润表申报收入的差异实际就是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会计核算收入的差距。
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视同销售行为产生的两表收入不一致
企业以自产产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建设,增值税中视同销售,需要确认相应的收入。而会计核算中因货物没有离开本企业,也没有经济利益的流入,而是形成了另一项资产,虽然也是视同销售,但只结转成本,不确认收入,造成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利润表申报收入。
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的两表申报收入不一致
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是计入到资产处置损益的,在利润表中体现是将净额计入营业外收支下,但是增值税申报表确认的收入为全额销售额。
例如:甲公司将自用的设备进行销售并取得不含税货款10万,该设备原值是20万,计提累计折旧12万,账面价值为8万。增值税确认的收入为10万,而资产处置收益为2万。造成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利润表申报收入。
3. 收入确认原则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产生的两表申报收入不一致
例:甲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合同约定分3期付款,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1日、和2023年1月1日分别支付100万,但是甲公司在2023年1月1日发出货物时就给乙公司开具了300万的发票,按照增值税规定,2023年1月1日,甲公司就要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是会计上对分期收款销售货物的规定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也就是分别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1日、和2023年1月1日确认收入100万。造成增值税首期申报收入大于利润表申报收入,后两期增值税申报收入小于利润表申报收入。
4. 不征税增值税的收入产生的两表申报收入不一致
例如转口贸易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由于转口贸易其货物均不在我国境内消费,故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销售收入也无需在申报表中填报,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这部分收入应记入收入。造成增值税申报收入小于利润表申报收入。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增值税收入和利润表收入由于纳税义务确认条件、时间和纳范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其本身就存在着差异。当然收入差异并不只局限小编上述内容列举的,随着公司业务情况的多样化,这种差异种类会更多、更复杂。
此外,小编也时常收到小伙伴的反馈,自己所在企业专管员时常来询问利润表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为何不一致,小伙伴们不要过于惊慌,更不要因为税务局的询问就觉得这两个数据必须保持一致,过度解读差异,非要强行保持两个指标一致,最后反而导致企业存在纳税风险。
税务局也只是通过这个指标来筛查企业是否有申报错误或瞒报收入的情况。日常工作中严格把控好收入的确认时点和纳税申报的时点,准确核算和纳税,不弄虚作假。平时对这些差异就要心中有数,并准备好收入差异的相关说明文件,一方面可以自查税收风险,另一方面在税务局检查时候能从容应对。
【第5篇】年收入12万以上的申报
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的问题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答案,很有可能调整在5000,相信这对大多数工薪阶层人士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不过,说到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地方可能很多人都把它给忽略掉了,那就是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是的,你没看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规定,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可能大家会觉得奇怪,我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企业都已经代扣代缴各种税费了呀,为什么要还我自己去申报一遍,那样会不会重复再收我一次税费呢?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放心。12万申报实际上是对自己这一年来所取得的收入进行一个总的申报事项,如果单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已经代扣代缴了税款,那么就不需要再交税;如果在自行申报的过程中发现有多交税的部分,可以在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如果少交了,则需要补税。
那么这12万元包括了哪些收入呢?
包括了以下这些: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申报时间:根据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也就是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内向税务主管进行申报。
【第6篇】交税12万月收入是多少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明确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这里大家要特别注意专业术语所表达的意思。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这个收入指的是什么?
我们知道现在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而按计算综合所得的公式如下: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七级累进税率计税。
我们看公式其实看不到收入这个字眼,只有收入额。
实际上收入不等于收入额,我们一定要区分开。
收入是应发数,是100%的全额概念。
而收入额是不同的,具体综合所得的每一项所得收入额的计算方式都不同。
1、工资资薪金的收入=收入额
2、劳务报酬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3、特许权使用费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4、稿酬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哥2023年每个月工资应发5000,全年60000,2023年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0000,2023年9月取得稿酬收入40000。
二哥2023年的收入=60000+40000+40000=140000。
二哥2023年的收入额
=60000+40000*(1-20%)+40000*(1-20%)*70%
=60000+32000+22400
=114400
所以,收入如果和收入额弄混了,对政策的把握就会错。这个案例中二哥全年收入就超12万了,而收入额就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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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年收入12万个税申报日期
是的,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但申报不等于重复缴税,而是对高收入人群一年纳税情况的事后稽查,多退少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12万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建立自觉申报的纳税信息
如果单位代缴了个税,申报时不会重复缴纳
12万政策强调的是自觉意识,而不是缴纳
12万申报与单位代扣代申报不同,而是有自己申报,单位没有带申报的义务,有的单位代员工处理了,但不是单位的义务
关于12万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问:12万申报的截止日期?
答:截止到3月31日。202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及时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问:对不按期进行12万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如何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不按期进行12万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给予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罚。
不履行12万自行申报义务的纳税人还将被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影响个人信用。
问:如何进行12万网上申报?
答:具体网上申报操作参见园区地税微信“办税服务”栏目下“12万申报操作指南”,或园区地税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什么?
答:一、“年所得”,指的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取得的所得总额。比如:2023年的年终奖在2023年发放,那么,应算作2023年取得的收入额。
二、“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扣除标准(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包括正常按月取得的工资、按年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体工商户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计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时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五)财产租赁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同时也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性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所得。
(六)财产转让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计算。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注: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而言,虽然其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但仍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注意:许多工薪阶层认为自己的收入就是工资,其实年所得不仅包括工资收入。例如,购买企业债券的利息所得,也是纳税人实际取得年度的所得。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问:我每月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第二年年初还要再申报一次?这不是重复纳税吗?
答:12万自行申报并非让纳税人再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不会由此增加纳税人的税负。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12万申报也起到了查漏补缺的作用,补缴欠缴漏缴的税款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多缴的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以办理退税,也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问:已离职的人员是否需要申报12万?
答:12万申报是个人的纳税申报义务,已离职的个人上年年所得收入超过12万需要进行自行申报。
问:哪些收入不计算在年所得内?
答:12万中的年所得不含以下所得: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问:12万自行申报的地点如何规定?
答:(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这里的主管机关是指主管的地方税务局)。例如某甲受雇于a公司,a公司的注册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某甲就在园区地税进行12万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例如某乙在南京的b公司和苏州园区的c公司两处正式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那么某乙可以自行选择在南京或是苏州园区的地税局进行12万申报(但两处的各项所得要合并),且以后就要固定在该处,任职情况不变就不能任意变动申报地点。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问:我上半年在苏州新区任职,下半年在苏州工业园区任职,向哪里报送?
答:请您到园区地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现在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问:关于12万申报我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何获取帮助信息?
答: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微信:微信搜索“苏州园区地税局”或扫描本资料首页标题右方二维码,关注园区地税微信。
二、网站:关注园区地税网站http://szyq.jsds.gov.cn。
三、电话:拨打12366-2-2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咨询。
【第8篇】年收入超12万自行申报个税
兼职(临时工)的人员的工资要发票还是列表,交税是如何交的?
01兼职工资如何交税
案例:比如说,a公司找了个程序猿,做了一个小程序,共花费3000元,但是做完,付钱了,没有发票,这种情况如何缴税?我们公司应该如何做帐呢?
答:劳务报酬缴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余额便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以上面为例计算如下:
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0.2=440,所以程序员能拿到手的工资就是2560元。
那我们公司如何做帐呢?首先我们明确一点,我们和程序员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那劳务费到底是要发票还是列表发放呢?看看税局是怎么说的:
02什么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如何缴税?
新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并入综合所得,一并适用综合税率表。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劳务报酬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1、劳务报酬是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率(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使用费所得的收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3、劳务报酬”次”和”月”的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已取得该项目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03劳务报酬不缴税也要申报!
问: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800元,需要申报个税吗?
解析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的,由于计算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所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
预扣预缴/代扣代缴/应缴税额为0,并不代表不需要申报,比如:某居民个人月工资4100,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当月肯定不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也需要申报。
个税对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照汇总为综合所得。且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不申报必然会导致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的应纳所得额不准确,进而造成税款流失。
【第9篇】个税年收入12万包括
今年年初,李二狗收到公司财务的邮件:
二狗你好!接到税务局的通知,公司年收入超过12万的同事需要在网上自行申报个税,请你在本月月底之前务必上网操作。本次申报涉及个人征信,请尽早完成!完成后,邮件告知我一下,谢谢!
八脸懵逼的二狗看到这样一个邮件,大发怒火。他急忙掏出手机,在费控宝上给财务沈经理发了一个信息:“沈经理,你搞毛啊?个税我每个月不是都缴了吗?为什么还要我去申报?”
“一两句话给你说不清,你过来我办公室,我亲自给你解释一下!”沈经理在费控宝上回复。
回复还没看完,李二狗就像狗一样蹿进了李经理的办公室。
“二狗你坐下来,先别生气,我给你讲讲这次申报是咋回事。”沈经理接着说,“我举个例子:
你到超市买东西,你推了满满一车的你爱吃的“油炸花生”、“怪味花生”、“老醋花生”、“醋泡花生”、“香酥花生”、“盐水花生”...然后收银员把你买的所有花生扫了一遍,你付款推车走人。推车到了超市大门口的时候,超市保安孙二狗过来拦住了你,他要检查你购物车里你买的花生和小票上是不是对应的。这时候你像现在一样生气:“收银员扫过了,我也交过钱了,你凭什么还要核对?
这件事是保安做错了吗?显然不是,如果你没有漏结账,购物车里的花生和小票肯定是对应的。但是,假如购物车里有的东西小票上上没有,那说明你肯定漏账了。
个税申报也是这么回事。收银员扫码收钱,相当于你每个月交的个税,税务局要求你年终申报个税,相当于保安在超市门口检查你的花生和小票。”
“哦哦,好吧!”李二狗点着头说。
“嗯,你去网上操作一下吧,几分钟的事,不麻烦!”沈经理说。
“好的 ,那我走了啊!”说完,李二狗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按照沈经理的要求操作了起来。
其实,分月缴纳个税、年度汇总申报,是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开始的。而且该制度是我们像美国学习制订的(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费控宝公众号:yodootech)。
【第10篇】年度收入12万申报流程
大家好,我是虞美人aaa,欢迎您的来访[握手]
昨天发表了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文章,目前已经有382万的展现量,33万的阅读量,在此,感谢头条君及各位朋友的厚爱!
通过回复大家的留言,发现有不少友友是第一次申报,不知道怎么下手,今天特整理了这份详细的退税攻略以及需要避的坑,以供参考。
下面开始个税申报的详细步骤:
第一步:手机应用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
第二步:核实个人信息
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点击“任职受雇信息”,里面有任职公司的信息,查看是不是当前所任职的公司,在这里一定要注意:有公司可能会用我们的个人信息,给一份名义上的“工资”进行避税,而我们的银行流水只显示任职公司的薪资,不留意的话会多交税。
遇到类似问题也不要惊慌,一旦发现不认识的公司(企查查可查询公司详情),且有额外的收入(实际并没到你账上),要尽快核实,若得不到正面回复或者联系不上对方公司,点击右上角“批量申诉”即可,大概一两天的时间,莫名冒出来的公司和薪资就都会消失。
第三步:完善家庭成员信息
点击个人中心里的“家庭成员信息”,把配偶、父母、子女的信息全部录入,这些信息一定要填写,因为会帮你多退一大笔钱。
第四步:绑定银行卡
绑定前,一定要核实,银行卡必须有效,能正常转账,且是一类卡。
第五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基本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服务”中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纳税记录年度选择“2023年”,四项所得类型不要修改,点击查询,最上方的“收入合计”显示2023年度所有渠道的收入总额,“已申报税额合计”是2023年单位已交的税额,下方的列表,要逐项核对每个月的收入来源及金额。
第六步: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点击右下方的“服务”找到“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进行填写并核实,在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孩子2023年考上大学的,这一年是半年高中,半年大学,需要填写两次。
第七步:申报
返回到首页,找到“常用业务”中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年度选择“2022”,点击申报。在汇缴地选择目前任职的公司,点击下一步,核实各项资料是否无误,若工资薪金里显示“奖金”(如大额的年终奖)会提示在详情中确认,“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还是“单独计税”,自己对比下结果,看哪个更划算。
接下来,看左下角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023年度所有应缴纳税收入之和,点击下一步“应退税额”,就是你能拿到的退税金额,核实无误,再点击下一步,申请退税就完成了。
下面回答几个友友的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是2023年度所有应缴纳税收入之和,不是自己需要退税和补税的金额。
答案是可以的。中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纳税人缴纳了超额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之后需要第一时间退还给纳税人,如果纳税人本人在三年内发现的,可以要求税务机关将多缴纳的钱款退回,并按照银行同期的存款利率支付一定的利息。
1.2023年你同时有几份收入来源,且每份收入用较低的税率提前扣缴,全年的收入总和比较高,这时更适用较高的税率,所以需要补税;
2.月薪改成日结,平时有n笔小于800的劳务报酬收入,这样每一笔都避开了单次计税,但全年汇总时,就需要补税了。
今天就跟大家学习到这里,因为我也是在学习过程中,难免有遗漏或者欠缺的地方,希望各位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一定要提出来,我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第11篇】年收入12万以上申报
当小微型企业在创业初期时,如果运营正常,收入在12万以上显得很容易。但得到6位数收入的时候,享受着祖国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应该缴纳相应的税费。
看到这里,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只要个人工资达到12万以上就需要依法申报纳税?还有其他规定范围吗?有哪些含义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日期一般为每年1月1日~3月31日。
年收入超过12万,已按额纳税,需要进行12万的个税申报吗还需要纳税申报吗?其它规则是什么
需要申报。12万申报属于个人将全年、从多处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汇总申报,计算缴纳税款,已足额缴纳,不会重复征税。即使只有一项收入,超过12万也需要进行申报。
公司是否应该支付?
那要看企业领导是否愿意,或有无此规定,毕竟属于个人纳税。
这个年入12万,包括范围有哪些呢?
这里包含了11个方面,分别是: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利息股息红利赚取、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个体户经营所得、等其他所得。
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关于个税自行申报意义 :
●开启个人所得税迈向综合税制
●强化纳税申报义务法律责任
●运用个税税种缩小贫富差距
好啦,今天的你是不是对纳税有新的认识呢!
关注知志者!对纳税知道得多一点!
#财务#体系#纳税申报
【第12篇】年收入12万个税申报
近期,很多年收入超过12万以上的纳税人接到通知,需要在3月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些纳税人有疑问了,明明每个月公司都已经缴过个人所得税了,为什么还要去税务局自行申报一次,这不是重复缴税吗?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重复纳税
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即使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也需要依法办理年度申报手续。所以,自行申报不等于重复纳税。
履行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义务,本质上可视为纳税人就上年度所得向税务机关做一个“声明”,告知税务机关我取得了这些收入,并已经按规定完税。当然,此项申报也起到了拾遗补漏的作用,少缴的税可以补缴,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多缴的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以办理退税、抵税等,也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自行申报纳税还存在哪些误区?
是不是只要年收入12万元以上就得纳税?如果单从工资薪金来说:12万元是指扣除了社保与公积金以后的收入超过12万元。
举例:如果你年收入13万元,扣除社保公积金以后只有11万,那么就可以不用自行申报纳税。
是不是只指工资薪金取得的收入超过12万元?12万元申报,不仅仅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国税发〔2006〕162号第六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因此,年所得12万元是指未扣除费用的上述11项收入的合计数。
是不是只能自己去税务局申报?
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除了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还可以通过支付宝、手机app、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支付宝还能实现一键申报、一键补缴,是不是很方便呢?
【第13篇】个税年收入12万
现在共同富裕也成为了国家的一个发展目标,但是要实现这一点其实也并不容易,不过有很多专家也都提到过,要实现共同富裕的话提高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确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怎么样的人才算是高收入人群呢?
不少网友的讨论说好像是年收入超过12万的,但是又有一些网友觉得不应该这么平静,因为在不同的城市,高收入的定义也应该有不同。早在今年的时候就有不少的专家说过要如何来理解第3次分配,第1次分配就是追求效率,让一些人快速地富裕起来。
第2次分配就是要公平,让政府利用一些手段来帮助社会上面的一些弱势群体,最后一次分配就是让富人们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来帮助一些穷苦的人和弱势群体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医疗条件。但现在的现象是大家连消费都不愿意消费,更何况说拿出自己的财富来改善别人的生活条件呢?
那么现在就只有通过提高高收入人群的个税才能够实现这样的事情,其实现在中国的很多大企业,每一年缴纳的税额也是很高的。甚至有时候缴纳的税额比纯利润还高,像是去年的华为利润也才600多亿,光是缴纳的税费就有1000多亿。那么哪来这么多群体可以来收税呢?那么我们要先做的就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毕竟疫情的原因也让中国的经济去年受到了严厉的打击,虽然说现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汽车行业,还有家电等领域的市场规模已经比更多发达国家要强,但是在这些领域上是没有服务类消费的突破。
对于这样的政策你们怎么看呢?欢迎评论或者私信留言。
【第14篇】关于年收入12万申报
个人所得税每个月都已经缴纳了,为什么年收入超过12万还需要再申报?哪里申报简单方便?
官方话解释起来比较复杂,就通俗的举个例子
打一个比方,你到一家超市买东西,你推了满满一车到了结账口,收银员把所有东西给你扫一遍,然后你付款准备走人。
推车到了超市大门口,超市防损部的保安过来说,你的东西太多了,我得检查一下购物车里的和小票上是不是一一对应的。
这时你倒地撒泼打滚,我明明交过钱了,凭什么让我再交一遍!!!
不明真相的群众聚拢过来,纷纷指责保安不是人。
问题来了,上文中的保安是再收一遍钱吗?
显然不是,如果当事人没有漏结账的话,那么购物车中的货物和小票自然是一一对应的。检查完直接可以走人。但是,假如车中的有的货物没有出现在小票上,那就说明出现了漏结账的情形,那么该补钱还是报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把上面的情景换成个税。
您的单位每月根据您的工资给您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这就好比超市收银员扫码收钱。
国家要求年入12万以上等其他情形的纳税人每年汇总申报,这就好比防损部的保安在超市门口检查货物和小票。
对于工薪阶层,觉得平时交了个税,年终还要再申报一次,感觉有点没必要。
对于富人,一般多种收入来源,比如一些网红,又有工资,又有微博广告收入,还有直播平台给的,还有干爹给的捐赠。。。年终一起申报,税局一看,报了二十万块钱收入,刚买了玛莎拉蒂?!有很大疑点,请来喝茶。
咱们国家目前还没搞综合税制,但这是改革方向目标。目前咱们还是由公司代扣缴。12万自行申报等于一个空架子,还没有把真正有意义的政策装进去。所以看上去是多此一举。
教会了大家每年要做自行申报,将来真的搞起来综合税制了,就容易推进了。从年收入12万以上的开始申报,意义就在这儿。
那么哪里可以申报呢,支付宝就可以,简单方便
第一步:点城市服务应用
第二步:点税务大厅
第三步:点申报管理
第四步:点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提交即可,不扣费
【第15篇】收入12万以上纳税申报
自行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纳税两种,今天我们先来看自行申报纳税方式!
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一)纳税义务人
1. 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的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 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1、构成12万元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 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 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不包含在12万元中的所得。
(1) 免税所得。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 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 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 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 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抚 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 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 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規定免税的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 所得。
(2)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3)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_
3、各项所得的年所得的计算方法
(1) 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2)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3) 财产租赁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坦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 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4) 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 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5) 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6)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 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 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 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 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7) 股票转让所得。以1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 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三)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 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人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四)申报地点
1. 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 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 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 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 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
4. 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在中国境内有户辑,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 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 其他所得的纳税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6篇】年收入12万个税申报表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体现,老师进行了一个细致的梳理,希望能有助于学习掌握。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有几张申报表?
一共十张申报表,分别是: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本次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完善的报表共有几张,是哪几张申报表?原有报表仍有效的是哪张?
(一)完善的报表共四类七张,本次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以下报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
(二)原有申报表仍有效的是《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3
本次新增的申报表是哪几张?
新增了三张申报表,分别是:
1.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4
每张申报表适用范围各是什么?
(一)基础信息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注:本表配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写。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注意:自然人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填报本表;初次申报后,以后仅需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本表是配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填写的。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
2.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2.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六)《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七)《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注意:根据财税〔2019〕8号(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质是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但计算方法与常规采用“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不同)。
(一)其中股权转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其中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总结新个税申报表记忆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