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增值税税率问题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增值税税率问题,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关于增值税税率问题
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新个税税率表!!打印出来随时看!
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6+10=16,2+3=5?
记住口诀,增值税一点也不难!
有人说增值税好难,政策多、税率多、计算也不简单,背起来还是有点小痛的~
嗯!好像知识点是有点多哦。那咋办呢?
一、首先我们得认识啥是增值税?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增值的部分你要缴税,税率不同,缴税的金额也就不同。(但小规模纳税人不一样,后面会讲到)
再简单点,全面营改增后,一般来讲除了公司内部行为(如发工资等等)不缴纳增值税,其他都要缴哦~理解起来是不是简单啦~
二、我们要认识啥是小规模纳税人,啥是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用一个简单的比喻吧,小户人家!你有两种方式可变为一般纳税人。
第一种:只要你想,并且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就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填个表、备个案,分分钟搞定。
第二种:你发展得好,已经成为大户人家(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标准)。
这种情况,您可以自己来备案。如果不想来,呵呵,也必须来。假如超过期限不来,那么就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
1.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可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刚刚提到,一般纳税人是大户人家,税率相比小户人家来说,肯定要高一点。
但是!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符合条件的,可以抵减当期税款哦。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另外一种方式,成为中产阶级——简易办法征收的一般纳税人。
那我不想当大户人家了,想变成小户人家怎么办?
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哦~明白了吧,户口终身制。
但是,机会来了!现在!你有次“改户口”的机会!详见《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三、最后一点,税率!
想记住税率(征收率),只用记住2个算式!
6+10=16
2+3=5
6+10=16,怎么理解?
常见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10%,16%。(好记吧)
咋区分呢?
6%:一般来说,吃喝玩乐住加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10%:你搬不走的、搬不动的、就是用拖车都没办法的,加上国内到处跑的。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16%:剩下的,都属于它~~
2+3=5,咋理解?
征收率啊~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办法征收的一般纳税人
5%:搬不走的、搬不动的、就是用拖车都没办法的,加上人力资源派遣。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剩下的都是它。
最后,还有一个2%的独行侠,往下看~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2023年1月1日之前购入的固定资产,特殊情况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增值税明细科目全家福
新个税最全税率表
一、2019新个税最全税率表
1、个人所得税有税率和预扣率两种计算比率。
2、个人所得税税率有综合所得税率、经营所得税率、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以及20%比例税率四种。如下图:
3、个人所得税预扣率有预扣率表一和预扣率表二、以及20%的预扣率。如下图:
4、适用20%税率和适用20%预扣率、是完全不同的税目。
5、只有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才会使用预扣率,年终统一适用综合所得税率,多退少补。
6、预扣率表一和综合所得税率表的数字是一样的,它适用居民工资薪金的预扣预缴。预扣率表二和旧个人所得税法下的劳务报酬税率的数字是一样的,它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20%的预扣率适用居民个人的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比较特殊,它虽然属于劳务报酬,但在预扣的时候适用的是工资薪金的预扣率表一。
8、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主要适用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非居民个人这些所得不存在预扣预缴的问题。
9、单独计算的全年一次性资金,按月和按季领取、非特殊原因一次性领取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同样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
10、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适用综合所得税率。
1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经营所得,适用经营所得税率。
12、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这几项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不区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不需要预扣税款,由扣缴义务人直接扣缴税款。
以上,有你混淆的内容吗?
来源:税台网、晶晶亮的税月(作者:梁晶晶)、会计说,重庆税务、税政第一线,财税职场。中华会计网校注册税务师整理。
【第2篇】增值税0税率
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与零税率初略一看,貌似三者意思相同,其实不然,三者是有着较大差别的。不征税,指的是从本质上就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只有征税,才能谈得上免税,所以,免税的前提是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只不过国家给予了优惠待遇,可以享受免税。增值税零税率,是增值税其中的一个法定税率,在销售环节适用零税率,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增值税中的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在开具发票、纳税申报以及进项税额抵扣有哪些不同?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
一、不征增值税项目。不征增值税项目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又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2)文件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也就是说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征收增值税。非持有至到期的,就不属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等等
不征税项目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23年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除了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外,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纳税人发生不征增值税项目,一般来说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在特别情形下,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在发票开票系统“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不征税项目相应进项税是否允许抵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列举的七种情形中,并未包括不征增值税项目,根据“法无禁止即可”的原则,只要能够取得税法认可的扣税凭证,用于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在发票开具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特殊情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发票税率栏显示为“免税”。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应该按照正规的方法开具免税发票。严格意义上讲,纳税人发生免税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抵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对于同时从事应税和免税项目,进项税不能准确划分的,应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公式进行计算转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除外)。当然,享受税收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也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三、零税率。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
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货物、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依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七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代替原来的出口发票(普通发票五联),外贸企业选择“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企业自制凭证”两种方式。
纳税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四、其它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2、纳税人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手续。
3、免征增值税属于税收优惠,应按照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和零税率不属于增值税优惠,无需审批或备案。
4、在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填报中,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取得收入无需填报。免税收入须填列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分不同免税项目及代码),免税项目进项转出填列附表二第14栏,免税项目收入填列附表一第18或19栏,并反映在主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零税率申报填报分两种情况:适用免抵退税项目的,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填列在附表一的第16或17栏,并反映在主表第7栏,主表第15栏 “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适用免退税的,应填列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出口免税),附表一第18或19栏,及主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第3篇】零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的官方解疑,其中第12条问答提到“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格外惹人眼:
12.我是经营摩托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请问还能像2023年一样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几个字同时出现,大概率让人产生困惑。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免税,二者常理看是互斥关系,很难并存。就好比多年前人们很难想到男员工跟“产假”扯上关系一样。
对笔者而言,碰见求惑者,更是敢疑而不敢言。说有错误,官方文件怎么能犯错;说没错误,却又难以解释清楚为什么。于是乎,言多必失,索性沉默不语保留一丝“专业”的体面。
上述所聊是笔者当时看到文件面临的费解困惑的心理活动。下面,言归正传,顺着脑回路,查查资料,我们逐个解解惑。
一、增值税专票为什么不可免税呢?
基本道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标志性合法凭证,是上游企业将商品流转至下游受票方进行增值税抵扣的依据,如果某一环节免税了,自然就打破了抵扣链条的传递性,进而破坏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态圈,从而失去了增值税的个性灵魂。
税法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五十三条第二款,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专票为何又出现免税?
官方不止一次在增值税政策解答中提过“免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说法。其中,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二)》第十六问,解答到“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官方连续两年两次提及,自然不应是错。那么,这样以来,便只能用“例外”来解释通这个问题。
而事实者若如此,我们查阅官方的两次解答,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共性:
1.都是批发摩托车(机动车)的纳税人。
2.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3.都是开具机动车发票
由此,我们可以初步判断,机动车批发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免税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特定的例外情形。
三、销售机动车的发票体系是怎样的呢?
1.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国家对机动车行业制定了特殊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也就是说,该行业有别于其他行业,具有独特的发票使用制度。
2.《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涵盖哪些类型机动车销售方纳税人:
3.在我们现行发票体系里,销售机动车(不包含二手车)只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两种情形。具体位置如下图:
4.机动车发票适用情形分类:
举例:
【例1】某汽车制造商(主机厂)将整车出售到某4s店用于销售,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注明“机动车”字样)。
【例2】某4s店将一辆轿车出售给消费者,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解惑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从事销售机动车行业企业,无论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均只能开两种发票,要么是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么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别无选择,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类型发票。
2.从事销售机动车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既受行业特殊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制约,又可享受财税【2023】1号文“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笔者以为,受两方面因素的冲突影响,权衡之下,在不破坏销售机动车流通环节增值税抵扣链条形式完整(相当于进项税为零)的基础上实现纳税人政策优惠的享受,最终选择了一个相对别具一格的“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案。
-完-
【第4篇】商混增值税税率多少
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分别适用三档税率:13%、9%和6%。
一、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4、航天运输服务。
5、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6、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7、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
8、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9、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
1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11、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信息系统服务。
1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1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1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转让技术。
1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增值税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一般适用
一般情况下适用3%的征收率。
(二)特殊适用
特殊情况下适用5%的征收率。
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三)减征规定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应纳税额。
(四)征收率特殊情况
1、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5%征收率的情形:
(1)出租、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将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4)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5)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8)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9)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0)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2、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征收率的情形: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销售抗癌罕见病药品
(1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除以上(1)-(11)项为销售货物,以下为销售服务。
(1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13)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14)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15)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16)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17)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8)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19)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0)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是可选择)
(23)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5)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6)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7)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3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3、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形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以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销售旧货。
4、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三、增值税预征率
预征率目前主要在建筑、房地产、不动产租赁和不动产销售领域。
四、增值税适用扣除率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适用9%扣除率。
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9%;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第5篇】2023年银行增值税税率
2023年以来随着国家营改增的调整,增值税变化较大,税率也经过几轮变革,本人在工作之余,参考税务教材,整理了一份税率变化表,一份征收率适用表。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可以打印出来随时看看。如有疏漏之处,还望指正!
税率变化表
收录自1994年开始实行的增值税税率,于2023年开始至2023年4月30日的营改增的变化,2023年5月1日开始的税率变化,2023年4月1日开始的税率变化。
征收率适用表
表格列示了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一般纳税人必须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需要电子表格的留言。
【第6篇】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
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税率一样吗?
对于同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开普通发票计算销项税额是一样的,不同的是:
1、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注明了金额和税额,而普通发票只记载一笔业务的总金额。
2、在财务记账时,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即可确认销售额,而普通发票要经过计算,总金额/(1+适用税率〈17%或13%〉)=销售额。
3、对于受票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就无法抵。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5]41号)第三条规定:“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小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做好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传辅导工作,同时按以下办法对其进行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二)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由相关税务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审批。专用发票的领购也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三)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
(四)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发票供应数量。
(五)对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减后发售差额部分。
(六)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第7篇】中药材增值税税率
2023年5月4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包括农产品等货品的销售、进口税率从13%降低到11%,以减少农村合作社和农副产品税负。做为农副产品的中药材,在本次降税范围之内。
降税之后,会对中药材和中成药造成多大影响?企业该如何应对?
此次减税并非被动减税,而是国家主动减税
这次减税让笔者想起2000-2006年国家停止征收的农业税。那次减税标志着一个几历史的终结,但国家其实是被动为之。
当年的农业税是对农业生产也就是农民在地上种出的作物收的税。当时,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也就是说,一户农民,种一年地,收了一万斤稻子,其中一千五百五十斤要作价交给国家。
为什么这个在我国存在上千年的农业税会被取消呢?国家取消农业税的核心目的不是对农民减负,而是对财税部门减负。农业税取消的根本原因,是其征收成本过高和占财政收入比例越来越低。
这次中药材增值税从13%下调至11%,却是国家主动为之。这说明这些年,随着我国整体国力的提升,也体现在税改方面的进步和成熟。
文件出台背景,中药材生产种植必须得到政策扶持
这次国家调减中药材增值税,真真实实是在给中药材合作社减负。举个例子:一个产地合作社大户,做了一个千万级别的生意,最后交完税发现自己还亏了2万块。长此以往,生意还如何进行?按照这个逻辑,岂不是做的越大亏的越多?中药材种植合作社还没有发展就死在襁褓之中了。
我们在终端一直强调药材好,药才好。但前端的中药材种植合作社一直亏钱,赔本赚吆喝是不能带动产业发展的。商人是逐利的,为了赚钱就无法保证药材质量。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药就成了一句空话。
而最新的财税〔2017〕37号正式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同时废止了财税[2012]75号第三条对农产品发票的限定。
也就是说,农村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情况下,开具的普通发票,此时下家可凭该发票按11%抵扣进项税。
这次税改真是一举两得,不光降低了中药材增值税的问题,同样,把困扰税企多年的农产品销售发票问题给一举解决了,要谓是今年中药材行业一大大亮点!
既然中药材增值税下调,那中成药企业的增值税会应声下调吗?
据了解,我国从1994年开始,民族中成药增值税条例至今已有20多年。20年来,中药材原材料以农作物抵扣3%,而中成药却以工业品17%的税率来作为企业的销售税进行征收。
而这次税改后,中药材增值税降为11%,而中成药增值税依然是17%。
同等增殖的那块为增值税,以前高出4%,现在高出6%无疑是企业多交了两个税种。一直以来这4%给带来的不仅是企业的税务之重,这同时也严重影响着中医药这个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竞争。这无疑这和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3年)是矛盾和冲突的。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认为,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尚未得到很好的贯彻, 国内外中医药发展环境挑战严峻,中成药工业增长减速态势有所呈现,如不切实予以改善,或使中医药这一我国最具自主创新潜力的领域面临生存的考验。
中药材行业能从本次降税中,得到哪些实实在在的收益?
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重视,此次中药材增值税调减,说明国家坚决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规划的决心。
首先,中药材合作社这类产地纳税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相当于收益增加了。收益增加后,产地合作社才能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规范化生产。
其次,中药材合作社收益增加,整个行业基石的实力提高,对整个中药材行业发展是一个促进作用。他们了有了实力才能发动社员搞好种植、初加工,更好的提高中药材品质。
最后,也为中成药企业进行减税调整奠定基础,从而降低民众用药负担。
【第8篇】进口增值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货主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的价格为500万元,根据查询该货物的hs编码对应的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本批货物的应纳税额为(500+500x10%)x17%=93.5万元。
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不属于增值税税率为13%的是
财税[2017]37号:自2023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
即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改为三档:17%,11%和6%。从而使税收环境更加简洁透明,相关企业负担也会减轻。
下面来介绍下由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税率的征收范围。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a、干姜、姜黄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b、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c、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士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士杀菌乳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1-2010)生产的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可按照《农业产品征收范围注释》中的鲜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音像制品。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5)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沾虫板、卷帘机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说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6)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7)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图书,适用13%增值税税率。
(8)动物骨粒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其适用的税率为13%。
【第10篇】增值税的的综合税率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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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的名义去承接相关的业务,需要纳税开票,个人名下没有市场经营主体,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个人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个人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需要缴纳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税率为20%—40%。这个税率较高,个人代开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园区的自然人代开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园区的自然人代开政策,越来越火爆,在地方政策的扶持之下,能有效减轻个人的税负压力,个人带上相关的资料去税务大厅申请纳税开票,需要缴纳20%—40%的税费,超过5万就是按照40%的税率进行征收,个人获得大额报酬,就需要缴纳40%的税费,个人的税负压力相当的大。个人在税收优惠园区申请代开,代开综合税率在3.5%左右。相比较而言,能很大程度的减轻个人的税负压力。
什么时候,需要自然人代开呢?现在社会迅速发展,个人就业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不再是按部就班的就业形式,现在的就业形式较为灵活。现在许多个人都会通过自身的资源等等与一些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在这其中获取相关的报酬,企业会要求个人提供相应的成本发票。个人直接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的税率较高,个人就可通过地方税收优惠园区的自然人代开政策,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
基本上的品目都能代开,没有太大的限制,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基本资料即可代开,一般1—3个工作日就可代开出所需的发票,并带有相关的完税证明。
【第11篇】一般纳税人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建筑行业13%,9%,6%的增值税税率还没搞清楚?难怪老板总说税负高
建筑业企业所涉及到的增值税税率一直以来都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不仅仅有建筑业本身的税率,还涉及到上下游企业等整个产业链。同时,建筑业企业类型复杂,服务主体多样化,提供的服务名目繁多,不认真加以区分,容易产生混淆。
在服务主体上,既有大型的建筑公司,也有小规模企业,这两者一个是使用增值税的9%税率,另一个是使用3%的征收率;在服务项目上,既有建筑服务,也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的技术服务,还有些有形动产租赁的服务,这就可能涉及到9%,6%,13%等不同的税率。
自从2023年进行“营改增”以来,增值税的税率发生了几次变化,对建筑业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因此,对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了解,我们先从增值税的历史沿革着手。
一、 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及其对建筑业的影响
在2023年的5月1日,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有着66年历史的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建筑业也正式加入了'营改增'的大军。
2023年5月1日,对建筑业的意义也很重大。建筑行业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11%变为了10%。而与之相对应的,制造业企业的税率从17%变为了16%。这就意味着,建筑业的税率降低了,同时货物采购的税率,也随之降低了。
2023年4月1日,在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浪潮中,建筑业的税率进一步由10%降为了9%。此时,制造业企业的税率也由16%降为了13%,对建筑业的材料采购进项,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减税并档的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还可能迎来新的变化。近年来,建筑业的销项税率不断降低,但由于其他行业的税率也发生了变化,对建筑业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因此,分析建筑行业的税率,我们不是孤立地只看建筑业本身,而是要结合上下游全产业链来进行全面的分析。
二、 建筑业涉及的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9%的税率
9%的税率是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税率。这是由最开始的11%的税率降档而来。
适用的身份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业务是指建筑服务。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服务范围是否在以上之列。
3%征收率
3%是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适用于3%征收率的情形有两种。
增值税计税方法
(1)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那就是适用3%的征收率。
(2)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也可以适用3%的简易计税。
这些情形比较多,需要纳税人主动关注,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这些项目对应的进项较少或者难以取得,所以适用或者选择简易征收也是对纳税人税负的平衡。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的情形
6%的税率
一般来说在建筑服务当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如果这些服务是属于现代服务或者鉴证服务的类别,那么就会适用6%的税率。所以在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所涉及到的服务类别。
6%税率适用项目
比如工程设计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等类现代服务行业,这些都是适用6%的税率。
13%的税率
13%的税率是由之前17%的税率降档而来,这是传统的增值税中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对应的税率。建筑服务当中可能会涉及到购进原材料,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都可能会涉及到这个税率。
13%税率适用项目
此外,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可能会用到2%的征收率。
三、从案例解析看建筑业税收筹划的方向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说涉及到的这几种税率,并从案例当中,来看看建筑业的企业有哪些税收筹划的思路。
案例:老王有个建筑公司abc, 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最近接到一个单子,1500万的工程合同,需要自行采购材料。老王向一般纳税人x公司采购了主料、并租赁了设备,不含税价格总共为500万,向小规模纳税人y公司采购了辅料200万。同时请w公司来做了一个工程设计,不含税价为100万。因此,老王的这些业务可能涉及到的增值税税率有:
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1500*9%=135万
向一般纳税人采购的进项:500*13%=65万
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进项:200*3%=6万
工程设计的进项:100*6%=6万
增值税=135-65-6-6=58万
在此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9%的税率,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13%的税率,有形动产租赁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以及现代服务纳税人6%的税率。
同时我们做进一步的细化分析:
1. 供应商的选择
如果我们采购的辅料也是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获得,而不是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获得的,那么我们的进项就会变为200*13%=26万,而不是6万,足足可以多20万的进项。
因此,在可以选择的时候,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业企业,需要进行上游供应链的管理,尽可能选取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如果碰到有些地区就地取材,只有小规模供应商的,那么可以在进行价格测算后,进行重新议价,尽可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分清税率,享受优惠
由于建筑业企业采购的货物或者劳务品种繁多,税率各不相同。因此,该分开核算的要分开核算,不要混在一起。同时,要注意可以运用的税收优惠。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征收率3%。也就是货物是按照13%,而提供的安装劳务可以适用3%的征收率。因此,该分开的要按规定分开算,才能适用相应的优惠政策。
现国内上海、重庆、湖北等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相当成熟,园区招商长期持续稳定,它们对入园企业按一定比例进行税收扶持,外地企业也可以享受,不受地域的限制。且园区招商采用总部经济形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园区,不改变主体公司现有的经营方式、经营地址,法人无需到达现场,工商注册及税务事宜皆有专人代办,对于企业更加方便快捷。
比如一家外地的设计公司想要享受税收政策,则可以先在园区内注册(不用实体入驻)一家分公司,主公司通过业务分流的方式,一部分的业务利润由园区内分公司进行缴纳税款,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扶持政策。
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
对于有限公司,企业可采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依据税收的属地原则,企业缴纳的税收会全部或者部分纳入到注册地的财政收入,当地的园区会对正常纳税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补贴。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一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小编为大家介绍湖北和上海两个园区政策。在湖北和上海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业务对应享受园区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怎样呢?
湖北园区:(营改增现代服务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0.5%-2.1%;
上海园区:营改增现代服务行业和商贸行业都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政策。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0.5%~3.1%(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商贸行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四、 总结
建筑业企业的增值税税率相对比较复杂。企业要搞清每个税率和征收率所对应的项目,才能有的放矢。在实际的业务中,要注意供应商的选择,税率的划分和简易计税的选择。针对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相关的税收测算,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合理节税。
【第12篇】劳务分包的增值税率
一、工程劳务分包的增值税由谁来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度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公式中的销售额应为不含增值税额、含价外费用的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月度3万以内的增值税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要并入利润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按实际减免的税款,这部分补贴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
在计算企业的利润时,这部分减免的增值税需要并入“利润总额”的,作为企业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什么是纳税申报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是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和纳税的最后期限。
通常来说,一般的企业都是按月申报的,就是说每月都需要报税,即使是公司没有收入,也要零申报,定期完成纳税义务。
【第13篇】增值税和退税率查询
出口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退税率
从1996年1月l日起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除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按14%退税率退税的大型成套设备和大宗机电产品外,一律按下列退税率计算退税: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包括动植物油、食品与饮料(罐头除外)、毛纱、麻纱、丝毛条、麻条、经过加工的毛皮、木制品(家具除外)、木浆、藤竹、柳草制品、奶油、乳酪、洗净动物毛、洗净动物级(包括洗净羽绒)、洗净肠衣、珍珠制品、木炭、植物增根剂、复布、混纺纱(棉化纤混纺纱除外)]和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其他货物,出口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其他货物,出口退税率为9%;
(4)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出口退税的货物(前文所述),如果同属于上述(1)项的货物范围,其退税率为3%;如果同属于上述(2)、(3)硕的货物范围,则其退税率为6%。
1998年国务院决定对一些大类出口商品适当调高出口退税率:
(1)1998年6月1日起,煤为9% ;钢材为11% ;水泥为11% ;船舶为14% ;
(2)1998年6月1日起,纺织原料及制品统一执行11%的出口退税率;
(3)1998年7月1日起,7类机电产品,5类轻工产品退税率由9%提高到11% ;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1998年9月1日起,铝、锌铅出口退税率调为11% 。
7类机电产品,5类轻工产品包括:
(1)通讯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高档家用电器、农机及工程机械、飞机及航空设备、汽车(含摩托车)及零部件;
(2)自行车、钟表、照明用具、鞋、陶器。
1999年国务院决定对一些大类出口商品适当调高出口退税率:
1999年7月1日起机械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四大类机电产品出口退税 率维持17%不变,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
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及法定征税率为 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或11%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法定征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他货物和农产品以外的法定征税率为13%且 现行退税率未达到13%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农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维持5%不变。(国税明电【1999】第11号)
1999年8月财税字【1999】第225号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千方百计扩大外贸出口的精神,缓解国内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提高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机电产品中除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目前已执行17%退税率的四大类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以及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11%的货物,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5%;
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他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农产品以外的法定税率为13%且现行退税率未达到13%的货物,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③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第14篇】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
各位小伙伴好!我是叶子与青荷,今天我们讲的知识点是:个人出租房产税收
我们经常说,今天爆出个房哥,明天又爆出个房姐,现在有房的人还真是挺多的,但对于这些有房一族,国家是怎么征税的,我们今天来探讨一下。
1. 个人出租房会涉及哪些税种?
讲到个人出租房子,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要交个人所得税,因为是工资等收入,额外的。确实,个人所得税肯定要交的,但其实还涉及很多税种。
个人出租房产主要涉及增值税及其附加、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有些税在一些情况下是免的,一般来说,你的月租金在15万以下,增值税及其附加、城建税等都是免征的,也算是一个大优惠吧。这样来说,一般个人出租都很少有超15万的吧。
这个15万的划线怎么来的?
主要依据的是增值税的免税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另外,这里要强调一点,个人住房和商铺出租还是有区别的。毕竟一个是一个是个人行为,一个是经营行为。有什么区别呢?对照如下面两个表:
普通住房:
商铺等其他住房:
2. 那怎么计算呢?
要交多少,我们来算一算就知道了。我们拿最常见的普通住房15万以下算一下,商铺15万算一下,因为个人很少有超15万的。
(1)普通住房,月租金6000
①增值税=0,
不动产租赁税率9%
月租金换成不含税收入
6000÷(1+9%)=5504.59
小于15万,免。
②城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均免,这些都是依附于增值税,增值税为0,这些自然为0。
③房产税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半征收)
=(收入-实缴增值税)*4%/2
=6000*4%/2=120
④土地使用税=0,免。
⑤印花税=0,免。
⑥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缴增值税-各项税费-修缮费用)
=6000-0-120-0
=5880>4000
所以,个人所得税
=5880*(1-20%)*10%
=470.4
共计交税:470.4(个税)+120(房产税)=590.4
(2)商铺,月租金50000,20平米
①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
②房产税
=(收入-实缴增值税)*12%/2
=50000*12%/2=3000
③土地使用税
每平米土地年税额:
大城市1.5元至30元;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小城市0.9元至18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假设为中等城市24元
=每平米土地年税额*面积/2
24*20/2=240
④印花税
50000*0.001*2=25
⑤个人所得税
(收入-实缴增值税-各项税费-修缮费用)
50000-3000-240-25-0=46735>4000
46735*(1-20%)*20%=7477.6
共计交税:7477.6(个税)+3000(房产税)+240(土地使用税)+25(印花税)=10742.6
从计算可以看出,个人出租基本上个税和房产税都是难免的,大头也是这两个税。商铺还涉及少量的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每天学习一点点,每天进步一点点。今天讲课就讲到这里。
【第15篇】免征增值税和零税率
税收优惠政策《二十税》为您解答。
自然人代开每人每年代开2000万的额度已经成为过去式了,现在自然人代开一般在山东,重庆,湖北,云南等地方,可以享受自然人代开核定征收政策,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个税核定税率为0.7%-1.5%,根据园区不同,税率也不同,年底也不会进入综合汇算清缴,出具完税证明,不需要再补缴个税。
个人跟公司发生业务之后,但是需要个人提供相应的发票,个人没有发票资格,就需要到当地的税务大厅做临时登记,在税务大厅代开发票,一般情况下,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40%,税率是比较高的,劳务报酬超过50000就需要按照40%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4月1日之前,自然人代开一年还可以代开2000万,但是4月1日之后,税务局发布了最新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自然人代开的税率也有所调整,自然人代开不再需要缴纳增值税,个税核定税率为0.7%-1.5%一年可以代开500万,前提是需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一般三天左右出票,出完票就出示完税证明。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公众号《二十税》。
【第16篇】劳务增值税税率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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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取得劳务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劳务收入增值税税率是什么?针对这两个问题,以下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欢迎大家一起来看看,希望对你们有用!
劳务收入增值税税率是什么?
答:有两种情况,劳务报酬所得不交增值税,是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这是其中一种。
1、如果是提供劳务,取得收入的话,现在有不同税率,有17%的有形动产租赁,有11%的运输服务,有6%的现代服务业。普通劳务是17%。
2、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的话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每次不超过4000的话,扣减800乘税率,超过4000,扣除20%再乘税率。
劳务费要交哪些税?
劳务费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区别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按7%(在市区)、5%(在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三档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劳务收入增值税税率是什么?依小编之见,综合成一句话就是:有形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是17%,运输服务是11%,现代服务业是6%。普通劳务是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