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 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内容必须合法。
3. 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以欺诈、胁迫于段订立合同的情形。
4. 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
5. 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所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或财产保险合同无效;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第2篇】人身意外保险多长时间生效
人身意外险一般在签订合同的次日零时生效。
据了解,针对有保险合同的人身意外保险,我国是按照“次日零时起保制”,保险生效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另外,像购买车票时一同购买的意外保险属于卡单式意外保险,这类保险是在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立马生效。
【第3篇】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1、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
2、保险金额定额支付。保险标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值衡量,从而不存在确定保险金额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的确定只能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此作为保险金给付的最高限额。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涉及人的生死、健康。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可为任何法律事实。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为保险标的人格化、保险金额定额支付等。因此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应该是射幸合同。目前人身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及健康保险合同等。其中人寿保险是最基本的保险之一,也是老百姓投的最多的保险之一。
【第4篇】怎么买自己的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划分,可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等,投保人在为个人购买保险的时候,需要明确自己想买何种类型的保险,以及想要在保险中投入多少资金,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工作危险程度以及家庭财政预算来选购保险类型。
除此之外,投保人为自己买保险最好明确保险受益人,以免发生意外时产生纠纷。
【第5篇】人身保险按险种结构分类
按险种结构分类,可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前者是指一张保险单所承保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者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其他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第6篇】平安人身保险能退款吗
平安人身保险能退款,但是只有在申请退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能根据当前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退款,并不能退回全部保费,因为平安人身保险属于保障型,投保期间享受到了保险保障,选择退保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申请平安人身保险退款/退保,可直接拨打客服电话95511,客服人员会协助你办理。
【第7篇】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如下所示:
1. 两者的设立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而人身意外伤害险商业性较强,以利润为经营目标,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以由公民自愿决定是否购买。
2. 投保者与保险受益人的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
3. 保险的购买方式不同,保险金的构成不同。工伤保险是贯彻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保险费全部由企业单位承担,摊入成本,当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投保人自行全部负担。
【第8篇】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1、基本职能:补偿损失职:保险是在特定风险损害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付。这种赔付原则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下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补偿职能,只是对社会已有的财富进行再分配,而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因为从社会角度而言,个别遭受风险损害的被保险人所得,正是没有遭受损害的多数被保险人所失,它是由全体投保人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财产损失的补偿,又包括了责仟损害的赔偿。
2、经济给付职能: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保险。由于人的价值是很难用货币来计价的,所以,人身保险是经过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进行给付的保险。因此,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而是经济给付。
3、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通常被用来集中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第9篇】简易人身保险的领取
可以让被保险人写一个书面委托,带上保险合同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到保险公司领取。
简易人身保险定义:一种小额的两全人寿保险,其有固定的保险期限,兼有保险和储蓄的双重性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病或者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伤残或死亡,或者保险期满继续生存,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责任。简易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交满一定年限,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人借款,也可申请中途退保,领取保险合同载明的退保金。简易人身保险的特点在于:1、被保险人可免予检查身体;2、保险金额的年龄分期计算;3、保险费有固定数目,可按月缴付;4、保险期限固定分为5年、10年、20年不等;5、可多份投保。简易人身保险适用于工薪收入较低的阶层,是我国恢复人身保险业务时开设最早的险种。
【第10篇】人身意外保险怎么购买
1. 柜台投保:投保人可以直接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的柜台办理人身意外险的投保。
2. 第三方保险平台投保:比如微信微保、支付宝蚂蚁保险都是属于第三方保险平台,可以在上面选择自己需要的人身意外保险进行投保。
3. 电话投保: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转人工服务办理保险投保手续,但是部分保险公司是没有开通电话投保功能的。
【第11篇】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认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仅适用于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12篇】什么叫人身保险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人身保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身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扶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第13篇】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怎样认定的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同时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以上便是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认定法则。
【第14篇】人身保险可以变更受益人吗?
现在很多朋友都会考虑到自己的保障问题,所以都会购买保险,而有些保险是需要填写收益人的,那人身保险可以变更受益人吗?
1. 人身保险是可以变更受益人的。
2. 一般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只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即可。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那么需要经过他的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如果没有经过被保险人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那么则无法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 目前,投保人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以后,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在接到变更权人的通知后,会对保险单作出批注,批注成功后变更的受益人才会成为保险的最终受益人。如果没有进行书面通知,那么保险公司会按照原来指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4. 人身保险变更受益人时需要准备的资料:《保全作业申请书》、保险合同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原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变更后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等等。
其实人身保险变更受益人的业务可以找帮你办理的保险工作人员去操作,如果你不懂也可以咨询工作人员的,希望了解清楚后再选中变更受益人。
【第15篇】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老病残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1、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必然性,非生即死,分散性,随被保险人年龄增长死亡风险增加,同时又具有相对稳定性,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需求面广,需求弹性较大。
2、保险金额的特殊性,定期寿险特征,保险费低廉,适于低收入者投保,容易发生逆选择,保单可以更新或展期,保单可以更换,终身寿险特征,保费终身缴付,保费较低,在保单失效时能够获得退保金,灵活性。
3、两全险的特征,保障充分,保费较高,保障与储蓄的两重性,创新险种,万能寿险,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目标保险费率明确保费中的三要素,死亡率费用,利息和管理费用,高透明度单独设立理财帐户,创新险种变额保险,保证最低死亡给付分立账户,保单持有人参与投资决策,产品销售人员必须具有双重资格。
【第16篇】简述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区别如下:
1、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2、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保险金的支付保险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4、保费负担不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险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