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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5

【导语】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16篇)

【第1篇】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工资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那么2023年个税起征点是多少?2023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是5000,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样呢?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又是什么?最新个人所得税相比较之前的,又有哪些方面做了修改?小编为您介绍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3年10月1日以后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希望对您有帮助。

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就得按照计算方法套入数字就好;还有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修改,详细阅读理解避免不必出现误解。

【第2篇】增值税新税率表

新的一年来啦!许多税收政策都有改变,我们作为财务人员来说,在这个年关要关注即将到期的优惠政策,还要关延期的优惠政策。今天就来说说有关增值税税率的内容。2023年1月4日更新最新增值税税率,财务会计收藏备用!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1、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2、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3、零税率

4、小规模纳税人和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关于3%减按1%优惠政策的延期下面是相关的回答。正式文件还未发出。还请大家耐心等等!

3%、1%以及3%减按2%

5%

5%减按1.5%:

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应税行为

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应税行为

依3%征收率减按2%的应税行为

依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的应税行为

看到这里,上述有关最新更新的增值税税率及不同税率的应税行为都有一一列示,在会计工作中有记不住的,可以收藏备查!

【第3篇】高新技术企业税率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出现,为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可以说,企业成功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为企业带来不错的发展优势。那么实际上,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哪些行业,这里,就相关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专才管理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标准

享受主体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内容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4.《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5.《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要以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明确受让等形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得分很低,独占许可已经不被认可,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一定要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人均为申报企业,知识产权仍在有效期,避免知识产权未缴年费和重复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哪些行业

1、电子信息技术

技术包括:软件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广播电视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技术包括: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新剂型及制剂技术;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3、航空航天技术

技术包括:民用飞机技术;空中管制系统;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4、新材料技术

技术包括: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化学品。

5、高技术服务业

技术包括: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bpo);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工业设计。

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技术包括: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核能及氢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高效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技术

技术包括: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技术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汽车行业相关技术。

注意:很多企业是自己判断认为不符合八大领域,这是非常错误的,你们企业是否符合领域可以询问专业机构进行判断,如专才管理这类服务机构。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摊销。研发相关的软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应将分摊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一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何时享受减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85号)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及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现就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规定,及时按15%的税率办理税款预缴。

二、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2008年以来已按25%税率预缴税款的,可以就25%与15%税率差计算的税额,在2008年12月份预缴时抵缴应预缴的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以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年度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常见问题二

具有专项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能否提供一下名单

答:为方便企业申报,每年都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中介机构名单。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知识。

不难看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是个很繁琐的过程,前后需要准备的材料种类多且复杂,周期长,需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申报难度越来越大, 对项目申报人员的经验要求很高,需要专业的人,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巧,才能有助于申报成功。

专才管理多年来专注于为全国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咨询指导和申报服务,对整个流程和要求有丰富的申报经验;有需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全国企业,欢迎关注:专才管理官网,随时联系我们!

【第4篇】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

做高新专项审计需要单位提供的资料

三年的年审报告

三年的研发费明细

三年的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明细账

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

成立三年及以上的要三年的报告,企业仅成立两年的要两年的年审报告,高新申报要年审报告和高新专项报告一起申报上去。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高新

申报高新是需要年审报告和高新专项报告一起申报上去。年审报告和高新专项报告是一套。

申请高新企业的一些硬指标

注册设立1年以上

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要求,近3年(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期间算)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收入

研发费用比例

小于5000万

不低于5%

5000万-2亿

不低于4%

2亿以上

不低于3%

这个要求主要是引导高新企业在研发费上去投入

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不低于全部研发费用的60%(鼓励中国境内创新研发)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带来的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不仅研发了,研发成果还要给企业带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研发费中的其他不能超过研发费总额的20%

享受加计扣除时,研发费用-其他不能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这个10%和上面的20%不是一回事。一个是税的事,一个是申请高新资格的事。

申请高新有什么好处?

主要是所得税税收方面的好处,先看看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一、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少交税。

应纳税所得额简单理解是收入-成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常规是75%,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100%。如果企业是高新企业研发费用花了100万,那么算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减175万(制造和科小减200万)

成本实际没发生那么多允许多扣除减少了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就会比非高新的交的少。

二、享受低税率

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25%,高新企业是15%。税率低所得税就交的少。

这两天要去做个高新专项,找我们做高新专项的有的直接年审报告和专项一起找我们做,有的已经有年审了只要一份高新专项报告。

这个报告属于刚需,只要企业想申请就一定要有这报告,一般企业不会自己去申请高新而是找个中介,所以跟事务所对接的一般是中介+申请单位的财务。

这个专项的审计过程主要审研发费和收入。

研发费用支出分类

1、人工:研究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补贴、奖励、五险一金、股权激励、劳务派遣费用。审查重点是看有没有必要记录,有没有合理分配

2、直接投入:原料、设备、燃料、动力等

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研发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收入属于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应冲减对应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同时用于研发和非研发的设备要按工时合理分摊费用

3、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同时用于研发和非研发的需要按机器工时进行分摊

4、无形资产摊销:同时用于研发和非研发的需要合理分摊

5、新产品设计费:新产品设计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要有合法的入账凭证

6、其他相关费用: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申请高新时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相关费用不能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20%。加计扣除算税时不能超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委托研发费: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委托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并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如果委托境外研发,按照实际发生额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部分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委托境内只有一个80%限制条件

委托境外有80%和2/3两个限制条件,此外,委托境外个人不得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科目设置建议

每年汇算清缴时都要填报研发费用辅助账,科目设置清晰合理可以简化申报工作

1、人员工资-研发人员费用-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人员工资-外聘劳务费2、直接投入-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燃料/动力费用直接投入-模具及装备制造费直接投入-样品及测试费直接投入-检验费直接投入-设备维护维修直接投入-设备租赁费3、折旧-仪器折旧折旧-设备折旧4、无形资产摊销-软件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专利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非专利技术摊销5、新产品设计费-产品设计新产品设计费-工艺制定新产品设计费-新药试验新产品设计费-勘探开发试验6、其他-资料、咨询及保险费其他-分析及鉴证费其他-产权注册其他-差旅费、会议费其他-其他费用7、委外研发费-境内委外研发费-境外单位委外研发费-境外个人

建议委外研发费按境内、境外和境外个人设置科目,因为境外不超过境内2/3的部分可以加计扣除,境外个人的不允许扣除,在科目上区分出来计算方便。

【第5篇】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大家应该很熟悉了,顾名思义,个人所得税就是个人的所有合法收入达到一定的数目之后,就需要向国家缴纳税务。这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完成的责任和义务。相信大家的工资到达一定数目之后都会依法扣税吧。那么个人所得税都有哪些?税率分别多少?哪些可以免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地讲解一下吧!

一、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有:

1、工资、薪资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三、下列各项的个人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中华人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有些公民依法缴纳税务的观念还比较薄弱,他们认为国家扣他们的血汗钱是不应该的,但是我们转念一想,我们挣得钱还是国家经济的所得。

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呀!(*╹▽╹*)

【第6篇】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3年已近尾声,不少小伙伴开始关注自己的年终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贴心的小编已为您整理好最全个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快快收藏备用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1)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2)居民个人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三、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前述一、二)。

: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四、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五、经营所得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第7篇】最新运费增值税税率

(一)税率概述

13%标准税率

除9%、零税率外的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

货物:生活必需品、初级农产品等

营改增: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含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6%

其他情形

零税率

除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

(二)具体项目税率

1.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服务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陆路运输服务9%

程租、期租、湿租(交通运输工具+人员)

交通运输服务9%

干租、光租(交通运输工具,不配备操作人员)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

航天运输服务

属于航空运输服务,但按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

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9%

发包方:以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9%

互换双方: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9%

货运代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6%

装卸搬运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6%

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

交通运输服务9%

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

其他现代服务6%

2.与财产租赁有关的服务

情形

税率适用

征收率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3%

不动产租赁服务

9%

5%

融资性售后回租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6%

仓储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6%

3%

3.建筑服务

(1)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2)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3)平整土地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4)容易混淆的

情形

适用税目

苗木

园林绿化

建筑服务9%

苗木销售

销售货物9%,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苗木免税

疏浚

航道疏浚

物流辅助服务中的港口码头服务6%

其他疏浚

建筑服务9%

出租建筑设备

配备操作人员

建筑服务9%

不配备操作人员

有形动产租赁13%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现代服务6%

4.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情形

税务处理

金融商品

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

纳增值税6%

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

不纳

转让金融商品

差额/1.06×6%

资管产品管理人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简易计税(2018.1.1)

其他情形,包括管理服务等

按相应规定纳税

租赁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租赁服务:13%、9%

融资性售后回租

金融服务6%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

金融服务6%

5.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类型

解释

税率

邮政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9%

其他企业销售邮品

13%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9%)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6%)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8篇】最新小汽车消费税税率

01

消费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按价格征收;另一种是定额税率,按单位量来征收。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为了更好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02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直接用于销售的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包括全部收取的费用(增值税除外),包括:商品本身的费用及商品附带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指价外吸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补费用。

2、 零售金银首饰计算公式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3、 进口应税消费品

①、比例税

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比例

② 定额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③ 符合计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征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征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4、委托加工

① 比例税

(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税率

② 定额税

应纳税额=数量× 税率

③ 复合计税

(材料成本+加工费+应税品数量×税率)÷ (1-比例税)×比例税+应税品数量×税率

②、定额税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单位数量×税率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非消费税项目或计提福利

应税额= 公允价值÷(1+税率)×税率(公允价值以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定价)无同类商品可参考的应税额=(成本+成本×相同行业利润率)÷(1+税率)× 税率

②、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自产的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不计消费税,不纳税。

03

消费税的分录

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与进口环节纳税的最多,另烟草会在批发环节再征税,金银首饰、超豪华汽车会在零售环节征税。各环节征税分录如下:

1、生产环节征收-用于直接销售的

借:生产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生产环节征收-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

生成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不计提消费税。

3、委托加工-只用用于销售、自用或连续加工非应税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成本)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单独分录可抵扣)

贷:银行存款

5、进口环节征收(同委托加工)

6、销售环节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购买消费税应税品

借:库存商品(含消费税价格)

贷:银行存款

8、【举例】某4s店进口进口一辆豪华汽车离港价格70万,运费8万,该汽车属于豪华汽车,排量大于4l。不考虑其他成本,编制分录。

① 原始够车价格

借:库存商品 70万

贷:银行存款 70万

② 关税

借:库存商品 18.75 - 计算(70+5)× 25%

贷:银行存款18.75

③ 进口环节 消费税

借:库存商品 37.5

贷:银行存款 37.5

④ 进口环节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6 (93.75+37.5)× 13%

贷:银行存款 17.06

注:该车目前成本为 131.25,符合超豪华车标准,在销售环节再缴纳10%消费税。

⑤ 假如该车销售不含税价格 150万。

借:银行存款 169.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5

同时

借:银行存款 15(为客户代缴消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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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个人所得税新税率

国常会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文 | 《财经》记者 张颖馨

编辑 | 袁满

“养老第三支柱的春天。”9月28日,有金融机构高管在微信朋友圈如是表示。他口中所指,即前一晚(9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及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最新内容。目前,中国养老第三支柱由个人养老金与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构成。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下称“国常会”)。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这意味着,此前业界关注的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将逐步落定。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根据《意见》,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同时,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要想拓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覆盖面,如何设立激励政策可谓关键。伴随此次税优政策逐步落地,多名业内人士认为,税收优惠力度不小,有利于提升居民对个人养老金的参与意愿。与此同时,若要持续拓宽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面,仍待更有力的激励政策推出。

税优力度如何?

按照国常会要求,参与个人养老金,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上述税优力度如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石晓军认为,这次的税收优惠力度还是蛮大的,因为3%相当于是工资范围在5000元至8000元的个税税率。个人养老金制度是需要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税收的优惠力度如何也是近段时间学界和业界关注度最高的一个方面,对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的大幅降低,对个人养老金的发展首先会是一个很有力的激励。

亦有金融业人士直言,领取税率降低是此次政策的最大亮点,税率降低幅度相当可观,也将较大幅度提升制度的理论覆盖范围。随着个人养老金政策拼图地不断推出,目前市场等待的主要就是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实施细则。

“之前税延养老险试点中采取领取阶段7.5%的实际税率,大幅度减少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人群。数量众多的中低收入者当前税率低于税延养老金领取时的税率,如果参加,不仅不能享受到税收递延的节税效果,反而增加了税收负担。因此,大幅降低领取阶段的实际税率,鼓励中低收入的纳税群体参与,扩大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告诉《财经》记者。

2023年4月,税延养老险试点落地,一度被业内视作个人养老金的“1.0试验版”。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不及预期,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近6亿元,参保人数超过5万人。

国泰君安非银金融团队分析指出,参考2023年推出的税延养老险试点政策,投保缴费期间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税率交税,即领取时的个税税率为7.5%。本次政策将个人养老金领取时的税负由7.5%降低至3%,边际上每年为居民进一步节税540元。随着个人养老金税优政策吸引力小幅提升,预计有意愿参与的居民主要为中产群体。

个人参与意愿提升背后,面对新的市场机遇,金融机构已蓄势待发。

根据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的测算,假设全国月收入1万元以上居民规模3221万人,中性假设下预估愿意参与个人养老金的居民占比50%,那么将带来每年1611亿元资管行业增量。对此,国泰君安非银金融团队认为,各大金融机构各具优势,将共同满足客户的差异化养老金需求,分享个人养老金带来的增量资产规模。

多家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此前告诉《财经》记者,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系统对接测试等相关工作,同时正围绕个人养老金账户,探索相关的管理制度建设、系统建设等工作(参见此前报道:养老焦虑的金融“药方”|《财经》封面)。

《财经》记者注意到,目前部分银行在手机银行app上线了个人养老金相关专区,但目前尚处于宣传展示阶段。

覆盖面待持续拓宽

如何让更多居民参与到个人养老金制度中,这是业内频频探讨的问题。毋庸置疑,此次税优政策落地有利于提升个人参与意愿,但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要想持续拓宽覆盖面,尚需多方努力。

一方面,有业内人士指出,享受税恵的缴费额度需适时提高。根据《意见》,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万元,辅之以税收优惠。

“适时提高享受税惠的缴费额度。当前每年12000元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较低,实际税前扣除的额度很有限,节税效果不明显,难以充分提升消费者需求。建议适当提高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抵扣标准。”朱俊生进一步指出,比如,每年的额度提高至24000元或36000元。同时,要建立抵扣额度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指数化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动态提高税前抵扣额度。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亦表示,起步阶段是12000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另一方面,激励政策的持续发力亦不可或缺。

此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税优模式选择上,目前中国只有eet型(记者注:即缴费和投资环节不征税、领取环节征税),这适合有雇主的员工,而对于广大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还应该引入另一种税优模式即tee型,这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模式。

“虽然中低收入群体即使在eet模式下也不能达到免税的标准,但与正式的tee税收模式的意义是两回事,因为中高收入群体中也有人偏好tee(记者注:即缴费环节征税,投资和领取环节不征税),尤其有些金融白领阶层。因此,中国可以考虑同时实施eet型和tee型两种税优模式,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参与率,扩大覆盖面。”郑秉文说。

朱俊生认为,中国实施eet模式还需要考虑一个问题,目前一般投资的收益没有资本利得税,未来的3%似乎还包含投资收益,这使得税惠的力度并不大。相较而言,其他实施eet的国家都有资本利得税,所以税惠力度吸引力大。

在部分行业人士看来,后续亦可引入财政补贴。“应进一步拓展税收优惠方式。此前税延养老险试点及目前的个人养老金中都是采取eet的递延征税模式,对于高收入群体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低收入群体因收入达不到起征点而无法享受,不利于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和覆盖面。根据国际经验,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还可以考虑采取直接财政补贴方式,如德国的里斯特养老金计划。”朱俊生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此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12000元的税优额度之外,考虑引入负所得税(即财政补贴),这样一方面能够激励月综合所得5000元以下的群体参与进来,另一方面也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未覆盖的3亿人(诸如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

(作者为《财经》记者,《财经》记者杨芮、丁艳对此文亦有贡献)

【第10篇】最新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相信各位会计工作人员在企业日常的经济业务处理中,最头疼的就是各项税费的内容了吧。但是同时这些繁杂的税费也是需要我们进行全面地掌握的。

今天小编为了帮助大家解决一下这个难点,特意带来了一套2023年最新常见税种税目税率表里面包含了企业所得税率表增值税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等等税率大全!不会的小伙伴们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企业所得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表

增值税的税率为:

增值税征收率(简易计税)

增值税征收率表

征收率特殊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 5%征收率:

(二)一般纳税人可选择 3%征收率的有:

(三)按照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

(四)按照 5%征收率减按 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三、预征率

预征率是什么意思:

四、增值税适用扣除率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规定:

个人所得税各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印花税税率表

消费税税率

土地增值税税率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内容过多,关于2021最新常见税种税目税率表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啦!

想要获取完整版资料的伙伴们看下方的免费领取方式步骤吧~

【第11篇】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三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企业研发实力的象征。不仅申请难度较大,也是对企业技术,研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的审查,因此认定证书含金量十分高,对企业扩大市场十分有利。

高新认定申请程序: 百度一下恒标冯经理 专注山东省高企、专精特新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3、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将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4、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并将电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

(2)认定机构收到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认定名单。

上述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及颁发证书

经认定的,在“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6、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山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好处:

以聊城为例,

1、对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2、聊城市对所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补助,未通过认定的,给予3万元的补助奖励。

3、东昌府区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整体引进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补助奖励。

4、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了40%(减税从申报当年开始)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的研发费用以200%加计扣除。

6、申请政府资金、建立企业协会等必备条件

【第12篇】2023年印花税最新税率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作为性子最冷淡的税种,它虽然只是小税种,却难倒了无数英雄好汉。

税率:各有不同

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账簿

1)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自2023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印花税)。

2)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自2023年5月1日起,免征印花税。)

经历

除了国家正在制定的印花税立法,对于印花税的减免政策也是一波接一波,2023年5月就对印花税有过减免政策: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有关事项的公告 (厦税〔2018〕27号)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和重点行业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管征实际,对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部分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二、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三、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15%-70%。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包含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范围。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中关于批发业或批发为主、零售业及外贸等三种业务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的规定同时废止。

这次相比于我市原核定比例,此次主要调整批发业务、零售业务和外贸业务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具体如下:

1.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60-80%调整为25-70%;

2.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30-70%调整为25-70%;

3.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80-100%调整为15-7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很多人都以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税。

大家学会了吗?

【第13篇】2023年最新消费税税率表

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思维导图来了,马上打印出来学习!

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以下13%货物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附件: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一)5%征收率:

1、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2、销售、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4、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5、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

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8、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9、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

(二)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2、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2、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

36、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减按0.5%征收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本文来源:小颖言税,作者: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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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我叫增值税,又变了!1月11日起,这是我的最新最全税率表!

近日,财政部发布最新公告,详细明确了10万元以下免征,且2023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不免税!小规模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编今天特别整理: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及附加税率表表格统计,方便大家直接收藏使用!再也不怕找不到最新版的税率表啦!

01

增值税税率表

02

各行业增值税税率一览表(2023)

一般纳税人

1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13%的货物(易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2、各种蔬菜罐头。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6、中成药。7、锯材,竹笋罐头。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10、各种蛋类的罐头。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12、洗净毛、洗净绒。13、饲料添加剂。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销售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农膜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国务院固定的其他货物

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水路、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建物等)

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

邮政服务(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6%

销售无形资产(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0%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9%

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的,扣除率调整为9%

10%

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1.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3.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过期)

4.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最新调整)

注意!!!

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另外,此优惠包括3%和5%的征收率。

加计抵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最新调整)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3%减按2%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减按0.5%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5%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36号第15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368号财税[2016]68号

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财税[2016]47号)

5%减按1.5%

1.个人出租住房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住房租赁企业(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应税行为

1、销售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铲。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转让土地使用权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47号)

4、劳务派遣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5、不动产融资租赁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6、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7、公路收费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8、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应税行为

1、公路收费(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收取试点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财税[2016]36号附件2(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建筑服务(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口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物业收取自来水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4、非学历教育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6、动漫企业、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8、非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9、非学历教育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10、金融服务(1)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11、销售生物制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2、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3、销售光伏发电产品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一般纳税人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5、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1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1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1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20、自来水。21、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

23、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2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97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26、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27、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8、再生资源回收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3%征收率减按2%的应税行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的应税行为

1、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口全部出租收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免征增值税1、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即征即退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03

常见支出如何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

办公用品、水电费、饮用桶装水、宣传费、电信费、物业费……你知道这些常见支出,可以抵扣多少增值税进项税额吗?税率多少?

【第15篇】高新企业增值税税率

近年来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国家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越来越多宽松的创业政策,让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

不过也正因为快速增长的高企数量,让高企认定的政策逐步收紧,申报的审查标准也越来越严格,因此对于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最好能尽早开始做准备,只有多做准备,成功率才会越高,专才管理为大家整理高新企业申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收费方式

一般而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机构收费取决于以下几项:

1、知识产权费用

企业要想成功拿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就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若是企业的专利数量未达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机构便需要帮忙申请。而这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是需要有企业支付的。

2、审计费用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企业提供五份审计报告,分别是三份年度审计报告,两份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分别是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若是这些审计报告也需要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的,也是需要由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3、人工和时间成本费用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其特点就是耗时较长、准备周期长。因此在其准备或是申报过程中,都会存在相关的人工与时间成本费用。这些都是需要有企业自行支付的。

委托给高新代理机构,不仅方便企业自身,也能够提高申报成功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一般在2-8万之间,通常是成功后才收费。不过,各地区的费用也是会存在一定差异的。

既然需要归集研发费用,研发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等等都可以归集其中,那么这个过程是否会增加科研人员的报销手续呢?按理说,不会,但个别公司或者财务人员就不好说了。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是哪些

享受主体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内容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4.《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5.《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充分了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合理地进行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成功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而提升企业形象,降低税负支出,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一

专利为公司股东或内部员工的能否视为公司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是否包括5年

答: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权属人必须为申报企业本身,公司股东或内部员工的专利不能视为公司的专利。如申报高企,必须进行专利权转移或签订独占许可协议,独占许可合同年限为5年以上,并且必须涵盖企业认定高企后的三年有效期。

常见问题二

专项审计报告能否把三年研发经费通过一个审计报告审计,内含分开的三年报表

答: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两类:近三年度企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可作一个报告,但内含三年分开的报表,三年研发费情况分别进行说明。专项审计报告必须按照中注协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指引》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知识。

专才管理温馨提示:现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难度越来越大,想要成功申报并拿到补贴,这就要求全国企业能够提前有所准备!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才能事半功倍,专才管理专业为全国企业提供项目咨询申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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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增值税最新税率

增值税税率13%能变9%?9%能变6%?其实并不神奇,很多老会计,都是通过改变业务操作形式,来实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今天就带大家具体看一看!

01

增值税13%变9%!看老会计如何实现的!

有5种业务可以增值税税率13%变9%,2种业务9%变6%,想知道吗?具体请看总结的思维导图:

注:导图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务依据。

除了可以通过改变业务操作形式来达到节税的目的,还可以利用纳税人身份、税收优惠、税收洼地等方式进行节税。下面就讲讲可以用来节税的税收优惠。

02

增值税,免征!今天起,这些情况都不用交增值税了!

1、会计必须知道,这些人免征增值税

个人和个体户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虽然目前没等来税局延长税率时间的文件,但是开票软件软件于2023年12月31日更新了!更新内容1%税率延长至2023年12月31号!!!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横琴、平潭各自的区内企业之间销售其在本区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详见财税〔2014〕51号第二条。

3、这18种情形免征增值税

4、会计必须知道,这17种情形不征增值税

03

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

04

收藏!增值税税率表来了!2023年最新最全!

注册会计师网校官微整理。来源:财务第一教室,梅松讲税,税台。

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16篇)

工资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那么2019年个税起征点是多少?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是5000,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样呢?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又是什么?最新个人所得税相比较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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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新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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