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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报(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2

【导语】申报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申报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申报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报(16篇)

【第1篇】申报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报

点击头像联系

企业年检网上申报怎么办理?

办理流程:

(一)领取网上年检密码未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前往其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网上年检密码。

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工商年检窗口领取密码;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到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场所领取密码。

往年已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可凭原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进行申报。

(二)企业网上(预审)填报1.申请人注册号、密码登录年检申报系统注意:如登录时系统提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位”等内容,需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免费更换营业执照,再进行网上登录和填报。

2.企业根据操作提示进行填报。

企业年检网上申报app?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官网app

1、首先下载并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找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选项。

3、选择【新用户注册】,下拉菜单选择【个体】。

4、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建议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号即可。然后选择【登录】。

5、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xxxx年度】

6、按要求进行内容填写,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7、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到出资情况添加股东出资时间。保存下一步,按要求填写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保存下一步,如无对外提供担保信息选择保存下一步。

8、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填写完毕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示】。

9、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p即可打印。

企业年检网上申报手机操作?

以浙江省为例:

准备工作:浙江政务服务app,通过手机客户端申报。

1、打开浙江政务服务app,点击登录界面

2、然后选择立即注册,

3、注册成功以后再选择身份认证,

4、完成身份认证以后选择上角放大镜图标,进入搜索界面;

5、在搜索栏输入个体,然后再点击个体年报的订阅;

6、如果没有注册联络员注册,则选择联络员注册;

7、在出来的界面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注册;

8、注册好以后选择2017未年报,

9、在出来的界面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10、填写完相关信息以后点击保存;

11、然后在出来的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再选择预览并提交和提交即可。

工商局营业执照企业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界面。

2、进入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进入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4、选择要年报的年度。

5、进入年报录入界面后,根据提示进行填写,填写完相应的信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6、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这样营业执照年审就完成了。

扩展资料: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程序,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工商年检网上申报进入不了怎么办?

可以换个游览器或浏览模式试下。

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后登陆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六:选择要报的年份。

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

九:填写股东信息。

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西安小象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本地的工商财税服务机构,代办公司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公司变更注销等业务。加v: caiwu05277(添加时注明来源)

【第2篇】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修改2023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2023年第26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申报表进行了修订,那么,修订后的新报表改哪儿了呢?一张图告诉你↓

【第3篇】202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下载

我们知道,从2023年至今每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都在不断地更新变化,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季度预缴,再按年算总账的(时间为每年5.31前),即汇算清缴。有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表一共有37张,今天小编便为大家带来了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汇总,快来一起看看吧!

文末有彩蛋呦!

一、【封面】

二、【填报表单】

三、【a000000基础信息表】

四、【a100000主表】

五、【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六、【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七、【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八、【a102020金融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九、【a103000事业、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十、【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

十一、【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十二、【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十三、【a105020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十四、【a105030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十五、【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

三十六、【a10900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三十七、【a10901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填报说明目录一览:

完整资料包展示:

好了,由于文章篇幅有限,本次关于202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模板的展示就先到这里了,有想免费领取以上完整资料包的,可以按以下方式领取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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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2023年企业所得税地税申报

大大们是否都在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准备,有办税总动员用户来咨询小编,是每个单位都要做汇算清缴吗?申报是在国税还是地税呢?答案跟着我往下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义务人

简单的来讲,如果你是申报月(季)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都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未申报涉及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表单涉及税款,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征税机关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23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企业如何鉴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国税申报还是地税

首先,先核实企业月(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地税还是在国税的,则相应的汇算清缴则在相同税局,具体可以查看企业鉴定信息。

国税:登录国税申报页面后,点击页面上方我的信息-我的国税档案-登记类-税种登记表,里面可以看到相应的税种鉴定。

地税:登录地税申报页面后,点击页面右侧鉴定信息查询,里面可以查看相应的税种鉴定。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国税或者地税鉴定信息中会有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定。

下面来和小编了解办税群财税问题分享!

1

增值税辅导期纳税人时间是怎么算的?

答:根据国税发〔2010〕40号第五条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

(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个体工商户,每月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适用按月销售收入不超过3万(按季销售收入不超过9万)的减免政策吗?

答: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按月销售收入不超过3万(按季销售收入不超过9万)的减免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3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答:一、根据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

本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4

十月份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单位销售额小就一直未认证现在还能继续认证发票吗?

答:未超过180天可以继续认证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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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2023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的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三、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6月14日

【第6篇】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费用

本文发表于:《注册税务师》杂志2023年第3期

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难点及汇算清缴申报表案例解析

苏 强

企业因经营发展需要等各种原因会发生各种对外投资业务,由于投资业务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较为复杂且存在诸多差异,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申报表填报会产生重要影响。笔者结合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统称“新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通过对投资业务各环节企业所得税难点进行案例解析,帮助纳税人规范会计核算和提高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质量,降低涉税风险。

一、投资业务初始计量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及申报表填报案例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及申报表填报案例

新准则规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第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第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企业所得税难点是,确定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计税基础为购买价款包含相关税费,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将会计核算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借方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案例1:2023年1月18日,a公司从证券市场买入b上市公司股票100万股,成交价格为15.8元/每股,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16万元,上述款项已经通过银行证券专户转账支付,a公司按照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该股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b公司) 158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3.16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583.16

a公司取得b公司股票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包含交易费用在内的购买价款1583.16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将会计核算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的3.16万元进行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表1所示。

表1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应当按照二者之间的差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企业所得税难点是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即不论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是否存在差异,计税基础均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将会计核算确认的营业外收入进行纳税调减。

(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及申报表填报案例

案例2:2023年3月25日,a公司从以银行存款1250万元对c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时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持有其40%的股权,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a公司取得c公司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250万元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400万元(3500×40%)的差额150万元,会计核算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会计和税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c公司) 1400

贷:银行存款 1250

营业外收入 150

a公司取得c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历史成本1250万元,其账面价值为1400万元,会计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的15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表2所示。

表2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

(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或技术入股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及申报表填报案例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规定区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账面价值计量模式进行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均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和技术入股企业所得税难点是区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计算确认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和资产转让所得。

案例3:2023年6月10日,a公司以一项专利技术投资入股d公司,取得d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并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项专利技术评估后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计税基础为2000万元,账面原值为5000万元,累计摊销3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该项专利技术投资入股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a公司取得d公司股权投资时选择递延纳税政策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会计和税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d公司) 6000

累计摊销 3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5000

资产处置损益 4000

a公司以专利技术投资入股d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应按照专利技术原计税基础2000万元确定,专利技术的公允价值6000万元扣除其计税基础2000万元后的余额4000万元为财产转让所得,选择递延纳税时,在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d公司取得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为公允价值5000万元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表3所示。

表3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61案例4:2023年8月12日,a公司以一台设备对e公司进行投资,取得其60%的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并采用成本法核算。该设备投资时评估后公允价值为320万元,该设备2023年购进时原值为360万元,由于其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a公司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投资时其计税基础为0万元,会计累计折旧为99万元,转让设备应纳增值税为39万元。假设a公司取得e公司股权投资后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分5年递延纳税。会计和税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累计折旧 99

贷:固定资产 36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e公司) 32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6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

资产处置损益 20

a公司以设备对e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选择递延纳税时,应按照设备原计税基础确定取得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设备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320万元扣除其计税基础0万元后的余额320万元为财产转让所得,在5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023年至2025年每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64万元(320/5)。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的计税基础为64万元,即设备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0,加上第1年确认的设备转让所得64万元,以后每年逐年进行调整增加股权投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表4所示。

表4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00

假设a公司取得e公司股权投资后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按设备评估后的公允价值320万元确定,设备公允价值320万元扣除其计税基础0万元后的余额320万元作为财产转让所得,应一次性计入202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投资企业a公司选择何种税务处理方式,被投资企业e公司取得设备的计税基础应按公允价值320万元确定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折旧扣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表5所示。

表5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00

二、投资业务持有期间投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及申报表填报案例

(一)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及申报表填报案例

新准则规定,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权益性投资收益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或发生亏损,投资企业应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或分担亏损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自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不得由投资企业进行弥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二)金融资产投资持有期间取得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及申报表填报案例

新准则规定,权益工具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债务工具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利息等债权性投资收益,按照权责发生制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不影响当期损益。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投资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另外,权益性投资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债权性投资资产取得利息收入应按照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并在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取得符合条件的国债和地方债券取得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案例5:承上述案例1、案例2和案例3,2023年12月31日,被投资企业b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22.4元/股,2023年5月20日,b公司股东大会宣告分配1.5元/股现金股利,a公司5月22日实际收到现金股利。2023年12月31日,被投资企业c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a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为240万元,2023年4月15日,c公司股东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2023年4月20日,2023年因被投资企业d公司发生亏损450万元,股东会决议不分配,a公司2023年末已对该投资计提10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会计和税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b公司) 66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6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c公司) 240

贷: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0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d公司 100

a公司持有b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仍为历史成本1583.16万元,会计核算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60万元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减。a公司持有c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240万元,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减。未经核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支出1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增。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表6和表7所示。

表6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30

表7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

2023年会计和税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应收股利——b公司 150

贷:投资收益 150

借:应收股利——c公司 8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c公司) 80

借:银行存款 230

贷:应收股利 230

a公司持有b公司股票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150万元和持有c公司股权投资取得现金股利80万元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收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免税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表8和表9所示。

表8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30

表9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a107011

三、投资业务处置期间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及申报表填报案例

新准则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处置收入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金融资产时,处置收入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资业务处置期间企业所得税难点是,由于投资资产在初始计量和持有期间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处置期间会计核算的处置损益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所得或损失也必然存在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案例6:承上述案例1至案例5,a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转变,2023年1月公司董事会决议将持有b、c、d和e公司的股票和股权投资全部对外出售,分别取得转让价款3200万元、1500万元、4500万元、200万元。2023年2月,将2023年取得的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对外转让,取得转让价款1600万元,该项权益性投资的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会计核算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科目“成本”借方余额为1000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方余额为200万元,假设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23年会计和税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2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b公司) 158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60

投资收益 960

借:银行存款 1500

投资收益 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c公司) 14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c公司) 160

借:银行存款 4500

投资收益 14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d公司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d公司) 6000

借:银行存款 200

投资收益 1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e公司) 320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0

借:银行存款 16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000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8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20

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上述处置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a公司出售b公司股票,计算股票转让所得=3200-1583.16=1616.84(万元);a公司出售c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算股权转让所得=1500-1250=250(万元);a公司出售d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算股权转让所得=4500-2000=2500(万元),股权的计税基础为原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2000万元;a公司出售e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一次性调整到位至投资时的公允价值320万元,计算股权转让所得=200-320=-120(万元),同时,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设备转让所得192万元(64×3),在转让股权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a公司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算投资转让所得=1600-1000=600(万元)。申报表填报时需要注意,处置投资项目符合企业重组且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a105030表不作调整,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进行纳税调整。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确认为损失的,a105030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表10和表11所示。

表10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30

作者:兰州财经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佟钧)

【第7篇】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与纳税申报实务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算盘》来帮你找答案。

从企业注册经营那天开始,就需要缴纳税款了。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企业经营一般会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本文主要讲解一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

主要用于财务制度健全,能够准确核算企业的收入、费用以及利润,可以按照规定进项申报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25%的税率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收入总额减去免税收入、企业各项扣除以及年度亏损。

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分为定额和核定税率征收

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核定税率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行业的利润率进行核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以下就为大家介绍一些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一、特定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第三方污染行业,15%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

3、投资额超过80亿或满足一定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入驻税收洼地的个人独资企业是能够享受核定征收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就会划定特定的行政区划,入驻当地的企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核定之后的税率为0.5%—2.1%,算上企业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综合税负也不会超过3%。

企业就不用考虑企业缺少成本票,利润虚高等导致的企业所得税税负重的问题了。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公众号《税算盘》,查看正文请关注公众号

【第8篇】高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刚刚!国税局通知!汇算清缴大变!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格式大改!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本次更改内容较多,看完下方的解读估计大家一开始不太清楚,已经为大家准备好最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表单,人手一份!

解读

三、申报表具体修订情况

(一)大幅度修订的表单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集成基础信息,将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础信息整合到本表,方便纳税人填报;优化填报方式,调整和补充填报项目,增强申报信息的完整性;修改表单名称,将原《企业基础信息表》名称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明确基础信息表的用途。

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将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改为由企业留存备查的规定,结合后续管理的需要,对表单行次进行了重新设计。

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等文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规定,在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需要;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同时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

4.《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等文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规定,为降低本表填报难度,将“以前年度结转尚未弥补的实际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实际亏损额”项目,由原各6列精简为各1列,不再要求纳税人分年度填报明细情况。

(二)局部调整的表单

1.《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将第41行“(五)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方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修订为“(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使表述方式更为精准;为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发布,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衔接,修订第44行“六、其他”的填报说明,明确执行新收入准则纳税人的填报规则。

2.《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修订第2行第5列“股权激励税收金额”的填报规则,规定第2行第5列按第2行第2列金额填报;修订第5行第5列“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税收金额”与第5行第7列“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表间关系,规定第5行第5列按本表第1行第5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后的金额,与第5行第2+4列金额的孰小值填报,第5行第7列按第5行第2+4-5列金额填报。

3.《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文件的规定,将原表单中的第11行至第13行整合为1行,减少填报项目;将附列资料“全民所有制改制评估增值政策资产”名称修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资产评估增值政策资产”,使表述方式更为精准。

4.《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根据政策变化情况,调整了免税收入相关填报项目的内容和行次。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将原表单的“基本信息”相关项目调整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文件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的规定,修订“委托研发”项目有关内容,将原行次内容细化为“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其中: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并调整表内计算关系。

6.《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规定,增加“七、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和“八、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两项内容。

7.《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整合“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填报行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规定,将第20行项目名称修订为“二十、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规定,增加“二十六、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和“二十七、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两项内容。

8.《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将原表单“基本信息”的部分项目调整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

9.《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将原表单“基本信息”的部分项目调整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调整“减免方式”“获利年度开始计算优惠期年度”项目的填报方式。

10.对以上相关表单的填报说明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仅填报说明进行修订的表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为与《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衔接,修订“利润总额计算”部分的填报说明,明确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23年版)的纳税人相关项目的填报规则;规范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纳税申报且按比例纳税)第31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填报规则;根据附表的调整情况,对表间关系进行了相应调整。

2.《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

为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布)(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相关规定衔接,修订第9行“九、其他”的填报说明,明确执行新金融准则纳税人本行的填报规则。

3.《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

明确选择“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境外所得抵免方式的纳税人,不再填报第1列“国家(地区)”;将第14列“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未抵免境外所得税额”的填报规则修订为:填报表a108030第13列金额。

(四)对其他内容进行优化

1.封面

将“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修订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删除“法定代表人(签章)”等项目,与其他税种申报表保持一致。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对填报表单的选择方式进行优化,将原“选择填报情况”修订为“是否填报”,删除原“不填报”列;根据各表单名称调整情况对“表单名称”项目进行了相应调整。

四、实施时间

《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第9篇】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错

案例一

甲企业由于经营周转需要资金,2023年度向工行借款1000万元,假设贷款利率6%,2023年度支付银行的利息支出为60万元。

会计处理上: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0万元

贷:银行存款 60万元

但是

好多会计在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表时,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第18行“(六)利息支出”账载金额填的60万元,税收金额也是60万元。

注意

以上填写是错误的!

大家可以看看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说明:

第18行“(六)利息支出”: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的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的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列减第2列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

若第1列<第2列,将第1列减第2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提醒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第18行“(六)利息支出”,填报的是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而不是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案例二

甲企业由于经营周转需要资金,2023年度向股东借款1000万元,假设同期贷款利率6%,2023年度支付个人的利息支出为60万元(但是没有取得利息发票)。

会计处理上: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0万元

贷:银行存款 60万元

本文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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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自从2023年度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正式启用之后,税务机关在日常风险监控中发现,企业在填写申报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以下10种错误。在这里瑞卡小编提醒大家:一下的十大区你一定要一一对照哦!一面来年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好了以上的企业填写申报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10大误区就讲解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1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计算方法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汇算完后,就要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年报的申报了!

这是最考验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胜任经验的一次大作战,做好了,应该的!没做好?等着税局找你喝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表格多,数据多,关键是表间勾稽关系复杂,填写规则复杂。

尤其是每年年初,工商年报、汇算清缴交织在一起,财务总是被安排得明明白白,脑子一团乱,除了加班还是加班……

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汇缴作为涉税监管的一个“关键而又重要的环节”,亟需企业重点关注,而风险的前置处理才是企业涉税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期限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存在政策变动的可能,仅供参考)。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注意: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算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需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存在政策变动可能,仅供参考):

查账征收企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及其附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修订版)。

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及不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中央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填报。

2. 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3.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4. 企业年度内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或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

5.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核定征收企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修订版)。

适用于核定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填报。

2. 《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注:具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3.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分支机构

1.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

表样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

适用于执行或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省内跨地市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填报。

2.《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复印件)

3.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办理方式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可通过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纳税人选择网上办理,不需要再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

如纳税人选择上门办理的,应按税法规定报送纸质汇算清缴资料(各地可能略有不同,建议询问当地税务机关)。

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例: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找到“企业所得税(年报)”菜单,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在线申报

【按期应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点击在线申报,进入申报表。

在线申报,基础信息表,可自行填写,其中带 * 号为必填项。

也可点击【获取初始化数据】由系统自动带出。

点击【保存】界面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即可进入表单界面,系统根据纳税人基础信息表,自动筛选必报表单,特殊情况可自选表单。

进入申报表后,纳税人可在页面左侧的“报表列表”切换填写的表单;可以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钮重置填写表单。页面标黄处或标红处为校验不通过项,需要纳税人修正填表数据才能操作下一步确认申报表。

保存数据后点击【申报】-【确定】,确定后申报成功跳转申报结果界面,点击【缴款】可直接进行缴款。

离线申报

【按期应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点击离线申报,下载并保存申报表。

使用pdf工具打开申报表,填写数据后,点击【检查所有数据】,对填写的数据进行校验。检查数据无误后,输入密码(纳税人登录电局密码),点击【提交】,提交申报。

提交后,申报表进入提交排队,页面显示提交回执(注意:不是申报成功与否回执),等待几分钟后,在申报查询及打印中查看申报成功与否的结果。

作废申报表

纳税人在清缴税费前且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发现申报表有误时,可以作废申报表。

点击【申报缴纳】-【申报作废】,进入申报作废页面,输入申报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出需作废的申报表,点击【作废】,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即可作废该申报表。

清缴税费

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结果页面点击【缴税】进入清缴税费页面或点击【申报缴纳】-【清缴税费】,打开清缴税费页面,系统自动查询未清缴的税费信息,如下图所示:

选择需清缴的税费,点击【立即缴款】,纳税人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银联缴款清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注意事项

一、关于“申报表的修订”问题

此前,“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

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是否修订,暂未明确。关注财会研析,后续我们将及时跟进放送!

二、汇算清缴,11个常见纳税调整事项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相关规定,需对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项目(如收入、扣除、资产等)进行纳税调整,而这些调整事项,很多财务人非常容易出错~

三、报表填报时,几个易错点

下面,根据“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情况,财小加整理了一些易错点(仅供参考,存在政策变动可能):

1.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3行“利润总额”应与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中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应与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一致。

2. 一般情况下,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与第11行“营业外收入”的合计数,应大于当年度增值税申报年度累计销售收入。《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为必填表,只有在完整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并保存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增加其他申报表。

3. 一般情况下,《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第1列“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不应为0。

4.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所有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的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非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

5. 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除前述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6. 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弥补亏损表中的以前年度亏损数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对第8列“当年待弥补亏损额”有疑义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7.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4从业人数”若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不一致,且导致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发生改变的,应先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

8. 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等事项,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9. 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10.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1. 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报表的,应从更正起始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报表。未按要求更正申报的,将对纳税人历年亏损、捐赠支出等以前年度结转数据产生影响,导致纳税人申报错误。

来自网络

【第12篇】企业所得税纳税月度预缴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月(季)度预缴 纳税申报 表(a类,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公告要求于2023年7月1日起,按照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公告要求于2023年7月1日起,按照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新版申报表的适用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版a类申报表”)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在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2.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本表。

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版b类申报表”)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

新版申报表的实施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实行按月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23年6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与实行按季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23年第二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适用该公告。

新版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1. 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及附表中的“本期金额”列,只保留“本年累计金额”列,以减少纳税人填报出错现象。

2. 表头增加预缴方式类型以及企业类型选项,使得填报更加准确,增强填报智能化。

3. 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以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缴三种预缴方式归并,使得报表更加简洁明了。

4. 主表中增加附报信息,通过勾选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填报期末从业人数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实。

(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

将原先《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应纳税额所得额明细表》修改为《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明细表》,将“不征收收入”一栏移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中“预缴税款计算”第五栏中填列。

除此之外,在税收优惠项目上进行增加,根据政策调整和落实优惠的需要,做了多个方面的补充,以保证能够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够及时、足额的享受到税收优惠。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

新版a类申报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附表相对比,大幅度变动,简化了表单设置,由原先的17列缩减为6列,14行缩减为5行,将数据项从185项减少至30项,让纳税人填报能够更加简单易懂,不易出错。

本表的主要目的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与实施减免税核算,新版报表在填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自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期,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间,不再填报本表。

但若固定资产本年先后出现“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和“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两种情形,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仍需根据该固定资产“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最后一期折旧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至最后一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2.自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期,在“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间,必须填报本表。

固定资产税收折旧与会计折旧存在一致和不一致两种情况,纳税人需根据企业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在此表中填列。

以上内容为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要点,如需了解更多记账报税信息,欢迎访问企帮帮官网咨询!

【第13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3年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申报,现将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执行,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第五条中“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和第六条第一项、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同时废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4篇】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具体变化有哪些?一起来看↓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一是将“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调整为“203-2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免税政策的相关信息。

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调整《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代码表》。

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8号),新增“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用于填报企业适用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为便利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计算,将该事项由《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并增加第38行“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用于计算享受优惠政策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新增“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部分,供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企业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相关优惠政策。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在第28行“(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增加“(加计扣除比例____%)”,供纳税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8号),一是调整“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公式;二是依照辅助账设立的不同样式,调整表内行次计算规则。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5号)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规定,调整“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线宽小于65纳米(含)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明细优惠事项,供纳税人精准填报适用的优惠项目。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一是将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事项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填报。

二是明确第29行“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填报口径。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一是精简《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方式代码表》,并调整了相关行次的填报说明。二是进一步细化了优惠政策的具体指标,增加填报的精准度。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将第19-26列“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调整为“其中: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所得免税政策有关情况。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

为便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更精准享受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增加第18行“总机构应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19行“总机构全年累计已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20行“总机构因民族地方优惠调整分配金额”、第21行“八、总机构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行次。

【第15篇】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

01、问:我公司2023年1月1日有5名员工,同时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7名,请问如何计算2023年第一季度季初的从业人数?

答: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故2023年第一季度季初的从业人数为12人。

02、问:我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发生符合条件的扶贫方面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万元,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1.5万元,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2万元,请问如何填报?

答:企业发生捐赠支出4.5万元计入利润总额后,其中符合条件的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1.5万元和扶贫方面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万元,通过填报附报事项体现(注:附报事项不参与预缴税款计算),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无需在季度申报表中体现具体数额。

☀tip:

a200000表中“附报事项”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附列资料相关栏次整合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报事项”栏次,并下设明细行次。

03、问:我公司已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2023年第一季度取得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1.5万元,取得符合条件的国债利息收入1.8万元,请问应该如何填报?

答:填报第 7 行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

☀tip:

a200000表中第 7 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删减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表,并将原该表中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项目集成至该行次及其下级行次。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

04、问:我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填写季度申报表时,发现3+4-5-6-7行≤0,请问能否填写第 8 行“所得减免”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

答:当第3+4-5-6-7行≤0 时,本行及其下设明细行次不得填报。

05、问:我公司2023年获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000万元,同时获得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180万元(该项目2023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请问如何填报?

答:填报第 8 行“所得减免”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

☀tip:

a200000表中第 8 行“所得减免”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删减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表,并将原该表中所得减免项目集成至该行次及其下级行次。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每项优惠事项下有多个具体项目的, 应分别确定各具体项目所得,并填写盈利项目(项目所得>0)的减征、免征所得额的合计金额。

06、问:我公司于2023年1月份成立,2023年度亏损12557元,2023年第1季度利润总额为10000元,请问第1季度申报时,能否填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

答:你公司需先完成2023年汇算清缴,确定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余额后,在进行2023年第1季度申报时,系统将自动计算填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若未进行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直接进行2023年第1季度申报,则无法填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

07、问: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第一季度的资产总额为50万元、从业人数23人、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请问要如何填报享受税收优惠?

答:公司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由于两项优惠不得同时享受,可以选择最优惠选项填报,如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本期应缴企业所得税:

200000×25%×20%×50%=5000

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0000×25%-5000=45000

具体填报如下图所示:

☀tip1:

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纳税人可以于2023年第一季度填报时享受。

☀tip2:

a200000表中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删减原《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将相关栏目集成至该行次及其下设行次。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

08、问:我公司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2023年1月购入单位价值580万的检测工具并直接投入使用,会计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使用年限5年(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保持一致),预计净残值为10%,企业符合条件能享受加速折旧政策,并按3年进行折旧,请问应该如何填报a201020表呢?

答:相关金额如下:

账载折旧金额:5800000×(1-10%)÷5÷12×2=174000

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5800000×(1-10%)÷5÷12×2=174000

享受加速折旧政策计算的折旧金额:5800000×(1-10%)÷3÷12×2=290000

纳税调减金额:

290000-174000=116000

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

290000-174000=116000

具体填报如下图所示:

☀tip:

a201020表中第 1 行“一、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及其下设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将原a201020表的1.1栏次-1.4栏次折叠,改为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明细行次并填写。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同时发生多个事项的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09、问:我公司于2023年1月购入单位价值30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并直接投入使用,假设无残值,会计上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保持一致),要如何填报a201020表,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呢?

答:账载折旧金额:300000÷5÷12×2=10000

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300000÷5÷12×1=5000

享受加速折旧政策计算的折旧金额:300000

纳税调减金额:300000-10000=290000

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300000-5000=295000

具体填报如下图所示:

☀tip:

a201020表中第 2 行“二、一次性扣除”及其下设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将原a201020表的2.1栏次-2.4栏次折叠,改为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明细行次并填写。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 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10、问:a200000表中“附报事项”、第 7 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第 8 行“所得减免”、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及a201020表中第 1 行“一、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第 2 行“二、一次性扣除”的这些栏下设的明细栏次都需要依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进行填报,请问需要去哪里查询《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呢?

答:《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公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今后如政策调整,一般不再修订表单,纳税人根据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选择相应事项填报即可。

【第16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预缴

所属期2023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就要截止啦申报时要注意什么?一起来看看!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修订了什么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23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企业申报所属期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就需要使用新修订的申报表哦,修订的内容包括:

• 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是根据第二季度平均值计算,还是根据第一至二季度总平均值计算?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是按截至第二季度的累计情况计算的,而不是按第二季度的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第二季度平均值=第一、二季度平均值之和÷2

举个例子,a企业2023年第一、二季度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如下:

截至第二季度从业人数平均值=(160+350)

截至第二季度资产总额平均值=(3000+5000)÷2=4000万元

申报系统会根据企业第一、二季度填报的数据自动判别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平均值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如第一季度申报时错误填报了资产总额或从业人数,企业应先更正第一季度的申报表后再进行第二季度的预缴申报。

温馨提示

纳税人在填报资产总额的时候,记得是按“万元”填报,而不是“元”哦~

来源:广东税务

责任编辑:司壹闻

申报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报(16篇)

点击头像联系企业年检网上申报怎么办理?办理流程:(一)领取网上年检密码未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前往其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由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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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申报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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