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组织收入工作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组织收入工作,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2023组织收入工作
近日,惠水县税务局召开专题税收收入分析会,从五个方面积极部署2023年组织收入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2023年收入完成情况,对收入质量进行详细分析,对2023年税收收入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组织收入提出了工作要求。
抓组织收入质量。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将组织收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收入分析专题会,抓好工作督导,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抓税收预测质量。认真开展税收预测,实事求是摸清税源情况,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加强同相关部门沟通和协作。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做好宏观和微观分析,做好对企业的走访和摸排工作,加强对重点税种、行业和企业的监控,加强数据横向和纵向比对,做到精准把控,推动税收收入均衡入库。抓税收征管质量。认真查找税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抓重点、固主体。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和大企业税收管理职能作用,规范税收执法,切实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积极制订堵漏增收措施,确保税款应收尽收。抓纳税服务质量。认真落实总局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多形式多举措加强宣传和辅导力度,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抓税制改革质量。切实抓好个税改革及社保非税征收工作,认真做好纳税人的宣传动员,积极拓宽服务渠道,促进社会各界对税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以改革为抓手有力推动组织收入稳步开展。 (惠水县税务局:罗茜)
【第2篇】组织收入四个坚决
今年以来,阿克塞县税务局深入践行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为民便民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原则。高度重视收入质量,严肃工作纪律,恪守依法征税红底线,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抵制提前征收税费行为,杜绝大规模清理欠税,不折不扣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宣传“非接触式”办税理念,实现“网上办”,推进“线上办”,不断拓展“掌上办”,通过微信群、云短信等各种渠道,搭建“非接触式”办税后台响应体系。
三是保障退税时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搭建退税流程反馈机制,确保纳税人退税业务第一时间受理、审批,保证处理精确度,退税有速度,服务有温度。
阿克塞县税务局:祁建博
编辑:刘嘉敏
【第3篇】税务局大力组织收入
【辽中新闻】
(辽宁区域经济/崔健)为扎实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工作,全力支持辽中区经济健康发展,沈阳市辽中区税务局结合“百日攻坚 大干百天”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圆满完成税费收入任务。
加强重点企业走访。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璐带队协同税源管理单位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准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通过走访找税源 。通过对7户房开企业的走访,掌握对施工企业的拨付款情况,督促房开企业及时取得建安发票入账,掌握了潜在的建筑安装业的税源700多万。
提升服务质量和质效。根据企业需求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让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抓好特殊时期、重点领域的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在对辽宁石油交易平台进行走访,了解到驻平台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版、增量业务需求大,区局要求相关科室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并要求征管单位的调查巡查在3个工作日完成,相关科室审批在一个工作日完成。此项工作与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标准缩短了4个工作日。
加强税收分析能力。以重点行业为切入点,做好11、12月税款的分析和预测,通过分析找收入。针对白酒、稻米加工、木制品重点行业成立专题调研组进行调研。区税务局内抽调15名税务干部组成由副局长带队的三个调研小组,分别到肖寨门、刘二堡、茨榆坨进行调研,在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同时对企业的生产情况、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比对行业税负与实际税负。
据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区税务局还将加大欠税清缴力度,严格控制新欠,尽力清理陈欠,强化欠税企业的管理,通过清缴促收入。采取与重点欠税企业进行座谈的形式,拉近了与企业的距离,让企业重新获得存在感,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需求。对受限于开票限额的d级纳税人有实际开票需求,实行“特事特办”,通过局长办公会的形式,提升企业的开票限额,为企业复苏注入活力。
审核总编 傅强
【第4篇】非营利组织的利息收入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而是以支持或处理某个受到公众关注或者个人关心的议题、事件为目标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既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是否可以不缴税呢?
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需要满足条件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共有四种收入,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关联的权益性投资,如股息、红利等。
也就是说,并不是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收入都可以免税。
非营利组织哪些收入可以免税?
根据财税部门于2023年发布的122号通知,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来自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赠款;
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中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及企业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企业收取的会费;
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取得的其他收入。
如何确定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
非营利组织只有经过了财政部和税务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非营利组织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登记的;
主要从事的是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
取得的收入仅可以用于该组织的合理支出,以及组织已登记核定的公益性或非营利性事业;
财产以及额外收益,除用于组织职工的工资薪金外,不可再分配;
注销后,需向社会公告剩余财产的处置方式;
组织投入人不属于组织财产保留者;
组织不存在变相分配财产的行为;
组织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应与免税收入分开核算。
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政策,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5篇】税务局组织收入工作汇报
近日,颍上县税务局召开组织收入形势分析会。会议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胡九付主持。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分局及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前四个月组织收入情况,听取了各部门工作汇报。分管局领导就如何实现税收预测精准、全面掌握重点税源情况和做好全年组织收入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充分肯定了前期组织收入工作,并对近期组织收入工作进行了强调。会议要求,要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省、市局会议精神,落实好“稳中求进、进中求快、快中求好”的工作总基调,依法组织收入,一如既往地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不收“过头税”。要认真核查部分行业减收因素,落实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征管台账;加强预期管理动脑筋、想办法,提前谋划,对税源变化要心中有数,防止税收大起大落,确保完成全年税费收入任务;防范税收风险,坚持打虚与打骗并举、打击与防范并重,对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强化政策执行,坚决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做好增值税税率调整效应分析;继续做好减税降费工作,一方面加快退税进度,坚持应退尽退,释放政策落实的最大效应,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动力。另一方面切实做好包保工作,深入企业宣传减税减费政策,精准辅导,做到宣传辅导全覆盖。
【第6篇】组织税费收入是税务部门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我国税收运行的总体情况。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税务部门组织税费收入31.7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1万亿元(未扣除出口退税),社保费收入7.4万亿元,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胡德成
流程编辑 严圣淼
【第7篇】要化解组织收入风险
农业保险正在从单一赔付向全流程农业风险管理转变,将风险关口前移,变事后赔付为事前预防,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参与,降低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提高自然灾害抵御能力、保障广大农民收益、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需求。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乡村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这就要求农业保险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更有效地化解风险,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乡村宜居宜业以及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功能,服务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价格波动等风险加剧,给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隐忧。在我国粮食供求长期保持紧平衡的形势下,农业保险可分散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确保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可以提升保障程度,提高对粮食种植的风险保障能力,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提高种粮积极性。除了主粮保供,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树立大食物观”,这要求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建立多元化的农业产业保障体系。
第二,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收入稳定功能,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业保险具有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的机制性作用,有助于降低脱贫人群的脆弱性,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平安产险累计为1129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523亿元,保费资金放大效果达到44.1倍,累计赔款支出36.6亿元,帮助253万户村民出险后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充分发挥保险杠杆作用稳定农户收入。平安将持续开展农产品消费帮扶工作,以“土特产”为切入,探索“乡村振兴+协销+网红”新模式,围绕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项目、10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100个乡村振兴网红、100个乡村振兴优秀县长、100场助农协销直播,打造平安乡村振兴“五个一百”行动,通过消费帮扶带动农民增收。另外,平安产险将推动脱贫地区与发达地区深化经济交流合作,将脱贫地区的资源禀赋、要素优势同发达地区的市场资源、管理经验有机结合,助力脱贫地区增强发展意识、拓宽发展思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第三,实现“小农险”向“大农险”的跨越,服务农村新业态,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建设农业强国的时代课题。近年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呈现出农业多功能性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趋势,需要农业保险由一产向二产、三产拓展,逐步由单一产品模式向能够保障农业生产经营全流程产业链和价值链风险的产品及模式发展,助力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农产品物流畅通提供保障,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可持续发展。农业保险可拓宽保障范围,拓展保险责任,聚焦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乡村服务业、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县域富民产业,为其提供保险保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另外,可延伸保险服务,构建覆盖链条不同环节、不同参与主体的风险共担保障机制,助力增强农业产业链韧性和抗冲击能力。在产业振兴方面,平安产险持续深化“保险+全产业链升级”的“振兴保”产业帮扶模式,开展农担贷、贴息贷、产学研结合、“保险+期货”、智慧养殖、协销、溯源等多种“保险+”探索,为产业提供“融资金、提效益、增保障”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助力产业振兴,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第四,发展绿色保险,服务农村绿色低碳转型和乡村生态文明。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正在加快向“生态优先、绿色低碳”转型,在种养环节更加强调降低单位产量的碳排放强度,在林草环节更加重视固碳增汇能力,在农村生活领域更加关注居住环境的综合治理。农业保险可运用经济机制,创新产品,为农村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风险保障,助力碳排放量减少。保险业可发展森林保险、林业碳汇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的养殖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业务,推动农业产业向集约型绿色发展转变,促进生态农业、智慧农业、低碳农业发展,支持农村环境有效治理。近年来,平安产险发挥专业优势,助力绿色生态建设。开发碳汇遥感指数产品,在河北、广东等16个省市落地,首次实现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四大领域全覆盖,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创新开发古树名木保护救治保险,将绿色保险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机结合,助力生态保护。
第五,依托科技创新风险减量管理,服务农业防灾减灾。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目前,农业保险正在从单一赔付向全流程农业风险管理转变,将风险关口前移,变事后赔付为事前预防,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参与,降低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可将保险纳入地方防灾减灾规划,通过购置病虫害防治药物和器械、气象减损预警服务、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联合三农信息服务平台推送生产、销售、气象信息等方式,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预防激励机制,提高农户防灾减灾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从产品端提高对投保主体防灾减灾费用的补偿力度,将保险灾后补偿功能转变为以降低标的风险为目标的正向激励。积极探索保险与农业物联网的协同防灾机制,为农业提供精准、前置的生产行为指导。
【第8篇】2023年组织收入
近日,记者从全区税务工作会议了解到,5年来,全区税务部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接续推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便民事项,累计组织税费收入超过2612亿元,全区税务登记户数从2023年的18.86万户增至2023年的27.59万户。
据悉,5年来,全区税务部门累计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294亿元;全区线上办税率由2.4%提升至92%;接续推出233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实现了近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以及全部社保缴费网上办理,300余万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不方便问题得到解决;全区税务系统共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28个、全国文明单位10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33个、全国青年文明号8个。
据介绍,2023年,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构建“六大体系”和提升“六大能力”,着力“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大力推进“法治、清廉、创新、效率、务实”税务建设,以高质量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努力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第9篇】非营利组织2万免税收入
1月5日消息,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审批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我市10家单位获得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获得免税资格的10家单位是:太原市雏鹰展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太原市汾阳商会、太原市武术运动协会、太原市财政学会、太原市福寿和养老服务中心、太原市万柏林区天瑞康养老院、太原纺织职工医院、太原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据介绍,对10家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太原市税务局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记者 李晓并 太原晚报
【第10篇】组织收入涉税风险
中国商务新闻网 为加强民营企业涉法、涉税风险管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4月4日下午,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县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召开县民营企业涉法、涉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上,专家分别以《民营企业涉税风险控制,企业上市前辅导》《防范法律风险,助推企业发展》为课题,用通俗的语言、真实的案例,阐释了法律思维在处理税务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剖析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点,生动展示了企业应该如何防范和规避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潜在法律风险,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和企业涉税管理规划意见。
这次培训将进一步优化县营商环境,帮助民营企业在经营中更好地知法懂法,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涉企政策,有效防范企业经营涉法、涉税风险。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强,有助于建立更为全面的法治思维、合规理念、风险防控意识,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会上还以调查摸底问卷的形式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进行了调研。(王立异 陈祥)
【第11篇】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1)利息收入确认时间
①企业从国务院财政部门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②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注意: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税
(2)国债利息收入计算
企业所得税:这些收入免税!免税!免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上述免税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8项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中的免税收入。
其中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
(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生息不用于分配;
(5) 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8)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12篇】税务组织学习非税收入
什么是“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
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是在税务部门、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和缴费人之间搭建的一座信息传输桥梁,能够将“主管部门审核→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获取凭证→主管部门办结”的非税收入缴费流程压缩至“主管部门一站式办理”,有效解决了缴费人便捷缴费的需求。
如何使用“平台”完成非税收入缴费?
完成非税收入缴费仅需三步。以小王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例:
第一步,采集缴费数据。小王向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业务审批申请,核定缴费金额。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登录“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客户端”,由工作人员帮助小王完成缴费数据采集,采集后点击保存。
保存成功后,小王可根据需要,请工作人员帮忙打印非税收入缴款告知书和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第二步,扫码缴款。小王扫描粤税通二维码获取缴款链接,打开链接可以选择“使用对公账户缴纳非税收入”或“使用个人账户缴纳非税收入”。
选择“使用对公账户缴纳非税收入”,则小王需要按界面操作指引的提示,跳转到“粤税通”首页后登录企业账户,登录后使用单位对公账户进行扣款;同样,小王也可直接用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后使用对公账户进行扣款。这种方式要求经办人必须为缴费义务人绑定的办税员。
选择“使用个人账户缴纳非税收入”,则跳转至“非税收入简易缴款”界面,在这里,小王可输入缴款告知书的编号查询欠费信息,并使用微信个人账户扣款。
如果经办人不需要使用对公账户扣款,选择“个人账户缴纳非税收入”更简单哦!
第三步,打印缴费凭证。
缴款完成后可在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打印缴费凭证。当然,缴费人也可以自行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粤税通下载打印缴费凭证,还可以前往办税大厅申请打印缴费凭证。
自2023年6月1日起,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外,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也可以通过平台缴费。关于“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的其他问题,您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就近前往办税服务厅咨询哦!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13篇】非营利组织利息收入
我们国家除了有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存在,还有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呢?如果你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什么是非营利性组织?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从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宗教、学术、环保等等。
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然而,某些专家认为将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区分开来的最主要差异是:非营利组织受到法律或道德约束,不能将盈余分配给拥有者或股东。
企业不征税收入取得利息是否应确认收入?
不征税收入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确认收入,非营利组织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政府的补助要不要交增值税?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经济资源,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取得财政性资金的会计处理
1、收到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购置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按月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
贷:累计折旧
如果是不做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不征税收入的处理
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以上就是有关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14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项目
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账务处理
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原则性规定在财税[2009]122号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如'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就不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
例:甲公司2023年以5000万元取得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投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甲公司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当年确认国债利息收入25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该国债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2023年底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为 525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规定:对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贷款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可不作纳税调整直接在税务上确认,利息支出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前提下可不作纳税调整,直接在税前扣除.即持有至到期投资形成的利息税法与会计协调一致,不产生差异.
所以2023年底持有至到期投资计税基础为525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为0,国债收入免税,属于永久性差异,应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纳税调减250万元.
【第15篇】地税组织收入特点
2023年,鄢陵县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70147万元,同比增长4.26%,增收8242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64325万元,占初目标任务的105.28%,同比增长17.04%,增收9367万元,地税县级收入占全县一般预算收入的65.52%,地税收入对全县财力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在全市2023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评中荣获第一名,被授予全市地税系统“2023年度绩效管理优秀单位”。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鄢陵人 或者 微信搜索 ylr0374
【第16篇】税收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差额征收的设计不合理
相关绿色税收的税种多采用差额征收的税率设计,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和这些税种的性质共同决定的,绿色税种采用差额征收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这主要取决于是否能适应当地的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
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开展的税种,开征的目的是为了应对我们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恶化。
贵州省确定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税额标准是国家最低标准的两倍,而固体废物、噪声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实施较低标准并不符合贵州经济发展的情况。
相比其他地区,贵州驱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仍然较大的依靠资源,依赖第二产业,对于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来说,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是最主要的排污物质,而贵州只按照最低征收标准的2倍进行征税,将无法对企业形成约束,不利产业转型升级。
而在北上广深等城市在这两类物质上多采用5、6、8和10的倍数去征收环保税,巨大的税收差距将会给贵州带来污染转移,这并不利于贵州省生态文明的建设。
贵州省的环境保护税在在主要污染物质上多采用较低的税率差额征收,虽然这是在考虑到环境承载力和经济发展情况后制定的。
但如此低的排污成本,并不足以发挥绿色税收的创新效应,倒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当税收成本远不足以弥补私人成本,便会减弱了纳税人的遵从度,从而使环境保护税的环保效应不能充分发挥。
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开展的税种,开征的目的是为了应对我们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恶化。
贵州省确定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税额标准是国家最低标准的两倍,而固体废物、噪声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实施较低标准并不符合贵州经济发展的情况。
相比其他地区,贵州驱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仍然较大的依靠资源,依赖第二产业,对于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来说,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是最主要的排污物质,而贵州只按照最低征收标准的2倍进行征税,将无法对企业形成约束,不利产业转型升级。
而在北上广深等城市在这两类物质上多采用5、6、8和10的倍数去征收环保税,巨大的税收差距将会给贵州带来污染转移,这并不利于贵州省生态文明的建设。
贵州省的环境保护税在在主要污染物质上多采用较低的税率差额征收,虽然这是在考虑到环境承载力和经济发展情况后制定的。
但如此低的排污成本,并不足以发挥绿色税收的创新效应,倒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当税收成本远不足以弥补私人成本,便会减弱了纳税人的遵从度,从而使环境保护税的环保效应不能充分发挥。
绿色环保效应不明显
税种没有绿色环保效应是由我国是由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在税制设计上多是围绕着增值税和财产税,并没有把排污行为纳入到征税的范围内,所以在一段的时间内中国政府、企业、个人都没有环保理念。
二〇一八年,我国开征了首个以环保为目的设立的环境保护税,但在实际征收中也存在征收范围窄,税率低,环保效应不明显的问题。贵州省生态环境极为脆弱,而且仍然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当前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并不显著。
唯一能引起环保理念,以纳税人的排污行为为征税税目的环境保护税在相关绿色税种上占比仅有0.86%,还不足1%,表明环境保护税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税种,并没有发挥引领绿色发展、树立绿色理念的主体作用。
而具有明显绿色税制的资源税在贵州相关绿色税收里面仅有4.5%的占比,这并不能引起人们对资源的足够重视,而且较低的税收成本也无法有力约束企业用技术创新代替排污,在激励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方面还缺少力度。
消费税在贵州相关绿色税收的占比虽然很大,将近40%,但消费税目前的设计理念是引导消费,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方面并没有发挥太大作用。
而且贵州作为白酒之乡,占据中国30%的白酒市场,光白酒一项就为贵州带来了将近200亿的消费税,占消费税收入的56%。
所以贵州省的消费税很大一部分是由白酒行业带来的,如果不考虑白酒带来的消费税,剩下的具有环保性质的税目和税收收入已经不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更不能发挥环保作用。
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
相关节能减排的优惠措施多是配合主税种展开实施的,这就要求政府要跨税目、跨税种的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多税种之间的相互衔接,目前贵州在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上还存在着各种问题。
首先是优惠政策较少、力度较小。贵州现行支持经济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实施循环节能经济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设备按照购置额的10%抵减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循环发展企业和处理垃圾企业,产生的所得实行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比其他省按投资额50%左右的比例抵扣所得额、免税年限高达10年、加速折旧、加计扣除以及按研发支出的100%进行补贴,贵州现行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不仅政策少,而且力度不够,对发展绿色经济激励作用有限;其次是税收优惠政策分布零散。
贵州目前在节能减排、低碳循环上还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税收优惠体系,各种优惠政策零散的分布在各种规章文件里,并且多以所得税和直接补贴为主,在间接补贴和递延抵扣上不仅政策不明确、内容较多,而且限制条件也多,无法真正惠及企业;再次是退出机制不完善。
有的企业在之前申请了税收优惠,但之后由于各种原因不在符合条件,但由于相关部门缺乏相应审核机制和退出程序,即使该企业进行高耗能、高排放的生产,仍然享受税收优惠,导致税负不公,阻碍相关清洁、绿色产业的发展;
最后是一些税收优惠在更新上较为滞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多年仍未修改,导致一些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业无法享受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绿色生产的积极性。
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分维度指数测算结果
贵州的协调指数上升缓慢,但绿色指数显著上升,表明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贫富差距过大仍是贵州面临的最大问题。
虽然贵州实施了大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地区走出贫困,带来了贵州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经济发展的原因,贵州目前在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虽然除贵阳、遵义之外的其他州市协调指数相差不大,但相比贵阳和遵义却有着不小差距,这也说明贵州要注意经济发展的区域性,要把政策、资金、技术等资源往其他地区倾斜,以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毕节、六盘水和铜仁大幅上升的绿色指数,说明这三个地区在绿色方面拥有较大的优势,而贵州九个市州在绿色方面都有很高的指数,虽然这得益于贵州天然的生态,但这也表明贵州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绿色优势,在西部大开发闯新路的同时又守好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