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公积金几个月可以提取
公积金只要满足提取条件即可提取,没有时间要求。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各地对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年限规定不同,故要符合当地相关规定要求。根据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形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篇】公积金可以补缴几个月
关于公积金可以补缴多久的问题,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六条规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至《条例》发布之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即单位最长的补缴年限可追溯到1999年4月。【第3篇】重庆住房公积金交几个月提取
住房公积金没有规定需要交纳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提取条件就可以的,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