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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花税的最新规定(4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2

【导语】关于印花税的最新规定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印花税的最新规定,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关于印花税的最新规定(4篇)

【第1篇】关于印花税的最新规定

印花税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常见的征税范围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除此之外,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也是需要征收印花税的。

股票印花税

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股票印花税)的相关规定其实在2023年并无新变化,只是在新颁布的印花税法中明确写出来了。

2023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该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目前印花税在用的法律法规为《印花税暂行条例》。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计税依据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证券交易的成交金额。

(1)若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2)若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

2.税率

2023年股票印花税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了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1计税。

(1)早在2008年4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从2008年9月19日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对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

印花税

3.纳税人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证券卖出时收取,即对证券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4.扣缴义务时间和扣缴义务人

(1)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

(3)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2篇】印花税若干未提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结合各地反映的实际情况,现对印花税的若干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1.对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贴花?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2.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是否贴花?

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3.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应否贴印花?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贴花。

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5.对货物运输单、仓储保管单、财产保险单、银行借据等单据,是否贴花?

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

6.运输部门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是否贴花?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7.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8.1988年10月1日开征印花税,以前签订的合同,10月1日以后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是否补贴印花?

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对印花税开征前签订的合同,开征后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亦应按增加金额补贴印花。

9.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应否补贴印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10.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合同,是否贴花?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11.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是否贴花?

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照规定贴花。

12.什么是副本视同正本使用?

纳税人的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而以副本替代的,即为副本视同正本使用,应另贴印花。

13.如何确定纳税人的自有流动资金?

对纳税人的自有流动资金,应据其所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确定。适用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自有流动资金包括国家拨入的、企业税后利润补充的、其他单位投入以及集资入账形成的流动资金。

适用其他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自有流动资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按照上述原则具体确定。

14.设置在其他部门、车间的明细分类账,如何贴花?

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会部门的账簿应贴花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亦应按规定贴花。

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15.对会计核算采用以表代账的,应如何贴花?

对日常用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簿(册)前,暂不贴花,待装订成册时,按册贴花。

16.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未增加资金的,是否按定额贴花?

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7.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使用的账簿,应如何贴花?

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其营业账簿,应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按规定贴花。

18.对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是否补贴印花?

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营、集体企业兼并,对并入单位的资产,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

19.对微利、亏损企业,可否减免税?

对微利、亏损企业不能减免印花税。但是,对微利、亏损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第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在三年内分次贴足印花。

20.对营业账簿,应在什么位置上贴花?

在营业账簿上贴印花税票,须在账簿首页右上角粘贴,不准粘贴在账夹上。

【第3篇】融资租赁业务有关印花税的规定

1、增值税

融资租赁服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或债券利息作为计税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在销售资产的环节不交增值税。

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承租方出售资产环节不交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及出租人出售、购买资产签订的合同不缴印花税。

4、契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资产为不动产的,承受承租方资产的金融租赁公司要交契税,承租方回购时不交契税。

参考政策:

1、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3、财税【2015】14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4、财税【2012】8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5、《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

【第4篇】简述印花税的纳税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0日通过并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正式实施一个月了,近日进行再次仔细研读,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对印花税纳税人相关规定的学习笔记。

《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一、从《印花税法》第一条中明确了,印花税的纳税人是两类,一是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境外书立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又有三类:1.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2.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3.按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

《印花税法》规定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因此进行证券交易的纳税人,仅指证券交易的出让方。

二、纳税人确定的原则

从《印花税法》第一条中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两类印花税应税行为。

书立凭证及证券交易的地点在境内的,不管该行为实施主体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均应计税贴花。

书立凭证的地点即使在境外,只要该凭证在境内使用,不管书立主体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均应计税贴花。包括以下几种情形:①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②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③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简称动产及知识产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及知识产权。④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个人理解印花税判定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是属地原则,书立凭证及证券交易的地点在境内的,书立凭证的地点即使在境外,只要该凭证在境内使用,不论实施主体是否是境内的,都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行为。

三、扣缴义务人

《印花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在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没有明确规定能否实行源泉扣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只规定了,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四、与原条例及实施细则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印花税法》及财政部税总相关执行口径,相对于立法之前的印花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印花税纳税人的规定更加清晰,也明确了扣缴义务人,对书立凭证的地点即使在境外但该凭证在境内使用应征印花税的情形,按照应税凭证标的的不同,参考增值税、所得税相关规定,以便利征纳为原则,分四类情形进行了明确,更加具有实操性。

关于印花税的最新规定(4篇)

印花税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常见的征税范围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除此之外,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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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的规定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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