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口退税计算案例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退税计算案例,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出口退税计算案例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历来都是增值税法学习和出口贸易企业实际运用的难题。下面趁着备考注会综合的机会,水木阳歌总结了一些相关增值税出口退税案例,与君分享。
案例1:某市甲有限责任公司对自产的货物的销售方方式有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公司2023年年4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50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0万元,增值税税率13%,退税率 9%,
(1)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3000×(13%-9%)=12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
(2)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1000*13%-(150+50-120)=50(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50元。
(3)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50
货:银行存款 50
(4)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3000×9%=270(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免抵税额27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7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2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
(1)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3000 ×(13%-9%)=12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
(2)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税额)=1000*13%-(240+50-120)=-40(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0万元。
(3)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3000×9%=27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7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70-40=230(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3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
(4)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0
贷:应收出口退税40
例3:引用例1的资料,如本期外购货物进项税为480万,其他资料不变
(1)月末 ,计算当期出口不得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3000×(13%-9%)=12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
(2)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30-(480+50-120)=-280万
期末留抵税额为280万
(3)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3000×9%=27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8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70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70万
借:应收出口退税 2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
本期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税额=280-270=10万元
免抵税额=0
结语
计算方法总结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出口退税吗
疑问
增值税留抵退税退给谁?自然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
答复
增值税留抵退税仅仅限于一般纳税人,而且是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的一般纳税人,自然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留抵退税。具体的适用对象包括:
1.小微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2.制造业等6大行业
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提醒
在判断你公司能否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时候,首先看看你是否属于小微企业?若不是小微企业,再看看你是否属于制造业等6大行业。
然后在看看是否符合留抵退税的4个条件: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参考
根据14号公告规定: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中税答疑)
【第3篇】出口退税平台税率可以调整吗
来源: 经济日报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外贸企业经营压力普遍骤增。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头等难题,就是现金流紧张。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国家及时提高146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税务部门全面提升出口退税速度,并优化各种办税缴费服务方式,助力稳住外贸基本盘。
这一重要措施的实施,外贸企业到底感受如何?是否感到“解渴”?记者对此展开调查采访。
“疫情刚开始时,国外客户追着我们问能否发货。而现在,很多国外订单延迟或取消了,我们追着客户问能不能收货。”
“我在外贸企业工作,刚复工不久,因为没有订单又被迫停工。”
“这场战‘疫’,国内市场打上半场,国外市场打下半场,外贸企业打全场……”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外贸企业经营压力普遍骤增。而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头等难题,就是如何维持企业的“命脉”——现金流!
关键时刻,国家提高146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税务部门全面提升出口退税速度,助力稳住外贸基本盘。
与此同时,4月1日起,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正式启动。各地以此为契机,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和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再加劲再发力。
随着一笔笔退税及时到账,企业感受如何?出口退税的高效机制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改革和创新?
经济日报记者近日连线多地企业、税务部门以及专家进行了调查采访。
企业成本能降多少
3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道树表示:“这样,除‘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外,所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均与征税率一样,实现了出口产品零税率。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提振出口企业信心。”
记者从山东省税务局了解到,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惠及山东出口企业5574户,预计增加退税19.1亿元人民币。据广东省税务局测算,按2023年出口情况来计算,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惠及广东地区61.7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全年预计为1.2万户企业注入出口退(免)税资金13.1亿元人民币。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光伏电站配套产品主要出口到澳大利亚、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和库存周转压力加大。正当公司发愁之际,当地税务部门来电告知,他们的产品在此次提高退税率的产品清单之中。清源科技财务总监估算了一下:“以碳钢产品为例,原来的出口退税率是9%,现在是13%,预计能让我们公司一年少缴四五百万元的税款。”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出口量98%的产品都能从此次出口退税率提高中获益。据该公司主管出口业务的财务人员介绍,这些产品退税率从10%提高到13%,这3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可为企业增加退税额1140万元,这能帮助他们购进新设备,提升产品竞争力,争取更多海外订单。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系列除草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远销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受疫情影响,企业今年前2个月较去年同期出口量下降26%,出口金额下降49%。“出口退税率提高后,退税率从6%提高到9%,今年预计公司能多退税1025万元,大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
在宁波,此次出口退税率提高惠及全市5200余家出口企业,预计全年新增出口退税额超3.5亿元。“提高出口退税率,不但为企业减轻了当下的负担,更提振了企业长期发展的信心。”宁波阜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他们公司出口的所有产品在本次退税率提高的范围内,按照去年全年出口额测算,预计今年能新增出口退税500多万元。
不是“远水” 能解“近渴”
“真没想到”“真是太快了”“雪中送炭”,这是记者听到多家企业谈到出口退税时说的最多的几句话。
山东汇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成武县,主要从事医药、农药中间体化工生产。疫情发生后,原材料进不来,产品出不去,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就在此时,一笔554.87万元的款项打入了企业账户。
汇盟生物的会计王英兰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这是出口退税,因为他们当日上午刚刚申报,肯定没这么快。可当她打电话核对款项来源时,才发现正是他们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出口退税。
“真是太快了!”王英兰感叹,以前他们要2天才能收到出口退税,现在半天就到账了。今年以来,截至4月初,汇盟生物已办理两笔出口退税共779.48万元,极大缓解了公司的融资压力。
退税速度提升离不开“非接触式”这个实招。2月1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出口退税事项全流程“非接触式”办理,包括“非接触式”的申报、审核和反馈。
在疫情期间,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以及相关的申报,无需再提供纸质资料。税务机关仅审核电子数据,审核无问题的,就可办理相关退(免)税事项。办结后及时通过网络把办理的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如果企业需要开具纸质证明,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
截至3月30日,全国税务机关共为将近23万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2040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正常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要求再提速20%,也就是从2023年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
退税“特快加急”,企业动能大增!
2月17日,河北来利翼腾塑胶制造有限公司申报了两笔出口退税,总计108万元,只1天时间退税款就打入了企业账户。有了充足资金保障,他们马上新招录了23名本地工人,开足马力加快生产,及时完成国外订单任务。
“我们在网上提交了退税申报,没想到3个半小时后,725.06万元退税款就打入企业账户。”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说,公司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复产,但工人工资、水电、到期货款等支出很多,企业面临现金流的巨大压力,出口退税及时到账帮了大忙!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对于企业而言,退税所需时间越来越短,办理方式越来越简便,企业可以更快拿到退税款,从而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减少资金占用成本,间接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更多创新在路上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国际疫情蔓延对我国外贸企业的生产、销售、物流等多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至关重要。其中,出口退税就是一个重要举措。通过提高出口退税率,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有效促进稳外贸。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吕冰洋也认为,出口退税政策及时调整,退税速度全面提升,是在当下助力外贸企业渡难关的一项关键之举。
当前,围绕出口退税的改革创新在持续深耕。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表示:“目前海外疫情还在持续蔓延,这对我国外贸出口带来很大影响。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开展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运行形势和外贸企业的诉求,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出口退税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稳住外贸的基本盘。”
记者也从多地税务部门了解到出口退税方面的一些最新举措。比如,江苏税务部门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积极稳妥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江西省取消了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期限的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出口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办理收汇及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的,可在收齐退税凭证、办理收汇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或申请开具相关证明。
河南省税务局将继续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推行“非接触式”审核和“非接触式”调查评估,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此外,在出口退税全面提速过程中,税收大数据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安徽芜湖东南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本在3月份只提交了1300万元出口退税申请,没想到当地税务局告知他们:还有700万元没有申报出口退税。公司财务人员一核对,发现果然如此,感到十分惊喜。
原来,当地税务部门对企业增值税开票和纳税申报进行税收大数据比对,若发现企业部分业务没有及时申报出口退税,就通过网络全程指导企业重新进行网上申报,确保退税“一分不差”到账。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认为,虽然出口退税给外贸企业解了“大渴”,但企业依然面临多方面挑战,仍需要多方强化协同联动打好政策“组合拳”,多措并举、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与此同时,企业也应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情况积极调整生存和发展策略,合力应对挑战。(记者 董碧娟)
【第4篇】出口退税政策国税局
对于有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公司来说,进出口退税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为公司剩下一大笔不必要的开销,然而很多公司对进出口退税的不了解,所以常常事倍功半。在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出口不能退税。
二、出口退税办理操作流程
1、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领取核销单申领;
2、需要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3、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进行纸质核销单备案;
4、办理报关手续;
5、填写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此发票需要前往国税局领取;
6、通过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两份进行提交征免申报,分别提交至外汇局以及出口单位;
7、进行企业交单,需要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
8、进行网上核销申报,需要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
9、进行工行出口收汇核销,需要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
10、前往外汇局办理收回核销,需要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以及电子口岸ic卡;
11、通过网上申报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
12、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
13、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备份;
14、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
15、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
16、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携带退税皮肤以及公司公章及印鉴章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17、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将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吗,自此出口退税完毕。
【第5篇】2023出口退税延期申报表
变化一
纳税人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
施行前
应在次年4月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
施行后
取消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变化二
纳税人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
施行前
应在次年4月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
施行后
取消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变化一
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申报。
施行前需要同时报送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
施行后仅需报送
●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变化二
外贸企业办理免退税申报。
施行前需要同时报送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施行后仅需报送
●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变化
纳税人可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申报。
施行前
纳税人发现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有误的,或自愿放弃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的,无法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申报。
施行后
纳税人发现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有误的,应报送《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的,即可撤回该批次(或所属期)申报数据。
申请撤回时,外贸企业按申报批次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申报,生产企业按所属期申请撤回退(免)税申报。
变化
纳税人发生退运或者需要修改、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停止报送《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根据纳税人诉求和海关监管实际,将该证明的使用范围,由原先用于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的单一用途,拓展为现在的用于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用于修改或撤销出口报关单的多种用途。
已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方式的,纳税人应在本月或次月申报免抵退税时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未按规定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的,在冲减数据前不得再次申报退(免)税。
为便于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提供了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三种免费申报渠道,增加了便捷服务功能,纳税人可通过上述申报渠道,办理下列出口退(免)税事项:
01
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
02
已办结退税的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发现申报数据有误而作申报调整;
03
将申请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途改为申报抵扣;
04
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作废;
05
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调整。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今后
纳税人办理
出口退税业务更方便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审核:邢盟政
【第6篇】出口退税申报时间
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我们为您整理了退(免)税业务办理注意事项,请关注!
1、请准确记录出口销售收入
对于企业本年发生的出口业务,企业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准确记录相关出口销售收入,并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相应栏次予以体现。对于受托代理出口业务,代理方企业应及时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同时申报相关代理费收入。
2、请关注跨年度退(免)税申报
外贸企业如申报跨年业务数据,如2023年申报2023年数据,则须使用2023年所属期进行申报,一般为202212,批次根据申报业务数据的次数依次后延,不同年度数据须分开申报办理相关退(免)税。对于生产企业,不同年度出口数据可合并申报免抵退税,但需要注意的是涉及进料加工业务的,如海关2023年核销了相关手(帐)册,则企业应在2023年4月20日前申报办理相关退(免)税业务,否则影响进料加工核销业务的处理。
3、请关注无电子信息的处理
企业自检无电子信息的,不允许办理正式申报,需剔除该疑点涉及数据后再进行申报。如缺失的是报关单相关信息,企业可先登录电子口岸,点“重新发送”,待接收到电子信息后再进行自检。如确认录入无误仍然长期没有电子信息,可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申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模块新建查询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凭证种类、凭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
4、请及时办理对外贸易出口收汇
对于2023年度已申报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业务,企业应在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或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文规定的视同收汇10类情形之一。因此,出口企业应及时统计本年申报退(免)税出口业务的相关情况,确保按期收汇。
5、请掌握发票勾选错误的处理流程
纳税人已“确认退税勾选”、尚未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调整为“抵扣勾选”的: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申报—进项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按要求录入数据,生成并提交申报给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次日后,纳税人可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重新进行“抵扣勾选”。
6、请关注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查询渠道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对于出口退税率为0的商品,双击商品代码进入商品码详情模块,查看特殊商品标识:如果特殊商品标识为“免税”,为享受出口免税商品;如果特殊商品标识为“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须按照征税率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第7篇】首次出口退税实地核查
国税部门对生产企业申报的免抵退税单证进行实地核查,有具体的文件依据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第51条规定:调查评估岗应当通过审核系统填制《进户实地核查台账》(附件8),经复审岗确认后,按照规定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对以下事项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一)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以及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但未进行首次申报实地核查的生产企业,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实地核查以下内容后,在审核系统录入《出口企业首次申报核查情况表》(附件9)。
1.企业的基本情况与其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相关内容相符。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经营情况与其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相匹配。
3.采用免抵退税办法申报退(免)税的企业和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具有出口货物的生产能力。
4.企业的财务制度健全和会计核算符合要求。
5.出口货物按照规定实行单证备案(委托代办退税生产企业除外)。
6.委托代办退税备案的生产企业还需核查以下内容:
(1)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2)生产企业已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二)出口企业首次申报下列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退(免)税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确定是否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
1.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海洋工程结构物。
2.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
3.生产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生产企业申报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是否符合有关视同自产的规定。
1.首次办理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申报。
2.首次办理非传统商品(出口商品税则号的前4位不同)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申报。
3.在日常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视同自产货物出口存在异常情形的。
(四)生产企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除在首次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还应当在每年6月底前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1.具有生产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相关的能力。
2.上一年度净资产大于同期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额之和的3倍。
3.核对申请先退税货物计入出口销售明细账的金额与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对应的出口销售额(人民币)相符。
(五)出口企业变更退(免)税办法的,在退(免)税备案变更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审核通过前,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1.企业退(免)税办法由免退税变更为免抵退税的,其生产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经营情况与其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相匹配。
2.企业退(免)税办法由免抵退税变更为免退税的,核查其已不具备生产条件且未再生产。
(六)对出口退(免)税案头审核中无法排除的疑点,或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等工作中需要进行实地调查的。
第四十七条调查评估岗对出口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税务约谈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同一出口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
【第8篇】出口退税申报平台
出口企业申报2020及以前年度出口数据,请认真阅读下面的内容,并进行操作:
以下四种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必须同时在电子税务局在线版或离线版录入收汇或不能收汇明细进行申报:
(1)退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企业;
(2)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3)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原因是虚假的;
(4)超期申报出口退税业务的(即在次年4月份申报期截止后再申报以前年度业务的出口退税)
以上四类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的同时要填写收汇明细一并进行申报。如果不能收汇的,对于符合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公告附件3所列的9种不能收汇情况的,需同时填写不能收汇明细进行申报。
以上企业的收汇或不能收汇申报数据跟出口退税明细数据一并生成申报数据进行自检和正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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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2002年出口退税解释
增值税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由于这项制度比较公平合理,因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那么增值税出口退税如何处理,增值税出口退税如何计算?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二、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三、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5%)=2(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5%)-2=2(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5%=15(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15=15(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5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15=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21-15)万元。
【第10篇】出口退税关联业务表
出口企业是外贸企业
1、特别注意:外贸企业在出口次年录入上年的出口数据比较特殊,不管你是在2023年1月、2月、3月还是4月操作录入2023年的业务,所属期均要选择202112录入即可。
2、录入出口和进货明细时,申报年月自动选择202112,如果是第一次录入上年业务,批次为01
3、注意:对于出口和进货明细,如果在2023年1月申报期曾经操作过一次所属期为202112的退税申报,再次录入2023年业务时,所属期不变仍然为202112,但特别注意:新编关联号不能与上次重复,需要继续往下延续编制,申报批次也依次延续填报为02批、03批等等。
【第11篇】出口退税什么意思
在经营外贸的企业中,是在如今外贸大环境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惯例,不管是国内,亦或是国外都会对外汇企业实施的一种措施,其主要的是为了帮助进出口的企业在产品的物价上得以平衡,那么对于出口退税来说具体是什么呢?出口退税应该怎么去操作呢?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一下。
一、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
出口退税在国际的贸易业务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主要是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其目的主要是避免企业在本国和贸易国双重纳税,减少企业经营压力,增加本国企业竞争力,那么出口退税怎么操作呢?
二、出口退税怎么操作
1、送验有关证件材料及领取登记表
企业申请出口退税,然后按照要求送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验证,然后领取出口退税登记表,企业需要取得有有关部门批准进出口的产品业务以及工商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证明。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在领取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企业按照登记表的内容进行填写,然后注意加盖企业的公章和相关人员的印章,接着再携带出口经营的许可证件,工商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到税务机关,等待审核。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在税务部门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后,就可以等待税务部门的审核,在审核无误后,就会给企业核发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如果企业的经营信息或某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后,企业需要注意按照实际的信息进行变更或注销出口退税登记。
以上就是出口退税是什么的一个介绍了,以及出口退税的操作流程,如果您还有什么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也是可以来咨询,我们随时可以为您解决以上问题,也可以为您提供出口退税指导,确保出口退税工作的正确进行。
【第12篇】外贸出口退税系统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出口退税必须满足的条件:
1、生产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能开具17%的增值税票。
2、货物必须一般贸易报关出口。
3、货款必须以外币从境外汇入大陆。
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的流程:
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核销单
2,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银行结汇水单
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进项发票(已认证)
4,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以上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1,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参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出口退税金额,根据以fob价格为基础的,国内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消费税发票来计算。如果发票价格已经包含运费或保费的(c&f或cif条款),必须首先减去运费或保费,再计算退税金额。
退税额的计算方法: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率参见出口退税率列表
举例说明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以fob价格为基础出口货物增值税发票金额10万人民币,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退税额。
退税额=100,000/(1+17%)×15%=12820.5
如果是以美元报价销售的,请参照实时汇率换算后计算,汇率参见中国银行外汇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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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出口退税是每年重要的一个流程,它可以降低企业的营业成本,提高利润空间,而退税的流程你知道吗,里面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你又了解多少?本篇文章将带你熟悉退税的一些基本流程和相关的注意事项。
在我们国家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2.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具体的退税流程如下:(1)在线申请核销单,依次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2)领取纸质核销单后,按顺序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3)进行纸质核销单备案,按顺序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择口岸备案;(4)办理报关手续;(5)填写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至国税局领取);(6)征免申报(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上进行数据录入,打印两份。外汇局、出口单位各一份);(7)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8)进入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进行申报,并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9)工行出口收汇核销(收汇日期、核销金额);(10)外汇局办核销(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电子口岸ic卡)(11)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及纳税申报表;(12)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里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13)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14)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15)等候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16)等候国税局电话通知,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带退税批复、公司公章及印鉴章);(17)一般办理过退税手续后一周内银行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
而对于出口退税需要重点注意这些事项:1、生产型退税企业要符合税务局对生产型企业认定标准;2、贸易型退税企业进货发票与报关单(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必须保持一致;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与内销货物的进项发票分开开具;3、必须以退税企业名义报关出口;4、收汇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币种及金额总体保持一致;5、备案单证齐全;6、交易真实合法;7、4月15日之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出口数据的申报;8、以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9、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确认出口收入以报关单的fob价及出口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开具发票;10、贸易企业出口当期对应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申报表填列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11、贸易企业出口报关时货源地要与供应商地址一致;涉及多票多地采购的填写最高退税率货源地,另其他货源地在备注栏注明;12、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与出口运输单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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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出口退税怎么骗的钱
一、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二、以虚开骗抵虚构发票流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非法获取用于骗税的抵扣凭证惯用手法较多,如农产品虚假抵扣、变票洗票、盗用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
近年来呈现新动向:一是利用市场(零售)销售环节的违规一般纳税人隐匿内销形成的“富余票”虚开。
二是准备注销的企业对长期节流的虚假存货增值税留底税额需要处理而“售票”虚开。
三是准备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在前期规范化运作过程中需要对结存的存货数据增值税留底税额进行消化“出票”虚开。
四是利用退税速度加快、税务机关对疑点扣税凭证核查需要规范推进的特点,采用时间差,对供票侧采取故意欠税,骗取退税后走逃(失联)作案。有案例反映部分移民国外人员返境虚设商贸公司虚开后走逃国外。
五是不法分子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对纳税人开票的信息清单监控不足的弱点,故意在开票时不列举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品名、规格型号、单价等信息,致使税务机关发票信息比对形成“盲区”,不法分子趁机改变发票品目信息对外虚开。六是利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只比对电子底册信息,采用“套打”手法篡改票面品名真票虚开。
来源:海运网
【第15篇】贸易公司可以出口退税吗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凡征收或者应当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都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办理退(免)税。除了部分进口货物和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商品开具普通发票的货物以外,所有货物均实行出口税退(免)税,可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免)征。但原则上,符合退货或免税条件的出口货物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产品必须符合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2. 货物必须在离境时申报。
3. 产品必须在财务上作为销售处理。
4. 产品必须出口收汇并核销。
但是,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是免税的,但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不予退还。
1、属于制造企业的小额纳税人自行或找外贸代理进出口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商品。
2、外贸企业向小额纳税人采购货物,凭正规发票出口货物,免税不退。
3、外贸企业直接采购国家规定的免税商品(包括免税农产品),免征不退税。
【第16篇】出口退税税务申报表
出口退税过渡期截止6月30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23年6月30日前(含2023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23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附最新增值税思维导图↓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大变!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四、修订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1,相关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五、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同时废止。
新纳税申报表该怎么填?
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情况
(一)调整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内容
一、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删除第3栏“13%税率”;
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三、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二
本公告施行后需注意的事项
(一)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税率调整后加计抵扣、发票衔接怎么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七、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八、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九、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
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发票?
对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日以后因履行跨期销售业务合同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说一下基本原则。
一是,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标志,在税率调整前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调整前的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以该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在税率调整即新税率施行之日起,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新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以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
二是,原则上是以发票开具日期来确定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税率调整前已经做了“未开发票收入”的纳税申报,只是没有开具发票的,则在新税率实施之日以后开具发票时,对于已申报的无票收入部分对应的业务仍可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因种种原因非要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但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前,相应的销售额又没有作“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的,则等于是延期缴纳了税款,在以原税率开具发票后,该部分增值税需要加收滞纳金。
三是,至于履行合同的问题,关键还是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是签订的以含税价格还是以不含税价款交易。如果是以含税价格交易又未约定税率调整对交易价格的相关影响事项,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那就是以原含税价款按新税率换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及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按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是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交易,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则应以新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再以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加增值税为价税合计价款。
总之,对于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的发票(税率),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决定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适用税率,再以此来决定发票开具的税率及计算销项税额,也就是该项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如何适用税率计税就如何开具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但还应满足相关条件,否则将面临滞纳金的问题。
此外,提醒注意,4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跨期销售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总之,这个4月,应该是会计人忙且充实的一个月了!且忙且珍惜吧!